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碳排放的知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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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紡織工業;給排水設計;目標;思路;措施
中圖分類號: S276 文獻標識碼: A
合理選擇給排水系統不僅從根本上影響排水系統的設計、施工、維護管理,而且對城市和工業企業的規劃和環境保護影響深遠。同時,也影響排水系統工程的投資和初期投資費用以及維護管理費用。紡織工業在提高和豐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方面有重要的作用。紡織工業給排水設施的設計直接影響到整體經濟的發展。紡織工業的給排水設計思路應充分滿足紡織工業給排水的要求,達到環境保護和防治水污染的要求。
1 紡織工業給排水設計目標
根據企業規劃、環境保護要求,污水利用、水質水量的變化、地區氣候及水文資料、企業的水質狀況及地區的自然狀況,做到充分利用資源;并保證紡織工業生產的可靠性、操作性、靈活性和穩定性,使企業運行在最經濟、環保的環境中。
2紡織工業給排水設計思路
2.1排水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統。由于分流制是排水系統增加了一套管線,但相對合流制管徑變化小,且合流制污水處理廠比分流制造價高,總造價相差不多。從初期投資看,分流制可分期建設,節省初期投資,又可縮短工期,發揮工程效益快,比較適合我國國情。
2.2給水采用循環給水。
2.2.1循環給水系統在工業生產中應用,不過大多為供水量大、用水點少的情況,甚至采用一泵一機的供水,系統簡單,而紡織工業生產企業循環供水系統通常單臺設備的用水量小,用水點多,安全供水要求高,若考慮不周,將設備損壞事故,對供水造成影響。
2.2.2設計者對紡織工藝和設備性能的特點應充分了解,考慮供水管的特點,避免設計的水壓降過大,致后面的設備水壓,甚至負壓、無水可供的情況,設備損壞。設計此類循環給水系統,應慎重考慮供、排水管的平衡,并應在進、出水管處技術措施,以系統運行的安全。
2.3從維護管理方面。雖然分流制排水系統的管線較多,但管徑變化小,可以保持管內的流速均勻,不致發生沉淀。同時,流入污水廠的水質變化水量變化小。污水廠的運行易于控制。
2.4環境保護方面。全部污水都送到污水處理廠處理,有效的保護水體免受污染,做到比較靈活,較容易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排水處理規范要求,確定排水系統體制的發展方向。
3 管道水力計算應注意的問題以及污水管道連接方式
3.1管道水力計算注意的問題:
3.1.1選擇合適的控制點,以控制整個系統深埋。在設計中控制點很明顯是污水管段的起點埋深;起點埋深偏大,就會導致下游管道埋深增加,增加工程造價;起點埋深偏小,那么廠區匯集的污水就不能順利的排人污水管道,達不到設計的目的;
3.1.2注意管道坡度與地面坡度之間的關系,在地面坡度較大的地區,管道坡度應與地面坡度基本一致;在地面坡度較小的地區,管道坡度應該保證污水的及時排出。
3.1.3在適當的地方設跌水井。
3.1.4在旁側管道接入干管時考慮深埋和流速問題。由于污水管道主要靠重力流排出,因此旁側管道內的水面標高應該高于干管的水面標高。
3.2污水管道的連接方式:
3.2.1管道早檢查井沒連接,一般為管頂平接。
3.2.2不同管徑也可以采用水面平接。
3.2.3在任何情況下,進水管底不得低于出水管底。
3.2.4地面坡度大的地方采用管頂平接。
4 污水處理廠的設計
4.1根據棉紡印染廢水的水質特點,廢水處理的主要對象是堿度、不易生物降解或生物降解速度極為緩慢的有機質、染料色素以及有毒物質等。
4.2根據棉紡印染各加工工段所使用的化學品種類,可以了解相應排放廢水的水質及其成分,這是選擇廢水處理方法的依據,更是找尋工藝改革、清污分流、原料再利用等一系列清潔生產方式的重要依據。許多成功的實例說明,結合生產工藝的改革,可以杜絕原料的流失和浪費,而很大程度上減輕后續廢水處理的難度。同一種廢水處理方法,其處理效果因印染加工工藝采用不同的化學品(尤其是采用不同的漿料和染料)而相差極為懸殊。對于同一種纖維原料,所使用的化學品成分決定了廢水的性質。在回收利用方面,可按水質特點分別回收利用。
5 紡織工業給排水系統設計措施
5.1給、排水管道采用大阻力、同程式系統大阻力、同程式系統、在供熱、空調專業應用較多,在給水構筑物中也有應用,如采暖、熱水供應、空調和給水的大阻力快濾池項目等。這類工程均有出水點要求嚴、用水點多、出水量少的特點。紡織生產企業循環供水系統的特點最與此類似,適宜于此類技術移植采用。即將進、出水水管的管徑偏大采用,理論上使進、出水干管從起至終點的損失趨近予零,阻力主要在沒備;管道配置中考慮先供水的設備先提供排水,后供水的設備后排水,盡量使水在管道中流經的距離近似相等。配置能進、出水管平衡,供水水量僅隨支管管徑大小而變化,避免了負壓、斷水的情況。
5.2設備進、出水連接管分別設置閥門、表。由于市場經濟的多樣及原料供應等多種的原因,紡織工藝流程和產品種類的因素,在設備的進、出水連接管上分別設置閥門和表,可隨時了解工況,可對供水狀況微調,并可實測數據,以累積經驗,達到紡織工業生產的需要。
5.3安裝調速裝置。循環水系統擔負著紡織企業主要設備用水的供給,輸送水流量,電耗較高,如何使循環水系統避免不必要消耗的電力,是值得引起注意的問題。為此,建議循環水泵配置調速裝置,生產系列的調節循環水泵的轉速,使送出流量循環水量符合要求,并使水泵在規定區間工作,盡量調節閘閥消耗能量,不致引起工作系列水量水壓的波動。調速設備可采用變頻調速、液力耦合器調速和可控硅串級調速等,調速控制可依循環水泵壓出管上的流量計讀數為控制參數。應盡量設計成在運行時,安裝了幾臺循環水工作泵,只需一臺泵調速運行,以節省調速設施投資。
5.4設置供水略小于循環水泵的備用水源。我國電力供應仍緊張,循環水泵不設雙電源和應急電源,臨時斷電在所難免,故需設置供水略小于循環水泵的常高壓備用水源。與此配套,還需在供水干管上設置閥門及逆止閥、表和斷水報警裝置,排水干管上設應急外排旁通管和閥門。工作時,循環泵工作大于備用水源,備用水源供水管關閉;停電時,斷水報警系統動作,備用水源開通,即可保證設備安全穩定的運行。
結束語
給排水系統的設計與紡織工業的建設息息相關,它直接影響紡織企業的用水,而且還與經濟效益、環保資源的開發和工業的發展相關。目前環境保護問題形式嚴峻,水資源的保護和控制更是世界性的問題,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都對水資源的保護和水污染的控制提出了要求。為此,在擬定給排水系統和水量平衡時,就應以循環水(回水)和分流排放為主導思想。
參考文獻:
[1]王紅麗 某紡織印染廠建筑工程給排水設計[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 2011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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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飲料基地 室外管網 質量通病 分析及防治
一些飲料生產基地反映的室外排水管網漏水問題較多,為此我專門對排水管(雨、污、廢水)、磚砌井的選材、設計要求、施工工藝等進行分析,通過近幾年的項目實踐,我覺得造成飲料生產基地室外排水管網漏水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投產后使用后管道破損:
1、產前期調試時車間清洗頻繁及生產的不正常導致化學物質排放超出正常情況時的標準,酸堿濃度較高超出了管道材料的耐酸堿度,從而導致管道腐蝕,開始有污水滲漏,一開始可能是局部小面積的滲漏,隨著時間推移,滲漏的地方土方下沉導致管道底部懸空,上面有重車行駛時管道肯定會破壞;因此我們需要探索使用新材料來代替或嘗試改進現有管網。
2、使用時由于管理不善車間內本來排廢水的地溝內被導入酸堿,前期由于污水井井蓋有沒有全部蓋齊的情況,工人素質參差不齊,會把垃圾袋塑料瓶等生活垃圾扔到污水井內形成管道堵塞。
二、預留的二期項目接口及市政管道接口未堵住:
新項目施工時大多數會考慮預留二期管道接口及管道井,而這些預留的管道及管道井施工掃尾時往往變成了死角,施工單位經常忘記處理,要不是污水井沒有粉刷,要不是就是預留接口沒有封死,導致管道內的水都從預留口直排出去了;同時由于排水管與市政接口大多數都是在廠區外,施工單位施工是經常疏忽了,管道接進去就算完成了,接口處封閉沒有做,導致管道內的水沒有通過市政管道排走而是在廠區邊上漏掉了。
三、施工過程中材料質量及施工質量沒有達到設計要求,導致管道破損、管道井損壞漏水、管道材質達不到耐酸堿要求而腐蝕,基層施工不到位管道井或者管道沉降開裂導致管道及管道井破損漏水
前兩個問題都較好解決,關鍵是第三條是我們施工管理過程中要重點注意的,尤其是我們室外管網施工時間比較特殊,周期較短,要很好地解決這個矛盾我覺得一方面我們要合理安排室外工程開始施工的時間和切入點,合理規劃好施工布局及施工通道,同時做好與設備到位及設備安裝需要的充分溝通,給管道安裝流出足夠的時間,同時在技術上我們也要與予以加強并加大監管力度,通過總結和查詢有關資料,我覺得要做好室外管道施工質量控制及防治措施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
1、管道位置偏移或積水
產生原因:測量差錯,施工走樣和意外的避讓原有構筑物,在平面上產生位置偏移,立面上產生積水甚至倒坡現象。
預防措施:
(1)防止測量和施工造成的病害措施主要有:施工前要認真按照施工測量規范和規程進行交接樁復測與保護。
(2)施工過程中如意外遇到構筑物須避讓時,應在適當的位置增設連接井,其間以直線連通,連接井轉角應大于135°。
2、管道滲漏水,閉水試驗不合格
產生原因:基礎不均勻下沉,管材及其接口施工質量差、閉水段端頭封堵不嚴密、井體施工質量差等原因均可產生漏水現象。
防治措施:
(1)管道基礎條件不良將導致管道和基礎出現不均勻沉陷,一般造成局部積水,嚴重時會出現管道斷裂或接口開裂。
(2)管材質量差,存在裂縫或局部砼松散,抗滲能力差,容易產生漏水。
(3)管接口填料及施工質量差,管道在外力作用下產生破損或接口開裂。
防治措施:①選用質量良好的接口填料并按試驗配合比和合理的施工工藝組織施工。②接口縫內要潔凈,對水泥類填料接口還要預先濕潤,而對油性的則預先干燥后刷冷底子油,再按照施工操作規程認真施工。
(5)閉水段封口不密實,又因其在井內而常被忽視,如果采用砌磚墻封堵時,應注意做好以下幾點:①砌堵前應把管口0.5m左右范圍內的管內壁清洗干凈,涂刷水泥原漿,同時把所用的磚塊潤濕備用。②砌堵砂漿標號應不低于M75,且具良好的稠度。③勾縫和抹面用的水泥砂漿標號不低于M15。管徑較大時應內外雙面、較小時只做外單面勾縫或抹面。抹面應按防水的5層施工法施工。④條件允許時可在檢查井砌筑之前進行封砌,以利保證質量。⑤預設排水孔應在管內底處以便排干和試驗時檢查。
(6)閉水試驗是對管道施工和材料質量進行全面的檢驗,其間難免出現三兩次不合格現象。這時應先在滲漏處一一做好記號,在排干管內水后進行認真處理。對細小的縫隙或麻面滲漏可采用水泥漿涂刷或防水涂料涂刷,較嚴重的應返工處理。
3、檢查井變形、下沉,構配件質量差
檢查井變形和下沉,井蓋質量和安裝質量差,鐵爬梯安裝隨意性太大,影響外觀及其使用質量。防治措施:(1)認真做好檢查井的基層和墊層,防止井體下沉。
(2)檢查井砌筑質量應控制好井室和井口中心位置及其高度,防止井體變形。
(3)檢查井井蓋與井座要配套;安裝時座漿要飽滿;輕重型號和面底不錯用,鐵爬梯安裝要控制好上、下第一步的位置,偏差不要太大,平面位置準確。
4、回填土沉陷
產生原因:壓實機具不合適;填料質量欠佳、含水量控制不好等原因影響壓實效果,給工后造成過大的沉降。
預防與處治措施:根據沉降破壞程度采取相應的措施:
①如造成其它構筑物基礎脫空破壞的,可采用泵壓水泥漿填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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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碳信息披露質量 CDP 現狀 對策
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年度報告等自愿披露碳信息。碳信息披露項目(CDP)是成立于2000年的全球性非營利組織,總部設在倫敦,該項目提供全球自然資源環境信息披露系統,來自80多個國家207個城市的4 500多家企業通過此系統報告、管理和共享重要的環境信息。CDP從2002年開始向全球許多的大型企業、上市公司發出參加碳信息披露調查的邀請。CDP調查從投資者的角度出發,著重提高公司管理層對于生存環境變化的關注。
一、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發展歷程
為了改善環境質量,促進企業公開環境信息,國家環保部門2007年頒布了《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公開環境信息的部門規章;2008年5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明確規定了披露環境信息的相關程序要求和披露方式。
2009年11月25日,在“低碳經濟與金融創新論壇”上CDP委托商道縱橫首次對中國100家上市公司的調查問卷進行結果分析,并且正式了《碳信息披露項目中國報告2009》。結果顯示11家上市公司對問卷進行了填寫,提供相關信息的企業有18家。
