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管“小微權力”管理工作匯報

時間:2022-11-20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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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管“小微權力”管理工作匯報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堅持主動作為,不斷落實做細清單管理。自去年6月份全市環境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工作啟動以來,我縣各部門堅持主動作為,主動告知、引導群眾維護切身環境權益,一些長期困擾群眾生活的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今年,結合全縣城市精細化管理“十大專項整治”行動和“三城聯創”活動,在環境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縣城市污染管控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進一步擴充細化了環境監管部門職責范圍,將建筑施工揚塵和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納入全縣城市污染管控精細化管理工作范圍,同時,通過多部門聯合執法,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定期調度、定期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開展情況等方式,不斷將“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堅持嚴查嚴管,持續加大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工作和城市精細化管理“十大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各職能部門變被動為主動,在著力解決噪聲擾民、油煙污染、畜禽養殖臭氣等突出環境問題,引導群眾積極維權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油煙污染方面:城區445家餐飲業已全部使用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并安裝了油煙凈化設施;畜禽養殖臭氣方面:全縣145個養殖小區糞污均能做到定期清理,城區13家燙雞店全部搬遷至惠民農貿綜合市場,切實解決了多年來燙雞店影響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問題;噪聲擾民方面: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加大商業門店和建筑工地噪聲擾民情況排查摸底,與沿街商鋪簽訂門前“五包”責任書200余份;公安部門持續開展廣場舞噪音擾民專項整治行動,勸導教育廣場舞噪聲擾民投訴7起;揚塵管控方面:督促施工場地渣土車輛采取苫蓋措施,確保渣土運輸無揚塵污染、無拋灑滴漏。

2020年1-4月,我縣共受理各類群眾環境信訪案件10件(噪音污染類1件,畜禽養殖污染類1件,油煙污染類2件,施工揚塵污染6件),現已全部按流程辦結完畢,回訪滿意度百分之百。其中:對群眾投訴強烈的張扁高速六壩段施工揚塵污染問題,我局對項目建設單位中鐵十五局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要求其在確保復工復產的前提下,嚴格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加大施工沿途灑水降塵頻次,確保揚塵得到有效管控;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六壩鎮張莊村畜禽養殖臭氣問題,聯合農業農村部門、六壩鎮等單位現場進行核查,要求養殖戶對糞污定期清理。

(三)堅持拓點擴面,扎實開展重點企業清單化試點。按照市局印發的《重點企業環境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試點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下旬,我縣率先在錦世化工公司開展了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試點工作,充分結合行業特點,從群眾最關心、監管部門最迫切的問題入手,通過建立清單、制定卡片、完善制度、靠實責任等措施,全面開展了試點工作。一是在充分調研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錦世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試點工作方案》。二是進一步細化梳理企業應履行的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和生態環境部門、園區環境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實行清單化管理。三是強化源頭管控,督促企業落實環境風險主體責任,建立風險管控制度,及時組織企業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召開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公開企業產排污節點污染物情況、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安全責任清單等。四是靠實責任,督促企業分生產單元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企業管生產須管環保的崗位環保意識。通過試點工作的開展,企業主動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意識顯著增強,主動提高治污能力水平明顯提升。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工作宣傳力度和深度還不夠,部分群眾依法信訪、依法維權的法制觀念還比較淡薄。二是部分信訪案件存在匿名投訴,案件辦結后回訪及滿意度調查工作方面存在一定困難。三是在日常信訪投訴問題處理過程中,部分投訴問題涉及勞資糾紛、鄰里糾紛,導致處理該類問題涉及的責任單位范圍較小。四是相關單位對自身職責認識還不夠明晰,諸如針對流浪狗噪聲擾民、小區流動車叫賣聲擾民等相關群眾訴求問題,在受理過程中還存在推諉扯皮的現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開展環境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工作,既是檢驗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效的具體體現,也是踐行群眾路線、回應群眾關切的務實之舉。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市、縣相關工作要求,重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畜禽養殖臭氣、道路施工揚塵對周邊農業污染影響等重點領域,以及企業環境監管領域開展集中整治,確保在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環境權益問題上取得實效。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采取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涉及群眾利益的“小微權力”清單廣而告之,進一步提升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二是加強部門協作互動。發揮生態環境部門對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職能,督促職能部門進一步落實環境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及信訪辦理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時調度掌握各職能部門相關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工作順利開展。三是全面推廣重點企業清單化管理。及時對試點企業環境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化管理工作經驗進行總結,把條塊化、鏈條化有效的做法通過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切實形成科學完備、務實管用、針對性強、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制度體系,逐步在全縣重點監管的排污單位進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