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19 1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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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合同

篇1

銀行貸款合同書范文1甲方(被委托人):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電話

乙方(委托人):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為保證合同的實施及保護雙方利益,特定協議如下,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因購車向 銀行與 銀行貸款一事,特委托乙方全權辦理購車(車型,顏色,定金,首付,價格,車輛購置稅,保險)及銀行貸款(貸款,儲蓄卡,消費卡)事宜。

二, 甲方辦理購車事項,必須配合乙方提供相關村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簿、房產證、公司營業執照全套、(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工資流水、公司證明、以及其它所擁有的資產證明)。

三, 甲方在與乙方達成一致后,應付違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

四,甲方訂車后不得違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提車相關手續以及銀行后續相關手續,反之視為違約,不退違約保證金。

五,乙方在辦理購車事宜完成后,甲方必須一次性退還定金與首付(車輛購置稅,保險)。

六,甲方應付乙方手續費,手續費按辦款總金額(含消費卡)的 % 收取。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書范文2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托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書范文3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經營___________生意缺乏資金,乙方同意將自有房產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現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銀行貸款的本金為 萬元,乙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地號______________為甲方向銀行抵押貸款提供擔保。

二、甲方向銀行貸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該時間段內乙方不得將上述房地產再用于為本人或第三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轉讓。

三、因乙方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貸款本息由甲方負責歸還。

四、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相關內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乙方應根據甲方及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及時提供,以利于甲方辦理貸款。

五、因乙方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抵押擔保,造成乙方使用、處分該房產所帶來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響,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月 萬元的有償使用補償款。該款從銀行發放貸款當月開始計算,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或未及時支付有償使用補償款,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及律師費等一切費用違約、責任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是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計算損失。

七、丙方為本協議中甲方應向乙方承擔的責任提供擔保。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款、訴訟費用、律師費,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期限為2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并從乙方向銀行提供房產抵押擔保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訂立協議人各執一份。

篇2

如果是房屋貸款,一般是在貸款發放后就能領取合同了,貸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客戶一份,房產局備檔一份,銀行一份。甚至有些銀行會將合同郵寄到借款人手里。如果是個人貸款,一般在申請當天就能拿走合同。

房屋貸款的流程,首先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并且在填寫貸款申請表時要寫明貸款用途、貸款金額、個人財產情況、使用期限、選擇的貸款種類、抵押物、償還能力、工作地點等基本信息。申請表填完后遞交材料,主要根據貸款種類以及銀行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房貸主要包括借款人證件資料、收入證明資料、信用狀況資料、抵押物資料、擔保資料等。

在銀行接到申請后開始對借款人的貸款情況做基本調查,原則上是看借款人的還款意愿與還款能力,在這個基礎上評定貸款風險。隨后就是評估,由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且出示具價值評估報告。在一切手續辦完后會進行面簽,合同簽訂完畢銀行就會把款項轉給開發商。此時貸款就辦完了,申請人可以去取合同了。

(來源:文章屋網 )

篇3

貸款人 (全稱) 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寫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款還款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是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的預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為-____ %.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 帳戶,并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 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提前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的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一份,___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人 或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4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并根據__________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第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 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

第九條 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后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為質物提供擔保或(并)由_______作為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全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 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3.6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

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或授權人)

篇5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日至一九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篇6

一、行使法定抵銷權,確保及時收回貸款

合同債務的抵銷,是指雙務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時,各自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從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數額內相互消滅的法律行為。它分為法定抵銷和合意抵銷兩種形式。法定抵銷是由法律規定其構成要件,具備該要件時任何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抵銷的效力。《合同法》第99條規定了法定抵銷的條件及方式:“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債務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時生效。”

根據《合同法》第99條的規定,銀行向借款人行使抵銷權,完全符合法定抵銷的構成要件:第一,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在銀行貸款給企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在銀行有存款的情況下,雙方互為債務人。一般情況下,企事業單位的存款是活期,不存在到期期限問題,當貸款到期時,可以說銀行和客戶的債務都已到了履行期限。第二,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雙方所負債務同為金錢債務,標的物種類和品質完全相同。第三,雙方債務均非不能抵銷的債務。在銀行和客戶之間,不存在按照合同性質或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情形,兩者間的債務均為可抵銷的債務。