2011年CDP關于中國碳信息的調查問卷顯示,100家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中46%做出了積極回應,其中11 家企業填寫了問卷,35 家提供了相關信息,39 家沒有回復,15 家拒絕參與。這100家上市公司涉及到的行業有28個,參與問卷調查的行業有7個。
2014年,我國向CDP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從2013年的32家增加到45家,42家企業還通過其他途徑如企業年報、其他合規性文件等披露了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排放的表現。與其他經濟體相比,我國企業2014年回復率(45%)處于中等水平,相對高于澳大利亞、新西蘭及印度。CDP中國項目主任李如松表示,從上述信息可以表明,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頂層設計方面已具備良好基礎,政策驅動效果和企業重視水平同步提高并互相促進。盡管如此,在應對氣候變化具體政策的完善和碳交易市場的成熟方面,我國依舊處于上升階段。
2015年2月12日,CDP與安永在京共同舉辦2015年中國企業氣候變化信息披露項目啟動會,對2015年CDP的氣候變化項目開展計劃進行了分享。同時,啟動會了《中國企業碳信息披露情況現狀深度分析》報告,肯定了中國企業在過去一年中取得的進步,并通過與其他國家碳信息披露情況的對比,指明中國企業存在的差距和未來發展的方向。
二、國內外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比較
(一)國際碳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西方的一些國家間組織就開始了對于氣候變化的研究和探討,并制定了相對應的一些制度規章去要求企業披露自身的溫室氣體排放信息。但是,由于缺乏經驗,也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這個項目的實施存在極大困難,在企業提供的報告中可以看出,從內容到格式都有很大的差異,進而給調查者對于這些信息的篩選和分析帶來了困難。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些國際間的非政府組織各自制定了關于企業碳信息披露的框架,方便了企業披露自身的碳信息,而投資者和管理人員通過對這些信息的分析比較能夠更清楚地看到氣候變化對于自身發展的影響,從而調整自身的發展步伐,制定發展戰略。
碳信息披露項目(CDP)作為全球代表性的碳信息調查活動,它的披露框架由碳風險、機遇與戰略;碳減排核算;碳減排管理和全球氣候變化治理四個方面組合而成。它是目前世界上有關碳信息披露的典型范例,它為企業提供了全面的關于氣候變化的碳信息。(1)氣候變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氣候的變化給企業的生存發展造成了極大的威脅,例如惡劣的氣候條件、能源價格上漲和利用率的提高、社會賦予的環境保護責任、競爭對手的關于低碳技術的開發應用等。每個行業的性質和產品不同,相對的由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也不相同。同時,氣候的變化帶來了國家政策的調整,企業可以抓住機遇,投資新的低碳技術,開發新的低碳產品,不僅可以獲得巨大的經濟效益,也可以贏得良好的社會口碑。(2)碳排放信息的計算。目前,碳排放信息的計算主要包括碳減排會計報告、外部機構的審核、歷年碳排放的差異比較、溫室氣體的排放數量等等。其中還包括每個國家的碳排放數量額度和指定的減排目標數量。(3)關于碳排放的相關管理。碳排放管理體系包括排放強度、減排項目、減排規劃、能源的成本等方面。減排的強度是對于企業每年碳排放的減價額度,以及制定的關于減排的措施方法。減排項目是具體的減排實施的總體規劃,減排需要的技術、投入、目標等都包括在內。(4)全球氣候變化的治理活動。氣候的治理活動是每個國家、每個地區、每個企業甚至每個人應盡的義務,它不僅僅是一個環境問題,還關系到人類的發展。這就需要每個人都行動起來,明確自身的責任,采取應對措施和策略,做出積極貢獻。
(二)我國碳信息披露分析。
1.我國上市公司對于CDP的回應。回應碳信息披露項目(CDP)調查,是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之一。從2011年11月在京的《碳信息披露項目中國報告2011》中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的參與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與其他國家相比仍有顯著差距。
2.我國碳信息披露框架。除了回答CDP的調查問卷外,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也是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我國碳信息披露框架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碳排放管理和碳減排審計三個部分。碳排放核算主要是收集、分析碳排放的數據,從而整理出碳排放的報告。碳排放的管理包括:制定減排的目標、實施執行減排的計劃、制作減排的成效報告。碳減排的審計是針對碳減排的數據審計、碳減排的信用鑒證和碳配額的交付審計。
三、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現狀。
1.我國對于CDP的調查反饋率和信息的提供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2008年只有5%的上市公司給予了回答,2009年的回答率為11%,并且有18家上市公司提供了自己的相關信息,2011年46%的上市公司做出了回應,而到了2014年回復率為45%,每年的回答質量和提供的信息質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如表1所示。從對于CDP調查反饋率的逐漸增加中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對于自然環境、氣候環境的變化逐漸加深了了解和認識,積極主動地公開自身碳信息的觀念和意識逐漸形成,不僅對于氣候變化的認知進一步加深,同時更善于抵抗風險和抓住機遇。例如,對于國家號召的節能減排工作,越來越多的企業不再是只當作一項政策和規定來執行,而是通過技術的改革創新把它更好地融入到日常的發展和運營中來,從而獲得更多的經濟和技術效應。
2.不同的行業對于CDP調查的參與態度大不相同。《CDP(碳披露項目)中國報告 2011》涉及到的28個行業中僅有7個行業的上市公司進行了回復,分別為:建筑與工程、煤與消費用燃料、信息技術、石油和天然氣、銀行、運輸、汽車與汽車零部件。其中銀行業共有4家企業填寫了調查問卷,位居榜首,如下頁表2所示。而未進行CDP調查或者拒絕調查的上市公司有54家,分布在酒店、金屬與采礦、建筑材料、航空、化學制品、經銷商與貿易公司、餐飲與休閑、金融服務等行業。銀行業參與CDP調查的次數最多,數量最高,原因在于:銀行業是低碳排放行業,與其他產業的聯系密切并且樣本比較穩定。金融行業與信息產業對于CDP調查高度重視,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參與到碳信息的披露中來,充分利用這一機遇,創造新的效益,帶動其他行業碳信息的發展。而一些高消耗的上市公司參與度相對較低。如圖1所示。
(二)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1)缺乏碳信息披露的動力。一方面,由于國家政策的不完善,上市公司缺少政策支持,碳信息披露質量不盡如人意。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關系、技術力量的限制、資金投入的限制等使得上市公司自身對于碳信息披露的動力不足。(2)信息保密問題。企業對于碳信息披露相對比較謹慎。環境問題是影響較大的社會問題,相關部門對于這個問題比較敏感,企業對于這些數據的披露容易進行篩選和隱瞞,尤其是上市公司,它們的規模一般較大,社會影響力也較大,不愿積極地披露碳信息的相關數據。(3)缺乏對碳信息數據的審計。由于碳信息的牽涉范圍較大,關注度較高,而上市公司對于碳信息的披露相對隨意,數據的準確性有待提高,我國也沒有專門的第三方機構對于上市公司披露的這些數據進行核實和審計。(4)上市公司沒有關注氣候變化的專門機構。從CDP調查近幾年的數據可以看出,許多上市公司沒有成立相關的部門來負責碳信息管理,有的明確拒絕參與這個調查,有的則是相互推脫,沒有明確的責任人,對于數據的收集和披露產生了較大影響。(5)沒有統一的披露準則和規范體系。為了使不同行業的數據具有可比性,CDP調查問卷中涉及到了上市公司如何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的工具和流程,但是在調查過程中,有一半的上市公司沒有進行回答,還有的上市公司表示現階段沒有相關的數據規范體系。可以看出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管理體制的限制,還是把碳信息的觀念停留在認識了解的基礎階段,而沒有把規范計算和披露事宜付諸實施。從CDP的調查報告中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數量稀少,難以進行分析研究,而且上市公司碳信息的披露存在不及時、不準確、不充分、不真實的情況,規范的制度管理體系對于碳信息的統計計算至關重要。
四、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質量不高的原因
(一)碳信息披露涉及到會計信息的公開。會計信息是一個企業重要的管理信息,會計信息的公開使得這些信息具有了公共性質,任何人、任何企業都可以了解到這些信息,而這些信息的使用并沒有給信息的提供者帶來相對的補償,并且需要承擔一定的道德風險。這些特點使得企業之間出現了信息的不均衡狀態,獲得信息較多的企業會獲得一些超額的信息回報,根據這些消息調整自身的戰略,往往會給信息披露者帶來一定的風險和損失。為了應對這些潛在的風險,信息披露者對于需要披露的信息會進行相應的篩選、修改,依據成本效益原則進行披露,這些信息數據就具有了一定的局限性和不準確性。
(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權相對弱化。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使得內部的相關信息被公眾所了解,不同的人群所了解信息的渠道不同,造成了股東之間的信息不平衡,大股東的信息優勢會傷害到未及時得到相關信息的中小股東的權益,造成企業內部、股東之間的矛盾激化,內部動蕩,影響了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實施。
(三)巨大的利益誘惑。碳信息披露使得社會大眾的目光緊緊盯在了企業身上,企業必須盡快采取相應的措施來解決環境氣候問題,這就需要企業改進當前的生產技術水平,投入新的力量、新的技術進行研發。研發需要很多的投資,并且在短時間內很難取得較大的進展,獲得較大的利益。企業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很難愿意去改變目前盈利的生產模式,轉而去投入新的未知的生產領域。
五、對于提高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質量的建議
(一)建立完善的多層次碳排放信息披露法律法規體系。規范的法律法規制度是政策實施的重要前提,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執行實施離不開法律法規的支持,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經驗,制定一部完整的關于企業碳信息披露的法律。此外,針對會計信息的特殊性,應該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符合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會計制度,上市公司可以據此來提供相關信息,減少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也保證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統一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準則,搭建碳排放信息的公共披露平臺。碳信息披露需要的是精確、可靠、真實的數據,不然就喪失了其存在的意義,碳信息的披露、量化管理就很難實現。從社會責任報告(CSR)中不難發現,我國的相同行業、相似行業的披露口徑并不相同,使得不同企業之間的碳信息難以對比,信息的利用價值大大減弱。此外,我國也缺少碳信息披露方面的會計規定,缺少統一的披露標準,碳交易中的相關信息沒有一個統一的規范,嚴重影響了我國碳信息披露的進程。因此,必須盡快建立起一個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數據規范體系來進行上市公司數據的收集和計算研究。我國可以借鑒目前世界上比較權威的統計標準,探索適合我國上市公司情況的核算體系。
我國上市公司參與CDP調查的數量較少,大部分上市公司是通過自身的年報、官方網站、社會責任報告(CSR)等渠道進行碳信息披露,我國還未建立起一個專門的渠道來這些信息。應要求上市公司不僅向政府部門信息,還要向社會大眾進行公開,需要像正規的財務報表那樣接受第三方的審查。
