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

時間:2023-07-13 17:31:4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篇1

[關鍵詞] 高校 經濟責任 審計

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項獨具中國特色的審計監督形式建立、發展起來。近幾年,高校內部審計也在逐步探索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但由于此項工作開展時間短,經驗不足,工作中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如何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積極探索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在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是擺在我們審計工作者面前的課題。現結合工作實際,談談開展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著力點。

一、工作基礎――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要建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章制度

在長期的審計工作實踐中,我們充分認識到制度建設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和客觀要求,所以,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也要做到制度先行,并在工作過程中,要及時總結經驗,進行修訂和完善。特別要在制度中明確被審計對象、審計原則、審計內容、審計程序、聯席會議制度、審計結果利用以及審計工作責任等內容,并要明確學校組織部、人事處和紀委、監察處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該負有的職責和義務,以及審計結果要作為考察、考核、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這樣,才能使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從源頭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2.要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嚴肅性的工作,涉及面廣,內容復雜,要求高,為建立起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有效機制,要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一般來說,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應由組織部門牽頭召開,成員由紀委、監察處、組織部、人事處、工會、財務處和審計處領導組成,聯席會議主要職責是商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審議審計報告,監督檢查審計結果利用和整改落實等情況,特別是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把握不準、責任不清、審計小組難以解決的問題,通過聯席會議集體審定。通過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學校組織、人事、紀委、監督處等相關部門相互支持、配合、協調、溝通的作用,形成經濟責任審計的合力,同時也規避了審計風險。

3.要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立項和工作程序

經濟責任審計程序,是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的基本步驟,也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操作規程。首先,組織部門委托是立項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前提,;其次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程序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在經濟責任審計立項后,要根據審計項目實際需要,組織安排人員成立審計組,明確人員分工,然后按審計程序,進行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實施方案,送達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干部個人及所在單位),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見面會,也稱進點會,在正式實施審計前召開,組織部、審計處、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領導和主要干部參加,具體提出審計工作要求以及做好聯系溝通工作,同時,逐步推進審計公示制度,在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進行審前公示,向廣大教職工公布審計事項,也歡迎反映問題,監督工作,最后進入審計實施階段。

二、工作實效――抓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幾個環節

1.抓好審計調查取證環節

審計調查取證是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環節。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要根據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情況,通過有針對性和目的性的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取得真實可靠的審計證據。

一是做好審前調查,這是開展審計的基礎性工作。在正式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應采取召開座談會、實地考察、查閱檔案資料等多種方式開展審前調查。首先是制定詳細周密的調查方案,針對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調查提綱,對調查內容和人員進行分工;其次是深入細致開展審前調查,采取調查和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內部調查相結合的方式,調查主要是走訪主管部門、紀委監察、組織部門、財務部門等,了解是否有群眾舉報以及反映問題等情況,在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內部調查了解基本情況,包括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基本情況,如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被審計干部的職責范圍,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有關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和重大經營決策事項的情況等。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制定審計方案,確定審計重點。

二是做好審中調查取證,這是審計實施階段的重要工作。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除了運用常規的審計取證的方法,如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就審計中遇到的問題,還可以運用以下方法收集了解有關情況,如有針對性地進行個別談話和召開座談會聽取廣大干部職工對被審計干部的反映和評價,特別是職責履行、民主決策、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廉潔自律等情況,查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紀要、函件、通知等,以掌握與審計事項相關的資料。在調查取證中,首先是抓住重點,有的放矢,圍繞審計方案和重要內容進行調查取證,特別是針對內控制度的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其次是去偽取真、去粗取精,把審計調查所取得的資料進行匯總和梳理,注意發現重要線索,并分析性質和重要程度選取審計證據。通過審計調查取證,可以有力地支持我們的審計意見,為審計評價提供證據支撐。

2.抓好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撰寫環節

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的撰寫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和難點。由于我國尚未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加之高校也未建立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目標,給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撰寫帶來一定的難度。

一是做好審計評價。經過充分的審計取證,下一步就是要把審計證據進行整理歸納,最后落實到對被審計干部的審計評價上。對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要通過對其所在部門、單位的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審計,對被審計干部應負有的經濟責任進行綜合評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基本原則。審計評價首先是圍繞被審計干部的相關經濟責任進行評價,不能把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對被審計干部業績全面評價等同起來,同時對于依據不足、性質不明、責任不清或政策法規不明確的事項,不寫入審計報告,更不做出評價;其次要注意區分責任,要劃清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前任責任和后任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最后要肯定與否定相結合,既要肯定被審計干部任職期間的成績,又要指出問題和不足,對于履行經濟責任成績突出的,應建議組織部門給予其表揚,對于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要落實責任,堅決整改。這樣,審計評價客觀公平,實事求是,才能得到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的肯定和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認同。

二是審計報告三級復核制。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很大程度上反映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質量上,所以,要重視審計報告的撰寫與審定。首先,審計小組在充分取證的基礎上出具審計報告初稿;其次,審計組長(一般為審計處處長)對初稿進行復核,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對存在問題和審計意見,特別是涉及到被審計干部評價和責任界定,要十分謹慎,如有必要,要求審計小組再進一步核實和取證,在此基礎上修改審計報告,審計組長審核后作為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送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征求意見,有異議則審計小組再次核實并報審計組長審核;最后,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成員集體審議審計報告,特別是對于審計評價做到集體審議并最終定性,落實責任。這樣,審計報告經過三級復核,提高了審計報告質量,達到了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3.抓好審計結果利用環節

開展審計工作,發現問題不是目的,糾正錯誤、整改問題,以促進單位加強內部管理,這才是審計的目標。首先,要通過制度詳細規定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要將審計結果作為對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獎懲的依據,審計結果報告要進入干部個人檔案和廉政檔案,對于審計查出的有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應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交由干部管理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其次,要注重抓好審計整改意見的落實,要將發現的問題寫入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后,與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和被審計干部交換意見,對反映的存在問題以及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要求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和被審計干部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并將整改情況寫進正式印發的審計報告,改變以往審完即止的狀況,真正發揮了審計的“糾、幫、促”的作用。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單單靠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力量難以發揮出其巨大的威力和震懾力。只有學校領導重視和支持,相關職能部門配合,才能發揮出經濟責任審計的最大效力。我們相信,隨著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入開展,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會不斷完善和發展,在健全領導干部監督管理體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賀長雄,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形成與防范[J].陜西審計,2003,(1):16

[2]王漪,高校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淺探[J].安徽教育學院學報,2003,(4):113-114

篇2

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完善干部監督管理機制,從機制和源頭上預防高校領導腐敗;有利于加強對權利的制約和監督,促進高校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有助于提升學校的管理水平,促進高校健康發展。

一、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不強。高校內部審計工

作,尤其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效運行的基本保證是獨立性。如果審計獨立性不強,那審計過程就會受到各方面的干擾,審計結果的準確性就無法保證。目前,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設置隨意性較大,發展不平衡,許多高校把內部審計機構與紀委、監察室或財務部門等其他部門合署辦公,獨立設置內部審計機構的仍然不多,完全不符合《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范》的要求。這是一個表現。另一個表現是對審計工作的領導不夠,大部分高校主管內審工作的領導并非學校的最高領導。這體現出學校領導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程度不夠,會不同一程度的影響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

(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力度不夠。盡管大部分高校的審計網站定期公開高校專項審計及基建審計調查結果,但審計結果報告卻沒有一所高校向社會公開披露,所有的審計報告都是不公開不透明的、是保密的。內部審計結果不公開就無法發揮它相應的作用,高校進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沒有了意義。