抵銷是合同終止的原因之一。通過抵銷,有利于減少履行費用、降低交易成本,并能確保債權的效力,對銀行按時收回貸款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當貸款到期時,銀行就可以自動從借款單位的賬戶上扣款收貸,只要通知對方即可,而無需征得對方同意。另外,筆者認為,對超過訴訟時效的貸款,銀行也可從客戶的賬戶上扣款收貸,因為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只是勝訴權,實體權利并未喪失。這樣,銀行就可以使因超過訴訟時效期間通過訴訟途徑不能收回的貸款得以收回。

二、采用債權保全措施,減少貸款損失

債權保全措施是指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時,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的實現而對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行為行使一定權利所采取的法律措施。對于合同債權,債權人一般只能向債務人請求履行,原則上是不涉及第三人的。但當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行為危及到債權人的利益時,法律則允許債權人對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行為行使一定的權利,以排除對其債權的危害。這就是法律設立債權保全制度的目的。債權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權和撤銷權兩種,銀行應充分利用保全措施保護自己的債權。

根據《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銀行行使代位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止借款人賴賬的不良行為。例如,甲公司欠銀行貸款,乙廠因購買甲公司的貨物而未按期支付貨款,若甲公司不及時從乙廠收回貨款,就無法歸還銀行貸款本息。甲公司能行使而不行使向乙廠追索到期債權,銀行便可請求人民法院以甲的名義向乙廠行使債權。當然,銀行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自己的債權為限,行使代位的必要費用由甲公司承擔。

根據《合同法》第74條規定,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或者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對債務人的行為生效后,債務人的行為被視為自始無效,第三人因該行為而取得的財產應返還給債務人。撤銷權是一種法定權利,其享有不需要當事人進行約定。銀行運用撤銷權,可以挽回借款人逃廢銀行債務造成的損失。

三、使用不安抗辯權,化解貸款風險

不安抗辯權,又稱先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在后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的財產、商業信譽或者其他與履行能力有關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時,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合同法》第68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合同法》設立不安抗辯權制度的目的,在于預防合同生效后因情況發生變化而使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害。

在借款合同生效后,銀行作為貸款方應當先行提供貸款,是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借款人發生了上述法定事由后,銀行即可中止合同的履行,即暫時停止‘提供貸款。當然,銀行在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中止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借款人。當借款人提供適當擔保時,才予以恢復履行。如果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銀行可解除借款合同。銀行行使不安抗辯權,有利于化解其貸款風險。

四、合理運用合同效力制度。切實保護銀行債權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對合同效力的規定包括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以及效力待定合同四種情況。銀行合理運用《合同法》中的合同效力制度,能夠切實保護好自己的債權。

(一)有效合同。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對有效的借款合同,銀行除依法行使抗辯權外,必須履行(即按合同約定提供貸款),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如借款人違約,銀行應及時追究借款人的違約責任,使自己的損失得以挽回。

應當強調,生效的合同不因主體方面的某些事項的變化或主體的變更而影響其效力。這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合同法》第76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二是《合同法》第90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這些規定對銀行貸款的保護有三個方面的積極作用:其一,有利于防止企業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拒絕承擔銀行債務;其二,有利于防止企業假借分立、變更名稱等手段逃避銀行債務;其三,在銀行進行改制的情況下,改制前的銀行債權由改制后的銀行享有,不至于銀行改制而造成貸款流失。

(二)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指沒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無效合同自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對因該合同而取得的財產,當事人應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就無效借款合同來說,當事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第一,雙方返還本息,即借款人歸還銀行貸款本金,不再支付利息,已支付的利息銀行應返還給借款人。第二,借款人返還本金,利息收歸國家所有。如銀行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目的而仍貸給其款造成合同無效的,即采用這種處理方式。第三,借款如數歸還銀行本金,支付利息。如借款人以欺詐手段訂立借款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詐騙人就要歸還銀行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第四,本息都收歸國家所有。如銀行與借款人惡意串通,簽訂借款合同損害國家利益而造成合同無效的,借款合同所涉及的本息都應收歸國家所有。第五,返還集體或者第三人。對銀行與借款人因惡意串通,損害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如串通騙取第三人為借款合同擔保)的無效合同,因此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集體或第三人。

(三)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經撤銷權人請求,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合同內容或使合同效力自始消滅的合同。《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借款合同出現上述情形時,如果銀行行使變更權,則按變更后的合同履行;如果銀行行使撤銷權,則合同自始就無約束力;如果銀行不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則合同有效,當事人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銀行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以更好地維護貸款安全。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委托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 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

