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局工作形式分析工作匯報

時間:2022-01-09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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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局工作形式分析工作匯報

一、基本情況及信訪動向

我局從群眾反映的問題中進行分析,發現我縣今年信訪工作呈現出以下新動向:

(一)信訪總量呈上升趨勢。20*年我縣信訪局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件次,同比增加××*件,上升××*%;20*年,我縣信訪局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件次,同比上升××*%,截止2009年我縣信訪工作情況來看,我縣信訪率三年連續上漲,工作情況不容樂觀。

(二)纏訴纏訪大量增加。今年,我局接待群眾纏訴纏訪××*件次,同比增加××*件,上升××*%。群眾中主要反映農村土地糾紛、生產生活困難、移民落戶、農民工工資、涉法案件執行等方面問題居多。如農民王××等人反映的土地問題,經法院判決或相關責任單位調查、核實,并書面答復了信訪人,但由于信訪人個人意愿、要求沒有得到滿足,就多次來縣政府纏訪、鬧訪,越級赴省市上訪。

(三)集體訪組織化傾向日趨明顯,對抗性加劇。群眾因水、電、土地、拖欠民工工資等生產生活中的困難,互相串聯,來縣政府上訪,或選派代表,或多人積聚,群眾情緒激動,言語偏激,不聽勸阻,大吵大鬧,明顯帶有人多勢眾,給政府施加壓力的苗頭,集體上訪大部分都有挑頭人,經常電話聯系或聚集商議,給我們信訪局在解決處理問題上增加難度。

(四)擇機上訪動向明顯。個別信訪群眾信反映問題要求不切合實際,期望值太高,在責任單位調查處理沒有達到上訪者預期目的時,就開始不斷無理纏訪、鬧訪。特別是在中央、省、市、縣召開重大會議、有重要政治活動等敏感時期,擇機上訪,想通過在敏感時期上訪等行為,造成影響給政府施加壓力,達到個人不切合實際的目的和要求。

(五)信訪形式具有一定的片面性,產生信訪不信法的錯誤思想。群眾在信訪中片面認為:“解決問題找企業、法院,不如找黨委、政府;找基層不如找上層;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人少上訪沒人重視,人多上訪問題處理快”,由于這種心理作用,群眾上訪時情緒激動,行為激烈,言語偏激,提出一些不合理的過分要求,致使問題無法順利處理。

(六)涉法案件上訪增多,求決類問題居高不下。許多經公安、法院等司法機關受理或正在處理的案件,因群眾對公安、法院依法判決、處理不服,或由于法院執行難等原因引起的涉法上訪件逐年增多。群眾中這類上訪問題,主要體現在經濟利益糾紛、權益維護等方面。矛盾的指向與人民群眾的現實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經濟性、現實性比較明顯。

群眾信訪中呈現出的主要特點:

(一)信訪主體寬。從信訪主體的身份看,不僅有工人、農民等基本信訪群體,而且有征地拆遷戶、企業下崗人員、私營業主等重點信訪群體;既有貧困戶、殘疾人、農民工等社會弱勢群體,又有離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等特殊群體。

(二)涉及層面廣。從復雜程度看,涉及的領域不斷擴大,觸及的層面不斷加深,既有社會矛盾、經濟矛盾,也有體制矛盾、觀念矛盾,還有相互交織的復合性矛盾。從反映的內容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企業改制、征地拆遷、社會保障、涉法涉訴、勞資糾紛、鄉村債務等方面引發的信訪比例較大。

(三)復訪比例高。大部分信訪群眾對反映問題的處理期望值過高,甚至有過分要求,如處理結果沒有達到自己的愿望,就認為處理不合理,便組織群體性上訪或越級上訪,給政府施加壓力;有的信訪群眾錯誤地認為上訪次數越多、級別越高,問題就解決得越快、解決得越好,往往就同一問題多次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不論問題大小,動輒重復越級上訪。

(四)調處難度大。經過多年不斷的努力,一些易于解決的問題已基本解決,現在遺留下來的大多是一些老大難問題。有些信訪問題本身情況比較復雜,加之時間跨度長,經辦人員變故多,檔案資料不齊,甚至有的已經遺失,給調查取證、調解處理增加了難度,很難使雙方或來訪者滿意。有些信訪問題的處理涉及到多個部門,個別部門怕承擔責任,相互推諉,應付信訪人,調處結果不能讓群眾滿意,造成群眾上訪。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個別領導干部對信訪工作認識不到位。一是認為抓信訪太牽扯精力,影響抓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把信訪工作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二是認為上訪群眾多是“難纏人”,對他們采取哄、攔、卡、壓的辦法,把行政機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三是認為信訪工作是信訪部門的事,由信訪部門處理就行了,把自己與群眾割裂開來。四是認為信訪部門是“救火隊”、“擋箭牌”,有事時想到,無事時忘掉,平時看不到。

(二)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訪工作的難度。一是對新政策出臺后可能出現的情況預見不夠、準備不足,造成工作被動、威信降低、形象受損。二是政出多門、口徑不一、相互矛盾,造成操作困難,群眾不滿。三是執行政策不及時、不到位,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誤區。一是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論什么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三是信“鬧”不信“理”,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四是信“訪”不信“法”,既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四)個別干部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群眾上訪。一是一些基層領導干部只重視抓經濟效益,不注重社會效益,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不能引起足夠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征兆置若罔聞,既不及時報送信息,也不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導致群眾上訪。二是個別領導干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從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對立。三是個別機關干部工作作風不實,官僚主義嚴重,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甚至不聞不問,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對策建議