碳信息披露是基于數據的披露,沒有相關的數據支持,就沒有進行合理統計、分析研究的可能。CDP是國際間的調查組織,不一定符合我國目前的發展大環境,也不一定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其中涉及到的數據框架條目、計量方法也不一定適合我國上市公司,我們需要做的是借鑒和創新,而不是生搬硬套。目前,建立符合我國特點的行之有效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準則,搭建碳排放信息公共披露平臺至關重要。
(三)建立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與審計體系。社會監督需要由第三方的權威機構來執行,比如說由一些比較知名的律師、著名的律所來擔當,由于這些人、這些機構具有較全面的專業知識,并且對于我國的制度規章、上市公司的內部機構和外部環境有充分的了解,邀請他們來向我國上市公司宣傳普及碳信息的相關知識,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碳信息披露制度和標準比較恰當。在上市公司披露自身的碳信息后由專門的審計部門、專業的人才對這些信息進行真實性的分析并作出排名。另外,公眾和政府極其關注環境信息,他們的注視推動了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的步伐,大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是為了迎合政府的政策和公眾的要求,從而提高自身的公眾知名度。針對這種情況,國家應該擴大對于低碳信息的宣傳力度,向公眾普及更為直接詳細的低碳知識,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和社會使命感,監督上市公司的碳信息披露。
(四)上市公司應以積極的態度參與到碳信息的披露中來。從CDP的報告中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參與程度不高,積極性不大,參與的上市公司以大型央企為主,中小型企業和私營企業參與碳信息披露的很少。我國上市公司對于碳信息披露認識不深,它們中的大多數是把節能減排當做一種口號,當成一種負擔,并不是以積極主動的態度來回應。但是氣候環境惡化嚴重,低碳行動刻不容緩,上市公司必須以積極的姿態來參與其中,主動披露碳信息,注重自身的社會責任和使命,創新低碳技術、開發低碳產品,積極應對環境變化帶來的挑戰。
(五)加強政府對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監管作用。首先,政府部門是環境治理的主導部門,但是單靠政府是不能完成治理環境的。政府應該鼓勵上市公司對于碳信息進行披露,政府的大力宣傳、教育、協助有利于上市公司加強對低碳行動的認識,增強上市公司的使命感。其次,政府應該制定一些優惠的政策、措施去鼓勵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例如,對于一些較完整地披露了碳信息的上市公司提供一定的技術和政策支持,幫助其獲得優惠的貸款等等。再次,對于上市公司的碳信息進行獨立的審計,制定完整的審計標準,規范上市公司的碳信息披露,建立行之有效的獎懲制度,對于優秀的上市公司進行獎勵,對于一些做的不好的、信息披露不真實的上市公司加以嚴懲,可以邀請其他各個方面的組織、個人、媒體來共同監督這項工程,以此來促進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發展進程。
六、結論
雖然現階段低碳經濟發展比較迅速,環境信息的逐步披露也是大勢所趨,但是從我國現階段碳信息的披露狀況來看,我國的證券市場發展還不成熟,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還沒有明顯的提升,披露的內容也相對散亂,沒有一定的規范體系,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由于我國碳信息的披露缺乏相應的規范準則、理論指導和實踐經驗,導致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難以取得較大的突破。這需要上市公司、政府和社會大眾的共同參與,使碳信息的披露越來越透明化、規范化。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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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經濟 國際貿易 技術壁壘 碳足跡
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聯合國成立了專門組織并開展了一系列政治經濟活動。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首次在世界范圍提出“低碳經濟”的概念,低碳經濟已歷經近十年的發展。尤其自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之后,全球碳交易市場迅速增長。
本文認為,所謂低碳經濟,是指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減少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經濟發展形態。
低碳經濟背景下的國際貿易新壁壘
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特征的社會經濟模式,低碳經濟的發展必然導致國際貿易規則的重大調整,它對國際貿易發展將帶來深遠影響。
首先,在商品貿易格局中,高能耗、高污染產品比重下降,低能耗、新能源產品比重逐漸上升;其次,已經開始進行低碳轉變并擁有低碳技術的經濟體,其在世界貿易格局中的地位也變得益發有利;第三,低碳經濟催生的低碳技術革命會掀起低碳技術在全球范圍內的貿易與轉讓,推動國際生產力發展。
然而,從全球范圍來看,低碳經濟盡管為各經濟體帶來了發展的巨大機遇,但其對國際貿易新壁壘的形成和推動,尤其明顯。低碳經濟的發展目前在全球范圍內存在不同的發展模式,且由于發展時間不長,各經濟體之間均希望自身模式能成為全球模式,經濟角力從而演變為政治博弈。英國是率先提出低碳經濟的國家,歐盟也是當前低碳經濟發展最好的區域,而美國和日本在低碳經濟中的嘗試也是投入巨大,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也希望通過本次“洗牌”獲得該領域的世界話語權。因此,與低碳經濟相關的單邊貿易措施與多邊貿易規則的潛在沖突,將成為國際貿易中的新貿易壁壘。當前,在國際貿易中有關低碳經濟的主要貿易壁壘為碳關稅、碳足跡。
碳關稅,指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越來越多的國家在國內引入了碳稅,與排放總量控制和配額交易制度等共同控制碳排放。然而,碳關稅的征收實際上不能有效減少碳排放,且單邊主義的國際貿易壁壘行為極易造成貿易摩擦和貿易戰,引起國家間的經濟甚至政治問題。
碳關稅容易引發貿易戰,不利于低碳經濟與國際貿易的有機融合。筆者認為,從國際貿易壁壘的特點及國際貿易發展趨勢來看,碳足跡將是長期存在,且可能引發技術革命和營銷革新的非關稅壁壘。
碳足跡、碳標簽與國際貿易新壁壘的形成與發展
“碳足跡”的準確定義目前還沒有統一,較為準確和全面的定義是“碳足跡一方面為某一產品或服務系統在其全生命周期所排放的co2總量;另一方面為某一活動過程中所直接和間接排放的co2總量,活動的主體包括個人、組織、政府以及工業部門等”。
當前,碳足跡應用較多、與國際貿易相關聯的主要就是產品碳足跡。產品碳足跡是一個實用的衡量指標,其是指一個完全產品在生命周期內直接及間接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度量,以二氧化碳質量當量為單位。通過核算產品碳足跡,可以了解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過程中的排放熱源,從而制定相應的減排目標和減排計劃。此外,通過對產品的環境影響之一的溫室效應進行量化評價,也可為比較同類或是不同類別產品的環境績效和環境成本提供依據。
產品碳足跡具體到國際貿易中,就是目前熱議的碳標簽。碳標簽是指將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產品標簽上用量化的數值表示出來,以標簽的形式告知消費者產品的碳信息。全球三大零售企業之一的樂購實行為期兩年的環保計劃,陸續為該店20種自產商品貼上“碳足跡”標簽,購買這些商品的消費者可以一目了然地查看商品從開始加工到擺上售貨架這一過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的量。消費者進入樂購后可以根據自己的環保理念,查看商品“碳足跡”標簽,采取綠色購物行為。而零售企業老大沃爾瑪也已與30家供貨商試行碳標簽計劃,包括dvd、牙膏、香皂、牛奶、啤酒、吸塵器、汽水等項目。目前,已經啟動碳標簽的主要經濟體有英國、德國、日本、瑞士、美國、中國臺灣、中國香港、韓國、泰國以及法國(見表1)。
隨著碳標簽的出現和發展,其將成為國際貿易新壁壘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在未來長期存在,影響深遠。首先,發達經濟體或已經試行碳標簽的經濟體,將會繼續致力于發展并完善碳標簽體系,并通過國際經濟秩序、金融體系、貿易格局、政治力量等在全球推行。考慮到我國在國際貿易體系中的地位,隨著碳標簽應用范圍的加大,我國今后將面臨更大挑戰。其次,碳標簽的推行需要建立碳足跡核查體系,并提供符合相關標準的詳實數據,明顯增加企業成本,降低出口競爭力。碳標簽的存在,是以碳足跡核查為基本條件的。碳足跡核查,不僅需要按照ipcc公布的國際現行通行做法,而且在實測過程中需要建立非常多的指標測量子體系,根據實測結果進行理論分析,最后還需要進行不確定性分析。花費時間長,操作難度大,耗費成本高。最后,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加之發達國家已經進入后工業化時代,其環保意識較強,所設置的環保法規、政策與措施相對嚴格,碳標簽將成為重要的國際貿易新壁壘,成為環保準入規則,導致綠色貿易保護主義。
我國應對國際貿易低碳壁壘的策略
(一)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國際談判以爭取國際話語權
1988年11月,世界氣象組織(wmo)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共同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pcc),旨在評估氣候與氣候變化科學知識的現狀,分析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的潛在影響,并提出減緩、適應氣候變化的可能對策。1992年5月9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于聯合國通過,是第一個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以對付全球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的國際公約。1997年12月,《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kp)》(全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在日本京都制定并達成。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和2010年聯合國坎昆氣候會議旨在解決“后京都時代”的國際公約與協議問題。在上述幾次關鍵會議或事件中,中國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越來越有話語權。但是,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國家,每次參與國際會議或國際談判,總會遭受各方的巨大壓力。盡管如此,我們仍然需要迎難而上,通過其它雙邊組織或多邊組織,通過其它經濟、貿易、政治手段實現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國際話語權,避免他人制定游戲規則后給我國帶來巨大損失。
(二)研究探索碳標簽體系建立規則且參與國際游戲規則制定
碳標簽的計算依據與方法來源于碳足跡,國際上目前常見的標準主要包括歐盟的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英國的pas 2050:2008、日本的tsq0010和國際標準化組織正在制定的iso14067等。其中,pas 2050是英國標準協會(bsi)制定的,其是產品和服務生命周期溫室氣體排放評估標準,是全球第一部產品碳足跡標準,為產品和服務碳足跡的評估和比較提供了一種可參考的標準化方法。由于英國標準協會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創始會員,而且國際標準化組織已經制定并公布的關于低碳經濟的相關國際標準,如iso14064-1、iso14064-2、iso14064-3等均來自于英國標準協會更早制定并公布的有關版本,因此,關于國際標準化組織正在制定并預計于2012年正式公布并執行的關于碳足跡核查的國際標準iso14067實際上仍是以英國標準協會的pas 2050為藍本。但是,美國作為世界霸主,在國際政治、軍事、經濟、金融、貿易中所處地位決定了其目前使用的自己制定的碳足跡核查標準將來可能折衷到iso14067中。在此關鍵時刻,我國應該抓住機遇,充分研究并探索符合中國自身國情和實際利益的碳標簽體系及碳足跡核查標準,然后通過自身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作用、在碳排放國際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不斷上升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將其折衷到國際標準中去。
