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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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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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學北京100044

摘要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一種新型的管理方式應運而生,通過市場的手段促進了節能,這就是合同能源管理,這種方式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節能改造醫院簽訂能源管理合同,從而提供有效的服務,分享節能改造利益回收的一種商業模式,本文將就能源合同管理在建筑節能中的應用進行相關探析。

關鍵詞 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節能

0 引言

在建筑節能的統計和研究中可以得出的是樓宇占據了大量的能源,幾乎占到全球能源的百分之四十,并且二氧化碳排放量很高,直接影響了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并且在建筑節能方面來說目前我們重視程度不夠,數據表明在我國約430 億平方米的建筑中,僅有4%的建筑采用了先進的能源效率改進措施。

在市場化的減排機制中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有效的方式,但是由于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并不完善,所以應用范圍較為拘束,不能有效地應用到建筑行業當中。

1 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中的應用現狀

1.1 確定合同能源服務公司是否應履行招投標程序目前來說我們的招投標程序主要面對的是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用建筑,對于這種建筑形式來說要采取公開的招投標方式進行公司的選擇,避免在招投標程序確定之后有些公司由于利益相關放棄了改造項目,造成經濟的損失。

1.2 建筑節能改造技術方案是否履行設計管理程序問題在設計管理程序問題上由于很多管理工資沒有相關設計資質,不能出具相關設計文件資格證明,這就造成了有些公司為了獲得項目采取掛靠的形式,從而造成了質量得不到保證,這就需要對這些公司選擇科學的管理方式,避免對資質的硬性要求造成問題。

1.3 節能改造工程監理機制問題對于建立機制的問題如果嚴格按照相關規范,例如《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等的要求,需要對改造項目直接納入監理工作,這種情況造成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復雜性,增大了合同能源管理的難度,這就需要對監理機制進行科學的選用,從而實現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性。

1.4 改造后工程驗收問題工程驗收時工程最后的質量保障,采用了合同管理模式進行了改造之后的項目如何進行驗收,驗收標準和形式如何采用,這些問題目前來說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這就造成了驗收過程中無據可依,對于節能效果的檢測評估目前采用只要達到預期效果即為合格,但是在各項管理和驗收政策中需要不斷的完善,從而保證在相關驗收工作中保證工程質量。

2 完善管理措施

2.1 政策支持政策是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最有效也必須的支持,首先來說建筑節能建造的合同能源管理目前仍處于初步發展的階段,合同能源服務公司規模較小沒有形成一個科學的體系,主要是一些中小企業,從技術方面、資金方面和服務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這就需要相關的政策進行扶持,不斷的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應用和應用效果,具體來說就需要在已經明確的政策基礎上,根據不同的建筑節能問題對建筑節能改造能源服務產業進行細化,從而對建筑節能工作不斷的推進,需要做的包括,對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的政策,這一政策的有效實施能夠降低合同能源服務公司的項目風險,保障企業的初期發展條件,不僅如此,對于建筑節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的貸款方式也要給予一定的優惠,從而促進產業的快速發展,降低融資的門檻要求,對融資渠道不斷的擴大和暢通,最重要的一項包括對該項目加大宣傳和強制推廣力度。對于節能效果以及節能意識的了解和提高需要宣傳才能擴大范圍,加大對用能單位的宣傳,提高其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認知和認可度,同時對公共機構、國有投資或國有投資為主的高耗能建筑應強制要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從而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應用釋放更大的市場空間。

2.2 加強改造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不斷實施過程中,對于建設程序進行了簡化,促進了改造項目的快速有效進行,但是這種簡化工作不能對合同能源項目的改造質量要求降低,必須依舊保證質量要求,首先是對合同能源服務公司的安全主體責任進行明確,其次是對相關改造產品以及材料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對于技術指標和使用年限要嚴格控制,另外對于質量后期的保修制度也要有效的確立,避免合同能源公司出現利益問題。

2.3 簡化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工作要求對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公司在投入和應用當中的風險來說,對相關單位來說沒有承擔風險和支付費用,這就造成了合同能源管理應用中的成本較高,對于合同能源服務公司來說就容易不能嚴格履行建設程序,從而造成經營風險問題,這時就需要從多方面進行有效的控制,第一是采用競標的方式進行合同能源公司的選擇,第二是對一些以建筑改造為主的產品技能型合同能源服務公司來說對公司的審核要以技術為主,避免對設計施工進行無用的審核,最后是對工程竣工之后的驗收程序進行有效的簡化。

2.4 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對于建筑節能的合同能源管理要進行充分的研究和合同的完善,從合同雙方的角度出發,從而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正和指導,對于建筑節能項目特點進行節能量的核定,具體的核定方式要根據具體的建筑要求進行選擇,對已經經過改造的建筑進行總結和分析,結合建筑應用的具體現狀綜合考慮各個方面包括氣候行為方面因素,對核定方法進行確定,保證核定方法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在現有的單位基礎上對第三方的節能核定機構加快培養的力度,對于機構的工作范圍以及程序進行有效的控制,對改造措施以及改造技術進行不斷的細化,明確節能方式和節能效果,從而在選擇的時候能夠更有針對性,能夠更便于核定和應用。

3 結語

綜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中的應用已經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但是由于發展時間較短,各個方面還不夠成熟,這就需要我們不斷的總結經驗,吸收國內外先進管理理念,從而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效果,促進建筑節能的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元圓,陳展.合同能源管理對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的應用和意義[J].環境保護,2009(4):53-56.

[2]沈量生.合同能源管理與建筑節能[J].工程與建設,2010,24(5):646-64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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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 項目評價方法 研究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用節省能源費用的方式來進行支付節能投資的一種方式,對此有關節能服務公司給客戶進行實施有關節能改造,并通過提供出節能量進行保證,然后與客戶共同分擔合同能源管理的有關項目融資以及執行上的風險,同時還與客戶分享節能帶來的投資效益以及回報等。

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的不確定情況介紹

對于合同能源的管理項目中的不確定性基本上是對節能量的預測不確定性以及對于未來投資回報出現不確定性這兩中情況。如果潛在的節能量在減少的情況下,那么對于節能項目的有關預期利潤率也會相應地減少,使得用戶以及相關政策制定者對投資失去吸引力。同時,對于預期風險還會使借款人員增加較多的借用成本,從而造成負擔并威脅到節能項目的內在成本,使得總體的資金來源水平下降。

節能量預測含有的不確定性會使一些因素影響到節能投資效果,并造成不穩定性加大。許多資料研究發現,實際測量的節能量會比原先的預測要大,而且又是偏差較多。例如,某節能服務公司對市場的調查和分析后,得出近一半的項目節能量都偏離了最初的預期15%以上,還有30%上下的項目其預期的節能量往往大于實際的節能量。

對于合同能源的管理項目中投資回報出現不確定性,其主要體現到固定的回報中具體比例以及效益的分成比例等,還體現到客戶自身的支付力、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變化、有關體制與領導更換等各種因素。

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凈現值方法的評價

在投資項目中采用動態評價,其最重要的一種方法就是凈現值評價。運用這種評價方法主要是把投資人員所期望的有關目標收益率當做貼現率,然后對每期中的凈收益進行折現,從執行期內直到期初,最后在進行累加,從而得到凈現值,用次凈現值來判斷和評價是否投資,并作為其參考值。

這種凈現值的評價方式具有一些局限性,盡管凈現值的評價作為常用的評價方法體現出資金的有關時間價值與周期內的現金流轉情況等,但凈現值的評價是建立在假設的基礎上來進行評價的,其假設的前提主要是:首先,可準確估計及預測出各期的節能收益中有關凈現值的流量。其次,對于投資,假設現在不投資,那么以后也不會投資,這是基于投資的不可逆性來講。再次,假設經營人員不能很好地經營和管理,在市場中不能及時地調整有關生產和管理決策。最后,假設的前提是能夠準確無誤地估算出或預測出有關項目的貼現率及執行期。對于這些假設條件,在進行評價時,較容易存在一些局限性。

凈現值的評價方法容易對項目的投資效率忽視掉,對于凈現值的評價,只表明其投資方案中的經濟效益量,而對于經濟效益的投資效率卻沒有注意到,從而易出現誤導投資人員采取較大的投資方案。

凈現值的局限性還體現在對預測值上,其預測主要對凈現值法的有關收入、生產費用以及生產成本和投資額,還有再無的償還和期限等的計算。由于這些因素都是動態的和變化的,對凈現值的評價方法對其當做項目可行性與否的依據,有點失之簡單化和粗造化了。

