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 更好地履行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責
時間:2022-03-18 0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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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中共中央下發文件,對做好新形勢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工作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應以此為新的起點,更加自覺地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認真履行各項法定職責,在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一、堅持黨的領導,始終保持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實踐證明,只有始終堅持和緊緊依靠黨委的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才能更好地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也才能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才能保證人大工作的正確的政治方向。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地把各項工作置于同級黨委的領導之下,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一是堅決貫徹黨委意圖。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認真把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通過依法履行職責,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機關的領導成員。要緊緊圍繞促進黨委決策的落實,制定工作計劃,履行監督職能,組織代表活動,務求取得實際效果。
二是嚴格執行黨的紀律。認真執行重大問題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制度,重要工作經黨委同意后再進入法定程序;人大工作和建設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主動向同級黨委匯報,積極爭取黨委的支持;帶頭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體現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和對法律負責的一致性。
三是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人大工作把促進發展作為永恒的主題,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在指導思想上體現第一要務,工作安排上突出第一要務,具體實踐中自覺服從服務于第一要務。緊緊抓住事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積極履行職責,充分調動各國家機關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進一步促成萬眾一心、干事創業的良好局面。
第一,突出重點,認真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應抓住帶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認真審議,適時作出決議、決定,并督促“一府兩院”和有關方面認真貫徹落實。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應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協調各方面的利益,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對專業性、技術較強的重大事項,進行必要的專家論證、技術咨詢和決策評估;對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逐步推行公示、聽證制度,擴大群眾的參與度。當前,應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做好“十一五”規劃的初審工作,為今后5年發展規劃好藍圖。
第二,務求實效,認真行使法律監督權。抓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社會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的能力。督促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行政過錯和司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維護國家法制的尊嚴和統一,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立完善工作評議制度,定期組織對執法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評議,切實保證法律法規得到全面有效的實施。高度重視信訪工作,按照分別受理、綜合分析、統一交辦、定期反饋、嚴格督查的工作原則,在組織領導、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方面做好工作,切實督促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
第三,完善機制,促進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依據憲法法律的規定,在總結已有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加強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建設。建立完善人大工作的民主議事制度,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公民旁聽等形式,擴大公民對人大工作的有序參與,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改進常委會全體會議和主任會議的報告形式和議事程序,提高議事效率和議事質量。建立人大代表培訓制度,有針對性地搞好代表培訓工作。建立完善常委會審議意見和代表建議督辦制度,明確責任和工作程序,保證工作的實效性。
三、搞好服務保障,充分發揮好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肩負著維護、發展和實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使命。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應按照今年中央9號文件的精神,根據代表執行職務的規律和特點,總結推廣代表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支持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推進代表工作的不斷創新發展。
密切與代表的聯系。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分工聯系代表,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組織代表參加視察、調查、執法檢查和評議活動等制度,擴大代表對常委會活動的參與;及時向代表通報常委會會議、常委會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動的情況,提供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等方面的信息;督促“一府兩院”采取有效形式加強與代表的聯系溝通,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切實保證代表的知情權。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除積極參加代表團、代表小組活動外,還應定期走訪代表,聽取代表意見,接受代表監督,關心代表的學習、工作和生活。
加強和規范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突出代表活動重點,充分考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總體部署和進展情況,充分顧及群眾最關心和迫切要求解決的突出問題,選準目標,把握重點,合理安排,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代表活動。采取定期召開座談會、集體學習、組織外出考察等多種形式,搞好代表的學習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代表素質和履行職責的能力。重視代表小組的建設,推選政治素質高、履職意識強、群眾基礎好的代表擔任小組召集人,加強對代表小組活動的指導和服務。
提高代表議案和建議意見的處理質量。進一步明確和規范代表議案、建議意見的基本要求、范圍、程序,組織和引導代表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圍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議案和建議意見,增強針對性和可行性。改進對代表議案和建議意見的處理工作,建立健全承辦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嚴格處理程序,提高處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每年組織代表對議案、建議意見辦理情況進行調查,聽取審議有關報告,并將報告印發下次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切實加強對辦理工作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