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營權流轉辦法范文
時間:2024-01-31 1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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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提高認識,增強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動性和緊迫感
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推進,農民家庭承包經營中土地規模經營小、農業比較效益低、人地矛盾的問題日漸突出,不利于城鄉統籌發展。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利于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的規模化、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的市場競爭能力;有利于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快城鎮化、工業化進程,有效地減少土地撂荒;有利于促進農業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農業機械化;有利于推動農業生產要素的重組和資源的配置,開辟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的渠道。各級干部一定要清醒認識,自覺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緊迫感,切實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我縣農業規模經營的發展。
二、開展宣傳與調查,積極營造有利于加快農村土地承
包經營權流轉的氛圍
各鄉鎮要積極配合市、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宣
傳活動,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通過張貼宣
傳標語、編黑板報、出宣傳欄、印宣傳冊、派宣傳車、組織相關講座、利用廣播媒體等方式,廣泛宣傳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大力宣傳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試行)》,讓廣大農民真正了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精神實質,自愿融入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活動中去。縣農業局要結合新型農民培訓工作,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培訓鄉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業務指導員50人,這項工作要在6月底前結束。
同時,要全面開展摸底調查,摸清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現實狀況,重點摸清流轉方式、流轉面積、流轉規模、流轉期限、流轉原因、流轉手續、流轉地用途、流轉效果、流轉糾紛情況、流轉管理狀況、流轉潛力等。要求各鄉鎮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及時將摸底調查匯總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摸底調查表由縣農業局另文下發)上報縣農業局。
三、堅持原則,不斷創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形式
各鄉鎮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嚴格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堅持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的原則。在穩定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土地承包關系的前提下,實行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鼓勵各鄉鎮創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和流轉形式,促進土地合理配置、有效使用。
(二)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侵占農民利益。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切實保障農民的經濟利益。
(三)堅持集中連片、集約經營的原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與農業區域布局、農業基地建設、土地整理開發結合起來,與培育土地規模經營主體結合起來,實現土地集中連片經營和生產要素優化配置。
(四)堅持規范管理、有序推進的原則。要加強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各項制度,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服務,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管理,及時調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維護各方利益,確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有序。
在堅持上述原則的基礎上,各鄉鎮要大膽創新探索,切實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可采用以下形式:
(一)農業龍頭企業帶動型。即引導工商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等農業經營主體投資效益農業,連片開發農戶流轉的土地,或者采取公司加農戶和訂單農業的方式,帶動農戶發展產業化經營。也可采用農民土地入股,然后在龍頭企業做工人的辦法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
(二)農村能人大戶帶動型。即積極鼓勵當地有資金、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種養能人、大戶連片承包農戶流轉的土地,并帶動農戶發展規模經營。
(三)農村土地合作社型。即鼓勵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形式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選擇不同產業,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建立村級土地合作社,支持其連片開發經營農民流轉的土地。
(四)農戶相互流轉型。即積極鼓勵農戶之間通過出租、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鼓勵承包農戶委托發包方和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
(五)村集體集中流轉型。即對二、三產業發展較好,集體經濟有一定實力的村,在依法征得村民同意后,可以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土地的集中經營或統一流轉。依法收回的承包地、農民自愿放棄的承包地、通過土地整理新增的土地以及集體的“四荒”地,可以由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統一組織公開發包或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六)撂荒土地代管型。即對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集體經濟組織可按規定組織代耕,代耕收入歸代耕者。對舉家長期外出且失去聯系農戶的撂荒土地,在確保原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可由集體經濟組織代為流轉,流轉收益歸原承包方。
四、規范運作,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
(一)建立縣鄉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縣農業局要設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全縣土地流轉服務日常工作;鄉(鎮)要設立土地流轉服務站,負責本鄉鎮內土地流轉服務具體工作;各村要設立土地流轉服務工作室,直接承擔土地流轉服務工作,建立縣、鄉、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服務平臺”。各級土地流轉服務機構的主要職責:一是負責流轉土地的供求登記和信息工作,主要登記匯總可流轉土地的數量、區位、類別等情況,并將農戶需要流轉的土地集中起來,統一對外招商信息,吸引村組內外的農戶和企業單位投資高效農業;二是負責土地流轉當事人雙方的協調和指導,開展土地評估、合同鑒證、法律政策咨詢等工作;三是負責土地流轉后的跟蹤服務和糾紛調解工作;四是負責對流轉土地進行監管,確保土地的農業用途和適度規模經營。各級土地流轉服務機構要做到“六有”,一是有統一制作的名稱規范的牌子;二是有統一刻制的印章;三是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四是有能正常開展各項服務所必需的實施;五是有2個以上相對專職的工作人員;六是有正常運轉所必要的工作經費。在組建初期,要重點做好制訂管理服務制度、搜集登記土地流轉信息,以及開展土地流轉政策宣傳等工作。有條件的鄉鎮,可逐步建立土地流轉交易大廳。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機構要在6月中旬前設立起來,其中鄉、村兩級土地流轉服務機構設立的具體情況、制度建設情況和已開展的指導服務項目要及時報縣農業局。
(二)規范流轉手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嚴格按照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試行)》執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必須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規范的書面流轉合同。合同樣式統一使用《**市農
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范本)。各鄉(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要在縣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的指導下,在各村、組開展一次土地流轉合同文本的公示和有關政策的宣傳活動。農戶流轉土地時,各鄉(鎮)、村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室)要免費為流轉雙方提供合同文本,并指導合同簽訂。合同要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雙方的名稱或姓名,流轉方式,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條件,土地收益及支付方式,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流轉使用期滿后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處理辦法,爭議的解決辦法,違約責任等。在指導合同簽訂時,對流轉當事人提出的流轉合同鑒證申請,鄉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要及時予以辦理,發現流轉雙方有違反法律政策的約定,要及時提供咨詢,幫助糾正。對土地流轉規模較大的,可以委托村集體統一流轉。要重視對流轉土地用途的審查,防止改變農業用途。要嚴格農業生產經營者的資質審查,確保已流轉土地農戶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必須在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前對受讓方的資信情況、經營能力、履約能力以及擬經營的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環境保護政策、產業發展規劃和區域經濟政策、項目效益風險等進行審查。
(三)建立備案、登記和檔案管理制度。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要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登記冊,落實專人負責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登記、流轉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建立一戶一表、一村一冊、一鄉一柜,一縣一網的土地流轉臺帳制度和信息資源庫。
(四)建立土地流轉信息上報制度。一是上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統計表格。為及時統計、匯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各鄉鎮要指定專人負責,在每季度后5日內(具體為4月5日前報一季度、7月5日前報二季度、10月5日前報三季度、次年1月5日前報四季度)填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統計表》(統計表樣式由縣農業局另文下發),并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在上報統計表的同時,各鄉鎮要對本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進行認真分析,形成書面材料與統計表一并上報縣農業局。二是上報典型案例。各鄉鎮要對土地流轉工作中產生的成功案例進行認真剖析,形成經驗材料及時上報縣農業局,縣農業局將在《**農經》中予以刊發,供各鄉鎮學習參考。三是上報問題。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尤其是影響農村穩定的重大問題,各鄉鎮要及時上報縣委、縣政府,同時抄報縣農業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上報工作的完成情況將作為今年各鄉鎮新農村建設考評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部分評分的重要依據。