(三)優化產業結構且加強新能源的研究、開發與利用
我國作為能源消耗大國,更是溫室氣體排放的世界第一大國,不管是在國際上樹立負責任大國的正面形象,還是在國內完成降耗減排的重要歷史使命,均具有極大意義,且我國如能通過積極優化產業結構,加強新能源的開發與使用實現綠色gdp,實現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的共贏局面,在國際上的談判壓力將驟減,經濟影響力和政治影響力將大增。當前,節能減排降耗的同時實現經濟快速平穩增長已經進入全國“十二五”規劃,其分解出的具體定量指標也進入各省“十二五”規劃,成為指導我國及各省未來五年發展的關鍵目標。我們應借此政策優勢和歷史機遇,加快產業結構的轉型、調整和優化,把高能耗、高污染的產業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并加強對新能源的研究、開發與利用。此外,必須把出口增長競爭優勢轉變到依靠高新技術層次上來,加大節能減排技術和能源效率的研發投入,獲得新的機遇和發展空間,國家貿易政策調整優先向競爭力導向轉變。
(四)制定相應國家標準并建立相應機構
我國應在國家層面標準對于碳足跡核查、權威認證機構的設置、咨詢服務行業的建設與發展、碳標簽的核證與頒發等進行相關指導,通過建立國家標準實施約束,通過建立碳標簽計算機構、結果核證機構和頒發機構來執行。首先應建立國家層面的權威管理與授權機構,能夠授權獨立第三方機構來對碳標簽進行核證和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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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市場化的一項重要解決方案,全球溫室氣體,主要是二氧化碳(CO2,簡稱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形成,使碳排放權成為了一種稀缺資源,碳交易市場的快速發展衍生出與碳交易相關的金融需求,碳金融應運而生。在目前的全球經濟條件下,從短期來看,碳金融的創新可以有效地刺激金融市場的復蘇,對于全球金融業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從長期看,碳金融能夠催生經濟從傳統高碳模式過渡到新型的低碳模式。隨著總量管制和排放交易計劃及其他監管措施的逐步完善,碳金融必然會成為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災害管理和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低成本的有效途徑。
1碳金融的含義
關于碳金融,目前國內外還沒有一個公認的概念。自歐洲氣候交易所(EuropeanClimateExchange,ECX)2005年陸續推出碳排放權的期貨、期權后,碳排放權具有商品屬性。其價格信號功能引導經濟主體把碳排放成本作為影響投資的一項重要的因素,從而促使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按照世界銀行自2002年始已連續出版8年的《碳市場現狀和趨勢》給出的嚴格定義,碳金融指為購買產生(或預計產生)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減排量的項目提供資源(WorldBank,2009),其定義限定為碳減排項目投融資,應為碳融資,所以狹義的講,碳金融指以碳排放權期貨和期權為代表的金融衍生產品,而廣義的碳金融則指泛指所有服務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現階段國內排放權交易所和環境交易所尚未開展碳期貨和期權交易,金融界尚未大規模介入碳市場。
2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發展現狀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有極其豐富和極具有潛力的碳減排資源和碳減排市場,但碳金融市場及業務發展相對落后。國際銀行的經營方式多位混業經營,因此其參與碳金融市場的方式也并不僅僅局限于商業信貸,更多樣化的方式為金融的衍生品,比如期權、期貨、基金、債券以及對低碳清潔項目的直接投資,而我國的商業銀行是不能進行投資業務的,所以這與我國商業銀行參與碳金融業務存在很大的差異。在《京都議定書》提出的三種減排機制中,即聯合履約(JI,第6條),清潔發展機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以下簡稱CDM,第12條)和排放貿易(ER,第17條)。中國所能參與的只有CDM一個。目前商業銀行業不能從事投資業務,由于我國的銀行目前實行分業經營機制,因此,商業銀行也絕對不能進行股權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商業銀行涉及碳金融領域最多的還是在節能減排項目貸款等綠色信貸方面。除此之外,只有少數銀行(如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發展了CDM咨詢中介及相關項目,雖然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開展的碳金融業務較為單一,但是CDM市場前景十分廣闊。據國際金融公司(IFC)預測,發達國家在未來的三年中將需要通過CDM項目購買約合2億-4億噸的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才能完成在《京都議定書》下的承諾。而我國目前可提供CDM所需項目的一半以上,約合1億-2億噸的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在這種機制下,中國企業可以得到數十萬億美元的融資機會。盡管2007年爆發的金融風暴肆虐全球,但是我國CDM項目發展不僅沒有受到阻礙,反而呈現跳躍發展勢頭。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網站顯示,截至2010年2月19日,全球共有2055個經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批準的CDM項目,中國占了748個,占36.4%;全球平均年CERs額度344,057,077噸,中國占59.28%。我國在CDM項目數量及CERs額度上都在世界上處在領先位置。由此可見,我們國家銀行業在碳金融方面有很大的拓展空間,但是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所開展的業務仍處于初級階段,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及項目業務能力,在未來很難與其他金融機構在碳金融業務上相抗衡,這對我國銀行業,尤其是商業銀行的發展也是一個嚴峻的挑戰。
3長春市商業銀行發展碳金融業務制約因素
3.1碳金融的發展缺乏總體的構想與設計碳金融的培育和發展必須以政策、技術和資本的一體的框架來支撐。目前在國際碳金融市場上,歐、美、日等金融發達國家實際掌控了相關標準的制定權,并且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直接投融資、銀行貸款、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場所和碳交易平臺以及碳證券、碳指標交易、碳基金、碳期貨期權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為支撐的碳金融體系。而我們國家的相關部門對于我國低碳經濟及其碳金融的制度、體制、發展方向、發展目標、業務標準、運行規則等有所研究或涉及,但仍缺乏總體發展構想與規劃設計。
3.2中介市場發育不完善在當前的碳金融國際市場上,以碳排放權交易為主體的項目具有交易規則復雜、項目開發程序繁瑣、交易風險較大等特點,為此一般的風險評估機構很難具備此類項目的評估及開發能力,由于中介機構整體的經營現狀,很多機構為了某些利益,必然會提供一定的虛假信息,這無形中變加大了整個碳金融市場的交易成本。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國家也在積極完善中介機構的評定以及第三方核準機構的建設。由于這些工作目前都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國際碳金融的相關經驗,同時也缺乏專業的技術咨詢體系對相關交易產品進行科學合理的評估,這些都減緩了我市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的進程。
3.3碳金融業務的風險較大碳金融業務相比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它是一個與環境、政治、經濟、金融等諸多領域密切相關的新生事物,因此,碳金融及其創新存在著更多更復雜的風險。與一般的投資項目相比,CDM項目必須履行國內、國際兩套程序,經過多個機構審批和技術認證,一個項目從申請到批準的周期較長,在如此復雜的審批程序必然會導致較高的費用及成本。此外,工程建設項目是否按期建成投產,能否達到預期減排效果等,還需要在項目運行階段根據實際情況對排放量進行監測核實,由此導致的項目收入不確定性也會加大商業銀行參與CDM金融業務的項目風險。
3.4商業銀行專業人才的缺失相對于傳統金融而言,碳金融業務對專業性人才要求較高。碳金融行業是新興行業,其理論知識體系尚未構建。碳金融業務需要的是具備化工、金融、法律、外語、項目管理等專業知識的專業的復合型人才,英語是現行碳交易行業的通用語言,CDM項目從法律、法規、項目設計文件的編制到審核均使用英語,使得對非英語母語的中國金融研究者們造成了一定的障礙;目前我市商業銀行綜合性人才的儲備和積累還不到位,使得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開展的內部動力不足。
4長春市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發展的踐行策略
4.1成立碳金融事業部目前我市的商業銀行還沒有建立一個單獨的部門負責碳金融業務發展的戰略規劃,碳金融市場的開發與推廣,碳金融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工作。該部門的成立,可以首先以CDM咨詢收入為切入點,開展CDM項目開發業務;利用目前已有的營銷資源,鎖定適于開發CDM項目的目標客戶,繼而采用專業人士全程跟蹤的方式,參與整個項目的各個環節,如設計、立項、注冊等。
4.2探索多方合作推動碳金融市場建設我市的商業銀行在碳金融業務開展發面仍存在很多問題與障礙,因此更應該尋求更多的合作形式,推動我國碳金融市場的建立。具體來說一方面,我市的商業銀行應積極地與碳金融服務中介機構開展合作,采取參與或者入股的方式與國內的碳交易市場建立聯系,同時積極參與到國內碳交易平臺的籌建工作中,扭轉目前與國外CDM項目買家分散談判,不具備定價權的尷尬局面。此外,我市的商業銀行也要積極探索與國際碳金融機構的合作,加快各類金融衍生產品的研究與推廣工作,通過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的建設工作,提升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上的定價能力與話語權。
篇6
【關鍵詞】碳金融碳交易京都議定書金融創新
截至目前,國際學術界對于碳金融沒有一個統一而規范的概念,但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包括碳指標交易、直接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碳金融的發展,主要受《京都議定書》的推動。自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以來,碳金融進入快速發展時期,交易品種和交易工具不斷創新,交易規模成倍增長。碳金融為金融體系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提供了有效的手段,為實現可持續發展、進行災害管理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一、碳金融的源起
碳金融的興起源于國際氣候政策的變化,確切地說可以追溯到兩個具有重要意義的國際公約――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
