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婦聯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4-02-21 17:59:2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村居婦聯工作總結,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幫助制定2010年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穩定傳統產業(糧油畜),發展主導產業(桑蠶),培植新興產業(香菇),突破性抓好打工經濟”發展思路,確保全村經濟總收入500萬元,農村人平純收入增加400元(增12%),力爭達到4000元。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基層組織顯著加強,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農民素質明顯提高,社會事業全面發展。

二、確立了八個一的幫扶措施

一是建一個高效示范園。農業局安排一名農技人員常年到村服務;在四組落實了10戶53.5畝的桑蠶示范園,今年可養蠶80張收入5萬元。二是培養10個科技示范戶,黨委成員和駐村干部每人聯系一個科技示范戶,發展主導產業,靠科技致富,今年可實現產業收入30萬元戶平3萬元。三是硬化一條村級公路,農業局給予3-5萬元資金扶持;目前已落實資金進行招投標進入施工階段。四是建一池三改10個戶,農業局在國家扶持政策外另給予一定扶持;五是培植10個生豬養殖大戶,農業局給予一定補助資金,支持生豬大戶發展,按目前10戶養豬安排,年可出欄牲豬350頭,仔豬500頭,戶平出欄牲豬35頭,仔豬50頭,實現經濟收入30萬元。六是戶平外出務工一個人,通過陽光工程培訓再轉移30人,實際已轉移34人。七是建設一個務實、高效、廉潔的村班子,農業局給予10000元資金用于陣地建設;八是幫扶一批困難群眾,黨委成員每人聯1個貧困戶,送思路、送技術、送資金、送物資,幫助發展生產。:

三、開展技術培訓,幫助農民抗災增收

篇2

一、積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著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結合本鄉實際,充分依托各村體育活動場地和文體活動中心等諸多宣傳文化陣地廣泛開展各種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共舉行各類文化匯演5場次,舉辦腰鼓比賽2場次,參加人數達到上千人。同時積極參加市級組織的各種文化體育活動。一是組隊參加富陽市萬人排舞大賽,獲得銀獎;二是組隊參加富陽市第“稅務杯”登山比賽,我鄉獲得鄉鎮組團體總分第六名;三是組織鄉機關婦女參加富陽市“三八”女子跳繩比賽和市體育局和婦聯聯合舉辦的健身走活動。今年還在窈口村進行了“十七大”精神宣講活動及文化三下鄉文藝匯演,同時也進行了送圖書和送電影下鄉活動;

二、加強文化體育硬件設施建設,為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提供硬件保證。在市體育局的支持下及鄉黨委政府的努力下,今年共有5個村新建了體育健身設施,其中有兩個村新建了籃球場,三個村新建了健身活動點,至此,我鄉基本達到了村村有健身點的要求,為我鄉今后開展體育創強創造了條件。

三、加強文化隊伍建設,積極倡導一村一品,全力打造文化示范鄉鎮。我鄉現有2支女子腰鼓隊、25支農民籃球隊、20支老年梅花鑼鼓隊、1個越劇團,共有各類文藝骨干200多人,今年以來共舉辦各類學習班、培訓班共10多場次,培訓人員300多人,基本達到了村村有文化隊伍的現狀。通過培訓,文化隊伍人員不斷增多,素質不斷提高,能力不斷增強,成為活躍在農村田間地頭的流動演員,受到群眾的普遍歡迎。

四、以文化示范村為抓手,引領全鄉文化事業發展。窈口村在近幾年多次被評為富陽市文化示范村、雙整治、雙建設先進村等榮譽稱號,主要是得益于該村文化事業的迅速發展。該村現有村文化公園、燈光籃球場、村級文化活動中心、天然游泳池等硬件設施,為村里的文化事業發展搭建了良好的平臺。同時,該村的群眾文化活動蓬勃開展,異彩紛呈。現在,這個只有農戶268戶,868人口的窈口村不僅有業余越劇團,還成立了村歌舞團,組建了老年梅花鑼鼓隊,女子腰鼓隊,健美操隊,竹板舞隊等多支農民業余文化團隊,業余文藝骨干達數十人。市政協藝術團、市文化館等文藝團體還經常送戲到窈口,指導、幫助村里的業余文藝骨干提高表演水平。據統計,今年到目前為止,該村利用村文化公園這個載體共開展各類文藝活動共10多次,吸引觀眾近XX余人,極大地豐富了人民群眾的業余文化生活。