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material);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人民幣委托貸款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格式適用于建設銀行各級行委托業務中受托與借款單位簽訂的各類人民幣委托貸款合同。

二、貸款依據必須填寫清楚。合同中委托人、委托協議名稱、貸款科目必須寫全稱。如煤代油基建貸款須填寫“根據國家計委(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煤代油基建貸款委托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煤代油基建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三、合同中第一、二、三、四、五、六條均應按委托方的文件和規定填寫。

四、第九條、2中“借款到期前________日”需認真測算后填寫。為便于會計帳務處理,一般不少于30天。

五、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可以填寫本合同條款未涉及而又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便要注意不能違背建設銀行與委托方簽訂的委托協議,不得侵害委托方的權益。

篇8

貸款人: 銀行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

聯系電話: 電傳:

借款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

聯系電話: 電傳:

簽訂地點:

特別提示: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尤其是“特別提示”和黑體字部分,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咨詢,貸款人一定積極解答。借款人有權同意本合同或選擇其他合同,但在簽署本合同后即視為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借款人因 需要,向貸款人申請個人消費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立約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借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一、借款期限為 個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放款日以借款借據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準。如遲于第一款記載的放款日發放借款,到期日可相應順延。

三、借款分次使用計劃為: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貸款人將在上述日期將約定數額借款轉入借款人帳戶。

分次用款亦實行同一到期日。

四、若貸款人提前收貸,則視為借款到期日相應提前。

第四條 借款利率

本借款月利率千分之 .借款期限內遇法定利率調整,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則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不分段計息;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自下年度一月一日開始,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調整后的相應檔次利率執行,國家利率調整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此調整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貸款人在此特別提示借款人及時關注人民銀行有關貸款利率調整的公告,貸款人也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按規定進行公告。對利率調整后的貸款歸還情況,借款人如有任何不明之處,請及時征詢貸款人,貸款人將進行解釋。

第五條 借款本息償還

一、雙方協商采取下述第 種方式約定還款和計收利息:

(一)到期一次性還本,按月付息,自借款發放次月起每月20日為結息日。

(二)分期還本付息。

l、等額還本付息。自借款發放次月起每月20日和借款到期日為還款日,每期等額償還借款本息 元;

2、平均償還借款本金,采取下述第__種約定分期付款:

(1)按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自借款發放次月起每月20日為還款日,每期應還本金 元,還款日結清當月利息。

(2)按季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自借款發放本季起每季末月20日為還款日,每期應還本金 元,還款日結清當季利息。

(三)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二、在借款到期日前,借款人應還清所有借款本金和利息。

三、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還款付息日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中扣收上述款項。

四、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金,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時,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借款利息。

第六條 借款擔保

一、下列合同為本合同的擔保合同:

(一)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

(二)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

(三)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

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人發生下列事由,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采取措施:

(一)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的約定,或資信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擔保能力減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違反抵押合同的約定,或故意毀損抵押物,或抵押物價值可能或已經明顯減少,或其他有損貸款人抵押權的事件;

(三)質押人違反質押合同的約定,或質物價值已經或可能明顯減少,或質押的權利必須在借款清償前兌現,或其他有損貸款人質押權的事件。

第七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一、借款人必須如實向貸款人提供其工作單位、收入、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有關其資信狀況的情況。

二、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但在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生效前,貸款人有權暫停放款。如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不可能生效,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以個人合法財產及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借款本息,在借款逾期不能清償時,貸款人有權申請司法機關對借款人個人財產及夫妻共有財產采取司法強制措施。

五、貸款人有權檢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和借款人收入狀況、對外擔保等情況,借款人應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且保證這些資料的真實性。

六、借款本息清償前,借款人發生下列事由,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一)個人收入明顯減少,財務狀況不佳;

(二)因疾病等原因可能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三)法定地址、經常居住地、電話及

其他通訊聯系方式變更;

(四)涉入或即將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糾紛;

(五)取得出國(境)資格后計劃出國(境);

(六)婚姻狀況發生變化;

(七)其他可能影響借款收回的事件。

七、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承擔。

第八條 提前收貸

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貸款人有權提前收貸。提前收貸時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對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的,貸款人應提供確切證據。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扣收款項。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發生欠息;