(三)經濟責任審計原則未得到有力貫徹。“先審后離”“離任必審”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堅持的基本原則,即高校領導在任期內發生調任、轉任、輪崗、辭職、免職、退休等情況時,或任期滿時,應該對其開展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但在實際情況中,因為領導重視不夠、審計人員不夠、聯席會議不健全等,這個基本原則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都是高校自己確定的,有的只審計重點單位和重點部門,有的只審計被別人舉報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不是以一種經濟監督形式而存在。

(四)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還不完善。現在大部分高校沒有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單獨出臺相關的文件。有些高校雖然制定了審計文件,指明了審計對象,但比較籠統,既沒有評價指標體系,也 沒有做出具體的措施,操作性不強。高校經濟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協調配合還需要加強,因為高校內部經濟審計是比較綜合和復雜的工作。審計工作如果得不到其他部門的積極配合與支持,經濟責任審計的開展就不會順利。

二、改進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措施

(一)加強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責任重大、任務量多,因此要加強組織領導,這是多好審計工作的重要基礎。首先,高校黨委和行政領導應該重視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這是改進審計工作的前提。學校黨委和領導應該仔細學習經濟審計的有關法律法規,增強對它的了解,樹立經濟責任審計服務于高校科學發展的觀念;應全力支持、領導、協調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定期不定期聽取相關情況報告,主動解決問題、克服困難,發揮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在監督管理干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二)加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要真正發揮它的應用作用,要真正實現常態化,就必須加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

(1)加快制定《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完善的審計制度,對規范經濟責任運行、保障審計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意義重大。教育部可以就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召開一個座談會,組織審計專家學者、高校領導一起討論、共同研究,結合高校的實際情況,總結國內外經驗,最終制定出一部《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實施辦法要詳細規定出審計對象、內容、方法和評價指標體系,從而為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提供基本規范。

(2)加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相應的配套制度建設。首先,應逐步建立審計承諾制度和承諾虛假責任追究制度。在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資料的真實性對相關的評價結果有直接影響。為防止被審計者謊報或瞞報數據,必須建立承諾虛假責任追究制度。所謂審計承諾制度,顧名思義,就是被審計對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實性的信用承諾。被審計者如果違背審計承諾制度,就可以依照承諾虛假責任追究制度的相關規定,追究其相應的責任。其次,應逐步建立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檔案制度。建立內部審計檔案制度,可以減少重復情況的出現,減輕審計負擔,提供審計效率。高校可以基于本校實際設立內部數據庫,專門保存相關的審計數據和資料。再次,逐步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如果質量不高,就失去了其原本的意義,就會對責任審計制度的長遠發展造成消極影響。因此,高校應逐步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以規范審計行為和程序。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程和規范序來開展工作,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為提高審計質量提供保證。可以設立內審人員、審計項目負責人、內審機構負責人三級負責制度,保證審計工作評價的真實可靠。最后,完善聯席會議制度,逐步建立審計通報制度。審計工作完成,應該及時進行通報。這需要進一步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讓聯席會議成員通報審計結果、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同時也要通報相關部門的整改落實情況。

篇3

【關鍵詞】 經濟責任 審計評價 對策

隨著高等學校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監督評價以被提上議事日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是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的是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依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對被審計對象在任職期間所從事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效益性、真實性以及被審計對象的廉潔自律、所做經濟決策、內部控制建設等具體工作和表現得出的總結性評價。做好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對于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高校經濟責任的界定

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質是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的人格化審計,被審計對象包括實體會計資料和抽象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審計結果報告中對被審單位經濟責任人應負的經濟責任做出的綜合性評價,它的客觀性與準確性直接關系到審計結果的質量,也關系到審計風險和對干部使用的引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的重要前提是經濟責任的正確界定,這一前提同時能夠保證審計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高校經濟責任的劃分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

1、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在高等學校領導干部管理體制中,各部門基本都有正職和副職行政干部各一名。一般來說,正職干部要承擔直接經濟責任,但并不意味著他要對所有事項都負有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由正職干部主管或直接簽署意見經濟事項,應該由其承擔直接責任;對其他經濟事項正職負責人承擔主管責任。

2、集體責任和個體責任。由個人做出的決策而引起的經濟責任應當由當事人承擔責任,由集體決策失誤而引起的經濟責任應由集體負責。但在集體做出決策的過程中,一般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在做出表決時個人明確提出異議而未被采納的,其個人不應承擔責任;如果是由于個人獨斷專行、違反決策程序造成的經濟責任,則應由個人負責。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和原則

1、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高等學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較為復雜,既包括不以盈利為目標的職能部門、院系等教學單位,又包括以盈利為目的的校辦產業的負責人、后勤集團,并且這些部門和企業的經營模式各不相同,因此審計評價的內容也不同。從總體上來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任期內的資產狀況。高校的資產主要包括教學科研用的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固定資產和材料。審計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實驗儀器采購程序的合規性、使用的效率性和維護的完整性。對校辦企業和后勤集團的評價還應包括固定資產的盈利能力等。第二,任期內的經濟決策情況。高校行政、教學部門的經濟決策權主要集中在預算經費的收支方面,因此內部的經濟民主程度是經濟審計評價的主要內容。相比而言,校辦企業和后勤集團的經濟決策權對提高經濟效益有重要影響,對它的審計評價應從決策制度、決策程序合規性與充分性,決策的前瞻性和決策效果等方面考察。第三,任期內的預算執行情況。高等學校一般實行一級財務核算,預算經學校審核批準,各部門按此核定的預算開展年度收支計劃。各部門在批準的預算內有審批權。因此,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應包括預算編制的合理、可行性,經費支出的真實性和預算完成情況等方面。對后勤集團和校辦產業負責人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則以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主。第四,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審計評級工作主要從遵紀守法、個人有無經濟問題等方面進行評價,包括貪污、挪用公款、無償占用公物等問題。

2、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原則。根據上述經濟責任審計評級的內容,為正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保證審計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以及有效執行,審計評價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第一,依法評價原則。這一原則表明審計評級工作要在法定職權或授權的范圍進行;審計評價要以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內部規章制度為依據。第二,重要性原則。因被審計對象經常涉及較多經濟事項,因此評價時要有所側重,對重要的經濟事項要詳細評價。第三,客觀性原則。審計評價應以審計人員實地調查取證為基礎,經濟責任的認定不能脫離客觀經濟環境和歷史條件,在充分分析主客觀條件的基礎上做出評價,不能帶有個人的主觀成分,更不能受其他非審計人員意見的影響。第四,相關性原則。保證審計評價的內容應是與經濟責任有關的事項,凡是與經濟責任無關的事項不應進行評價。第五,規范性原則。一是指審計評價用語要恰當、規范,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可信和客觀性;二是指對同一類的被審計對象和同一類型的經濟事項應按統一標準進行審計評價。

三、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存在的問題

現有法律規章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并未細化。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種種現實困難造成了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規范的問題,增加了審計風險的同時影響了審計質量。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模糊性。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細則規定沒有規定不可以評價的內容。這對開展審計評價工作帶來不少困難。因為這一原因,部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往往過于全面。表現為在審計評價過程中把被審計單位或被審計對象的精神風貌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被審計單位的可持續發展水平納人評價內容,增加了審計評價的難度和審計的風險。