凈現值的局限性還體現在對項目價值的低估方面,對于經營的靈活特點,凈現值方法容易忽略掉其不確定的因素,從而在許多情況下對其項目的價值做出低估。對于管理者來說,應該對實際的市場環境做出靈活多變的決策。而凈現值的方法卻不能科學有效地反映其靈活價值,尤其是在不確定性較高的市場環境條件下,對項目不能充分正確評估。

凈現值的局限性對折現率較難確定,通常對于很大的不確定性以及經營中出現靈活性的狀況下,對于折現率以及各期的凈現金流量的確定非常困難。針對凈現值方法一般選用的折現率大多為投資者所期望的報酬率,同時期望報酬率基本上由風險報酬率、通貨膨脹系數以及無風險報酬率這三個部分共同構成。而對于投資項目中的通貨膨脹的有關系數與無風險的報酬率都是從習慣而得出的結果,因為許多投資項目都有很大的風險,其影響投資的因素又非常多,所以對風險報酬率比較難以確定。

三、對B-S模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評價

對合同能源的管理項目一般都具有期權的特點,而且企業把對未來的不確定行動作為對期權的一種持有或者是創造。例如,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對客戶進行投資,就好比買了份期權一樣,如果獲得成功,就會有較大的收益,即便是沒有成功,也不過是對投入了風險資本。

這種節能公司向客戶進行投資并從中獲得一定的收益權利,其目的主要是為了通過節能改造,使得共同分享客戶的節能收益,從而得到投資的效益,實現了自身的成長和發展。所以,對于節能服務公司來說,如同用投入資本作為期權費用購買一份看跌期權。然后賦予了投資人在投資期滿日用一種價格來對自身的投資收益進行回收。

如果把節能服務公司其投資當做t時刻內購買一份標的資產,其資產目前的價格為S(t),設執行時間是T,執行的價格是X歐式的看跌期權。所以,即可按照期權定價法來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評價,并作出可行性的相關分析。在對期權的有關定價法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評價中,因為期權的有關定價公式中運用風險中性的方法進行定價并計算的,也就不必要再對風險進行相應調整了。

對于B-S模式的期權定價方法基本上是通過六個假設來建立起來的。其假設的條件主要是:假設市場沒有摩擦性,也就是說期權的有關基礎資產作為風險資產能夠自由買賣,沒有相應的稅收以及成本。假設的第二條件是期權在到期之前是不能分紅的,即t為0到t=T的條件。假設第三條件對于時刻t為0到t=T都可用一樣的利率進行借貸,且利率要按照連續復利的情況r來進行計算。假設的第四個條件為滿足期權在有效期之內價格恒定不變,沒有波動。第五個假設條件對于標的資產要以連續變動的方式進行。第六個假設條件為期權在到期的時刻中其股票的價格對數的分布要服從正態。

對于B-S模型中的期權價值影響的主要因素有參數變量,對于期權價格的五個變量為項目價值以及期權執行的價格,還有期權到期的時間和無風險利率、項目價值波動率等函數。其中,對于期權的價值增加又有不確定性、項目價值以及到期的時間和無風險利率這四種變量。同時,對于執行價格若其上升就會減少期權價值。對于B-S的模型對于參數變量進行確定,關鍵要確定各個的實物期權的有關參數變量,確定之后,才能對其期權的定價公式進行相應的計算,并得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對于投資機會的價值結果。對于B-S是一個連續的變量模型,相比較其他的模型來看,較能在標的資產的描述價格方面非常準確,能夠充分反映出實際情況的變化。

四、結束語

如果一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出現延遲或者擴展以及放棄等的期權價值時,這時選擇凈現值方法是不可取的,沒有辦法對其進行計量。對于B-S的定價模型方法雖然在某些方面不太精確,但由于這種方法相對于其他期權價值評估更勝一籌,在合同管理項目的評價中占據重要地位。

參考文獻:

[1]尚天成,潘珍妮.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評價方法[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8,(3):13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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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煤炭企業 合同能源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是上世紀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的一種行之有效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分為效益分享型、節能保證型、合作承包運營型。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用能單位和能耗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節能服務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開展。

二、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歷程

1997年,我國首次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原國家經貿委其它國際組織成立了“世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該項目一期在北京、遼寧、山東三地成立了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2003年,項目二期啟動。由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成立世行項目部,解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并成立了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近年來,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行業蓬勃發展,截止到2011年底,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企業數量將近3900家,其中備案節能服務企業1719家,實施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企業1472家,行業從業人員達到37.8萬人。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被引進國內以后大大促進了國內節能企業的發展,很多節能企業由單純的制造節能設備轉變為節能投資,這在促進節能減排發展的同時也加快了節能企業本身的快速成長,更有很多企業將企業的重點發展放在了合同能源管理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國后逐漸地適應了中國的能源環境,在運營上一步步地走向完善和合理,市場模式下發展起來的一批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在運用合同能源管理上趨于成熟。

三、我國煤炭企業的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現狀

(一)煤炭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的合作規模不大,較早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煤炭企業已開始獲得收益

在國內較早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兗礦集團,在2007年就開始嘗試這種節能機制。兗礦集團物業公司泵房和華聚能源公司濟二電廠的輸煤皮帶改造,每年節電10萬千瓦時,且仍在運行;科澳鋁業公司的濟三電廠、南屯電廠、電解鋁廠的變頻改造等項目也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濟三電廠,單臺一次風機變頻改造,節電率達36%,全年節電收益為121萬元。近年來,兗礦集團一直借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進節能減排,效果明顯。2009年,兗礦集團原煤生產綜合能耗達到每噸3.90千克標準煤,低于山東省能耗限額標準23.52%,位居全國同行業先進水平。

2009年,河北冀中能源集團在東龐礦運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該礦矸石熱電廠1號爐二次風機進行變頻改造,年節電量達48萬千瓦時,年節約電費30余萬元。這標志著合同能源管理首次進入河北省。

(二)相當煤炭企業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積極,更傾向于自己組建節能服務部門

首先,在財務政策上,在合同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于節能公司,客戶只有使用權。合同期滿后,設備才能成為企業的固定資產,這樣,財務支出就遇到了難題。例如兗礦的合同能源管理經費最終以設備維檢費來實現。其次,大多數的大型國有企業不缺少節能技改的資金,且并不相信節能公司是否擁有先進的技術,更傾向于自己組建節能服務部門。例如,神華集團組建節能環保專業化技術服務公司,開展技術咨詢與服務。第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節能項目,一般需要節能服務公司提前墊付資金,但節能服務公司大多是中小企業,處于成長期,融資難。而節能服務公司一般都面臨著項目開發周期長、短期獲利能力差、負債率高、項目融資難等困難,他們認為客戶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節能效益是一個很大的風險。這造成了擁有先進節能技術的大型節能公司不希望與信譽差的小型煤炭企業合作,而資金充裕、信譽良好的大型煤炭企業更傾向于用自有資金進行節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只能作為一種輔助的方式。

四、我國煤炭企業的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前景

(一)國內外節能減排潮流不可逆轉

2009年12月7日至18日在哥本哈根舉行的全球氣候大會上,來自全球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達成了《哥本哈根協議》,共同致力于全球的節能減排工作。國務院總理出席會議并發表了題為《凝聚共識、加強合作,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歷史進程》的重要講話,講話中提出,中國是最早制定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的發展中國家,是近年來節能減排力度最大的國家。2009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做出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決定。

(二)國家規范政策法規促進合同能源管理產業發展

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其中就規定在稅收上給予能源合同管理產業發展的支持,在加強稅收征管的前提下,對節能服務產業采取適當的稅收扶持政策。一是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二是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是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也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上述稅收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另行制定。

(三)節能減排指標促使煤炭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加強合作

在2011年召開的兩會上,國家“十二五”的節能目標確定,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8―10%。煤炭行業作為高能耗行業首當其沖,節能減排壓力很大,而在近年來煤炭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合作的先行者,例如兗礦集團、焦煤集團、冀中能源集團等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的收益體現,將吸引更多的煤炭企業與節能服務企業加強緊密合作,以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任務。

五、結論

合同能源管理以其節能效率高、客戶零風險、節能有保證、投資回收短、并有助于客戶改善現金流、提高競爭力等諸多優勢在世界范圍已得到了認可和推崇,但如何將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引進并運用在我國的煤炭行業,是一個長期的課題,雖然現階段有著很多困難,但從長遠看,合同能源管理在煤炭行業的應用是勢在必行的,也是有著光明的前景的。

