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和城管執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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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創衛氛圍
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市民城管意識,是行政執法工作的永恒主題,也是搞好行政執法工作的前提,行政執法工作的目的,重點是加強對人的教育,提升其素質,處罰只是一種手段。在實踐中,我局始終以人為本,以加強宣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為先導,以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通過新聞媒體及派發宣傳單張等方法,普及宣傳社會面,擴大宣傳教育效果。
(一)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作用
我局在籌建初期,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社等主流媒體,開展全方位的群眾性宣傳工作,大張旗鼓地制造輿論聲勢。1月份,我局和市委宣傳部、禪城區政府聯合舉辦了“共同維護美好家園――***城管與市民心連心”為題的“城市論壇”活動,充分聽取市民的意見,集思廣益,讓群眾參與城管決策。在2月份封閉集訓期間,也通過各大媒體從不同角度廣泛報道集訓動態和成果。在3月3日掛牌當天,組織執法人員上路展示隊伍形象,先后組織30多家新聞媒體召開新聞會,各大媒體報道有關行政執法稿件300多篇。
(二)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原則
為了使群眾對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有個適應過程,一市三區執法局把掛牌成立第一個月作為“宣傳教育月”,也叫執法適應期,主要是以宣傳教育為主,向居民住戶派發宣傳單張,向違章者發出違章行為警示通知書,糾正違法違章行為,一般不作處罰。“宣傳月”期間,市、區執法局共糾正違法違章行為85000多人次,派發各種法律法規宣傳單11萬多份,傳媒對此而展開的各類報道也從來未間斷,基本做到了家喻戶曉。
(三)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創衛活動
4月,我局會同市團委、市愛衛辦組織500多名大學生志愿者開展清洗城市“牛皮癬”活動,目的在于為開展全民“治癬”運動造聲勢。此后,我們又把重點轉到查挖窩點和尋找疏導措施上來,務求堵疏結合,以達長效。上半年組織各區執法局開展法律法規咨詢活動近十次,局長關天安同志親自走上街頭,接受市民的投訴,解答市民的咨詢,受到市民的好評。同時我局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拿出5萬多元制作城管法律法規知識的公益廣告,在***電視臺及各區電視臺滾動播出,收到了良好效果。在發動群眾整治臟亂差方面,我們注重深入社區,充分利用基層組織及其管理力量清死角,治黑點,改舊貌,收效良好。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創衛活動,提高了市民的法律法規意識,營造了良好的創衛社會氛圍。
二、明確各部門職責,建立協調聯動機制
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后,政府重新配置了相關部門行政職能,對過去集中在一個部門的行政處罰權進行分離。在市政府的統一協調下,我局密切與公安、工商、建設、規劃、環保等職能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理順職能劃轉的銜接,建立良好的工作協調和情況通報機制,及時解決執法工作中處罰與日常管理脫節的矛盾。此外,我們注意充分發揮市城管委的職能作用,明確城管委成員單位的職能任務,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發揮整體效能。針對中心城區摩托車、殘疾人車、人力三輪車非法搭客日益猖獗,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我局以城管委辦的名義先后組織公安、交通等職能部門開展了12次“三車”(摩托車、人力車、殘疾人車)非法營運搭客專項整治行動,查處違法“三車”共1560多輛;協調、組織工商、衛生、食品監督等部門取締了2個嚴重影響市容衛生的占道非法市場,會同環保等部門對污染環境、噪音擾民的典型案件進行重點治理,進而使市容環境和市場經營秩序有了較大改善。
三、堅持依法行政,加大執法力度
城市管理責任重、要求高、執法范圍廣。為了實現管理工作人性化,執法工作規范化,我局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市容市貌管理,不斷加大綜合整治的力度。近兩年來,市、區執法局對各類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共42300多宗,其中開展綜合整治2530多次,取締違章占道、無照經營7800多宗,查處大排檔占道經營、噪音擾民案件1260多起,出動執法人員超過120000人次。
(一)整治亂擺亂賣,維護市容秩序
占道經營亂擺亂賣,擾亂市容,妨礙交通,污染環境,是我市近年來治理臟亂差中的難點。近兩年來,為了持續整治這一違法經營現象,市、區執法局深入調查,周密計劃,定期不定期組織各職能部門對占道經營亂擺賣進行綜合治理,共組織人力27000多人次,清理了在主要道路上的燒烤攤、水果攤、日用品檔等亂擺賣及無照經營戶2230多宗,教育糾正占道經營行為83500多人次,有力地遏制了其蔓延趨勢,得到廣大市民的認同。
(二)清理亂搭亂建,維護規劃權威
隨著行政區域的調整,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少數違法當事人在利益驅使下,擅自亂搭建、搶建之風又開始抬頭,嚴重影響城市的容貌和規劃的正確實施。市、區執法局根據執法職能,多次對禪城區石灣、張槎、環市,三水區西南涌沿岸,高明區常安路,南海區桂城、黃岐、大瀝,順德區大良、容桂等區域進行整治清理,責令當事人自行拆除或組織依法違法建筑。南海區為全面整治東西、南北大道景觀,多次會同各職能部門集中開展強拆行動,僅半年時間就拆除多起違法建筑15萬多平方米,維護了規劃部門的嚴肅性,恢復了道路景觀容貌。近二年來,全市共組織大的行動8次,查處違法建設案件8000多宗,建筑面積達150多萬平方米。
(三)治理亂張貼、美化街區環境。
亂張貼、亂懸掛屬于市容頑癥,嚴重損害城市形象,廣大市民對其深惡痛絕。市、區執法局將其列入管治重點,充分發揮執法人員的聰明才智,并與各街道辦緊密合作,將這項工作深入到各基層。一個時期以來,我們多管齊下,對禪城區祖廟路、大福路、汾江路,三水區西南中心城區,高明區中山路、滄江路,南海區桂城、黃岐、大瀝,順德區大良、容桂等區域的亂張貼、亂懸掛進行多次反復的清理,初步凈化了城市環境。據統計,各區相繼查處亂張帖、亂懸掛案件30000多宗,收繳非法廣告40多萬張,端掉制作虛假廣告窩點7個。今年國慶節前,全市將開展規模浩大的全民治理亂張帖大行動。
(四)治理亂停亂放,規范停車秩序。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市機動車發展迅猛,停車場建設滯后與停車位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個別司機貪圖方便,亂停亂放現象相當嚴重,執法管理防不勝防,直接影響城市的形象。為切實解決矛盾,走出困境,我市先在禪城區試點,充分挖掘城市道路和街區空間資源并推向市場,通過合理規劃,招標投標,擇優選定管理服務公司,實行臨時占道停車有償保管服務,并要求各區借鑒跟進,同步推廣。推出了以停車保管有償服務后,有效地緩解了群眾停車難的矛盾。此后,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在加強宣傳教育的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堅決處罰那些亂停亂放的違法當事人,效果漸佳。此外,對各娛樂場所、車站、市場周圍車輛亂停放的問題,我們將采取專項集中整治的辦法以予解決。本著“規范疏導,服務先行”的原則,及時教育糾正違章行為,主動向這些場所的負責人講解有關的法律、法規,談危害,并幫助他們對對停車問題進行統一規范、劃定范圍。這樣既保護了商家利益,又改善了衛生環境和交通環境。
(五)及時辦理人大議案、政協議提和其他投訴案件。
今年,由我局主辦的人大議案共有18份,政協提案7份,市人大閉會期間代表所提出的建議1份,已全部按時按要求辦理完畢。這些議案、提案和建議,絕大部份屬于市容環境污染方面的內容。此外,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調查處理了“金太陽西餐廳”、“南桂園酒家”等9家市民投訴多年的油煙、噪聲擾民案件,協調處理了順德大都村焚燒垃圾造成大氣污染投訴案。