篇4

這些年來,高校在教學、科研、產業等方面有較大的發展,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是,高校在經濟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不容忽視。如對外投資只管投資不問效益;盲目對外投資或違規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核算不規范,財務管理不到位,成本利潤不實,固定資產賬實不符,賬外設賬,私設“小金庫”,隱瞞截留收入;基本建設方面,任意改變建設項目計劃及內容,基建超計劃投資;違規從事金融活動,亂集資,亂借款,亂擔保,亂抵押;專項基金被挪用,沒有做到專款專用;個別領導干部和企業負責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侵占公物等時有發生。這些問題的產生,與有關部門領導和企業負責人財經法制觀念不強,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經濟責任不明確,學校對下屬單位管理不力有關。學校也為此付出了沉重的經濟代價。這些教訓促使人們反思,加強財經管理必須加強對干部的約束和監督,明確經濟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實行領導干部和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增強其自律意識,認真履行職責。

一、充分發揮內審作用,積極開展高校經濟責任審計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學校財務、校辦產業、基本建設、后勤管理部門和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負責人及校辦企業法人代表任職期間、任職期滿或因調動、退休、辭職、免職、撤職等原因離開現職崗位前在管理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監督鑒證、評價。上述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共同的內容主要有:是否依法履行其相應的管理職責;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有無糾紛和遺留問題;國有資產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經濟決策是否符合程序、有效;有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個人遵守財經法規情況。不同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各有側重和不同:

1、財務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預算的編制、調整和執行的合規性;年度決算和財務報告及有關會計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私設“小金庫”、濫發錢物等問題;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2、校辦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企業對外投資及資產處置情況;企業收益分配情況,能否及時足額納稅,能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向學校上交有關費用和利潤;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3、基建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基建項目是否納入計劃管理,有無任意改變建設項目計劃和內容,是否超計劃投資;工程招標、承包是否符合規定,手續是否完備、合法;工程質量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有無嚴重超概預算工程項目和長期延誤工程項目;竣工結算是否真實、合法;基建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4、后勤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資產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各項收入和支出是否納入財務管理,是否真實、合法,效益如何,有無亂收費、亂集資或截留、擠占、挪用學校經費和其他經費的問題;有關合同、協議是否合法合規,有無損害學校權益的問題;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5、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各項收入和支出是否納入學校財務管理,是否真實、合法,各項支出效益如何,有無重大違紀違規和損失浪費問題;所辦產業和經濟實體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和盈虧狀況如何;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二、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

1、充分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正確評價經濟責任審計。在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上,應避免兩個誤區:一是對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認識不足;二是過高估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把對干部考核和考察過多地寄托在經濟責任審計上,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的期望值過高。因此,在宣傳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性的同時,必須明確:經濟責任審計是從審計角度來認定其經濟責任,而非全部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是被審計人在其職責范圍內執行經濟責任的情況,而非對被審計人進行德、能、勤、績的全面考核;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對干部監督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而非全部手段。

2、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合作與協調,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兩個暫行規定”,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是由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提出委托建議書或由人民政府下達審計指令,審計部門依法實施審計。因此,經濟責任審計不單是審計部門的工作,需要上述部門共同協調、積極配合,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將審計監督與組織監督、紀檢監督有機結合起來。

從當前審計實踐來看,由于前任未作審計,現任責任不明確,前任與現任領導、企業負責人的財務基數不明確等因素,給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經濟責任評價帶來一定的困難。因此,這就需要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明確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內容、范圍、評價指標、實施辦法等,使之制度化并加以固定。在此基礎上,建議有關部門共同建立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任職審計檔案,任職前進行財經法紀教育、談話,明確其任期的主要經濟責任,并將其任期內發生的重大經濟決策及經濟活動,在日常審計中及早關注與經濟責任審計有關的事項,與離任審計的材料一并歸入任職審計檔案中,使經濟責任審計更加注重過程與實質,做到事前經濟責任明確,事中有監督,事后評價實事求是,嚴格分清經濟責任,做到獎懲分明,避免走過場。

3、嚴格審計工作秩序,明確審計重點,講究審計方法,防范審計風險。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必須嚴格審計程序,防范審計風險:要求有關部門的委托建議書必須明確被審計人員的任職時間;根據委托建議書下達審計通知書前,對被審單位和個人進行審前調查,以明確審計重點和難點;審計通知書中明確被審單位和個人應提供的資料外,要求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并嚴格內部復核制度、審計會議制度、保密制度;審計報告應征求被審單位和個人的意見,審計評價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對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依法處理或移送有關部門。另外,在審計內容和重點上,既要注重真實性的審查,更要注重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審查,在強化監督職能的基礎上,突出服務職能,抓住影響經濟效益的關鍵因素;在利用財務收支審計的成果時,應注意區分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異同點,分清兩者在審計內容、審計重點、評價對象方面的不同,講究審計方法,抓住重點;在審計評價中,應客觀全面,尊重歷史,注意劃清四個界限:任期內責任與任期前責任的界限,主觀因素與客觀原因的界限,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的界限,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的界限。

篇5

關鍵詞:高校;經濟責任;風險;審計

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是任何審計工作都無法避免的,在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導向模式下,審計風險也是客觀存在的,并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對研究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的防范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是指高校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人的履責報告中存在的重大錯報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作出了不恰當的審計評價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高校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的總體框架為:

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估風險

檢查風險=誤受風險+誤拒風險

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的總體框架包括以下三個層面。

第一,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經濟責任人的履責報告存在重大錯報,而審計人員發表無保留意見的風險是最基本的審計風險。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由于采用了不恰當的審計流程和審計方法,對審計客體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出具了與事實相悖的審計報告,未能揭示經濟責任人重大的未全面有效地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而受到有關利益關系人的指控并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第二,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的主要風險是審計人員發表不恰當的審計。

首先,經濟責任人呈報的履責報告在整體上公允地反映了經濟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而審計人員認為沒有公允地反映的風險。這實際上就是把客觀上是正確的事項判斷為錯誤的事項,也稱為誤拒風險。在審計事務中這種風險出現的可能性較小,一般不予考慮。因為,審計人員為了避免誤拒風險,會擴大審計測試范圍,以獲取更加充分的審計證據,進而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這樣,雖然會增加審計成本,并影響審計效率,但不影響審計質量,不會造成嚴重后果。但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由于誤拒風險存在著對審計客體產生負面影響的可能性,所以審計人員不應忽略此類風險。

其次,經濟責任人呈報的履責報告在整體上未公允地反映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而審計人員認為已經公允地反映的風險。這實際上是把客觀上錯誤的事項判斷為正確的,也稱為誤受風險。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誤受風險,因為它不僅影響審計質量,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給審計主體帶來損失。

第三,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作出不恰當的審計評價的風險,是審計風險的關鍵點。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的審計目標,是確認和解除經濟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不僅要審計經濟責任人的履責報告情況,而且要評價經濟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在審計評價中,由于受諸如難以確定的經濟責任人的目標經濟責任、不規范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審計評價方法的選擇與運用的不合理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審計人員有可能作出不恰當的審計評價,這不僅會涉及到經濟責任人的切身利益,并且可能會造成一系列后果甚至引起法律訴訟,所以審計評價成為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的關鍵環節,審計評價風險是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的關鍵點。

二、高校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模型

高校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模型應該符合審計風險模型的一般規律,基本的表達式表述如下:

審計風險=審計客體風險×審計主體風險

其中,審計客體風險=履責報告風險

審計主體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

從審計客體的角度來看,經濟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都須通過其呈報的履責報告予以反映,履責報告的編報所運用的方法和原則,是否符合公認性、履責報告的內容是否充分反映所有與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重大事項等,不僅關系到履責報告的公允性,還會直接影響審計風險,所以履責報告的風險會導致審計風險。

從審計主體的角度來看,審計人員如果沒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度及審計評價標準實施審計,就會對經濟責任人作出不恰當的審計評價,從而導致審計風險,包括檢查風險和評價風險。

