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情況分析匯報

時間:2022-06-24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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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情況分析匯報

1—3月份,xx區勞動保障局緊緊圍繞全區工作中心,按照市政府與我區簽定的就業和社會保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抓落實、抓績效,扎實工作,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的發展勢頭。

一、1-3月份工作基本情況

1-3月份,全區安置城鎮就業2123人,其中下崗失業人員892人,困難群體137人,分別完成全年總任務的29%、38%、29%,城鎮登記失業率4%;勞務輸出11298人,完成全年任務的35%。征繳基本養老保險費4229萬元,征繳失業保險費389萬元;清欠社會保險險費43萬元;發放失業保險金336.13萬元,社會保險擴面1120人。征繳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費2530萬元,征繳率97.02%。收繳農村養老保險費38.6萬元。

(一)強化目標管理,加大考核力度。一是區委、區政府將凈增就業崗位、解決困難群體就業、開展勞務輸出、作為重要工作目標,進行量化分解,納入了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的全方位崗位目標考核,引起了各鄉鎮領導的高度重視,這給我們的工作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促進了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原創:同時,及時召開了全區勞動保障工作會議,并由區勞動局局長與各街道(鎮)分管領導分別簽訂了2006年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責任目標,為做好各項工作奠定了基礎。二是強化目標責任的考核。堅持每月一調度,每季度一通報,強化督促指導,狠抓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積極拓寬就業渠道,促進就業再就業。一是強化就業服務,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積極響應上級號召,于2006年2月6日上午在我局新落成的“xx區人力資源市場”舉辦大型農村勞動者進城務工集中招聘專場洽談會,前來求職者達到3000余人,有50家招聘單位提供2100個就業崗位,現場達成求職意向1335人,為進城求職農民工和失地農民免費發放“春風卡”、宣傳材料,免費提供就業信息和職業介紹服務,免費提供洽談交流、職業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勞動保障政策咨詢等服務。深入開展了再就業援助周活動,使再就業援助活動逐步走向深化。同時,緊緊抓住招商引資的機遇,主動上門走訪企業,廣泛收集企業用工信息,拓寬了就業渠道。進一步強化了服務手段,保持了再就業綠色通道的暢通。積極開發非全日制就業、彈性就業等靈活的就業方式,多形式的促進就業再就業。二是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作用。完善管理,加強指導,積極搜集用工信息,多渠道、多形式開發社區就業崗位和公益性崗位,努力吸納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就業,逐步形成了步調一致、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三)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步伐,促進農民增收。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方針,為農民進城務工創造了有利條件,在廣泛搜集、充分考查、及時用工需求信息,指導督促鄉鎮積極開展勞務輸出工作的同時,結合歷城勞務輸出工作的現狀,將勞務輸出與勞務派遣有機結合起來,將勞動力的就地轉移和向外輸出相結合,拓寬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渠道。同時,緊緊抓住招商引資、園區建設和東區開發建設的有利時機,不斷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鼓勵和引導廣大富余勞動力走出去,加快了勞動力轉移的步伐。

(四)完善工作機制,促進社會養老保險擴面征繳,鞏固兩個“確保”。一是將社會保險擴面工作任務分解量化,明確任務,強化措施。同時,實行區勞動保障局局長分片包鄉鎮制度,加強對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堅持每月一調度,每季度一通報,進行督促落實。二是發揮勞動保障執法監察的龍頭作用,堅持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并舉。利用勞動保障年檢、專項監察、聯合執法等方式強化監督檢查。為此,我們與xx區公安分局積極取得聯系,安排專人、專車與監察大隊聯合執法,加大了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督促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促進了工作開展。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就業形勢依然嚴峻。第一季度,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力市場招聘各類人員約1373人,進入勞動力市場求職的勞動力近2700人,勞動力總量供大于求,我區正處于發展階段,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批富余勞動力涌入城市,又加上今年是高校擴招第一個畢業高峰,大批大、中專畢業生涌入勞動力市場,與富余勞動力交織,使得就業市場的壓力驟增,就業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

(二)勞務輸出轉型難。一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勞動力市場對勞動力本身的要求隨之提高,勞動力自身素質參差不齊,市場需求和勞動力素質低下形成矛盾。二是部分勞動者思想觀念陳舊、落后,給轉變過程帶來了很大的難度,造成勞務輸出成功率不高。三是勞務輸出及就業信息不通暢,不能廣泛的被及時。

(三)社會保險擴面存在一定難度。第一季度的社會保險擴面人數與全年任務差距較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參保意識還有一定差距。社會上還有相當一部分人還不是很了解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基層單位職工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認識程度、參保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還遠遠不夠。二是在當前的操作和制度上看,用人單位的職工是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還不是個人行為,而是由用人單位領導決定的,這與用人單位領導自身的行為方式和企業的經營狀況有密切的關系。

(四)勞動者維權意識不強,部分用人單位誠信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對勞動力的條件要求過于刻薄,待遇和勞動的付出不成比例等,就全市來說也是一大難題。另外,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從人員配備和經費投入上還需要加強。

(五)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由于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局限性,失地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與參加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在繳費比例和基數及享受待遇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二者的銜接有一定難度。

三、幾點建議

(一)由于土地出讓金的撥付渠道不同,對資金的使用監管力度不強,建議各級政府能否從土地出讓金中直接扣除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資金,以保證失地農民充分參保。

(二)建議加大行政推動力度。原創:雖然出臺用土地補償金為失地農民繳納農村養老保險費的辦法,農民的認識畢竟有限,應作為一種政府行為,強制性推行,必須依靠發動群眾和行政推動相結合的辦法實施。

(三)目前各地失地農民生活保障的政策不統一,省里的政策也是各市、縣自己研究解決的辦法,建議全省失地農民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盡量統一。

(四)建議各級政府財政加大對建立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籌措征地調節金,保證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

(五)建議在完善農村養老保險辦法的基礎上,盡快建立失地農民的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項目,使之享受與城鎮職工的同等待遇,使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并入城鄉一體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