兩級執法局上路執法以來,接待了大批來訪群眾,接受來電投訴7000多宗,立案182宗,處理結案117宗,組織或配合專項整治18次,查處糾正違規違法行為近9000起,處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35宗,因而有效地實施了市容環境方面全方位的執法與治理。
四、突出管理重點,狠抓執法難點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我們及時調整思路和策略,確定工作重點,劃定了重點區域和重點路段。一是突出中心城區區域管理。對禪城區的祖廟路、汽車站、大福路、季華路,三水區的文鋒路、過境路,高明區的中山路、滄江路,南海區的南海大道,順德區的大良、容桂地區主要路段、窗口單位、重點場所實施重點管理控制和嚴格處罰。對各中心城區42條主要道路,15個窗口地區進行重點巡查布控,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道路、窗口地區秩序良好。二是對無證、無照商販、占道經營(主要是馬路餐桌和燒烤檔)、噪音擾民的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并保持管理的高壓態勢。三是查處城市“牛皮癬”、亂懸掛。針對露天燒烤檔和馬路餐桌嚴重污染環境,且容易反彈,整治難度大的特點,在市局的統一部署下,各區采取連環滾動的方法加以取締,效果很好。
五、積極探索長效管理路子,鞏固提高綜合整治效果
城市長效管理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城管執法者的不懈追求。市、區執法局堅持集中整治與經常性管理相結合,以集中整治為突破口,加強對熱點、難點問題的專項整治,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焦點問題,并不斷探索長效機制,由此煅造出創衛的新品牌。
(一)抓好經常性執法管理。為了確保市容市貌保持良好的狀態,保證整治后的路段或地域不反彈或少反彈,我們加大巡查、跟蹤的力度,發現違法行為及時查處,不等不拖,做到經常抓,反復抓,效果一天比一天好轉。
(二)實行“錯時管理制”。針對“六亂”分子經常鉆空子,與執法人員捉迷藏的特性,執法隊伍及時調整策略和方法,堅決實行“班次錯時工作制”等措施,由正常上班時間向下班時間伸延,由白天向晚上伸延,以晚上為重點,錯開上下班的管理方法,做到全方位、全天候,立體化管理,拓寬管理渠道。
篇2
關鍵詞: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重要性
加強綜合執法工作,首要任務是要加強相關方面的立法工作,提高相關部門領導的法律意識,對執法隊伍進行整理和肅清,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對執法過程進行規范,普及相關執法工作的知識普及,通過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等方法來提高管理水平。
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強制力弱
法律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重要依據,但在當前的執法活動中,由于缺少具有系統性、可執行性的法規,沒有真正形成對執法對象和執法隊伍的約束力,使得在執法過程中容易發生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城市市容、市政。由于相關規定不明確,對執法對象的要求無法具有強制性,而執法人員只能對這些問題盡心管理,而無法進行執法。在管理過程中,管理的尺度很難界定,經常會有過度執法和暴力執法以及抗法的行為,不僅阻礙了行政執法管理工作,也使相關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受到影響。
(二)執法方式單一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實現城市和諧發展。當今社會人們的思想開放,城市管理隊伍的管理方式也要與時俱進,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原則。而在當前的執法中,執法方式相當簡單,大多僅要求執法對象當時停止違法行為或繳交罰款,這種方法無法從根源上杜絕違法行為,還容易引發抵觸心理。
(三)執法成效低下
執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重要問題。表面上看,城市行政執法是為了維護城市秩序和風貌,但更深來說,還有修正城市發展方向的作用。雖然執法目標是為人民服務,但由于種種原因,執法的成效較差。首先,城市管理的范圍較大,內容瑣碎,分布領域較廣,很難高效的進行統一管理。其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容易受到主觀的人為因素影響,如被管理者言語威脅或暴力對抗,圍觀群眾輿論等。因為缺乏對執法人員的保護機制,城市管理人員的職能無法充分發揮,這就影響了執法工作成效。
二、問題原因分析
(一)執法法制不健全
我國相關的法律機制起步較晚,目前還沒有形成能夠獨立、完善運行的法律法規。在各地執行的相關法規中,往往只能應對當地的情況,在邊界地區或跨地區發生的矛盾中經常出現法規互相矛盾的情況。這是因為這些地方法規在制定時是從本地區的利益出發,而與中央制定的法律在特定條件下存在矛盾,因此地方執法人員在依據地方法規工作時,沒有國家正式法律的支持進而影響了執法效能的發揮。
(二)執法人員素質較低
地區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普遍較低,這是困擾城市綜合執法部門的一個急迫的問題。一方面是因為執法隊伍的組建方式存在漏洞,“臨時工”和“走后門”的現象非常嚴重,導致最終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沒有足夠的道德素質和文化素質來應對問題,容易出現暴力執法、等問題;另一方面,執法人員對于行政綜合執法的認識不足,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來進行執法。
三、解決問題的途徑
(一)更新執法方式,堅持人本管理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管理部門要積極尋求更多元的執法方式,堅持從服務民眾的角度出發,讓城市發展和人民的利益切實緊密的聯系起來,真正做到讓城市行政綜合管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首先,管理部門要加強和基層民眾的溝通,更多的開展城市管理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活動,向廣大群眾傳遞政府的聲音,提高群眾和城管隊伍的配合度,并嚴厲禁止暴力執法行為。其二,設置場所。針對一些無照經營的游商,在適當的地方設置專賣區、解,并規范其經營,這既能實現管理之目的,又保護了民眾利益。
(二)加強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效力
建立針對城市執法隊伍執法行為的監督部門,并制定獎懲制度和舉報通道。通過對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行為舉止,設立不同層次的獎勵和懲罰,以激勵和約束執法人員的行為。同時,要充分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鼓勵群眾、被管理對象參與到執法監督中,及時、準確、真實的舉報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的不當行為和被管理對象對執法的配合度,共同約束不文明現象。
(三)提升人員素質,強化執法專業性
一支高素質的城管隊伍是實現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效能的關鍵因素,一方面,要加強執法人員的專業素質建設。定期對城市執法隊伍進行集體學習、培訓,并通過考核的方式,確保執法人員具備合格的專業知識和執法技能。對城市執法人員的入選采用競爭上崗制,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擇愿意從事該工作的高素質人才。此外,還要注意執法人員的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質,要求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正面理念,提高執法人員的抗壓能力,保證公正執法、嚴格執法。
四、正確處理好文明執法與加大處罰力度的關系
(一)文明執法是時代的呼喚,是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提出的更高、更嚴格的要求,而加大處罰力度是完成城市管理工作的最有效途徑、最有利的保證