綜上所述,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應由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和評價風險三個要素構成,它們之間相互聯系,又各自獨立。其審計風險模型可以表述如下: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其中,審計風險指履責報告存在重大錯報時,審計人員作出不恰當審計評價的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指履責報告經審計前發生重大錯報的風險;檢查風險指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大的,而審計人員未能發現的風險;評價風險指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發表不當評價的風險。

三、高校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的成因與特征

高校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往往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成因是復雜的,但總體來看,可以劃分為外生性因素和內生性因素兩個方面。外生性因素是外部因素引起的風險,包括環境因素、審計客體因素等,屬于重大錯報風險的范疇;內生性因素是審計主體引發的風險,包括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審計方法、審計評價等因素,屬于檢查風險和評價風險的范疇。

高校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具有審計風險的一般特征,如審計風險的客觀性、潛在性和可控性;同時,它作為一種新型的組織審計工作的方式,其審計風險又具備了不同于審計風險一般特征的個性特征。主要表現為審計風險成因的獨特性和審計風險控制的艱巨性。

第一,風險成因的獨特性。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目標指向經濟責任人行為本身,經濟責任人履行的經濟責任包括行為責任和報告責任,其中目標經濟責任是行為責任目標化的具體表現形式,履責報告是對經濟責任人履行目標經濟責任的反映。同時,經濟責任人往往是掌握一定權力的領導者,所以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與其他導向審計模式相比,審計的內容更多、范圍更廣、難度更大。可見,經濟責任人層次的多樣性、確定目標經濟責任的合理性、審計評價指標的科學性、履責報告表達的公允性等,是形成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的特殊原因。

第二,風險控制的艱巨性。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成因的獨特性,決定了對其進行控制有一定的艱巨性。因此,一方面,審計人員應該加強對審計風險存在區域的識別,并且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規避;另一方面,審計人員應通過改進審計方法、完善審計流程等方法,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四、高校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高校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防范審計風險應該是通過審計人員對內生性因素的控制,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審計人員可接受的水平,從而達到提高審計質量的目的,并促進外生性因素的治理和完善。在總體對策上,應當重點完善審計規范體系、恪守審計獨立性原則、提高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在具體對策上,應該將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應對貫穿于審計流程的全過程。

(一)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防范的總體對策

1.完善審計規范體系

審計規范是對審計行為的規范,它是審計行為的一種約束與引導機制,包括技術性規范與社會性規范兩部分。審計的技術性規范主要指審計準則,審計的社會性規范主要指審計職業道德規范和法律規范。

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為了審計目標的實現,發揮其審計功能,應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及時建立與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相適應的審計規范體系,引導審計行為在審計規范所確立的標準體系內進行,并按照審計規范所確立的行為方向不斷完善。

2.恪守審計獨立性原則

獨立性原則是審計的靈魂,是審計的本質特征,沒有獨立性的審計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審計。

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獨立性是實現其目標并取信于社會公眾的必要條件。

審計獨立性原則要求審計主體在執行審計或鑒證業務時,保持形式和實質上的獨立。實質上獨立就是要求審計人員在執行業務時,保持客觀的態度,不受外界意見左右。形式上獨立是對第三者而言的,即審計人員在第三者看來,是獨立于審計授權或委托人的。因此,恪守審計獨立性原則,是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贏得社會公眾信賴的重要手段。

3.提高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

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決定性因素。在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業務的政策性強、綜合性強,審計對象復雜多樣,審計人員應具備夠強的勝任能力,即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并應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與態度,才能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

(二)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防范的具體對策

1.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指對經濟責任人的了解和對經濟責任人所在特定組織及環境的了解,是經濟責任導向審計模式下防范審計風險的必要程序,可以為審計人員實施風險評估,采取風險應對措施,為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提供重要基礎。

了解經濟責任人,主要包括經濟責任人的誠實與職業道德、勝任能力、管理理念、履責經歷等內容;了解經濟責任人所在特定組織及其環境,主要包括行業狀況、法律環境與監管環境等因素、組織的性質、組織確定經濟責任人目標經濟責任政策的選擇和運用、組織對經濟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的考核與評價、組織的內部控制等內容。

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指審計人員利用其職業判斷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評估,確定產生重大錯報風險的環節或事項,為采用風險應對措施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總而言之,風險評估包括對履責報告層次和經濟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行為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3.風險應對

風險應對指審計人員應針對評估的履責報告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并針對經濟責任人行為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審計流程,以致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參考文獻:

1.劉炎.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及其防范[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0(12).

2.常人兵.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風險與控制[J].四川會計,2003(10).

3.陳波.經濟責任審計的若干基本理論問題[J].審計研究,2005(5).

4.秦小麗,常麗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及其防范芻論[J].審計研究,2005(6).

篇6

發達國家如英國、美國、德國、意大利等國早在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就開始審計信息化方面的研究,開發出了在數據采集、數據分析、審計管理、風險管理以及持續監控等方面比較成熟的審計軟件,取得了豐厚的成果。在我國,隨著國家公共財政改革的不斷推進,部分高校在已有的信息化管理基礎上進行了系統規劃和探索,在財務收支審計、審計作業自動化、數據式審計、專業領域的聯網審計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技術的支持和高速發展為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搭建奠定了基礎,尤其是以德國SAP和美國Oracle為代表的ERP系統的強大數據整合和數據處理能力,為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然而,目前我國對于高校審計信息化平臺的研究大多還停留在數據采集、文本管理層面,數據加工處理方式比較簡單、審計信息共享程度低。在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方面,還沒有專門的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軟件,也沒有對高校內部審計業務領域進行專門研究的公司,研究成果應用輻射面小,資源整合度不高,在數據獲取、數據式審計經驗模型的業務總結和沉淀、精細化且個性化的審計作業流程定制等方面,還存在差距,而且還缺乏針對信息化平臺的審計業務流程的規范和指南,這是制約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建設推進的重要因素。

二、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搭建

(一)依托高校信息化平臺搭建――實現各部門數據共享 目前,許多高校利用用友等第三方審計軟件進行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設。但是,這些第三方軟件在設計中往往優先考慮通用性,并不能兼顧各高校的實際情況,其結果不可避免地存在數據接口問題。依托高校信息化平臺自主搭建審計信息化平臺,能夠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如圖1所示,高校信息平臺為實現各部門數據共享提供了良好條件。特別是SAP數據倉庫技術的應用,實現了對各部門數據單元化和結構化的整合,當審計需要某項數據時,如被審對象的人事信息,只需人事處對審計信息化平臺開放相應的權限和數據接口,在保證系統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審計效率,還能從根本上解決傳統審計信息化軟件一直不可逾越的數據接口問題。

(二)平臺搭建模塊化――各模塊職責分離,相輔相成 建立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總體應用框架,是搭建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基礎。如圖2所示,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平臺應用框架的設計思路,是以內部控制為切入點,利用SAP系統中的Portal工具、BW數據倉庫和BO商業智能工具對核心模塊進行功能搭建,建立信息門戶、業務應用系統,輔以成熟的運行保障系統、應用支撐系統、系統軟件和IT基礎等應用環境。

(三)以內部控制為切入點設計審計業務流程――審計工作高效執行的保障 審計業務流程的設計是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建設的重要內容,需要在建設過程中不斷探索、不斷優化。在設計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業務流程時,必須以內部控制為切入點,平臺流程嚴格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進行,審計工作中很多步驟是需要項目組長或審計處長審批的,經過審批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根據流程跟蹤,項目組長以及審計處長可以清晰地了解項目進行的步驟,上一步沒完成,就不可能進入下一步操作,從而杜絕人為的越步操作,實現了職責分離,方便進行控制。

