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督查情況工作報告

時間:2022-09-17 09: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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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督查情況工作報告

根據4月16日全市領導干部會議精神和市委主要領導要求,為提高城市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質量,推動重要景點景區濕地保護與開發利用,更好地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改善城市空間環境,現就我市濕地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天地之美、美在,人生有夢、夢圓徽州”的城市形象主題,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科學整合各類資源,優化調整產業結構,突出重要景點景區濕地生態系統的保護與恢復、豐富生物多樣性,改善城市環境、保障城市用水安全,提升濕地的生態價值及其公眾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濕地在城市建設中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提升城市的綜合競爭力,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

應用濕地生態恢復、生態重建和濕地水處理等生態工程技術,構建類型多樣、格局合理、功能優化的濕地自然保留地,保護鄉土物種、豐富生物種類,展示、傳承具有濃郁徽州特色的濕地生態文化積淀,與城市水源地保護、城市生態休閑緊密結合,創建濕地自然保留地、城區水源地復合一體的濕地建設模式。

三、基本原則

1、保護濕地資源與增強修復能力并重。遵循濕地生態、保護生物學、環境科學等相關學科原理,以濕地自然景觀恢復、濕地生物多樣性培育及其保護、水源地環境保護為重點,切實保護重要景點景區的濕地資源,彰顯濕地的自我修復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發揮濕地的生態功能和生態效益。

2、調整產業結構與解決民生問題并舉。從區域濕地保護、城市總體建設的視角出發,適度規劃濕地展示、濕地生態休閑及濕地科普教育功能,推廣生態高效的現代農業和休閑體驗經濟,積極爭取建立覆蓋全市濕地的生態補償機制,加強濕地區域內各項社會事業建設,妥善解決各類民生問題,形成與濕地保護相一致的產業結構和發展模式。

3、挖掘特色主題與培育生態文化并進。融功能、景觀、生態為一體,深入挖掘濕地在自然景觀、歷史文化內涵等方面的地域特色,努力培育旅游者和當地群眾的生態文明觀念,打造濕地品牌,在全市形成保護濕地的良好生態文化氛圍。

四、主要任務

1、做好規劃編制。緊緊圍繞國家關于濕地保護資金的投入導向,有針對性地編制一批濕地保護項目,將重要景點景區濕地保護納入省濕地保護總體規劃,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資金支持,通過項目的實施,加快推進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的發展。初步計劃編制太平湖國家濕地公園濕地保護與恢復建設、新安江上游濕地群保護區建設(新安江流域休寧段濕地)、黟縣奇墅湖及五里桃花濕地保護發展、濕地公園保護發展等4個項目,組織區、區、休寧縣、黟縣等區縣赴省林業廳匯報對接,并組織相關資質單位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切實加大跑省跑部力度,爭取上級的更多支持。力爭2013年7月前,在新安江流域休寧段建立新安江上游濕地群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以黟縣奇墅湖、五里桃花濕地為主,建立宏村省級濕地公園;以率水、橫江至新安江延伸段為主建立省級濕地公園。

2、開展環境治理。做好濕地范圍內水面清網、河道疏浚、水系溝通,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嚴格控制畜禽污染和水產養殖污染;加大環保設施建設力度,加快建設污水管網設施或小型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結合全市農村清潔工程試點建設,重點實施100條農村河渠治理。著力推進水土保持生態工程建設,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實施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工程、坡耕地綜合整治工程、崩崗治理工程和山洪溝防治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400平方公里。在新安江上游興建月潭水庫,著力提升市中心城區防洪能力。

3、調整產業結構。根據我市產業發展規劃布局,推動三、一產業聯動發展,加快濕地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培育發展鄉村旅游項目;通過政策激勵、財政補貼等措施,引導種植業減少施用農藥化肥,推動種植業標準化、生態化發展;提倡“綠色養殖”新理念,加大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的力度,大力推行生態化養殖模式。

4、修復濕地生態。注重水陸關系,改善岸線地形與形態、重建水陸過渡帶、恢復自然或近自然生態岸線,重視鄉土植物應用、重建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濕生植物—中生植物的植被空間演替序列,著力構建林水相依的宜居城市。要拓寬水岸綠廊,全力抓好新安江延伸段130萬平方米綠化,力爭實現全市水岸綠化率達80%以上,在灘涂高地廣泛種植水杉、池杉、垂柳、楓楊等耐水濕樹種;濱水岸及沼澤地種植蘆葦、菰草(茭白)、慈姑、千屈菜等挺水植物;淺水處種植睡蓮、荷花(藕)等浮水植物;深水處種植菱等浮水及沉水植物。生態濕地范圍內要杜絕人為干預,通過自然生長,恢復濕地生態原貌和生態功能。

5、爭取上級支持。加強與國家部委、省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列入國家、省重大項目,爭取資金、土地、技術、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呼吁建立國家層面濕地全覆蓋的生態補償機制。各區縣、市直相關單位要按照自身工作職能,把濕地建設工程中的相關項目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工作計劃,并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

五、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快推進我市濕地建設,強化濕地建設的組織領導,我市將濕地建設納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統籌考慮,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各區縣、市直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濕地建設需要,切實加強對濕地建設的組織領導,建立分管領導親自抓、責任部門具體抓、各級政府合力共同抓的工作機制,圍繞建設目標,明確時間節點,落實工作任務,形成統一指揮、協調有序、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聯動協作機制。

2、加強統籌,協調推進。推進濕地建設,要充分認識產業結構調整對當地社區、人民群眾的影響,做好與相關鎮、村的溝通與協調。加強社區管理,重視社會民生,尊重群眾意愿,為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提供便利。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安置和保障,進一步拓寬農民增收途徑。從產業發展、轉移支付等多層次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推進重要景點景區濕地建設,需要上級政府、社會各界、當地群眾的關心和支持。要大力宣傳生態理念,培育生態文明觀念,尤其要結合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當地居民減少污染,調整種養結構,發展現代農業,培育濕地經濟。此外,要通過多種宣傳媒介,廣泛爭取社會各界對濕地建設的認同和支持,引導不同的企業實體參與到濕地的保護和建設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