處理好兩者的關系,必須拋棄兩個誤區:一是簡單的方式方法的誤區。暴力執法的行為看似態度強硬,但在實際管理中卻非常容易引發被管理對象和其他普通市民的反感和抵觸,進而更加激發社會矛盾。在過去幾年中,城管一度成為一個政府負面形象集中的名詞,普通市民對城管的印象集中在掀攤子、沒收貨物、毆打攤販等不良形象上,導致對城管部門的不信任。這是因為執法人員對不恰當行為的管理集中在物質、行為,而不是思想教育上。這些行為不僅無法真正健康的促進城市的文明發展,反而會激發矛盾。二是只教育、不處罰誤區。文明執法要求執法人員多做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但并不等于不處罰。如果教育只停留在口頭上,那么實際能起到的效果也非常有限。在實際工作中,執法人員遇到“釘子戶”必須采取懲處措施,依照法律規章對被管理人員進行處罰。這樣才能真正使管理行為的效果深入,并維護法律的尊饋
(二)欄褚婪ㄖ捶ǎ按照法定程序辦案,既是文明執法與加大處罰力度的前提基礎,也是處理好這兩者關系的關鍵
文明執法是依法執法的升華,貫穿于執法的全過程。受到現實生活中各種因素的影響,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則是必須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必須要嚴謹、嚴厲、嚴格,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序的進行文明執法。這樣才能處理好這兩者關系的關鍵。為此,執法機關還應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文明執法是個永恒的課題。管理中無論是執法人員還是被管理人員都要秉持文明的態度,從調查取證,到出發的全部環節,都應該保持著裝、言行各個方面的文明,體現對對方的尊重。對于執法來說,文明是永恒的。
第二,加大處罰力度,讓文明執法開花結果。執法人員做到了文明執法,樹立了政府的形象。行政管理的核心是思想教育,但遇到頑固的違法者,也不能手軟,該處罰時必須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出發,維護法律尊嚴。
第三,充分行使執法人員手中的權利,盡量減少與違法違章者的正面沖突。執法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文明執法,充分收集證據,對執行相對困難的案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以減少與違章者正面的沖突。
處理好文明執法與加大處罰力度的關系,需要執法人員在依法執法的基礎上共同努力,大膽實踐。在工作中有機地把兩者結合起來,才能使當前的城市管理工作高質量、高效率。
五、總結
當今城市中,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城市進入高速發展的時期,執法工作必須與國際接軌,堅持以人為本,為人民服務。管理工作中要采取各種手段,科學提高執法效率,不斷完善和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合理合法的保護執法人員和被管理人員應有的權利。還要不斷提升執法人員的道德和文化素質,加強相關知識的宣傳,讓民眾更多的參與到城市綜合管理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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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按照《xx市2019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工作分工,市城管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做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一、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
在2016年實施城鄉環衛一體化將88個村納入外包范圍的基礎上,2019年實施城鄉環衛一體化二期,截至6月24日,環衛二期達標通過驗收村莊511個,已布置容器村莊476個,正在布置容器村莊35個,未申請驗收村莊16個。十五個鄉鎮已完成一體化工作。其他村莊正在進行轄區垃圾自清工作,自清工作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納入環衛一體化覆蓋范圍。6月底完成全域城鄉環衛一體化全覆蓋,屆時我市全部615個村莊日產垃圾將運至垃圾填埋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二、露天燒烤治理
我市建成區內嚴禁露天燒烤,所有燒烤門店全部發放《燒烤門店規范經營倡議書》,要求其必須規范經營,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并在經營區域鋪設地氈、地板革等防油污設施,防止對地面造成污染。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實行夜間錯時執法,每日夜間抽調9名執法隊員,對市區燒烤門店經營進行巡查,規范燒烤門店12家。
三、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
對我局所負責的所有施工工地使用機械全部進行備案,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控要求進行使用,杜絕冒黑煙、超標排放。
四、施工揚塵整治
對我局負責的施工工地嚴格要求,必須做到環保工作要求,所有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部達標運行,不定期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五、道路揚塵綜合治理
根據實時情況積極改進清掃保潔作業方式,全面實施主干道路保潔低塵作業方式:減少人工清掃,以撿拾作業為主,有效減少揚塵改善空氣質量。對城區主次干道實施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調度灑水等道路抑塵措施,全力管控城區主次干道揚塵污染。增加洗路頻次,灑水車每日凌晨4點至夜間九點半,分3個班次對市區所有道路進行灑水,全天不間斷防治道路揚塵對大氣環境的污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3%。增加對省控點周邊加大灑水頻次,政府周邊小街道、人行道增派小養護車對路面進行沖洗和維護,抑塵車每日早8點至中午12:00,下午1:30至晚5:30,6月中旬以來,采取全天候不間斷抑塵治理,洗掃車對市區所有道路進行洗掃。3個巡查小組對轄區內進行網格化巡查,杜絕焚燒垃圾落葉行為。
六、垃圾露天焚燒管控
全面禁止焚燒垃圾,實行網格化管理,分區管控。xx公司做好宣傳工作,所有清掃保潔人員嚴禁焚燒垃圾。我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100%。
七、裸露地面揚塵治理
按照土地權屬,市城管局做好國有土地裸露地塊的治理工作,采取宜綠則綠、宜硬則硬的治理原則,消除負責范圍內的裸露地塊。
八、渣土運輸管理
我市登記建筑垃圾運輸車輛26輛,全部實現了密閉運輸,并安裝了GPS定位系統。執法人員,進駐建筑工地逐一宣傳,并現場查驗渣土運輸車輛,強化渣土備案情況。為進一步做好渣土運輸管理工作,每日夜間3名渣土執法人員,對市區建筑工地及沿途街區道路進行巡查,禁止違規渣土運輸。累計查扣違規運輸車輛9輛。
篇4
一、渣土運輸車輛管控方面
我局進一步加強了對城區范圍內運輸車輛進行無縫隙監管,對散體物料、垃圾、污泥等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要求密閉、覆蓋并安裝定位系統,杜絕揚撒遺漏,帶泥上路等違章行為。同時,相關科室密切配合,在城區范圍內所有道路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并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模式、道路監控設施等,徹底杜絕渣土車運輸行為。對渣土運輸車未采取密閉苫蓋措施的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對有運輸資質的車輛嚴格處罰并加入渣土運輸黑名單,對沒有運輸資質的車輛依據相關條例頂格處罰。目前,我局共查處渣土車違規運輸行為24起,罰款人民幣91602元。
二、加強施工揚塵污染整治
我局組織相關人員實地開展施工揚塵治理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要求堅決按照工地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兩個全覆蓋”的要求對標整改,要嚴格按照建筑行業標準,妥善安排場內物品擺放,在對土石方進行堆放、運輸等作業時,要做到完全苫蓋,不出現遺撒現象;要確保各項降塵設備完好可用,并做到適時使用,從嚴落實施工揚塵管控措施,杜絕揚塵污染。組織人員不定期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推進施工揚塵防治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三、深化道路揚塵整治
