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4-06 07:02:5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污水處理廠工作總結,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加強理論學習,推進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風建設
擔任污水處理廠行政科長以來,我就從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一方面不斷努力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兩會精神,學習科學發展觀,增長才干,另一方面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積累工作經驗,時刻注意自身各方面的協調發展,鍛煉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推進政治思想提升,作好污水處理廠行政科工作,使自己成為一名政治素質過硬的管理層干部。
二、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1、根據崗位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我工作崗位是污水處理廠行政科長,我的工作職責是負責職工食堂、澡堂的管理及客房的管理工作,負責職工福利的發放,門衛管理,冬季供暖工作,辦公樓及管轄范圍相關設施的正常使用。及時維修、更換損害燈具燈泡,水管、水龍頭無跑冒滴漏現象。同時負責管轄范圍有關設施的防凍工作,全廠工作蚊、蠅、蟲害的防治工作,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責任,杜絕發生安全事故,辦公樓前廣場及廠區主干道、廠門外硬化道路、大門坡道、廚房周圍的環境衛生等。
今年,在污水處理廠上級領導的正確帶領下,我根據崗位要求,我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好行政處理工作,不管高溫酷暑還是寒冷的冬天,我不辭辛苦來往于污水處理廠的每個角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
2、污水處理廠行政工作的重心認識
工作中,我深深地認識到行政工作的重心在抓質量、抓服務,抓管理、抓全盤。概括起來就是“加強管理、制定方針、查找問題、及時處理、創新思想、堅定信心、快速高效,全心投身于污水處理廠工作中去。
3、2014年工作亮點
今年,我自從3月16號任行政科長以來,先說食堂怎么好,怎么讓職工吃的好,然后再談其他工作事項。因為我知道,民以食為天,廠里的伙食好壞直接影響到廠職工的工作與生活。在狠抓食堂衛生以及管理方面,我采取換位思考,實現轉型的工作思路。職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得到了廠職工的一致肯定。
今年,3月我還通過和生產科協商,讓維修人員通過更換線路、燈口現在辦公樓內的電燈全部亮,還更換了聲光控開關,杜絕了整夜的長明燈。為廠企業每年節約了一筆可觀的電費支出。4月份通過對新澡堂的打掃、淋浴器的改進,就是改裝為改溫控閥設備,19號對職工開放,職工們樂開了花。
從5月26號開始,我要求廠職工食堂,每天為機修人員熬一通綠豆湯,正值三伏天氣,污水處理廠的機修人員在外干活天熱容易中暑,為了體恤職工的辛苦,這方面的開銷是不可缺少的。
6月我對食堂、澡堂人員檢查身體并辦理健康證,7月和辦公室配合深度工程做前期送到手續,也就是申請用電。經過2個月的努力10月9號新廠區完成送電,10月15號1號泵站完成送電,10月22號2號完成送電,新廠區剪彩完在食堂回餐,分別在5月7月9月對廠區進行全面的蚊、蠅、蟲害的防治。11月配合辦公室對全廠職工打流感疫苗。一年2次組織發放福利。辦理工傷人員手續,接待廠家等等工作,
每一項工作我都要求自己監督到位,檢查到位,確保把職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2014年工作中,我還深深體會到:要成為一名優秀的行政科長,就必須做到一切服務從廠廣大職工自身出發,設身處地為職工著想,從而贏得職工的理解和認可;在滿足職工普遍需求的同時,預先考慮到廣大職工的潛在需求,設計切合廣大職工預期的服務措施,從而為廣大職工更好的為企業做貢獻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3、注重自我學習提升自身素質。
與過去相比,我們污水處理廠的大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何適應這一轉變,才不至于被社會淘汰。我覺得關鍵是注重自我學習提升自身素質。為此,我積極參加廠舉辦的行政管理干部培訓班,認真學習行政管理進修,并且以廠里開展的“做學習型管理干部”活動為契機,要及時把握時代的脈搏,轉變行政管理手段,借鑒其它廠好的行政管理方法,活學活用,發揚不怕累不怕苦的工作精神來激活自我進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篇2
xx年工作總結
一、xx年業務發展基本情況
1、主要指標完成良好
全年參與跟蹤項目xx個;已投標項目(含放棄)xx個,待投標項目xx個,中標項目xx個(基礎設施類xx個:其中涉及管廊、污水處理廠、橋梁鋼結構、智能交通等,機電安裝類xx個),中標金額xx億元,中標率xx%;
簽約項目x個,簽約金額xx億元。完成年度指標xx%(對外簽約指標x億元)。項目具體跟蹤項目如下。
2、政府平臺、社會資源及內外客戶拓展良好。一是突破與xx投資公司、xx地產公司內部市場關系,成功中標xx綜合管廊、xx大街改造工程電梯項目、xx大橋鋼結構工程、xx、xx項目;二是搭建與深化和政府、政府投資平臺的關系,配合中標xx綜合管廊項目,xx污水處理廠、xx污水處理廠均得到業主高度支持且投標環節可控,xx項目進入投標階段并深度接洽中;三是與高校、設計院、科研機構建立良好關系,初步具備大型環境治理項目的投標能力,為xx污水鄉集鎮污水處理廠、xx項目提供技術支撐;四是開拓與專業公司、金融機構、咨詢機構的關系,為后續營銷拓寬了信息和資源渠道。
3、營銷團隊成長迅速
一是通過對xx污水處理廠xx污水處理廠以及xx污水處理廠這三個PPP項目的跟蹤,團隊骨干成員對投資類項目局內部流程及相關文件的編制、投資類項目營銷思路、投資類項目投標技巧已基本掌握。
二是通過對xx污水處理廠、xx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以及xx管廊項目的深入跟蹤,并在年內中標xxx污水處理廠和xx管廊項目,xx污水處理廠項目也處于掌控之中;部門營銷團隊嫻熟掌握施工類項目投標操作和市場營銷溝通技巧,具備了獨立操盤能力;并與xx、xx以及地級市政府平臺公司保持良好對接;同時積累了優質的聯盟單位資源。
二、存在的不足
1.在項目投標中,各單位協同作戰不夠理想,導致部分工作推動不順;此矛盾有機制設置先天性缺陷原因,如要徹底解決,唯有基礎設施業務實體化。
2.在投資類項目投標中,內外對接的深度與力度不夠,導致項目實施方案無法進入董常會決議程序。
3.融投資業務的突破缺乏體系支撐,如:融資支撐、法務保障、規劃設計引領、專業技術支持、投資策劃增效等;此矛盾比較突出,需在事業部層面加強頂層設計,業務協同聯動發展。
xx年工作設想
xx年xx將對xx投資業務給予授權,結合當今市場環境(國家PPP模式成為合作模式主流、各大央企紛紛涉足),投資業務的順利開展能夠迅速拉動事業部基礎設施業務占比,有力推進事業部差異化轉型、提高企業效益、改善現金流。下面主要從三個方面談談xx年基礎設施業務開展思路。
xx年工作總體思路:解放思想、下定決心、堅定信心、加大投入、全線出擊、爭先作為。
xx年主要工作目標:基礎設施部全年爭取落地xx個及以上大型PPP項目,各經理部爭取xx個及以上的PPP項目進入投標程序。(如果實施方案一<詳見后文闡述>,施工總承包合同額力爭完成xx億元)
1、業務方向和拓展區域
拓展區域不限,xx片區以基礎設施部為主,其他區域按所在區域開展工作;業務方向不限,除持續加強水環境綜合治理、海綿城市、固廢處理領域外,另積極開拓鐵路電務、綜合管廊、工業園區、城鎮化示范領域。
2、主要職責
方案一:延續施工總承包項目營銷職能,增加融投資業務管理職能,負責投資類項目管理,包括投資戰略研究、投資項目跟蹤、投資項目立項報批、項目投資策劃與推進、投資報表與后評估等;負責大型施工總包項目管理,包括投標管理等。
方案二:去掉施工總承包項目營銷職能,增加融投資業務管理職能,只負責投資類項目管理,包括投資戰略研究、投資項目跟蹤、投資項目立項報批、項目投資策劃與推進、投資報表與后評估等。
3、管理措施
穩固區域市場,聚焦現有客戶和項目,加強拓展深度與力度。xx省以xx為主,帶動xx、xx、xx三大區域協同發展,在此區域基礎上維護好即有政府、投資平臺的關系,并積極開拓政府、投資平臺、xx市區、專業公司的資源;xx以xx為主,主動加深對接政府現有資源及拓展xx公司;大力拓展自身關系網,挖掘和運用自身社會資源,獨立開創市場新局面。
4、需事業部解決的事項
(1)在符合xx項目定位的前提下,有高層關系過硬、業務方向吻合的項目時,需尋求xx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對xx的投資支持。
(2)需對xx年《xxx》進行完善,明確各參與單位分工配合、營銷獎申報流程及分配等事宜。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污染減排為抓手,全面開展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認真組織環保執法檢查,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整治力度,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與運行管理,切實解決影響水環境質量的突出環境問題,建立和健全水污染防治長效機制,確保污染減排目標的實現和出境水質穩定達標。
二、重點工作
(一)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與運行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底前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建成、達標排放和正常運行”的總體要求,高新區要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加快建設進度,確保在9月底前進水調試。千陽、隴縣要加快改造進度,確保在年底前達標排放。各縣區要加大截污管網建設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使市區收集率達到85%以上,縣級達到75%以上。各縣區要認真落實國家和省上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規定,依法、足額征收,各縣區要保障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費用。加強污水處理費使用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各縣區要按處理達標水量給付污水處理費,提高污水處理達標率。各污水處理廠要健全化驗、檢查制度,規范運行生產設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二)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根據行業和企業特點,組織開展造紙、果汁、化工、皂素等行業專項執法檢查,摸清行業污染現狀,集中整治,提高行業治污水平,推進行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由縣區政府牽頭,組織發展計劃、環保、監察、安監、供電等部門聯合執法,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采用國家明令淘汰落后生產工藝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不留后患。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限期治理,治理期間實行限產限排,切實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對超過總量控制目標的地區,要采取總量控制措施,督促企業新建或擴建治理設施,努力削減排污總量,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
(三)集中整治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問題。工業園區整治要以“規范工業園區生產,實施集中分類治污”為原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影響水環境的突出違法問題為重點,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和強化部門聯動為手段,對各工業園區進行拉網式排查,并建立相應檔案,對無污染處理設施或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快從嚴處理。
(四)開展沿渭排污口調查,分類整治。各縣區要組織水利、環保、城建等部門,全面排查轄區沿渭排污口和污水排放狀況,依據污水來源實行分類整治,對非法設立的排污口要依法取締。對規模化養殖廢水和養殖小區廢水集中治理,解決廢水直排的問題。
加強城鎮污水收集工作,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減少生活污水排污口。加強工業污染源監管,杜絕偷排現象,確保工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加快建設沿渭村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年6月底前,要建成陳倉區陽平鎮、眉縣馬家鎮、常興鎮和扶風絳帳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其中常興鎮、絳帳鎮可與工業園區合并建設,切實解決生活污水對地表水體的污染問題。對污染嚴重的支流,由縣區政府綜合整治,確保支流達到水功能區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調查摸底。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全面調查轄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工業污染源排放、沿渭排污口分布、支流污染等情況,確定本地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縣區環保百日行動實施方案要于月15日前報市治理領導小組。市環保局要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專項檢查,確定市級掛牌督辦案件。
(二)集中整治。各縣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調查摸底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綜合整治,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確保環保百日行動取得明顯實效。
