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工程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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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工程管理辦法

篇1

    一、征用集體所有土地的建設項目,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的同時,開具釘樁條件,由市測繪院計算樁點座標并量算用地面積,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勘測釘樁圖,建設單位將《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和釘樁成果單報送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如用地位置及范圍等發生變化,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通知建設單位到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變更《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并更改釘樁條件。

    二、新建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在用地性質、位置、面積上應該保持一致。如實際測量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面積發生誤差,允許誤差范圍在總用地規模的3%以內,且絕對值不得超過1000平方米,可按實測的面積頒發土地使用證書;超出上述范圍的,需由規劃管理部門校核變更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然后再辦理土地使用證書。

    三、建設工程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因設計或施工誤差造成與竣工實測面積不符的,其誤差范圍應控制在每幢建筑面積的5%以內,且絕對值不得超過300平方米;在房屋產權登記測繪時,未超出上述范圍的,可按實測面積登記發證;超出上述范圍的建設單位應先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更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再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頒發房屋所有權證;因封陽臺增加的面積,不再更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處理。

    四、歷史遺留延續使用至今的土地或經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臨時用地,根據其批準的年代按以下原則處理:

    1.1984年2月10日《北京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暫行辦法》公布之前歷史上延續下來實際使用的土地以及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臨時用地,其范圍內已由規劃管理部門核發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按審批內容建成永久性建筑且不影響規劃的,其土地依國家土地管理部門《關于確定土地權屬的若干規定》可確定為國有土地的,可直接辦理房屋土地權屬登記;不能確定為國有土地的,按程序辦理征地手續后,再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2.1984年2月10日《北京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至1992年10月1日《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公布前批準的臨時用地,其范圍內已由規劃管理部門核發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按審批內容建成永久性建筑的,其房屋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所占土地先由規劃管理部門發《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確認其范圍內的用地并經處理后,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土地部門再予其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屬于農村集體土地的,需按程序辦理征地后再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3.1992年10月1日以后批準的臨時用地內建設永久性建筑的,須由市規劃、房地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理房地權屬登記。

    五、市政建設項目臨時使用土地,由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核發《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六、對違法建設項目申請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登記的,應先由規劃管理部門按照市政府第43號令《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第44號令《違反〈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行政處罰辦法》及其它有關法規予以處罰,并由市規劃管理部門補辦規劃管理審批手續后,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再予以登記手續。

    七、區縣規劃管理部門和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在其管理權限內,參照本辦法執行。

篇2

關鍵詞:古建筑;修繕;研究

項氏宗祠,位于北侖區柴橋街道后所村城南項家,據民國《鎮海縣志》記載,項氏宗祠建于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堂號惇敘堂,坐北朝南,總占地490平方米,保留正廳建筑面積198.5平方米。2009年6月25日被北侖區人民政府公布為北侖區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因年久失修、后期改動較大等原因,維修工作存在很大問題和不確定性。為了還原歷史的真實性,最大限度地體現其文物建筑的價值,主要作了以下方面的研究:

1?建筑形制

項氏宗祠,現保留正廳,其余建筑為后期建設。正廳面闊五間,為歇山頂一層平屋。明間和次間內側梁架為抬梁式,四柱七檁;次間外側和梢間內側梁架為穿斗式,七柱七檁;梢間為四柱披屋,由梢間內側前、后金柱分別向外側各設一雙步梁,內側前、后檐柱分別向外側各設一彎梁,四角飛檐起翹,構造較為獨特。

2?價值評估

2.1?歷史、人文價值

后所村為“千戶所軍”安營扎寨之地,最早稱為后所城。明洪武年間,倭寇剽掠東南沿海,朱元璋命大將湯和瀕海筑城,以防備倭寇。清順治十八年(1661),后所城遷移到睡龍宮山南麓平地(今后所村所在地)。后所村姓氏眾多,包括項氏在內的多數人家均為“千戶所軍”后裔。項氏始祖項信祿,明洪武年間(1368~1398)從溫州平陽遷入。現保存有清康熙己卯年(1699)的“錫疇令范”木匾一塊。項氏宗祠對于研究當地項氏家族發源及地方宗族文化具有重要價值。

2.2?藝術、科學價值

項氏宗祠總體格局完整,結構布局合理,保留相對完整,地方特色濃郁,此歇山頂結構做法在整個寧波地區保留的宗祠類傳統建筑中屬于唯一孤例。對于研究寧波乃至浙東地區的傳統宗祠建筑特征提供了重要的實例,是重要的歷史遺存。

3?現狀主要問題及殘損情況

項氏宗祠,由于長年來受風雨侵蝕,年久失修,以及后期使用者的改建,房屋的部分結構或構件存在不同程度的殘缺、腐朽等現象。經勘察,主要有以下問題:

3.1?正廳

現狀主要殘損情況:

(1)地面:室內地面現后澆水泥地。

(2)墻體:現墻體大部分為后期改動,后開門窗洞,后做門窗。

(3)裝修:現門窗全部為后做。

(4)柱梁結構:主體梁架結構清晰,缺失面板和部分枋,靠墻柱子部分腐爛嚴重。

(5)屋面:屋面瓦壟不齊,瓦件碎裂約30%,出檐椽子腐爛嚴重,椽子腐爛約40%,封檐板殘損嚴重。

3.2?天井

前后天井及兩側過道地面,現為后澆水泥地,標高抬高。

前天井東西兩側后搭工棚。

西邊后搭建磚房。

東北角后搭廁所。

3.3?排水

現排水系統雜物堆積,排水不通暢。

3.4?消防

現建筑內沒有消防設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3.5?配電

現建筑內電線老化,電線布置零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4?修繕指導思想與原則

4.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遵守最大程度保護文物建筑的真實性、最低限度干預的原則,依據“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方針,充分研究項氏宗祠的歷史,深入分析其建筑特色,進行全面的現場勘察和調研,充分體現原古建筑的建筑特色和風貌特征,更好地反映其歷史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延續性。消除各種隱患,對后期改動構件的修復等必須是在對現場留存痕跡進行考證、對比,并加以論證的基礎上加以實施。維修時盡量使用原構件,以延續真實的歷史信息。新加材質應采用原材質,同規格,同尺寸。

4.2?針對建筑的現狀和殘損情況,根據《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本工程的性質為修繕工程,屬于文物保護工程三級。

5?修繕主要內容及措施

5.1?地面工程

建筑室內鑿除地面現后澆水泥地,采用老石板鋪裝,老階沿石四周圍合。

5.2?構架工程

柱梁結構,經過初步判斷靠墻體部分柱子和梁架腐爛霉變,但具體數量還需等揭瓦后再作仔細勘察,特別是對梁與柱、檁條和柱的連接處要進行全面勘察,腐爛嚴重的木柱、檁條、梁架等要按規定調換或墩接。根據殘留痕跡,缺失的面板和枋要復原。

一般采用通用做法:

(1)大木作。大木構架各部分選材標準必須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70-96)表4.0.3和《木結構設計規范》(GB5005-2003)的相關規定。a、所用木材含水率應低于18%,并按規范要求對構件進行防火、防蟲、防腐處理。b、柱子等需更換、墩接、修補的,均應采用同原料優質木材;當柱根槽朽嚴重,自柱地面向上未超過1/4時,采用墩接方法,一般采用半榫墩接和抄手榫墩接;凡朽爛超過1/4的必須更換。c、構件榫卯等應符合《營造法原》及其他相關標準要求,做法調整應與設計方協商。

(2)小木作。有關要求同上,施工中應注意遵循老保留構件尺寸及工藝特點。

(3)需復原及改造之處,分別參照原有榫卯結構及構造形式予以恢復;盡量多利用老構件,局部殘損可采用嵌補等方法;新做構件應嚴格參照原老構件進行復制,保持建筑原有風格特征。

5.3?裝修工程

門窗現全部為后做,應根據殘留痕跡和同時期老門窗做法,進行復原制作。根據判斷兩梢間前后設格扇推窗,其余沒有窗戶。新作門窗所用木材含水率應低于12%,以免日久變形走樣。

篇3

海口市主城區個人住宅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主城區個人建設住宅的規劃管理,規范個人建設住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海南省城鄉規劃條例》《海口市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簡政放權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主城區內,個人建設住宅的規劃建設管理,適用本辦法。

主城區的具體范圍:海口主城區為繞城高速公路以北與海口市東、西行政界線圍合的區域(含演豐鎮鎮域)。主城區面積約563平方公里。

本辦法所稱個人建設住宅,是指個人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證、已村改居的原有宅基地或者所屬農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擴建和翻建用于本戶家庭自己居住的個人住宅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主城區內個人建設住宅的規劃管理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主城區內個人住宅的建設管理工作。

