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黨風廉政建設自查報告
時間:2022-12-18 03: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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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黨風、政風建設,保持黨內隊伍的純潔,2017年,縣司法局嚴格按照縣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縣紀委的要求,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省紀委十屆六次全會、市紀委四屆二次全會和司法部、司法廳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從加強學習教育、強化內部管理和完善制度機制等方面入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構筑反腐倡廉防范體系,狠抓工作落實,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經過一年的不懈努力,黨風廉政建設富有成效,現將落實情況自查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機關規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續開展正風肅紀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會議精神。積極開展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省紀委十屆六次全會、市紀委四屆二次全會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活動,采取中心組學習、支部生活、專題、評論解讀、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板報宣傳等多種形式,加強學習宣傳,把握精神實質,掌握內容要求,提高干部職工的教育、監督和自律意識,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將上級機關規定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有力促進全局黨風廉政建設,為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二)深化拓展三項整改“回頭看”工作。一是縣局黨組把三項整改“回頭看”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多次召開整改專題會議,制定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各項安排上。二是完善臺賬,建立問題、責任、成效三項清單,縣局的整改工作措施實、效果好,涉及到的9項整改措施全部按期推進落實。三是縣局黨組將巡查整改落實作為推進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作風轉變的重要契機,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加強督促檢查,加大違法違紀行為查處力度,堅持不懈推進“四風”問題整治,不斷總結和完善工作經驗,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司法行政各項工作,讓干部群眾看到司法行政系統的新氣象、新變化,為法治建設獻智獻力。
二、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一)齊抓共管,確保黨風廉政工作落到實處??h局黨組高度重視,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列入黨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和《任務分工表》,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目標任務得到分解落實。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進一步明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分工,做到責權統一,局黨組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具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支部書記、支部成員、各股室處所負責人、股室處所成員積極參與黨風廉政建設的良好格局。
(二)明確責任,層層簽訂廉政工作目標責任書。簽訂縣《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年初,與各股室所處成員層層簽訂《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30余份,全面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責任分解,加強了責任考核與責任追究,使領導干部和股室負責人黨風廉政責任意識不斷增強,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順利進行。
(三)嚴明紀律,加強廉政風險相關制度建設。按照規定給每位干警建立執法檔案和績效考核檔案,將作風紀律廉潔情況納入檔案建立重要內容,健全重大事項的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廉政承諾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有效促進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增強全局干警抗拒各種腐敗風險的能力。
(四)注重預防,深化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一是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通過局黨組理論學習、全局職工大會、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個人自學等方式,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黨的和帶領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上海中共一大會址和浙江嘉興南湖紅船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認真開展“四對照四提升做忠誠衛士”專題教育活動,堅持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二是將“四對照四提升做忠誠衛士”融入“微作風”建設中,制定下發《縣司法行政系統開展“四對照四提升做忠誠衛士”專題教育實施方案》《縣司法局整治“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方案》和《縣司法局“服務窗口規范化建設”專項行動方案》,采取定期交流討論、不定期抽查筆記、隨時匯報思想等多種形式,以檢促提升,狠抓干部作風教育整頓,截止目前,全局黨員干部共撰寫“兩學一做”“四對照四提升做忠誠衛士”“黨的”筆記800余篇,報送心得體會30余篇,發送“兩學一做”信息簡報31期,“四對照四提升做忠誠衛士”信息簡報19期,“一把手”和黨組成員為全體黨員干部上黨課3次,開展“學討論”考試2次,開展專題學習討論3次。三是開展違紀違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局開展正面先進學習5次,反面警示教育5次,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參加政法干部學習講座6期,“一把手”組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6次,為縣局職工敲響警鐘,使其提高認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一)常態化開展“庸懶散浮拖”專項整治和作風效能建設。一是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所、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單位和一線崗位的作風建設,開展法律服務行業及從業人員行為季度交叉檢查,嚴格落實“學”與“做”,并建立專項整治3大臺賬,實行動態管理,目前,共監督檢查5次。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庸懶散浮拖”“干部慣性思維和慢作為”等專項整治活動,強化日常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警車管理等工作紀律方面的督查10次,通報違反督查情況10次。對各股室、處、所工作完成情況、亮點工作情況和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目前已開展6次通報,確保每名干部的工作業績和表現公開化、透明化。
(二)堅決糾正“四風”不放松。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狠抓節點,緊盯節假日,管住重要環節,看住“關鍵少數”。集中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違規出國(境)等突出問題,強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在執紀審查中發現的“四風”問題線索,深挖細查、決不放過。
(三)認真開展廉潔過好節工作。組織學習廉潔過節文件精神,嚴格執行中央、省、市、縣各項規定,加強干部教育管理,強調工作紀律,向全局干部職工發送有關黨風廉政、反腐敗、“止懶治庸”等方面的廉政短信300余條,把紀律預防要求層層傳達到每一名干部職工,營造廉政氛圍。
四、以主動監督為支撐,推進懲防體系建設