三、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優化思考

(一)完善和優化審計業務流程――全業務、全過程信息化審計的實現途徑 (1)經濟責任審計平臺業務流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平臺業務流程的設計與傳統手工審計業務流程一樣,劃分為三個階段,即: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以及審計報告階段。在具體操作上應充分考慮信息化特點,更加注重內部控制的基礎性作用,抓住關鍵點進行控制設計。對于個別特殊情況可以將其從常規流程中剔除,使系統流程更加精簡、規范,提高系統運行效率。(2)基建工程審計平臺業務流程。高校基建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通常委托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在業務流程設計中應注重過程控制和事后評價。在工程實施中,審計處、基建處要配合審計事務所推進工作,并將工程進展情況分階段按要求反映在審計信息平臺上,以便在出現問題時對癥制定解決方案。工程竣工后,由審計處、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審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進行確認,無誤后將審價結果在內部審計網站上公示。審計工作完成后,需要將有關資料在平臺內進行歸檔并對該次審計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后期事務所準入的重要依據。(3)財務收支審計平臺業務流程。高校財務收支審計與其他審計業務相互交錯,無法完全割裂。經濟責任審計是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基建工程審計很多內容也和財務收支審計掛鉤。高校財務收支審計在流程設計上與其他審計業務流程彼此相容,因此,在對其審計流程設計和優化時,可以借鑒其他審計模塊來實現。(4)科研經費審計平臺業務流程。目前,大部分高校科研經費的審計還停留在對科研經費進行審簽層次,這種事后審計模式已經無法滿足日益龐大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和監督的需要。對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設計如圖3所示。在不影響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可根據科研項目的不同階段確定審計的重點,采取點面結合的方法開展審計,并通過審計信息化平臺進行實時監控;在每個階段結束后,通過審計信息化平臺,將審計報告自動匯總歸檔,相關管理部門實時溝通、共享信息;最后,通過審計信息平臺對重大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進行公示。

(二)優化查詢業務模塊――實現數據的高效利用 查詢業務模塊即“數據式審計模塊”,是高校內部審計業務實施所需的重要組成部分。該模塊運用數據倉庫技術,實現了對所有被審計對象業務信息數據的智能化采集、科學靈活地進行信息再加工,為審計人員提供了一種從紛繁復雜的被審計信息中便捷、準確地找尋到審計疑點的新型審計方法。隨著審計業務模塊的不斷建立并投入使用,數據式審計模塊結構也在相應調整,即進行關聯性、經驗沉淀方面的完善。通過不同審計業務指標的分析,將各類審計業務的變量類型加以細化、分類和簡化,實務中,審計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選擇所需數據類型,剔除不需要數據類型。與此同時,當查詢的類別項目超出需求時,可以通過將不需要的類別執行“拖出”實現剔除,這也是在SAP數據倉庫技術將數據進行結構化預處理的基礎上才得以實現的。

(三)提高平臺智能化水平――審計模塊的功能深化 信息化平臺內的相互關系具體體現為結構化關系和非結構化關系兩種類型。(1)結構化關系。結構化關系涉及一些常規性步驟,不需要審計人員運用過多的職業技能和專業判斷,稍加梳理即可將其固化下來,以審計報告的編寫為例,審計報告的編寫是以審計工作底稿為依據,傳統的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方式往往會將所需的審計關聯信息一并編入工作底稿,而這些信息又不全是編制底稿所需的信息,這無疑會增加審計工作量,影響審計效率。在審計信息平臺中,可將工作底稿模塊化,將查詢篩選后的數據表單與工作底稿自動關聯,在全部查詢工作結束后,審計人員可以通過直接查閱自動生成的工作底稿進行審計報告的編寫,省去了審計人員數據傳導和再次篩選數據過程,極大地提高了審計效率。此外,在編寫審計報告時,可以將審計報告模板化,同時將法規庫與審計報告相關聯,審計人員只需輸入關鍵詞就能查看到對應的法規條款,以此提高平臺的智能化水平。(2)非結構化關系。非結構化關系相對復雜,現階段仍需要數據技術進一步開發和審計人員共同努力。對非結構化關系間的內在聯系進行挖掘分析,通過模型的搭建將非結構化關系轉化為結構化關系實現其固化,這是提高平臺智能化水平的關鍵,其目的是提高平臺對于各類審計業務的適用性,提高審計效率。

(四)增強數據應用管理能力――數據的安全保障 (1)對審計數據進行加密處理,避免非審計人員通過非法渠道獲得審計數據;(2)將平臺數據進行異地備份,避免因硬件損毀導致數據丟失的風險;(3)采用統一身份認證的同時,管理員嚴格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對使用者進行合理授權,限制審計人員訪問數據信息的權限,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4)設置平臺數據的在線瀏覽,相關業務全部通過網絡進行操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確保審計數據的安全。

(五)完善審計經驗庫和方法庫――審計經驗和方法的沉淀 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應當設立審計經驗庫和方法庫,審計人員可以將執行審計業務時的解決方案歸檔到審計經驗庫和方法庫中。與此同時,審計處應對提供審計經驗和方法的審計人員進行獎勵,鼓勵審計人員的獻計獻策。完善審計經驗庫和方法庫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不僅要依靠高校內部審計人員,還需要校內相關管理人員乃至事務所審計人員的幫助才能逐步實現。

(六)深入推廣云審計模式――優化審計模式的展望 傳統的信息化審計模式下,信息共享程度低,很容易產生信息不對稱現象,進而影響審計質量,同時如果審計人員的電腦出現故障,將導致審計數據丟失,后果不堪設想。現代信息化環境下,云計算模式成為網絡上熱門的計算模式。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應當與時俱進,借鑒云計算模式,發展適用于高校內部審計的云審計模式。所謂云審計模式,就是審計人員在獲得被審計單位數據之后,將數據傳入“云端”,即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項目組成員通過網絡直接訪問平臺來獲取所需數據,并將數據處理結果保存到“云端”,下次使用時可以從“云端”直接調用,這樣,一方面實現了審計數據的高度共享,同時也降低了由于硬件損壞導致數據丟失的風險。

四、結論

本文是圍繞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立和優化進行的研究,提出了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建設的思路及優化建議,包括完善和優化審計業務流程、優化查詢業務模塊、提高平臺智能化水平、增強數據應用管理能力、完善經驗庫和方法庫、深入推廣云審計模式等。然而,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立和優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現有研究成果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繼續深化研究并不斷總結經驗加以完善。

[本文系2012-2013年度中國教育審計學會科研項目“基于內部控制的高校審計信息化建設問題研究”及2013年度上海市內部審計師協會內部審計科研課題“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立和優化”階段性研究成果]

篇7

關鍵詞:新形勢;高校;內部審計;發展對策

我國高校內部審計初步發展始于改革開放后80年代,在20世紀90年代逐步完善。多年來,內部審計為我國高校各項事業建設及健康發展發揮了保駕護航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深化,審計理念開始深入人心,審計在國民經濟生活中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高校內部審計借改革春風帶來的歷史機遇,新世紀以來發展迅速,至今成為發展最好的一段時期。但隨著國內經濟步入“新常態”,改革進入攻堅階段,高校同樣面臨深化改革、全面治理的嚴峻任務,內部審計工作在面對諸多困難和挑戰的同時也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在此背景下,本文在分析了高校內部審計現狀的基礎上,探討了當前面臨的新變化、新挑戰,并提出了相應發展對策。