為了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帶來的威脅,1992年6月,150多個國家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發展大會上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框架公約》,英文縮寫UNFCCC)。《框架公約》規定發達國家為締約方,應采取措施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同時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額外資金以支付發展中國家履行《公約》所需增加的費用,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促進和方便有關技術轉讓的進行。為落實公約,1997年12月有關國家通過了《京都議定書》作為《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規定發達國家(《框架公約》附錄1中所列國家)在2008~2012年的承諾期內,將溫室氣體的排放水平較1990年減少5.2%。
為了降低各國實現減排目標的成本,《京都議定書》建立了三種合作機制:聯合履行機制(JI)和國際排放權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以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交易的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JI主要用于發達國家和東歐轉型國家的合作減排,允許附件Ⅰ國家從其在其他工業化國家的投資項目產生的減排量中獲取減排信用。國際排放權交易是針對配額排放單位(AssignedAmount Units,AAUs)的交易。附錄1國家之間可以根據國際合約分配到的既定的AAUs指標,在相互之間進行轉讓,保證達到排放標準。清潔發展機制與發展中國家密切相關。其主要內容是發達國家企業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與發展中國家企業開展可以產生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項目的合作,通過碳交易換取投資項目所產生的部分或全部減排額度(CER),作為其履行減排義務的組成部分;發展中國家可以通過碳交易獲得經濟上的補償,從而提高發展低碳經濟的積極性。
《京都議定書》列出的三種合作機制使得溫室氣體排放量成為可以進行交易的商品,從而為碳金融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締約國可以通過購買排放權(包括向另一個附件Ⅰ國家買入AAUs,或者向發展中國家購買CER)來緩解面臨的排放約束,降低排放成本。
二、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國內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發展現狀
1.開發推廣低碳信貸。2006年5月17日興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簽署《能源效率融資項目合作協議》,成為國際金融公司開展中國能效融資項目合作的首家中資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向興業銀行提供2500萬美元的本金以支持興業銀行最高達4.6 億元人民幣的貸款組合,興業銀行則以國際金融公司認定的節能環保型企業和項目為基礎發放貸款,國際金融公司為整個項目提供技術援助。截至2008年2月25日能效融資二期合作協議簽訂時,興業銀行已經為中國46個節能減排項目提供了9億元人民幣的貸款。2010年1月,浦發銀行了“建設低碳銀行倡議書”,明確將建設“低碳銀行”作為戰略發展目標。此外,北京銀行、民生銀行、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也開始重視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
2.制定低碳信貸標準。2007年7月,原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央行、銀監會,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同年11月,銀監會吸取赤道原則的部分理念,印發了《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指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防范高耗能、高污染風險,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國內商業銀行在國家政策基礎上,也已建立了自己的綠色信貸政策和判定標準。例如,中國工商銀行出臺了碳資產的行業信貸政策,從環保評價的一票否決制、貸后環保專項檢查、客戶環保信息標識制等三個方面進行規范。興業銀行于2008年正式對外承諾采納赤道原則,與國際標準相接軌,成為中國第一家本土赤道銀行。
3.建設成立碳基金。碳基金是碳交易市場的主體之一,對促進碳金融市場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各類碳基金為實施節能減排項目提供了專門的投融資渠道,降低了碳貸款的風險,同時,碳基金通過投資碳項目也可以獲得巨大的收益。我國商業銀行在碳基金方面也進行了大膽的嘗試。2007年8月,中國銀行推出掛鉤二氧化碳排放額度的基金。同年,深圳發展銀行推出國內首款二氧化碳排放權掛鉤的本外幣理財產品,到2008年9月2日到期時,分別實現了7.345%與14.125%的最終收益。碳基金的成立不但為碳經濟的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持,也為客戶擴寬了投資渠道。
4.參與碳交易平臺運作。2008年,我國成立了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邁出了構建碳交易平臺的第一步。2009年,武漢、杭州、昆明等環境能源交易所也相繼成立。進入2010年,河北、貴陽、吉林等地也先后建立了環境能源交易所。目前區域交易平臺主要進行的業務是進行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及自愿碳減排項目的交易。我國商業銀行積極參與這些平臺的運作,包括為交易項目提供信息咨詢、融資支持等服務。
(二)存在的問題
1.對碳金融業務認識不足。隨著國際碳交易市場的興起,CDM項目和碳金融逐漸進入我國,但是由于傳播時間有限,國內商業銀行并沒有認識到碳金融業務的巨大發展前景,對碳金融的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以及交易規則都不太了解。目前,只有少量商業銀行認識到了發展碳金融業務的重要性,其他金融機構鮮有涉及。在沒有對碳金融業務有充分把握的情況下,商業銀行不敢貿然介入。即使那些已經介入的商業銀行,開展的業務也相對單一。
2.缺乏專門的機構和專業的人才。碳金融業務的有效開展需要商業銀行建立專門的部門,以完成碳金融產品的研究和設計以及碳金融項目的立項和注冊工作,而目前的國內商業銀行缺乏專門的碳金融部門。另外,碳金融業務的開展對人才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掌握外語、法律、金融、項目管理等多方面知識,而目前我國商業性銀行綜合性人才的儲備還很缺乏。專門機構和專業性人才的短缺,導致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的動力不足,碳金融業務發展緩慢。
3.中介市場發育不完全。CDM機制下的CER是一種虛擬商品,開發程序比較復雜,交易規則也十分嚴格,銷售合同主要涉及國外客戶,合同期限也很長,非專業機構難以具備此類項目的開發和執行能力。在國外,CDM項目的評估及排放權的購買大多數是由中介機構完成,而我國本土的中介機構尚處于起步階段,難以開發或者消化大量的項目。同時,也缺乏專業的技術咨詢體系來幫助金融機構分析、評估、規避項目風險和交易風險。此外,相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還不健全,咨詢、監測、考核辦法還不完善。
4.碳金融業務的風險因素多。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除了面臨基本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以外,還存在較大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一是市場風險。主要包括一級市場上價格惡性競爭和二級市場上排放權交易價格的變動。二是信用風險。主要是指貸款企業未能及時還款而給商業銀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三是操作風險。主要是指由于內部操作過程不規范、運營系統失靈以及操作人員失誤等造成直接或者間接損失的風險。四是政策風險。隨著《京都議定書》在2012年的到期,2012年之后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已成為許多大國在國際政治舞臺上談判的重要砝碼。由于2009年12月召開的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最終僅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2012年后《京都議定書》是否續簽,中國是否繼續為非附件國家I存在著很大的變數。對于這種政策風險我們要密切關注國際氣候變化制度談判的最新進展,以便及時防范。五是法律風險。由于碳金融業務涉及多個國家,會派生出復雜的法律關系,特別是關于法律適用、地域管轄權等問題。
三、中國商業銀行的碳金融業務創新的建議
我國碳金融市場十分廣闊。據世界銀行測算,全球二氧化碳交易需求量超過2億噸。發達國家在2012年要完成50億噸溫室氣體的減排目標,我國市場出售的年減排額達到全球的70%,至少有30億噸。隨著我國節能減排規劃的實施,必將有大批項目可被開發為CDM項目。面對如此巨大的碳市場,國內商業銀行面臨的發展潛力也非常大。盡管國內金融業在推廣綠色信貸和開發碳排放掛鉤產品等方面進行了一定的努力,但是這些碳產品和服務創新無論是規模還是深度都與我國市場潛力不符。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該抓住機遇,積極推進碳金融業務創新。
(一)積極開發碳金融產品
商業銀行除了開展CDM項目信貸以及掛鉤碳排放權的理財產品外,還應該開發各種各樣的碳金融產品,以滿足CDM項目下的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商業銀行應該積極拓展業務領域,包括開展碳權質押貸款,為具有CDM項目潛質和良好信用記錄的企業辦理以CERs收益權作為質押的貸款;利用商業銀行下屬的金融租賃中心或者與專業租賃公司合作,發展基于CERs的融資租賃方式;開發信托類碳金融產品,為具有環保意識和金融知識的企業建立碳信托投資基金。此外,商業銀行還應該加快開發各種支持低碳經濟的碳金融衍生產品。
(二)建立專門的碳金融業務團隊
商業銀行應該注重培養覆蓋CDM項目投融資、CERs交易與管理的高素質業務團隊。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一是成立碳金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或碳金融事業部,謀劃碳金融發展戰略,負責碳金融的市場開發與推廣,開發系列碳金融產品。二是加緊儲備碳金融專業人才。碳金融業務不但涉及市場交易、投資咨詢、國際金融等金融方面內容的同時,而且對法律、項目管理以及碳專業技術提出了很高要求。這就需要借鑒吸收國外先進經驗,加強碳金融專業人才建設。只有建立專門的碳金融業務團隊,才能不斷滿足客戶需求,才能有效地促進碳金融業務的發展。
(三)積極參與和促進中介組織建設
目前我國碳排放業務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中介組織的缺失。中國作為碳排放權的出售方,與歐洲碳基金、國際投資銀行等碳排放權購買方之間開展交易往往缺乏經驗,在談判中處于弱勢地位。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又缺乏對項目比較了解的中介服務,這兩點嚴重制約了碳排放業務的開展。碳排放在碳交易機制下被賦予了資產價值,但由于我國的CDM項目分散、中介程序復雜、審核周期長,市場交易機制不完善,降低了碳資產的價值轉化效率。因此,國內商業銀行的投資銀行部門等應積極與國外投資銀行溝通合作,提供財務顧問、投資咨詢等業務,發揮溝通交易作用。此外,商業銀行還應該積極參加碳交易平臺的建設和運作,為碳排放權二級市場的交易提供便利。
(四)控制碳金融業務風險
目前,CDM項目貸款整體上呈現出一種供不應求的態勢,意味著我國商業銀行在項目融資中有較強的議價能力。因此,商業銀行首先應選擇那些經濟強度好、外部擔保強的項目,并且在提供貸款的過程中,可以通過銀團貸款、分期投入資金等方式降低貸款的信用風險;CDM項目的未來本息大多采用外幣償還,商業銀行應該實行必要的套期保值以防范匯率變化的風險。對于政策風險,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創新相關的合同條款,盡量將不可承受的風險轉移給國外投資者;對于法律風險,在制定合同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咨詢或聘任擅長國際法律的律師事務所,實現對商業銀行有利的法律適用和法律管轄。此外,商業銀行還可以探索諸如責任保險等商業保險,轉移碳金融業務中的操作風險。