參考文獻:

①孫友霞. 煤炭企業過程控制管理模式的研究[D]. 山東科技大學,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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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人員的節能意識不強目前醫療結構的工作人員,尤其是管理人員的責任心不強,就導致了薄弱的節能意識。管理人員通常認為能源消耗是設備運行所必須的,可是其忽略了能源是可以節省使用的。因此,管理人員節能意識薄弱,是造成醫院節能管理工作出現問題的主要因素。

(二)缺乏能耗的評估機制和管理機制由于相關醫療機構缺乏對節能工作的重視,就導致整個機構在運行的過程中尚未建立和完善能源消耗的評估機制,在眾多設備高能耗的運轉中,醫院采取不作為的態度,很多本應承擔評估能源消耗的機構對其采取放任態度,這就導致無法真正計算出在醫療機構運行的過程中,能源消耗所支出的成本處于一個什么樣的比重。

(三)設備操作人員專業素質較低在醫療機構中,很多大型醫療設備的使用壽命較為短暫,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這些大型設備經常性處于使用狀態,更加主要的原因是設備的操作人員專業素質較低,在使用設備時,這些操作人員忽略了對設備的保養和維修,更缺乏設備使用過程中節能工作。

二、對于合同能源管理在醫院節能管理中使用提出的幾點建議

(一)選擇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的節能服務公司在通過簽訂合同來節約能源的過程中,相關醫療機構必須事先對市場上各種節能服務公司進行調查和研究,從中選擇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的節能服務公司。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是一個長期的能源管理過程,因此,一旦企業的信譽不好,那么就很可能為醫院未來的設備保養和能源節約工作帶來很多不便之處。此外,實力雄厚的節能服務公司大多在技術上投入了很大的資金,因此,在節約能源方面,這些公司會具備其他公司所不具備的技術優勢。

(二)提高對節能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首先,醫療機構的管理人員和基層工作人員應該提高對節能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增加經濟效益的手段只能是開源節流,節流即節能。通過節約能源的消耗,就能夠減少生活運營成本,進而促進醫療機構的經濟效益。整個醫院應該通過會議以及文化宣傳等方式來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意義。在新時代背景下,企業的運行都有獨特的企業文化,因此,醫療機構要想在未來激烈的競爭中牢牢占據一席之地,就必須也擁有真正屬于自己的醫院文化。

(三)建立和完善醫院的節能評估機制和管理機制隨著醫療機構運行機制的日益發展和完善,醫院必須及時的建立和完善節能評估機制,聘請專門的核算人才,按月,按年的計算能源消耗成本,只有對能源消耗成本進行定期的核算,才能進一步了解哪些能源是可以節省的,哪些能源是必須使用和消耗的。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能耗評估機制,才能將整個能源的使用納入醫院整體運行之中,為能源的節約提供完整的數據支持。

(四)充分了解合同條款,謹慎簽訂合同在正常情況下,合同條款中大多要求節能服務公司進行一些節能項目的安裝施工以及調試工作,在醫療結構和節能服務公司簽訂的合同中規定的雙方責任與義務,要求節能服務公司進行此類工作。并且合同中有關條款還規定了相關設備所有權的轉讓,在一方款項全部到賬后,相關設備的所有權才發生轉移。因此,在醫療機構和節能服務公司進行合同合作時,醫療機構必須充分重視合同的效用。此外,為了確保自身的利益,醫療機構應該充分理解合同中有關條款,最后充分利用合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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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服務公司內部技術實力是項目成功的重要保證,其風險來自于節能技術的可行性、先進性、可靠性和適應性的不確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方案都是建立在前期進行的節能診斷和能效測評的基礎上,節能診斷或能效測評都會影響節能方案的可行性。由于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生命周期限制,現有的節能技術方案很快就有可能會面臨淘汰的風險。運行管理過程中,如果不能根據現場實際工況及時調整節能運行方案,設計方案往往難以及時適應實際工況,從而導致節能效益降低。因此,節能技術方案的失敗和更新換代都可能給節能服務公司帶來無法收回投資和利潤的風險。

2風險評價矩陣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運作機制決定了節能服務公司在項目實施中必須承擔風險。因此,應完善項目風險管理的各個環節,識別與項目有關的風險,評價和管理改善項目的執行效果,從而使潛在機會或回報最大化,潛在風險最小化。風險矩陣是項目管理中識別風險因素重要性的一種結構性方法,風險矩陣能夠全面、動態地初步識別風險因素,包含風險來源、可能結果、預期發生概率,然后對風險進行分級整理,為風險管理的后續階段打下基礎。利用風險矩陣收集的數據和評估結果可以在整個風險管理過程中應用,有著重要的推廣應用價值。風險矩陣方法關于各風險評價因子的權重系數是通過專家打分或調查投票的方法來確定的,以識別對項目影響最為關鍵的風險,為節能服務企業經營者提供制定相應風險處置措施的依據和歷史紀錄。

2.1原始風險矩陣

原始風險矩陣由需求欄、風險欄、技術欄、風險影響欄、風險概率欄、風險等級欄和風險管理/降低欄等構成。風險矩陣通常由項目風險管理小組來完成,負責對項目風險因素的識別和評估。

1)需求欄:列出項目的基本需求,通常包括項目操作要求和項目管理需求。

2)風險欄:描述項目的具體風險。

3)技術欄:根據具體需求列出可采用的技術。如果所需技術不存在或不夠成熟,則可能會不能滿足需求,風險發生的概率就會相對高些。4)風險影響欄:用于評估識別風險對項目的影響,通常用I表示。將風險對項目的影響劃分為五個等級。

2.2Borda序值

由于風險等級欄僅給出了三個直觀的風險等級,因此在評價結果中會產生很多風險結,即處于同一等級可以繼續細分的風險模塊。為了能夠識別同等級下相對關鍵的風險,在風險矩陣中引入Borda序值方法,以盡量減少同等級的風險評價結果。Borda序值是對某準則進行排序,統計出風險因子在該準則下的排名,然后進行綜合考慮。設總共有N個風險值,i為風險因子,k為相應準則(k=1表示風險影響,k=2表示風險發生概率)。

3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評估

根據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實施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特征選取風險因素。在編制風險清單基礎上,結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具體特點,進行專家投票。經過對收回的有效問卷進行整理,即可輸入風險影響和風險發生概率。對于風險影響,應根據加權后的投票結果,采用取多數原則;對于風險發生概率,應采取加權平均原則。其中,U24項目運行管理能力屬于高等級,是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最大風險;U23工程質量和U27預期效益適應性條件其次,前三項高等級風險均屬于內部風險,可以通過自身技術力量的完善進行規避。U11政策影響作為外部風險,對項目的實施具有重大的導向作用,可以通過及時了解政策趨勢,采取相應的風險應對和控制措施。

險規避和應對措施

通過風險識別找出影響項目質量、進度、投資等目標順利實現的主要風險,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提出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實施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風險的控制措施,盡可能地降低工程項目風險,實現節能運行項目的預期目標,這是項目風險管理的主旨所在。雖然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大量風險客觀存在,且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但通過項目經驗和積累,以及通過測試、模擬、分析掌握的節能技術相關數據資料,來識別甚至是量化風險,判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造成的連帶后果,從而通過適當的技術和方法來應對與控制風險。根據風險清單指標體系的要素,可以提出相應可采取的應對與控制方法。

4.1外部風險的應對與控制

外部的政治、經濟環境是不可控制的。規避這些風險,需要節能服務公司仔細研究政治、經濟動態和走勢,了解國家在節能事業方面的政策和優惠措施,熟悉法律法規,相應風險清單的應對措施。

4.2內部風險的應對與控制

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執行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內部技術實力是項目成功的重要保證,這部分風險是可以控制的。控制這些風險,節能服務公司應通過不斷提高自身技術實力,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運行管理方案,保證預期的節能收益。

5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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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院合同檔案的特點

1.憑證性。由于合同的強制性和保護性以及具有的制裁功能,使其成為維護醫院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醫院與另一方按照法律建立的合同,可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合同在訂立之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和對合同中相關權利義務的轉讓、終止合同或者違約等,都必須以建立的合同檔案作為唯一的和完全的依據。如違反合同檔案中的相關規則,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2.權威性。醫院合同的權威性主要體現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按照相應的章程和實施條例進行擬寫、簽訂、變更和終止。比如,醫院與外界簽訂合同,必須醫院的負責人委托,以法人單位的名義。