一、高校內部審計現狀

(一)高校內部審計人才隊伍建設出現滯化現象。

內部審計人才隊伍在經過高校擴招時期的大力建設后,近年來基本呈現穩定狀態。隨著招生規模穩步減少,高校正逐步從外延式發展轉向內涵式發展,當前非教學人才在人事招聘中受到一定控制,年輕人補充到內部審計隊伍不多。內部審計人才的補充主要靠高校內部轉崗。整體來看,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建設呈現滯化現象,缺乏梯隊發展,少數高校存在內部審計專業人才青黃不接的隱憂。另外,從業人員大都來自會計人員轉崗,專業背景比較單一,在審計實務中整體存在創新能力不足的情況。

(二)高校內部審計技術方法、手段比較單一,信息化水平低。

高校內部審計實務中采用的審計技術方法比較單一,數據統計、證賬表審核還成為不少高校內部審計的主要手段,而像分析性復核、計算機輔助審計等先進技術手段還沒有得到廣泛、有效的應用。審計工作仍然主要遵循傳統的審計程序,以現場審計為主、側重于事后對結果的靜態審計。另外,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整體相對較低,主要運用單機版的財務審計和工程審計軟件來輔助審計工作的開展,不能滿足當前高校管理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

(三)理論創新不足,缺乏可普遍推廣、可操作性強的理論研究成果,對內部審計實務指導意義不大。

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理論研究時,面臨經費短缺、科研項目申報困難等諸多問題;同時存在行業內部交流不足,專業技術繼續教育、專業培訓不完善等原因,導致內審人員視野狹窄,理論創新能力不強。

二、高校內部審計面臨的新形勢

(一)法規制度日益完善。

與高校內部審計適用的相關法規制度近年來有較大變化。國家法律法規層面,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8號),對強化審計工作提出了整體要求和實施途徑。在此背景下,審計署和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文件。如,教育部了《教育部關于加強直屬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教財[2015]2號),對直屬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預算管理審計、推進內部控制審計、加強重點領域審計、拓寬內部審計范圍、加強審計整改和責任追究等具體意見。行業準則方面,《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內部控制審計準則、績效審計準則、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成為此次重點修訂的準則。另外,與高校內部審計密切相關的會計法規制度方面,也是變化很大。如,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已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這些法律法規、制度準則的變化,主要特點是逐步與國際先進管理水平接軌,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接軌,代表了內部審計發展的主流方向和指導要求。高校內部審計人員面臨著一輪知識更新、專業技術能力提升的迫切任務。

(二)審計要求日趨嚴格。

近年來,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日益深入。2011年教育部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對高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有了明確要求。目前來說,各高校處級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得到廣泛開展,部分高校還實施了干部任中審計;二是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得到了加強。如,《教育部關于加強直屬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教財[2015]2號)有了明確要求;湖南省要求各高校必須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并將之列入考核的范圍;三是提出了績效審計的新要求。無論是內部審計自身發展需要還是高校本身需求,績效審計的開展勢在必行,少數高校已經先行;四是目標管理的需要。現在很多高校實行目標管理。審計意見及建議的整改落實已納入到目標考核范疇,這對審計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這些新要求一方面規范、拓展了高校內部審計的新領域;另一方面也客觀增加了審計的工作量及難度,對內審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戰。

(三)審計觀念日新月異。

經濟在發展,觀念在更新。近些年來,隨著內部審計在高校治理方面發揮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人們對審計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已不再對之盲目抵制或敬而遠之,而是試圖了解它、接納它、利用它。當前,一方面上級主管部門、學校領導乃至被審計單位及個人都對內部審計的期望值在不斷提高,對審計規范性、效益性及審計成果的要求越來越高,希望內部審計在學校發展過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這既是對內部審計的信任,也為內部審計增加了沉甸甸的壓力;另一方面新的內部審計準則將內部審計的職能定義為確認和咨詢,內審人員需要迫切改變自身的審計理念,從監督者向服務者轉化,從規范管理向增加價值目標轉變,更好地為高校事業發展提供更優質的專業服務。

三、高校內部審計應對措施

高校內部審計面臨的上述新變化,既是對高校審計機構及從業人員的新挑戰,又是其加快發展的良好機遇。高校內部審計應抓住契機,從容應對新環境、新理念、新要求。

(一)打造學習型團隊。

新形勢下,學習最重要。審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新法規、新制度、新準則,熟悉變化的內容,盡快掌握、更新專業知識與技能。高校審計機構要加強審計人員專業培訓及業務交流,要把專業技能培訓、繼續教育擺到十分重要的位置;要在內部形成常態化、制度化的學習機制,加強團隊協作交流,共同發展進步;要盡快審查、修改目前不合理、不合規的審計操作方式及流程,學以致用,提升審計戰斗力。

(二)強化質量控制。

質量即生命。高校內部審計要把審計質量擺在首要突出位置,視質量為生命。要以有效性原則構建適合高校特點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組織模式,健全高校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制定明確的質量標準;完善以項目質量控制為重點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建設,以流程化、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管理為依托,認真落實審計質量復核制度;加強內部審計質量監督、檢查、考評和責任追究控制,適時開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進行審計報告信息公開,引入、接受外部監督、公眾監督。

(三)重視溝通協調。

溝通協調作為一種非常重要的審計方式、方法,往往在審計過程中被忽視。內部審計職能的轉變,溝通協調的重要性越發重要。現階段高校及內部審計機構應重視審計人員溝通技巧的培訓及養成,建立完善流程化、標準化、規范化的溝通模式,以組織、流程推動高校內部審計職能轉變。

(四)培養創新能力。

新形勢下,面臨更加復雜的審計環境,審計人員面臨的審計風險在不斷提高,更需要審計人員創新性地開展工作以提升效率和效益。加強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推進計算機輔助審計;發揮所屬高校人力、智力資源優勢,鼓勵、支持審計人員開展理論及實務創新研究、應用,探索適合高校發展的內部審計管理模式。

主要參考文獻:

[1]康航毓.內部控制視角下我國高校內部審計流程優化策略[J].中國內部審計,2015.4.

[2]龔曉利.非營利組織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問題研究[J].中國內部審計,2015.3.

篇8

《教育部關于加強直屬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教財[2015]2號)特別強調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作用,強調教育部直屬高校要強化內部審計專業隊伍建設,確保內部審計獨立、公平,不受其他機構或個人干涉,以提升內部審計質量。在這個要求下,內部審計隊伍的專業化建設就至關重要,具體而言:

第一,該意見強調將內部控制審計列為內部審計日常工作。而高校內部控制建設目前還處在一個探索開展過程。只有專業的內部審計隊伍,才能按照要求正確開展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的內部控制審計,推動學校內部控制建設。

第二,該意見強調拓寬內部審計范圍,更好服務高校改革發展。探索開展對學校重大改革項目、重要方針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這些新的內部審計要求都必須在專業素質過硬的內部審計隊伍基礎上方可實現。

第三,該意見強調深化經濟責任審計,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只有專業的內部審計隊伍,才能借助科學的審計方法、高效開展審計工作,確保審計報告真實有效和審計結果有效運用。

二、當前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建設面臨的問題

1.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能力略顯欠缺

新形勢下,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專業化建設,需要精兵強將。俗話說千軍易得,良將難求,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綜合能力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整個內審隊伍的專業水準。然而當前高校對內審工作重視程度還不夠,缺少對審計干部隊伍的系統培養,內審機構負責人大部分是從財務部門輪崗交流過來,或者從學校專門從事財經教學教師教授以及從事科研的專家學者中提拔上來,前者缺少較強的經濟管理理論知識,后者缺少必要的從事財經、審計方面的實踐經驗。內審機構負責人綜合能力略顯欠缺,在應對復雜環境下的綜合性審計任務時,會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2.內審人員專業能力有待提高

