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勞動關系工作要點

時間:2022-04-30 0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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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的第一年,全市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要以法律施行為契機,緊緊圍繞發展和諧勞動關系這條主線,解放思想,創新機制,干事創業,奮發有為,以扎實有效的工作促進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全面協調發展。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提出的“規范和協調勞動關系”為指導,認真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統領,以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為重點,以保持勞動關系長期和諧穩定為目標,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注重建立健全勞動關系調整的長效機制,努力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為加快**市濱海新區開發開放,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重點做好五項工作:

一、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合同制度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制度,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對于實現勞動力資源市場化配置,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繼續加大《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力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都要成立勞動合同政策宣講團,主動深入企業送政策上門,認真解決用人單位執行中的難點和困惑問題,為勞動合同制度的全面實行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是做好全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地方性法規的立法調研工作。待國務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后,適時制定本市相關規定。按計劃完成《**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調研論證和草案起草工作,為全面準確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提供法律法規支撐。

三是制定規范、簡明、實用的勞動合同范本并向社會公布,并及時提供給企業和勞動者使用,適時取消勞動合同鑒證,全面啟動勞動合同備案制度,逐步實現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及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情況的宏觀動態管理,為企業提供簡便快捷的公共服務。

四是切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繼續落實2006-2008年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在落實城鎮各類企業和職工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目標基礎上,逐步將勞動合同的覆蓋范圍延伸到各類非公企業及所有的就業群體。將勞動合同簽訂率列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考核目標,并爭取納入地方政府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二、積極推行集體合同制度集體合同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調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合同法》以更高的法律位價對集體合同制度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針對當前集體合同制度較為薄弱的現狀,自2008年開始啟動集體合同制度五年覆蓋計劃。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工會組織和企業組織,廣泛宣傳發動,大力推進此項工作的逐步深入開展。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在已建工會的企業普遍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在未建工會的非公有制中小企業集中的區域建立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制度,使集體合同制度基本覆蓋各類企業。對原已建集體合同企業進行檢查驗收,切實增強集體合同的實效性。重點針對未建工會的中小企業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形成勞動者依法通過集體力量維權的有效機制。加強對集體協商的指導和管理。制定推行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范本,為企業開展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提供參考。加強對集體合同的審查,完善審查辦法,并認真做好集體合同的統計報告工作。

三、完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現行勞動爭議處理體制進行了改革和完善,對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把貫徹實施這部法律作為今年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完善全市勞動爭議處理體制,提高勞動爭議處理能力。

一是認真抓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年內對全市勞動仲裁機構工作人員、專兼職勞動仲裁員、調解員進行系統培訓和專題研討,使大家全面領會和準確把握法律的精神實質,熟練掌握和運用法律條款,切實提高依法處理勞動爭議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快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要認真做好現行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搞好政策制度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銜接,依法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各項制度,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勞動爭議仲裁規則后,修訂本市勞動爭議處理辦法,制定工作流程,確保新法準確實施。

三是大力加強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按照法律規定的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和適應實際需要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規定設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實體辦事機構,配備符合實際需要的辦案人員,并將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勞動爭議案件及時有效處理。

四是切實抓好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進一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托街道、鄉鎮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依法推動建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作用,逐步形成企業內外多層勞動爭議調解網絡,充分發揮調解組織作用,減少勞動爭議仲裁辦案壓力。

五是加強勞動爭議仲裁隊伍建設。以提高勞動仲裁效能建設和樹立勞動仲裁公信理念為基本要求,按照勞動仲裁員隊伍職業化、社會化的要求,在穩定現有仲裁員隊伍基礎上,今后要嚴格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制度,改進和提高調解員、仲裁員隊伍專業技能培訓工作。

四、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三方機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協調勞動關系的有效途徑,也是市場經濟國家協調勞動關系的國際慣例。今年**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三方機制協調工作的主動性。

一是要在現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做實市級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工作,重點健全區縣級三方機制組織制度,加強各級三方代表的業務培訓,加強能力建設,規范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全市三方機制的優勢,在解決突出的勞動關系以及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勞動關系重大問題上發揮作用。

二是繼續依托三方機制與市三方共同聯手全面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在前兩年創建活動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創建活動實施辦法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和相關部門的配合,把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引向深入。

五、加快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

從多年工作實踐看,與勞動保障系統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體系相比,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相對滯后,尤其是組織體系建設滯后和基礎工作薄弱,將影響到整個勞動保障事業的協調發展。因此必須把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發展和諧勞動關系這三大板塊的工作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今年主要做好兩件事:一是從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整合勞動關系工作分工出發,研究調整和優化勞動保障部門內部機構設置,適當增配勞動關系工作人員,以適應日益繁重工作任務的需要。二是推廣勞動關系協調員制度,培育柔性協調機制。按照國家勞動關系協調員職業資格制度,探索建立國家公益崗位承擔的,沉淀到社區工作平臺為基礎的,社會多方力量參與的勞動關系共同協商柔性協調機制。自2008年開始,選擇部分區域開發公益性崗位設置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試點,爭取在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選錄勞動關系協調員選派到街.鎮從事區域內勞動爭議、勞動糾紛的協調和調解,發揮社區勞動關系協調基礎性作用,為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提供組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