3.廣泛性。醫院合同種類繁多,涉及部門廣泛,按照業分工部門的不同包括藥物、試劑、醫療器械、耗材等采購類合同,基建工程、物業管理、水暖電氣供應等后勤管理類合同,還包括財政類合同、科研類合同、人事類合同及醫療協作、醫療糾紛處理等合同。不同類別的合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都要以院辦為綜合管理部門,財政管理為職能管理部門,監督審查和采購為具體執行部門,各個部門之間相互幫助相互配合,建立起一個完善的醫院合同管理體系。

4.時效性。時效是一個特定的術語,主要用于法律,是指時間在法律上所產生的效力。從時間的性質上說,其本身就是一種法律事實,在法律中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我國的《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合同建立后不同階段產生的時效力,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我國《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合同的要約階段,“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做出承諾”,則要約失效。

二、目前醫院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設計到方方面面,十分復雜,包括資格信用調查、擬寫、審查、記錄等,同時還要注意雙方是否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定期的對合同進行核實統計。迄今為止,仍有很多醫院并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因此在管理的方式方法方面非常欠缺,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責任部門和合理的辦事流程,導致部門之間分工不明,不能有效配合工作,影響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另有部分醫院未設立專門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部門,而是由業務職能部門一并包辦,致使各類合同得不到規范統一的管理,缺乏系統性。且許多合同文本是由業務部門安排施工方或供貨方擬定,合同條款往往對對方有利。

2.合同審核流程不規范。合同管理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審核流程,當合同擬寫完成后,就會進入審核階段,合同的審核會涉及多個相關部門,各部門按照流程分別進行會簽審核,最后由直接責任人審簽。目前許多醫院仍缺乏規范的合同審核會簽制度,導致部分會簽部門拖延時間、合同流轉速度慢、合同審核質量低而無人監管,且部分合同的簽訂忽略了法律顧問重點把關的環節,導致未能識別合同中的潛在風險,使醫院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3.合同歸檔難度大。由于每一份合同都有相當的復雜性,各流程環節要銜接緊密流暢,但由于涉及的部門過多,導致合同從擬定到完成的過程中,被拆分在不同的部門中,以至于給最后的合同歸檔造成了極大的麻煩。一些醫院未設立專門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合同最終分散到各個承辦科室或個人手上,增大了合同查詢的難度,且極易造成丟失,若發生合同糾紛醫院需要維權訴訟時,往往會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現階段大部分醫院依舊以書面合同為主,繼而將合同內容存檔,在這個信息化的時代,這樣做使醫院的工作效率受到極大的影響,合同中的信息,無法共享,難以做到快速查詢和統計,且錄入的信息往往只關注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內容,對于之后合同的具體履行情況并無全程的記錄,難以做到合同的追蹤管理。此外,一份合同的信息在不同科室被重復錄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關于醫院合同規范化管理的建議

1.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為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必須先完善現有的管理制度,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在尊重各方面規定的前提下,制定高效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據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醫院應制定適合醫院自身的情況的《合同管理辦法》。在該辦法中應充分考慮合同管理的負責人、權限及部門,運行體制,管理體系等。此外,還應該明確合同管理體系中每個部門的職責,使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優化合同審核會簽流程。由于醫院合同種類多,涉及范圍廣,僅靠某一個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全面審核實顯力薄。因此建立和完善合同會簽制度,加強對合同會簽各個環節的管理及監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參與會簽的負責人應包括:使用部門、項目主管部門、規劃財務部門、監察審計部門的負責人以及分管院領導,另也要將醫院法制部門及法律顧問納入會簽的固定流程,為保障醫院的合法權益把關。參與會簽的各負責人各司其職,層層把關,對合同草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嚴謹性和合法性等提出意見,再匯總到項目主管部門,統一由該部門代表醫院與合作方洽商。為保證會簽的時效性和質量,應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明確規定每個業務審核部門完成合同會簽的時限為1~3個工作日,按照明確的審批順序進行會簽,并由合同職能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完成會簽相關工作,以避免合同流轉脫節而導致合同擱置。并設立監督部門對會簽過程進行監督和評價,定期總結,積累經驗,發現薄弱環節,根據評價結果制定逐步改進方案和各種獎懲辦法,達到有效提高會簽質量的目的。此外,根據合同的類別,制定相對應的規范文本合同,將醫院既定的條款納入合同中,是加快合同會簽的另一基礎。

3.加強合同簽訂環節管理。合同由醫院法定的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的人簽訂。如果沒有得到醫院的授權,則沒有資格代表醫院與其他方簽訂合同,此外,醫院簽訂合同所用的公章都是專用的,不可用其他的替代,而且公章更不能由私人使用,合同歸該部門的印章負責人負責保管。

4.實施合同集中歸檔制度。合同歸檔管理要求對已訂立的合同進行登記、分類、編號和標志.并進行妥善保管,便于查閱和管理。除歸口部門保存一份合同原件外,醫院規劃財務部應保存一份原件用于支出憑證,項目主管部門保存一份合同復印件便于合同履行。合同簽訂完成之后,要按照一定的規律將這些合同分別存儲擺放,避免混淆或丟失而造成更大的問題。在規定合同的管理時間是,要綜合的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了解合同反映出的經濟以及社會意義。還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合作協議,可進入永久保存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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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合同;無名合同;標準合同文本

[中圖分類號]D9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7287(2012)02-0023-05

合同能源管理(國外簡稱EPC,國內則簡稱EMC)是一種以節能改造為目的,以市場推廣為手段的新型服務機制。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達成節能減排合意,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由節能服務公司運用自己的專業技術,為用能單位提供其所需要的節能服務,而用能單位不需承擔節能改造和服務的費用,節能服務公司通過降低用能單位的能源消耗量使得用能單位在享受節能改造成果帶來的效益時,用節省下來的能耗資費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改造費用及合理利潤。這種模式的優勢在于可以使用能單位的節能改造風險降到最低,所以在許多發達國家得到推廣。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其發展態勢迅猛,但是與之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等法律法規側重于政策支持,且對其法律關系缺乏明確的規定,這是我國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體系構建的主要問題之一。

一、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法律關系的特征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2010)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與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節能項目用能狀況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節能量測量和驗證等服務并保證節能量或節能率,用能單位保證以節能效益支付項目投資和合理利潤的能源效率改進服務機制”。節能服務的領域主要集中在工業、建筑、交通、居民、商業、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為了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減排項目,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之間需要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節能服務合同中的法律關系具有三個特征。

第一,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專業性強且周期長。簽訂合同后,用能單位將需要改造的項目移交給節能服務公司,從而能夠專注于生產和服務。而節能服務公司對于項目的改造設計、安裝和實施以及正式的運營和維護均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由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參與解決,而相關知識的復雜性、科學性不是非專業人士所能理解的,這也是用能單位交由節能服務公司進行全面服務和管理的主要原因。另外,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周期很長,一般為三到五年,有些甚至長達二十幾年,這加大了潛在的風險性,也凸顯了雙方友好合作對推進節能項目進程的重要性,合同能源管理的順利進行必將依賴雙方完善的合同條款和應對節能改造過程中出現的情勢變更以及一些不確定風險的具體措施,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也尤其重要。

第二,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具有雙務且有償的特征。所謂雙務是指雙方當事人互承擔對待給付義務;所謂有償是指當事人一方享有權益,須向另一方償付相應代價。合同能源管理中,雖然在項目改造直至完成期間的各項工作和費用支出均由節能服務公司負擔,但在項目投入使用后,用能單位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直至其收回成本及合理利潤。

第三,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中占有和權屬不同時轉移,這是能源管理合同最顯著的特征。合同能源管理中,節能設備在進行建設和投入使用階段,節能服務公司只是移交了設施的使用權給用能單位,用能單位需要用節省的能源利潤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成本和收益,待節能服務公司的成本利潤得到滿足后,合同履行完畢,節能設施的所有權才能歸用能單位所有,權屬轉移才能完成。

二、能源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質

合同是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的基礎,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分期付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有名合同密切相關,但又不完全相同。