環衛工人每天從凌晨12:00到6:30對城區主次干道全部進行機械化吸掃、洗掃作業,同時環衛工人每天從凌晨4點至晚上20點對主次道路進行全天候無縫隙保潔;城區垃圾運輸全部實現密閉化,垃圾清運率達到了100%;定期對道路護欄、垃圾箱、果皮箱等及時進行清擦,確保整潔干凈。制定了嚴格的環衛監管巡查制度,環衛監察人員嚴格按照環衛作業標準進行巡查監管,堅持每周對城區主次干道進行測土考核,以克論凈。目前,我縣城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以上,共清理轉運處置生活垃圾5.5萬余噸,開展灑水降塵8千余車次。清掃保潔實現了潔凈城市標準。下一步將對老城區及城鄉結合部垃圾繼續清理。責成環衛公司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得積存。
四、嚴控垃圾露天焚燒
我局按照大氣辦工作安排,對城區街道垃圾焚燒嚴格管控。一是教育環衛工,嚴禁焚燒垃圾,如有發現,一律開除。二是加強焚燒行為的巡查管控,對城區易發生焚燒地段進行嚴管嚴控,一旦發現焚燒行為立即進行制止。截止目前,共制止焚燒行為18起,發現著火點7起,撲滅7起,說服教育20余人。
篇5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
前款所稱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是指市和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以下簡稱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依法相對集中行使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城市管理領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的行為。
第三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
市和區、縣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區域面積、人口數量、管理需求等狀況,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城管執法人員)和執法裝備,并將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第四條 市城管執法部門是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區、縣城管執法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并接受市城管執法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區、縣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在街道派駐城管執法機構,以區、縣城管執法部門的名義,具體負責本區域內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協調城管執法機構在轄區內開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其所屬城管執法機構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具體承擔本轄區內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并接受區、縣城管執法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市和區、縣城管執法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在特定區域派駐城管執法機構,以市或區、縣城管執法部門的名義,具體負責本區域內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第五條 建設、交通、綠化市容、水務、環保、工商、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公安、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執法與教育、疏導、服務相結合,文明執法、規范執法,注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第七條 本市應當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制度和監督機制,促進執法水平的提高。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和互聯網站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市民自覺遵守城市管理規定的意識,營造社會共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的氛圍。
第九條 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支持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的工作,協助城管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聽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不斷改進和完善執法方式和方法。
第十條 對在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章 執法權限
第十一條 市和區、縣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范圍包括:
(一)依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二)依據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違反非市管城市道路(含城鎮范圍內的公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管理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三)依據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除綠化建設外的違反綠化管理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四)依據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傾倒工業、農業、建筑等廢棄物及生活垃圾、糞便;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容器;以及擅自搭建房屋、棚舍等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等違反河道管理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五)依據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道路運輸、堆場作業、露天倉庫等產生揚塵,污染環境;單位未按照規定對裸露土地進行綠化或者鋪裝;任意傾倒或者在裝載、運輸過程中散落工業廢渣或者其他固體廢物;違反安裝空調器、冷卻設施的有關規定,影響環境和他人生活;未經批準或者未按批準要求從事夜間建筑施工,造成噪聲污染;露天焚燒秸稈、枯枝落葉等產生煙塵的物質,以及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垃圾、皮革等產生有毒有害、惡臭或強烈異味氣體的物質等不需要經過儀器測試即可判定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六)依據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占用道路無照經營或者非法散發、張貼印刷品廣告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七)依據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損壞、擅自占用無障礙設施或者改變無障礙設施用途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八)依據城鄉規劃和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分工,對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違法行為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破壞房屋外貌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九)本市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規定由城管執法部門實施的其他行政處罰。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前款規定實施行政執法的具體事項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本市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可以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范圍進行調整。
