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黨組織問題對策措施

時間:2022-01-28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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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黨組織問題對策措施

一、嚴格組織審批,從源頭上防范黨組織“家族化”問題

私營企業提出建立黨組織的申請后,上級黨組織堅持深入調查、嚴格審查、慎重批復,防止新組建的黨組織出現“家族化”問題。首先,審查企業管理模式。上級黨組織對企業的所有制性質、資產構成方式、企業經營模式進行審查,凡是表現出“家族化”傾向的企業從嚴把關。其次,審查黨員情況。對具有“家族化”傾向的企業,在審查黨章規定的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基礎上,還認真調查黨員之間的血緣和親緣關系。與業主有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旁系或姻親關系的黨員占黨員半數的企業,一般不批準單獨建立支部,按照地域就近和行業相近的原則,聯合建立支部,黨員人數特別少的暫時將黨員的組織關系掛靠在相應的村和社區黨組織。再次,審查黨組織班子組成人選。批準建立黨組織的私營企業,在確定黨組織的組成人選時,私營企業主的家族成員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內,超過比例的不予批復。家族黨員比例較高的企業一般不由業主擔任黨組織的書記,否則不予批復。

二、選派黨員骨干,從工作上淡化黨組織“家族化”問題

對于已經建立黨組織的具有一定“家族化”傾向的私營企業,堅持從上級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骨干,支持企業黨組織開展工作,力求淡化甚至消除“家族化”影響。一是選派黨支部書記。全縣先后從鄉鎮機關和社區、村黨組織選派8名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年輕黨員到企業任任專職或兼職黨組織書記,加強企業黨組織的政治組織領導,在黨組織重大決策、發展黨員、開展組織活動等方面嚴格把關,促進企業黨組織健康成長。二是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堅持向每一家建立黨組織的非公企業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尤其對有“家族化”傾向的企業更為重視。在選派對象上更加重視政治素質和黨建工作經驗,在工作指導上更加注重黨務工作的政治性和原則性,在問題處理上更加注重黨建工作指導員的調查研究和工作建議。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既有利于加強工作指導,又有利于加強工作監督,保證企業黨建工作政治方向。三是選派政治理論輔導員。從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黨校等部門精選黨建工作骨干作為政治理論輔導員,與企業黨組織結對,定期到企業宣講黨的十七大精神、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幫助黨員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和推動工作,摒棄一切不適應和不符合企業及其黨組織發展的思想觀念。

三、大力發展黨員,從組織上消除黨組織“家族化”問題

針對非公企業黨組織基礎比較薄弱、發展比較緩慢的問題,制定了《××縣非公有制企業黨員發展規劃》,采取有效措施,爭取用五年時間使非公有制企業黨員達到比較合理的數量和比例結構,堅決從組織上消除“家族化”問題。一是突出發展黨員重點。在堅持發展黨員基本原則的同時,優先發展企業黨員,優先發展企業一線和從事科技工作的員工,對提出申請的業主從嚴把關,全面考察他們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身形象,特別注意了解其遵章守紀和執行政策的情況,適當延長考察期,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二是加強發展黨員力度。每一家非公企業都要求制訂培養發展計劃、明確具體措施,凡是沒有對象或結構不合理或措施不得力的,上級黨組織派人具體指導幫助。縣委對入黨積極分子實行免費培訓,企業充分保證參訓的時間。堅持發展黨員審查制、公示制、票決制、責任追究制,保證發展質量。對兩年以上未發展黨員的企業,上級黨組織實行臺帳管理,必要時對黨組織負責人實行組織處理。近三年來,全縣發展非公企業黨員312名,黨組織融入新鮮血液,有效地降低了黨組織中“家族”黨員的比重。三是大膽啟用年輕黨員。進一步加強對新發展的年輕黨員的教育管理,并適時調整到黨組織班子中來,實現領導班子成分多樣化,降低“家族”黨員的影響力。

四、加強黨性教育,從思想上杜絕黨組織“家族化”問題

從思想上消除業主和黨員的“家族化”觀念,放棄企業管理家族化模式,走現代企業管理之路,是杜絕私營企業黨組織“家族化”問題的根本途徑。一是抓好科學理論武裝。舉辦私營企業黨員業主培訓班、黨務工作者培訓班、工商聯會員培訓班等,邀請領導、知名專家、成功企業家授課,實行課堂教學與參觀學習相結合,讓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理念在私營企業黨組織的管理人員思想上植根。私營企業黨組織也通過月“學習日”、“”等形式,加強對黨員的教育。二是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在企業內圍繞企業生產經營,廣泛開展引導黨員愛崗敬業的“黨員示范崗”、“黨員模范班組”等崗位閃光活動,引導黨員為企業發展出力的“我為企業進一言”等獻計獻策活動,引導黨員為社會做貢獻的志愿者服務活動等,增強黨員的政治觀念、組織觀念、紀律觀念,體現先進性。三是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建立體現私營企業黨組織特點的黨組織決策議事制度、發展黨員制度、聯系群眾制度、黨組織活動制度等,確立民主集中制的主體地位,規范黨組織的各項工作,防止黨組織為少數人所把控,成為少數人謀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