分期付款合同是買賣合同的一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分期付款合同的獨特之處在于,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在雙方無約定時,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在對方未付清全部合同款項之前對自己投入的全部節能設備設施享有所有權,這一點與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有相似之處。但區別在于,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的設施只是其履行節能服務義務的手段,而不是合同的標的,只有在對方履約、服務方取得全部收益的情況下才會將設備設施的所有權轉移給接受服務的一方。此外,用能單位依合同所支付的價款也并非是設施購買款,而是作為接受節能服務的對價存在。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實質上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它涉及設備制造方、出租方和承租方三方當事人。從商業運作模式上看,融資租賃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較為接近,都是由合同的相對方分期支付合同價款,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由出租人或節能服務提供方對設備享有所有權。但是,這兩類合同存在本質上的不同:首先,融資租賃下的出租人,無須向承租人提供任何技術服務,就連標的物的取得也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而取得,所以很長一段時期我國一直將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來管理。其次,租賃物的所有權雖為出租人所有,但在合同期內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因此,《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在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下,用能單位在合同期內雖然在使用節能設施但通常不占有這些設施,因此,不會對設施造成第三人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也無須對設備承擔維修義務。再次,在融資租賃中,對于租賃物、出賣人的選擇取決于承租人的需求,而非出租人自己的主張。合同能源管理中,節能項目的各種設備、技術的選擇,則因用能單位的托付而由節能服務公司根據節能要求自行決定。最后,在融資租賃中,出租人只負有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的義務,此時便可取得報酬,至于租賃物的質量、品質瑕疵在所不問。合同能源管理中,節能服務公司擁有對節能設備、技術的選擇權,因此,需要對設備、技術的節能質量負責,若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節能效果,節能服務公司將無法收回成本并獲得利潤,風險之大不言而喻。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定:“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和技術咨詢四個方面。能源管理合同與技術合同之間有很多類似之處,它兼有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內容。它區別于普通的技術合同之處在于:合同的客體僅指向節能服務的提供;合同結構上更加復雜,對技術服務之外的能源審計、節能測量、工程施工等工作也要負責;提供節能服務能否取得合同價款與節能效果相掛鉤。

總之,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雖然與《合同法》規定的有名合同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但又有本質區別,無法歸為其中之一,應當歸為無名合同。無名合同包括單一型、混合型、復合型三種類型,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應當屬于混合型無名合同。隨著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發展,將來會有大量的、復雜的能源管理合同出現,僅定位為無名合同難以滿足這一新興制度發展的要求。筆者認為,我國應當加強對合同能源管理法律規范的定性與規范,從而促進合同能源管理的健康發展,實現節能、盈利的目的。

三、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

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是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的重要主體,此外,有些特殊的節能項目除需節能服務公司進行節能改造外,還需其他機構進行輔助工作,為合同的順利履行提供相應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節能服務公司是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用能單位提供能源效率改進服務的專業化服務公司”。詳言之,節能服務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為用能單位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營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并通過與用能單位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實現盈利和滾動發展。由于節能服務公司從事的節能服務具有高技術、專業化特征,因此,節能服務公司既需要具備相應的能源管理水平,以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也需要擁有一批高技術專業水平的從業人員,以確保節能服務的質量。此外,必不可少的資金支撐也是節能服務公司生存的基礎。只有同時具備以上資質,節能服務業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才能提高自身開發多重項目的能力。合同能源管理中,節能服務公司的權利主要包括:首先,節能服務公司有收取資本和報酬的權利。在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用能單位將需節能的項目交由節能服務公司后,由節能服務公司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節能服務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回資本,并賺取相應報酬。其次,根據能源管理合同的特征,在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在尚未完全收回成本和利潤期間擁有節能設備的所有權,但也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需要負擔項目改造的全部資金,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用能單位提供,但可通過融資等途徑向金融機構籌集;需要在節能項目完成后及時交由用能單位運營,并在合理取得相應收益后,轉移所有權;需要保證節能項目完成后能夠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否則,節能服務公司要自擔風險;需要對投入使用的節能設施負有維修和保養義務,使其能夠安全使用并達到理想的節能水平。

用能單位普遍存在,只要其有節能減排的意愿,具有法律規定的合法企業資質,均可依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進行改造。在我國相關節能法規和政策的指引下,有節能需求的單位會不斷涌現。合同能源管理中,用能單位的權利主要包括:首先,對完成的節能設備進行驗收;其次,在合同約定的節能服務公司收回收益后,取得節能設備的所有權。一項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能夠順利開展,除了節能服務公司必須提供專業服務外,用能單位還必須承擔輔義務。在節能設備改造前,用能單位需充分說明本單位能源利用情況,提供各種相關的設備信息。如果項目有需要,用能單位還需提供相應的場地、設備等條件。設備投入使用后,用能單位應在規范合理的條件下使用,若因用能單位操作不當導致無法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時,用能單位需要承擔全部責任,而節能服務公司仍然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獲取節能報酬。

四、合同能源管理法律關系的特殊事項

合同能源管理運行過程中存在一系列問題,需要通過法律關系的調整予以解決。

第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標準合同文本設計。目前,在我國的能源管理合同中,節能服務公司由于發展時間短,簽訂合同可借鑒的資源比較少,再加上經驗不足且考慮不周,往往在與對方訂立合同時缺乏嚴密性。用能單位也會因為對節能改造工程中過于復雜且專業的技術信息無法完全理解,信息知曉度的偏差使得用能單位在簽約過程中會面臨談判困難,這勢必為合同能源管理的順利發展造成阻礙。為使合同雙方能夠破除這些障礙,應設計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合同文本,使雙方的合同更加規范和嚴密。標準合同文本應當推廣標準化的能源合同語言,并在合同文本上加入專業術語的解釋和說明,同時對核心條款注明適用條件和范圍。

第二,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分配與管理。由于節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同時轉移,所以對于節能設施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設備交于用能單位之前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在節能設備轉移使用權于用能單位后由用能單位承擔。風險轉移時間不同于所有權轉移時間。同時,應當規定保險條款,由節能服務公司(個別情況由用能單位)為進行改造的節能設備投保,降低設備改造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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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中交通管制員自身能力的培養方法

1、加強空中交通管制員心理素質的培養。隨著空中運輸行業的大力發展,民用航空的工作內容和工作量都大大增加,再加上環境和時間的客觀差異,這些因素對空中交通管制員的心理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倘若空中交通管制員的心理素質不過硬,因為一點很小的外部因素使情緒受到影響,那么就會在工作中表現出管制指令的慌亂,對設備操作的漫不經心,造成失誤。因此空中交通管制員心理素質的培養至關重要。對于管制員心理素質的增強,可以從兩方面來著手。從學校方面來說,相關學校要在自己的校園文化中加入對學生心理素質的提升有幫助的內容,讓學生在校園文化的潛移默化的作用下逐漸增強自己的心理素質,同時,學校可以通過舉辦相關的活動和比賽,來培養學生與人交流和應對各種緊急事故情形的能力。另一方面,在空中交通管制員實習期間,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應對緊急狀態的培訓,對于各種緊急情況形成實際的概念,并且應變能力在實際操作中得到提高。通過這種校園和管制單位的雙向針對性聯合培養,空中交通管制員的心理素質會得到顯著的提高。

2、加強空中交通管制員專業知識的學習。空中交通管制員的工作是與專業知識有很強的關聯性的,專業知識掌握不牢或者不能在實踐中熟練應用,都不能夠勝任空中交通管制工作。在學校講授過程中,要對學生專業知識的學習掌握程度不定期的檢查,對于理論成績不合格的要給予教育批評并進行重修;在課余時間,可以組織與專業知識相關的職業技能操作比賽或者課外活動,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在實際操作下鞏固理論知識;在理論課程學習完成以后,要及時的組織學生進管制單位或者實習基地實習,在這些實際操作的鍛煉下,學生不僅能夠熟練地應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而且專業素養也會得到相應提高。

3、加強空中交通管制員責任心的培養。空中交通管制員的工作關乎到空中運輸的旅客的生命安全以及財產貨物的安全,只有具備很強的責任心和職業素養,才會注意到一些很容易忽略的細節問題,并及時耐心地與飛行員溝通交流和確認,以此來避免事故的發生。在日常工作和學習中,學校和企業都要加強管制員工作中的職業責任心的培養,通過講座或者活動來宣傳責任心在管制工作中的重要性,并在實例的教育和學習下來加深管制員對于責任心的培養意識。