除前款規定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范圍。
第十三條 已由市和區、縣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使的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再行使;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和監督職責,應當依法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區、縣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違法行為的查處。
管轄區域相鄰的區、縣城管執法部門對行政轄區接壤地區流動性違法行為的查處,可以約定共同管轄。共同管轄區域內發生的違法行為,由首先發現的城管執法部門查處。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市城管執法部門指定管轄。
第十五條 市城管執法部門對區、縣城管執法部門未予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責令其查處,也可以直接查處。
區、縣城管執法部門對鄉、鎮城管執法機構未予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責令其查處,也可以直接查處。
市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對社會影響重大的違法行為直接進行查處;必要時,也可以組織相關區、縣城管執法部門共同進行查處。
區、縣城管執法部門在開展重大執法行動時,可以對街道、鄉、鎮城管執法機構進行調動指揮。
第三章 執法規范
第十六條 城管執法人員實行全市統一招錄制度,公開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取。城管執法人員經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統一培訓并考試合格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方可取得行政執法證件。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城管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應當著統一識別服裝,佩帶統一標志標識,做到儀容嚴整、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行為規范。
城管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時,應當向當事人出示行政執法證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必須兩人以上共同進行。
第十七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城管執法巡查機制,并可以利用城市網格化管理系統,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
本市舉辦重大活動時,市城管執法部門可以組織區、縣城管執法部門進行集中巡查。
第十八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執法方式。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查處違法行為時,對情節較輕或者危害后果能夠及時消除的,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直接給予行政處罰外,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先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告誡、引導,并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城管執法人員在查處違法行為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進入發生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并制作檢查筆錄;
(二)以勘驗、拍照、錄音、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
(三)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并制作詢問筆錄;
(四)查閱、調取、復印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文件資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城管執法人員、當事人、證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蓋章或者不在現場的,應當由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無見證人的,城管執法人員應當注明情況。
第二十條 城管執法人員調查取證時,應當全面、客觀、公正,符合法定程序,不得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不得偽造、隱匿證據。
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違法事實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查處違法行為時,可以依法扣押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物品。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實施扣押措施,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實施扣押措施后,應當及時查清事實,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對于經調查核實沒有違法行為或者不再需要扣押的,應當解除扣押,返還物品。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查處違法行為時,對違法事實清楚的,依法應當沒收的非法物品,予以沒收。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對依法沒收的非法物品,除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應當依照規定上繳國庫。
第二十二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妥善保管扣押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損毀,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被扣押的物品易腐爛、變質的,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通知當事人在二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可以在登記后拍賣、變賣;無法拍賣、變賣的,可以在留存證據后銷毀。
解除扣押后,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通知當事人及時認領。當事人逾期不認領或者當事人難以查明的,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認領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無人認領的,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妥善處置,拍賣、變賣所得款項應當依照規定上繳國庫。