市土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城管執法、工商、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個人建設住宅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各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多規合一的原則,組織編制建成區范圍內的城中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規劃和建成區范圍外的村莊建設規劃,以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完善市政基礎設施為重點,逐步改善公共服務設施和景觀面貌,提升居住環境和生活品質。建成區范圍外的村莊建設規劃還應以合理用地、節約用地、集約用地為原則,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地,嚴格控制占用農用地。建設規劃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后執行,指導個人住宅的規劃審批。

第五條 個人住宅建設應結合我市的棚戶區改造計劃,列入年度棚戶區改造計劃范圍的,須按照棚戶區改造規劃執行。

第六條 位于歷史文化保護街區范圍內個人建設住宅的,應當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規定。

第七條 個人建設住宅應當符合規劃并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一)個人住宅單獨建設的,建筑層數不超過4層,底層層高不超過4.0米,二層及以上層高不超過3.3米(不包括坡屋頂的高度,坡屋頂高度不超過頂層高度的2/3)。

(二)城市干道兩側規劃紅線外各50米范圍內及城市主要出入口的個人建設住宅用地,須通過用地整合符合以下條件:

1.臨城市主干道(60米道路紅線40米)的用地臨街寬度不小于30米。

2.臨城市次干道(40米道路紅線24米)的用地臨街寬度不小于25米。

(三)按照住宅使用功能建設,不得改變住宅使用性質。

(四)建筑物之間的間距、退讓用地紅線最小距離和退讓道路最小距離應基本符合各項技術規定。建筑施工不得對相鄰房屋的結構和安全性造成損壞和影響。

(五)新建或拆除重建的個人住宅應當按規劃和規定要求退夠道路規劃控制紅線、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控制紫線、綠地范圍控制綠線、城市地表水體保護控制藍線、城市基礎設施用地控制黃線距離。

(六)建筑物不得占壓和挑出用地界線,侵占公共空間、鄰里通道。

(七)建筑物的立面和整體設計風格必須符合城市景觀風貌要求。

(八)建筑物不得破壞市容市貌、妨礙交通、影響消防安全。

(九)處理好供水、排水、通風、排氣(煙)、采光等相鄰關系。

第八條 未列入市年度棚戶區改造范圍和基礎設施建設征收計劃的合法D級危房,可按不擴大原占地面積、不擴大原建筑面積、不超出原建筑高度的要求拆除改建,不受第七條規定的限制。所在區人民政府與產權人協商,也可以依法予以收購。

第九條 飲用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區所劃定的禁止建設范圍、規劃的城市公共綠化用地、各類公園河湖保護用地、公路、鐵路、車站、碼頭,市政公用設施,以及城鄉規劃確定的其他控制區域,禁止審批和建設個人住宅,但D級危房拆除改建的除外。

第十條 個人建設住宅應當依法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依法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使用權人身份證件和建房申請;

(二)市國土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

(三)有設計資質單位簽章的設計圖紙和文本;

(四)村、居委會意見。

除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申請改、擴建房屋還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涉及毗連建設的房屋還應當提交業主與相鄰產權人達成接建書面協議;申請加層的還應當提交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加層鑒定報告;申請D級危房拆除重建的還應當提交有資質單位出具的危房鑒定報告。

第十一條 規劃管理部門收到必備材料后,經初審符合要求的,即進行現場公示,征求相鄰產權人或相關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在公示期間,如無異議的,按程序批準建設;如有異議的,即暫停審批。待協調處理(或召開聽證會)后再予作出行政審批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 個人申請辦理建設住宅規劃審批手續時,按照海口市建設項目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有關規定,個人住宅建設項目按每平方米50元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個人住宅用地使用類型為出讓地的,如今后房產轉讓須按每平方米220元標準補繳差額部分;按第十六條規定申請審批的個人住宅項目,住宅部分按每平方米50元繳納,商業部分按每平方米220元繳納。

第十三條 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

確需變更的,應當申請原發證機關依法辦理變更手續;變更涉及容積率、層數、退線間距的,應當依法定程序修改規劃后方可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 個人建設住宅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前,應當依法辦理人防建設工程管理許可手續。

辦理人防建設工程管理許可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民用建筑結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許可》申請表;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帶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簽名按手印);

(三)規劃報建方案設計文本(原件需設計院每頁蓋章);

(四)規劃方案審核通知書(帶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要簽名按手印)。

第十五條 個人住宅的業主應當按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監理。

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自建3層以上的個人住宅,業主應當在開工前按照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在前述面積或層數以下的個人住宅,業主在開工前應當到工程所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開工備案手續。

辦理個人住宅施工許可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報審批服務表;

(二)施工合同;

(三)人防建設工程管理審批手續(經易地建設許可的,應提供易地建設費繳費證明文件);

(四)圖紙審查部門審核意見;

(五)監理合同、監理企業營執照、資質證書、總監理

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

第十六條 鼓勵個人建設住宅采取用地整合、統一規劃、聯合建設的模式,用地面積大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可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指標審批,并可配建建筑面積不超過總建筑面積15%的商業用房。

依本條規定建設個人住宅的,按建設項目基本建設審批程序辦理。

第十七條 個人住宅在開工前,業主應當組織取得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要求放線。

建設工程施工至0.00后,業主應當告知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轄區所屬規劃分局對放線情況實施現場核驗。

主體工程封頂后,業主應當告知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轄區規劃分局進行現場復驗。

工程竣工后,業主應當向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轄區規劃分局申請竣工規劃核實。

第十八條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個人建設住宅施工質量安全監管、技術指導和服務。

第十九條 個人住宅工程竣工后,業主按規定應當組織竣工驗收,并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不得辦理房屋產權證。

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申報審批服務表;

(二)規劃核實意見書;

(三)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第二十條 市、區城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個人住宅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加強對違法建設行為的日常監督檢查,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個人住宅,或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應嚴格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規劃局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滿自行失效。

辦理個人住宅施工許可如何申請(一)海口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報審批服務表;

(二)施工合同;

(三)人防建設工程管理審批手續(經易地建設許可的,應提供易地建設費繳費證明文件);

篇4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 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 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 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5.3 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6.1 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6.3 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 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 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 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6.7 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 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 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 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 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 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 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 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并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 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 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簽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 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 jgj59-99 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 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并提出改進意見。由于甲方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 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 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 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余 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余 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 每月 25 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簽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 按項目預算人員核準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簽認,項目經理簽批后,于當月 28 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后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后結帳,付款 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后付當月款項的 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后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 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 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 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 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 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并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 24 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 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 7 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并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15.1 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后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 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19、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篇5

20xx文物法規定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革命遺址、紀念建筑物、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分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縣、自治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紀念物、藝術品、工藝美術品、革命文獻資料、手稿、古舊圖書資料以及代表性實物等文物,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二、三級。

第三條 文物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的主管全國文物工作的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是指國家文物局。國家文物局對全國的文物保護工作依法實施管理、監督和指導。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保護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為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不設立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為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各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工作。

第四條 各級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城鄉規劃部門和海關,應當依照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將文物事業費和文物基建支出分別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由同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其中文物基建支出以及文物修繕、維護費和考古發掘費等,應當專款專用,嚴格管理。各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所屬文物事業、企業單位的收入,應當全部用于文物事業,作為文物保護管理經費的補充,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依照文物保護法第七條規定的程序核定公布。 文物保護法第七條第一款所列的文物中尚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由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予以登記,并加以保護。

第七條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應當依照文物保護法第九條的規定,自核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劃定,并作出標志說明。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縣、自治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由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不同文物的保護需要,規定文物保護單位的具體保護措施并公告施行。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縣、自治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措施由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 對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使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建立保管所或者博物館等專門保護管理機構負責保護;沒有專門保護管理機構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責成使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負責保護,或者聘請文物保護員進行保護。

第十條 文物保護法第七條第一款所列文物中有使用單位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群眾性文物保護組織;沒有使用單位的,附近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可以建立群眾性文物保護組織,對文物進行保護。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群眾性文物保護組織的活動給予指導。

第十一條 文物保護單位向社會開放,應當符合國家文物局規定的條件,并根據其級別,報經同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

第十二條 根據保護文物的實際需要,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定并公布建設控制地帶。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設控制地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城鄉規劃部門劃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縣、自治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設控制地帶,由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城鄉規劃部門劃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三條 在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建設危及文物安全的設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體量、色調等與文物保護單位的環境風貌不相協調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在建設控制地帶內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其設計方案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同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報同級城鄉規劃部門批準。

第十四條 紀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不得重新修建;因特殊需要,必須在另地復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原核定公布機關批準。

第十五條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國家文物局認為有必要由其審查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計劃和設計施工方案,由國家文物局審查批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和縣、自治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計劃和設計施工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 文物修繕保護工程應當接受審批機關的監督和指導。工程竣工時,應當報審批機關驗收。