二、空中交通管制員工作綜合能力的培養方法

1、加強空中交通管制員語言表達能力的培養。空中交通管制員的日常工作,是通過地面的無線電臺,與飛行員之間進行語言的交流。這對于管制員職業知識和語言描述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在管制失誤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語言表達不清楚造成的。為了鍛煉管制員的表達能力和語言描述場景情形的能力,在平時要加強自己的專業化語言能力的學習,并在相應的場景下鍛煉用專業語言來描述的能力,盡量避免在工作中使用的語言過于口語化。

2、加強空中交通管制員快速反應能力的培養。很多空中交通管制失誤都是在一瞬間的外部情況的變化下發生的,管制人員在瞬息萬變的情形下要保持清晰的大腦并且在快速的反應下作出相應的處理。這就需要平時對于各種緊急情況處置程序的熟悉掌握以及專業知識的熟練運用。管制員對數字、位置和時間的快速反應是職業的根本要求,對各種代碼及其實際意思能夠深刻掌握才能在緊急情況下鑒別和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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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鋼鐵企業;節能改造;應用

【中圖分類號】F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36X(201 2)05-0070-04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節能服務公司

(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簡稱EMCo)通過對相關企業提供節能改造的技術支持、風險規避及資金保障,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相關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并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實質是用企業未來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模式(許泓,2002)。目前,隨著節能降耗理念逐漸被企業所重視,合同能源管理因其自身優勢取得了快速的發展,同時成為了企業推進節能降耗的重要工具,但目前在鋼鐵企業中的應用還較少。本文依據鋼鐵企業節能改造的現狀,分析出合同能源管理在鋼鐵企業應用中的主要障礙因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行的對策建議,即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來促進鋼鐵企業與EPC間的合作,以便促進合同能源管理在鋼鐵企業更好地推廣應用,促進鋼鐵企業的節能降耗。

一、合同能源管理(EPC)

(一)合同能源管理(EPC)及節能服務公司(EMCo)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EPC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目前的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能源消耗從而降低運行成本。節能服務公司(EMCo),也稱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種基于EPC機制運作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專業化公司。EMCo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但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EPC機制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蔡瑾、何川,2008)。目前,我國EPC模式除了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三種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外,還出現了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務模式等新型商務模式。

(二)我國EPC的發展現狀

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EPC興起后,其在國外特別是北美和歐洲得到迅速發展。1998年,我國政府與世界銀行和全球環境基金(GEF)共同實施的重大節能國際合作項目——“世行/GEF中國節能項目”,標志著EPC節能服務模式正式進入中國。目前,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已初具雛形,產業隊伍不斷壯大,服務領域深入各個行業,EPC也已實現局部的產業化,但在許多高能耗、高物耗領域的應用還尚未廣泛推廣。據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統計,截至2010年底,全國EMCA會員數量已達到560家,全國運用合同能源管理(EPC)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EMCo增長到782家,節能服務產業從業人員增加到約17.5萬人(EMCA,2011)。2005-2010年我國節能服務業增長變化。

二、EPC在我國鋼鐵企業中應用的現狀

目前,我國有很多學者對EPC進行了研究。申曉剛(2008)研究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并提出合理建議,其中提出未來發展需提高三個層面:政府加強鼓勵和支持;建立節能服務公司和相應的第三方交易平臺;加強流程控制,形成成熟的交易流程。曹江濤(2005)分析了整個合作能源管理的流程,證明了合作能源管理在高能耗產業中的合理性,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論基礎。張巖(2010)曾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碳減排效果和碳排放交易,構建融入碳排放交易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模式,拓寬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渠道,為解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問題提供幫助。譙川(2008)分析了EPC在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領域的可行性及其風險,并提出了風險防范措施,從內部及外部兩個方面提出完善建議。董十弓(2010)分析了電信企業中合同能源管理出現的問題,為合同能源管理在鋼鐵企業的應用分析提供了研究基礎。可以說,目前EPC理論的應用較為廣泛,但其在高耗能的鋼鐵企業的應用較少。

EPC在鋼鐵企業中的應用主要在節能技術改造環節,即EMCo對鋼鐵企業開展節能技術改造服務,包括企業能耗審計、改造方案設計、能源管理合同的簽訂、設備采購及施工和后期維護等。實際上,EMCo可參與的鋼鐵企業節能改造項目涉及的環節很多,如高爐煤氣回收利用、高爐爐頂余壓干法TRT發電、焦化系統的干熄焦發電、煉鋼系統轉爐煤氣回收和蒸汽制冷、軋鋼系統的蓄熱式燃燒改造、熱裝熱送和電力系統的CCPP發電等等(陳冠軍,2010)。EPC在鋼鐵企業成功實施的案例有:天津鐵廠與中國節能環保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合作的工業鍋爐技術改造節能服務項目;首秦公司與北京惠德時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照明系統節能改造項目,以及與北京金易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合作的水泵系統節能改造項目;天津鋼鐵集團與北京國發華企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電機變頻節能改造項目等。隨著EPC的發展,其在鋼鐵企業中的應用領域也開始發生變化,由最初的邊沿化、單體化節能改造,向核心化、系統化節能改造轉變。

三、EPC在鋼鐵企業中的主要應用障礙分析

依據以上分析可知,EPC在鋼鐵企業中的應用面臨許多問題,鋼鐵企業與EMCo之間的合作還存在諸多障礙。結合首鋼、寶鋼、濟鋼等鋼鐵企業的發展情況,分析EPC在其節能改造過程中的應用情況可知,目前我國鋼鐵公司實行EPC主要存在以下四個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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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 risk has the diversity and complexity, we need to consider systematically in the design of coping strategies.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discusses risk control system of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from four areas, risk aversion, risk prevention, risk allocation and risk transfer.

關鍵詞: 合同能源管理(EPC);風險回避;風險防范;風險分配;風險轉移

Key words: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EPC);risk aversion;risk prevention;risk allocation; risk transfer

中圖分類號:G32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08-0234-03

0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控制可以分為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回避、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防范、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分散、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轉移等四個子系統。其基本邏輯是在進行風險評估之后,首先是對根本性的風險予以回避,放棄或拒絕該項目;其次對無法回避的風險采取可行而有效的手段予以防范,降低該風險的發生概率;再次對無法回避而且降低程度有限的風險進行分散,即在節能服務公司(EMCo)與客戶以及相關合同當事人之間進行風險承擔與損失的分配;最后對于自留風險以及公共風險進行風險轉移,將此種風險轉移到其他進行風險管理的社會組織。

1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回避

合同能源管理(EPC)的風險回避是指EMCo經過對所識別出來的EPC風險進行評估之后,考慮到風險存在和發生的可能性以及風險損失的程度,主動放棄或拒絕實施可能導致風險損失的方案,或者對原來的項目方案進行修改調整以避開風險源。風險回避具有簡單易行,全面徹底的優點,能將風險的概率降低到零,使回避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獲得收益的機會。

風險回避是風險評估之后的決策結果,如果一個具體的EPC整個系統有巨大風險或者某個子系統或某個風險發生的幾率很大且損失也可能很大,那么就必須進行風險回避。根據EPC在我國的實施情況,我們認為風險回避一般來自于客戶風險(信用風險、經營風險)、技術風險、融資風險、設備與原材料采購風險、施工風險、節能量風險、市場風險以及違約救濟的環境風險(行政救濟風險與司法救濟風險)等,當任何一種風險或某幾種風險的組合發生的幾率很高、可能引起的損失很大,致使原來預期的收益目標產生負向偏離的時候,就必須要立即放棄或拒絕該項節能項目;如果進行適當的修正可以的話,則也可以進行修正后再行啟動。

2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防范

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防范是指對于無法回避的風險我們應該尋找現實可行的方法與途徑與以防止和降低,若在采用了防止與減少這類風險的方法之后,該項目的風險仍不可接受,EMCo就應該放棄該項目,轉而尋求其它風險低、回報高的項目。值得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風險都可以防范,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風險中不可抗力的非人為風險就是不可防范的。有關風險防范的具體方法有:

2.1 EMCo內部風險的防范。內部風險的防范不僅是對EPC所有風險的應對,更是對可行性研究風險的相應防范。

2.1.1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里有兩種含義:一是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二是按照管理學的要求,制定和規范各種管理制度,使之達到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的和諧統一。制度的低成本供給、制度結構的協調、制度的靜態穩定與動態調整相統一,保證EMCo在EPC的整個過程的風險調控能力。

2.1.2 規范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在EPC中有三個層次:員工層次、人力資源層次、人力資本層次,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就是要達到我們所謂的第三層次。特別要注意人力資本的產權界限模糊性所帶來的風險,人力資本的流動性風險以及人力資本價值不確定性風險。