(五)妥善處置土地流轉糾紛,切實維護承包農戶的合法權益。農村土地流轉行為的不規范可能引發諸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假如解決不到位,勢必影響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從而影響整個土地流轉工作。縣里準備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建立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庭,著力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化解矛盾,理順情緒,規范行為,排除隱患,加快和促進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仲裁委員會由農業、司法、法制、國土等部門組成,辦公室及仲裁庭設在縣農業局,同縣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合署辦公。仲裁庭應選配3名以上仲裁員,由縣仲裁委員會考核聘用,實行持證上崗。
各鄉(鎮)要高度重視解決涉及農民工返鄉可能出現的土地承包和流轉糾紛,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的土地承包權益。要加強對農民工返鄉情況的監測,及時了解和掌握涉及農民工的土地承包和流轉糾紛的發生與調處情況,積極做好工作預案。要暢通糾紛解決渠道,加強宣傳教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地反映問題。
(六)扎實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試點。開展工作試點可以起到率先示范作用,由此進一步促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各鄉鎮要選擇若干個產業發展較快、土地流轉工作基礎較好的行政村開展流轉工作試點。試點中,要著重探索如何引導農民流出土地,如何吸引大戶(農業企業)流入土地,如何發揮土地流轉服務組織作用,如何解決流轉中出現的各類矛盾糾紛等問題。要通過試點認真總結經驗,加強指導服務,確保試點一個,成功一個,以推動土地流轉工作快速有序發展,并力爭每個鄉鎮涌現1個以上土地流轉面積占土地總面積50%以上的村。原則上要求小鄉鎮建立1~2個示范點,大鄉鎮建立3~5個示范點。各鄉鎮試點村的選擇情況及試點工作方案要在5月中旬前報縣農業局。
五、完善政策,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一)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縣財政每年將從農業產業化資金中切出15萬元作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專項扶持資金,用于培育農業規模經營主體和鼓勵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做出貢獻的組織。農業規模經營主體的認定標準:一是一次性流入土地面積100畝以上;二是流轉期限在5年以上;三是與農戶簽訂了規范的流轉合同;四是按流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給農戶土地流轉費用;五是沒有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六是安排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10人以上;七是規模經營效益顯現,畝產值高于農民個體耕作200元以上;八是年內沒有與農民發生土地流轉糾紛。土地流轉服務組織突出貢獻的認定標準:一是機構健全、人員到位、制度完備、程序規范、經費落實;二是每年開展土地流轉政策宣傳3次以上,接受宣傳的總人數200人以上;三是成效顯著,包括及時規范地進行了流轉土地的供求登記和信息,協調和指導農戶簽訂規范合同文本每年100份以上,成功流轉土地面積每年300畝以上,開展了土地流轉后續跟蹤服務,確保了土地的農業用途,有效地促進了土地的適度(20畝以上)規模經營,及時完成了土地流轉信息的分析、上報工作,土地流轉檔案管理達標,沒有出現土地流轉糾紛等。
(二)制定完善鼓勵土地流轉的配套政策。進一步加快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優惠政策,對承包土地全部流轉出去且進入城鎮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享受城鎮居民同等待遇;從事企業經營的農民,享受興辦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其子女可在教育部門指定學校就學,享受與城鎮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農村人口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范圍,促進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向農村延伸,特別是加快解決60歲以上和已經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讓他們放心的流轉土地;對于已經流轉土地的農民,引導他們從土地流轉收益中拿出部分資金,建立個人基本醫療和養老保險,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積極探索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的做法。對農民原有房屋區分建筑結構、建筑年限、建筑面積、建筑用途、地理位置等給予相應的拆遷補償。
(三)強化金融信貸和用地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業開發項目的專項資金,重點向生產大戶傾斜,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
高新技術引進;金融部門要簡化生產資金貸款手續,積極支持和幫助種養大戶發展生產;農村土地合作社可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規定進行及時登記,并享受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同等的優惠扶持政策。農村土地合作社從事種養業規模經營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優先納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按實際需要允許規模經營主體將占用面積的2—5‰的土地建造簡易倉庫、曬場、運輸道路等,作為農業生產管理輔用地。但土地流轉到期時,規模經營主體要負責還耕。
(四)完善土地流轉風險防范機制。要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流轉風險基金,推行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形成土地流轉風險預防、控制、處置機制。加快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建立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土地流轉大戶(企業)就生產的農作物、畜牧產品進行保險,降低規模經營的意外災害風險。
(五)加大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就業力度。要進一步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和民營經濟,就地轉移農村勞動力;加大勞務輸出,使農村剩余勞動力逐步脫離土地,從農村走向城鎮;加強勞務培訓,大力實施“陽光工程”和新型農民科技培訓項目,通過組織勞務洽談等形式,建立固定的勞務輸出基地,推動農村勞動力向外轉移,推動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篇2
關鍵詞:土地流轉 邛崍市 土地承包經營權 問題 對策
一、引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土地的小規模經營已經不能在適應當前我國經濟大環境,城市工業、服務業崛起吸引了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這也加快了農村土地的流轉,因此,可以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經濟發展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必然產物。
二、邛崍市土地流轉概況
(一)土地流轉面積概況
邛崍市位于成都西南部,共有土地1377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4400公頃,擁有人口65.7萬。邛崍市農村土地流轉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改革開放后,一部分人外出打工、經商,農村中土地已經出現零星的流轉。后來不斷發展,土地流轉的形式也逐漸多樣化、流轉過程逐漸規范化,當前土地流轉面積已經達到20萬畝。
(二)土地流轉主要形式
邛崍市現有的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有出租、轉包和入股三種。占比最大的是出租,出租主要是將土地承包給專業大戶或者是專業農產品公司;第二是轉包,其業主主要是本村農戶之間通過口頭協議或者文字協議進行的短期轉讓、轉包;第三種是入股,主要是擁有土地的村民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折價入股成立公司或者合作社從事種養業。
(三)土地流轉的收益狀況
在正常農業生產的情況下,根據我們對邛崍市六個鄉鎮的調查,流轉土地的收益會根據流轉土地的用途不同給農戶不同的承包價格,各地之間也有一定的差距。將土地流轉用于種植果蔬,每畝地的承包價格為當年1000斤黃谷的折價,2014年每斤黃谷約1.3元,例如平樂鎮金華村;而水口鎮的鐘山村主要將土地流轉出去進行素質拓展訓練營場地建設,出租每畝地只能有630斤黃谷的收益。
三、邛崍市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強制流轉損利益
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流轉出去。這個現象普遍存在于夾關鎮臨江社區的農戶中。該村以種植茶葉為主,據農戶們反映,如果收成好的話,拋去農藥化肥等投入,他們每年種植茶葉每畝地也能收入近8000元,至少也是4000元。而把土地流轉出去只能獲得每年700斤黃谷的收入,這遠遠低于自己一年收入的預期,所以在調查的14戶農戶中有6戶反映這個問題也是不足為奇的。
(二)土地流轉不充分
像平樂鎮、羊安鎮都普遍存在農民想流轉土地但沒有公司或個人愿意承包的現象。多數農民愿意將自己的田地流轉出去,以平樂鎮金華村為例,他們流轉出去的每畝地可以每年獲得1000斤黃谷的收入。沒有了地的農民有了更多閑暇時間,可以出去打工,一年算下來外出打工每人也能賺15000-30000不等。而土地沒有流轉出去的農民還要照顧自家的田地,這樣半年的時間是不能外出務工的,一年下來的收入要比流轉出去農民的收入少得多。
(三)土地流轉機制不健全
在邛崍,農村土地的流轉絕大部分是通過政府渠道引進的承包商,土地流轉的信息不暢,這就影響了土地流轉的速度和質量。許多地方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土地投資補償和農用地有償流轉制度,流轉過程中存在很多不規范行為,有的土地流轉行為僅僅是為了套取政府補貼,即使是已經流轉的土地也存在沒有履行簽約和登記手續的現象。
四、原因
(一)相關服務和后續保障不健全
農村中缺少土地流轉專門的服務機構,造成土地流轉政策宣傳、監督管理、檔案管理、糾紛處理等一些工作跟不上,不利于土地流轉;農村居民流轉后的基本生活、醫療、保險、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和醫療體系健全,不能很好為無地農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二)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相關法律法規錯位、缺失
農民自身素質偏低,法律意識薄弱,一味相信政府,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權益;政府一方面鼓勵土地流轉,給予規模化農業以大量補貼,相關的法律法規卻不完善,《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均規定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這就使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合法利益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限制了其流轉。中央明確提出土地承包關系可以長久不變,卻沒有對土地流轉的期限做出規定,這就可能導致承包商以攫取最大利潤為目的,無限期進行土地流轉,危害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也會影響國家今后相關政策的調整和實施;由于政策的缺失也導致了農村中土地流轉后發展經濟效益較高的林果業甚至大面積占地發展非農產業。
五、對策
(一)加強邛崍相關流轉制度建設
首先,邛崍當務之急應該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轉體系和相關配套的服務體系,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明晰土地流轉過程中主體,建立縣、鎮、村三級土地流轉管理網絡,建立土地承包和流轉信息收集站,及時最新的土地流轉需求和供應信息,制作土地流轉程序、操作方法指南和范本,提高農民認識水平,正確指導農民簽訂合同,完善土地糾紛處理機制。
其次,健全邛崍的農村養老保險和生活保障制度。隨著我國老齡化問題越來越突出,尤其是在農村中出現的老人村等現象更要重視加強基本要老保險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讓老人和婦女孩子都能有最低的生活保障。
(二)加快邛崍農村勞動力轉移
完善邛崍勞動力就業制度,多途徑拓寬勞務輸出渠道,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拓展土地流轉的空間。組織農民進行技術培訓、多途徑拓展勞動就業渠道,搞好政策服務、法律服務、信息服務和組織管理等工作,讓農村中剩余勞動力有能力走出去、離開土地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有利的空間。
(三)依法規范土地流轉行為
必須把握好農村土地流轉的原則,規范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把它們制度化、法律化。必須遵循有償、自愿、依法的原則,在法律法規范圍內,加大鼓勵農民土地流轉的力度,真正給予農民實惠,切實維護農民的流轉主體地位和土地承包權益,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范有序的流轉。參考文獻:
篇3