第十六條 文物修繕保護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證工程質量。

第十七條 文物修繕保護工程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家文物局制定。

第十八條 一切考古發掘項目,都必須履行報批手續。考古發掘申請,由考古發掘單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向國家文物局提出或者直接向國家文物局提出,依照文物保護法第十七條或者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批準。國家文物局批準直接向其申請的考古發掘計劃時,應當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十九條 考古發掘單位應當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國家文物局提交當年考古發掘計劃。配合建設工程的考古發掘計劃,可以在發掘前三十日內向國家文物局提出;確因建設工期緊迫或者文物面臨自然破壞危險,急需發掘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可以先行發掘,自發掘開工之日起十五日內補報發掘計劃。

第二十條 在考古發掘工作中,考古發掘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考古工作規程,保證發掘質量。 考古發掘單位在申請發掘時,應當提出保證出土文物和重要遺跡安全的保護措施,并在發掘工作中嚴格執行。

第二十一條 配合建設工程進行的文物調查或者勘探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物調查或者勘探工作,由文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聯合組織實施或者由國家文物局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在進行建設工程中發現古遺址、古墓葬必須發掘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力量及時發掘;特別重要的建設工程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建設工程范圍內的考古發掘工作,由國家文物局組織實施,發掘未結束前不得繼續施工。

第二十三條 在配合建設工程進行的考古發掘工作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配合考古發掘單位,保護出土文物或者遺跡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考古發掘單位和考古發掘項目領隊人員資格,由國家文物局審查認定,并頒發證書。 考古勘查單位、考古勘查領隊人員資格,由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審查認定,并頒發證書。

第二十五條 考古發掘單位發掘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寫出考古發掘報告,編制出土文物清單。出土文物由國家文物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保管條件和實際需要,指定全民所有制博物館、圖書館或者其他單位(以下簡稱全民所有制文物收藏單位)收藏。考古發掘單位需要將出土文物留作標本的,須經國家文物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同意。

第三十條 公民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公民登記的文物保守秘密。

第三十一條 公民可以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私人收藏的文物,提供鑒定以及保管、修復等技術方面的咨詢和幫助。

第三十二條 公民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賣給國家文物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全民所有制文物收藏單位和文物收購單位。 國家鼓勵公民將其私人收藏的文物捐贈給全民所有制文物收藏單位。

第三十三條 文物經營單位經營文物收購、銷售業務,應當經國家文物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經營文物對外銷售業務,應當經國家文物局批準。

第三十四條 文物經營單位應當記錄文物經營活動情況,以備核查。 文物經營單位收購或者保存的珍貴文物,應當報批準其經營文物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其中一級文物應當報國家文物局備案。 文物經營單位銷售的文物,應當在銷售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鑒定。

第三十五條 銀行、冶煉廠、造紙廠、以及廢舊物資回收等單位的文物揀選工作,應當接受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并妥善保管揀選文物,盡快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移交。

第三十六條 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接收移交的文物,應當按照銀行、冶煉廠、造紙廠、以及廢舊物資回收等單位收購時所支付的費用加一定比例的揀選費合理作價。接收移交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支付所需款項有困難的,由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解決。 第三十七條 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海關等在查處違法犯罪活動中依法沒收、追繳的文物,應當在結案后盡快按照規定移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移交辦法由國家文物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十八條 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移交的文物進行鑒定,屬于一級文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報國家文物局備案。

第三十九條 國家文物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文物保護要求,指定具備條件的全民所有制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移交的文物。 銀行留用揀選的歷史貨幣進行科學研究的,應當征得國家文物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同意。

第四十條 文物出境由國家文物局指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進行鑒定。文物出境鑒定標準由國家文物局制定。

第四十一條 經鑒定許可出境的文物,由鑒定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憑證。海關根據文物出境許可憑證和國家有關規定查驗放行。

第四十二條 個人攜帶私人收藏文物出境,經鑒定不能出境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發還或者收購,必要時可以征購。 第四十三條 文物出境展覽和文物出口由國家文物局統一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家文物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四十四條 有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九條所列事跡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由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第四十五條 對文物保護法第三十條所列行為的罰款,分別情節輕重,按照以下數額執行:

(一) 有第(一)、(二)、(四)項所列行為之一的,罰款數額為二百元以下;

(二)有第(三)項所列行為的,罰款數額為該建筑物、構筑物造價的百分之一,但是最高不超過二萬元。

(三)有第(五)、(六)、(七)項所列行為之一的,罰款數額為二萬元以下;

(四)有第(八)項所列行為的,罰款數額為非法所得的二倍至五倍。

第四十六條 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有文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三)、(四)、(五)項所列行為之一的人員,可以將其送有關行政機關處理。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對依照文物保護法和本實施細則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的規定先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具體行政行為不申請復議或者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作出具體行政行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第四十八條 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的保護辦法以及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由國家文物局解釋。

第五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之日起施行。

談《文物法》修訂:應明確保護對象

第一,進一步補充和完善文物類別。《送審稿》列舉規定了包括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在內的五大類別的文物,然而列舉得并不全面,存在較大的遺漏,這使得現實中有些重要的文化遺產被排除在外,對其保護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從我國的現實來看,迫切需要增補以下三種文物類別:

一、增補古人類化石和具有古生物學意義的動植物化石、標本以及地質標本這一文物類別,以替代本條關于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視同文物的條款。事實上,將上述類型的物品作為文物的一個類別早已是國際慣例,例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于保護可移動文化財產的建議》等就是將具有人類學和人種學意義的實物和動植物化石、標本以及地質標本作為文物的一種類別加以對待的。另一方面,這樣規定也可以使《文物保護法》的適用性大大增強,比如近年來我國多地挖出的體型巨大、保存完整的烏木,若有了上述規定,即可以因其是具有古生物學意義的物品而納入本法的保護范圍;而現在由于這類烏木不屬于本法所列舉的任何一類文物,導致無法適用文物保護的有關規定。

二、增補從古墓葬、古遺址出土的遺物(或實物)這一文物類別。《送審稿》第三條明確了古墓葬、古遺址屬于不可移動文物,而經考古發掘從中出土的遺物顯然是可移動文物,這類文物也是我國重點保護的一類文物,但是在可移動文物的類別中并未加以專門列舉。這不僅是一個立法缺漏,也不符合我國的現實情況,應予增補。

三、在建筑遺產類別中增補具有代表性的鄉土建筑、工業建筑、傳統村落、宗教建筑以及近現代乃至當代各個特定歷史時期的代表性和紀念性建筑這一類型。在我國,這類文物數量巨大,它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未被認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甚至連文物的身份都沒有,致使它們成為不斷被破壞甚至拆毀的重災區,對它們的保護一直是我國文物保護的薄弱環節。正是基于此,《送審稿》特別明確了這類文物為一般不可移動文物,這也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點。但遺憾的是,《送審稿》沒有將其作為文物的一種類別加以列舉,為了加強對這類文物的保護,有必要增補進來。

第二,增加對文物進行一般性定義的條款。由于《送審稿》僅采取了列舉的方式來規定具體的文物類別,會導致實際操作時法律的適用性受到很大局限,所以有必要在本條中增加一個對文物進行一般性定義的條款,即采取一般性定義+列舉規定的方式來規定文物應具備的條件和具體的文物類別。這主要基于以下三個理由:

一、僅采取列舉規定的方式并不能涵蓋所有的文物類別,這主要包括三種情況:①是如上所述,所列舉的文物類別存在遺漏;②是有些文物的類別還未被人們知曉而無法列舉,如還未被發現或未出土的文物;③是有的實物目前不被認為是文物,但將來可能被認為是文物,以《世界遺產公約》關于建筑遺產的保護為例,最開始主要保護的是古建筑,后來一些歷史城鎮、歷史中心、鄉土建筑、工業遺產、近現代乃至當代建筑等也逐漸被納入保護范圍。

篇6

第一條為加快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提高誠信經營的意識,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及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轉發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國有投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園林文物局負責本市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管理工作。

市園林文物局成立市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信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信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信管辦),具體負責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采集、處理和管理,并根據需要提供信用信息查詢。

市綠化管理站、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等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記錄等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是指在市區范圍內參與園林綠化建設市場活動的企業法人,包括建設、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工程檢測、設計(勘察)等單位,以下統稱企業。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是指企業的基本信息、企業在市區園林綠化建設過程中產生的與信用有關行為的記錄及其他誠信記錄信息。

第五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管理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尊重企業和個人隱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信用信息分類與采集、記錄第六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由身份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統計匯總信息等構成。

第七條身份信息是指企業自身的基本情況,包括下列內容:

