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延長假期通知范文
時間:2023-05-06 18:12:5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春節延長假期通知,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延長假期分為兩種,一種是國務院頒布的延長假期,一種是地方政府頒布的延長假期春節假期延長的,受疫情影響延長到2月2日的,這是屬于國務院通知假期,這期間勞動者未提供勞動的,也應當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來源:文章屋網 )
篇2
三節點理財經
節前 流動+安全
在長假之前選擇貨幣市場基金、通知存款理財的市民越來越多了。由于春節長假期間需要走親訪友,加上發放壓歲錢的習俗,人們對于現金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首要關注資金的流動性。在計算好自己在春節中需要用的現金后,將其余資金購買貨幣市場基金或辦理通知存款。此外,在節前籌劃理財的時候還需要關注安全性。可以將機動車、金銀首飾、珠寶玉器、高檔名表、古玩字畫等物品通典當的方式,保存貴重物品,還能獲取一定的流動資金。同時,可以購買一些交通意外險、自助游意外險等短期險種,花小錢避免大損失。
節中+便利+國際化
春節長假,花錢消費時使用信用卡成為首選。如果長假以本地消費為主,可以多關注那些聯名卡,可享受聯名單位的折扣優惠或其他特殊服務;如果準備出境游,則可以使用國際卡,其具有以人民幣和某一指定外幣結算的特點,一卡雙幣、全球通用,免除出境消費的后顧之憂。此外,網上超市、網上書店、網上銀行等,都會為你的長假購物生活帶來便利。
雖然國內的資本市場在長假中都會休市,但是放眼全球,許多市場依然交易。國際金價的瞬息萬變,往往會對于炒金族的投資收益產生非常大的影響。投資者應該關注自己的投資品種是否在長假中交易,交易的時間段如何,同時及時把握行情變化。
節后+安全+前瞻
節后的安全性需要你對節中的消費理財進行一番仔細的檢查,包括信用卡的消費對賬單、網上銀行的使用信息等。自己在節前典當的物品,應及時去贖回,防止絕當的出現。
隨著國內各個資本市場的重新開市,許多人會轉出原先存入銀行的通知存款或者贖回貨幣基金。在準備投入另外一個市場的時候,投資者對于這個市場的運行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特別是新推出的品種。像近期的債券基金中,期間基金就是值得關注的,這是一類定期開放申購與贖回的基金產品。此類產品通常設置一定的封閉期,結束封閉期后,由基金公司自行設定一定的開放時間,可供投資人申購、贖回。其后,繼續按照約定期限,封閉運作。
三段式理財錦囊
1th
短期理財:注意理財產品“空窗期”
期限延長并沒有減少投資者參與理財產品投資的熱情,一些預期收益高的理財產品,甚至一上柜當天就被搶空。
春節期間,多家銀行都會推出跨春節理財產品,不少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超5%。多關注各家銀行在售的理財產品,以及這些產品的募集期,和預期年化收益率,合理規劃,早作準備,不讓自己的理財產品陷入“空窗期”。
專家錦囊:在購買理財產品時,不僅要關注理財產品的期限及預期年化收益率,還要注意理財產品“空窗期”是否長。如果在春節前幾天購買理財產品,理財產品的起息日就有可能在春節之后,那么,春節期間錢就等于白白放在銀行里了。如果資金閑置時間長,即使表面收益率很高,整體也并不劃算。
2th
中長期理財:注意多數不能提前贖回
考慮到央行貨幣政策或將出現多次微調,市場資金有望進一步放松,并且目前儲蓄利率水平仍處于高位,投資者可重點配置中長期產品。半年至一年的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一般都在6%以上,若理財產品的起點在100萬元左右的話,收益率可達到6.5%,甚至7%以上。
目前各家銀行的中長期理財產品都相對熱銷,特別是穩健型的理財產品,因此建議投資者若有意購買中長期理財產品的話,要提前和客戶經理預約,以便能預留份額。
專家錦囊:中長期的理財產品雖然能鎖定收益,但多數不能提前贖回,投資者在購買時,必須充分考慮到自己春節期間的現金流,同時最好準備一部分備用金,以備不時之需。所以投資者在重點配置中長期理財產品的同時,也可以配置部分短期理財產品。
3th
滾動理財:注意不同銀行不同限制
滾動型的理財產品,多以1天、7天、14天等期限,為一個投資周期,投資者只需要購買一次,產品到期后,投資本金會自動滾入下一個投資周期。滾動型產品沒有固定的投資期限,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在每一個開放日進行申購和贖回,投資期限相當的靈活,特別適合春節期間理財。
多家銀行為了爭奪春節前的年終獎理財市場,紛紛調高滾動型產品收益。某股份制銀行將其旗下的某款滾動型產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從2.6%提升至4%。
專家錦囊:在滾動型的產品收益調高以后,同樣的投資期限內,投資理財產品的收益率較活期存款高出了4倍以上。盡管如此,滾動型產品的收益相比那些中長期理財產品仍有差距。另外,購買和贖回時間,要注意不同銀行的不同限制。例如7天滾動式理財產品,計息日有的是隨買隨計,而另一些則是按每周的某一天計息滾動。
三種人理財法則
1 th
職場人:保險理財法則
歲末年初,職場人終于可以稍微的喘喘氣,在埋頭寫總結之余,“曬年終獎”又成了時下的另一熱點話題。在當前股市震蕩、樓市調控,國內外經濟不確定性日益增強的背景之下,專家建議:職業的變動往往會帶來個人或者家庭風險環境的變化,就好比在完備的保障計劃上,捅出或大或小的窟窿。趁年底辭舊迎新之際,不妨重新審視自己和家庭的保障計劃,利用年終獎堵住這些保障新漏洞,為新年的新奮斗解除后顧之憂。
職場新人第一份年終獎留些給自己
對于職場新人來說,收入有限,雖然開始承擔更多家庭責任,但并無任何應急資金,所以不妨在孝敬家人的同時,考慮為自己購買一份健康保險。因為一旦不幸意外嚴重受傷或罹患疾病,在社保的基本保障范圍之外,必然給父母造成高額的經濟負擔。與其將年終獎都孝敬爸媽,不如給自己規劃一份保險保障,這樣歸根結底也是給父母的一份保障和責任體現。
保險專家建議,職場新人不妨用3000―5000的年終獎購買一份中長期的重大疾病保險計劃,每年繳費可以起到強制儲蓄的作用,若不幸罹患重疾,可以有一份高額的應急資金,而健康滿期則可以獲得高額的滿期金,建立一個自己的“小金庫”。
職場“紅人”漲身價的同時別忘漲保障
經一年的奮斗,很多職場精英收獲了升職加薪,或者在年底的跳槽高峰期,借助跳槽取得了更好的職業發展,同時年底還將收獲一筆豐厚的年終獎。升職、加薪、從員工到管理者的轉變或管理職能的不斷擴大,職業生涯的每一步提升都意味著更多的職責和更大的挑戰。
保險專家提醒這些職場“紅人”要充分考慮新崗位將給工作和生活帶來的影響,是時候該重新評估現有保障計劃,適時增補。
專家指出,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壽險保額不再足夠。壽險保額是在經濟層面體現投保人的生命價值和對家庭的責任,舉例來說,如果之前的壽險保額為50萬,在一輪升值加薪之后,收入增長了30%,那么壽險保額也應同比增加30%至65萬,才能更好達到規避風險的作用。