(三)總結階段。各縣區要認真總結環保百日行動的成效與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措施,提交《環保百日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月底前報送市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上將對重點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調。全市環保百日行動由市政府治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督查等日常工作。各縣區政府全面負責轄區環保百日行動工作,要確定相應組織機構,積極開展工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系,通力合作,并嚴格履行各自監管職能,切實加大工作力度,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對列入淘汰、關閉名錄的企業或生產線依法關閉;環保部門要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城市建設部門要做好污水管網建設和維護工作;污水處理廠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并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二)實行掛牌督辦,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對檢查出的重大環境違法問題和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明確被掛牌單位的責任和義務、監管要求、未完成掛牌督辦任務的處理措施,并在媒體上公開曝光,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達到查處一家、震懾一方、影響一片的效果。
(三)綜合整治,加強責任追究。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確保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實。市上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督查中發現行動不力、問題突出、進展緩慢的將通報批評,并責令其說明情況,重新部署開展工作。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和水環境保護的考核,考核結果與市級財政轉移支付掛鉤。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擅自停運等問題實行“區域限批”,對嚴重影響污染減排及水環境質量改善的縣區年度考核“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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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企業存在問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集中解決一批影響可持續發展和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不斷強化企業環境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推動企業環境保護規范化、精細化、制度化、管理。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監督、企業履責的工作機制,提高環境監管與防范水平,保障區域環境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整治經濟開發區、鹽化工園區和各鎮工業集中區
主要排查:1、經濟開發區和鹽化工園區污水接管情況和雨污(清污)分流情況(責任單位:環保局);2、經濟開發區和鹽化工園區雨水、污水管網存在的問題(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鹽化工園區管委會、住建局、環保局、排水公司);3、各鎮工業集中區生產項目和在建項目基本情況(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環保局);4、經濟開發區、鹽化工園區、各鎮工業集中區及其區內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方面存在的問題(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鹽化工園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環保局)。
(二)排查整治重點行業、企業(責任單位:環保局)主要指電鍍、食品、造紙、化工、醫藥、鉛蓄電池、鋼管、鋼鐵等重點污染行業,以及國省控重點源排污企業等。
主要排查:1、企業在落實保護環境的主體責任,加強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訂分解落實企業內部環保目標責任及其考核獎懲方面存在的問題;2、企業在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與環保“三同時”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3、企業在污水、廢氣等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建設、獎金保證、人員培訓等方面存在的問題;4、企業生產的固廢尤其是危廢在貯存處置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問題;5、企業在環境應急設施建設、環境應急隊伍建設、環境應急預案等方面存在的問題;6、企業與周圍居民在環境問題上的突出矛盾與糾紛。
(三)排查整治集中式污水處理廠(責任單位:住建局、環保局)
主要排查:1、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2、污水處理廠雨污分流運行管理、達標排放、污泥安全處置等方面存在的問題;3、污水處理廠與周圍居民在環境問題上的突出矛盾與糾紛。
(四)排查整治其它環境熱點難點問題(責任單位:環保局)主要指帶有一定普遍性或典型性,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群眾反映強烈、輿論重點關注、久拖未決的突出環境問題。
主要排查:1、群眾環境與矛盾糾紛調處方面存在的問題。2、輿論媒體關注的環境問題的處理情況。
(五)排查飲用水安全問題(責任單位:水利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
主要排查:1、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在環境管理及其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2、各鎮人民政府配合環保部門排查其它重點河流在水環境質量,影響生活、工業、農業用水功能方面存在的問題,影響重點河流水環境功能的主要污染源。
通過排查與梳理,制定出整治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案、措施、期限與責任單位、責任人。
三、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于2013年11月底完成,具體分為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5月10日前)。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對專項行動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排查問題階段(2013年5月11日――5月31日)。組織對轄區內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梳理與匯總。
(三)落實整改階段(2013年6月1日――10月31日)。組織對排查出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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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實施“雙五”戰略、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潞城”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遏制“兩高一資”行業污染反彈,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為重點,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改善重點流域環境質量,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為實現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供環境執法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鞏固20xx年環保專項行動成效,持續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后督察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
1、對20xx年和20xx年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凡是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和調整不到位的、各類排污口取締措施不落實、保護區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設立不規范的,一律掛牌督辦;依法查處飲用水源保護區違法排污行為,堅決取締一級保護區內所有與供水設施和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堅決取締二級保護區內所有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建設項目;著力抓好飲用水源水質監測,準確掌握水質變化狀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編制完善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有效防范安全風險,健全完善飲用水安全保障報告制度,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飲用水源污染事件,一經核實要及時上報,堅決杜絕瞞報、漏報和誤報行為。凡是發現一級保護區新增設排污口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飲用水源水質指標100%達標。
2、督促污水處理廠加快建設進度、提高運行負荷和出水達標率。重點整治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達不到設計能力、不能保證正常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泥達不到無害化處理處置要求的,污泥外排造成環境污染的,擅自停運、超標排污和直接排污等問題。對污水處理不達標的污水處理廠,要依法征收超標排污費,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和達標排放。同時,對排入市政管網嚴重超標、影響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工業企業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問題。重點整治垃圾填埋場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已經投入運行但未通過“三同時”驗收的,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群眾反映強烈及未經處理仍在直排滲濾液的問題。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責令限期整改,同時要加強對已經封場垃圾填埋場的環境監管,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二)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鋼鐵、焦化、水泥等行業專項檢查
1、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不符合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環保有關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
2、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開展對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摸清本轄區內工業企業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及國家產業政策的基本情況。嚴肅查處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拒不淘汰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淘汰類目錄的設備、工藝,主要污染物超標和超總量排放的違法行為。重點檢查脫硫設施和污水處理裝置的運行情況。
(三)全力推進COD減排,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污染專項檢查
按照《x市濁漳河沿岸企業專項檢查》要求,通過集中開展對直接排入或相當于直接排入(相當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河道或溝渠、排污口距河道干流500米以內的排污口)濁漳河的工業企業污水排放口、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行動,進一步強化排污申報工作,全面規范直接排入河道的排污口設置,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嚴肅查處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促進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
2、檢點
(1)重點檢查并掌握企業日均排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2)檢查企業是否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按月進行水污染物排污申報;
(3)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范要求設置水污染物排放口和排放口標志;