(一)企業登記注冊的基本情況;

(二)企業的資質等級;

(三)企業的經營狀況;

(四)企業的信用及其評估記錄;

(五)依法登記的其他有關企業身份的情況;

(六)企業技術人員情況;

(七)企業機械設備情況;

(八)外地企業在杭分支機構的基本情況。

第八條良好信用信息是指企業在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行為規范,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園林綠化建設市場秩序,受到市級以上獎勵、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為記錄。包括下列內容:

(一)企業受到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和園林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工程管理部門的通報表彰及表揚情況;

(二)被評為市級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三)工程獲得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獎項;

(四)社會中介機構認定的體系論證;

(五)企業受到市綠化行業協會和省及以上園林學會評獎;

(六)企業積極參與市場活動所形成的其它良好行為記錄。

第九條提示信用信息是指企業在園林綠化建設過程中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他不規范行為所形成的行為記錄。

第十條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企業在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過程中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和執業行為規范、規定,經查實的不良行為記錄以及其他嚴重違規、違紀的行為記錄。下列情形記錄為不良信用信息:

(一)符合建設部制定的《全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的行為記錄;

(二)根據《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受到行政處理的行為記錄;

(三)受到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行為記錄;

(四)受到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報批評的行為記錄;

(五)被媒體曝光經查實的不良行為記錄;

(六)因拖欠民工工資引發的的行為記錄;

(七)其它嚴重違規違紀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統計及匯總信息包括下列內容:

(一)各類項目業績的統計及分析;

(二)信用信息的統計及匯總。

第十二條提供信用信息的單位應對其提供的信息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信息采集和記錄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一)身份信息,由企業自行上報,經信管辦審核后錄入信用信息系統;

(二)良好信用信息由管理機構提供或企業自行上報,經信管辦審核后錄入;

(三)不良信用信息和提示信用信息由管理機構提供,經信管辦審核后錄入。

第十三條信管辦應當將采集認定的信用信息及時、準確地錄入相應的信用信息系統,對企業及管理機構提交的信息確認并實時追加、修改、更新和維護,對信息數據實行動態管理,保證信息及時更新。

第十四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可以查詢本企業的所有信用信息。

企業認為本企業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可以向信管辦提出變更或者撤銷記錄的書面申請,信管辦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事項轉至提供信息的管理機構,該管理機構應該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報信管辦,由信管辦作出維持、變更、撤銷記錄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根據決定及時對該項記錄進行修改。

第三章信用信息有效時限第十五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數據庫系統由適時信息數據庫和存檔信息數據庫組成。

第十六條適時信息數據庫中的信用信息期限根據不同的信息種類設定:

(一)身份信息不設定公示期限;

(二)良好信用信息公示時間為24個月,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起始時間,證明文件上無明確日期的,以公布時間作為起始時間;

(三)提示信用信息不對外公示,在適時信息數據庫中保存,從信息錄入之日起12個月提示期內,本企業可以查詢;

(四)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時間為12個月,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起始時間,證明文件上無明確日期的,以公布時間作為起始時間;

(五)統計信息為最新的各種信息的統計結果匯總。

不良信用信息審核后5個工作日內公示;提示信用信息審核后3個工作日內錄入。

適時信息數據庫中的信用信息公示期、提示期屆滿后,其信息自動轉入存檔信息數據庫。

第十七條存檔信息數據庫中的信用信息是指最近一定期限內記錄的企業信用信息。其信息記錄期限按照下列規定設定:

(一)身份信息的記錄期限至企業終止為止;

(二)其它信用信息保存期為3年,從適時信息數據庫轉入存檔信息數據庫之日計算。但法律、法規或規章要求對企業的限制和存檔期限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其他要求的期限存檔。

第十八條信管辦應當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保證信用信息系統的運行安全;定期對信息數據庫進行備份,防止信息丟失。

第四章信用管理第十九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的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記錄依照本辦法有關標準(具體見附件一、二、三)進行認定或加分、扣分(簡稱記分),其累計記分情況作為企業年度信用記分排行的主要依據。

企業信用記分周期為12個月,從當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信管辦可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政策,對本辦法附件的記分標準適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十條企業年度信用記分排行結果為企業申請加入政府投資項目預選承包商名錄的重要依據,同時也作為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表彰評優依據之一。

第二十一條企業不良信用信息正在受公示或提示信用信息提示期內累計扣分達到12分及以上的,招標人可以限制其參加競標。

第二十二條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對具有不良信用信息記錄的企業應作為重點進行檢查或者抽查對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同時限制授予該企業有關榮譽或者稱號。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對形成不良或提示信用信息記錄的行為及時加以整改。對整改確實有效的,由企業提出申請,并得到信息提供機構認可,經信管辦批準后可縮短其不良或提示信用信息公示、提示期,但公示、提示期最短不少于6個月。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業,可延長其不良、提示信用信息公示、提示期。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園林文物局解釋。

篇7

1.項目檔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個電網建設工程項目竣工投運后,建設管理單位不僅要向項目法人單位或運行單位移交質量合格、運行正常的實體工程,同時,還要移交全套記錄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完整項目檔案。項目檔案的歸檔、移交、審查是工程竣工交付使用、達標投產以及創優的必備條件,是工程竣工投運后運行維護,以及改建和擴建的原始依據。項目檔案管理貫穿于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既依托于項目建設管理,又是工程建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2.項目檔案是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真實寫照

項目檔案是工程立項審批、施工準備、施工管理、竣工驗收、投產試運、后評估、評優檢查等工程建設全過的真實記錄。全面反映工程建設各項質量指標和管理過程。項目檔案不僅記錄著建設者的辛勤汗水和智慧以及工程建設的亮點、優點、特點等,同時工程建設的很多問題也會通過項目檔案記錄下來。比如,施工記錄的失真、文件材料時間邏輯問題、簽認手續不全、施工文件未使用規范表式、未履行報審手續等工程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都會記錄在項目檔案中。因此,項目檔案是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真實寫照。

3.加強項目檔案管理,助推工程管理整體水平提升

3.1全面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為工程項目順利開工建設打下良好基礎

工程前期批文不僅決定工程項目實施建設,同時也體現工程項目建設初期的詳細情況。因此多方位齊全完整的收集工程項目建設前期文件,是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建設的保障基石。

電網建設項目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在項目立項階段,建設管理單位需積極辦理項目立項文件、投資管理文件、工程建設許可、用地審批手續、征地及補償協議以及付款憑證、環評及水保招投標文件、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材料等招投標文件。相關人員應積極辦理以上文件,及時將相關手續或文件交到資料人員手中,資料人員嚴把文件質量關,確認文件請示批復以及簽章手續齊全、有效。

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需要收集包括項目的可研、選址及審批、預初步設計、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地質災害、地震安全、壓覆礦產、河道防洪、文物勘探、接入系統設計、對外咨詢、可研論證以及初步設計等文件。建設管理單位在完成以上工作任務和取得文件許可,建設項目方可進入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技術管理階段。

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準備階段。根據設計院提供的施工圖,建設管理單位委托監理單位組織各參建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交底會議,并做好相關記錄;建設管理單位需編制《建設項目管理大綱》、《安全文明總體策劃》、《創優規劃》、《達標投產規劃》等工程前期管理文件,提出工程建設管理目標,各參建單位需編制相關的項目管理規劃(施工組織設計)、二次策劃、實施細則以及施工進度總體規劃;施工方案,經過監理審批合格后,進行技術交底;同時主要機械設備、施工(安全)工器具、特殊工種人員資質需報審監理審批合格后進場。以上施工準備完成后,施工單位向建設管理單位遞交開工報告,經批準,工程正式開工。

前期文件不僅是工程建設的重要憑證,并且加強前期文件的深度、質量、齊全、完整性對工程前期有效管理起著密不可分的制約作用。

3.2加強施工過程資料整理,將項目檔案管理與工程形象進度同步進行

工程施工過程資料是項目檔案的關鍵組成部分,必須按照建設施工的進度及時編制、整理。資料員負責管理工程技術資料,對工程資料逐項跟蹤收集,確保資料的整理與工程形象進度同步,內容連貫、工序吻合。

電網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階段資料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工程開工伊始,在監理人員審核指導下,施工單位根據設計圖紙編制《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范圍》,將施工任務劃分準確的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施工技術人員根據范圍表明確作業項目,編制進度計劃,規劃工程原材料及設備需求,建立施工機械設備臺賬。

在原材料管理方面,及時收集和檢查原材料出廠質量證明和試驗報告,同時將原材料供應商資質報監理審批,以保證材料合格。砂、石、水泥、混凝土、砂漿等材料需在資質合格的試驗室進行復試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采用商品混凝土的要向供應單位要配合比通知單,且要進行驗證,確保混凝土等級達到要求)。另外,須建立包括鋼筋在內的各類原材料跟蹤使用臺賬,明確每批材料用在工程各個部位。