(五)大力發展綠色信貸
商業銀行除了與其他企業一樣需要控制自身日常運營所排放的溫室氣體外,還承擔著實踐綠色金融的責任。銀行應該充分發揮其資金融通和資源優化配置功能,通過信貸和投資行為,間接地影響各個企業的資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為企業節能減排創造良好的環境,引導經濟從“低碳”向“高碳”轉變。商業銀行還應建立完整的“綠色信貸”制度體系和決策體系,宣傳、實踐綠色評估信貸的金融模式。同時要加強新能源信貸的投入,加大對風能、太陽能、生物能等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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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會計理論;低碳經濟;碳會計;研究
隨著全球生態環境質量的急劇惡化,低污染、低排放以及低能耗,成為新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經濟”的概念應運而生。低碳會計存在的價值就是要幫助企業實現節能降耗、減少污染排放,其計量單位是基于貨幣的計量,針對的是企業減少污染排放,發現新方法,使企業朝著低碳化方向發展。
一、碳會計理論
關于碳會計理論,業界有很多的理念和說法,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環境價值論
如果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貨幣計量假設(環境在傳統意義上沒有貨幣計量價值),那么在會計系統中就沒有與環境相關的費用開支。事實上,企業應當對環境價值進行深刻的理解,從效用心理評價視角分析人類對于資源的實際應用情況,并在此基礎上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環境價值論包括以下內容:第一,環境對人類的作用非常大。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至關重要,我們的生存和發展都要基于生態環境;既要生理上親近自然,又要在精神上向環境索取。第二,環境資源稀缺。地球上的很多資源是不可再生的,尤其在氣候資源層面上,企業之間的市場競爭很大程度上表現在碳排放權之爭上。比如,“低排放”企業向“高排放”企業出售碳排放權,實際上就是環境資源的等價交換;在此過程中,也就產生了價值,這一理論使得企業正確計量環境資源。同時,企業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當將經營過程中的環境影響計算成企業的成本,即投入量、產出量,因此這一理論也就成為碳會計的前提和基礎。
2.可持續發展論
1987年,WCED面對日益惡劣的環境問題,提出來的一種全新理念,其要求在滿足現狀的基礎上,還要顧及后代人的發展需求。具體而言,包含以下內容:第一,經濟發展改變了高污染、高消耗現狀,使社會經濟朝著更加文明的方向發展,發展模式也轉變成了低碳經濟形式,大大提高了經濟發展的持續力。第二,可持續發展理念,要求我們更加合理的使用現代自然資源,并且達到既能發展經濟又可確保生態之目的。第三,基于可持續發展理論,肯定了生態環境資源本身的價值性,而且其要求也因此而體現出來。事實上,可持續發展論更加關注的是環境潛力的培植與發展,不以后代子孫的資源消耗來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在當前低碳經濟時代背景下,應當充分考慮社會經濟發展給環境造成的影響,以便確認、計量和控制環境資源。碳會計的應用,既影響著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又對企業的經濟利益以及決策的做出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二、國內碳會計理論實踐問題分析
在低碳經濟時代背景下,包括上述兩種主流觀念在內的碳會計理論實踐過程中,雖然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
1.碳排放方面的法律規制不健全
從西方碳會計理論研究現狀來看,可謂超前,而且丹麥、德國以及瑞典和英國等國家于1990年就開征碳稅,對很多高耗能產品制定的能源消耗標準近乎苛刻。反觀國內,至今尚未出臺一部完善的、切實可行的碳會計法規。實踐中,僅能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對其行為進行管理和引導。在碳會計研究初始階段,由于缺少法律規制的約束,企業在碳會計規劃執行過程中缺乏有力的理論參考和法律支撐,因此碳會計相關的要素確認、計量以及核算等,都缺乏實際可操作性。
2.監督乏力,激勵機制匱乏
目前來看,政府可采用的激勵方法主要集中在出臺相關的鼓勵政策,并且從政策上扶持低碳經濟,推廣碳會計。在此過程中,一個最為重要的手段即財稅,以此對企業補貼、投入。采用多種稅收手段和方法,特別是優惠稅率,可以有效減免稅率,從而為低碳企業、碳會計企業減輕稅負。然而,目前國內政策扶持力度有所減小,加之企業實施低碳會計的決心不夠,以致于企業在推廣和發展碳會計過程中的驅動力不足。由于缺乏監督和持續的激勵機制,因此第三方機構以及民眾對其默然,以致于國家、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無法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低碳經濟發展。
3.缺乏碳會計人才
碳會計屬于邊緣學科,這決定了其必須有大量學科知識作為理論基礎,而且其中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知識和內容,比如涵蓋了會計學、環境學、管理學以及生態學和經濟學等相關學科。在該種情況下,企業會計從業人員既要熟練掌握與本職(會計學)有關的知識和技能,又要懂得環境、生態學以及經濟管理學等方面的知識。在此情況下,碳會計理論的建立與實踐,需要大量的復合型人才。然而,就當前國內教育和人才培養現狀來看,碳會計綜合型人才非常的匱乏。
4.缺乏理論與實證研究
理論與實證研究成果對實務工作產生的影響非常大,碳會計理論方面的研究不足,導致其實證研究無從開展,碳會計也只是一紙空談而已。雖然碳會計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研究取得了成果,但國內碳會計理論以及實證研究開始于幾年前,國內對于基礎知識方面的認知也沒有達到一個統一高度,理論研究過程中尚未形成可靠的權威論,碳會計研究只能摸著石頭過河。
三、建立碳會計理論體系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1.建立健全法律規制,設定正確的碳會計目標
碳會計理論的完善和發展,最為重要的就是頒布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完善與環境保護密切關聯的制度,以此來明確企業因環境破壞而承擔的責任。基于嚴厲的處罰約束,使企業不敢鋌而走險,三思違法成本。需求要求的是,只能在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方可做到有法可依、必依。同時,財政、稅務部門還要結合當前的國情、企業發展現狀,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經濟發展準則與碳會計制度,從而使碳會計計算更加的規范,精確碳會計信息披露建設,從而為企業碳會計處理提供操作規則和指南。
2.完善監督機制
企業經營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益的最大化,實踐中部分企業會犧牲環境去追求利益,以致于企業對社會表現出外部不經濟現象。針對這一問題,筆者建議鼓勵企業走低碳經濟發展模式,改進設備和技術,政府、社會對其進行監督,其中可采用懲罰手段。完善和健全監督機制,政府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嚴格執法,并且加強政府作為服務和監督部門的作用,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到監督體系之中,并且設立第三方機構,獨立鑒定企業碳排放情況,廣大群眾對企業進行監督、舉報;監督機制中也應設有獎懲措施,對不按法律排放、不進行碳會計核算披露的企業,需采取懲罰措施,通過加大違法成本的方式,規范企業的行為。同時,還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激勵措施和方法,使低碳會計實施企業,可以獲得政府財稅調控上的政策扶持,走低碳經濟發展道路。
3.加大碳會計人才培養力度
碳會計理論建立與實踐,離不開綜合型會計人才。建議各地高校、稅務師以及會計師等,著重培養碳會計綜合型人才,使他們既要掌握經管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又要具備會計基本技能,不斷擴展知識面。鼓勵會計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并且在其中適量加入碳會計方面的考核內容;同時還要做到引進來、走出去,為碳會計人才提供交流的平臺和機會,這有利于綜合性人才的培養。
4.全面推動碳會計理論與實證研究
目前國內碳會計理論只是雛形,需解決的問題很多。實踐中,應當大膽借鑒發達國家這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經驗,立足國內資源現狀,形成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碳會計理論體系。通過結合環境條件,進行理論和實踐研究。為更好開展環保低碳項目,應當先建立完善的碳會計理論體系,并且加強實踐應用。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目前涉及多個集團和企業利益的碳會計理論和制度依然不夠完善,必須搭建碳會計框架,構建碳會計理論體系。碳會計理論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實踐中應當以碳排放權作為核心,構建一套從碳會計概念、確認以及計量到最后的信息披露為內容的完整體系,這有利于企業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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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碳生產率;空間趨同;集聚外部性
中圖分類號F27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2104(2013)12-0040-08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12.007
在經歷了長達30多年的“經濟奇跡”之后,中國經濟發展面臨著兩大困境。一方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遵循漸次推進的模式,希望靠沿海地區的優先發展帶動內地經濟的增長。雖然各地經濟均實現了不同程度的發展,但是基于“新古典增長經濟學”收斂假說的良好愿望并未實現,地區之間的差距不斷擴大仍然是不爭的事實[1]。另一方面,傳統經濟趕超思路使得各級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過于強調單一的經濟利益,線性過程的最終結果不可避免地導致自然資源的過度消耗與廢棄物的大量排放。2012年冬季卷幾乎大半個中國的濃霧陰霾,給各級政府以及每一個國人都敲響了環保的警鐘,多個城市PM2.5指數頻頻爆表,也引發國際輿論的密集報道,殘酷的現實迫使我們不得不更深刻地面對生存環境惡化的嚴峻形勢。面對環境壓力,我國提出減排目標,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在此背景下,節能減排約束使得區域經濟趨同的作用機制更加復雜,難度更大。
1文獻綜述
關于經濟能否趨同,實現區域均衡發展也引起了廣大學者的關注[2-3]。關于區域經濟趨同研究的一個基本共識是,區域經濟趨同(收斂)只是一種表象,區域經濟趨同源于知識溢出下的生產率趨同[4]。隨著我國特定地理上經濟活動集聚性不斷強化,部分學者采用新經濟地理分析框架,從地理集聚的角度開展對區域生產率趨同的研究[4-7]。無論是新經濟地理理論還是馬歇爾、雅各布斯外部性理論,大多專注工業活動集聚能否促進經濟效率[8-10],一致認為地理空間上經濟主體的集聚可以便利知識的傳播、資源的共享以及生產要素的匹配從而提高生產率。但是,從新經濟地理角度研究空間集聚對環境約束下的生產率問題卻鮮有涉足。按照直覺判斷,工業生產的集聚會加重工業污染排放,降低當地環境質量,使得多數文獻只是關注集聚帶來的環境負外部性。事實上,環境質量的惡化并不是空間集聚的必然結果,不同的集聚程度和集聚方式可能對應于不同的環境效應,如果能充分發揮集聚的正外部性,是有可能抵消環境負外部性甚至改善環境效率的[11]。現實中,為了節省治污成本、便于管理,政府通常愿意將企業集中到園區統一進行環境規制;在產業轉移過程中,無論轉移出去的產業還是新引進的產業都不再以“散點”的形式分布,而是以集聚的形式存在。這都說明,產業集聚的外部性正在無形中發揮著作用。若集聚的生產更能實現環境污染水平的帕累托最優,那么中國現行的分散化生產的政策導向可能與減排目標相悖。目前還沒有文獻在更大尺度上關注區域工業活動集聚與碳生產率之間的關系。我國碳生產率存在較大的區域差異,表現出顯著的地域性特征,那么碳生產率是否存在趨同?空間地理因素與碳生產率差距的縮小是否存在顯著關系?為此,本文利用探索性空間分析方法(ESDA),重點考慮集聚外部性等因素對碳生產率趨同的影響。