隨著高校經濟活動的日趨復雜和頻繁,內部審計出發點和落腳點不再局限于傳統的查錯防弊等工作,而是更加強調風險導向的審計思路,注重風險預防和風險控制。在傳統財務審計基礎上開展管理審計,對經濟活動的效果進行績效評價。這就要求內審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審計程序,靈活運用各類審計技術方法。當前高校內審人員的專業知識面還略顯狹窄,專業能力還有待提高。

3.內部審計人員綜合能力差

高校從事內部審計的人員大部分都是會計專業出身,懂財務的多,缺乏懂經濟管理、建設工程,尤其是計算機技術、信息系統和法律背景的人員。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尤其匱乏。相當一部分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人員,強調以財務手段等開展審計工作,而忽視政策、法律、教育教學活動等非財務信息在內部審計中的重要性,這樣的內部審計工作最終無法完全反饋出高校的具體情況,無法準確定位高校教育教學資源配置與管理中的問題等。

三、加強高校內審隊伍專業化建設的幾點建議

1.強化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培養并加強配套制度建設

新形勢下,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專業化建設,需要重視內審部門負責人培養,重視內審后備干部梯隊培養。一方面,通過社會公開招聘,引進具備豐富理論知識,綜合素質過硬,熟悉高校經濟活動和內審工作的專業人才;另一方面,做好內部儲備干部的選拔和培養工作,通過選派和推薦后備干部去地方政府掛職鍛煉或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專項審計活動,增加工作閱歷和審計經驗,通過校內輪崗交流的方式,讓后備干部熟悉各部門經濟業務流程,了解和掌握校內經濟活動情況,為將來全面綜合地開展內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2.強化內部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培養

新形勢下,高校需要強化內部審計人員培養。一方面,著重對內部審計人員后續職業教育和專業培訓,搭建與各兄弟院校的學習交流平臺,要求審計人員對當前內部審計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前沿領域有所了解;另一方面,鼓勵內審人員不斷進行學歷進修,提升自身知識水平,積極考取CPA、CIA等專業資格證書。由此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與審計技能。

同時,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培養的過程中,必須明確培養的具體目標和要求。這就需要在客觀、合理的內部審計責任制度基礎上,對內部審計工作的具體職責、任務要求等做出清晰界定。進而,開展針對現有內部審計人員的技能考核,對于不符合要求或者內部審計責任履行能力不足的審計人員,需要開展針對性的培訓或者其他引導機制,來提升高校內部審計隊伍的專業能力。

篇9

【關鍵詞】 高校內部審計;審計效率;途徑

高校內部審計從1985年開展以來,在加強高校內部經濟管理和監督、遵守國家財經法紀、促進廉政建設、維護學校合法權益、提高效率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高校的改革和經濟建設中具有其他監督部門不可替代的地位。現階段,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深入發展,辦學資金來源多樣化,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各高校對教學儀器設備及基建工程的投資規模不斷加大,這就要求內部審計也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加大監督服務力度,更好地發揮內審的作用。因此,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如何提高高校審計工作效率已經成為高校內部審計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加強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以人為本,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是提高審計效率的重要保證。高校內部審計具有服務對象的內向性,審查內容的廣泛性,審查工作的及時性、針對性、經常性的特點,是一項政策性強、專業性強的復雜工作,要求審計人員要成為懂財務、懂管理、懂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具有審計、財務、管理、工程、法律、計算機等全面的知識結構。

(一)提高審計隊伍的政治素質及職業道德素養

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增強大局意識、效率意識和質量意識,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關系,遵守審計人員的誠信、敬業、保密等職業道德,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構筑堅固的思想道德防線,以身作則,公正無私,廉潔從審。

(二)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審計方法的演進,目前我國處在以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內部審計新的轉型時期,更需要廣大審計人員樹立內部審計新理念,形成內部審計新思路,提高在新形勢下從事內審工作的能力。1.進門要嚴格,實行內部審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2.要加強后續教育,對審計人員定期培訓,使其不斷更新知識,熟練地掌握現代計算機及網絡技術,有較強的溝通協調控制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以適應現代審計的需要。3.要加強理論研究,把實踐中產生的經驗做法加以總結提煉,上升為理論知識,以理論指導實踐,再從實踐中升華理論,不斷總結出新的理論、經驗、方法,在創新中求發展,求進步。

(三)完善和強化對審計人員的工作量考核,建立必要的獎懲措施

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發揮大家的智慧和才能,以應對新的問題和挑戰。

二、增強與被審計單位、校領導及相關單位的溝通交流

溝通協調對提高高校內部審計的效率至關重要。內部審計說到底是根植于組織內部的,它的目的是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組織運營,以及幫助實現組織目標。在這個共同目標下,可以使審計單位與校領導,被審計單位,相關單位實現利益高度一致,互相配合,可以達到共贏。為此,審計機關應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溝通協調,加大審計宣傳力度,讓全校師生員工了解到其實內部審計更多是保安的性質,是服務當先的,而不是像警察或者說貌似警察,進而信任和支持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氛圍。多快好省地做好內審工作。

(一)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協調

一般來說,被審計單位對內部審計抱有強烈的排斥心理,認為內部審計是“雞蛋里找骨頭”,是來找麻煩的,不配合、阻撓,對整改也是消極應付。審計單位與被審計單位的對立統一是審計文化的理論基點,在處理這對矛盾的過程中,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以民主觀念和科學方法取得合理協調,以平等和尊重對待被審計單位,最大限度地消除對立,達到統一,化阻力為動力,以便收到更好的審計效果。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應從以下幾點入手:1.在審計開始時,內部審計部門應抱著尊重與信任的態度與被審計單位雙方就審計目標、審計程序、審計方法等進行溝通,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與建議,以學習的姿態爭取被審計單位的支持; 2.在審計過程中就發現的焦點、重點問題和內控的薄弱環節及時溝通,共同分析改進的必要性,并探討改進的方法,及時采取措施避免發生潛在的或更大的損失。3.提出最終審計報告時,應就審計結果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溝通。4.審計項目結束后,可邀請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組的工作發表意見,形成“你審計我,我監督你”的互動格局。

(二)加強與高校領導的溝通

學校黨委和行政領導的重視是做好審計工作的重要前提。內審部門應注重與領導的溝通,及時向管理層匯報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站在管理層的角度,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用不斷努力所得到的顯著成績促使校領導將審計工作納入重要議程,保障內部審計有效開展,營造“尊重審計,支持審計,自覺接受審計”的和諧審計環境。

(三)加強與其它相關單位的交流合作

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貫穿于整個高校的經濟活動中,與學校各個層次的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打交道,高校內部審計人員應樹立牢固的服務意識,積極與相關單位交流合作,為審計創造和諧氛圍。只有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積極與組織、紀監、人事處、財務部門協調配合,才能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更好地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

三、采用現代化審計手段及審計方法

不斷改進審計手段及審計工作方法是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的客觀需要。在數字化管理和電算化財務條件下,內部審計作為重要的監督管理部門,必須緊跟信息化的步伐,熟練掌握計算機、網絡、審計軟件等現代化手段,加強審計技術與方法的創新,建立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統。

