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工作匯報
時間:2022-10-08 1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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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區紀委、區監察局瀘納紀發〔2014〕6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局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清理情況
(一)按照區上的安排,我局先后于2012年11月、2013年9月、2014年2月對機關辦公用房進行了清理。
(二)我局辦公用房修建于1979年,共3層約1150平方米(建筑面積。下同),在1998年進行過簡單裝修,2005年為適應城市建設的需要,在辦公室底樓臨街面修建了80余平方米的門市,使底樓全部成為營業用房,并將底樓門市及辦公用房出租,出租面積400多平方米。
(三)區糧食有限公司借用2樓4間辦公室,共60余平方米。該公司為國有糧食企業,2002年國有糧食企業改制后無辦公地點,一直在我局2樓辦公室辦公。
(四)我局機關編制12人,所屬事業單位編制2人,辦公室面積約220平方米,會議室、檔案室、活動室、廁所等約250平方米。人均辦公室15余平方米,其中:局領導辦公室人平近30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辦公樓總體面積超標。
二是人均辦公室面積超標。我局機關人均辦公室15余平方米,超過國家計委計投資〔1999〕2250號文件規定的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科級以下6平方米的標準。
三是將辦公室底樓門市及辦公用房用于出租。
四是出借了4間辦公室。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一)我局的辦公用房修建于上世紀70年代,辦公樓總體面積超標屬于歷史遺留問題。
(二)人均辦公室面積超標問題,我局已進行調整。
(三)出租辦公室底樓門市及辦公用房,出租收入全部納入了財政對部門的預算。為盤活國有資產,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擬繼續出租。
(四)出借辦公室問題,在區糧食有限責任公司未落實新的辦公場所前,擬繼續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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