在設備管理方面,檔案人員應參加主要設備開箱活動,及時收集設備出廠技術文件,做好進場和開箱檢查記錄。

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測量記錄、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和施工驗收評級記錄是對現場施工情況的真實反映,記錄應與施工進度保持同步,嚴格執行評級標準,各項內容填寫及時、真實、準確、有效。

設計變更是竣工圖編制、工程結算工作的重要依據,因此在及時收集設計變更單的前提下,還需有建設或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專業人員簽認,以確保變更內容的真實性及準確性。

3.3加強竣工階段資料整理,實現項目檔案與工程竣工同步驗收

電網建設項目在完成全部施工任務后,進入初步竣工驗收階段時,施工單位完成專項自檢,向監理和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監理和建設單位分別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初步竣工驗收檢查,并申請質量檢驗部門對工程進行質量監督檢查。各項檢查和驗收項目整改完成后,工程建設管理單位組織各參建單位對工程進行啟動竣工驗收,電網建設項目的第一條線路成功投運標志著工程正式竣工。

在項目竣工驗收過程中,除對實體工程進行質量檢查,項目檔案的驗收也是一項重要檢查內容。項目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由建設管理單位牽頭組織開展,檔案人員按照檔案歸檔范圍以及相關要求對工程建設中形成的全部文件進行全面清查、審核,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務必做到竣工文件整理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符合竣工圖編制方法以及檔案管理要求,能夠完全反映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的相關要求,做到工程竣工驗收與檔案驗收同步進行,為工程達標投產以及創優工作做準備。

電網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是一項系統全面的工作,貫穿工程開工至竣工的各個階段,一套完整、準確、系統、齊全的電網建設工程項目檔案體現了該工程的原始記錄和真實形象,因此,項目檔案管理在電網建設工作中意義深遠。今后工作中,不斷提升項目檔案管理水平,規范項目文件編制要求,緊抓過程記錄管理環節,嚴把驗收審查關口,將項目檔案與工程建設實現“四同步”管理,為電網建設項目更高、更快發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2.《企業檔案工作規范》(DA/T42-2009)

3.《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DA/T28-2002)

4. 國家電網公司辦公廳《國家電網公司電網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辦法》

篇8

【關鍵詞】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措施

一、引言

竣工決算審計是竣工驗收前的重要環節,主要針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財務狀況和工程建設情況加以反映,體現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資金支出,對無形資產、流動資產的價值核定,可確保工程順利竣工。竣工環節的財務決算是監督工程竣工決算的經濟效益,保障其合法性和真實性有效手段,能起到正確評價投資收益,提高決算質量等促進作用。

二、相關概念綜述

工程竣工決算是工程項目建設完成后,經過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設計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等多方初步驗收合格后,由法人根據工程收支情況,進行計算并編制反映該項工程在建設中的資金使用情況的經濟文件,是該項工程的全面經濟反映。工程竣工決算包括財務決算說明書、財務決算報表、竣工圖和工程造價分析四個部分。

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指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審計機構對工程竣工的財務決算工作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進行審核監督的過程。通過工程決算審計工作的展開,確認該項建設資金來源情況、資金支出情況、資金結余情況等,并將工程項目的財務核算與實際情況進行對比,最終確認資產投資及資金使用的真實情況。工程竣工環節的財務審計工作不僅可幫助建設單位減少違規現象,還可保障資金使用的合法性。

三、_展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注意事項

第一,必須確保審計人員的專業性。由于工程項目投資金額大、項目周期較長、投資成本費多類雜,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有足夠的專業判斷能力,鎖定審計重點,以此保障財務決算工作要達到的效果。第二,關注收集整理項目前期資料,對工程是否滿足審計的條件進行確認,檢查項目建設是否合法合規,工程驗收環節是否滿足規定等。第三,關注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能在一定程度體現工程投資的真實度。第四,審計人員發現問題時,應及時收集資料并進一步核實,與被審計單位人員進行溝通時,需注意記錄、取證,確保審計評價準確真實。第五,審計人員有必要到工程現場進行盤點,以保障審計結果的真實性。

四、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具體審計程序

1.充分的審前調查

審前調查是竣工決算審計工作的基礎,充分的審前調查有助于選擇合適的項目負責人,能降低審計風險,也是竣工決算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保障。審前調查的方式很多,包括與被審計單位或其上級主管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的溝通,通過網絡搜查該項目有否有特殊報道等等。

2.審核項目竣工決算資料的完整性

工程竣工的財務決算審計主要針對的是審批手續、概算、合同履行情況等,確保該項資料與法律法規的一致性。對于竣工財務決算,資料的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經過相關部門審核的項目立項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水保評價報告、環保評價報告、地質災害評價報告、文物調查報告、壓覆礦產資源評價報告等。(2)投資計劃,資金計劃下達文件等資料。(3)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占用耕地林地批準文件、施工許可文件、質量監督手續、項目開工報告、質量檢測報告、質量監督報告、環境和消防單項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清單或工程竣工報告等。(4)招投標資料,如招標文件、招標公告、投標文件、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5)設計圖紙的會審和設計圖紙的變更記錄,工程竣工圖和施工圖的現場設計變更情況。(6)業主與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及中介機構等簽訂的合同。(7)項目法人資格申報批準文件、項目法人組織機構、崗位職責、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財務管理部分、內部控制制度等。(8)工程財務的會計憑證和財務報表,資產盤點和移交情況等。

3.清理賬目及合同,編制工作底稿

在實際工作中,多數建設單位都不能依據《基本建設會計師制度》專戶專賬規范的對項目進行賬務管理,因此審計人員要加強對投資成本的審核,避免多記或者漏記投資成本。(1)關注建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內部控制程序是否健全,這決定了工程項目的審計風險。建設單位支付過程審批手續健全,能發揮內控制度的制衡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投資成本的真實程度。(2)逐筆清理項目支出,審查會計憑證,審核每張票據的真實性,編制賬面清理表,是審計工作最基礎、最原始的工作底稿。(3)清理所有工程相關的合同,根據合同,明確投資成本的金額及類型,編制合同類工作底稿。(4)審減待攤投資中不合理的支出,測算待攤投資中建設管理費、業務招待費所占的比例是否合規合法。(5)根據合同約定及工程師審定的工程結算定案表,審定各科目余額,編制工作底稿。

4.審定竣工決算報表,編制審計報告

在實際工作中,多數建設單位財務人員不具備編制竣工決算報表的能力,往往審計人員需要代替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1)根據上述工作底稿中調整后的科目余額,編制資金平衡表,檢查調整分錄是否準確。(2)根據資金平衡表編制竣工決算套表,在合同類工作底稿的基礎上,整理出該項目債權債務的情況。(3)在上述審計工作的基礎上,編制審計報告,對工程項目進行客觀的審計評價,真實的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

篇9

2008年以來,南水北調京石段工程已累計為北京供水11億方,供水高峰時段,日供水量占北京城區自來水日供應總量的一半以上。

而這樣的供應量對于北京的缺水現實來說,仍顯不足。因此2013年底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通水更加受到公眾的關注和期待。眼下,南水北調東線、中線主體工程已全面開工。

據國務院南水北調辦透露,截至目前,東線、中線一期工程155個設計單元工程中,已批復的有154項,開工147項,累計完成投資1430多億元,占在建設計單元工程總投資的65%以上。

另外,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可研階段總投資為2546億元,因為物價變動、政策調整等因素,工程建設投資還有一定數量的增加,可能在500億左右。

南水北調相關的大型配套工程,也在數額龐大的資金支持下獲取快速建設的時機。就在不久前的5月31日,國開行牽頭54億元貸款支持南水北調北京配套工程。

大手筆投入的國家工程,“如何確保工程質量”成為不容回避的焦點話題。2012年6月13日,本刊記者與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工程建設舉報中心副主任袁其田就此展開對話。

“南水北調是一項投資巨額、規模宏大的戰略基礎設施。自開工以來,特別是去年工程建設進入高峰期以來,工程質量管理面臨重大考驗,形成了一種高壓態勢。”袁其田說。

這么大的項目集群,到處是裂縫怎么行!

進入關鍵沖刺期的南水北調一期工程,穿越了7個省市。目前,在干線總長度將近3000公里的東線、中線工程沿線,參建單位近300多家,每天有近10萬建設者在施工。作為解決北方缺水困境的戰略性設施,南水北調工程的質量管理從一開始就有自身的特殊性。

袁其田告訴本刊記者,南水北調工程戰線拉得很長,不可避免地要與工程沿線的城市鄉村、經濟社會密切接觸,不能像一般單一的大型水利工程那樣進行封閉管理、封閉建設,在工程質量管理上,有一種開放性,需要與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否則寸步難行。

《瞭望東方周刊》:要從哪些角度與地方政府進行配合?

