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創市級文明城市情況報告

時間:2022-10-11 08: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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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創市級文明城市情況報告

1、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到Ⅱ類標準,達標率達到97%以上;縣域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Ⅲ類以上標準,達標率100%。

2、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2009年85%,2010年達90%以上;危險廢物處理率達10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70%。

3、我縣生態環境優美,公眾對環保滿意率>70%,城市環境保護投資指數≥1.5%。

4、我縣空氣質量良好,可吸入顆粒物(PM10)≤0.1MG/M3,我縣2009年、2010年分別為0.0043、0.039;煙塵控制區覆蓋率≥90%,我縣2008年-2010年均達100%。

5、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我縣2009年、2010年分別為54.5dB(A)、54.2dB(A);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在65dB(A)左右。

6、我縣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達標率平均>90%。

7、我縣全面建立落實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完善臺帳登記,不折不扣完成減排任務。2009年完成COD67噸,SO220噸;2010年完成COD101噸,SO240噸,100%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減排任務。

為達到以上指標,我們主要做到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堅持領導靠前指揮,全面落實各項環保爭創任務

一是建立政府領導現場辦公機制。對于環保爭創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縣分管領導等經常親臨企業、居民區,察看街道、社區的環保情況,現場解決創環保問題。

二是層層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按照縣“三創”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縣環保根據《市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制定了《創建文明城市環保指標實施方案》,成立了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親自擔任組長,下設辦公室和專業組,明確了各相關部門和工作任務,將本局環保創建目標和責任分解到了機關各股室、監察大隊和監測站,有效保障了創建工作環保指標責任層層落實。

三是部門領導掛點幫扶重點企業。為幫助企業搞好環保創建任務,縣環保局領導實行重點企業掛點服務,有針對性地指導企業加強污染治理。對居民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實行局領導包案辦理,并落實具體職能科室,落實到具體責任人,限時完成整治,通過領導帶動,全局上下形成了“環保創建一盤棋”的思想,有力推動了環保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

二、堅持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經濟與環保協調發展

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明確指出堅決落實環保第一審批權,對加強環境污染整治、重點污染源治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出了具體措施,建立和完善了環境保護目標考核機制。縣政府建立了跨鄉(鎮)界河流斷面和飲用水源地水質考核制度,對流經全縣(鄉、鎮)的主要河流交界斷面,各鄉(鎮)的主要飲用水源地斷面的水質善進行監測并納入縣政府對各鄉(鎮)政府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縣人大常委會將環保工作重點監督內容,組織開展了以保護贛江源為主題的“環保行”等活動;縣政協以環保創建工作組織專題調研,積極組織縣政府委員建言獻策。在縣四套班子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有效推動了一大批群眾關注的環保問題的解決。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認真貫徹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環境管理制度,從源頭上控制污染,我縣以嚴格執法為手段,全面強化環境管理,要求凡未依法進行環評的項目必須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否則,對造成嚴重后果者要嚴肅追究責任。近幾年來,在工業園區建設過程中,我縣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對工業園區和進園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嚴格執行環保審批程序,依法否決了10余個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根據群眾對環境問題投訴情況,近年來先后對餐飲油煙污染、煙塵污染、流域水環境污染、噪聲污染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開明的環保工作理念和過硬的工作舉措,為全面開展環保創建工作提供了堅強保障,有力促進了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堅持深入實施環境整治,努力改善城市環境質量

環保創建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給廣大群眾創造一個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我縣十分重視通過創建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圍繞創建工作,開展了一系列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

一是加強大氣環境整治。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實施生態立縣重要發展戰略,將提高全縣大氣空氣質量作為重點為抓。積極開展中心城區有毒有害氣體污染整治,開展淘汰燃煤鍋爐(窯爐)專項行動。加強企業廢氣治理,嚴格督促企業進行廢氣治理,確保達標排放,推進粘土實心磚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經過不懈的努力,縣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提高,達到國家Ⅱ級標準。

二是加強水環境保護。劃定了水源地保護區,全面開展取締整治沿河1.5公里排污口行動,強制性取締了飲用水取水口保護區內的非法采砂場、養鰻等污染水體的活動,并對縣城河道進行了清淤疏浚;通過開展重點污染企業掛牌督辦,督促縣人民醫院建設也了污染治理設施,取得了較好的治理效果。結合省政府“5.31零點行動”,取締了城區一、二級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積極開展污染源全面排查,全面掌握企業的的情況、環保審批情況、“三同時”驗收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及廢水達標排放情況,禁止污染企業向水體排放超標污染物,停止一切可能對水體造成污染的行為或活動。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手續齊全、環保設施完善的企業加強環境監管,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對企業管理不嚴,環保設施運轉不正常,其污水超標排放的,由環保部門依法進行處罰,并責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政府責令關閉;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者特大污染事故的,由環保部門依法進行處罰,并報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三是加強了對居民集中區的商業網點、餐飲、文化娛樂噪聲的管理。加強了建筑、交通噪聲的監管力度;協同公安交管部門在城區主要干道劃定了禁鳴區,嚴禁機動車輛鳴笛;建筑施工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時間進行作業,有效地控制了建筑、交通噪聲污染。目前,城區噪聲功能區劃分和達標區的創建工作已完成,區域晝、夜噪聲均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四、堅持以為人本方針,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在創建環保工作中,我們十分重視解決好困擾市民的環境污染難點、熱點問題。僅2009年就共受理群眾環境投訴56件次,處理率100%,辦結率100%。

五、堅持深化長效管理,鞏固提高環保創建成效

創建活動不是一地一時的整治,而是一項具有連續性的系統工程,所以我縣立足整個城市創建的大局,著力建設長效管理機制。

一是健全地方環保規范性文件體系,把環境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近年來,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先后出臺了多個環保規范性文件。如《縣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系列重要環保政策文件。

二是落實責任。2007年以來,縣政府向市政府分別簽訂了《主要河流出境斷面水質目標責任書》、《“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排污口責任書》、《2008年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責任書》、《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目標責任書》和《2009年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責任書》、《2010年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責任書》,將環保工作責任分解落實到位,同時建立健全了目標責任落實情況督查制。

三是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加強環境保護的監管、監測、監察能力建設,加強環保干部隊伍建設是做好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兩年來,縣政府積極支持環保部門的建設,增加縣環保部門人員編制和環保經費,上級環保部門也配發了部分監測儀器設備,環保能力建設得到明顯加強。幾年來,在上級環保業務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各有關方面的不懈努力,我縣環保創建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環境質量更趨優化,我縣創建文明城市的藍圖正在逐漸變為現實。我們將在上級的正確領導下,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細化各項工作措施,為把建設成為綠色衛生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