五、深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活動,做好調查統計工作。

根據市文化局的統一部署,我們在去年就已經著手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并從各村收集線索2700多條,今年在此基礎上我們將篩選出的線索進行錄像、拍照、錄音等工作,共編制出非物質文化遺產函概十類中14大類,102個項目達2萬多文字。其中民間文學、傳統醫藥居多。我鄉的窈口村女子板龍已進入了富陽市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下一步,我們還將進一步努力挖掘有科學價值的重要項目。

六、積極開展創建“富陽市衛生強鄉鎮”及“學前教育”創強工作。

根據上級的部署以及鄉黨委政府目標責任制,我們決定今年開展創建“富陽市衛生強鄉”及“學前教育強鄉”,今年以來,我們充分發揮各方面優勢,認真按照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組織實施開展創建“富陽市衛生強鄉”工作及“學前教育強鄉”工作,各個功能組切實履行職責,狠抓落實,通過大家半年多時間的共同努力,我鄉創衛及學前教育創強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七、實施“清潔城鄉”活動,打造生態文明鄉鎮。

2009年是實施“清潔城鄉”活動的啟動之年,更是全面推進“清潔城鄉”活動的關鍵之年,我們在市委市政府提出實施“清潔城鄉”活動以來,積極開展工作,全民總動員,花大力氣徹底改變農村環境衛生面貌,營造整潔、優美的村居環境,打造生態文明鄉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新農村。

明年工作思路:

一、繼續抓好群眾文化體育活動,積極參加市級各類活動,同時,注重節日文體活動的開展。

二、根據本鄉實際,繼續抓好各村文化體育活動硬件設施建設。

三、開展文物普查,不少于200條線索,同時做好挖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拜訪民間藝人,收集民間藝術。

四、抓“清潔城鄉工程”示范樣版建設,創建一個示范村。通過開展“示范樣板”活動帶動全鄉基礎設施的建設。

篇3

要進一步調整和轉變觀念,正確認識社會救助。首先要轉變對窮人的看法和態度,不能簡單地把窮人的貧窮歸結為個人原因。其次,不能把救助窮人單純看作是增加政府和社會的負擔,而應看作是政府和社會的應盡之責,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權利的客觀需要。再次,應當深入領會社會救助的內涵,明確區別現代社會救助與傳統式的社會救濟的差異。最后,要正確看待社會救助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位置。應該高度重視社會救助體系的作用,甚至應該認真考慮構建以社會救助為核心的真正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

二、加快法制化進程

要加快救助法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為社會救助保駕護航。目前,我國社會救助的制度規定多源自于政府的文件、規定和行政命令,具體實施方案也多來自于一些地方的工作總結和經驗介紹,然后通過政府文件加以推廣。從總體上看,在社會救助的實施主體、對象、標準、范圍、期限、條件、監督、責任、義務等方面,缺乏法律規范。為把軟性的建議變成剛性的法律條款,應盡快頒布和實施國家的社會救助法案,出臺《社會救助法》和各地開展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使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康發展。救助法還應明確社會救助的管理機構及社會救助運行的法律程序,明確政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及個人的權利、責任和它們各自的生存發展空間。

三、完善現有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助制度。要合理界定農村居民的低保對象,科學確定低保標準,完善低保資金的籌措和管理,制定靈活的保障方式,特別要建立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配套的改革措施,制定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配套的優惠政策,拓展多渠道增加農民的收入。救助對象要將農村中的五保戶、特困戶中部分人擴大到所有農村五保戶和農村特困戶為保障對象。對享受低保后仍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實施臨時救濟。要把開發式扶貧與救濟式扶貧結合起來,促進農村貧困群眾盡快脫貧。切實抓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試點和“少生快富”工程。