(4)檢查國控、省控重點排水企業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安裝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是否按照規定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自動監測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5)檢查企業是否按照環評要求落實水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建立水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并做到水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
(6)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7)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制訂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8)檢查企業是否產生危險廢物,是否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管理規定處置危險廢物;
3、檢查要求
(1)進一步強化排水企業排污申報工作,全面規范水污染物排放口,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對檢查中發現不按規定進行排污申報、未按要求規范排污口、未按規定制訂水污染事故應急方案、未在規定期限內安裝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檢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環境違法行為,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查處;
(2)對違法建設、未建設水污染防治設施擅自投入生產的,要一律停止建設或生產。對私設排污口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超標排污、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3)對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流域,要采取掛牌督辦等有力措施,并嚴肅追究監管責任。
強化污染治理力度,推進重點區(流)域整治工程
nn40.com 在去年綜合整治的基礎上,對本區域的排污企業重新進行全面梳理,對每一個企業都要有明確的處置意見,合法企業繼續鞏固提高,違法的企業依法處理。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強化對店上、王里堡等重點區域的環境綜合整治,8月底前通過省環保部門驗收。認真落實《x市重點工業區域和行業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長政辦發〔20xx〕35號),潞寶工業園區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要求,全面開展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所有工業項目,都要通過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重新核實確定排放指標和減排任務,積極開展治理工作;焦化行業要進一步做好清理整頓的后期工作。全面實施濁漳河重點河段清理整治,徹底取締重點河段兩岸500米范圍內的土小企業、拆除設施,恢復地貌。重點河段兩岸500米范圍內不得新建污染項目,杜絕新增排污口,對現有排污口要按照國家規定要求進行規整,設立排污標志,注明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的種類數量及排放達到的國家標準,接受監督;堅決清理堆棄于河道兩側的垃圾等廢棄物,對河道進行規整,加大河道兩岸的植樹造林和綠化工作。淘汰鋼鐵、電力等落后生產項目,全面完成焦爐煤氣和然煤電廠煙氣脫硫建設任務,已建成焦爐煤氣和煙氣脫硫設施的要全部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全面提高焦爐煤氣和燃煤電廠煙氣脫硫設施的投運率和脫硫效率,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市污水處理廠要進一步完善配套管網建設,提升污水處理標準,落實運行經費,保證穩定運行,水質達標。店上鎮要積極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通過以上措施,到20xx年底使重點區域、流域的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推進生態環境監察工作開展
按照省環保局《關于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認真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查清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對畜禽養殖場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督促企業制訂整改方案,監督其整改到位。對地處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責令其限期整改;對20xx年底以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依法處罰并責令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對未建畜禽糞便、廢水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設施不能正常運行以及污水不能達標排放的畜禽養殖場,除依法處罰外,實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或關閉;對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貯存的畜禽廢棄物滲漏、溢流、雨水淋失、散發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及向水體排放、傾倒畜禽廢棄物等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處罰。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負責對全市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各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組 長:楊鴻斌(副市長)
副組長:王雙泰(市政府辦副主任)
王翠則(市環保局局長)
成 員:田楊太(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趙耀紅(市環保局副局長)
李懷生(市發改局副局長)
宋偉斌(市經貿局主任科員)
杜進才(市城建局總工程師)
劉建國(市安監局副局長)
成建東(市司法局副局長)
鄭學先(市工商局副局長)
馬維忠(市電業局副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趙耀紅兼任。
辦公室電話:0355—6762306(兼傳真)
各鄉鎮、辦事處要將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主管負責同志牽頭,各相關部門參加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落實各項重點工作。
明確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各職能部分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責,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合力治理環境污染問題。
環保部門負責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清理整治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發改部門要按產業政策,嚴把項目審批關,對未完成清理整頓的鄉、鎮停止核準或審批基本建設項目。
經貿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年度淘汰落后產能名單所列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依法提請市人民政府對有關企業予以關停、實施淘汰。
監察機關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環境行為實施監察,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其責任。
司法部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教育,并結合我市“五·五”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環保法的宣傳教育,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城建部門負責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建設及日常運行的監督管理,負責提供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建設、運行基本情況。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違法的污染企業,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違法企業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對應取得而未取得環保部門前置審批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注冊登記。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負責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決整頓、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化工企業。
電力部門負責配合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淘汰、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依法實施斷電措施。
四、主要工作措施
nn40.com (一)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指導各鄉鎮、辦事處,有關部門要繼續把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強化政府牽頭、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廣泛動員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在組織開展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制定全面的整改計劃,明確整改重點、目標、時限、責任人,限期完成。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要切實加強對基層開展專項行動的指導;要按照各階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指導基層開展工作。進一步加強環保專項行動的考核,從組織領導、信息報送、階段情況及工作總結等方面加強對基層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情況進行考核,切實保障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采取綜合措施,全面進行整治
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在加強掛牌督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基礎上,環保部門要分階段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經濟、工業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并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淘汰落后企業名單;監察機關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機關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城建部門要加強對()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運營的監管;工商管理部門要嚴肅查處“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規的行為;安全監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防范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電力監管機構要監督供電企業,對違法企業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相關管理部門的配合,在金融信貸、進出口監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放大環境執法效果。
加強分類指導,嚴格環境執法
環保部門要強化執法意識,對于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從重處罰,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責任;對其他環境違法行為,要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有效發揮企業監督員監督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等方面的作用,促進企業守法意識的提高。
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公眾監督
要以環保專項行動促進建立健全日常環境執法的長效機制,將專項行動檢查過的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日常重點監管范圍。建立后督察制度,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環境違法企業死灰復燃。規范和完善掛牌督辦制度,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監管,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暢通“12369”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五、時間安排
動員部署階段