一、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按照黨的屆三中全會的“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的要求,全面落實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
(一)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的掃尾工作。各鄉鎮要針對去年農村土地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或可能存在的尚未得到解決的遺留問題,結合當地實際,拿出可操作性強的措施,下大決心在今年上半年堅決整改到位,促進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兩個100%”到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數據的錄入與補充,于6月10日前上報縣局農經站審核。
(二)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和服務。
1、強化宣傳發動。各鄉鎮要積極配合市、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宣傳活動,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樣的宣傳。通過張貼宣傳標語、編黑板報、出宣傳欄、印宣傳冊、派宣傳車、組織相關講座、利用廣播媒體等方式,廣泛宣傳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大力宣傳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試行)》,讓廣大農民真正了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精神實質,自愿融入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活動中去。
2、開展摸底調查。各鄉鎮要在5月初全面開展摸底調查,摸清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現實狀況,重點摸清:流轉方式、流轉形式、流轉面積、流轉規模、流轉期限、流轉原因、流轉手續、流轉土地用途、流轉效果、流轉糾紛情況、流轉可能存在的問題、流轉管理狀況、流轉潛力等。
3、舉辦業務培訓。縣局將結合新型農民培訓工作,在6月份安排專項經費培訓鄉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業務指導員。
4、搭建服務平臺。縣局將設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全縣土地流轉服務日常工作;各鄉鎮要設立土地流轉服務站,負責本鄉鎮內土地流轉服務具體工作;各村要設立土地流轉服務工作室,直接承擔土地流轉服務工作,建立縣、鄉、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服務平臺”。這項工作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
5、建立仲裁機構。今年11月底前,縣里將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建立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庭,著力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化解矛盾,理順情緒,規范行為,排除隱患,加快和促進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6、抓好試點示范。各鄉鎮要在5月中旬前選擇若干個產業
發展較快、土地流轉工作基礎較好的行政村開展流轉工作試點。試點中,要著重探索如何引導農民流出土地,如何吸引大戶(農業企業)流入土地,如何發揮土地流轉服務組織作用,如何解決流轉中出現的各類矛盾糾紛等問題。要通過試點認真總結經驗,加強指導服務,確保試點一個,成功一個,以推動土地流轉工作快速有序發展,并力爭每個鄉鎮涌現1個以上土地流轉面積占土地總面積50%以上的村。
(三)規范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農村土地承包檔案必須及時整理和規范管理,不得毀損和遺失。對已經滅失的檔案,要逐步取證補齊。各鄉鎮要按照《檔案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檔案管理責任制,做到土地承包相關文件,農戶合同和登記簿、方案、表冊、基礎數據庫等完整齊全,做到“一戶一表、一組一卷、一村一冊、一鄉一柜”,專人負責。
二、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針對當前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存在規模偏小,機制不活,規范化程度低,發展緩慢等問題,本著“邊發展、邊規范”的原則,圍繞省廳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四大行動”,在市局的精心指導下,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進程。
(一)舉辦財務會計制度培訓班。為進一步貫徹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核算工作,縣局農經站將于4月中旬舉辦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培訓班,重點培訓鄉村合作社指導員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監事長、會計、出納人員,造就一支懂經營、善管理的合作社經營管理隊伍和業務指導能力強的輔導員隊伍,繼續推進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工作。同時,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縣級以上示范社的財務人員參加市級培訓班,動員合作社財會人員參加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財會知識大賽。
(二)做好統計監測數據上報。各鄉鎮要認真做好合作社基礎數據的采集和審核,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及時填寫《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情況統計報表》,做到不重不漏,并在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將轄區內前一個季度每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統計報表上報縣局農經站。
(三)抓好試點示范。縣、鄉兩級農經部門要建立健全試點示范制度。今年縣級認定5個示范點,每個鄉(鎮)認定1個以上示范點。各鄉鎮要在4月15日前推薦1家以上年6月底以前注冊,注冊成員在20人以上,有實質性的合作,管理民主、財務核算規范完整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縣級示范點候選單位,縣局將對各鄉鎮推薦的合作社進行實地調查,符合條件的認定為縣級示范社,并在縣級示范社中挑選、推薦市級、省級示范社和先進(標兵)社。各鄉鎮要通過試點示范,指導合作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建立起比較規范的財務會計核算體系,正確核算合作社的財務。指導和推動合作社走管理規范化、技術標準化、產品品牌化、社員知識化的發展道路。
(四)指導規范建設。各鄉鎮對已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逐一配備業務指導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現場指導。重點指導合作社根據自身實際完善章程和成員登記備案手續,合理設置組織結構,完善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運行機制,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方式,加強檔案管理,推行社(財)務公開,接受成員監督。對條件成熟的協會和有組建合作社意愿的,要進行合作社設立的全過程指導與幫助,從召開設立大會、起草章程到完成注冊登記,要明確專人負責指導,并幫助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財務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引導合作社步入健康發展軌道。今年各鄉鎮要新注冊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2家以上,30%以上的合作社(合作社數量少的鄉鎮至少2家以上)基本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即有實質性的合作內容,章程切合合作社自身實際依法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并運行有效,財務核算及時、正確、規范,經濟效益明顯,依法進行了二次盈余分配等。
(五)注重市場開拓。各鄉鎮要積極組織和推薦合作社參加各類產品展示展銷會、訂貨會,在三農網上推介合作社產品,推薦合作社加盟全省合作社產品連鎖超市,繼續與大型連鎖超市溝通,促成合作社與超市合作,拓展合作社產品銷售渠道。
(六)加強負擔監管。優化發展環境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基礎保障,縣里把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亂收費、亂罰款等納入農民負擔監管范疇,加強對合作社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嚴肅查處侵害農民專業合作社權益的行為。
三、加強農民負擔日常監管
認真貫徹落實《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完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一)清理規范涉農收費項目。以《市涉農收費手冊》為依托,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我縣涉農收費項目、標準,切實保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求各鄉鎮全年開展涉農收費監督檢查不得少于2次。
(二)重點抓好專項治理。配合省、市行動,聯合紀檢、監察、糾風部門,針對農民反映強烈的建房亂收費、亂罰款和農村中小學校亂收費問題,以及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開展一次全縣性專項治理。
(三)加強“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的審計監督。繼續宣傳《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推動各鄉鎮完善議事范圍、議事程序,創新“一事一議”形式,加強村民監督,提高村民申報“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積極性,逐步規范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為。積極爭取“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和“一事一議”以工代賑試點。各鄉鎮要開展對去年以理事會、路委會、橋委會等民間組織名義籌資籌勞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計,審計工作要在6月底前結束,審計結果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并報縣局農經站。縣站將對各鄉鎮的審計情況進行抽查。今年在規定時間內報批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各鄉鎮要在項目批準后10天內將項目基本情況報縣局農經站。
四、規范農村財務管理
以農村財務審計監督為抓手,推動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朝著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方向邁進。
(一)加強村級財會人員業務培訓。縣局農經站將于4月中旬舉辦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培訓班,重點培訓鄉(鎮)財會業務指導員、村賬鄉記賬員和村(居)委會會計或報賬員。對還沒有取得會計上崗證的村級財會人員,經培訓考試合格后,頒發上崗證。
(二)加大村級財務審計監督力度。各鄉鎮要繼續貫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進一步做好去年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審計后續工作,加大審計監督力度,防止集體資源浪費和無序開發,防止集體資金被少數人占有或挪用,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促進農村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建設工作。縣局農經站將對各鄉鎮農村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審計效果進行抽查,重點抽查土地補償費和村級補助經費的管理使用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事項,發現問題,嚴肅處理,不徇私情。
五、做好農經統計工作
縣局農經站將進一步加強對農經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數據失實。各鄉鎮要加查、收集,及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等專項統計工作;要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農經統計年報工作,加強農經統計分析,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六、抓好農經宣傳工作
縣、鄉農經工作人員要積極向部、省、市、縣農經相關網站、雜志、工作簡報投稿,宣傳農經工作經驗、先進典型,交流農經工作體會,傳遞農經工作信息,展現農經工作亮點等,縣局將對各鄉鎮的宣傳情況進行評比,對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七、提高農經隊伍素質
篇4
為促進土地的有序流轉,今年3月份,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財政部和農業部聯合印發《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兩個暫行辦法的,意味著我國原有的農村土地制度與農村金融體制將被“打破”,農民以地融資貸款將成為現實。那么,什么土地流轉辦法或機制是既能兼顧國家、集體和農民利益,又最有效和可持續的呢?