(一)做好“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動態管理。一是高度重視,及時部署研究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結合縣局工作實際,落實具體人員負責信訪工作,并分解工作任務,確保機構、人員、工作“三落實”;對縣局涉及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進行梳理排查,建立縣局“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登記表”臺賬。目前,縣局沒有一起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發生。二是加強銜接配合,積極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機制??h局不斷提升群眾工作理念,創新群眾工作方法,積極組織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全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積極主動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辦理各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群眾中的形象。加強與信訪、司法、鄉鎮等部門單位溝通銜接,積極主動參與化解涉法涉訴信訪糾紛;整合法律服務資源,以律師參與為主,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輔的人員模式參與化解涉法涉訴糾紛;以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為主要方式,免費為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引導其依法解決糾紛;嚴格按照《市律師參與化解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實施細則(試行)》,開展律師參與化解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
(二)做好監督檢查工作。一是開展執法司法不公等“微腐敗”專項整治。結合“政風行風建設提升年”活動,開展執法司法不公等“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制定《縣司法局AB崗工作制度(試行)》、《縣司法局執法執勤車輛管理暫行辦法》、《縣司法局機關內務規范化管理制度》等制度,進一步深化日常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警車管理等工作紀律方面的督查督辦,要求全局黨員同志工作時間統一佩戴黨徽,隨時抽查制度執行情況,建立3大臺賬,開展監督檢查90余次,實現隊伍科學管理。二是開展“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整治。將公證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社區矯正人員管理等案件作為整治清理重點范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強化警示教育,嚴防“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發生。目前,縣局還未發現一起干警違規辦理“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案件。
(三)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信息化建設。一是開展法律服務執業行為規范化建設,形成自查、檢查常態化。對律師、公證員、法律服務人員的執業行為規范實行常態化管理,定期不定期對法律服務機構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服務等內容進行檢查,加強對法律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制度規范化建設,增強執法、執業服務的透明度,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執業誠信建設,完善律師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同時深化拓展法律援助,擴大范圍,降低條件,建立完善便民服務長效機制。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執業不誠信、不規范,收錢不辦事或亂辦事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二是進一步規范業務信息系統錄入、管理。進一步規范社會矛盾糾紛動態管理評估機制、法律援助信息系統、特殊人群管理系統等信息系統的規范化建設,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系統錄入準確、規范。
五、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個別領導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有的不想抓,認為經濟和業務工作是務實,黨風廉政建設是務虛,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事;有的不會抓,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學習、不了解,對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將落實責任制與部門中心工作、業務工作割裂開來,沒有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去。
(二)責任不明確。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過于“標準化”,千篇一律,不分級別、不分崗位,沒有體現每個人、每個崗位應該履行什么責任、哪些問題上承擔責任、承擔什么樣的責任,雖然層層簽訂,但對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沒有實際作用。
(三)責任考核不規范。目前在責任制落實的考核上欠缺科學統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標體系,對考核對象特別是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難以作出精確的評判,在責任考核實際操作中缺乏規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據,導致實行責任考核時普遍存在著好人主義和形式主義。同時,在考核結果的運用方面也存在責任制考核結果與領導干部的獎懲、選拔任用脫鉤,存在責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個樣的現象。
六、下一步打算
(一)抓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堅持“教育在先、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黨性黨風、廉潔從政教育,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工作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追究,嚴格按照縣紀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的要求,結合對中紀委及省市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二)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一是細化任務分工。在年初對反腐倡廉建設任務進行分解時,任務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員全覆蓋,每項工作任務要明確主要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二是明確責任主體。在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時,除了要明確領導班子的責任外,把重點放在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上,根據職權和任務的不同,規定不同的責任,特別是要對“一把手”的責任提出明確的要求。避免出現個人領導責任變成集體領導責任,集體領導責任變成誰也沒有責任的情況。
(三)創新監督方式,加強日常督導。一是建立定期匯報制。以書面、工作例會等形式,各股室、處、所每季度重點匯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內容完成情況,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督促目標任務全面落實。二是構建全方位的監督網絡。做到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深化縣局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加強黨務、政務公開,全面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四)完善考核機制,注重結果運用。一是注重過程性考核和終結性考核相結合。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況在考核內容中的比重,將各股室、處、所開展工作的信息、資料列入考核范圍;二是要完善責任考核的方法。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對能夠量化的內容要盡量量化,同時還要充分征求群眾意見,注重民主測評,讓黨員干部及基層群眾代表參與評議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并將測評結果作為責任評定考核的依據。三是完善激勵制約機制。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將領導干部個人測評結果存入廉政檔案,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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