綜攬我縣信訪工作現狀和上述存在的問題、難點,面對當前嚴峻的現實形勢和復雜的社會矛盾,如何做好當前信訪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重大而現實的課題。我們認為,解決這些難點問題的有效途徑是: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端正對人民群眾的態度,提高對信訪工作的認識,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真正形成各級黨委政府、各職能部門、各基層單位齊抓共管的全方位、網絡化、大信訪的信訪工作格局。

(一)提高認識,堅持群眾路線,實現“三個轉變”

信訪工作是直接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做好信訪工作可以疏通和拓寬黨和政府體察民情的渠道,使各級黨委、政府能夠及時傾聽群眾的呼聲,了解群眾的疾苦,發現和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一步把人民群眾的利益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堅持群眾路線,是做好信訪工作的根本,是實踐好“三個代表”的關鍵所在。絕大多數領導干部頭腦清醒、政治敏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少數單位、部門的個別領導干部認識不足、嗅覺不靈,工作處于被動應付,對信訪工作抱有“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態度。為此,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對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群眾觀點,努力實現信訪工作“三個轉變”:

一要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信訪工作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各級領導干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密切關注群眾的思想動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變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為領導干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二要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各職能部門、單位,尤其是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拓寬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在此基礎上,客觀分析問題,制定工作預案,服務領導決策,把信訪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始。

三要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把群眾信訪問題都看成是信訪部門的事。事實上大多數群眾上訪多是反映某個部門、單位或某幾個部門、單位該解決而未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還要靠這些部門和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發揮主體作用而解決,信訪部門只是起到一個綜合協調作用。只有各級各部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

(二)端正思想,增強責任意識,強化“三種機制”

一要強化“領導責任機制”。領導是信訪工作的主體,是群眾信訪的直接對象,是解決群眾問題的主導。發揮各級領導在信訪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必須從機制上加以保證,強化信訪工作領導機制的基本要求是:領導重視信訪工作不是一陣子重視,而是長期的穩定的重視;不是僅僅黨政一把手或分管領導重視,而是領導班子整體重視;不是哪一級領導班子重視,而是各級領導班子層層重視。在實際工作中要做到“三落實、一追究”:一是落實領導干部崗位責任制,按照“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完善責任制,明確責任人,納入考核內容,并納入目標管理;二是落實領導干部制度責任制,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閱批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處理信訪問題、開展調查研究以及協調會議制度,及時發現、研究、協調和處理各種信訪問題;三是落實領導干部包案責任制,定期排出重大疑難信訪問題,由黨政領導分工負責包案處理,對所包案件,領導同志要親自掛帥,組織查處。建立追究領導責任制度,把以上三項責任制作為硬任務納入對領導干部德能勤績的考核,落實獎懲,對因工作失職導致發生惡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要強化“分級負責機制”。“分級負責、歸口辦理”是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必須落實制度,分解到位,責任到人,逐級解決;即根據信訪事項及案情程度,按照歸口辦理的方法,確定具體辦理部門及人員。各級要將信訪工作納入全年目標考核內容,明確目標任務,強化督促檢查,實行一票否決;做到信訪工作與鄉鎮、部門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檢查、一同評比,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促進信訪工作的有序運作。

三要強化“信訪督查機制”。督促檢查工作是信訪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能,通過有效的督查工作,使群眾信訪問題得以盡快解決,改變過去存在的信訪問題決而不行、拖而不辦、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戶拖成老戶的情況。信訪部門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訪督查機制力度,采取事前督查、跟蹤督辦、事后督促落實的方法,加強對信訪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的督查,推動有關職能部門加快辦事節奏,提高工作效率,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減少推、拖、頂、踢現象。

(三)突出重點,圍繞中心任務,抓好“三項工作”

一要構筑全方位、網絡化、大信訪的工作格局。信訪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做好信訪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需要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首先,各鄉鎮、各部門領導對信訪問題要引起足夠重視,把預防、控制、化解群體性矛盾,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加以妥善處理。其次,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聯系群眾的主渠道作用,認真負責地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三是各鄉鎮、部門、單位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和配合信訪部門,認真及時地解決群眾反映的應由本部門解決的問題,切實承擔起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社會責任。只有上下齊抓共管,依靠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信訪網絡體系,形成大信訪的格局,才能真正完成信訪工作的目標任務。

二要加大宣傳疏導工作的力度。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信訪工作者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努力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要認真宣傳國家《信訪條例》等有關信訪法律法規政策,教育群眾要依法有序上訪,要讓群眾明白處理信訪問題在基層而不是在上級、解決信訪問題靠法規而不是靠領導。二是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力求解決實際問題。通過做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過高要求和過激行為者放棄過高要求、糾正過激行為,接受合理解決辦法。三是疏與堵相結合。對于一般性的群眾上訪,采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于妨礙公共交通、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訪,必須堅決批評制止,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可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運用疏堵相結合的辦法,妥善的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當地。

三要加強職能部門的制度建設。一是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的有關制度和方法,把各自范圍內的信訪問題解決好。二是要堅持科學決策,按規律辦事,防止出現因為部門決策失誤而使群眾利益遭受損失的群眾上訪。三是要自警自律,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增強為民意識,不斷提高執政水平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克服官僚主義和主觀隨意性。嚴禁工作方法簡單、工作拖拉等現象的發生,做到“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事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