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動物防疫情況匯報
時間:2022-03-09 0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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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近期國務院和省政府召開的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冬春季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抓住冬春季重大動物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機,有效防范動物疫情的發生和蔓延,確保我市畜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補免補防工作,確保畜禽免疫密度。切實加大動物疫情免疫工作力度,保證重大動物疫情免疫密度達到100%。對在秋冬季禽流感、口蹄疫集中免疫期間,沒有免疫的、新補欄的以及免疫超過保護期的畜禽立即組織補免補防;對暫時不能免疫的幼、病、孕等畜禽,要逐村逐戶登記造冊,推算適宜免疫日期,及時安排免疫。要加大免疫抗體監測力度,密切掌握畜禽抗體水平,對免疫抗體水平低的畜禽加強免疫,保證畜禽群體免疫抗體合格率不低于70%。
二、加強疫情監測,準確掌握疫情動態。各縣區要充分發揮疫情測報網絡作用,利用已建化驗室和現有設備加大對規模養殖場(戶)、養殖密集區、城市郊區、交通沿線、老疫區等關鍵部位的監測頻率和數量,監測覆蓋面要達到100%,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科學分析評估疫情風險。發現疑似動物疫情,要立即派出專家組進行現場診斷,并按國家技術規范要求采取病料送省化驗室確診。同時,嚴格疫情報告制度,嚴禁瞞報、謊報、漏報疫情,嚴禁在非保密載體上傳遞疫情,嚴禁在公開場合討論疫情,確保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依法有序有效開展。
三、強化消毒工作,消除疫情隱患。消毒是控制消滅動物疫病的根本措施之一。要切實加強對消毒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動物及其產品生產經營單位法人責任制,進一步規范完善消毒制度、消毒程序、消毒設施設備,提高消毒質量,保證消毒效果。對規模養殖場戶(小區)、屠宰場(廠、點)、交易市場、運載工具等關鍵部位要重點監督指導,做好生產經營場地消毒和糞便、污水等無害化處理。
四、加強檢疫監督,確保畜產品安全。各縣、區要加大檢疫監管力度。認真落實動物免疫標識制度,加強動物疫病的溯源能力。產地檢疫要入場入戶實施,確認畜禽健康、免疫標識齊全后方可出具相關檢疫手續,允許進入流通環節。屠宰檢疫要實行現場同步檢疫,嚴格操作程序。蘭考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對調運畜禽及其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對運載工具進行消毒,嚴防疫情傳入或傳出,禁止沒有檢疫證明的外地畜禽通過非法途徑進入我市,禁止來自疫區的家禽進入我市。同時,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見》,規范活禽交易市場秩序。組織畜牧、工商、公安等有關部門開展檢疫監管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產品、逃避或抗拒檢疫的不法行為。
五、完善應急反應體系,做好控制疫情準備。根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省、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要求,各縣、區要進一步完善本級應急預案,認真落實資金、技術、物資“三項儲備”,要切實將動物疫情防控經費和基層動物防疫人員報酬足額納入財政預算。加強應急預備隊的管理、培訓和演練,保持高度警惕和臨戰狀態。
六、加強領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冬春季是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的關鍵時期。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不僅關系到畜牧業健康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而且關系到社會穩定。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動物防疫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完善方案,進一步完善防控指揮系統的內部運作機制,明確內部分工職責,細化防控措施,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把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我市冬春季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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