各鄉鎮、辦事處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確定整治重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組織有關部門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鋼鐵、焦化、水泥等行業、重點流域排污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并對各鄉鎮、辦事處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階段性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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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任務完成情況
上半年園區預計完成工業產值70億元;新增規上企業8個;新開工工業項目4個,占全年目標任務的71%;竣工投產產業項目2個,占全年目標任務的33.3%;園區基礎設施新增“七通一平”面積1000畝,占全年目標任務的125%;新增工業用地指標1200畝,占全年目標任務的150%;完成基礎設施投入6000萬元,占全年目標任務的24%。
二、上半年各項工作完成情況
(一)園區規劃日趨合理
1.已委托重慶機械工業第三設計研究院進一步完善工業園、食品加工園、普光工業園控制性詳規,預計本月底可拿出結果。
2.園區規劃環評已由省環保廳評審通過,目前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之中。
3.安置房建設已完成規劃選址和設計方案,目前正在實施,普光安置房建設正在加緊平場。
(二)基礎設施更加完善
1.路橋建設:完成了工業園5號干道、自來水廠進場道路建設;正在加緊工業園4號干道東延段、普光工業園1、2號橋梁及2、9號道路建設,預計年底即可建成使用;即將啟動1、3號干道延伸段、污水處理廠進場道路、食品加工園進場道路及普光1、2號路延伸段建設。
2.配套設施建設:完成了1萬平米標準化廠房建設及800畝整體場平工程,即將啟動4萬平米標準化廠房建設及余家灣場平工程建設;110kv變電站建設項目6月底將全面竣工,8月底可投入運營或試運營;自來水廠正加緊建設,現已完成場地平場工作,污水處理廠、門氣站建設項目及南壩污水處理廠、普光門氣站建設項目已完成已完成規劃選址、征地拆遷,即將動工建設;完成了園區三期基礎設施建設勘查設計及招投標等前期工作,即將動工建設。
(三)招商引資成效顯著
上半年,園區完成建成投產企業2家:君璜建材、盛華機電;正在建設企業4家:國華環保、鋼化玻璃、順泰鐵合金、國鴻建材正在加快建設進度,預計年底前竣工投產;新開工項目4家:顏峰鋁業有限公司新建年產10萬噸鋁型材一體化項目、通力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異地遷建礦用風機項目、縣陽光道路有限公司新建波形護欄項目、東響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隔音絕熱芯材建設項目;即將開工項目4家:機械、鴻博、電化、飼料。
(四)征地拆遷推進順利
按照“規劃留地、項目工地、集約用地”的用地原則,今年上半年,園區共完成征地1200畝,其中工業園完成征地1000畝,普光征地200畝。拆遷安置工作進展順利,一是完成了工業園整體場平范圍內、范家溝段和普光工業園2、9號道路范圍內的10kv、380v、220v高、低壓電線、電信、移動、聯通、電視等桿線拆遷;二是完成拆遷房屋300余戶、墳墓900余座、安置群眾1450人,拔付征拆費用6000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1.園區規劃相對滯后。園區基本是以企業為主,邊招商、邊入駐,邊規劃、邊建設,導致園區建設在城市功能、公益事業、服務體系等方面缺乏配套和支撐。
2.土地和資金保障不夠。園區基礎設施、入園項目建設等用地非常緊張,遠遠不能滿足當前需要。同時,普光建設開發公司尚不健全,還不能對部分國有資產、土地等進行抵押貸款,園區融資難度大,建設資金嚴重缺乏。
3.產業鏈條招商不夠。近年來,雖然園區招商引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引進的小項目多,大項目少;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業多,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企業少,導致園區企業投資強度不夠,骨干企業缺乏。
4.管理運行機制不活,目前園區建設與安置保障、富民惠民的結合不夠,征地拆遷和企業入駐速度較慢。同時,園區建設所涉部門較多,合力建園的氛圍還不夠。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進一步完善園區規劃。立足一區四園功能分區,進一步修編完善產業布局規劃,拉開骨架、擴大規模、提升檔次,力爭再次擴增普光、園區規劃面積;修正完善園區環評總規,力爭獲取省環保廳批復文件,為爭創“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打下基礎。
2.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快污水處理廠進場道路、普光1、2號橋梁及2、9號道路建設進度,力爭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快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門氣站項目、4萬平米標準化廠房、二期300畝場平工程、南壩污水處理廠及普光門氣站項目建設進度;三是盡快啟動1、3號干道北延段、食品加工園進場道路及普光1、2號道路延伸段,力爭8月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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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點及要求
根據國家七部委和省八部門專項行動要求,在對前四年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深入開展以下集中整治行動:
(一)集中開展圍繞國控、省控重點污染企業及污水處理廠減排工作的“紅五月”專項執法檢查
按照省環境污染整治領導小組《關于開展“紅五月”環保專項執法檢查行動的通知》(浙環治辦發[**]4號)的要求,著力強化對國控、省控重點火電、熱電企業及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環境監管。一是對全市火電、熱電及有單機規模60t/h以上鍋爐的企業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SO2減排工作落實情況及環保審批手續、在線監控系統、廢氣處理設施主要是脫硫設施使用情況及處理效果等。二是對列入2006年城建統計年報與環境統計年報的污水處理廠CODcr減排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企業排污總量控制情況、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進出水濃度是否達標、是否配套脫氮除磷設施及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在線監控及臺賬記錄情況、中水回用和有關CODcr減排計劃與落實情況等。三是對省人大歷年生態環保執法檢查發現的5個突出環境問題開展跟蹤檢查,重點檢查已完成整改的企業有無存在反彈現象,是否建立長效管理措施,尚未完成整改的企業目前整治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下步整改計劃及擬完成時間。四是加快污染減排監測體系的建設,根據《浙江省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建設工作**年度責任書》的要求,各縣(區)必須在10月底之前完成101家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其中6月底之前必須完成42家國控污染源及集中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8月底之前必須完成47家省控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
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以此為契機,加強對重點源特別是國控、省控及市控重點企業現場檢查,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將各類重點監控企業納入日常監管重點,加強環境統計及排污申報工作,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二)深入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
各縣(區)要在2006年取締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工業排污口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06〕11號)要求,7月底前對飲用水源保護區進行全面清查,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一是要制定并實施飲用水源環境保護規劃,科學劃分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規范化的保護區標志。二是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的規定,對2000年以來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擴建的建設項目實行停業(產)或關閉;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單位責令其限期治理、停業(產)或關閉;對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進行全面清理。三是對影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完善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排污單位要根據《浙江省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點對河流沿岸和城市居民集中區周邊的化工園區及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要對最近環境安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完善應急措施,對不符合整治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要依法予以關停。對未建設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設施的,要停產整治。四是結合生態市建設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污染問題的整治力度,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
(三)深入開展工業園區環境違法問題整治
各縣(區)要在2006年工業園區全面清查的基礎上,8月底前集中解決工業園區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執行問題。一是對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的工業園區、環保重點監管區和未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地區實行“區域限批”,不得批準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已開工建設的必須停止建設。繼續嚴格執行新上項目增加排污量必須相應削減同類污染物原排放量的政策。二是對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并給予高限處罰。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三是對園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而沒有建設污水處理廠,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對園區內依法配套建設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治理,并要責令入網企業限產限排,逾期不能達標的停產整治。四是對廢棄危險化學品隨意棄置或不處置的企業,責令改正并處罰金;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依法停產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開展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重點行業整治
一是對涉鉛的冶煉、加工和回收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對沒有治理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的涉鉛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采用直接燃煤反射爐工藝進行鉛再生回收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已建設的一律予以關閉。二是對造紙及紙制品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防止在我市已經徹底淘汰的化學制漿生產線死灰復燃。對造紙企業特別是廢紙造紙企業,治污設施不完善,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現有的造紙企業進行單位產能、能耗、物耗、水耗及排污強度跟蹤分析,為下一步造紙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三是全面關閉“十五小”企業。各縣(區)要在取締無證無照非法經營、污染嚴重的“低、小、散”企業行動的基礎上,再加大執法力度,關閉小電鍍、小冶煉、小褪色、小煉油、小化工、小制革等“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堅決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四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排查化解。