第二十三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對當事人棄留現場的物品,應當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要求聽證以及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當事人進行陳述和申辯時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采納,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對符合聽證條件的,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聽證。
第二十五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采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等方式送達法律文書。采用公告送達的,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其政府網站和公告欄進行。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向社會公布其網址和公告欄地址。
第二十六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違法行為舉報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全市統一的舉報電話及其他聯系方式。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收到舉報后,應當及時核查,并在五個工作日內將核查情況告知舉報人;對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應當向舉報人說明情況,并在三個工作日內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第四章 執法協作
第二十七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履行管理職責,與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協作,采取疏導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
第二十八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在執法活動中發現應當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執法活動中發現應當由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處理的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移送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處理。移送案件涉及的非法物品等相關物品應當一并移送。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受移送的案件和相關物品,并應當在作出處理決定后,及時通報移送部門。
第二十九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查處違法行為需要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詢有關資料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配合。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查處違法行為時,需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認定違法行為和非法物品的,應當出具協助通知書。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協助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出具書面意見;如情況復雜需要延期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說明理由并明確答復期限。
第三十條 在城市管理中開展重大專項執法行動時,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需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協助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需要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協助的,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協助。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與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公安機關應當依法保障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活動,對阻礙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使用暴力、威脅等方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縣公安機關應當確定專門力量、明確工作職責、完善聯勤聯動機制,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和案件移送等方面配合本區域內城管執法機構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第三十二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與執法信息共享機制,促進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實施行政處罰的情況和發現的問題通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管理建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與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有關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信息及時通報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保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第三十三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不斷加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科學技術的研發投入,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手段在調查取證、檢查檢測等方面的普及運用。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三十四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對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應當責令其改正并追究行政責任。
第三十五條 市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建立全市統一的執法培訓、崗位交流、督察考核、責任追究和評議考核等制度。
市和區、縣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隊伍規范化、制度化的建設和管理。評議考核不合格的城管執法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市城管執法部門對區、縣城管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發生的情節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違紀行為,可以向區、縣人民政府提出查處建議。
區、縣城管執法部門對鄉、鎮城管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發生的情節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違紀行為,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查處建議。