袁其田:南水北調工程管理必須與治污、征地搬遷、文物保護等一系列社會管理同步。

比如,截污導流工程主要分布在東線一些泵站,由山東、江蘇境內的兩家項目法人來建設。該工程建設時,國務院提出一個要求:治污與建設同步。兩家項目法人直接受南水北調辦的行業指導,而負責治污的是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不配合,治污速度跟不上,截污導流工程即使建好,效果也大打折扣。

《瞭望東方周刊》:南水北調工程不僅涉及面寬量大的工程技術和建設管理,還涉及復雜的社會管理層面,當下的社會環境對工程管理有何影響?

袁其田: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處于比較復雜的社會環境,特別是改革攻堅期,隨著社會主體利益的多元化,多年沉積的矛盾錯綜復雜,難免影響到工程建設。南水北調沿線通過的城市,各地方都會提出自己的要求,特別是穿過城市的郊區,地方政府總是希望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和地方經濟規劃結合起來。比如,一些地方就提出給當地多建幾座交通橋,一旦答應建橋,地方又從原來要求的20米寬,變成要求40米。

《瞭望東方周刊》:這是否意味著一些地區的局部利益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整體目標有時不一致?

袁其田:應該說,一些地區、行業的局部利益與南水北調提高工程質量、實現綜合效益的目標不適應,給加強南水北調質量管理帶來嚴峻挑戰。為此,我們一直在強化南水北調工程監管手段。

2011年以來,南水北調工程進入施工建設高峰期,隨著大規模的工程陸續展開,一些工程質量問題,比如混凝土裂縫、蜂窩麻面等常見病、多發病屢查屢現,一些參建單位的質量違規行為屢禁不止。這對我們觸動很大。這么大的項目集群,到處是裂縫怎么行?!一定要把這種苗頭壓下去。

為此,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提出:寧可現在聽罵聲,不要將來聽哭聲。要求下大力氣查問題、究原因,對發現的問題,從嚴從重處罰,保證每個工程斷面都要固若金湯。

2011年底,我們會同水利部、國資委等五部門聯合發文,共同部署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工作。根據工程建設發生的具體問題,依法需對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進行處理的,由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提出建議,水利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責任單位企業工商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國資委系統加強對所出資建筑施工企業工程建設質量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突擊飛檢”的稽查大隊

從2011年開始,一支神出鬼沒的突擊檢查小分隊開始活躍在南水北調沿線的各施工地段。這支小分隊通常只有三四名成員,總是不打一聲招呼就來到施工現場暗查工程質量問題。

到達現場,來“突襲”的檢查隊員亮出一張南水北調辦的工作證,憑此證件可以暢通無阻地進入現場,把施工的各個細節查個底朝天。

《瞭望東方周刊》:怎么想起組建這么一支稽查隊伍?

袁其田:“突襲隊員”來自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組建的一支稽查大隊。稽查大隊有40多個人,都是年富力強且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工程師,南水北調辦監督司一名副司長兼任大隊長。稽查大隊有很大的自由權,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去哪里做突擊檢查。通常的做法是,大隊根據詳細標段圖,判斷出某個地段是否達到建設,然后決定具體調查點。

南水北調工程戰線長,涉及面太大,參建單位和人員眾多,且施工技術難度大,管理復雜。雖然我們對參建單位的資質條件要求很高,中標的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大都是特級或甲級資質,但還是有一些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管理特別是質量管理不夠重視,以為南水北調只是挖挖渠,搞搞土方工程,沒能從思想上深刻認識到南水北調工程質量的極端重要性,沒有看到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標準遠遠高出一般的水利工程。對此,如果不嚴加監管,很容易累積成大問題,

我們希望通過直接插入工程一線進行質量檢查,而且是不定期的突擊檢查,保持一種質量監管的高壓態勢,讓各個施工、監理單位不敢懈怠,始終保持一種緊張狀態。

《瞭望東方周刊》:“突擊飛檢”的頻度有多高?會受到參建單位阻礙嗎?

袁其田:每個月大概16組次左右,且機動性很強,比如某一個工程標段,今天去了,可能大后天又再跑去檢查,還有夜間突襲檢查。

剛開始檢查,有個別參建單位認為突擊檢查是對他們不信任,他們也“不買賬”。有些單位抱怨稽查隊員像蝗蟲一樣,不知什么時候就來了,而且檢查次數太多。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參建單位看到突擊飛檢確實對工程質量有好處,已經從原來的不接受轉變為歡迎檢查了。

稽查隊員一般在工程現場就會指出存在的問題,特別是一般質量問題和質量違規行為,例如鋼筋挷扎等方面的問題,這樣有利于當事單位及時整改。對于發現的疑似嚴重質量問題,現場判斷不了,隊員會及時向南水北調辦報告,再由辦公室根據情況派出稽查專家去現場認定。

公里一個公告牌,舉報量翻倍

自2002年南水北調工程開工以來,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平均一年受理的舉報量約為30多項,而2012年只半年時間,舉報量就翻了一倍,截至6月初,南水北調辦已受理69項舉報。

南水北調工程今年的舉報數量翻倍,與工程建設進入高峰期密切相關,值得一提的是,一個啟動不久的措施也與此相關。

袁其田介紹說,從今年2月起,沿著南水北調工程干線行走,每隔5公里就會看見一個公告牌,公告牌上公布了舉報受理電話、電子郵箱、獎勵措施等,舉報內容包括工程

質量、安全、合同、資金等問題。我們希望通過公開渠道,以最大的誠意,調動社會力量對南水北調工程建設進行監管。為鼓勵舉報,對于核查屬實的舉報人,會給予500元到5萬元的獎勵。

公告牌設立4個多月來,舉報中心每天都能收到十幾個舉報電話,接到各類舉報723次,可核查的62項,62項當中有一半涉及工程質量問題。

《瞭望東方周刊》:公眾舉報的內容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袁其田:原本我們最希望舉報上來的是工程質量問題。但是,在700多項舉報里,征地補償不到位的、工程隊工資沒按時發的,這類涉及個人維權的舉報量較大,主要是因為老百姓參與了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希望個人利益方面得到很好保護。

《瞭望東方周刊》:舉報的實際內容與公告牌設立的初衷有些區別,南水北調辦怎么處理這些個人維權性質的舉報?

袁其田:都會妥善處理。南水北調辦會詳細提供一些解決的辦法,我們發現這些對于工程的順利推進很重要。特別是,我們發現個別施工段討薪人群比較多后,會責成項目單位盡快解決。這些問題不及時解決,最終也會影響到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

群眾舉報一旦受理,就會進入核查階段。我們對舉報問題的核查有時限要求,一般在20個工作日左右完成。針對受理的69項舉報事項,我們先后委托有關項目法人、省(市)南水北調辦、移民主管部門、監管中心組織調查核實的有58項,目前已反饋調查核實結果30多項。

今年3月有群眾舉報中線在河南境內的一個倒虹吸工程,土方填筑不符合標準。在倒虹吸工程和渠道連接的部位,土方的填筑是非常重要的,恰恰在這個關鍵的部位,該倒虹吸工程填筑的土壤含水量、鋪料厚度、碾壓質量等都存在問題。

舉報人提供的信息很專業,而且土方填筑在整個中線工程沿線面廣量大,是有代表性的,因此我們沒有委托地方和項目法人去處理,而是由南水北調辦監管中心迅速組織專家直接前往工程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瞭望東方周刊》:這次倒虹吸工程調查的結果如何?

袁其田:經過現場調查,不僅發現群眾舉報的情況屬實,還發現施工單位施工時不按要求操作,在土方填筑質量檢驗資料上做假,還發現監理單位也有問題,監理單位對自己簽字的檢驗資料并沒有核實。

舉報的問題,通常不是孤立的,可以拷問出背后一系列的問題。我們一般對舉報工程質量問題都采取“從重從快”的方式處理。

《瞭望東方周刊》:南水北調辦在什么情況下會委托地方去核查?

袁其田:涉及征地拆遷,我們一般會委托地方去協調,事關老百姓的個人利益問題,地方處理起來更有條件。而重大的舉報事項,比如今年 60多項舉報里有10項左右是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直接去調查。

舉報的好處是及時,且比較精準,到了現場一查一個準。可以說,大部分群眾舉報還是屬實的。現在,舉報已經成為我們發現工程建設質量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

4家單位及項目經理等34人被清退

河南境內的這一倒虹吸工程,目前已被認定為較重質量缺陷,相關人員如何處理,則要等到2012年6月底的南水北調工程季度集中處置會議。每個季度,南水北調工程較大的質量問題都會拿到這個會議上討論:哪些問題要處罰、如何處罰?