各縣(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排查化解。一是做到“排查到位”。對管轄區內各類環境突出問題、矛盾糾紛進行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梳理并記錄在案。二是做到“調處到位”。對排查出的問題,應抓緊逐一進行調處化解。并制定化解工作方案,明確化解期限,落實化解措施。三是做到“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排調、防控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尤其要認真制定好有效的應急預案,以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四是做到“宣教到位”。加強《條例》等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群眾通過正當渠道反映訴求。
請各縣(區)于10月20日前將環境污染糾紛和重點件的排查化解工作情況報市整治辦。
二、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
各縣(區)要根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縣(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以省整治辦“紅五月”環保專項執法檢查作為開局,打好今年年環保專項行動第一仗。各縣(區)動員部署情況和實施方案于5月25日前報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月)
各縣(區)要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對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工業園區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嚴肅追究一批責任人。各縣(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工業園區整治情況分別于7月5日、8月5日和9月5日前報送市整治辦。
(三)總結階段(11月)
各縣(區)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年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11月5日前報送市整治辦。
(四)考核階段(12月)
11月下旬,市政府將組織對各縣(區)的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省整治辦。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
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日常工作由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以下簡稱“市整治辦”)負責。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加大聯合監管力度。
環保部門負責對企業環境行為的統一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問題。
經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并依法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登記,對未取得法定許可或審批的不予登記;政府或相關部門對違法企業作出取締關閉決定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發現未取得法定許可或審批的違法企業及時抄告相關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牽頭組織無照經營違法企業的查處取締。
監察部門會同環保部門認真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和《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負責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察,直接查辦一批典型違法案件,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對基層人民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辦法和做法,依法提出予以糾正或撤銷的監察建議。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城市規劃與建設部門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的監管,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污水處理廠監管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保證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與保護及其他飲用水源地的規劃管理工作,建立飲用水源污染預警機制,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無害化處理的管理工作;對取締關停企業采取停止供水措施。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城市環境污染問題,特別是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餐飲油煙污染、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城市噪聲超標以及其他集體投訴、上訪反映的環境污染問題。
電力部門要按照政府決定,在技術上依法做好對違法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
各級環保部門發現有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懲治力度
要切實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對存在嚴重破壞環境,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肅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企業有關負責人員,應當追究責任,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肅處理。對明知故犯、陽奉陰違、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給予高限處罰,依法追繳排污費。對于違法排污的企業,各級環保部門要堅決行使評優創先的一票否決權,向相關評選機構通報,取消其資格;對企業法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及時向相關單位做出通報。
(三)嚴肅行政責任,加大責任追究
監察和環保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依照規定客觀公正地做出處理決定。凡是地方各級政府制定或者采取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環境保護政策相抵觸的規定或者措施,經指出仍不改正的,或各級職能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一律按照《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掛牌重點案件,實行區域限批
各縣(區)要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分批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拒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進行掛牌督辦和實行區域限批。各縣(區)要加強掛牌督辦案件落實情況的檢查,并明確掛牌督辦要求和解決時限,并將掛牌督辦結果向社會公布。凡是逾期未完成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五)加大督查力度,確保行動成效
全國環保專項行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于7月、9月、10月分別組織對全國1/3的地區重點行業、飲用水源地和工業園區整治情況集中督查。省、市也將對環保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區)也要層層落實督查督辦工作,要通過督查將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切實落實到基層,杜絕專項行動出現死角。
(六)加強宣傳報道,曝光典型案件
各縣(區)要根據專項行動各階段內容,制訂周密的宣傳計劃,確定宣傳重點,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專項行動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各縣(區)要在9月10日前將本級查處的10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上報市整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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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木風”為你整理了這篇河湖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工作總結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河湖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工作總結
根據縣環委會辦公室印發的《靖安縣深化“標志性戰役30個專項行動”全面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2020年實施方案》(靖環委辦字〔2020〕13號)文件要求,根據靖安縣河湖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職責,切實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堅持問題導向、系統謀劃、綜合施策,依法、科學實施綜合整治,突出河湖同治、水陸共治,為改善鄱陽湖生態環境,提升鄱陽湖水質,逐步實現“水中有魚、岸上有綠、綠中有景、人水相親”總目標。現將2020年河湖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牽頭的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和消滅Ⅴ類及劣Ⅴ類水專項行動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明確責任。
2019年4月,成立靖安縣河湖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由縣政府副縣長劉化平擔任第一主任,縣水利局局長擔任主任,縣水利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委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印發了《靖安縣河湖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組織構架及職責》、《靖安縣河湖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工作細則》、《靖安縣2019年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和消滅Ⅴ類及劣Ⅴ類水工作要點》,明確職責及工作要求,按要求召開會議。
二、部門聯動,系統整治。
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攻堅戰專項行動相關責任單位均按要求開展生活污水治理、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工業污染集中整治、重點企業排污監管、化工污染整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農藥化肥“增效減量”、非法采砂整治、岸線保護利用等。加強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為進一步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對縣城截污干管、收集支管及重點小區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完成老城區污水配套管網及與縣城污水處理廠的對接工作;啟動了世行貸款江西鄱陽湖流域重點城鎮污染綜合治理與生態安全改善項目靖安縣子項目目前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工程,江西省城鎮利用外資辦公室于6月28日完成招投標工作,中標單位為江西天豐建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在靖安縣城管局簽訂合同,現已開工建設,27個子項目已開工10個,完成了總工程量的30%,開工的鳳溪花園、雙龍花園、登高路、清華大橋過河段、石馬路、馨苑花園、清湖北路段、清湖花園、蔚藍嘉園、截污干管B段10個項目將于2021年1月10日完工,其余的17個項目將于年后陸續開工,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推進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方面。我縣生活垃圾處理一體化實現自2020年7月起實行零填埋,全運至奉新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發電。城區及各鄉鎮清掃保潔實行全域市場化。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2019年按環保局要求建立了在線檢測和自行監測系統,處理后的水質符合排放標準。垃圾分類自2018年12月全面啟動以來,截至目前,垃圾分類覆蓋了城區16個居民小區、13條街道、7所學校、所有單位公共機構和所有鄉鎮集鎮、秀美鄉村及行政村,購置了分類垃圾桶3750個,建設分類收集亭145座,打造分類驛站12處,投放智能分類設備34套及專業作業車輛32輛。改造城區及鄉鎮壓縮中轉站7座,城區日處理20噸的餐廚垃圾處理廠、大件垃圾拆解廠及寶峰、璪都、中源和仁首的餐廚垃圾處理站已全部投入使用。目前,我縣垃圾分類工作開展順利,知曉率不低于90%,參與率不低于85%,準確率不低于80%,基本形成垃圾分類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開展工業污染集中整治方面。開展了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專項行動、工業廢氣治理專項行動、“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行動,對轄區內的“十小”企業進行深入排查,我縣暫未發現“十小”企業。