2.1.3 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構建科學的管理組織,優化管理流程,采用先進的管理技術和管理方法,使組織資源可以得到充分使用,系統內外的各個運作過程節點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EPC的整個成本可以降到最低,并且可以減少風險源的存在,對可能發生的風險事件能夠進行很好的控制。

2.2 客戶風險的防范。客戶風險的防范旨在選擇合適的客戶。確定適當的客戶是風險防范的重要措施,EMCo必須確保所選擇的客戶業務狀況良好,財務制度健全,會按項目的節能量支付給EMCo應分享的比例。因此,EMCo從一開始就應通過多種渠道對客戶進行全面了解,通過銀行、其它客戶、客戶上級主管部門、客戶的客戶等去了解客戶的各方面情況,并與客戶單位的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保持聯絡,隨時獲得他們對項目的反饋意見,以便改進工作;同時避免因客戶單位機構改革和人員變動帶來的風險。選擇客戶從對客戶評價開始,以了解與評價客戶的經營風險和信用風險。

2.2.1 客戶基本情況的了解和評價。①客戶公司成立時間、注冊資本額、資本到位情況、股東名稱及實力等。一般來說,若公司成立時間太短,在與其合作時應予以充分關注;公司注冊資本較大時,說明其實力較強;如果客戶的股東是很有實力的大公司,那么客戶的風險就會小一些。②客戶經濟形式。客戶屬于國營、民營、三資還是私人企業,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往往預示著不同的風險程度。但一般因地區而異,因社會發展階段而異。③客戶與政府關系類別。有些企業與政府關系深厚,這些企業往往在經營上無太大風險,但可能會存在一些信用風險。④企業組織結構。包括:全資子公司有多少,控股公司有多少,參股公司多少,各自的狀況如何。了解這些以便全面了解客戶的整體經營情況和實力。⑤企業的綜合素質。如領導素質、社會評價、廠區面貌、員工精神面貌等。了解這些以便更好地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及未來發展趨勢。

2.2.2 客戶財務情況的了解和分析評價。①了解客戶的主營業務和兼營業務。了解EMCo要投資的項目是與主營業務有關,還是與兼營業務有關。一般來說,企業較重視其主營業務,投資于此風險會小一些。②了解經營情況。包括了解:生產能力、銷售收入、利潤總額、總資產、凈資產等數據。同時,還要了解客戶產品的市場狀況、市場競爭情況和市場前景等。一般來說,規模較大,生產經營持續增長、市場前景良好的客戶是優質客戶。③關注財務報表的審計情況。看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是否經過審計,審計報告結論是什么,有無保留意見,存在哪些需要說明或調整的事項。④財務狀況分析。包括資產變動的來源分析、利潤增減額變動分析、利潤構成變動分析、資產負債結構分析、獲利能力分析、財務比率分析等。⑤銀行負債及償債能力分析。一方面要分析客戶的銀行負債情況,另一方面要注重對客戶的或有負債分析。⑥應收賬款與其它應收款分析。⑦現金流分析。除了償債能力、經營能力等分析外,還應分析:a.利潤質量;b.未來狀況。以便全面了解客戶的過去和將來的財務狀況,充分評估可能的風險。

2.2.3 重大事項的了解。EMCo還應該關注客戶可能會出現的重大事項,因為重大事項對投資項目的影響往往是巨大的。對重大事項的分析主要包括:①分析客戶近期可能進行的重大建設項目或重大投資項目;②對客戶可能會出現的重大體制改革,包括資本結構變化、高層人員變動等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③了解客戶當前有無面臨重大法律訴訟問題;④了解客戶近三年是否出現較大的經營或投資失誤,如果有,原因是什么;⑤客戶是否參與了股票市場、期貨市場的交易。在資金使用方面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如果有,客戶則會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可能導致EMCo的投資項目失敗。⑥其它重要項目情況的了解和分析,主要針對客戶存在異常情況的資產、負債項目。

2.2.4 科學評估客戶的信用風險。可借用銀行的信用評估系統,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戶。示范EMCo之一的遼寧EMCo就非常成功地與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建立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利用他們的客戶信譽評估系統對自己的目標客戶進行科學、系統的評估。同時對客戶群進行正確評價和細分。他們根據評估結果,結合本公司的技術特點和全省的行業特點,將客戶分為三類:黃金客戶、機會客戶和高風險客戶,并分別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從而將客戶信譽風險降到最低。在對客戶進行信用評估時,EMCo內部負責相關項目的人員應回避,因為他們的評估意見可能不夠客觀。向與客戶有業務往來的其它單位核實客戶的信用情況。如向客戶的原設備供應商、合作單位等核實。在對客戶進行詳細的評價基礎上,盡可能地選擇優良的客戶。這類客戶應是真正有節能潛力,而且真誠地愿意與EMCo合作,而不是由于急需使用資金或出于其它目的。

2.3 節點風險的防范

2.3.1 合同風險的防范。合同風險是合同的不完全性所導致的,合同風險的防范重在簽訂一份盡可能完善的合同。目前來看,這方面的風險還是比較高的。要力爭將風險控制在合同上,通過合同的約束來保障項目的正常執行,以及EMCo正常地收回應得的收益。

2.3.2 融資與財務風險的防范。能夠不投資而更新設備、節約能源使EPC的重要優勢,如果融資出現風險,則該節能項目將面臨失敗。融資風險的防范有兩個方面:一是EMCo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二是選擇好的項目或者是選擇資信良好的客戶,這是保障項目的未來穩定收益的關鍵,也是融資途徑順暢的關鍵。關于財務風險,特別強調EMCo應成為項目成本分析的專家,這是取得項目利潤的重要前提。降低財務風險的方法有:不要忽視項目中發生的各種雜費,它們累計起來很可觀。例如,更換熒光燈鎮流器時,要用的導線和連接件,這些材料的成本雖然低,也應計入項目的成本內;應將“間接”成本如交通費用、清理現場垃圾費用等都計入項目成本內;明確可能的“附加”成本,應讓客戶清楚地理解這些都是項目的額外成本。例如,要更換泵或風機上的電機時,應將滑輪、密封件、皮帶等的費用包括進去。如果門窗玻璃或百葉窗損壞了,EMCo更換時就有額外費用發生。

2.3.3 施工風險的防范。EMCo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項目,以使客戶按時向其付款。如果建設期比計劃期延長了許多,EMCo的貸款利息就會增加,其它費用也可能會增加。降低這種風險的方法有:在制定施工進度表之前確定各有關設備的交付日期;仔細地計劃施工步驟,讓客戶方面相關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介入這一過程,以便他們能指出潛在的施工問題;讓EMCo的項目經理對項目施工全面負責;在施工進度表中留有一定的時間余量,以防可能發生的工期延遲。

2.3.4 設備和技術風險的防范。盡管設備制造商對設備的性能和質量有擔保,如果所安裝的設備運行情況不佳,EMCo仍然會為解決有關問題而承擔額外費用。減少這種風險的方法有:只使用經過考驗的技術,EMCo不應在其業務中進行新技術的應用試驗;采用有可靠性記錄的設備,例如,很多電子鎮流器都具有極好的性能,但在實際項目中,應選用有良好運行記錄的鎮流器;選擇愿為其設備提供擔保的、優秀的設備供應商,所提供的擔保應包括承擔更換設備的人工費用。這里要注意,盡量避免接受那些財務狀況不太好的設備供應商的設備,盡管他們也提供了優厚的擔保。因為,一旦設備出現問題,而該設備制造商卻停業了,無力履行其擔保責任,這時EMCo就會遭受損失。

2.3.5 節能量風險的防范。這是EMCo容易犯大錯誤的地方,降低這種風險的方法有:對項目的目前狀況進行實測,而不能靠假定。例如,對調速傳動設備更新改造前,必須確定泵的負荷分布,以精確計算節能量。為節能量的計算誤差留出余地,確定合理的誤差幅度。例如,按計算節能量的80%來確定實際的節能量。對項目的節能量進行連續地監測,密切注視項目實施后未達到預期節能量的早期跡象,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2.3.6 投資回報風險的防范。這是EPC業務的獨特風險,需要EMCo關注和研究。在項目開始前,EMCo應結合客戶的具體狀況制定詳盡可行的風險管理方案,確保按計劃收回項目投資和應分享的效益。根據國內示范EMCo的經驗和教訓,回避此類風險的方法有:知己知彼,主動安全。只有全面了解客戶的情況,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在出現風險時有相應的對策來化解。必須在合同談判時就與客戶將效益分享及期限談清楚,并向客戶解釋清楚“為什么”和“怎么做”。如遼寧EMCo采用資金封閉運行機制,就較好地保證了EMCo的投資回報,同時也使客戶容易接受。制定合理的分享年限,并留有一定的應變余量,以保證在客戶方面出現任何不利變化時,EMCo仍然能收回全部投資。選擇權威的能源審計部門監測項目節能量,以保證能公平合理地進行項目的能耗評估和節能效益分析。該審計部門最好是國家有關部門、當地或該行業影響力較大的機構。

