加強社區民主自治建設 大力推進依法治區加強社區民主自治建設
時間:2022-02-15 0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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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區社區民主自治建設總的感覺是政府重視、職能部門思路開闊、工作務實、特色明顯,主要反映如下幾個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較完備,社區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礎較好。我區社區建設的起步較早,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當時的特點是民政對象為服務重點,政府制定并實施了《白下區社區服務三年規劃》;九十年代,我區以爭創社區服務的發展為主線,社區服務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區先后被省、市命名為社區服務示范區、社區建設實驗區。進入本世紀,特別是近幾年,社區建設被區黨代會列為全區工作的要點,納入政府的目標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區社區服務中心等區級標志工程相繼建成,各街道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取得突破性進展。與此同時,區政府于2000年初召開了社區建設大會,并制定了《關于加強居委會建設的意見》,明確居委會不再重現與社區服務無關的經濟活動,居委會職能得到規范,居民主任的工資待遇進行過幾次大的調整。按照“六有、六統一”的標準,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會”,調整了居委會的規模,進行社區組織體制改革試點,嘗試新的工作方式和運行機制,理清臺帳,為社區居委會減負。這些舉措在實際工作中盡管遇到各種問題和困難,但至少說明政府對社區民主自治在社區建設中的地位作用的認識是充分的,也確定為社區民主自治建設進入到目前這樣一個嶄新的階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區自治功能得到強化。在政府和職能部門的正確引導下,各社區就社區黨建、社區居民選舉、民主決策、社務公開、社區服務承諾、社區評議、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等建立了各項制度,為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礎。在抓隊伍方面,民政局對全區360多名社區工作者進行了職能培訓,注重提高他們的素質。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區直選社區居委會組成人員獲得圓滿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區采取以戶代表直選方式產生第二屆社區居委會。由直接方式產生的社區居委會,不僅架構了新社區組織體系,直選過程的本身也是對居民以及社區工作者的一次直觀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區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國家民政部的高度評價,其經驗也在全國范圍內得到大面積推廣。在抓社區服務方面,我區始終把社區服務作為社區建設的龍頭來抓,在打造“愛心驛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輔導站”、“殘疾人就業培訓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礎上,最近又創出了“康愛百姓服務站”、“愛心求助門鈴”和“社區110”等一大批貼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點,不斷豐富社區服務的內容。
三、注重工作創新,不斷推進社區民主自治向縱深發展。這幾年,區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點和工作創新,年年上臺階,在探索社區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選社區組成人員取得成功,在國內產生很大影響外,在淮海路地區成立行政事務受理中心,撤銷淮海路街道辦事處行政職能的改革舉措,其方向也是正確的,試驗和示范作用將對以后的社區體制改革產生深遠影響。政府與南師大聯合研制的《社區建設評估指標體系》引領了建設規范化社區的方向。2003年,區政府又承擔國家民政部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促進中國城市社區地方治理”的調研課題,經過努力,“社區選舉指導綱要”、“城市基層體制改革試點”、“擴大社區參與”三個項目圓滿完成。成功舉辦“全國社區居委會直選培訓班”,開展社區直選現場觀摩,其做法得到各級領導的肯定。另外,區民政局在培育社區中介組織,促進社區成員自我服務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嘗試和探索。
總之,我區的社區民主自治建設在原有的基礎上,經過近幾年的實踐和探索,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已經運行在一個較高的平臺上,成績是顯著的,但我們同時也感到,由于體制不順、改革法規滯后、資金渠道不暢和人們普遍社區意識不強等諸多因素,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很多,往往是對民主形式嘗試和探索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區自治的整體水平與建設政治文明的要求還相差很遠。在這一方面,民政局的匯報中著重提到了社區居委會擔負過重、社區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實三個方面,我們通過調研認為,這三個方面的問題是確實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為此,我們有這樣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政府和職能部門的領導力度。針對現階段社區自治氛圍不濃和內在動力不足的現狀,加強對社區民主自治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媒體和緊貼群眾的方式,擴大聲勢,營造氛圍,增強社區建設的合力。同時,建議政府及時召開社區建設工作會議,在總結前階段工作的基礎上,解放思想、統一認識,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確下一步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在全區范圍內再動員、再發動,將社區民主自治工作向更高的層次推進。
二、進一步增強社區自治工作的活力。社區民主自治工作與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密切相關。社區工作的內容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面廣量大,靠5、6個居民干部要辦好幾千人的社區事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除努力協調好社區與物管、街道及各職能部門的關系外。一方面,要加強對社區志愿者隊伍的組織,引導社區志愿者經常開展社區服務活動,把政府和社區對居民的關懷通過各種形式表現出來,能認識更多的群眾親身感受社區工作給他們帶頭的實惠。另一方面,要在整合社區資源的基礎上,通過政策優惠和適當補貼等措施,積極培育社區中介服務組織,把大量事務性工作交給中介組織去完成,讓社區居委會從繁瑣事務中解脫出來,從而全部精力用在社區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上,實現實質意義上的民主和自治。
三、進一步提高社區工作者的工作水平。社區民主自治在我國還是一項新生事物,要依照有關法律落實好,直接選舉、居民代表會議、社務大會、民主評議等各項民主制度,引領居民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必須具有較高素質的人才能擔當這一重任。在注重選人用人的前提下,要強化對社區工作者的培訓工作,要加強對換,不僅要對換主任、副主任、對其他社區工作者也要進行對換,對不能勝任工作的要及時通過民主程序進行罷免。與此同時,建議區政府從區劃調整社區規模擴大的實際出發,適當提高社區工作者的工資福利,落實養老和送保待遇,以穩定現有的社區工作者隊伍。
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四、要通過各種渠道(包括人大常委會)反映完善社區民主自治的政策法規要求。社區民主自治在法律上的依據是宣傳和居委會組織法,社區居委會與街道、物管和各職能部門的關系在理論上好象是明確的,即指導、協助、監督,但在實際運作中沒有相應的程序規定,所以很難把握,產生不少問題。比如:各個職能部門的工作都要進社區;但如何進社區?不過社區工作又如何落實到基層?社區的經費如何保證,目前的運作機制仍然沒有擺脫“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落實”的工作模式,導致社區減負工作的難度很大。我們顧慮根據國務院依法行政綱要和十年內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標,短期內完善立法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制定一些政策,在省內或者在全市范圍內做出統一的規定,這樣,將有利于社區民主自治工作健康地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