全縣18家重點涉水企業安裝了在線監控設備并聯網,實時監控企業排放污染物的數據,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加強了對企業的監管,每月對在線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確保企業在線設備正常運行,達標排放。強化重點企業排污監管方面。開展了全縣重點企業整治專項行動,每個月不定期對江西梁氏紙業有限公司、靖安申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江西洪城水業有限公司靖安分公司(生活污水處理廠)三家重點排污單位的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在線監測、出水水質等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同時督促企業加強管理,達標排放。深入推進化工污染整治方面。開展了化工企業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加大對我縣化工企業的全面排查,著重排查轄區內的化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目前,我縣化工企業僅1家,即江西佳圣香料有限公司,該公司已安裝廢水污染自動監控系統,廢水經污水處理池處理后達標排放。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方面。已完成禁養區劃定調整,禁養區由200平方千米調整到145.86平方千米。全縣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1.01%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100%。實施農藥化肥“增效減量”方面。2020年綠色防控面積12.85萬畝次,綠色防控覆蓋率達35%以上,農藥使用量較上年度減少5噸。繼續實施2019年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促進化肥減量增項目,持續擴大測土配方施肥和有機肥使用覆蓋面,推進科學合理施肥,開展取土化驗2220項(次),采集土樣數300個,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95.6%。今年共落實紅花種子采購資金15萬元,綠肥種植示范面積5000畝,推廣綠肥種植面積3萬多畝,較上一年度減少化肥使用14噸以上,實現了化肥使用量減量目標。開展非法采砂整治。我縣開展了每周至少一次的河道采砂、水工程、涉河及水資源污染等內容的巡查,每次巡查均填寫《水行政執法巡查記錄》,并建立水行政巡查檔案。建立了水行政巡查上報制度,積極開展水行政巡查工作,把水事違規違法案件消滅在萌芽狀態,維護良好的水事秩序。靖安縣水利局水政股對水事違法案件發現一起就查一起,2020年,水政監察大隊共巡查50余次,現場發現和查處各類水事違法違章現象6例,立案查處2例,較好的維護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同時,聯合縣公安局開展了“春雷2020”聯合整治行動,下發《關于開展河湖衛士“春雷2020”聯合執法行動的通知》(靖水利字〔2020〕70號)、《靖安縣河道采砂等涉水領域聯合執法工作制度》(靖水利字〔2020〕69號)等方案機制,卓有成效,有力打擊了非法采砂的囂張氣焰。開展岸線保護利用專項檢查。根據《江西省河長辦公室江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深入推進全省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河辦字〔2020〕7號)文件精神,為切實把我縣河湖水域岸線整治、“清四亂”、河湖管理范圍劃界等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持續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管理。從2020年4月起,我縣積極部署,全縣11個鄉鎮共摸排“四亂”問題7處,其中亂占問題2處(白云大橋河道邊種植蔬菜、沿河路縣城(南岸)堤防堤腳處種植蔬菜)、亂建問題5處(中源鄉合港村垃圾處理站侵占河岸線、張百裕木竹制品廠侵占河道岸線、中源鄉李萬洪侵占河道岸線違章建房、縣城(南岸)堤防岸坡處違章搭建臨時廁所、新解放閘壩下游河岸處違章搭建農業大棚),均于7月底前完成了問題整改銷號。
消滅Ⅴ類及劣Ⅴ類水專項行動一是斷面水質監測,達標率百分之百。宜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每月對我縣飲用水、地表水3個斷面進行采樣分析,根據2020年1至11月斷面水質監測數據來看,我縣縣城飲用水、香田交界、仁首交界斷面共3個省考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水,其中飲用水斷面全部達到II類水質。二是加強企業執法檢查。加大對全縣重點排污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督促企業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同時重點關注企業污染物排放在線數據,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三是穩步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工作。以縣政府名義印發了縣城水源地污染防治通告、警示性標語張貼于保護區防護欄上;每月不定期對水源保護區內釣魚、游泳以及取水口周邊是否有傾倒生活垃圾等影響水質現象進行重點排查,確保縣城水源保護區環境安全。編制完成了我縣11個鎮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其中7個鄉鎮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于今年8月份獲省政府批復,開展了鎮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行動,水源保護區的界牌、交通警示牌、宣傳牌已設立,防護設施已完善。四是推進備用水源建設,我縣已選定石馬水庫(中型水庫)為縣城第二水源地,水源保護區于2019年6月獲省政府批復。目前水源保護區生態護坡、護欄及來水垃圾攔截工程已建設完成,水質自動監測站已安裝完成,保護區農田正在流轉,生態移民工程正在實施,取水口及供水管道還在建設中。
三、加大宣傳,全民參與
積極發揮新聞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手機微信短信等媒介,持續深入開展水污染治理宣傳教育活動。借助報紙、電視、網絡等媒介,定期公布整治工作的階段進展及監督考核結果。不斷增強社會公眾對水污染治理的責任意識、參與意識和監督意識,引導社會公眾人人參與、形成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圍。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強化協調調度。切實發揮河長制作用,夯實各級河長責任。進一步落實綜合治理措施,打擊非法采砂,防止出現新的Ⅴ類及劣Ⅴ類水斷面,一經出現,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調查、核實污染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各級河湖監管站要根據生態環境部門意見,報告相關河長,督辦有關責任單位落實措施,限期治理。
(二)加強水質監測。按照監測技術規范和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要求,對全縣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開展監測;針對2018年6月以來出現過Ⅴ類及劣Ⅴ類水質的斷面,縣生態環境局加密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和水質變化原因及時通報給各相關專業委員會和縣河長辦,抄報各相關縣級河長,抄送各鄉鎮。
(三)通過媒體曝光。依靖安河湖、靖安、靖安縣電視臺等媒體網絡,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進行曝光,通過社會輿論監督改進工作,全面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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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局】9月份工作總結及10月份工作計劃
一、主要經濟指標運行情況及形勢分析
截至9月24日,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較20xx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優良天數比例為x%,全省排名并列第二,較去年同期(x%)上升x個百分點;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
下一步,繼續開展污染源巡查,精準溯源,做好問題督辦、整改和跟蹤督查工作,推進城區面源污染管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務,組織開展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積極謀劃部署秋季秸稈禁燒工作。
二、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完成情況
9月18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部長、省政協黨組副書記xx率省督導組來我市,就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情況開展督導。
8月25日-27日,省生態環境廳第三專員辦來我市開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督導工作;9月8日,省生態環境廳下文同意我市20xx年國家警示xx縣開發區廢水直排問題通過驗收;9月9日,省生態環境廳總工xx來我市調研,現場核查了雙橋污水處理廠整改情況、xx高新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情況。9月8日,我局組織各縣市區召開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工作調度會,爭取于10月底前除部分工程性措施外,全部完成整改。9月11日,我局組織相關單位就雙橋污水處理廠、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供熱問題召開了專題調度會,對存在的問題和整改工作進行了部署和要求。
下一步,按照“突出重點、強化調度、保證質量、提前完成”工作思路,高標準完成整改工作。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除揚子鱷問題外)、省專題片反映問題力爭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問題包括省級督察反饋問題,確保年內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三、市生態環境局重要工作進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續推進南漪湖水環境治理。推進南漪湖空天地一體化監管平臺和南漪湖水污染防治項目建設,督查相關縣市區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推進情況。二是通報1至8月水污染防治工作有關情況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直有關單位,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確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務。三是完成重點流域“十四五”規劃要點編制工作。四是持續做好如何排污口管控工作。五是繼續做好水斷面生態補償測算工作。
(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開展秋季秸稈禁燒工作。截至9月25日,全市未發現大面積焚燒秸稈現象,生態環境部未通報我市火點。二是按月調度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整治項目進展,20xx年全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整治項目215個,截至8月底,已完成207個,完成率96%。三是嚴格落實《xx市20xx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實施方案》,在全市4個重點園區進行揮發性有機物走航,開展涉VOCs企業幫扶指導,宣貫揮發性有機物夏季攻堅相關政策和要求,按周調度各縣市區揮發性有機物夏季攻堅行動進展情況。四是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務,修訂上報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推進。完成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審議意見及問題清單處理情況報告并上報市政府,向省廳報送第三季度宣城市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工作任務進展情況。二是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排查、重金屬減排和核算工作。截止目前,省廳初步反饋我市“十三五”重金屬排放絕對減排量331.75kg,超額完成國家10%減排控制要求,協調解決了郎溪縣得奇電鍍園內6家企業重金屬總量調劑問題。三是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市級抽查工作,開展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培訓482人次。四是推進農村污染防治工作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
(四)生態環境系統機構改革
持續推進垂管改革工作,出臺了《宣城市生態環境系統人員調動管理辦法》。
(五)自然生態保護與生態創建工作
一是完成20xx年下半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線索實地核查,制發違法違規問題整改方案,向省廳報送20xx年下半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線索實地核查結果和處理工作情況。督促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更新xx省自然保護地整改工作調度系統信息。二是做好我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復核迎檢工作。開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復核現場核查點位督查。三是組織召開郎溪縣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規劃(20xx20xx年)評審會。四是陪同做好xx市政協生態修復工程調研和xx市人大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考察活動。
