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組織員隊伍建設體會

時間:2022-10-16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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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組織員隊伍建設體會

鄉鎮組織員是縣(市、區)委派駐各鄉鎮黨委從事黨員發展、黨員教育管理、協調和處理上下級黨組織關系、指導下級黨組織開展組織工作的專門隊伍,是黨務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其責任心強弱、業務水平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組織工作成效。在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下,縣委組織部門加強對鄉鎮組織員隊伍教育和管理顯得尤為必要。

一、在工作部署上必須責任到位。當前,隨著鄉鎮黨委工作職能由管理型轉變為服務型,鄉鎮組織員專職不專用的現象普遍存在,有的除從事組織工作外,還身兼數職,分管招商引資、計劃生育、新農村建設等各項經濟工作,上級強調樣樣都重要,組織員確實難以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去思考組織工作,組織員本身抓不住也難以抓住本職組織工作這個重點。其原因主要是鄉鎮黨委班子在分工上還沒有足夠意識到組織工作的復雜性、任務的艱巨性,缺乏組織員專職專用的相關制度。為此,縣委組織部門加強鄉鎮組織員隊伍建設,既要充分尊重鄉鎮黨委意見,放手讓組織員在兼職工作中施展才華,當好經濟建設的“排頭兵”,又要加強協調管理,督促組織員履行好崗位職責,管好自己的“責任田”。一要明確工作職責。作為鄉鎮黨委委員的組織員,其主要職責是:承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調查研究農村基層黨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上級黨組織提出對策、建議;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和本地實際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黨員檔案管理、組織關系接轉和黨費收繳等工作;處理黨員干部的來信來訪,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等等。上述工作內容,是鄉鎮組織員的本職任務,務必不折不扣地完成。二要制定工作目標。縣委組織部門要將全縣組織工作各項目標任務分解到各鄉鎮黨委,并提出具體數量、質量和時限要求,再由鄉鎮黨委按照崗位職責,將任務細化、量化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到人,形成職責范圍、工作任務、考核獎懲有機統一的管理體系。同時,縣委組織部門要建立工作計劃臺帳,加強對全縣黨員隊伍教育、培養和發展情況的宏觀管理,對執行計劃走樣的及時提醒糾正,不斷調整和完善。三要加強督促檢查。縣委組織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采取月匯報、季督查、半年初評、年終總評的方式,對組織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分人建檔立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縣委組織員辦公室向鄉鎮黨委下發《基層組織建設督辦卡》,限期進行整改,確保組織工作整體協調推進。

二、在教育管理上必須措施到位。加強對鄉鎮組織員教育和管理,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是縣委組織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尤其在鄉鎮黨委換屆之后,針對新任組織員業務不熟的實際,縣委組織部門更應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一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是行動的先導”。縣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組織員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加強《組織工作條例》培訓,使組織員牢固樹立黨的全局觀念、組織觀念和職業責任意識,加強黨性鍛煉,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做好組織工作上來。二要加強業務知識培訓。組織工作是一項內容多、接觸面大的工作,要求具有精湛的業務水平,才能運用自如。縣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組織員《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以及其他組工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在培訓方式上,采取聘請各級黨務專家專題授課、召開組織工作現場會、外出參觀學習等方式,夯實業務基礎知識,探討組織工作新思路,開闊組織工作新視野,學習組織工作新經驗,啟發組織員的新思維。縣委組織部門要堅持組織員例會制度,定期讓組織員相互交流工作經驗,反映基層黨建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加強與組織員之間的交流,縣委組織部門能及時掌握全縣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現狀和黨建工作動態,為縣委正確制定政策、指導農村黨建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并能及時發現基層黨委好的做法,總結好的經驗、推廣好的典型,做到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三要加強溝通協調。縣委組織部門要加強與鄉鎮黨委的溝通協調,經常性深入基層指導組織員開展工作,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或檢查工作過程中,既要聽取鄉鎮黨委對黨建工作的專題匯報,還要聽取組織員的工作進展匯報,支持組織員積極履行職責,幫助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為組織員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對組織員既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又要滿腔熱情地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和成長,充分調動組織員的積極性,保證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做好組織工作。

三、在培養使用上必須關愛到位。組織員是基層專職黨務工作者,縣委組織部門對他們要高看一眼,厚愛三分。一方面,要堅持開展談心活動,幫助組織員解決實際困難。要加強與組織員經常性的談心談話,切實了解掌握組織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狀況,堅持做到“三個力求”,即對遭遇工作挫折而畏難不前、心有疑慮的組織員及時進行幫助,以促其分析原因、找到對策,鼓勵其振作精神,力求達到鼓勁激勵的談話效果;對部分在工作、學習以及家庭生活中存在實際困難的組織員,及時談話問詢,并積極為其尋找解決困難和問題的辦法,幫助其度過難關,力求達到團結凝聚人心的談話效果;對部分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出現工作失誤的組織員,開展談心談話,指出其問題,進行嚴肅批評,并責令其整改,力求達到誡勉警示的談話效果。同時,對組織員遭遇重大事件、本人及其家屬重病進行組織探望,及時了解并想方設法解決組織員的實際困難,多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另一方面,要堅持量才施用,不斷激發組織員隊伍的內在活力。組織員的工作很辛苦,有時還難免被誤解,甚至被推到矛盾的風口浪尖,對這樣的干部要充分信任,施以組織的關懷。各級黨委對組織員不僅要在工作上壓擔子、定目標,而且要在經濟上給實惠,政治上給待遇,以體現以人為本的干部工作理念,反映任人唯賢的干部任用導向。堅持以實績論獎懲,量才施用,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及時表彰,對工作不負責任或不能勝任組織工作的及時予以調整。要建立組織員績效考核辦法,將組織員工作業績作為提拔、換崗的重要依據,通過健全和完善激勵機制,不斷優化結構,使組織員隊伍形成“一池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