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公務員法》堅持領導干部“能上能下”

時間:2022-06-16 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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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公務員法》堅持領導干部“能上能下”

貫徹公務員法堅持領導干部能上能下

華容縣農機局夏金明

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管理的一種機制。它是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把那些德才兼備,務實創新,廉潔奉公、符合干部四化要求,適應市場經濟形勢的優秀人才及時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同時,把那些才德平平,政績不佳、存在問題、發揮不了作用的干部調整出領導崗位。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讓干部在公開、平等的條件下競爭上崗或下崗。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公務員法》的具體要求,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種必然選擇。

一、實行干部“能上能下”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1、實行干部“能上能下”能夠克服狹隘的用人渠道,為選賢任能開辟新路,讓真正的“千里馬”得以脫穎而出。過去認為社會主義就是平均,把“求全責備、平衡照顧、論資排輩”為做干部使用公平原則供奉,助長了干部“排隊”上崗的弊端,只要四平八穩不犯錯誤,憑著“胡子”就能撈一官半職,就能一輩子“吃皇糧”,終生享受國家的“俸祿”。使極少數人對競爭、下崗、待業等現象不理解,認為不公平。另一方面又將“機會均等”錯誤地加以批判,畫地為牢,局限于干部隊伍這個小圈子選人用人,行業之間,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優秀人才均被排斥在外,致使整個社會缺乏競爭和激勵機制,導致既不公平又低效率的惡性循環。實行“能上能下”它能破除論資排輩的老框框,打破行業界限、消除地區差別,拓寬選人用人的渠道,樹立錄用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使干部在同一起跑線上,彼此平等競爭,憑德才、實績,公開決定勝負,通過公開競選上崗,這樣可激發干部增強開拓進取精神,促使干部加強市場經濟的學習,迫使干部干出實績。

2、實現干部“能上能下”能夠革除干部管理體制上的弊端,打破干部隊伍的消極平衡狀態。目前,我們的干部管理體制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在干部的調配和任用上,主要靠組織人事部門這只“有形的手”起作用,單向選擇,統分統配,干部只上不下,一紙任命定終身,即使在一個地方搞糟了,干不下去了,還可異地為官,甚至升遷,致使一些干部缺乏壓力,缺乏基本的自主創造的動力;干群間隔著難以逾越的鴻溝,干部屬部門單位所有,流動難。有的單位需要的人進不來,不需要的出不去,一方面是人才浪廢,一方面是人才奇缺,很大程度上“人不能盡其才,才不能盡其用。”是龍也成了困龍,是虎也成了懶虎。實行“能上能下”制度,能夠增加在職干部的“壓力感”和“危機感”,激發他們奮發向上地工作熱情。

3、實行干部“能上能下”能夠有效地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上難免出現一些拉關系,走后門,權錢交易等不正之風,并蔓延到用人工作中,出現了任人唯親,唯順是從的用人觀和崇尚親戚關系,培植裙帶勢力的現象。在部分人思想上,只挑選那些向個人套近乎的人,而不是德才兼備的人,在少數干部中形成了“生命在于運動,當官在于活動”的思想意向,“要官”“跑官”的現象時有發生,所謂“不跑不送,原地不動,只跑不送,橫向移動,又跑又送,提拔調動”。出現了“辛辛苦苦干事的不如搞花花點子作假的;開拓創新、腳踏實地干工作的不如油腔滑調的”等等“草欺禾、莠擠良”般的不公平現象。

4、能促進領導干部素質的提高,“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人事管理體制:一是能夠有效地激化干部隊伍的學習熱情、形成學理論、學市場經濟知識、專業文化知識的風氣,形成腳踏實地干事業的風氣,煥發干部隊伍的精神面貌,提高整體素質,為兩個文明建設提供一支合格的干部人才隊伍,讓那些“太平官”、“維持部長”寢食不安,(下來的干部也是一個學習,實踐、提高的過程)。二是能夠激勵人們奮發進取,追求真才實學,人才競爭是能力的角逐,智慧的較量,它使人清楚的認識到,競爭場上是憑學識能力和才華取勝,參與競爭者,必須有真才實學,這對治療只圖虛名不求實效的“文憑熱”是一劑有效的良藥,同時實行“能上能下”人才競爭,對人才評價比較公正、客觀。憑人的感情、印象、關系等選拔人才的心理狀況就會淡化乃至消除。也可以解除競爭者的所謂“是否聽話”、“愛出風頭”等顧慮,使人才潛在的智慧淋漓盡臻的發揮出來,實現人的最高社會價值。鼓勵人們的創新意識。