(二)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重點是在鞏固應保盡保成果的基礎上,全面實施分類施保,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科學調整救助標準。對低保家庭中的大病、殘疾、年老等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給予重點救助,幫助他們解決醫療、子女上學等方面的困難。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加強最低工資制度、再就業政策的銜接,增強救助效果;開展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活動,不斷提高規范化水平;要完善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加強救助站的建設和管理,更好地規范救助活動,特別要加強對未成年人流浪乞討的救助,積極探索有效的管理措施。

二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以及對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速度會加快,城鄉分割的格局將出現弱化與松動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應逐步將鄉鎮企業職工與進城農民工納入城市最低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根據目前農民工群體的復雜性,可分層分類逐步加以解決。對于滿足一定條件的(如滿40周歲,已經脫離土地在城市定居,職業和生活都有了相當基礎),可將其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其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對于不符合前述條件、流動性較大且年齡較輕的,可以建立一種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體制,即“公共勞動”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體制。這些人員陷入絕境只是暫時的,一旦找到工作就可以養活自己及全家。對他們的社會救助不應是單純的經濟救助,而應是提供勞動機會。

(三)發展城鄉醫療救助

一是進一步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在全國縣級已初步建立這項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其向規范化發展。要擴大醫療救助覆蓋范圍,在著力解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對象醫療困難的同時,針對其他困難群眾、低收入家庭抗患病風險能力弱的問題,按照分層分類救助的要求,將患病后確需救助的困難群眾納入救助的范圍。

二是要做好農村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兩個制度本身目標并無多大差異,都是解決農民疾病經濟負擔的問題,也都以大病救助為主。但由于部門職權的隔離,彼此獨成體系,獨立運行,這無疑增加了很多社會成本,導致行政資源浪費,降低了政府有限衛生投入資源的實際效果。有必要做好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和有效整合,兩者需要實現互補。首先,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管理機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三個方面要協調配合。其次,在確定醫療救助對象、醫療救助范圍、醫療救助標準、醫療救助申請審批程序和定點醫院優惠政策等幾個方面后,對符合條件的五保供養對象、貧困戶家庭成員和其他貧困農民,由政府資助參加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其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待遇。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較高并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根據個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數額,按比例給予適當的醫療救助。要逐步降低醫療救助門檻,充分考慮救助對象支付醫療費用的實際困難,逐步調低起補標準。要積極探索農村醫療救助方式,變事后救助為醫治前介入。

三是進一步加快城市醫療救助的實施,目前全國已基本上建立了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要使之與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相適應,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相協調。

四是在以上的基礎上逐步實施城鄉一體化的醫療救助體系,統一城鄉醫療救助標準。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對此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如今年蘇州市對原有的社會保險、衛生、民政、總工會、殘疾人聯合會等方面的醫療救助資源進行了整合。并明確了城鄉救助對象、救助資金的來源和救助辦法,實施統一的救助。蘭州市2007年則按照一個降低(降低起付線),兩個擴大(擴大救助對象范圍、擴大救助病種范圍),三個結合(院前救助與院后救助相結合、差額救助與全額救助相結合、住院救助與門診救助相結合)的思路,實施城鄉一體的醫療救助制度。

四、完善教育救助

一是著眼于促進教育公平,當前要確保農村貧困家庭的子女及孤棄兒童的入學問題,讓政府的兩免一補政策落到實處,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免除雜費、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以保證貧困學生“進得來,讀得起,留得住”。同時建議將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納入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之中,公共財政撥付其免除學生的雜費資金。建議一些地方政府在中央或省里沒有將民辦學校納入經費保障機制之前,盡快補齊因指標差距造成的經費缺口部分。

二是繼續解決城市困難家庭子女和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尤其要減免家庭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的上學費用,保證所有的孩子都能有學上,都能上得好。對于上學處于高等教育階段,考慮到高等教育費用