《瞭望東方周刊》:自從去年頒布《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問題責任追究管理辦法》以來,針對工程質量問題,南水北調辦具體做出了哪些處罰?

袁其田:辦法出臺后,我們基本上是痛下決心、硬起手腕,對南水北調各種工程問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

2011年以來,南水北調辦共分4批次,對51家參建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3家單位留用察看,對4家單位清退出場,對23名有關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撤職處分。還清退了34名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人員,并要求他們3年內不得從事與南水北調相關的工作。

南水北調東、中線2014年就全部通水了,這意味著清退的這些人,這輩子都別想參與南水北調工程了,至少一期工程是這樣。

《瞭望東方周刊》:4家清退出場的建設單位是在什么情形下做出處罰決定的?

袁其田:只有最嚴重的等級,才會清退出場。剛開始是為了起到震懾的作用,使用了“清場”這種辦法,真正使用起來,還是相當慎重。畢竟參建單位本身的資質,整體上是好的。當時確實是出現了個別不能容忍的問題,造成了工程建設較大的損失,才決定將這4家清退出所在的標段。

當時這4家單位也找過來,說只要不清退,一定會改,損失也會承擔,并表示下不為例。但表決心也不行,為起到警示的作用,我們還是決定從重處罰。

《瞭望東方周刊》:今年4月,南水北調工程開始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當時南水北調辦宣布這是在全國率先實現了質量責任終身制。而此前,重大工程質量實施責任終身制度也有提出過,如何理解這個“率先”的涵義?

袁其田:事前,國務院曾要求重大工程質量實施責任終身制度,但是落實起來,多數沒有細則。國務院南水北調辦主要是率先制定了實施細則,明確了因工程建設期內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即使施工單位解體了,相關責任個人退休了,仍要依法追究責任。

篇10

今年以來,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建設開放繁榮秀美幸福新吉安的總目標,按照“堅持發展、加強管理、提升形象”的總要求,努力做好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現將今年工作總結和明年的工作計劃報告如下:

一、今年以來工作情況

(一)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我局努力推動公路建設、管理、養護等中心工作協調發展,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

1、我局今年公路新開工和續建項目共10個,其中計劃開工項目6個,目前6個項目已正式開工;力爭開工項目1個,目前正在抓緊做前期工作,力爭春節前開工;續建項目3個,已全部達到進度要求,建設里程85.7公里。全年完成建設里程88.72公里,共完成投資額7.6億元。

2、二級公路新增*公里,較去年增長4.8個百分點。

3、今年計劃實施路面大中修項目總計里程__公里,實際完成路面養護大中修工程142.187公里,完成投資1.24億元,完成省局下達計劃的107.3%,完成公路預防性養護21.84公里,完成投資387.4萬元。

4、年平均優良路率82%,其中國省干線公路優良路率89.4%。

5、加強了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四項指標均為“零”。

6、未出現違反廉政、超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事故。

(二) 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1、爭資立項成效顯著

今年,我局積極抓好爭資立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向上爭取中央車購稅項目7個,大中修項目16個,共計23個,建設里程327.05公里,總投資__億元,爭取上級補助資金6.946億元,其中中央車購稅補助資金4.97億元,國家發改委補助資金1.2億元,爭取大中修資金7764萬元,地方需自籌資金__億元。省公路局批復__年工可項目6個,建設里程69.06公里,建設總投資11.03億元,擬申請中央車購稅投資1.48億元,地方需自籌資金9.55億元。其中公路升級改造項目4個,建設里程52.86公里,建設投資10.64億元,路面重建項目2個,建設里程16.2公里,建設投資0.39億元。

2、攻堅克難推進項目

我局狠抓公路新開工和續建項目,加強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力度, 想方設法克服困難,扎實推進項目建設。

(1)扎實推進續建項目。續建項目共有3個,具體如下:省道*至戴坊公路改建工程,路線全長28.4公里,按二級公路標準建設,總投資0.992億元,上級補助資金0.426億元,目前已完工;省道315峽江至萬福公路蓮花形至萬福段改建工程,路線全長18.2公里,按二級公路標準建設,總投資0.4678億元,上級補助資金0.273億元,目前已完工;青東公路二期江口至新圩段建設項目,全長39.1公里,總投資1.6億元。目前已完成路基土石方、橋涵工程、墊層,水穩層完成50%。預計春節前實現主體工程全面完工。

(2)狠抓開工項目。今年開工項目共有6個,具體如下:

*國道吉安中心城區改道暨永和連心大橋工程項目,該項目是省、市重點項目,項目路線全長約25.04公里,建設總投資約9.36億元。目前,該項目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完成75%,永和連心大橋樁基完成80%,完成橋墩承臺60%。預計春節前可完成路基工程、永和連心大橋完成橋墩建設,完成投資4億元;

*國道螺溪至永陽、茅坪至浬田改建工程,路線全長28.2公里,總投資1.72億元,于今年6月開工;

*省道遂川橫店至高坪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全長*公里,總投資*億元,于今年*月開工;

大廣高速公路遂川連接線工程,全長17.95公里,于今年5月開工,預計春節前墊層通車;

永新宜拿線仰山至石橋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全長3.53公里,于今年7月開工,預計*年9月完工;

安福X579章莊至嚴田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全長17.45公里,總投資*萬元,于今年11月開工,預計*年5月完工。

(3)力爭開工項目。力爭開工項目1個:省道223石鎮線古縣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全長62.15公里,總投資3.5億元,力爭春節前開工。

(4)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力度。按相關制度和程序做好工程項目施工招投標工作,組織對項目的施工圖進行評審,規范工程質量體系建設,嚴把工序質量檢驗關。根據《吉安市公路局工程建設月度考核辦法》,對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監理施工單位履約情況和財務管理等進行檢查、考核,并針對不足之處提出了整改意見及處罰措施。按照市治工辦的部署開展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通過建立網上信息公開平臺監督工程建設。

3、加強管理提升形象

在主攻項目的同時,我局切實抓好其他各項管理工作,積極推動管理規范化建設,努力提升形象,取得了明顯成效。

(1)穩步提升養護管理水平

一是開展“抓路容、保路況、促管理”勞動競賽活動。成立了競賽活動領導機構,確保高位推動競賽活動。競賽活動以“比路況、比管理、比干勁”為主要內容。7月12日在*召開了科學養護工作現場會。10月*日,在某縣召開了“抓路容、保路況、促管理”現場會,掀起了勞動競賽活動的。競賽活動進一步提升養護管理水平,促進公路路況明顯提升。

二是切實抓好水毀保通和災害防治工作。今年以來雨季長,雨水多,我局管養的公路遭受極為嚴重的水毀,發生塌方118處,多數路段路基路面損壞、路樹折斷,水毀造成經濟損失約4.14億元。我局積極主動進行搶修,確保公路安全暢通。水毀搶修投入資金7071萬元,共清理坍塌土石方29.62萬立方米,修復防護工程1.64萬立方米。完成了國道*、永睦線災害防治工程6.525公里,完成投資1707 萬元。

三是積極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105國道、319國道、*新戴線、省道315峽萬線、省道223石鎮線、縣道848長拿線安保工程,共計192.5公里,完成投資2754萬元。組織實施了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加強對危橋的定期監測,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橋梁通行安全。完成危橋改造7座,完成投資1071.16萬元,超額完成了省局下達的計劃任務,其中投入544萬元對恩江大橋進行了危橋改造。加強橋梁養護,對二類以下技術狀況橋梁進行預防性養護,采取限載、限行和安全防范措施,延長使用壽命,努力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局向市政府建議對井岡山大橋進行交通管制,全天候實行限高、限載、限速,嚴禁貨車通行,確保橋梁安全。

四是積極抓好公路綠化工作。今年共投資*萬元栽種常青樹*株,濕地松__株,灌木23181株。

(2)著力強化公路路政管理

一是加大路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持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加大路政巡查,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匯報、及時處理。開展了路域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印發了《吉安市公路局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重點整治公路沿線擺攤設點,占道經營,違章搭建,亂堆亂放等行為。共清理占路堆積物403處2582m3,查處違法建筑15處341m2,拆除非公路標志160塊,清理擺攤設點12處,審批行政許可項目78件,查處損路賠償案件161起,收取路損賠(補)費119.56萬元。開展了貨車不規范裝載專項整治行動,對安福、吉水、遂川等地的部分干線公路上的貨運車輛不規范裝載進行專項整治,查處貨運車輛拋灑、污染公路的行為,糾正不規范裝載,切實保障公路安全與暢通。共查處、糾正貨車不規范裝載443輛,罰款18.3萬元。