5、是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也是一種人才競爭。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固有規律,經濟的競爭必然引起人才的競爭,誰擁有人才,誰就擁有第一生產力,誰就擁有市場。過去干部人事管理中的最大弊端就是缺乏競爭,缺少活力。人才發現靠有限的幾個伯樂相馬,干部升降由組織定奪,而且選人的視野窄,用人的隨意性大,這不但形不成大批人才脫穎而出的社會環境,而且往往使真正優秀的人才被擱置和埋沒。改革現行的干部人事制度,創造一種機會均等的競爭環境,使有真才實學的人在競爭中冒尖,使缺德少才的庸人在競爭中淘汰,最大限度地發掘人才,是市場經濟對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實現干部“能上能下”必須突出重點。

干部能上能下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為順應歷史的潮流我們必須認認真真抓好這項工作,在實踐中作一些有益的探討。

1、從思想教育著眼,淡化舊“官念”。

時代在發展,觀念要更新,作為領導階層的“官念”更應更新,才會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才不至被時代所拋棄,要更新“官念”,我們認為要促進以下幾個方面的轉變。

①摒除人才與單位單一選擇的舊觀念,樹立組織需要與個人意愿相結合的新觀念。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干部的安排主要是組織上的事,個人意愿的成分不多,單位和個人能夠雙向選擇的機會不多。倘若一個干部自己選擇單位,便被認為是不服從組織的行為,倘若一個干部較多考慮地方的具體情況,則往往會被認為不能與上面保持一致。因此,照抄照搬,一切按“紅頭文件”辦事的干部便被認為是好干部。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人才與單位雙向選擇,干部可以把組織需要和個人意愿較好地結合在一起,人事部門也可以把黨管干部和市場選干部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由干一行愛一行變為愛一行干一行。實現把“黨叫干啥就干啥向適合干啥就干啥”的轉變。諸如:有的干部做黨政工作不適應,但說不定是搞經濟工作的一把好手,有些干部在這個部門不行,說不定到另一個部門非常適合。個人選單位的行為將是一種有利于人盡其才的正常人才流動。領導干部不適合那項,允許自動辭職“跳糟”。在工作中,文件上沒有規定不許干的事,都可以闖,可以試,對了的就堅持,錯了的就改正。這樣的干部才是具有開拓精神的干部。

②破除沒有功勞有苦勞的舊觀念。樹立無功便是過的新觀念。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一個干部能穩住局面,本單位不出問題,本人不犯錯誤就是好干部。“沒有功勞有苦勞”常常成為評判干部的潛在力的標準。而憑資歷吃飯、靠年功升級則是干部毫無激勵意義的晉升機制。市場經濟體制下,對干部的評判將會是效益取向,憑實績論短長,以效益論獎賞,無功便是過。市場是鐵面無私的主考官,一個干部的德才如何,將會在市場經濟的運作中得到檢驗。那種政績微微的干部,將被淘汰。

③破除唯上、唯書的舊觀念,樹立唯實的新觀念。

在計劃經濟體制上,各項工作任務都是由上級層層下達,下一級必須對上一級負責,因此對上負責的干部一般來說就是好干部。更由于干部的升降由上級領導決定,導致一些干部只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有的是“跑官”、“要官”,跨越官階跑,鄉跑縣、縣跑市、市跑省,關鍵時刻,只要上級接到上級的一個電話或一張條子,官事大吉。市場經濟體制則要求干部不僅對上負責,而且要對群眾負責,對市場負責,產品負責。你所領導的企業產品得到了市場的承認,產生了較好的效益;你所領導單位,各項工作均名列前茅,獲得了一致好評,群眾才會承認你,領導也才會承認你;否則,你必然被市場所淘汰。

④破除官民有貴賤的舊觀念,樹立崗位面前人人平等的新觀念。

要摒棄當官高人一等,單純把撈到一官半職作為人生唯一追求目標的舊觀念,樹立社會主義公民只有崗位不同,沒有貴賤之分的新觀念,樹立只有到最能發揮自己才干,使自己的能量得到充分釋放的崗位才有意義的新觀念。成功的千萬條,不必單單行此道。