比較昂貴,應擴大救助的范圍。雖然全國設立了獎學金、助學金,但要落到實處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加大對現行教育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項教育救助政策落到實處。

三是科學制定“特困生”認定標準。由于“兩免一補”發放有嚴格的管理規定,“特困證”由民政部門發放,其認定標準與教育部門實際貧困生數出入較大,加之貧困原因千差萬別,造成實際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因沒有“特困證”而享受不到“兩免一補”政策帶來的實惠。因此要加大民政部門與教育部門的協調溝通,建立由民政和教育兩部門組成的貧困生認定聯席會議制度。

五、完善住房救助

一是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廉租房建設。向低保家庭以及有特殊困難的低保邊緣家庭提供必要的廉租住房。沒有條件提供廉租房的,要按月發放租金補貼,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是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特困戶或無房、危房和房屋失修戶,實行多種形式的住房救助。對農村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家庭的住房救助,要區別不同情況,按照政府補一塊、集體助一塊、個人出一塊的籌資模式,采取新建、改造、修繕、置換、配租等方式加以實施。多方籌資建設部分廉價房解決困難戶無房問題;制定實施“安居工程”計劃,分階段完成農村困難群體的家庭危房改造和房屋修繕任務。要充分利用農村現有的閑置房,通過村組織租用、置換等方式,為農村困難家庭解決住房困難問題。

三是要著手解決進城農民工的住房問題。安居才能樂業,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要轉移到城市來,由于自身的原因,他們不可能一下子在城里置房。如果沒有一塊屬于他們的“棲息地”,有可能引發社會風險,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因此,建議未來將進城農民工一并納入廉租房的范圍,其要點是嚴格制定認定標準。

六、全面推進城鄉法律援助體系建設

全國各地要普遍建立法律援助機構,把法律援助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依法為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殘疾人等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公證和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援助。如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向全市所有低保戶和農村貧困戶發放實名的“法律援助聯絡卡”,持有此卡的群眾在全市所有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時免予經濟狀況審查。特別是要加強對進城農民工實施法律援助,及時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將農民工納入法律援助對象范圍,這樣不僅可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而且能夠減少農民工犯罪,維護社會安定。

七、建立就業救助

一是要高度重視并優先解決城市“零就業家庭”問題,切實做到戶戶有人就業,人人都有保障。要把享受城市低保、就業確有困難的長期失業人員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提供相應的政策扶持,優先提供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減免職業培訓費和職業介紹費,幫助其盡早實現就業和再就業。

二是制定公平的就業政策,消除性別歧視,實行同工同酬,形成勞動者與勞動市場、勞動市場與社會環境間的良性互動關系,進而實現城鄉勞動力市場統籌發展。

三是要從完善勞動力市場人手,為低收入者提供就業咨詢、就業信息、就業培訓、轉業培訓、創業信息等。

八、開發利用社會資源

一是大力提倡社會互助。社會互助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同時也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立完善我國社會救助制度過程中,一方面,政府要進一步加大通過稅收等手段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力度,以縮小社會貧富差距,籌集社會救助資源,緩解救助壓力。另一方面,要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眾團體和組織在社會幫困工作中的作用,多方面、多途徑解決特殊群體的困難,引導社會資源,達到社會資源的有效整合,最終形成政府主導、社會互動的救助機制。同時,互助互愛、扶貧濟困的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還有助于緩和社會矛盾、增強社會凝聚力,使現代化建設更加順暢地進行。

二是重視和發揮非政府組織在社會救助中的作用。這是政府救助資源的補充,也是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在現代社會中,我們不能忽視民間組織(非政府機構)的救助工作,它們也是現代社會救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大力培育非政府社會公益組織、非營利組織、慈善機構、群眾組織、社區組織,志愿團體以及熱心公益事業的企業、家庭和個人在內的全社會力量,朝著國家主導的福利多元主義模式發展。政府要積極扶持社會公益組織的發展,要為它們的發展壯大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要大力發展社會志愿者隊伍,完善社區公共服務網絡,提倡開展社會互助,為困難群體提供更多的關懷和救助。這樣,不但可以讓社會力量幫助政府分擔一部分負擔,還可以把那些政府本身負擔不了或者負擔不好的救助工作交由民間組織負擔,使困難群體的生活狀況得以更好地改善。