增加壽險保額的方法有很多,還是以前面的例子來說,如果你已經購買了單純的定期產品或者是購買了終身壽險產品,可以在續繳保費的時候申請提高15萬的保額;或者,也可以另外購買一份分紅保險,兼顧理財。
職場“飛人”切忌保險“裸奔”
新年新氣象,不少人可能將迎來工作性質的大改變。他們可能在一個月內有大半的時間出差在外,他們可能早上在上海,中午到成都,晚上又到了廣州。這些職場的“飛人”可能是從事銷售、咨詢、會展等等職業,舟車勞頓不可避免,而年終獎也往往非常豐厚。因此,專家建議,受工作性質影響,意外風險和健康風險顯然是這些職場人士需要關注的首要風險,一份長期的、高保額的意外險和健康險,是這些“飛人”必不可少的。
職場“奔波族”切忌保險“裸奔”,保險專家強調。常年奔波操勞的這群人士往往同時也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一旦發生意外,收入銳減,將直接對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巨大沖擊。開年首選一份全年旅行意外險附加意外醫療保障,全方位覆蓋高頻率出差的意外風險。如果選擇在線投保,針對多種交通工具還可靈活選擇不同保額。
2th
老年人:穩健理財法則
“人生最最痛楚的事情是,人在世,錢沒了。”趙本山小品中一句臺詞說出了不少老人的擔憂。辛苦一生,想要安享晚年又怕積蓄不夠又怕積蓄縮水,怎么辦?自然離不開理財。
理財專家提示老年人:步入老年,止步于存款是不夠的,暮年生活更要理財。春節期間,兒孫孝敬老年人所得的財物也不是小數。合理打理本人的財產,讓自己的財富增值,對于老年人安度晚年有重大的意義。但老年人理財時需要以穩健為重要法則,所以在選擇投資品種時,應該選擇穩健型投資品種。
國債:國債信用等級最高,收益也高于同期儲蓄。以曾經刊行的第三期憑據式國債為例,三年期票面利率3.73%,五年期票面利率4%,無疑是抗風險能力弱的老年投資者的首選產品。
保本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
保本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比較受穩重型投資者的迎接。保本基金持有到期后至少本金無憂。同時,如果基金運作成功,投資者還可以部分分享股市上漲的收益。貨幣基金與一年期內的定期儲蓄存款相比,均勻收益率稍高,流動性也遠高于存款,可隨時取用,且無申購和贖回用度。
黃金:黃金不僅能投資保值,其規避風險的性能是其他投資種類沒法代替的。對老年人來說,黃金最好持有實物黃金。譬如“快意金”,很多老人不僅將其當作抗通脹的利器,也作為鎮家之寶代代相傳。現在市場上這種理財產品大都是以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同業存款、貨幣基金等為投資渠道,收益穩固,安全性較高,比較合適金融專業知識較少、抗風險能力較弱的退休老年人。
開放式基金:目前市道市情上的基金多為股票型基金,通常說來,股票型基金的贏利性是較高的,但相對于來講投資的風險也較大。夾雜型開放式基金同時投資股票和債券,倉位可隨勢矯捷調整,風險低于股票型基金。
3th
孩子:“紅包”理財法則
一到年,孩子的壓歲錢有多有少,不管多少,如何對這筆錢進行理財便成了考驗家長財商的時候,同時也是培養孩子理財觀念的關鍵時刻。
怎么合理地安排孩子壓歲錢呢?這還得從觀念開始入手。
首先要告訴你的孩子,壓歲錢的意義,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觀念,認識到錢多錢少并不是最重要的。然后,要引導孩子如何處理壓歲錢,而不是簡單地進行沒收。孩子們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家長們有責任幫助孩子,合理協調欲望和資源之間的關系,幫助孩子們,形成正確的消費觀和財富觀。
家長可以與孩子一起計算,這筆壓歲錢可以買到什么東西,能買多少,讓孩子對物品的價值有基本的概念。同時告訴孩子什么可以買,什么不能買,培養孩子勤儉節約的品質。建議讓孩子用自己的壓歲錢,交納各類學習費用、購買圖書文具等。
家長可采取折中方式,比如將零頭(幾十元、幾百元)留下來給孩子作為零用錢,供孩子支配;將較大的整數額存入銀行、購買基金或教育儲蓄產品,讓孩子參與其中,啟發孩子的理財意識。此外,還可動員孩子拿出一部分壓歲錢獻愛心,給社會上更需要的人,比如給福利院里的孤兒,上不起學的偏遠地區兒童等等,讓孩子更加深入地理解錢的意義。
也可以給孩子做一個理財計劃,寫上孩子的姓名,他認為有自己的名字就是自己的,這樣孩子也很高興,例如,給5歲的孩子做一個理財規劃:
篇3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試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5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
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6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項目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門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準支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的運費,可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當然解職”得依規定給恤。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奉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本公司因實際業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核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情事。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另訂。
交卸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員交卸。
(二)經管人員交卸。
第二條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日將本章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例假日1.元旦;
2.春節;
3.婦女節(限女性);
4.勞動節;