第三十六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發現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有違法執法行為的,可以向其提出書面建議。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收到書面建議后,應當及時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糾正并告知有關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七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城管執法職責范圍、執法依據、執法程序以及監督電話等事項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城管執法人員有違法執法行為或者行政不作為的,可以向城管執法人員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部門檢舉、控告。接到檢舉、控告的部門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及時核實處理,并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第三十八條 市和區、縣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對本單位的行政執法情況組織社會評議;有關部門對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情況組織社會評議的,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予以配合。評議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區、縣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街道、鄉、鎮城管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報告區、縣人民政府,作為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執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
(二)超越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執法,情節嚴重的;
(三)擅自變更已經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
(四)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執法的;
(五)故意損壞或者擅自銷毀當事人財物的;
(六)截留、私分罰款或者扣押的財物的,以及使用扣押的財物的;
(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的;
(八)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四十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拒不履行執法協作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 城管執法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執法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自20xx年7月15日起施行。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的職責1、貫徹實施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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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思想:主動適應城市化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的精神,不斷強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健全“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各鎮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礎作用,切實提高城市市容環境長效管理水平。
工作目標:按照“上下聯動、綜合執法、重心下移、充實基層、全面覆蓋”的工作思路,進一步明確區、鎮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能關系,構建層級之間合理分工、協調運作的工作機制,把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延伸到各鎮,從而促進全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發展和整體推進。
二、機構設置和招聘方法
機構設置:區執法局為行使區人民政府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具有獨立的執法主體資格,主管全區城市管理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執法工作,行使組織協調、教育培訓、檢查監督及考核獎懲等行政管理職能。各鎮成立的城管執法中隊受區執法局委托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并按有關規定招聘一定數量的行政執法人員,充實各鎮城管執法中隊。
招聘方法:本次招聘工作在區政府的領導下,成立由區城管、監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工作由區城管局負責實施,有關招聘城管執法隊員的條件由領導小組另行制定。
招聘人數:區執法局招聘20名執法人員,組建機動督查隊。各鎮招聘的執法人員為3至5名。
招聘對象:區執法局原則上招聘、兩鎮中今年需民政部門安置工作的退伍復員軍人、目前在區執法局的協管員和在社保局已登記的下崗職工中符合條件的人員。各鎮原則上優先考慮目前在各鎮從事城市環境管理工作的主要骨干,不足部分也可在其他人員中招聘。
人員管理:對本次招聘的執法人員,由區執法局委托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區法制辦等有關部門組織為期一個月的封閉式培訓,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接受軍事訓練,并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省行政執法證》并持證上崗,統一著裝,佩戴統一的執法標志。招聘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末位淘汰制,每年由區執法局會同各鎮有關部門進行考核,對不勝任執法工作的予以解聘。
時間安排:年1月中旬完成執法隊員的招聘和聘用工作,基本配齊區、鎮兩級執法隊伍,2月中旬完成對聘用人員培訓教育,配齊各項執法裝備,年3月份正式上崗執法。
三、管理體制及經費開支
管理體制:1、各鎮人民政府負責所在執法中隊行政關系、工資關系和組織關系的管理。2、區執法局負責各鎮城管執法中隊的業務指導、協調、考核、督查和應急調度、指揮。3、各鎮城管執法中隊負責人人選由各鎮提出,報區執法局審核后協商確定,其他隊員由各鎮招聘后報區執法局備案。4、區執法局與各鎮政府簽訂管理委托書,各鎮政府應當加強對執法中隊的管理工作。各城管執法中隊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以及配套的《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執法警戒制度》等制度。
經費開支:1、區執法局組建機動督查隊的開辦費和區執法隊伍人員的工資、獎金以及今后的裝備添更和日常維護等費用由區財政核撥;各鎮城管執法中隊人員工資、獎金以及添置裝備等經費由各鎮政府承擔。2、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區、鎮兩級執法隊伍統一使用市財政部門核發的罰沒票據,所得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及沒收違法財物拍賣所得款項,全額上繳市財政,嚴禁以收費、罰沒收入作為經費來源。