通過多年以來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研究與探索,并針對當前土地流轉的現狀和問題,我認為應建立“以公有制為主體的雙重保障型農地市場流轉機制”。該機制依據《憲法》將農地產權(農地承包經營使用權等)在集體和農民之間按集體占51%、農民占49%的比例分配混合(簡稱“51:49式”土地集體公有制)后再市場化流轉。并主張集體所占農地產權及收益總額的51%主要用于農民土地社會保障金和農地規模化公積金,以解決農地市場流轉過程中失地失業農民的生存和就業保障問題,其余49%的收益歸農民個人所有,進而形成既能保證農地集體所有制主導地位,又能實現土地市場化的機制。
“51:49”土地流轉模式
農村土地流轉是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和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經濟條件的基礎,但是農村土地流轉現在仍處于一個相對混亂的局面,這不僅沒有有效的幫助農民提高經濟水平,促進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反而在一些地方一定程度上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在我看來,農村土地抵押貸款取得成功的關鍵,在于允許土地產權和住房財產權的市場化自由流轉,但還必須堅持土地集體公有制。這就意味著政府需要解除某些與《意見》精神相悖的規定,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提供便利條件,農民的所有集體資產和私人資產均應得到確權,并盡快向確權人頒布具體的權益證書;及時修改與《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和《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相違背的法律法規條款,建立既能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的主體地位,又能實現農村房產市場自由交易和土地自由市場流轉的體制機制,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土地抵押貸款取得持續成功。
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對農地的三項要求(土地集體公有制性質不變;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土地用途不變)和農民對農地的三項要求(農民對土地在國家和集體層面的貨幣化社會保障要求;農民利用土地實現生存就業和發展就業的要求;農民利用土地作為商品實現其財產收入的要求),要進行“以公有制為主體”的“雙重保障型農地市場流轉機制”試驗。從七個方面試驗農村土地市場流轉的可能性和現實性:一是在試驗村進行土地所有制創新,建立“土地以集體公有為主,非集體(農民)土地所有為輔”的土地集體所有制新形式,簡稱為“51:49式土地集體所有制”。二是確定轉出土地者和轉入土地者,讓他們達成土地比例化市場交易,且都能感受到雙重保障型農地市場流轉機制的好處。三是形成新的集體成員資格條件和新型土地承包關系。四是建立土地社會倮障基金。五是建立土地規模化公積金。六是實行土地規模化公積金抵押貸款和土地長期抵押貸款。七是形成農村土地市場和適度農業規模經營主體,通過集體土地產權比例化市場自由買賣,逐步建立健全以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為載體的適度農業規模經營主體。
關于形成新型土地家庭承包關系。其實質是指土地家庭承包貨幣關系長久不變和土地家庭承包實物關系長久不變并存。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因此,實行農地產權51:49比例化混合后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控制權市場流轉,轉出土地農民可用土地衍生的“土地社會保障金和土地規模化公積金”來體現他與集體之間的土地家庭承包貨幣關系長久不變(新型的土地承包關系);轉入土地農民或組織則用其獲得的實物土地承包經營控制權,體現他與集體之間的實物承包關系長久不變,這樣就徹底消除了轉出和轉入土地雙方的后顧之憂。有利于加快農村土地市場流轉集中和人口同步城鎮化進程,因為不管短期打工,還是長期打工的農民都可依靠“土地社會保障金和土地規模化公積金”放心地出售土地,進而加速土地流轉集中。打算永久進城的農民則可將“土地社會保障金和土地規模化公積金”轉移至城鎮相應的社會保障金和相應的失業保險金中去,帶著財產轉移,有利于加快人口城鎮化進程。愿意重回農村的農民工則可提取公積金買地返回農村,體現了來去自由。關于新的集體成員資格將是動態開放的,原集體成員出生自然獲得、繼承獲得和購買獲得并存。
該試驗提出了建立農地產權比例化市場流轉機制的創新思路。這一思路遵照“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并存”的《憲法》原則,依據這原則可同理提出“土地以集體公有為主,非集體(農民)所有為輔”的集體土地所有制新形式。從經營的角度看,“土地以集體公有為主”用集體土地統一經營權來表達,“非集體所有為輔”用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來表達,從產權數量上看,讓前者集體占集體土地產權的51%,讓后者農民占集體土地產權的49%(簡稱51:49式土地集體所有制)。由此可見,試驗設計所提出的集體土地所有制新形式與當前農村雙層經營體制是完全一致的。
當然,該比例劃分不是絕對的,也可借鑒“金股”制度等靈活性處理。我們主張集體所占農地產權及收益總額的51%主要用于農民土地社會保障金和農地規模化公積金,以解決農地市場流轉過程中失地失業農民的生存和就業保障問題,其余49%的收益歸農民個人所有,進而形成既能保證農地集體所有制主導地位,又具有雙重保障和穩定性的農地產權市場流轉機制,最終科學解決人多地少條件下農地產權市場化所產生的社會震蕩問題,及農地產權自由進入和退出問題,探索了一種集體土地市場化和規模化的新途徑。該試驗還將對農地產權比例市場流轉所需的配套措施,如農民利用土地實現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農地金融支持等方面進行系統性的綜合探討。
以公有制為主體,建立雙保障型土地市場
為檢驗“以公有制為主體的雙重保障型農地市場流轉機制”,我們在陜西省藍田縣董嶺村建立起試驗基地。該改革試驗示范項目將農地產權(所有權、農地承包經營使用權等)在集體和農民之間按集體占51%,農民占49%的比例混合分配后再市場化流轉,解決“轉出土地農民不敢轉出土地”和“轉入土地農民或經濟組織無錢轉入土地”問題,探索集體土地永久市場化、規模化的新路徑。
董家嶺村示范項目探索建立“以土地集體公有為主,非集體(農民)土地所有為輔”的土地集體公有制,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控制權比例化市場流轉試驗,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等經營主體,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進而科學地解決人多地少條件下土地產權市場化可能產生的社會不穩定因素以及農民農地產權自由進入和退出問題,讓農民“退出土地”有保障,“進入土地”有支持,徹底消除農民流轉土地的后顧之憂,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具有雙重保障的農地市場流轉機制”。這一農村的新思路是遵照“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并存”的《憲法》原則,借鑒國有企業劃分國有股、企業股和企業全員持股的經驗及城鎮住房公積金改革的做法,將農地產權(農地承包經營使用權等)在集體和農民之間按集體占51%,農民占49%的比例混合分配后再市場化流轉。其中集體所占農地產權及收益總額的51%主要用于農民土地社會保障金和農地規模化公積金,以解決農地市場流轉過程中失地失業農民的生存和就業保障問題,其余49%的收益歸農民個人所有,進而形成既能保證農地集體所有制主導地位,又具有雙重保障和穩定性的農地產權市場流轉機制。
從實施“51:49”土地流轉模式的董嶺村項目取得的成果看,通過農地產權比例化市場流轉改革,土地可以量化為貨幣,給村民提供雙重保障,當然貨幣也可自由購買土地,讓農民實現生存和就業。現有的土地流轉方式制約了農業集約化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長,啟動產權比例化市場流轉試點后,可以很好解決村里土地規模化經營問題,把村民從土地中解放出來,加快村里產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他們村力爭用一到兩年的努力,流轉土地2000畝,為農地產權比例化市場流轉改革探索可以推廣的經驗。村民與村委會簽訂流轉協議,村委會再委托第三方或自己成立公司經營,通過發展現代農業保障村民收益,村民可以享受土地收益保底和產業發展年終分紅,同時在村委會下設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監督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在試驗中也體會到農村宅基地、林地和草地也可依此方法實現市場化。
通過集體土地產權比例化市場自由買賣,逐步通過土地市場形成以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為載體的適度農業規模經營主體。該試驗將在董家嶺村形成新的集體成員資格條件和新型土地家庭承包關系,建立土地社會保障金、土地規模化公積金,實行土地規模化公積金抵押貸款,找到了一種農村土地與金融結合的有效路徑,最終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增加。
篇5
【關鍵詞】集體林權改革;林權流轉;流轉對策
祁縣是我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縣,于2009年6月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任務,祁縣在集體林權改革中,堅持核心在“分”,關鍵在“放”,一放到底,一分到底,徹底把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處置權,收益權全面落實,把林木所有權下放到老百姓手里。放活林地經營權,建立以農戶為主體的微觀林業經營主體,充分尊重經營者的意愿,由其自主選擇經營方式,其次,落實處置權,在堅持森林采伐限額制度前提下,經營者可自由采伐,探索建立林權抵押貸款制度,允許森林資源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下進行流轉。最終目的達到確保收益權,取消各種稅費政策,建立林權流轉適度流轉辦法,規范森林資源流轉,對集體林地的流轉確保林農的知情權,保障林農的利益。
此次林權改革實實際上是在在林業領域的實現和延伸。家庭承包責任制一方面解決了勞動監督問題,激發了農戶的營林熱情,另一發面業帶來了林地的細碎化和小規模經營,不利于林業的規模化經營和管理。2008年9月30日,視察安徽農村改革發展情況時強調:“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不僅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持穩定并長久不變,還要賦予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要根據農民的意愿,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在保持家庭承包制框架不變的條件下,推動林地適度流轉,提高林地的經營效率,成為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鑒于林地的重要生產資料特性,慎重解決林權流轉帶來的問題,對于保護林區的穩定和農戶的利益意義重大。
1.林權流轉的內涵
林權流轉是指不改變林地所有權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將林地使用權,森林和林木所有權,森林和林木使用權按一定程序,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方式,有償或無償地由一方流轉給另一方的經營行為。以市場為主配置林地資源,重要是明確林地產權關系的基礎上,承認林地的商品屬性,培育林地市場,以地租,地價調節林地供求,為林權流轉提供市場機制。
2.現行林權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2.1林權流轉的立法相對滯后
林業立法的相對滯后是造成林權流轉困難的重要原因之一,現行的林業法律指導思想仍沒有過渡到以生態建設為主的軌道上來,從而嚴重束縛了林業健康有序發展。在立法上《森林法》并沒有對林權有償轉讓作出完整和系統的規定。這就造成了在實踐中出現許多不規范的林權流轉以及國有、集體資產大量流失現象,從而影響了林業發展。2003年頒布的《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明確要求:“林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辦法,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2008年的《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也同樣要求在有國務院批準的前提下盡快出臺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的流轉的具體辦法,但迄今為止該辦法尚未頒布。然而,林權流轉活動卻在這種立法格局的大背景下在各地展開,從而使林權流轉陷入“無法可依”的漩渦之中。
2.2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體系不完善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在實踐中,林權交易,林權抵押貸款,森林保險以及多樣化的林業經營模式等現象大量涌現造就了林權評估越來越重要。從我縣目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具體操作中來看,任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1)我國迄今為止尚未出臺一部專門有關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的法律法規,從而造成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無法可依的局面。
(2)我國現行的有關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存在缺陷,期待進一步完善。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服務收費標準的依據在我國目前的法律,以及政策上仍為空白。林權交易收費出于混亂的境地。
(3)現行的法律法規及其政策沒有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違規承當何種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
(4)在評估中缺乏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和專業評估人才,因此在林權交易中,行政機關對森林專業進行簡單評估。這種評估既缺乏合理的評估程序,又缺乏合理的評估方法,存在大量人為因素的干擾,致使評估價值嚴重失真。
2.3林權流轉的中介服務機構尚不健全
流轉市場信息不暢通,原因在于林權流轉缺乏高效的林權流轉信息平臺,然而,流轉市場信息的不暢通,通常則會造成有需要流出森林資源的經營者難以尋找到合適的受讓者。同時又有需要林地經營的經營者找到合適出讓者極其困難的現象。從而導致林業資源無法合理的優化配置。目前,我縣還沒有建立林權流轉交易中心及林權流轉信息共享平臺等中介機構,為了搞好森林資源流轉,需要有健全的中介組織機構為林權流轉提供服務。
3.林權流轉對策
3.1建立和規范林地流轉程序,確保林權流轉健康有序
林地是山區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林地流轉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必須從政策法律和行政管理兩方面加強監督和管理,建立森林資源適度流轉的辦法,進一步規范森林資源流轉。在林權流轉合同中應列明林地轉出者可以收回林地使用權的條款,嚴格規定流轉期限,流轉期限不應超過剩余承包期限。流轉后的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轉變林地用途。避免因一次林地地流轉而使農民永遠失去林地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
3.2政府必須加強監督,引導林地合理流轉,防止林地過快過渡流轉
一方面避免土地通過盲目流轉,使林地集中到少數人手中,造成巨大貧富差距。損害林農的長遠利益。政府應制定相關政策,確保轉讓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土地集中到少數人手中后,一些人為實現更高收益,不合理的種植,如果大量出現此種現象,會威脅到國家的生態安全。政府須加強監督,引導林地合理使用,使林地流轉與林業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質上是在山區實行的森林資源的家庭承包,便于農戶配置勞動資源。受集體地權制度的制約,家庭承包責任制無法克服自身缺陷。為提高林地的經營效率,在保障現有產權制度不變的前提下,提高林地的可交易性和可流動性。促進林權流轉,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是林權制度改革后的創新方向。林地適度流轉,提高林地的經營效率,成為林權制度改革后重要的配套措施。在市場化的流轉環境下,一方面要加快林區人口向城鎮轉移,培育林地使用權流轉市場,建立和規范林權流轉程序,確保林地流轉健康有序。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加強監督,引導林地合理流轉,妥善解決林權流轉引發問題,對于維護林區穩定和林區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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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娟.淺談我國林地使用權流轉[J].法制與社會,2008(16):101-103.
