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普法教育感想
時間:2022-11-12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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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印象中,我們的普法工作似乎總是針對百姓而言的,尤其是針對農民,常常將文化素質和守法素質混為一談。在各種普法大會上,領導干部多在臺上正襟危坐、侃侃而論,老百姓則只有在臺下聆聽教誨;然而另一方面,我們又經常看見一些領導前腳還在臺上痛斥腐敗,呼喚守法,后腳一出門就被紀檢部門采取措施。更加荒唐的是,一些身陷囹圄的領導,痛苦流涕之余,還大大訴說自己犯法的原因是放松了學習、不懂法,這其中,甚至包括了某些省部級高官,譬如前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那么,究竟誰更需要普法呢?
宣傳教育局、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在新華網舉辦的“法制宣傳教育與和諧社會建設”網上座談會回答了這一問題。在會上,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司長肖義舜表示,領導干部是普法工作的重點對象,第一是領導干部。第二是公務員。第三是青少年。第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第五是農民。領導干部占據普法工作第一位的位置,可以想見當下對領導干部普法的重要性。
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發展的黃金機遇期和各種矛盾凸顯期并存的特殊階段,法治是化解社會矛盾、保障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手段和重要工具。領導干部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管理者、帶頭人,有很多事情是領導干部作出的決策,有很多決策是領導干部進行執行,所以他們手中的權力很大。要正確履行手中的權力就必須嚴格依法辦事,要依法辦事就必須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法律素質。這樣來保證各級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手中的權力。如果他們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不強,即使個人用心良好,也可能在實際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損害公平正義。如果他們違法用權,以權謀私,更會損害法律權威,危害群眾利益,激化社會矛盾。因此,抓住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普法教育和依法用權中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加強普法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已成當務之急。
但知法懂法只是第一層次的普法,更高層次的應當是守法護法。如果領導干部藐視法律,通過個人權力而不是法律程序來解決問題,那就會對周邊權力運作走向產生輻射性影響,法治氛圍的建構也就只能是紙上談兵而已。對領導干部的普法之所以最重要,還在于其行為代表的不只是個人,還有公權力的運行。更大的問題是,在現實生活中,由于監督的缺位,一些領導干部受到的外在約束力主要依靠自身法治素質來形成對依法辦事理念的理解,在這種情況下,就更需要加強對這些公權力掌握者的普法宣傳,以降低其違法的幾率。
對領導干部的普法,同樣是為了給廣大人民群眾普法。領導干部知法懂法守法護法,才會盡最大可能讓老百姓也同樣如此。在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里,公民愈是守法護法,公權力掌握者才愈能依法處理事務,公權力才能獲得更多的安全保障。有一群知法護法的領導干部群體,公眾的知法護法才有保障,建構法治社會才不會成為空談。否則,權力侵害法治就會成為普遍現象和通用規則,于是在法治的口號下,就可能是“潛規則”橫行、法治規則沒落,而真正的法治也就遙遙無期了。
要正確履行手中的權力就必須嚴格依法辦事,要依法辦事就必須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法律素質。這樣來保證各級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手中的權力。如果他們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不強,即使個人用心良好,也可能在實際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損害公平正義。如果他們違法用權,以權謀私,更會損害法律權威,危害群眾利益,激化社會矛盾。因此,抓住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普法教育和依法用權中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加強普法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已成當務之急。
但知法懂法只是第一層次的普法,更高層次的應當是守法護法。如果領導干部藐視法律,通過個人權力而不是法律程序來解決問題,那就會對周邊權力運作走向產生輻射性影響,法治氛圍的建構也就只能是紙上談兵而已。對領導干部的普法之所以最重要,還在于其行為代表的不只是個人,還有公權力的運行。更大的問題是,在現實生活中,由于監督的缺位,一些領導干部受到的外在約束力主要依靠自身法治素質來形成對依法辦事理念的理解,在這種情況下,就更需要加強對這些公權力掌握者的普法宣傳,以降低其違法的幾率。
進入“四五”普法以后,各地各部門普遍建立了黨委中心學習組學法制度,定期舉辦法制講座、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和司法部曾于年月頒布并實施《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見》,許多地方也制定了一系列的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法律學習制度、領導干部法律知識培訓制度等相關配套制度,有力地推動了領導干部向深度和廣度發展。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對枯燥的法律知識的學習掌握,畢竟不是輕松的事情。一些領導干部由于對學法用法的認識不到位,缺乏自覺性和主動性;而一些地方和單位也還存在不落實和流于形式的現象,或是以簽到表應付上級檢查,或是不按要求學滿規定的課時。因此要充分調動干部學法的積極性,有效地解決干部學法中存在的任務軟、措施弱、深化難的問題,就必須完善監督檢查機制,這對于保障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看到不少單位也制定了關于領導干部學習法律的相應計劃和相關制度,但落實不好,有的甚至形同虛設。究其原因,除認識問題外,就是缺少檢查監督,使其學習計劃、工作制度束之高閣,無人問津,沒有真正發揮作用。因而很有必要著力完善檢查監督機制,力促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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