(二)借款人經營虧損或財產明顯減少;

(三)借款人涉入或即將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糾紛,有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

(四)借款人挪用借款;

(五)借款人拒絕貸款人對其經營、財務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拒絕提供有關資料,或虛構應提供的有關資料;

(六)借款人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等因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七)其他危及借款及時清償的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人發生下列任一事件即構成違約:

(一)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義務;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二、違約發生后,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限期糾正違約;

(二)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清償所有到期或未到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三)要求借款人賠償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損失;

(四)從借款人的帳戶扣收所欠借款本息。貸款人因提前收貸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五)以法律手段追償借款本息。

三、貸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的,應對未發放貸款部分承擔日萬分之 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借款人配偶承諾

一、借款人的配偶承諾如下:

(一)如借款人個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則同意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借款本息;

(二)在借款人因疾病、事故及其他客觀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代為履行各項義務;

(三)在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配偶未履行上述承諾,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承擔。

第十一條 罰息與復利 ;

一、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者,借款人未按期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即構成借款逾期),貸款人有權對被挪用的借款或逾期的借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復利。

二、借款人未按期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即貸款逾期的,罰息利率按下列第 種約定執行;

(甲)本合同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的,逾期期間仍按固定利率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乙)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浮動利率的,逾期期間仍按浮動利率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逾期期間的浮動周期不變。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即挪用借款的,罰息利率按下列第 種約定執行:

(甲)本合同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的,挪用期間仍按固定利率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乙)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浮動利率的,挪用期間仍按浮動利率方式計收罰息和復利,挪用期間的浮動周期不變。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四、復利的計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方式計息。

第十二條 通知

一、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封面記載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法送達對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和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一)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發出后5個工作日;

(二)如果是電傳,則為收到對方確認回號之日;

(三)如果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管轄

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法律另有強制性規定除外。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其他方式 .

第十四條 費用

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違約時,因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貸款人有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借款人及其配偶簽章后生效;貸款人要求對合同進行公證的,本合同在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本合同在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清償完畢后失效。

第十六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立約雙方及登記、公證機關各執壹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

補充條款:

貸款人 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人(簽章) 年 月 日

借款人 本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篇9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行

甲方為進行建設和發展的需要,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乙方審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規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約定為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保證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在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內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預計分年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實際支出數按年(月)息________%(‰)計算,按年(季、月)結息。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________年(次)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為逾期處理,加收利息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國家利率調整,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分年(次)還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達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的投資或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如發現借被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向甲方加收罰息________%。乙方不能在下達的貸款指標及時供應甲方資金需要,在未達時間內按未達資金數額,向甲方承付按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付本____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篇10

法定代表人:曹積仁,總經理。

委托人:張德榮、張雅麗,實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國輕工業原材料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蔣震宇,副總經理。

委托人:佟強,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中國農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中國輕工業原材料總公司(以下簡稱材料公司)發生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投資公司上訴稱:投資公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有信托貸款經營權的金融機構,有權發放信托貸款。本案中的委托貸款合同,即使實為信托貸款,也應為有效的貸款合同。材料公司承諾對此筆借款負有連帶償還責任,在借款人蘇州嘉祥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祥公司)未按合同履行義務時,投資公司有權要求材料公司代為清償。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材料公司答辯稱:本案中的委托貸款合同系違反法律的合同,投資公司讓材料公司為這樣的合同擔保,已構成對材料公司的惡意欺詐。因此,材料公司不應承擔保證責任。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3年4月1日,案外人北京市崇文區國體進口汽車配件經營部(以下簡稱國體經營部)與上訴人投資公司簽訂了一份委字(93)006號委托貸款協議書,約定國體經營部從1993年4月6日至7月6日止,委托投資公司發放總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的貸款;委托放貸的資金到期后,由投資公司向國體經營部一次付清資金本息;委托貸款的對象、利率及用途未明確約定。協議簽訂后,國體經營部于4月6日存入投資公司5000萬元,投資公司為此開立了整存整取大額存單,存款期三個月,至7月6日到期,月息為8.1‰。國體經營部于7月10日支取存款本金4000萬元及存款利息12.49萬元,7月13日再次支取存款本金1000萬無及存款利息8100元。至此,國體經營部的5000萬元存款及存款利息全部支取完畢。