篇6
年全區農經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實現三大民生目標”的總體要求,以深化完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和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管理服務體制為重點,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力度,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監管、村級債權債務化解、穩控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等各項農經工作的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堅定信心,克難而上,扎實工作,努力發揮農經部門在全區新農村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
對農村財務實行“11211”管理機制,即一個審核(民主理財組審核)、一個簽批(村委主任簽批)、兩個復審(鄉經管站和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復審把關)、一個公開(財務賬目公開)和一個通報(對農村財務管理整體情況在全區范圍內通報)是我區在農村財務管理中積極探索逐步形成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切實規范了農村民主理財、村鄉兩級審核和財務公開工作。年,我們要在執行農村財務“11211”管理機制各項制度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強村集體大額支出程序審核工作。對已審批的大額支出,特別是重大工程建設開支,要深入到村檢查工程實施及完工情況。對沒有申報大額支出的村,要重點檢查該村有沒有大額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況。
2、積極開展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點建設工作。今年要重點培育5至6個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的典型鄉(鎮、辦),這些鄉(鎮、辦)60%以上的村能夠有效執行民主決策、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各項制度,財務管理比較規范,能夠發揮示范作用。
3、加強農村經濟審計工作。鄉(鎮、辦)根據本鄉(鎮、辦)情況要開展經常性審計檢查工作,對大型工程支出情況及決算情況、村集體經濟年度財務收支情況要積極開展審計,確保財務賬目規范化。區農經中心抓好重點村的審計工作以及對村級財務年度審計工作檢查驗收,通過審計切實規范農村財務管理。
4、加強農經法規政策培訓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區農村財會人員培訓工作,培訓重點內容是村集體大額資金程序審批的具體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新出臺的農經法規和政策,切實提高全區農村財會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5、進一步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管理。加強農村財會人員的日常工作考核,鄉(鎮、辦)經管站每月要上報一次所轄村財會人員的報賬情況。對工作扎實認真的農村財會人員要通報表彰,對不能按時到鄉經管站和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報賬、不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農村財會人員,要及時指出問題,促其改正。鄉(鎮、辦)要掌握各村財會人員的動態情況,對村級財會人員年齡偏大或身體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要配備村級財務助理人員。嚴格執行農村財會人員任免程序,確保農村財會人員隊伍相對穩定。
二、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管理服務體制
做好二輪土地延包后續完善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在確保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前提下,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現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6、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動態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指導農民簽訂規范的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合同,并依法鑒證。鄉(鎮、辦)經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轉有關情況,對所有鑒證的土地承包流轉合同都要建檔,并報區土地流轉辦登記。對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堅持經常性檢查指導和調研,重點要抓好規模流轉的典型,及時總結土地規模流轉的先進經驗,通過樹立典型促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7、逐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體系建設。從今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將付諸實施,我們要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處程序,積極推行民間協商、鄉村調解、區級仲裁和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切實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三、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力度
通過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民主決策、財務管理、生產質量控制等各項制度,提高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水平,切實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帶頭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根據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358”工程(全省發展300個省級示范合作社,500個地市級示范合作社和800個縣級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區要培育3個省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5個市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10個區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顯的主導產業,各項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入社成員達到標準要求,能夠充分發揮合作社對農民增收致富的帶動作用。
9、實施村村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戰略目標。從今年開始,要在全區314個行政村實施一村興辦一社,一社帶動一業或多業工程,通過興辦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收入增加。
10、堅持經常性地調研總結。要經常深入到各個專業合作社進行調研,幫助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生產和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總結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經驗,積極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徑。
11、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交流。對發展規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及財務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提高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促進各專業合作社之間相互交流,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各合作社進行業務技術培訓,使全區的合作社逐步達到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管理規范化、成員知識化、產品安全化,努力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推進全區現代農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堅持不懈地開展減輕農民負擔監管工作
12、開展一次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大調研活動。重點對新農村建設中需要農民出工或出資有哪些方面、村集體通過向農民籌資籌勞辦了那些實事、黨的惠農政策農民有沒有享受及享受的途徑等進行調研,通過調研切實解決農民減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管機制。
13、加強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農業部〈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通知》(20074號)精神,積極參與和組織實施“一事一議”以獎代補試點,嚴格執行《××市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審議程序》,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規范的典型村,要及時總結這些村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并在全區推廣。嚴禁亂議、亂籌、亂用,防止“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成為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口子。
14、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測體系。進一步做好農民負擔動態監測工作,建立全區農民負擔監測網點,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質量,使其在信息反饋方面做到全面、準確、及時,為制定有關政策提供依據。
五、搞好村級債權債務的化解工作
15、進一步澄清村集體債權債務的底子。對歷史遺留問題形成的債權債務,要查清形成原因,分類處置,澄清底子,規范財務手續。
16、建立村級債權債務動態管理制度。要及時掌握村集體新增的債權和債務,對新增債務要制定化解措施并認真落實,建立健全村級債權債務檔案,化解情況要及時登記并形成資料。
六、妥善處理好群眾的來信來訪
17、嚴格執行接待值班制和包點責任制。認真接待群眾的來信來訪,嚴格執行接待值班制度,對群眾的來信來訪要認真登記并及時轉交處理。中心機關干部要對包鄉鎮發生的農經方面的案件負責,積極督促并認真解決案件。
七、大力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篇7
中西部地區長期以來一直是中國相對不發達地區,這里的改革該怎么辦?