(六)環境執法監管
一是不斷加強環境執法監管。20xx年1月至8月,全市共檢查企業996家次,出動檢查人員1992人次。二是深入推進“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截至20xx年8月,我市共排查“散亂污”企業1081家(含廣德),已完成整改1075家(整頓規范類171家,已完成170家;取締關閉類910家,已完成905家)。
(七)生態環境監測
一是扎實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二是重點做好土壤和空氣質量監測。三是穩步推進各類專項監測工作。適時啟動宣城市鰲峰區域夏季揮發性有機物加密監測;完成宣城市3家省級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污單位專項執法監測;完成宣城市7個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家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督促全市272家排污許可重點單位在全國污染源監測信息管理平臺上傳自行監測方案和手工監測數據,目前我市聯網率和方案上傳率均列全省前列。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1.繼續抓好中央、省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整改、“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以及揚子鱷保護區問題整改等“2+10+N”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各項工作。
2.做好我市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復核迎檢準備工作,待生態環境部正式下發復核通知后按要求補充開展各項工作。
3.開展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組織驗收銷號工作,開展2020年自然保護地遙感監測線索實地核查。
4.持續推進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關縣市區落實南漪湖整治方案,加快實施水污染治理工程。
5.完成“千噸萬人”鄉鎮以下水源保護區“劃、立、治”工作。
6.完成xx縣級備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上報省廳待審。
7.向省廳上報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啟動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8.重點做好秋季秸稈禁燒工作,進一步壓實禁燒工作責任。
9.持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繼續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檢查,加強調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
10.持續推進生態環境系統垂管改革工作。
11.做好全市大氣、水質自動監測數據進行實時監控與分析。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總書記“314”總體部署,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圍繞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集中整治重污染行業和重點流域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我縣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為開創我縣環境執法新局面打下堅實基礎,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以鞏固整治成效為目標,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察
落實總書記關于加強環境違法案件后續督察工作的指示,在已開展的重點案件后續督察基礎上,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檢查。檢查的重點和要求如下:
1﹒2005年以來,我縣掛牌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對我縣各類掛牌督辦案件及飲用水源、造紙行業專項整治的措施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檢查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處罰措施落實情況,以及行政責任追究情況。確保各掛牌督辦案件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2﹒**年以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專項整治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取締關閉措施落實情況,以整治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污染問題為重點,開展后督察工作,并確保縣城飲用水源水質主要指標100%達標。
3﹒2007年開展的造紙行業專項整治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被取締關閉的造紙企業或生產線停電、停水、設備拆除等措施的落實情況,堅決淘汰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環境違法企業,防止死灰復燃和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轉移,鞏固COD減排成效。
4﹒對于逾期未落實掛牌督辦要求的案件,尤其是未能按要求取締關閉違法企業的案件,由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重新掛牌督辦,限期完成。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追究有關街鎮鄉及有關部門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5﹒切實加強對停產整治、限期治理企業的后續督察工作。對已經完成整治的,要在一年內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按照對國家重點污染源的監管要求,加大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巡查頻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產整治,對未按要求完成停產整治的一律報請縣政府責令關閉。
(二)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集中開展對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
全面落實“十一五”污染物減排任務,開展對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等重點行業監督檢查,集中整治環境違法行為。檢查的重點和要求是:
1﹒查清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的基本情況,包括進出水水質、處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況、污泥處置情況和在線監控設施安裝運行等情況。建立環境監管檔案,完善監管辦法,落實監管責任。實行信息報告制度,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量、水質和污泥處置的動態管理。要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多渠道籌措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提高收集率和處理率。嚴厲查處超標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規定處理造成二次污染、拒報或者謊報排污申報登記及運行情況、未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按規定未與環保市政部門聯網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運營單位進行處罰。對于不正常運營污水處理設施,造成污染事故且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2﹒查清縣域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場實際運行情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場的填埋量、雨污分流情況、防滲措施、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地下水監測情況,重點是滲濾液的產生和排放情況。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要責令限期整改;垃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處理不達標的,要依法對運營單位進行處罰。加強對已封場垃圾填埋場的環境監管,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以休養生息為目標,集中開展重點流域污染企業的專項整治
推進重點流域環境保護規劃的落實,對瀨溪河流域、淮遠河和窟窿河區域等重點地區開展集中整治。檢查的重點和要求是:
1﹒對瀨溪河流域、淮遠河和窟窿河區域等重點地區2007年以來新、改、擴建的工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排放涉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建設項目。對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直至驗收合格。
2﹒加大對列入淘汰目錄中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工藝的監管。對違法違規建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造紙、制革、印染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要及時報請縣政府責令停業、關閉。繼續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決整頓、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污染環境的各類化工企業。
3﹒嚴厲打擊超標準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企業。對屢查屢犯的企業采取“高限處罰”措施,對長期超標排污的、私設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物直排的、超標排入下水道危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的、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的、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落后生產能力,一律關閉取締。對違法排污造成嚴重損失、觸犯刑法的企業負責人,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4﹒切實加強日常監管,防止藻類大面積爆發。一是加大瀨溪河流域、淮遠河和窟窿河區域重點流域排放氨氮、總磷等污染物企業的整治和監督檢查力度;二是加大對限制銷售、使用含磷洗滌劑的監督檢查力度;三是制訂周密的水環境保護預警和應急預案,對藻類爆發前期及對水源地水質造成威脅時,采取必要的限產、限排或停產措施,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
三、建立和完善保障機制
(一)組織保障
1﹒強化領導。成立大足縣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專項行動,研究解決全縣專項行動中的重大問題。
組長:周波縣政府縣長
副組長:胡華超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李正劍縣政府辦副主任
李剛縣建委副主任
劉守秀縣監察局副局長
彭科縣司法局副局長
姜永奎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副局長
谷烈縣農業局副局長
白德模縣環保局局長
胡弘縣環保局副局長
尹建華縣安監局副局長
張亞蘭縣經委副主任
何東縣工商局副局長
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環保局,由胡華超兼任辦公室主任,白德模、胡弘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確定專人負責聯絡工作,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確保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任務的完成。
各街鎮鄉要繼續按照縣政府的要求,將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進行。
2﹒明確職責。
環保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督促企業制訂、完善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經委負責對“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設備和產品的清查,并依法報請縣人民政府予以取締、關閉。監督電力企業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并協同環保部門加強對發電企業環境行為的監督管理。
監察局負責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察,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司法局負責環保法制宣傳教育、依法開展法律服務和實施法律援助,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建委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期的監督和指導,并對項目進行質量稽查,加強對區縣(自治縣)有關項目的督促和指導。
工商局負責對無照經營的行為依法予以取締,及時依法吊銷、注銷被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嚴格辦理登記,不得為“十五小”、“新五小”企業違規辦理工商登記。