1993年4月12日,嘉祥公司向投資公司提出借款申請,并向同日簽訂(93)農銀信委字008號委托貸款合同,約定:投資公司受(93)006號協議的委托,向嘉祥公司發放委托貸款,金額500萬元,用于流動資金短期周轉;期限兩個月,從1993年4月13日起至6月13日止;月利率18‰;貸款到期時利隨本清;若嘉祥公司未按期支付利息,則應按延付金額及天數,加收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若未按合同指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則加收50%的罰息;若不能按期歸還本金,則加收20%的利息。該合同還約定,投資公司同意材料公司作為嘉祥公司的經濟擔保人,擔保人負有連帶償還責任;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償付貸款本息及罰金時,擔保人保證在收到投資公司發出的通知后十日內,無條件代其還清所欠款項。投資公司、嘉祥公司、材料公司三方均在合同書上蓋章簽字。材料公司還于簽約同日向投資公司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銷的擔保函,承諾擔保金額500萬元,當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時,擔保人在收到投資公司書面通知七日內,保證無條件地歸還借款人應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4月13日,嘉祥公司又與投資公司共同簽署一份借據,載明的借款單位、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內容與008號委托貸款合同的內容一致。投資公司于4月13日向嘉祥公司發放貸款490.64萬元。嘉祥公司于同年7月17日歸還投資公司100萬元,此后再未還本付息。材料公司也未履行擔保義務。投資公司經多次催要未果,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材料公司履行償還本金、利息的擔保義務和賠償損失。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委字(93)006號協議中除了寫有國體經營部委托貸款5000萬元之外,再沒任何有關委托貸款方面的其他約定內容。投資公司對該5000萬元出具的手續是整存整取儲蓄存款存單;存單到期后,投資公司已將存款5000萬元及存款利息全部返還給國體經營部。另外,(93)農銀信委字008號合同項下的貸款,也與委字(93)006號協議項下的貸款金額不一致。故投資公司與嘉祥公司之間的民事關系應為信托貸款關系,雙方所簽訂的008號委托貸款合同應屬無效。投資公司關于其是受國體經營部委托發放貸款,并與嘉祥公司簽訂了委托貸款合同的主張不能成立。材料公司與投資公司之間的擔保合同關系,從屬于008號無效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亦應確認為無效,材料公司就嘉祥公司的債務對投資公司不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投資公司應依法向借款人嘉祥公司主張權利。據此,該院于1996年11月8日作出判決:駁回原告投資公司的訴訟請求。訴訟費50707元及訴訟保全費40320元均由投資公司負擔。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投資公司與借款人嘉祥公司簽訂的008號合同,雖然名為委托貸款實為信托貸款合同,但是該合同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內容明確,除利率條款略高違反規定外,其他條款均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應為有效合同。被上訴人材料公司作為擔保人在該合同上簽字蓋章,并向投資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銷的擔保函,其擔保的金額、期限以及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等條款意思表示真實、明確,內容合法,且為投資公司所接受,符合《借款合同條例》第八條的規定,故擔保合同亦應有效。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當事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在嘉祥公司不能按期歸還所借款項及其利息時,經投資公司催款,材料公司仍未按約定履行代為償還的義務,已構成違約。在此情況下,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投資公司有權要求材料公司履行連帶償還的義務,并有權要求材料公司賠償損失。投資公司在簽約時沒有故意欺騙對方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相反,合同中的貸款對象、金額、期限、包括利率及擔保責任約定得非常明確。無論合同名稱為信托貸款還是委托貸款,都沒有改變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也不存在對擔保人的欺詐問題。材料公司關于合同的名稱與內容不符是違法,為這樣的合同擔保是受投資公司的欺詐,故不應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不能成立。投資公司的上訴請求有理,應予支持,但超出國家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部分不予保護。一審認定的事實清楚,但認定合同無效以及免除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欠妥,判決駁回投資公司的訴訟請求失當,應予改判。據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于1997年4月2日判決:

一、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6)一中初字第591號民事判決;

二、蘇州嘉祥房地產有限公司尚欠中國農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借款本金390.64萬元及利息和逾期罰息(自1993年4月13日起至1993年6月13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490.64萬元的利息;1993年6月14日起至1993年7月17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罰息支付逾期利息;1993年7月18日起至給付之日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罰息支付390.64萬元的逾期利息),由中國輕工業原材料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