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超市執行《食品衛生法》工作情況匯報
時間:2022-10-26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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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國家衛生部、自治區和南寧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橫縣衛生監督部門開展了超市日常監管、各類食品衛生專項監督檢查和整治工作,現將近幾年來橫縣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橫縣共有超市12家,其中縣城5家,鄉鎮7家。12家均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持證率100%。近兩年來,我縣只在今年接到受理了超市衛生或食品衛生質量問題舉報投訴案件1起,舉報投訴的原因主要是衛生質量問題及從業人員不經健康體檢合格而上崗,接到舉報投訴后,我局衛生監督所立即派出人員趕赴現場查處,并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二、主要做法與成效
(一)日常監督與各項專項監督檢查相結合
1、確保監督檢查年覆蓋率。根據衛生部《全國衛生監督工作規范》的要求,超市的日常監管要求年覆蓋率為2次/年,除了日常監管,每年我們還開展超市食品衛生專項整治、元旦、春節食品衛生專項檢查、“五一”和“十一”黃金周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檢查、月餅專項監督監測檢查和針對投訴案件的監督檢查等等。
2、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1)檢查衛生許可證、食品從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各項衛生管理措施、制度是否落實到位。重點檢查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包括索取產品生產廠家或經銷商或商的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有資質部門出示的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或檢測報告書等)的落實,檢查有無健全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采購索證、進貨檢查驗收、臺帳、過期食品和腐敗變質食品退市等制度;(2)檢查超市的食品加工經營活動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即食品的標簽標識、食品加工場所的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及加工過程是否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3)散裝食品銷售區域衛生狀況是否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設定散裝食品銷售區域,銷售散裝食品的輔助設施,盛裝散裝食品的容器外標簽是否標注生產日期、生產單位和地址、保質期等以及有否專用售貨工具和防蠅防塵設施遮蓋。
3、嚴禁超市加工或銷售不合格食品。(1)對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3)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食品;(4)無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標簽內容的定型包裝食品和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銷售的食品等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食品進入超市銷售。
4、確保各類食品銷售過程的衛生要求。(1)銷售非定型包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潔,經常性進行手消毒;進入熟食鹵味專間必須戴口罩。銷售非定型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有防蠅防塵設施;出售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并附帶清潔無毒的包裝材料,貨款分開,防止食品污染;(2)熟食鹵味應根據銷售或供應情況采購或加工,避免儲存時間過長。需進行分割的,應在銷售或供應前即時進行改刀。儲存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進行冷藏。需要冷藏的熟食鹵味,應當在放涼后再冷藏。隔夜或隔餐以燒制方式加工的非定型包裝熟食鹵味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銷售或供應。
(二)實施超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
為了切實轉變食品衛生監督管理模式,增強監督效能,強化企業自律行為,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信譽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衛生部關于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242號)的通知精神,按照《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標示管理規范》標準,遵循全程監督、量化評價與分級管理、動態監督、公開透明、衛生安全的原則,結合日常監管,今年我們在全縣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超市的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正在進行中,計劃要在今年年底才能完成。
(三)開展重點食品的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各類食品衛生安全
近年來,我縣在南寧市的直接領導下,按照國家衛生部、生活區衛生廳和南寧市開展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和國家衛生監督抽檢計劃的要求,開展了多項重點食品衛生專項工作,包括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熟肉制品、調味品、兒童食品、水發食品、飲料、月餅等等的專項整治,尤其是對銷售這些食品志氣的超市進行了食品衛生專項監督檢查,通過專項監督檢查,規范了市場經營秩序,并為我縣廣大人民提供了一個衛生安全的食品超市購物環境。
三、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檢查經營單位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被檢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未持有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即上崗操作;
2、少數被檢單位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原料、輔料實行索證、登記、驗貨和臺帳制度;
3、銷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裝食品,無防塵材料遮蓋,未設置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及包裝服務,未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能被消費者直接觸及,并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
4、銷售涼菜、熟肉制品無專間或專間入口處無預進間;
5、部分被檢單位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區域與銷售生鮮食品區域沒有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設置規定距離的間隔;
6、部分被檢單位銷售散裝食品和重新分裝的食品的標簽標識內容標注不全;
7、很大部分被檢單位無專用的食品倉庫,食品直接落地存放;
(二)因各種衛生監督和檢測條件所限,我縣的食品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約
當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上百萬人口規模的橫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數量眾多,橫縣衛生監督人員相對不足,橫縣衛生監督部門承擔的各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務繁重,加之經費、交通工具、檢測設備等手段不足,尤其是快速檢測設備于2006年剛配備給我縣,因各種衛生監督和檢測條件所限,我縣的食品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約。
(三)多部門監管,既增加了管理相對人的負擔,又影響了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效能
隨著市場的發展,為滿足消費者的物質文化條件的需求,超市經營項目由單一化向多元化發展,廣大消費者對超市也日趨喜愛,超市的食品經營范圍也從單純銷售定型包裝食品擴展到銷售散裝食品、生鮮食品和果品,甚至出現了現場制售熟肉制品、糕點和快餐食品,而超市食品安全的監管涉及到工商、衛生、農業、商務等多個職能部門。多部門的監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經營者的負擔,造成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得不到充分理解,由此給我們的執法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影響了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效能。
四、意見與建議
首先,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衛生的執法主體是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而依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關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的劃分,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因此我們在超市(流通環節)的監管是扮演輔助的角色,從而影響衛生監督部門能真正履行《食品衛生法》賦予的各項職責,希望上級領導及相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職責劃分時,應充分考慮與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相一致,理順職責,避免重復監管。
其次,下一步我們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規范超市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促進企業自律,提高自身的衛生管理水平,嚴厲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并通過媒體及時曝光,有效保障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此希望上級有關部門能大力支持,加大投入,促進我縣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