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人大信訪工作的定位與效能
時間:2022-03-17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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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社會發展,利益格局調整,人民群眾民主法制意識增強,各級人大常委會機關受理群眾的來信來訪總量增加,然而,目前人大常委會信訪工作立足點應該放在什么地方?效能如何?筆者根據信訪工作實踐,談一些自己的認識。
一是準確定位。人大信訪工作的立足點是由人大常委會的地位和性質所決定的,人大常委會代表人民直接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力,代表的是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第一,人大信訪工作的功能。從人大信訪工作實踐中,可總結出其獨特功能:一是反映社情民意,為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代表履職提供信息的服務功能;二是有效落實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監督權的督察功能;三是對公民開展民主與法制宣傳的教育功能;四是解民憂、化民怨的維護社會穩定功能。第二,人大信訪工作視角。作為人大常委會信訪工作機構,必須突破單純就信訪論信訪的思維模式,首先堅持從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認真貫徹“有錯必糾”原則;其次堅持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依法實事求是地分析、判斷和處理信訪問題;再次,堅持從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出發,顧大局、識大體,把握好信訪工作的方向。在具體工作中,一是把來信來訪中可能有問題的信訪件,作為重要事項辦理。二是要把好轉、交辦案件回復關,對承辦單位回復的處理情況,認真進行初步審核。
二是信訪工作效能需要區分不同形式和層次。第一,區分解決信訪問題的責任,落實承辦單位。作為權力機關的人大常委會,處理信訪問題主要是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案件轉有關行政或司法機關承辦、處理,并由承辦單位直接答復信訪人,同時人大常委會信訪工作部門隨時跟蹤了解處理情況。第二,確定一定數量重要信訪案件。從大量的信訪件中篩選一定比例信訪案件,經報批程序和領導同意后確定為重要信訪案件。除了需要告之承辦結果外,還需要工作協調,或是作一些案件調查,并將工作情況階段性地向領導匯報。這里的工作協調即人大常委會領導及相關部門領導或信訪工作機構出面召集有關單位協調處理信訪問題。案件調查即按照常委會領導及相關部門領導的批示意見,信訪工作部門針對信訪問題實地察看、調閱案件等,行使了解信訪案件情況、性質的知情權。第三,通過依法履行職責,促進問題解決。為進一步增加信訪案件的辦理實效,可在眾多信訪案件中,把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帶有普遍性的熱點問題集中分析歸納,或報告常委會或主任會議,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通過代表視察、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題工作報告,或成立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等,促進信訪問題的解決,推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