近年來,國家一直醞釀在中西部選擇具有重大影響和帶動作用的特大中心城市,設立國家統籌城鄉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對重大政策措施先行試點。2007年6月7日,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新特區”最終“花落”重慶、成都兩市。
新特區“新”在哪里?“特”在哪里?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成渝兩市要從實際出發,全面推進各個領域的體制改革,并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突破,大膽創新,盡快形成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機制。
所謂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指向,總與土地相關。近日,本刊記者對城鄉統籌中有關土地制度問題,走訪了成渝兩市農民、學者、官員等方方面面人士,以期描繪出一副正在建設中的“新特區”的場景。
2007年8月初,距離重慶被確定為國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已經過去將近兩個月。
這個夏天,對于素有“火爐”之稱的重慶,天氣異常涼爽。
對于重慶市2000多萬的農村人口來說,不同于往年的,不僅是天氣。他們的生活,從這個夏天開始,將翻開新的一頁。
重慶市政府城鄉統籌大體思路確定,將推進城鄉土地管理使用制度的改革,探索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方式和途徑,轉移近1000多萬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城,使他們由農民轉化為市民;在此同時,實現農業產業集約化、規模化,保障農民長期增收。
“劃得來”的農轉城
江北區魚嘴鎮雙溪村的農民,已經感受到了這種變化。
“手心手背都是肉,讓我選擇,真是難啊!”雙溪村村支書面露難色。55歲的村民張世華,和其他一百多位村民,共同給這位支書出了一道難題。
作為江北區統籌城鄉發展的試點村,雙溪村將在全區率先推行“農民轉市民工程”。這個工程的主要內容是,鼓勵農民自愿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自愿登記為江北區城鎮居民戶口,給予村民房屋及青苗補助、優惠購房、就業扶持、補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方便子女入學等政策。簡而言之,就是“以住房換宅基地,以社會保障換承包地”。
政策推出不久后,恰逢村里的光大奶牛場擴大生產,要招聘30名村民為正式員工。消息一傳出,張世華等一百多位農民就來到村委會報名。吸引這些人的,不僅是成為正式員工每月有800元的工資,且按工齡工資逐年增如,享受五類社會保險。更重要的是,就業、收入的相對長期穩定,符合江北區制定的鼓勵農民轉變成市民的政策條件,如果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經營地,一家人都能從農民變為市民。
“當然愿意‘農轉城’啦,這么好的機會!劃得來,絕對劃得來!”張世華老人是給兒子來報名的。老人一家六口人,兒子長期在外地打工,收入也不高。在村里企業工作,不用出遠門,工資不少,而且能及時兌現。全家人轉為市民,住房條件能得到改善,而且還能享受各種社會保險。今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還能分紅。因此,一家人愿意把土地放棄。
據江北區國土資源分局在該村的調研,95%左右的農民抱有和張世華一樣的想法,都愿意以住房換宅基地,以社會保障換承包地。
農民的踴躍報名,大大出乎村干部的想象。粥少僧多,雙溪村不得不采取面試、筆試等幾次選拔,對文化程度較高的、有一定技能的、夫妻雙方都是“雙職工”的(都在外面打工,有比較穩定收入的)優先錄取。
作為首批“農轉城”,為了能夠穩妥進行,雙溪村設置了一定的條件。如果家里沒有經濟來源,馬上農轉城,沒有文化、沒有技能的農民,很容易坐吃山空。據村干部介紹,政策的引導,使得村民學習勞動技能的需求大大增加。目前,村里已經著手對農民技能的培訓工作。隨著村產業的發展,會有更多的就業機會,更多有一技之能的農民將有機會轉為市民。
目前,雙溪村已經成為江北區國土資源分局推進城鄉統籌的一個試點村。“沒有一個好的規劃,產業發展可能會運作不良”,據江北區國土資源分局一位負責人介紹,根據產業規劃、布局,該村村級土地利用規劃正在試點之中。
重慶市級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將成為推進城鄉統籌的一個平臺。這位負責人介紹,區委、區政府與重慶市國土資源局簽訂了“實施土地整理工程,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共建雙溪村”協議書。項目實施后,預計將新增耕地1002畝。
另一個重要突破也正在雙溪村進行。長期以來,影響集體土地流轉的一個很大障礙就是土地流轉沒有證書。
“土地流轉沒有證書,流轉的主客體都會感到不踏實。土地雖然流轉了,但農民、租地的經營者,還是放不下心來。”這位負責人說。經營者不放心,就不會大膽對農業開發項目進行投入,也很難取得金融機構的貸款支持,影響農業的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土地經營權證本是農業部門的職能管轄范疇。“農業部的一些規章對土地經營權證書的適用范圍及對象、登記的內容和程序進行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國土部門做這項工作,一開始,我覺得是很有難度的”,余麗笑言因為這樣的想法,曾被批評為“思想保守”。
這位負責人所說的這項工作,就是目前江北區正在探索的,在現有的法律法規基礎上,以探索發放農村土地經營權土地使用證為切入點,促進土地流轉。
“今后,雙溪村的集體土地將有一個大證―《農村土地經營權土地使用證》,整個大證上面有土地利用情況,這個證書發給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這個股份公司集中經營農民個體的土地。根據村產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布局,規模經營者、投資者需要哪一塊地,就把這塊土地分割給他,他就可以拿去銀行等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據透露,對此,江北區政府已經和農業開發銀行達成共識。
九龍坡的突破與創新
與江北區選擇小范圍逐步推廣相比,九龍坡區作為重慶市首個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先行示范點,各項改革已經全面展開。《九龍坡區城鄉統籌發展綜合改革先行示范總體方案》已于近日出臺。
“之所以選擇九龍坡區作為試點,是因為這個地區進行城鄉統籌發展綜合改革試驗是最有條件的。”重慶市九龍坡區國土資源局管理分局有關同志介紹。
九龍坡區是重慶傳統的工業區,近幾年,經濟發展一直較快。2006年,地區生產總值在全市率先突破300億,達到315億。經濟總量連續四年居全市40個區縣之首。全區79萬人口中,農業人口占31%,約為23萬。
從幅員面積看,鄉鎮面積比較大,約占全區的五分之四。從地理方位上看,大概分為兩塊:以中梁山為分界線,以東是主城區,經濟發展相對比較發達,有兩個鎮,七個街道;中梁山以西所轄九個鎮,主要是農村地區。從這個角度說,九龍坡的特點是“大城市帶大農村”。
同時,由于農村和農業在整個經濟總量中占的比重比較小,九龍坡也可以說是“大城市帶小農村”。雖然全區經濟總量比較大,但農村已經成為整個經濟發展的薄弱部分,“二元結構”在這里表現得比較明顯。
“說穿了,九龍坡區的區位、經濟、社會發展形態的特點,決定了它是搞統籌城鄉改革的比較合適的地方。”
重慶市委一位領導指出,重慶的配套改革與之前的經濟特區不同,是自費改革。主要是通過制度改革,釋放更多的資源空間,改變不合理的資源配置。
重慶此番制度改革包括七個方面,其中,排在前兩個位置的,一個是戶籍制度,另一個就是土地制度。而戶籍制度的改革,也繞不開土地問題。
九龍坡區的農村,和重慶大多數農村一樣,存在耕地、宅基地被閑置浪費的現象。據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邱道持提供的數據,直轄10年間,重慶每年有40萬~50萬農村人口進城務工,但全市550萬畝農用地中僅減少了10萬畝,人均減少僅13平方米。在農村的大部分地區,農民的經濟來源主要靠打工。但是,很多在城里有了穩定工作和收入的農民,還是不愿意放棄土地,總想在城里無法生活的時候,有個退路。這樣,土地的拋荒就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我們設計了一系列制度,就是讓他們退出土地,進入到城市里,真正地變成城市市民。然后,把農村的土地資源盤活”,重慶市國土資源局一位負責人說。
九龍坡目前正在推行“農民轉市民”工程,對自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符合農民變市民條件的農戶,其房屋、構附著物和青苗,參照申報時重慶市征地補償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償。如遇土地征收,需對土地補償費及人員安置補助費按土地征收時的標準進行補償。
農民退出的宅基地,其指標納入區集體建設用地儲備庫,按“宅基地指標置換,異地集中使用”原則,由區政府統籌安排,用于定向劃地安置住房建設和產業發展。
退出的承包地由各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統一登記造冊,由各村土地流轉服務站統一管理和經營。在土地征收前,退出的承包地實現流轉的,基本收益的80%歸退出承包地農民變市民人員所有,其余20%作為集體積累;超過基本收益部分分配由所在鎮村自定。
宅基地和承包地收回后被征收為國有土地或土地指標實現異地轉換后,通過拍賣、開發等方式獲得的土地收益,按比例提取農民變市民專項資金,統籌用于農民變市民專項工作。
有專家對此評價說:“可以看出,這些辦法,就是要使農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在城市化過程中,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的利益。”
參考廣東等地的做法,九龍坡區剛剛出臺了《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國土資源分局的一位負責人介紹,這個辦法是在不改變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基礎上,參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等市場交易行為,使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一種市場主體進行交易。
這位負責人強調,該辦法規定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必須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一個是必須符合規劃。包括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政府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建設規劃以及城鄉總體規劃;二是土地性質必須是依法經過批準的建設用地,農用地要進行建設必須經過轉用。
“這是我們土地管理部門必須堅持的。當然,實際上,這也是我們具體實施過程中碰到的一個難題”,這位負責人介紹,九龍坡區作為重慶市核心組成區,目前土地利用規劃比較滯后。此輪規劃從1997年開始實施,規劃期是到2015年。規劃上65%以上的土地是農用地,包括基本農田。
“這是一個相當大的制約瓶頸。雖然流轉辦法出來了,但真正實施起來難度很大。尤其是土地流轉過程中,可能一流轉就會涉及耕地甚至基本農田。”
目前,九龍坡區已經確定了在白市驛、西彭、華巖三個鎮,以及12個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和農副產品加工區,進行土地流轉的試點。
據悉,《九龍坡區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正在制定中。這個實施細則將對土地流轉的程序、要件等做進一步詳細的規定。
九龍坡在突破中的堅守
“中央交給重慶、重慶交給九龍坡的任務,就是通過改革試驗,總結出可以向重慶、甚至全國推廣的經驗”,九龍坡區國土資源分局一位負責人介紹。但是,要想得到這樣的經驗,實踐中難度很大。
“沒有現成的東西可以借鑒。雖然全國其他地方也在搞城鄉統籌,但那些經驗拿到九龍坡區,不一定可行。還需要我們自己去闖、去突破。”
但是,突破也是有限度的。
一位長期研究土地制度改革的教授說過這樣一段話,讓九龍坡國土資源部門的同志深受啟發:“九龍坡要創造出可以在全國推廣的經驗,當然需要你們在一些制度上進行突破,但有兩個地方千萬不能突破,一個是集體土地的集體所有權性質不能突破,二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能突破。如果這兩個方面突破了,在全國就沒法推廣了,你這就不叫經驗,而是違法了。”
實際上,對于土地流轉,不僅一些農民在認識上比較模糊,以為土地流轉類似征地,一些開發商也動了心。
“我們要向農民、房地產開發商解釋,流轉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在記者采訪的當天,一位開發商聽說九龍坡區推動集體土地流轉的消息后,聞風而動,來到局里咨詢,能不能在這樣的土地上面建設房屋,賣給城里人。
“我說,你們可千萬別這么干。這個流轉不是隨便流轉的,是有前提的”,國土分局一位負責人給出了這樣的回答。
在九龍坡,流轉的土地除了用于工業項目,還用于現代農業,比如花卉、苗木種植等等,項目的形態比較多,但借土地流轉的名義搞房地產開發,是絕對禁止的。
“土地流轉要按照依法、有償、自愿的原則,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規劃用途的基礎上進行”,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局長張定宇說。
“重慶市確定的統籌城鄉土地制度改革,是在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和農業耕地資源總量的前提下,探索最大限度發揮土地效應,是在不改變農用地性質的前提下,促進農村土地的規模化經營、集約化生產”,重慶市委領導指出。
7月10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馬正其在聽取市國土房管局匯報時,再次強調,要保護好耕地。一方面要保障城市發展需要,依法保障建設用地,集聚城鄉統籌發展資金,另一方面也要保護好基本農田。