⑤破除當官只有上不能降的舊觀念,樹立“能上能下”的新觀念。

有的人認為,當官只能升,不能降。衙門口只能進、不能出,當官只能提拔,才是成長進步,其實干部能上能下,能官能民,當干部光榮,不當干部同樣光榮,不任在哪個崗位上只要學有所成,作有所為、智有所長、績有所增都是成長進步。時下,常常有這樣一種情況,一些任免文件中,付職領導干部的任命通知后面加上一個括號,內注“保留正職”或“享受原待遇。”既為付職,何以保留正職,享受原待遇?本人認為,這是一種干部能上不能下的變態表現形式。任什么職務,負什么樣的責任,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工作的需要,也是領導干部責、權、利有機結合和具體體現。因此,領導干部如職級和待遇,只能按其中工作位置,職責和貢獻大小來確定。任付職保留或享受正職待遇,本身是與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則相悖的,不僅變相地形成了領導職務終身制,而且還不利于形成真正的競爭機制。

2、從確定標準著眼,規范競爭規則。

正確運用晉升降職激勵手段,調動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人們自覺的實現單位的共同目標奮斗,這是搞好領導工作,提高領導績效的有效方法。

①、確定任職目標,明確“能上能下”的原則。組織部門對待下屬的晉升降職要杜絕封官許愿,親親疏疏、濫升亂降的現象,但也不必把升降神秘化。應該把升與降作為人們的任職目標提出來,讓人們了解他們各自通過努力有可能晉升某個職位,或不努力有可能降職到某個職位或別的行業。這樣,人們對各自任職目標和前途心中有數,能夠自覺地、積極地圍繞實現其任職目標努力。這里需要注意的一點,即組織部門在指明領導者晉升目標時,只能指出他有可能通過努力晉升到某個職位,而不能擔保或許諾他晉升該職位。

②確定任職條件,明確“能上能下”的標準,確定任職條件,是將人們任職目標具體化措施。組織部門指出下屬有可能晉升或降職擔任某個職位時,必須明確每個職位所需的任職資格是什么,人們在什么情況下可能獲得晉升,在什么情況下應該降職。晉升降職的條件主要是每個職位需要其任職人員具備的政治品質,思想作風,政策水平、科學文化知識、業務知識和技能、工作年限和工作實績等等條件。凡具備比現任職位更高的職位所需的上述各項任職資格的,而不具備現任職位所需的上述各項任職資格者就應該降職。組織部門明確下屬晉升降職條件時,應盡可能具體化,盡量對下屬現職和更高職位所需的任職資格作定性和定量說明,這樣,人們明確了晉升降職條件,就會更加主動地、有針對性地創造晉升條件,在升降面前就會處置泰然,不會有較多的喜與憂。值得注意的一點,現實生活中,人們對于自己的認識是非常有限的,盡管“吾日三省吾身”,也難以正確全面地認識自己。比如,有的人素質不高,沒什么本領,但卻自高自大,自命不凡,總以為自己比別人高出一等,應該比別人獲得更多的晉升機會或者晉升更高職位,否則,就認為是領導不了解他,不重視他,沒有給他們公正待遇等等;有的人素質并不低,但生性自卑,總以為自己不如別人,與晉升高位無緣。因此,只埋頭工作,或者失去進取精神,甚至變得自暴自棄。這是領導工作應切忌注意的情況。為此,上級除了幫助下屬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工作態度,提高思想認識和自我反省能力以外,還必須善于“知人”即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下級德才素質、工作成績和思想狀況,掌握其長處和短處、優點和缺點等等。“知人”的目的在于幫人,提出領導和群眾對他的評價和意見,幫助他了解自己晉升職位已具備了哪些條件和存在哪些差距,幫其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把握適當時機,明確“能上能下”的時間,晉升降職工作能否順利進行與實施。升降是否及時密切聯系,一般來說,兩者之間成正比例關系,施行升降越及時,升降工作越順利,反之亦然。當下級德才素質有很大提高,又有相當的工作實績,確定完全達到更高職位的任職資格時,應讓其得到及時晉升,當下級德才素質沒有提高或者有所下降,或犯有一些錯誤,群眾意見較大時,確定已不符合現在的任職資格時,就應讓其馬上降職或調到別處。這樣,人們就可以更清楚認識到,職位的升降,既不是靠逢迎拍馬,拉關系,找后臺來決定,也不是決定于領導者的個人意見,而是決定于自己的德才素質高低和工作實績大小。因此,人們就會在職位的升降上充分發揮自己主觀能動性,為獲晉升避免降職不斷優化自己的個體素質和創造更多的工作實績。