沈能等:集聚外部性與碳生產率空間趨同研究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3年第12期2碳生產率的空間相關性
目前,國內一些學者對我國省級(自治區、直轄市)及東、中、西三大區域的碳排放量、碳排放強度、影響因素及減排對策進行了相關研究。而關于碳生產率的研究較少,何建坤只是進行了全國碳生產率的年增長率和提高碳生產率途徑的因素分析,目前缺乏關于區域碳生產率的研究。碳生產率是指在一段時期內國內生產總值(GDP)與同期CO2排放量之比,等于單位GDP CO2排放強度的倒數,反映了單位CO2排放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本文借鑒潘家華關于碳生產率的測算方法[12],計算出各省區市及三大地區碳生產率數值。考慮到篇幅問題,下面只列出我國東、中、西部地區2000-2010年碳生產率數據(見表1)。
在檢驗空間趨同前有必要考察碳生產率的空間相關程度。全局空間相關的分析一般采用Moran’s I統計檢
單元數,W為空間權重矩陣,x是變量的離差形式,S0是W中所有元素之和。Moran’s I的取值范圍為-1≤I≤1。若該指數等于0,表示目標區域空間分布的相互獨立;若該指數小于0,表示目標區域存在空間負相關性;若該指數大于0,表示目標區域存在空間正相關性,指數值越大表示空間相關性越明顯。
Moran I=N2S0x’Wx2x’x(1)
國內大部分文獻選擇二元鄰接矩陣,但二元鄰接矩陣只適用于考察相鄰地區之間的重要事件,比如戰爭等。對于技術溢出而言,選擇距離權重矩陣更合適,因為技術擴散不僅發生在相鄰地區之間,還可以在更遠的空間單元之間發生聯系。距離權重矩陣如式(2)。
wij=e-adij;…w’ij=wij2Σ2jwij,…i≠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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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低碳經濟;碳金融;對策
中圖分類號:F12文獻標識碼:A
一、問題的提出
由二氧化碳的過度排放而帶來的全球氣候變暖問題,已經成為大部分國家都認同的世界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中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發展低碳經濟實現節能減排勢在必行。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中國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減排目標,更是說明發展低碳經濟是中國今后必須要走的道路。
所謂低碳經濟,是指一種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人類社會繼工業革命、信息革命之后的第五波革命浪潮。實質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創建清潔能源結構,核心是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發展觀的轉變。而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基礎的金融手段是現階段發展低碳經濟最為有效的途徑,所以說對于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研究有著不可磨滅的現實意義。赤道原則就是國際上金融機構支持低碳經濟的一個很好的表現。2003年6月4日,歐美10家國際性大銀行宣布采納赤道原則。截至2009年6月,全球共有69家金融機構采納了赤道原則。金融要在發展低碳經濟的過程中發揮作用,金融本身需要新的發展。在此過程中出現了“綠色金融”、“碳金融”等新的概念。金融業要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綠色金融”、“碳金融”是必經之路。
二、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中國的碳金融更多是依托清潔發展機制(CDM)進行的金融活動。截至2008年2月,中國CDM項目獲得聯合國CDM項目執行理事會簽發的核證減排信用(CERs)達到36萬噸,占聯合國目前核定CERs總量的31.33%,首次超過印度成為最大的CDM碳交易量國家。如果按照每噸10美元交易,交易額將達到3.6億美元,這一方面取得了較大的成果。
國外投資銀行和從事碳交易的風險投資基金已經進入中國,對具有碳交易潛力的節能減排項目進行投融資,如成立于2007年3月的沛雅霓資本公司,旨在投資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蓋茨基金是創始合伙人之一。另外,匯豐銀行、英國益可環境集團、瑞典碳資產管理公司、氣候變化資本集團(CCC)都已在中國開展節能減排投融資業務。
2006年我國“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到2010年單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減少10%。2007年6月中國國務院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目的是通過綠色信貸逐步推行綠色經濟政策和環境經濟制度。2008年中國發表《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白皮書,系統介紹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和取得的成就。
在這些政策的促進下,國內的金融機構也紛紛涉足碳金融市場。民生銀行是國內在碳金融方面走得比較靠前的銀行,它將節能貸款與碳金融結合,創新推出以CDM機制項下的CERs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興業銀行則引入能效融資這一新的金融產品。能效融資是興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FC)合作的氣候變化類融資產品,是專門為有關節能、潔凈資源和減排項目提供資金支持的。興業銀行還是首家加入“赤道原則”的中資銀行,這是具有里程碑式意義的舉動。2008年農業銀行出臺了水泥等8個“兩高一剩”行業和國家提示風險行業的信貸政策,考慮環保因素否決貸款項目167個,支持“節能減排”項目金額711億元。
自2008年底至2009年9月末,我國主要商業銀行鋼鐵、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高耗能產業貸款增速分別為13%、19%、-45%,均大大低于同期31%的貸款平均增速,低碳信貸結構調整成效明顯。而截至2009年6月末,北京銀行綠色信貸余額已突破40億元。與國際金融公司合作中國節能減排融資項目貸款已累計發放1.33億元。
盡管中國在金融領域中已經作出了一些成果,但是離低碳經濟的要求還有一段距離。金融支持方面做得還不夠,面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第一,碳金融的衍生產品和服務單一,創新不足。我國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目前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碳金融衍生品單一。隨著碳金融市場的形成,金融機構需要開發出更多有關的金融衍生品來滿足市場的需要。目前,國內僅有民生銀行和興業銀行在貸款方面先行一步,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發行與碳金融排放交易的理財產品,碳金融衍生品創新滯后;其次還有金融機構在碳金融方面的服務也缺乏多樣化。我國銀行和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對企業低碳化生產的金融服務不足。金融服務單一,僅僅在信貸方面有所發展。國外的風險投資基金已經注意到中國碳金融市場的潛力,而中國本土的金融機構卻遲遲沒有行動,浪費了機會。
第二,缺乏碳減排交易市場定價權。我國雖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碳資源市場,但是在碳減排交易市場上卻沒有定價權,是處于全球碳交易產業鏈的低端。例如,CERs在中國收購價格為4~5歐元/噸,而在歐洲市場上在8~10歐元/噸,在歐美交易所被包裝成CERs期貨合約,價格就變為15~17歐元/噸。碳交易規則的制定被牢牢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中。碳排放關系著中國整個低碳經濟的構建,如果無法掌握碳交易市場的定價權,中國經濟將會受制于人,中國在碳交易領域就將面臨著與其他低端產業同樣的命運,為發達國家加工制造商品只能獲得極低的利潤,而發達國家卻占據著產業鏈的高端位置,賺取高額利潤。歐盟、美國等國家由于自身國家實力的強盛,以及在各個領域的領先,構建高端市場――碳交易所,掌握著碳減排交易市場的定價權。
第三,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認識尚未到位。碳金融是隨著國際碳交易市場的興起進入我國的,對我國很多金融機構還是一個新興的事物。所以很多的金融機構對其認識尚未到位,沒有意識到其能帶來的巨大收益,甚至有的金融機構對碳資源的價值都沒有正確的認識。即使有的金融機構察覺到碳金融的價值,但是由于對其操作的模式、交易的規則和業務流程不熟悉,也只能放棄。目前,國內只有少數的銀行關注碳金融,發行了一些相關的金融產品,其他的金融機構鮮有涉及。
第四,國內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市場化不足。雖然中國已經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碳指標出售國,但是中國國內的溫室氣體排放的交易卻并不活躍,交易的主動權仍然在國外的交易平臺。并且,我國現在是通過CDM來參與國際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市場,在市場中只是純粹的買方,而中國要想實現自己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中提出的減排目標,僅僅依靠目前在CDM項目上的成績是不可能的,所以探索發展碳排放配額交易市場勢在必行。目前,我國雖然已經成立了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等市場化減排平臺,但是并沒有形成一個廣泛統一的市場,只是出于探索初期,故對于實現市場化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的政策建議
從目前金融支持低碳經濟面臨的問題來看,政府和金融機構都必須要做出行動才能解決。政策體系的完善是首要任務,金融機構自身也要增強支持經濟的動力,創新產品與服務。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高效的碳金融市場,增強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話語權。故鑒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第一,完善支持碳金融的政策體系。對于我國來說,應當通過立法形式確定節能減排的約束性指標,并逐級分解到地方和重點企業,確立完善的監測和考核體系。確立財政支持政策,制定有關環境風險等級的評定標準,建立“綠色信貸”目錄指引為銀行的相關業務的發展服務,并且設立項目的環保標準來規范項目的實施。學習國外支持碳金融發展的相互配套、嚴密完善的政策體系,建立完善的氣候變化數據庫,健全碳交易監管和法律政策,提高我國在國際碳交易中的地位,為碳金融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地方政府要著眼于大局,給予碳金融的發展以政策的鼓勵和支持。建議利用赤道原則來作為銀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準。執行赤道原則需要自主制定環保原則的能力以及相應的獨立執行的能力,這些能力則是建立在銀行內部相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的基礎上。國家要制定政策促進銀行加強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提升其能力以便更好地執行赤道原則。