九、建立健全社會救助服務體系

一是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救助所和各級鄉鎮、街道救助站,形成社會救助的組織網絡。統一領導當地社會救助工作,統攬各項救助政策,并把以條為主的社會保障與服務轉變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同時進一步充實基層工作的力量,街道(鄉鎮)的社會保障部門應配備編制內的專職干部,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社會救助、社區服務等工作,并加大對基層工作人員的培養、培訓。

二是建立一個統一由基層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采集、登記,鄉政府調查、核實、分門別類向有關部門反映、各單位部門實施的有所幫扶、救助活動。通過鄉鎮街道落實到村或者是社區,統一安排、統一管理,避免多頭申報、多頭救助、遺漏等現象的發生,增強救助款物使用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救助效能最大化。

十、理順社會救助工作的運行機制

一是健全組織系統。以省、市兩級政府為主導,省、市、縣(區)實施管理,從省、市、縣(區)、鄉鎮、村五個層面提供服務保障。各級政府部門和村委會中專職人員組成有層次無疏漏的工作網絡,實現對各類困難群眾的全員覆蓋和屬地化管理,保障及時有效的社會救助。

二是規范運行模式。社會救助體系包含著多個單項社會救助制度,這些制度建設的內容分屬于不同的部門,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必須要求相關部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民政牽頭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工會、婦聯、殘聯、再就業等部門的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領導牽頭的社會救助領導小組,民政、社會保障、建設、衛生、教育、財政等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民政,定期召開各部門聯席會議,制定社會救助的工作目標并及時解決救助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調整民政部門內部分工,通過體制創新解決救助工作的隨意性以及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資金不保證等問題,讓困難群眾得到更多實惠。健全社會救助各級網絡,充分發

揮社區在社會救助中的作用,把社區建成社會救助的網絡基層平臺,通過各項社會救助為低保對象和困難群體提供直接服務。

三是構建救助信息平臺。以農村低保管理信息系統為載體和依托,建立一個功能齊全、覆蓋面廣、信息共享度高、規范透明的社會救助信息網絡。通過網站,省內任何一個社會救助對象的個人和家庭信息以及貧困類型、救助類別可隨時查詢、分析,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現網上申請、下載表格、咨詢政策法規、公布捐贈需求信息、網上投訴監督等。

十一、完善社會救助的管理系統

一是加強社會救助工作的規范化管理。資金要實行由救助中心封閉管理,做到管人、管事、管錢相統一。資金管理一體化,能簡化資金的運行環節,縮短資金的撥付時間。在救助工作管理上,要實行一個口子向上申請,一個口子向下落實,實現救助組織系統化。在救助審批上,要實行程序化,村、鄉、縣三級按申報、審核、審批和公示的程序操作并進行動態管理。在救助資金發放上,所有社會救助資金一律通過社會化發放,社會化發放所需銀行費由財政統一解決,減少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有效地防止資金在鄉鎮被挪用、擠占、截留的現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第一是在救助對象的確定方面,全面實現公開、透明的操作方式,對擬救助對象全部在其所在轄區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并向社會公開監督電話,設立監督舉報信箱,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對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的,除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立即取消其救助資格。第二是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和救助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管理,專賬專戶、封閉運行,對救助資金的撥付、運行、到位進行全程監管,充分發揮救助資金效益,不斷健全和完善群眾監督、審計監督、紀檢監督和其他監督形式有機結合的監督制約機制。各級民政部門應定期自查并接受審計部門對救助基金的監督和審計,確保救助資金合理使用,防止擠占挪用和違規使用等現象發生。杜絕暗箱操作和“人情低保”,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全力打造社會救助“陽光工程”。