5.國慶節。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第二條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具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四)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8星期;小產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個月,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五)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第三條前條各款假期內的薪津照常支給。
第四條第二條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協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三)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第六條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一)病假愈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
第十一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十二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十七條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于節假日及每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
先進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具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核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并呈準。出差時亦同,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考核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一)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劃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其派他單位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或主任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三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隨時嚴正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主管人事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并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密送復審。
第二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加考核。
(一)試用人員;
(二)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年中、年終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勤惰等項目,并可各分細目,以各細目分數評定(每項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條考核成績分優、甲、乙、丙等四級。
第七條年中、年終考核分初考、復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
第八條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
第九條年中、年終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等。
(一)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規則請假辦法規定日數者;
(二)曠工日數達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未經抵銷者。
第十條年終獎金的加發與減發。
(一)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發年終獎金:
1.嘉獎一次加發年終獎金3天;
2.記功一次加發年終獎金10天;
3.記大功一次加發年終獎金1個月;
4.以上各項嘉獎記功次數依次類推,加發年終獎金。
(二)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減發年終獎金。
1.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規定滿一星期者,減發20%,滿二星期者,減發40%,滿三星期者減發60%;
2.記過一次減發20%;3.記大過一次減發60%;
4.以上各項請假期限及記達次數依次類推,減發年終獎金。
第十一條任職未滿一年者,其年終獎金按其服務月數比例發給。
獎懲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酌予“獎勵”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功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協助第(一)項1至3款人員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服務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得以獎勵。
第二條員工的獎勵,以嘉獎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記大功一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分別予以懲處。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雇或免職”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務,挪用公款,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4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誡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