第二,加強碳金融衍生產品創新和服務多樣化。要實施對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就必須加強碳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首先,學習外國的成功經驗。例如,荷蘭銀行首先設計氣候指數和水資源指數,然后推出收益與其掛鉤的氣候理財產品和水資源理財產品。其次,積極探索發展與碳排放權掛鉤的理財產品。例如,商業銀行可以推出掛鉤低碳消耗的基金,開展碳權的質押融資貸款等等;保險公司可以推出有關碳排放的保險。最后,發展碳信托類產品。其設計理念是為那些具有環保意識和碳金融知識的企業設立碳信托投資基金,將這筆資金投資于具有CDM開發潛力的項目中,通過這些項目的開發獲得相應的CERs指標。而通過發展碳指標交易、碳期權期貨來完善碳金融的服務。同時,金融機構還可以為企業提供投融資咨詢、擔保、信托、租賃服務。中國農業銀行推行的清潔發展機制融資顧問業務就是一次有益的嘗試。總之,金融機構自身必須要做到創新機制靈活,提高創新能力,創造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新型碳金融產品和服務,促進低碳經濟蓬勃發展。
第三,掌握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定價權。全球已經形成以碳交易為主的市場體系,掌握碳交易價格定價權是爭奪話語權的關鍵。2009年國家發改委為CERs制定了最低交易價格8歐元/噸,試圖打破中國CER賤賣的困局,但是這是不夠的。若要掌握碳交易市場的定價權,就必須加快碳金融的建設。中國的碳金融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政策、法律、設施、人才等各方面都比發達國家落后。只有國家積極扶持,金融機構積極進取,才能趕上發達國家。而要改變目前在碳交易產業鏈中的低端地位,就要建立自己的碳金融市場,與發達國家一起在碳交易二級市場上爭奪。碳交易的定價權與碳交易是以哪種貨幣結算有重要作用,所以實現人民幣的國際化,使其成為碳交易的結算貨幣是必需的。
第四,提高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認識。碳金融是一個潛在的巨大市場,為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了巨大的商機。要提高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認識:首先,要使得金融機構能夠認識到“碳金融”的價值,意識到如果做好與其有關的業務,能得到多大的回報。只有先意識到這點,金融機構才有動力發展碳金融業務;其次,金融機構要了解到碳金融市場的操作模式,以及項目是怎樣開發和運行的。只有了解了規則,金融機構才能正確地開展業務,不會盲目發展;最后,金融機構需認識目前碳金融需要哪些產品和服務,迅速確立自己的市場定位。例如,商業銀行可以發展中介服務。中國目前作為碳排放權的出售方,與國外機構的談判往往處于劣勢地位,因此需要對項目比較了解的中介服務。商業銀行可以發展這方面的業務,增加收益。
第五,建立統一的溫室氣體排放限額交易市場。中國要想實現通過市場化來支持低碳經濟的發展,就必須建立一個可供國內企業之間進行交易的市場。世界最著名的碳交易市場是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英國排放交易體系、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的溫室氣體減排體系,這些交易市場為我國提供了很好的經驗。我們通過吸收西方國家的發展經驗,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多層次的溫室氣體排放限額交易市場。我們可以對于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進行重點建設,使之逐步發展為國際性的碳交易市場。
四、結束語
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后,在面臨著全球變暖這一世界問題前,對于低碳經濟的發展已是刻不容緩。而金融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通過金融支持,促使私人部門主動提高對能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更加清潔的技術來生產,加大對于發展低碳生產模式的投資,促使中國實現低碳經濟這一可持續發展之路。中國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提出的減排目標,對我們現在的經濟結構來說是有困難的,但是此時金融就更應該要先一步做出改變來支持中國低碳經濟的發展。碳金融的興起為中國提供了千載難逢,中國的金融業一定要做出相應的調整,適應國內外的變化,爭取在未來世界的碳金融體系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
(作者單位:安徽大學經濟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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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衛峰.低碳經濟與環境金融創新[J].上海經濟研究,2008.3.
篇10
論文摘要: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我國未來經濟的主要發展模式。低碳經濟的發展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歷史機遇,帶來了政策支持及稅收優勢。同時低碳的經濟發展模式也給文化創意產業自身的發展帶來的巨大的影響,它要求文化創意產業進行多角度科學分類,促進了自身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也要求文化創意產業在控制自身的碳足跡的同時發揮更大的降碳作用。
論文關鍵詞:低碳經濟;文化創意產業;機遇 ;影響
一、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低碳經濟成為了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要模式,國家和社會對低碳經濟的發展都投入了極大的力度。其中政府的扶持力度最具引導性,如直接財政補貼、價格補貼、稅收優惠、政府采購政策、節能法規與標準的制定等等。作為低碳經濟的典型代表,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前景。
(一)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歷史機遇
1998年,英國創意產業特別工作組首次把創意產業作為一種國家產業政策和戰略產業理念,將創意產業界定為“源自個人創意、技巧及才華,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行業”。創意產業是文化產業發展到新階段的產物,是西方發達國家轉換和提升產業結構的戰略步驟。他們注意到創意產業對優化現有產業結構的重要作用,因而把文化產業與更廣泛的制造業部門聯系起來,致力于發揮創新、信息、知識與文化在全球經濟中的核心作用。當前,美國、歐盟各國以及澳大利亞、日本、韓國、加拿大、新西蘭、新加坡乃至馬來西亞等國,都把創意產業作為調整國家產業結構的戰略步驟,形成了全球創意產業蓬勃發展的總體態勢。
在全球創意產業勃興的背景下,我國文化創意產業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將進入一個產業結構總體調整轉換的新階段。面對這一現實,中央做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大戰略部署,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首要推動力量,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提高國家競爭力的中心環節,把建設創新型國家作為面向未來的重大戰略。所有這些,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指明了正確方向。文化與產業的聯姻是歷史發展到一個新時期的新現象、新機遇,是信息時代社會資本積累的新源泉,抓住這個機遇就把握了信息時代。
(二)低碳經濟發展模式給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帶來了政策支持及稅收優勢
2009年,國務院《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將文化產業的發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文化部隨后出臺《文化部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2008年,北京市《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擔保資金管理辦法》;2009年又出臺《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貸款貼息管理辦法》;同年7月,央行營業管理部和北京銀監局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這一系列政策都明確傳遞出一個信號:政府十分重視發展文化產業,且已經開始制定切實的指導方針為文化企業的融資打通脈絡。此外,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消息:“財政部財科所課題組日前《中國開征碳稅問題研究》報告稱,可以考慮在未來五年內開征碳稅,并具體提出了我國碳稅制度的實施框架。”這一消息的將使低碳經濟深入到我國的各個行業之中。在今后無論出于經濟原因或生態環境的責任感,作為低碳經濟的典型代表,文化創意產業都將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隨著我國經濟的宏觀調控,文化創意產業在政策傾斜和稅收優勢都將顯現無疑,他們將成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巨大動力。 二、低碳經濟發展模式給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帶來的巨大的影響
矛盾論認為,事物之間的作用是相互的,低碳經濟的發展不但給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帶來了機遇,也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主要影響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低碳經濟發展模式要求文化創意產業進行多角度科學分類,促進了自身產業結構調整升級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文化創意產業包含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與智能產權三項內容。目前,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方法較為單一,基本是依據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并根據文化創意活動的特點進行分類的。例如按照《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包括:1、文化藝術;2、新聞出版;3、廣播、電視、電影;4、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5、廣告會展;6、藝術品交易;7、設計服務;8、旅游、休閑娛樂;9、其他輔助服務。這種單一的分類方式無法使文化創意企業和機構與我國目前的低碳經濟政策進行良好對應,由此帶來的行業內低碳標準不統一,碳排放區別不明顯,很難適應低碳經濟的發展。這就需要我們在進行文化創意產業科學分類時針對不同視角進行多角度分類。低碳經濟要求以科學、準確的碳排放為標準對文化創意產業進行“碳”化分類以更好對應國家的低碳經濟政策,促進產業自身結構的調整升級。
(二)低碳經濟發展模式要求文化創意產業在控制自身的碳足跡的同時發揮更大的降碳作用
文化創意產業屬于低碳產業,但不是無碳產業,只是相對于其它產業而言總體排碳量較低,作為經濟范疇而言文化創意產業依然離不開資源使用與能源消耗,其在經濟生產過程中也必然直接或間接產生一定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等污染。研究如何使文化創意產業自身排碳量得到減少和降低也是低碳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目前,人們通常用“碳足跡”的計算方法來衡量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碳足跡(carbonfootprint)”,它標示一個單位元素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構成的自然資源。“碳”耗用的多,導致地球暖化的元兇二氧化碳(CO2)也制造的多,“碳足跡”就會增大,對自然環境的不良影響也就越大,反之“碳足跡”越小,對自然環境的不良影響也越小。如何科學計算文化創意產業的“碳足跡”,從各個環節進行控制以減少“碳足跡”的產生是低碳經濟與低碳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