三是建立起多渠道、穩定增長的救助資金籌措機制。資金是社會救助制度的支撐,沒有資金,就無法實施救助。目前社會救助資金來源主要是兩個渠道,即政府投入和社會捐助,其中政府投入是主渠道。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捐助為輔,對口幫扶為補充,分級負責的救助資金籌集機制。

第一,調整財政結構支出。大幅度增加財政性社會救助資金支出比例,要將政策性社會救助資金支出納入各級財政預算,規范和穩定資金來源,形成綜合投入機制,確保社會救助經費與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步增長。同時,在中央、省、市三級建立社會救助專項調劑資金,用于補助貧困地區和縣級財政困難的地方,以降低因地區發展不平衡而造成的社會救助不公平的程度。

第二,將各類救助資金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將原來各部門自行籌集、分散使用的救災、低保、教育、住房、就業、司法等各類專項救助資金進行整合,形成整體合力。同時,可將原來屬于工會、殘聯、共青團、婦聯以及“紅十字會”的相關基金,也納入社會救助資金總盤子,可以由財政統一牽頭,統一籌集,統一管理,統一制定救助標準,規范審批程序,有效解決多頭救助、重復救助等問題,提高救助效能。

第三,要鼓勵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社會救助提供捐贈、資助,并全部用于社會救助。同時加強民間公益性救助資金的監督,確保救助資金規范運作。

十二、完善社會救助的一些輔助措施

一是科學合理設定低保標準。低保標準的設定不能憑長官意志,也不能照搬拿來。應依據科學合理的統計、嚴格的調查分析,測算出較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城市和農村年人均最低生活消費支出,并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參照上述地區制定出與本地區人民生活相適應的低保標準,并做到既要與當地的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又要滿足低保對象的生活需要,還能積極促進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自主就業。標準要設定在一定的幅度內,由各省、市、縣、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具體標準。

另外,也可根據低保對象的不同,實施不同檔次的低保標準。一部分是生活難以保障的低保群體。如“三無人員”、患大病或重度殘疾者,低保家庭及其子女,應執行最高標準;一部分是已經就業的低保對象,執行中類標準;除此之外的低保者,執行最低標準。

二是科學地甄別救助對象。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合理核定保障對象家庭成員收入,糾正和查處以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行為,同時要研究改進核查、核算辦法,提高核查的透明度。在此基礎上,第一,要加強勞動、民政、財政等部門的制度配套和工作配合,要建立完善的收入評估制度,家庭年純收入應包括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I生收入和轉移性收入。既要考慮申請戶的家庭經濟收入的結構和特點,還要考慮申請戶的家庭人口結構情況、生產經營能力、生產經營項目、產品銷售的市場平均價格、當地的消費水平和物價指數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測算。第二,要做到因地制宜、因戶制宜、因人制宜。改革平均施助的方式,推廣分類施助和差異施助,不能搞一刀切,確保公平、公正。

三是完善救助手段。要根據低收入群體需求層次和水平的提高,應逐漸擴展社會救助的內容,完善救助方式。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一個人最起碼的是生存需求,然后是安全需求、教育需求、社會參與需求、社會尊重需求等等,相應地,救助內容就有基本生活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醫療救助、就業救助、法律援助等。并且現實生活中低收入群體基本生存條件的變化,也推動了單一生活救助向多方位社會救助理念的轉變,相應地不斷派生出新的救助內容。如過去最低社會保障標準主要考量衣食兩個方面;在新的形式下,要通過援建公共設施、生產扶持、技術援助、資本扶持、心理咨詢、科技咨詢、勞務輸出指導、農村政策咨詢等等,為他們創造發展的條件和環境,提高他們進行自我生產和自我救助的能力。同時要處理好特困戶生活救助與災民救助,定期救助與臨時救助,政府救助與社會捐助等各種救助之間的關系。使得處于貧困線以下的人和家庭看到生活的希望,具有脫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