在審計方法上,高校內部審計人員要改變過去集中審計的方法,有效利用內審的經常性、及時性特點,推行日常審計方式,對事件的發生、發展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跟蹤審計,更好、更快地做好內審工作。傳統審計普遍使用的是事后審計監督,只能起到亡羊補牢的作用。要將監督“關口”前移,作好事中控制、事前預防,要有預防勝于糾正的服務意識,以便更好地發揮審計未雨綢繆、防微杜漸的作用。

內部審計范圍的擴展導致審計工作量加大,審計成本增加,審計資源的有限性使得原有的手工審計已很難在成本效益原則下適應內部審計的這一新發展。因此高校內部審計人員要利用高校網絡、計算機環境方便的特點,大力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工作及信息技術的普及運用。在計算機環境下,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以及校財務的數據資料都是電子版的,運用計算機處理可以降低人工處理誤差,節約時間,大大提高了審計的工作效率,使得審計人員在有限的審計資源下能夠有效地完成審計任務。

四、提高審計工作的計劃性,圍繞中心,突出重點

內部審計工作的宗旨和特點決定了內部審計要緊緊圍繞單位的中心任務、校領導關心的重點、管理的難點和教職工關注的熱點開展工作。有針對性,才能事半而功倍,把勁使在刀刃上,把有限的精力用在關鍵的任務上,把重要的事情做好、做快。

目前高校內部審計內容比較廣泛,除開展基礎的財務收支審計外,這幾年陸續實施了經濟責任審計、基建工程及修繕審計、物資采購審計等新業務,業務量的加大與內部審計資源薄弱形成鮮明對比,所以審計機關應針對一定時期經濟監督工作的重點,對審計人力、物力、財力、做出統籌安排,組織力量對關系到學校改革發展大局、黨風廉政建設、學校切身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實施重點審計;對力所不能及的大型基建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借助社會審計力量實施監督,分清主次,把有限的力量投入到關鍵的任務上去。這樣既能吸收社會審計的先進方法和成熟經驗,開闊內部審計視野,又可以提高審計效率。

五、加強科學的內部審計管理工作

審計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審計管理要服從于審計目標。高校內部審計管理的具體內容取決于審計管理的對象,當前的主要內容包括:審計計劃管理、審計質量管理、審計風險管理、審計檔案管理等幾方面。隨著審計事業的發展,審計管理的內容會不斷充實和增加,要貫穿于審計業務活動的始終,審計計劃、審計組織、審計實施、審計報告,直至審計歸檔等各項工作,均要進行嚴密、科學地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審計工作的優質和高效。

【主要參考文獻】

篇10

[關鍵詞] 高校;內部審計;外包;探析

[中圖分類號] F239.4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07- 0005- 02

近年來,在高校審計工作實踐中,越來越多的高校通過內部審計外包委托完成審計項目。高校的內部審計外包通常是指高校將本單位的內部審計職能或任務全部或部分委托給第三方實施。通常第三方一般選擇社會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造價咨詢公司等。

1 高校內部審計外包的依據

IIA對內部審計的最新定義是:“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這一定義中沒有強調實施審計的審計主體,即只要能為組織實現改善管理、增加價值的目標,內部審計服務也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第十九條也明確指出:“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部門、單位負責人批準,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審計。”上述理論和政策為高校內部審計外包提供了依據。

2 高校開展內部審計外包的現實需求

(1)有限的審計資源不能滿足不斷增長的審計需求。學校資金運用到哪里,審計就需要跟進到哪里,需要監督的范圍增加,但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卻沒有實現同步的增長。統計資料表明:教育部直屬高校財政補助收入從2005年的320.51億元增加至2009年的715.59億元;江西省高等教育經費的總額由2005年的51億元增加到2009年的108億元,5年內已經增長了一倍多;王青逯(2007)指出,2005年末統計數據顯示,吉林省屬46所普通高校,設有獨立內部審計機構的有24所,有內部審計職能的有22所;李學嵐 等(2011)調查的遼寧省20所高校中,有8所高校是獨立內部審計機構處級建制;有12所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與監察、紀委等機構合署辦公。可見審計部門在高校中屬于較為精簡的部門,審計人員較少。僅僅依靠有限的內部審計人員很難完成日益增長的審計任務,即使完成也不能保證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2)審計人員的單一專業結構不能滿足內部審計增值服務的需求。高校審計原來主要是預算執行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工程審計,隨著高校資金規模的不斷增長、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上述傳統審計已不能滿足高校發展的需要,高校需要內部審計提供更多的管理審計、績效審計等方面的內容以提升高校管理水平,防范發展中的風險。高校的內部審計人員初期基本都是財會專業出身,專業單一,后期因高校建設的需要,增加了工程審計人員,但基本都屬于單一專業的人才,而缺乏適應上述新的審計要求的復合型人員,短時間內高校難以培養出上述人員,由于編制等因素的限制也不可能通過全面引進上述人員來滿足需求。

3 高校內部審計外包的形式選擇

一是主要考慮高校自身規模、審計機構的情況:在單位規模較小、未設立審計機構、審計人員很少或是兼職人員的情況下,宜采用全部外包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內審職能;在設立審計機構、審計人員配備較為齊全的情況下,可以采用部分外包的方式,以提高實現內部審計職能的質量。二是考慮審計項目的性質和復雜程度。對于常規性的、開展較為成熟的項目,如財務收支審計、預算執行審計等可以采用全部外包的方式;對于涉及單位管理、內部控制等方面的項目,比如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等可以采用部分外包的方式,發揮內審與外包的協同效應。

4 高校內部審計外包質量控制

一要把好社會中介機構的“入門關”。社會中介機構稱職與否直接關系到內部審計外包的質量。在選擇社會中介機構時,盡量采用招標的方式,邀請更多的機構前來投標,擴大選擇面。在考察中介機構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特別要避免在選擇時一味注重事務所的規模,認為規模越大越好。要重點關注相關的行業審計經驗、專業知識與技能,相對于中介機構對企業審計已形成較為成熟的理論和實際操作體系,目前對于高校等事業單位的審計理論和操作體系還不完善,未做過此類業務的中介機構往往套用、借鑒企業審計經驗,不能切合高校的實際情況。還要特別關注審計項目經理及團隊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審計項目經理和團隊完成審計項目現場實施,是審計質量的第一保障。在實踐中建議高校根據所要實施的審計項目規模分類招標不同的中介機構,形成中介機構庫。

二要把好項目實施中的“過程關”。確定實施審計項目的社會中介機構后,要及時簽訂委托合同,明確審計目的、范圍、質量要求等關鍵指標,對于合作內審的項目,要明確內審、外審各自的任務、職責。在審計準備階段要搞好審前調查,共同制訂具有針對性的審計方案;合同簽訂后實施項目過程中,即使是全部委托內部審計也不能當“甩手掌柜”,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隨時關注項目的進展,保證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客觀性;及時進行社會中介機構與被審計對象、管理層的溝通、協調,把握審計目標的實現過程。

三要把好項目的結果――“報告關”。審計報告是審計實施的最終成果,是審計質量的最終體現。在審計外包中出具的審計報告,內審人員更應注重復核是否抓住主要問題,發現的問題是否事實清楚、證據可靠;審計評價是否客觀公正;審計建議是否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另外,對于審計報告撰寫的格式、語言也要嚴把質量關,中介機構往往按照標準格式出具報告,但內部審計報告往往需要向學校的決策層、管理層報告,要使審計報告既讓領導、專家看懂,又便于負責具體工作的部門和人員按照報告進行下一步的工作。

主要參考文獻

[1]王光遠,瞿曲.內部審計外包:述評與展望[J].審計研究,2005(2).

[2]吳海華.高校內部審計外包的探討[J].中國證券期貨,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