2.3.7 證據風險的防范。在違約與救濟階段,行政救濟與司法救濟是EPC的外部環境,或者說是外生變量,在風險防范時我們一般不予考慮,但證據風險我們可以有效防范,措施是分工清晰,責任明確,記錄準、及時、完整。特別是對于影響履約的因素與結果的記錄與簽字,對于合同履行變更與解除的緣由與情形要記錄與按規定簽字蓋章。還要注意發揮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作用。

2.3.8 風險的防范。在爭議解決時,其EMCo代表人無論是屬于公司內部員工還是公司聘請的外部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都存在風險問題。對于風險的防范除了選擇人之外,主要是正向激勵與負向激勵,把所的事項與其付出的努力相聯系,盡力達到中的信息對稱性,消除信息的不對等、不充分、不真實、不完整,解決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3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分配

合同能源管理(EPC)的風險分配,是指對于無法回避而且預防無力的風險,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在EMCo與客戶以及其他合同當事人甚至地方政府之間進行分配,達到風險分散的目的。通常情況下,EMCo會將一些損失頻率高而損失程度輕微的風險自己保留下來,而把自己不能很好管理的風險分配出去或轉移出去。EPC風險分散是站在法律角度予以闡述的,這里有三個基本假設:①EMCo與客戶能夠清楚地約定這些風險管理條款;②些約定條款能夠被全面適當執行;③當一方沒有全面適當執行時,另一方可以無成本地申請強制執行。很明顯,救濟風險不能以此來分散。下面我們對EPC的風險分散措施予以闡述。

3.1 客戶信息的合同化。通常情況下,EMCo要確保與之簽訂合同的客戶具有相應的資格與履約能力以及基本的信用,如果出現客戶的信用風險或者經營風險,那么EMCo要承擔其不利的后果。但是如果EMCo要把客戶的基本或者關鍵信息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訂立在合同之內,性質就發生變化了,客戶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否則客戶就應當承擔 “欺詐”EMCo的法律責任,這樣就把本應由EMCo承擔的風險分配給了客戶。

3.2 不可抗力的約定。對于EPC中的自然風險、市場風險、政策法規風險、行政與司法救濟風險等非人為風險可以采取不可抗力的條款約定的方法進行風險分散。由于這些風險是人力事前不可預見、發生時不可控制、發生后不可克服的事件,故從責任上區分,雙方都沒有過錯責任。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可抗力的涵義、不可抗力的范圍、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處理以及雙方損失的承擔,十分必要。這有利于包括EMCo在內的所有合同當事人預期行為后果,對于風險進行適當管理。

3.3 情勢變更的約定。對于雙方節能服務合同中不可抗力沒有涵蓋的情況,如果發生了異常變化則應約定情勢變更條款。特別對于節能量風險、節能價格風險、設備與原材料采購風險等適用較多。當價格或節能量在一定范圍內浮動應屬商業風險,EMCo應該自我承擔,但如發生大的變動,致使合同履行嚴重顯失公平,屬于無法預見的不正常的商業風險,應允許當事人以情勢變更原則主張變更或解除合同。但如果遲延履行,在此期間發生的異常變化則不能適用情勢變更。情勢變更必須是對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或是履行合同已沒有意義,或對一方造成重大損害。

3.4 違約責任的約定。違約責任的約定是對履約階段中的風險分配。一般情況下,融資、技術與設備和原材料、施工的風險由EMCo承擔的居多,對于EMCo的約束也多,但是這些環節仍然需要客戶的密切配合,有時這些配合至關重要,如此在合同中明確客戶的違約責任就可以把部分風險分配給客戶。而設備監測與維護、節能量的核算以及投資回報風險更與客戶息息相關,這就需要約定客戶如違約應該承擔的風險與損失。

3.5 免除責任的約定。對于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EMCo可以依照合同和法律免除責任,將風險轉移至客戶或共同承擔。但在EMCo與設備供應商、原材料供應商、技術供應商、資金提供者、施工者等按照合同行事時仍然會受到不可抗力的困擾致使相關的節能服務合同的履行遭受障礙,此時雙方協商在節能服務合同中也可以約定EMCo的免責或部分免責。

3.6 履約擔保的約定。由于EPC的節能模式,EMCo承擔了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有時會使項目本身遭受不合理的阻礙。為使項目運行順暢和公平合理起見,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履約擔保。這既可以在節能服務合同中約定,也可以在牽連合同(技術服務合同、設備與原材料供應合同、施工合同、融資或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擔保主要來自于EMCo之外的其他合同方,如可以要求客戶提供第三方擔保或者資產抵押等有效擔保方式。

3.7 牽連合同的約定。把由EMCo承擔的部分風險通過與其他第三方訂立合同的形式分配出去,這主要體現在牽連合同中。為了實施一項EPC節能項目,EMCo必須把自己不具備能力的業務承包出去,與相關方訂立節能服務合同的牽連合同,如技術服務合同、設備與原材料供應合同、施工合同、融資或融資租賃合同等。這時EMCo就有機會把有關風險――融資風險、技術風險、設備與原材料采購風險、施工風險等合理地分配給合同方。如邀請設備制造商共同參與實施節能項目,用節能效益分期償還設備費用等方式。

3.8 合同主體的多元化。按照風險分散的基本原理,非系統風險可以通過選擇風險特征不同的主體進行組合,是不同的風險之間相互抵消,最終形成無風險或風險低的組合。這表現為合同主體的多元化。EMCo可以通過儲備各種供應商和分別與之訂立合同的方式分散風險。“不要將所有的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里”。合同主體的多樣化使EMCo有了更大的選擇空間,但并非是越多越好,供應商過多將會帶來過高的成本,從而出現新的成本風險。

4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轉移

對于無法分散或無法回避的風險,EMCo可以將該風險轉移到合同當事人之外,通常情況下是風險管理的專業組織。本報告認為風險轉移有三種方式:保險轉移、合同債權轉移、期貨轉移。

4.1 保險轉移。EMCo可以根據自身對風險的管理能力和風險損失承擔能力,將那些認為不能進行有效管理或者管理成本很高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并交納一定的保費,在保險事故發生后,EMCo可以獲得了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權利,此時衡量的是保險費用與得到賠償之間的差距。但是現在保險公司承保的險種有限,需要EMCo進行通盤考慮。

4.2 合同債權轉移。合同債權轉移是EMCo將EPC模式下的全部或部分節能利潤的收益權轉讓給銀行或其他組織或個人,銀行或其他組織或個人將折算后節能收益一次性支付給EMCo,由銀行或其他組織或個人取代EMCo的合同主體地位,收取將來的節能利潤,實際上是將由節能服務合同產生的債權轉讓出去,這既是一種融資方式也是一種風險轉移方式,EMCo在轉讓自己的債權的同時也把自己的風險轉移出去了。

4.3 期貨轉移。期貨轉移主要是針對EPC模式中所需要的大宗期貨商品所具有的風險,如設備原材料采購風險、融資租賃風險等。期貨是指買賣雙方墻頂協議,確定在未來的某一時間,以規定的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某一品種、規格的商品。期貨交易的產生,為現貨市場提供了一個回避價格風險的場所和手段,其主要原理是利用期現貨兩個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在實際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避免商品價格的千變萬化導致成本上升或利潤下降,可利用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上數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使期現貨市場交易的損益相互抵補。鎖定企業的生產成本或商品銷售價格,保住既定利潤,回避價格風險。

上述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控制模式之間既有邏輯關聯,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性,EMCo在進行風險管理時要系統考量,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以及每一個節能項目的情況(客戶情況、節能設備改造、資金與財務等等)進行組合式風險控制或單獨式風險控制。

參考文獻:

[1]田基贊,李鳴,關瑞.“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與節能降耗對策.經濟視角,2007,(11):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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