安監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及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督促企業制訂、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并切實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繼續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防止或減少危化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及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可能導致環境污染的各類化工企業堅決整頓或依法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市政園林局組織縣城三級排水管網建設,加強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的監督管理,提高其收集率和處理率,并組織清查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場的運行情況。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生活排污口及市政排污口予以取締。
農業局要加強技術指導,防止畜禽養殖污染,積極配合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養殖業。
國土房管、公安、交通、規劃、林業、水利、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切實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各自職責,做好配合工作。
(二)資金保障
縣政府設立環保專項行動資金,用于開展專項行動工作。同時,全面加強街鎮鄉基層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加大投入力度,按照能力與任務相匹配的原則,解決好街鎮鄉環保機構、編制、經費、人員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制度保障
1﹒考核制度。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按照《大足縣環保專項行動考核辦法》,對各街鎮鄉和縣級有關部門的專項行動工作進行考核,年底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將各項工作具體落實到各單位、各部門,制定大足縣專項行動績效評估和考核辦法,并將其納入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范圍,明確考核指標、實施細則,認真組織落實。
2﹒調度會議、聯合執法和案件移交移送制度。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檢查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專項行動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研究部署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開展聯合執法,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環保部門在查處環境違法案件的過程中,凡發現生產、銷售、進口、使用屬于《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規定的,應及時移交經委;凡是因為環境違法問題關停的企業,依法應吊銷生產許可證的向頒證部門移送,依法應吊銷營業執照的向工商局移送;涉嫌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移送安監局;對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要報請政府掛牌督辦;需追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責任的,及時移送監察局;涉嫌重大環境污染犯罪或者環境監管失職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及時移送司法部門。
各經濟、監察、司法、建設、工商、安監、市政、農業等有關部門要責成專人負責移送案件的受理工作,按規定程序辦理移交或立案手續,處理結果及時通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3﹒督查督辦制度。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定期對各街鎮鄉和縣級有關部門的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對督查發現專項行動開展不力、問題突出、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隱瞞不報的,對整治重點存在薄弱環節的、對上報相關整治進展緩慢的,將通報批評并責令說明情況,重新部署開展工作。對頂著不辦、問題嚴重的將公開曝光,追究責任。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應落實督查督辦工作,要通過層層督查,將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切實落實到基層,杜絕專項行動出現死角,公開查處一批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危害環境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4﹒報告制度。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確定專人負責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工作,并通過12369信箱《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系統》報送專項行動各項信息。每周要向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每旬編發一期工作簡報,并按期報送階段報告。重要情況和工作中遇到的難點隨時報告,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要及時上報,不得瞞報。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完善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各街鎮鄉和縣級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環保長效機制,落實環境保護領導責任制,堅持主要領導對本轄區和本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責任制,將環保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范圍和干部政績考核。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
2﹒加強監督指導和考核檢查。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各街鎮鄉和縣級有關部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指導,按照各階段工作要求,制訂督察工作方案,對掛牌督辦案件落實情況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紙行業、瀨溪河流域、淮遠河和窟窿河區域的集中整治等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多種形式的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指導各街鎮鄉和縣級有關部門落實各項重點工作。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從組織領導、信息報送、階段情況及工作總結等方面加強對各街鎮鄉和縣級有關部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情況進行考核,切實保障我縣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3﹒抓好掛牌督辦和案件管理。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繼續將我縣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查處事項,掛牌督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掛牌督辦案件要有明確的目標責任、完成時限、責任單位、督辦部門、督辦程序,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同時,要加強掛牌督辦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圍繞階段工作重點分期掛牌督辦一批社會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環境污染問題不解決、環境安全隱患未整改不摘牌。掛牌督辦的事項和處理結果,將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做到件件有結果,件件有回音。對逾期未完成掛牌督辦工作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4﹒強化綜合整治和責任追究。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在加大環境行政執法的同時,不斷在產業政策、金融信貸、產品運輸、流通和消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為。不僅要在“查”上下功夫,更要在“處”上加大力度。對群眾反復投訴、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要重點查處,確保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效果。要不斷加大各街鎮鄉和縣級有關部門環境違法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的各街鎮鄉和縣級有關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5﹒嚴格污染控制和區域限批。各街鎮鄉要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能源資源,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引導企業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確保實現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的約束性指標。對拒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達不到瀨溪河流域、淮遠河和窟窿河區域控制斷面水質標準的鄉鎮,對未完成淘汰落后產能、嚴重違反環境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鄉鎮和企業,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引發重特大的鄉鎮和企業,都要實行區域或行業限批。縣級有關部門要搞好聯查聯辦,對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僅環境評估要限批,土地供應、項目安排、資金補助、財政轉移支付等方面,都應予以限制。
6﹒搞好輿論宣傳,接受公眾監督。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根據階段工作重點,結合實際,制訂宣傳計劃,確定宣傳重點,責成縣級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要通過大足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違法企業名單、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鼓勵全社會積極參與專項行動;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在當地媒體上公布“12369”環保投訴熱線電話和縣有關職能部門的公開舉報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積極鼓勵群眾廣泛參與。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在縣上主要新聞媒體設立“曝光臺”,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屢查屢犯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及其查處情況,并進行跟蹤報道,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7月30日)
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我縣整治重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和實施方案在7月30日前報送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檢查和全面整治階段(8月至10月)
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組織縣級有關部門對我縣2005年以來的各類環境違法掛牌督辦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年以來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整治措施落實情況、2007年開展的造紙行業專項整治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并對縣城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水處理廠及垃圾填埋場、重點流域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當將本部門的階段工作情況分別于8月8日、9月8日、10月8日前報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將階段整治情況分別于8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前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考核階段(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