另外,九龍坡區國土資源分局還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建議,企業進入土地流轉,應該設置一定的門檻。不能隨便一個企業就能進來,產業落后、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就必須拒之門外。
“企業必須能夠生存并長期發展,這樣才能保障農民獲得長期的、穩定的利益。否則,農民的利益就沒法保障。切實讓城鄉居民充分享受工業化、城市化的成果,這才是我們做了這么多事情所要達到的目的。”
在兩難中前行
目前以九龍坡為先行試點的城鄉統籌改革只是剛剛起步,但客觀來說,待解的問題仍然為數不少。
首先,從法律層面看,土地流轉中暴露出很多復雜問題。例如,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一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抵押從國家法律層面來講,也存在障礙。但是,在下一步的流轉過程中,這是個不能回避的問題。雖然九龍坡區流轉管理辦法對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也做了規定,但有關人士表示,在今后具體實施中,還有一定的難度。
據九龍坡區國土資源分局了解,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對這種抵押融資還很難接受,他們認為其中的風險很大。如果在抵押過程中發生了糾紛,進入司法程序后,法院有可能不認可。因為,站在國家法律的層面,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單獨抵押,政府抵押登記行為是不合法的。
但是,如果集體土地不能進行抵押,流轉中的很多問題就沒法解決,流轉也就失去了應有的意義。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認為,土地流轉中的時間變量問題也需要引起重視。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在目前法律框架下是30年不變,或長期不變。但是各類建設用地使用的年限很不相同。另外,農村建設用地包括農民的宅基地,一般沒有年限,但城市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這些不同期限的利益關系相當復雜,彼此咬合不住就可能發生問題。
對于農村宅基地如何利用,爭議也很大。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指出,在這個問題上,法律的規定是矛盾的。物權法規定房子可以抵押,但在另一條又規定宅基地不得抵押。如果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拿去抵押了,那必然涉及宅基地。不允許農民對自己最大的財產―房屋有處分權,過分地限制了農民的權利。
“任何改革都面臨一個兩難命題,一方面要依法治國,另一方面要不斷改革,而改革就肯定要對現有的制度和法律有所突破”,江平的話,也許代表了重慶正在從事城鄉統籌改革的人的心聲。
到底應該怎么辦?這位中國法律界的權威人士認為,最為根本的是要把握住兩點:一是依法治國是前提,現行的法律,不能隨便變動和突破,二是改革必須有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授權,不能輕易談突破,否則法律就喪失了權威性。
撇開法律層面,一些專家擔心九龍坡的經驗能否在重慶全市乃至全國推廣。九龍坡城市化水平較高,試點強調以工業化本身作為解決城鄉矛盾的動力,成功幾乎不成問題,因為它畢竟位于主城,經濟實力相對雄厚,且作為先行者,市政府也會加大投入。但是,對于大面積的邊遠區縣農村,也許并沒有太多的復制意義。
篇8
xx年我們安宜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在鎮黨委、政府、縣委農工辦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農民負擔政策,加大財務監管力度,開展“一站式”服務,爭創“群眾滿意站所”,緊緊圍繞年初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和鎮中心工作,強化規范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抓好農村經營管理,農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 認真落實農民負擔政策
今年4月份根據縣委、縣政府農民負擔工作會議精神,我們
認真貫徹落實農民負擔政策。一是全面落實“一免三補”政策;(即免征農業稅、對糧食生產、購買大型農機具和優良稻種進行補貼)。二是進一步規范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三是合理確定涉農服務性收費;四是加強和規范農民負擔監督管理。今年農民負擔方案的落實,嚴格執行政策,認真編制方案,統一歸戶計算,全面公開、公示,及時發放“一卡一書”,加強檢查監督,群眾較為滿意。
二、加強農村財務規范化建設 2、積極籌備試行農村財務雙代管服務。自xx年村帳鎮管以來,村級財務已實行統一代管,但對于村級資金管理尚未到位。在堅持資產“所有權、收益權、使用權”三權不變的情況下,我們將全面實行農村財務雙代管服務,這項工作正在積極籌備運行。
3、加強審計監督。今年我們圍繞“黨委、政府工作中心,監督村級財務,服務集體經濟”為目標。按照黨委、政府和財務管理要求,已完成了6個村(居委會)主要負責同志的離任審計(三里村、花莊村、齊心村、西港村、北閘村、大橋居委會),審計中我們客觀評價了被審計單位財務運行狀況,如實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準確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議,認真督促整改。
4、開展農經“一站式”窗口服務。“一站式”服務是新形勢下農經部門服務“三農”工作的新形式,是農村經濟管理工作新的重要內容,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我們著重抓了以下幾方面工作:①明確服務內容,主要是會計服務,土地流轉服務,合同管理服務,集體資產經營服務,政策咨詢服務等;②建立規范的服務章程、規章制度、服務流程。③服務內容逐一落實到崗到人,明確崗位責任,加強檢查考核,保證服務質量與效果。④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不斷增加投入,力爭使農經服務實行微機化、信息化、網絡化。
三、加強集體資產管理,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今年,我們在專業承包工作中主要抓了合同的完善簽訂,建立臺帳,規范發包,參與結算,監督管理,并將專業承包信息錄入電腦管理。
農村專業承包管理是集體資產管理的組成部分,就農村專業承包管理,鎮政府以寶安政發(xx)78號文件下發了《關于加強農村專業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見》,為確保文件精神得到進一步落實,我們于10月份組織了一次農村專業承包合同的全面清理,對合同的簽訂、管理、資料歸檔、臺帳登記、承包金的收繳、尾欠等情況分別進行了清理,確保了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四、繼續抓好土地承包穩定
今年我們加大宣傳力度,全面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蘇省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規范農村承包土地調整行為,確保農村土地長期穩定。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如南閘村萬頭豬場項目、北閘村花卉項目租用農戶承包地,我們協助村按政策,依法進行了規范流轉,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繼續貫徹落實《揚州市關于農村土地征占用補償資金的分配與管理的意見(試行)》,對征占用集體土地的單位或個人,按政策規定的土地補償標準,及時落實到戶,切實維護了被征占地農民的利益。對因土地征占用或調整而上訪的農戶及時到村調查,協助村依據政策做好解答調處工作。
五、主動參與“三村”聯創工作
推進“三村”聯創(即全面小康示范村、小康建設先行村、脫貧致富村),加快全面小康建設,實現“村強民富,村容整潔,村務民主,村風文明”的全面小康村目標。根據揚發[xx]20號和寶委發[xx]34號文件精神,今年我們按照全面小康村建設19項指標,對全鎮13個村(場、居委會)的逐項指標進行測算排隊,合理制定全鎮的爭創規劃,拿出了分年度的實施計劃,對小康建設先行村和脫貧致富村落實了措施。共2頁,當前第1頁12
六、抓好單位內部管理
1、求真務實,扎實工作。努力改進工作作風,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辦實事,求實效,園滿完成xx年工作目標任務。
2、開展爭先創優。樹立“團結、務實、爭先、創優”的寶應精神,作力培養學習型、創業型、奉獻型農經隊伍,形成善于干事,務實創業,勇于吃苦,樂于奉獻,團結向上的風氣,爭創“群眾滿意基層站所”。
3、合理分工,明確各人工作責職,制定考核辦法,實行全年考核結果與個人報酬掛鉤。
二oo六年工作計劃:
農經工作基本思路:堅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農民負擔政策,強化規范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爭創“群眾滿意基層站所”,力爭農經工作再上新臺階。
1、圍繞農民增收,集體減債,不斷提高增收渠道。xx年著重抓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加大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力度,幫助農民增加勞務收入;二是多渠道抓好創收,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三是加大清欠減債力度,力爭xx年全鎮實現兩個無債村。
2、繼續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按照“深化、完善、提高”的要求,著力解決減負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堅決杜絕各類涉農負擔案件的發生。繼續做好公開、公示,抓好歸戶計算表、《農民負擔監督卡》、《經營服務性收費通知書》的簽章,確保“一卡一書”簽章率、發放率達95%以上,規范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
3、加強農村財務規范化建設。①組織財會人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學習新會計制度,增強
業務素質,提高業務水平。②全面實行農村財務雙代管服務。③制定和完善農村財務制度。著重抓好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結報帳制度、備用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資產臺帳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會計人員管理和崗位責任制度、村干部離任審計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④抓好財務公開,全年堅持理財四次,理財結束后要按縣統一制定的公開格式、公開內容、公開程序及時做好財務公開。⑤加強審計監督。xx年審計工作目標為:一是服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審計。二是監督村級財務,開展正常審計與專項審計。
4、抓好集體資產合同管理
篇9
關鍵詞:現代農業;發展方式;轉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體系
中圖分類號:F323.0文獻標識碼:A
引 言
《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培育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不斷提高農業專業化、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水平,建成全國農業現代化先行區"。汝陽縣地處豫西伏牛山區、北汝河上游,氣候資源豐富,因此,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
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基本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提高農產品供給保障水平、農業優質高效安全水平、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和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加為目標,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路子,加快農業發展由主要依靠資源投入轉到依靠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上來,當前應重點抓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努力提升農業整體素質。
科技是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一是大力加強農業技術的研究和開發。以良種培育、生物技術開發、綠色肥料研制為重點,積極組織科技攻關和技術引進,盡快取得突破。二是加快農業技術的推廣與普及。加大先進實用技術推廣普及力度,建立新型多元化農技推廣體系,強化農技推廣服務的公益性職能,全面推進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加強農業科技服務平臺建設,健全農業科技交易市場網絡,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三是加強對農民的培訓。在搞好農村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突出實用技術、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三大重點,著力提高農業勞動者素質,為發展現代農業提供智力支撐。