二是加大公路治超工作力度。按照依法嚴管、規范行為、標本兼治、科學治超的方針,加強與各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不斷完善路面執法治超協作機制,查處車輛超限超載。做到從攔車檢查、稱重、卸載到處罰各個環節嚴格依法合規。共檢查貨運車輛17370臺次,查處1053臺次,打擊“非法改裝”車輛82臺次,轉運貨物4976噸,卸載貨物850噸,共處罰款206萬元。通過治理,車輛嚴重超限超載的行為得到初步遏制。公路得到有效的保護。積極做好八都治超站的建設工作,今年將完成主體工程。

三是強化路政執法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公路路政大練兵大比武活動,榮獲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公路局“全省路政大練兵大比武”隊列操競賽二等獎和業務技能競賽三等獎。召開會議部署迎接國家干線公路網監測檢查工作。對現有路政執法人員進行梳理,要求所有執法人員重新上報,重新審批。組織路政執法人員50人次參加省局、市政府法制辦舉辦的《行政強制法》培訓班,每周組織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學習,通過組織培訓和自主學習,增強了路政人員的綜合素質,提高了執法水平。

(3)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和機務管理

今年,我局進一步重視安全生產和機務管理,安全生產四項指標均為“零”,安全生產總體形勢平穩。

一是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重點加大了對公路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管力度。對公路在建項目進行了全面排查,保障安全設施投入,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施工操作規程,做好施工交通疏導,加強工程施工檢測,嚴密防范坍塌、車輛傷害、爆破、高處墜落等事故發生。加強安全生產督查和經常性巡查,有力保證了公路施工安全。

二是加大公路安全宣傳力度。開展了多形式、多渠道公路安全宣傳活動,宣傳《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共懸掛宣傳橫幅10余條、張貼宣傳標語23條,發放宣傳資料20__余份。以安全員、一線施工作業人員、農民工為重點,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5月8日和*月12、13日,我局分別舉辦了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班,并下發了安全知識學習資料。6月份,我局集中開展了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和“安全生產月”活動,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反響熱烈。

三是扎實做好了雨季汛期公路安全工作。在汛期,我局組織督查組對市養公路和危橋險路進行檢查,重點對易發生泥石流、塌方、落石等危險路段和橋涵邊坡進行密切監控, 6月下旬實行24小時防汛抗洪值班和報告制度,密切關注天氣變化,保證信息暢通,確保及時發現和排除災情險情。

四是積極開展機務考核,嚴格執行設備管理制度,完善設備臺賬及技術檔案,與各分局都簽訂了責任狀,全年筑養路機械完好率97.4%,運輸車輛完好率95.2%,年檢合格率84.6%。

(4)積極推進規范化管理

(1)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切實抓好制度的貫徹執行。出臺了《__市公路局日常養護工作暫行管理辦法》(試行)和《__市公路局路面大中修工程質量暫行管理辦法》(試行),經過嚴格的貫徹實施,有效地提升了養護管理和路面大中修工程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2)抓好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認真做好日常綜治工作,夯實綜治工作基礎,強化綜治工作宣傳力度,綜治宣傳上稿100余篇,未出現違反廉政、超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事故,努力確保了公路行業的穩定與和諧發展。

(3)妥善做好和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我局嚴格按照相應的程序,認真負責辦理 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共22件,全部圓滿辦結,件和建議提案辦理率100%,實現了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的目標,真正做到順民意,解民憂。

(4)重視文物史料征集工作。通過廣泛深入動員,積極走訪,截止6月底,共征集各種文物史料262件,所征集的文物史料主要以各個時期的生產工具、榮譽、照片為主,其中不乏精品,受到了省公路局的表揚。

(5)切實抓好廉政建設

進一步健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推進懲防體制建設,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強化對權利運行的監督制約。深入開展作風整治、工程領域突出問題治理、治理小金庫和公務用車專項治理等一系列專項治理活動。組織全體干部觀看了《居安思危》等警示片,組織黨員干部到__煤礦博物館、贛州市崇義礦管局等地參觀學習。組織干部職工參加在全省公路系統第二屆“清風杯”羽毛球比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對今年新提拔的24名科級干部進行廉政談話,發放《廉政手冊》,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提高拒腐防變能力。開展局領導接訪日活動,認真處理好群眾來信來訪,做到件件有著落。今年,我局各級干部職工沒有發生一起違紀違法事件。

(6)大力推進行業文明建設

我局大力弘揚“團結創新、務實奉獻”的江西公路精神,認真落實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意見,深入開展“六項創佳”等主題活動,豐富群眾性文明創建活動,積極開展“思想大解放、作風大轉變、服務大提升”主題教育活動,進一步強化對外宣傳工作,今年在各類媒體上稿1800多篇,其中市級以上媒體上稿900多篇,營造出和諧發展的公路文化氛圍。我局的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績,創建省級文明單位11個,市級文明單位5個,泰和分局獲得了“全國學習型組織”稱號、黃洋界道班獲得了“全國模范職工之家”稱號。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公路建設債務沉重,缺乏還債的資金來源。截至*年,市本級公路建設累計債務仍高達10多億元。

2、公路建設資金缺口大,缺乏融資渠道和平臺。隨著物價上漲,公路建設成本不斷上升,加上我市公路建設任務艱巨,投資巨大。建設資金十分緊缺,發展壓力巨大。另外,隨著工資和養護材料成本上升,中央燃油稅轉移支付款不夠支付工資,難以保證正常工資和養護資金。

3、公路建設用地量大,用地指標落實難。公路升級改造占地多、爭取用地指標難、申報手續繁,影響公路升級改造項目工期。

4、超限超載嚴重,路產路權維護難。普通公路交通量與日俱增,超限超載車輛比例增加,嚴重影響公路及橋梁使用周期。公路執法外部環境不夠好,路政管理難度大,特別是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難度大。

二、__年工作謀劃

(一)總體工作思路

*年,我局將按照“主攻項目、強化管理、促進發展”的思路,團結拼搏,攻堅克難,務實進取,努力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促進全市公路事業大發展,為建設開放繁榮秀美幸福新吉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主要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落實好省、市“十二五”公路規劃以及省政府提出的到“十二五”期未普通國省干線二級及以上公路比例達90%、優良率達85%的目標,制定好公路建設計劃。

1、積極爭資立項

進一步對接國家振興發展中央蘇區的扶持政策。用足用好用活上級政策,加大項目申報工作力度,努力爭取我市更多的項目進入國家、省重點項目規劃和更多的上級資金支持,推動我市公路建設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具體如下:

(1)國道*改建工程,路線全長14公里,按一級公路標準修建,估算總投資*億元;

(2)峽江樟吉高速連接線改建工程,路線全長*公里,按一級公路標準修建,估算總投資2.86億元;

(3)省道*永豐漢下至南坑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線全長34.325公里,按二級公路標準修建,估算總投資*億元;

(4) 省道*改建工程,路線全長*公里,按二級公路標準修建,估算總投資2.2億元;

(5)國道*改建工程,路線全長5公里,按一級公路標準修建,估算總投資1億元。

2、推進工程項目建設

(1)新開工工程項目

*年公路新開工項目2個,建設里程80公里,建設總投資6.6億元。具體如下:

省道*石鎮線古縣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全長*公里,總投資3.6億元。

朱北公路南岸村至江子頭段改建工程,全長*公里,總投資3億元。

(2)續建工程項目

續建項目6個,具體目標任務如下:105國道吉安中心城區改道暨永和連心大橋工程項目計劃*年完工;*螺溪至永陽、茅坪至浬田改建工程,路線全長28.2公里,總投資*億元;322省道遂川橫店至高坪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全長49.69公里,總投資1.76億元;大廣高速公路遂川連接線工程,全長17.95公里;永新宜拿線仰山至石橋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全長*公里;安福X579章莊至嚴田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計劃*年11月完工。

(3)切實抓好大中修工程

*年,計劃大中修里程100公里,投資1.26億元。

(4)切實抓好公路日常養護和管理

不斷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提升普通干線公路路況水平。

(三)主要工作措施

1、進一步創新我市公路建設模式。借鑒其它地方的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充分調動相關部門對公路建設投資的積極性。嘗試采取合作、合資、BOT等多種方式,爭取社會力量對公路建設的支持,努力破解公路建設資金不足的難題。

2、深化公路部門內部改革。創新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增強全員責任意識,調動其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提高公路行業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

3、按時序進度抓好工程建設。我局將按照工作部署加強跟蹤調度,確保按時間節點實施好各項工程,對重點工程建設任務不折不扣地完成,特別是要打好105國道吉安中心城區改道暨永和連心大橋等重點項目的攻堅戰,同時扎實推進其它工程項目的建設,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