3、認真貫徹《公務員法》,疏通“下”的渠道。

組織工作者在實踐中深感知人難、善任難,善免更難。這是影響正確公平觀形成的棘手問題,“能上能下”核心問題就是“下”的問題。如何攻克這個“難”中之“難”,主要是要運用《公務員法》這根準繩,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增加“下”的渠道。

①一是健全干部交流機制,要通過上下交換地方、左右交換單位、彼此交換分工等形式,為干部提供創業的新天地。特別是對長期在執法部門、經濟杠桿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工作的領導干部,要有計劃地定期交流。從而讓他們擺脫“關系網”,跳出“小天地”,放手干事業。要積極試用黨政主要領導任屆限制,即領導干部在同一崗位上任期不能超過兩屆,要積極提攜新秀。古人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現代社會日新月異,人才輩出,可以說:“江山月有人才出,各領風騷約幾年”。

②鼓勵干部“上山下鄉”。20年代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主要是為了解決城鎮待業青年的出路問題。目前的“上山下鄉”主要是鼓勵領導干部分流辦實體,領辦山水資源的開發,上山開發丘崗農業,發展優質林果。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下鄉”進行農業綜合開發、集約化經營。同時,要采取積極有效的過硬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優惠政策,促進機關干部分流。要鼓勵有水平、有能力的人員下崗創辦或領辦實業,到企業掛職鍛煉、到農村包村包組創業,“上山下鄉”辦實體。

③鼓勵干部“下村任職”。

農村是一片廣闊的天地,在那里可以大顯身手,大有作為,作為農村基層干部隊伍,是我們黨一支十分龐大的干部隊伍,鼓勵國家干部“下村任職”,加入到這個行列中去,一方面可以促進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落實,另一方面可以鍛煉我們干部,增長才干,再則可認加強基層力量,促進人民群眾脫貧致富。

④鼓勵干部“輪換下崗”

換崗是指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各單位繼續實行對本單位內重要崗位的人員進行換崗。根據各單位的特點,對各行政事業單位每年應安排30%左右的人員輪流離開現有崗位,自謀職業,每一輪輪崗時間可為3年。被安排輪崗的干部職工由單位每月發給150元的生活費。

⑤鼓勵干部“離職學習”。

要健全領導干部培訓制度,對凡擬提拔的科級領導干部和凡擬向上呈報的處級領導干部,除都要先進黨校學習政治外,還要按照擬任職務的要求進行市場經濟知識和專業知識學習;同時,對在職的科、處級領導干部要每兩年離崗輪訓兩個月以上,進行政治業務學習,搞好知識更新。其次,要健全一般干部培訓制度,凡在黨政機關工作的一般干部都要進黨校接受基本的馬列主義、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教育;同時,要采取單位出資選送和個人籌資上學相結合的方法,采取離崗、半離崗的方式進行專業知識學習,保證凡35歲以下的干部在2000年全部達到大專以上文化。

⑥鼓勵干部退崗。

允許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公務法》規定的范圍內辭去公職,自謀職業,由單位一次性發給幾萬元補助費,買斷工齡,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并現定退崗人員不得再在本區域內重新錄用或調入行政事業單位。另外,提倡內退制:對男滿57歲,女滿52歲的機關干部,本人愿意退休地要進行鼓勵;對其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內退后從事第二職業的,要給予支持。同時對已到離退體年齡的人員及時辦理離退休手續,疏通自然減員渠道。

⑦實行干部試用制度:可以規定以后提拔的科級干部一律試用一年,試用期間不享受該職務的經濟待遇。試用期滿后,經過相應程序考核,勝任的正式啟用;不勝任的解除試用期,按原職安排相應工作。

⑧、實行干部聘任制:通過“兵”選“官”、“官”選“兵”,這種雙向選擇的辦法能徹底破除干部終身制的舊格局,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能官能民的新格局。通過解聘或錄用、新聘和續聘,能有效地改善干部隊伍的結構,優化干部組合。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