(二)大力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努力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
農業標準化是現代農業的重要基石,是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一是大力加強農業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形成符合標準要求的種養模式,把標準化生產貫穿到產業化經營全過程。二是加快標準化示范園區和生產基地建設,扶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科技示范戶和種養大戶率先實行標準化生產,推進農業標準化進程。三是實施質量興省和名牌戰略,積極培育新的品牌產品、品牌企業、品牌產業,叫響“汝陽產”這個大品牌,建設農產品品牌大省。
(三)積極創新產業組織形式,努力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一頭連農戶、一頭連市場,促進了一家一戶小生產與千變萬化大市場的對接,實現了資源優化配置,提高了農業比較利益。要積極引導支持龍頭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增強研發能力,鼓勵跨區域經營和相互間的聯合與合作,“走出去”建立縣外、省外、國外生產基地,促進龍頭企業規范化、集群化發展。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在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對農戶提供系列化服務。
(四)加快發展資源節約型農業,努力提高農業集約化水平。
以節地、節水、節能為重點,推廣節約型生產技術。大力普及農村沼氣,積極開發生物質能源,搞好作物秸稈、生活垃圾、污水糞便等農村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增值,大力發展循環農業。培育生態旅游、休閑觀光等綠色產業,推廣間作套種、高效立體種養等生產模式,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實現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步化。推廣科學施用技術,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嚴格控制化肥、農藥、農膜的投入量,防治農業面源污染,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要注重把握好的幾個關鍵問題。
進一步提高對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現代農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迎接世界經濟挑戰的角度,充分認識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重要性必要性,積極引導干部群眾加快發展理念的轉變。
(一)切實搞好對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分類指導。
我省是農業大省,農村面廣量大,在區位環境、經濟基礎、發展水平和文化傳統等方面存在很大差異。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必須從當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在“新、特、優”上下功夫,在發展中轉變,在轉變中發展,增強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目的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在工作重點的確定上,各地要各有側重,從自己最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入手,選好突破口,實施重點突破,務求實效。
(二)堅持長期穩定并不斷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農村改革30年的歷程表明,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適合我國基本國情和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必須長期堅持。一是在法律規定上,要使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更具體、更明確、更具法律效力,確保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穩定不變。二是有條件的地方要盡快完善土地流轉辦法,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促進土地集約化經營,不斷提高土地的規模效益。三是有條件的大中城市近郊要擴大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試點,通過創新城鄉統籌發展模式,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障礙,探索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換社會保障,以宅基地換住房的辦法,促進農民變市民。四是積極探索適應在不同所有制之間、不同村集體之間的土地置換制度,為促進人口向城鎮集中、農民居住向社區集中、工業向園區集中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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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委,當好黨委、政府總攬農村工作全局的參謀和助手,更好地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全面完成今年農經工作目標任務,根據鎮黨委政府和市主管部門工作的總體布置,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經研究,在20__年的工作中,我們中心將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圍繞經營體制創新,加快發展專合組織。新的一年里,我們中心將進一步增強搞好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民自己創造的生產組織形態。這種通過資本和勞動合作,將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將分散的農業生產整合起來,將產加銷結合起來,進行高效農業規模化生產的合作生產方式,對于改造傳統農業和造就新型農民,提高農業生產力水平,增加農民收入,具有明顯的體制優勢,我們將嚴格按照徐州市優秀“四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考核細則要求,做好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提高農民的生產組織化程度,全面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水平,圍繞發展重點產業和特色農產品,(我們鎮的林果、蠶桑、花木及板栗)搞好示范帶動,正確引導和積極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2、加強村級集體財務規范化管理,提高村級民主管理與監督水平。一是進一步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我們已制定邵店鎮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并以鎮政府(20__)8號文件即將下發。二是嚴格財經紀律,杜絕村級新增不良債務,嚴格執行村級新增債務申報制度,在確需舉債的情況下,先列入預算,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向鎮政府申報,得到批準后實施。三是進一步完善村帳鎮制度。在堅持村級資產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管好村級集體資金,確保不平調、截留、占用。積極創造條件,推進農村會計電算化,提高村帳鎮效率。目前正在申請村級辦公經費購買電算化所需電腦和相關軟件。四是加強村級資金管理,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嚴禁村級坐收坐支,嚴格執行定期結報制度。五是規范村級財務公開,完善民主理財制度。首先做好村級民主理財組織建設,選配和充實理財人員并做好理財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同時做好村級“財務公開“的“三定”、“四化”工作。“三定”一是定時間,每月5日前公布;二是定地點,設立固定的公布欄;現14個行政村均有固定的公布欄,但有的村公布欄已破舊,督促有關村抓緊修好。三是定內容,除了文件規定必須公開的內容外,村民比較關心的問題也要及時公開。“四化”一是公開欄櫥窗化;二是公布地點公眾化;三是公開內容通俗化;四是熱點問題專題化。六是協助紀委建立健全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制度。充實農村審計隊伍,落實審計責任,加強業務培訓,協助紀委對各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定期審計。七是切實加強村級會計檔案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室,分村分單位購置好會計檔案柜,嚴格執行《徐州市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做到專人負責、職責明確。八是加強村級財會隊伍建設。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實施,財政部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會計制度,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會計核算內容和核算辦法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力爭在新的一年里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人員和民主理財人員輪訓一遍。
3、認真抓土地承包政策落實,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一是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辦法》,規范農村承包土地流轉行為,建立、健全農村承包土地流轉檔案,簽訂土地合同,從根本上解決暗箱操作,私下流轉和強行流轉等不規范流轉問題。二加強集體資產管理,抓好產權界定和資產評估,確保合理開發,有效利用,特別是四荒、林木以及溝渠路道等資源性資產,要進行全面清理,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張榜公布,公開招標承包,并抓好合同簽訂,鑒證工作,化解和調處合同糾紛,提高合同履約率,抓好合同結算兌現和續訂工作。三是做好涉土工作。來信來訪案件,做到來訪一起查處一起,件件有結果,讓群眾滿意。
4、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宗旨,加強農民承擔費用的監督管理。繼續執行好農民負擔預決算審批制度,做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和農業兩項水費預算方案的審核和扎口把關工作,嚴格報批程序,實行規范化操作。同時抓好預算方案的歸戶計算和收取、結算、兌現工作,并將收取的一事一議籌資,列入村級“建設資金“專戶管理,確保專款專用。繼續組織統一填寫并發放農民負擔監督卡。力爭發卡到戶率達98%以上。監管經營服務性收費,對政府定價,由有關部門或單位向農民收取的費用,堅持誰經營誰收費、誰服務誰收費、先服務后收費;堅持涉
農收費公示制,糾正和制止增項加碼和搭車收費以及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協助政府做好對農民的各項補貼補償款項的發放工作。保證減負電話(88791157)工作期間暢通無阻。5、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工作,建立、健全勞動力資源臺賬,舉辦各類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外出務工人員的職業技能水平,準確及時地了解可靠的勞務信息,力爭今年要培訓農民勞動力3000人,新增輸出勞動力1600人,有組織輸出1000人。舉辦二至三起勞務洽談會,參加人員不少于200人,參加用工單位不少于5家。同時協助分管領導做好勞務輸出各項考核工作。
6、做好以服務為中心的企業管理:新的一年里我們爭取多方面深入企業、加強聯絡。積極為外來的客商和民營企業在投資、生產、銷售、安全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務,積極幫助他們辦理各種證照,加強安全生產方面的監督檢查、定期到企業幫助他們加強財務管理、落實安全生產。同時搞好村級基礎業務培訓,完善基層報表,建立村級民營經濟臺賬,及時調查統計上報各種報表,為上級主管部門提供各項準確統計數字,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認真準確及時做好每次報表的匯總及上報工作。爭取保質保量地完成鄉鎮個私局交給的任務。
7、做好基金會清理整頓工作,力爭今年年底全面兌清股民本息。
8、深化農經“窗口”服務,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大力發展社會化服務。根據我鎮經濟發展水平,我們將積極拓展“三項服務”:農產品營銷、創辦合作經濟組織和幫扶農民創業。真心誠意地為農民服務,千方百計讓農民得到實惠。我們還要把“會計、土地流轉、勞務輸出”等全部納入多項服務內容,實行“窗口化”辦公,“一條龍”服務,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實在有效的服務。。開拓創新,拓寬服務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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