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秩序維護的人本價值

時間:2022-04-22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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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秩序維護的人本價值

維護市場秩序是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個涉及政府、企業和公眾利益的復雜經濟社會問題,近年來這一問題之所以受到人們普遍關注是因為市場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失靈或混亂現象。但是,市場失靈絕不僅是一個機制失范問題,更重要的還是一個涉及人的全面發展的社會倫理問題。如果說以往市場中出現的假冒偽劣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個侵權的經濟問題的話,那么最近剛剛揭示出來的劣質奶粉銷售影響到嬰兒健康成長(“大頭娃娃”)、土地濫占濫用導致公共利益受損(糧食減產)等問題則直接表現為對人本價值的傷害。在這種意義上講,按照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來維護市場秩序正是要解決市場經濟的人本價值問題,這個問題解決得好不好,應該是衡量各級政府部門“政績”的重要標準之一。

以市場配置資源發展經濟較之以計劃配置資源發展經濟更能表現出巨大的經濟發展活力,這一點已經體現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和發展中。但正如計劃機制體現了較強的社會目的一樣,市場機制也不單純是工具或手段,而是蘊含著相應的人的目的或人本價值。一般來說,市場包含產品或服務的供給者和需求者兩個方面,反映的是人的某種社會關系或價值關系。一個社會只有在有關市場的制度安排方面使產品供給者和需求者雙方達成一種價值平衡,尤其產品的使用價值必須能夠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和生活,才能真正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如果站在供給者立場上僅僅把需求者看作達到私人利益、企業利益或經濟利益的工具或手段,或僅僅強調交易價值而忽視使用價值,那么就可能通過“濫用市場”方式無視作為需求者或消費者的多數人利益或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和自然生態的良性發展,直至影響人的安全和健康或人的全面發展。更進一步說,如果這種市場濫用無法得到政治權力的遏制甚或受到“權力濫用”的“慫恿”,那么這種危害人的生存和生活價值的情形就更加可怕。

市場秩序維護的人本價值意含本身包含了產品的供給者關注和保證需求者利益的市場道德自覺,但這種道德自覺需要政府監督來維系。政府應該通過產權改革等手段,從對企業的具體管理活動中抽身出來,把更大的精力、財力轉移到發展、加強法治建設(立法與司法)和市場監管方面上來。這里維護法治、維護市場秩序的核心問題不是告訴(“批準”或“審批”)企業或個人應該做什么,而是要從人文關懷出發防止一些人或企業通過欺騙手段做損害他人權益、損害公眾利益的事情,特別是要防止生產危害人身健康的產品以及制造污染等。

維護市場秩序的根本方法是發展和維護法治,但法治只有與以人為本有效結合起來才能真正維持一個良好的市場秩序。這里的法治精神一般包括三方面含義:一是法律和政府規章制度要規定企業或私人不準做什么(即那些危害公眾或人本價值的事情);二是政府通過自己的監管來發現和確定企業或私人不能做的事情;三是政府對那些做了不能做的事情給予相應的公正懲罰。第一方面當然涉及到反映人本價值的立法過程,它的政治訴求在于人民民主途徑,而后兩個方面直接體現了政府維護市場秩序的具體行為。政府這種行為是否能夠做到以人為本還要依賴于自身的廉潔和有效行政。在這里,通過建立一套法規體系,將政府機構的職能、權限以及對市場運行的管制和干預明確地置于法律的監督和控制之下,應該說是政府機構規范市場秩序過程提高執法效率、減少人為因素干擾的治本之策。也就是說,我們的社會只有從人本價值出發對“市場濫用”和“權力濫用”給予同等的對待和懲罰,才能真正使市場行為規范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