四、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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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全省依法行政檢查中發現,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創新理念,積極探索符合城市實際的運行機制和執法方式,變強制執法為剛柔相濟,靈活采用柔性執法手段,為尋找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新機制,實現執法者與執法對象的和諧,達到良好的行政執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嘗試。為了了解他們的具體做法,我們在__市政府法制辦的協助下,對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及分析報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點
1.創新執法理念,消除特權思想,樹立服務意識。
__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自20__年12月8日掛牌成立之始,__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標準組建、高起點亮相、高素質執法”的要求。市執法局的領導班子一致認為,要想實現高要求的目標,必須創新執法理念。他們通過外出學習和實踐總結,形成了“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確立了“把城市管理與為人民服務統一起來,將管理寓于服務之中,在服務的過程中實現管理目標”的執法工作指導思想,并以此衡量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效果。兩年多來,他們通過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監督機制,聘請有社會影響的人士和政協委員監督執法隊伍和執法活動,使執法隊伍中傳統的特權觀念受到重重制約,并完全轉變為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為實行柔性執法,實現良好的執法效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強化行政執法的親和力。
城管執法涉及到市容環衛、規劃、建筑市場、綠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運政、房屋拆遷等方面,執法對象的廣泛性和復雜性,給執法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一些城市的城管執法單位為完成執法任務,采取簡單粗暴的方式,進行“掃蕩式”、“封殺式”、“鐵面式”執法,有的甚至臨時聘用能打會武的社會人員參與執法,嚴重損害了城管執法的社會形象。其結果是執法環境遭到破壞,抗法事件不斷發生,反而給執法工作帶來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難。__市城管執法局通過學習考察和實踐,認識到要落實依法行政,推動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必須改善執法環境,樹立新型的城管執法形象。他們及時提出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隊伍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公務員的標準和執法資格條件進行人員錄用,解決清理和解聘原各類協管員和其他臨時人員。他們還適時組建了“女子執法隊”,著重招錄大學本科生、研究生進入執法隊伍,增強執法隊伍的親和力和專業素質。其次局黨組制定了“每周一學、每月一題、每季一講、每年一訓”的學習培訓制度,通過聘請專家、教授講課,執法現場觀摩,典型案例剖析,軍事化訓練等方法,提升執法隊伍的素養,樹立親民、愛民和執法為民的理念,培養隊伍的責任意識和服務精神。目前,__城管執法隊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較為良好的親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實行行政服務,慎用行政處罰,增強執法的人性化。
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針對城管執法的特點,提出“將管理寓于服務之中,在服務的過程中實現管理目標”。要求執法“三先一慎”,即處理違法違章前先敬禮、先說教、先幫忙,慎處罰。在日常的執法活動中,“只要判斷能用服務的方式解決問題,就絕不使用強制方式去解決,寧可多跑幾趟路,多受一些麻煩,多做幾次服務也要讓問題和諧解決。”如在治理占道經營零散攤群點的執法中,他們不是簡單地取締封殺或罰款處罰,而是積極提供服務。首先從便民出發,聯系場地,尋找市場空閑資源,或新開市場,或對占道攤點統一規范,搞好服務后在引導占道經營戶“進店面、進居民小區、進市場(超市)”規范經營。既實現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經營戶的經營權益。通過服務把“取締”變“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針對城市建筑垃圾清運中治理難的問題,他們專門成立了“建筑垃圾處置服務中心”,幫助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合理制定拉運線路,指導建筑工地設置洗車臺和硬化出入口路面,還適時提供清掃人員和沖洗設施,同時輔以動態巡查,使垃圾渣土清運管理大為改善。為了擴大服務范圍,他們于去年三月開通了統一的12319服務熱線,調動了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執法管理活動。
4.實行行政指導,減緩執法的對抗性。
行政指導是指行政主體在其職責范圍內,依據國家法律或政策,對特定相對人運用勸告、說服、建議、示范等非強制行政手段,引導相對人遵守或服從法律,以實現預期的行政目的的行為。行政指導是市場經濟國家
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趨勢,是對傳統的行政強制的有益補充。__城管執法局在日常執法中,事事以勸導為先,規定了小商販首次違法違章接受勸告立即糾正不予處罰;農民臨時進城銷售農副產品違法違章只勸導不處罰;殘疾人員及下崗職工違反城管規定勸告幫助不處罰;警告有效,不再處罰。他們還印制了《不再違章保證書》,違章人員承諾不再違章并簽了保證書的,也不再處罰。再如,在處理藏族群眾在市區繁華路口叫賣刀具飾品的過程中,公安部門不便管,他們積極承擔起管理職責,采用行政指導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導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并請來當地民族學院的老師和同學當翻譯,與藏族群眾溝通和交流。首先對藏族朋友來__經商表示熱情歡迎,同時宣傳__市開展創衛活動的情況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指導他們規范經商,并想方設法為他們經商活動提供幫助。藏族商販深受感動,上百名在街頭游蕩的藏族商販有的進入市場,有的自愿撤離街道。在治理馬路攤點中,執法隊在管理和服務的同時,出臺指導性新舉措,倡導居民住宅小區和醫院、公園等公共場所積極設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攤點,引導夜間不營業的院內市場,吸納周邊占道夜市。通過靈活運用行政指導方式,大大減少了執法的對抗性,緩解了社會矛盾。我們在__市街道隨機詢問了一位正在執法的隊員平日是如何進行執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個字“勸導、宣傳”。可見在__市柔性化的執法方式已成主導。
5.實行行政契約,建立執法的互動性。
行政契約,又稱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體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據法律和政策與相對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行政契約同樣不象行政命令那樣強硬,也不同于民事合同表達的是自由意愿。它是一種彈性靈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遷和建筑垃圾管理中,他們與建筑工地或拆遷單位簽訂《市區建筑垃圾管理責任書》,針對居住區“野廣告”治理難的問題,他們與小區物業或管理單位簽訂《居民居住區“野廣告”治理責任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執法任務轉變為相對人的合同義務,增強了相對人的責任感和主動性,使執法主體與相對人之間形成了一種良性的互動關系,保障了執法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6.實行行政獎勵,調動執法的公眾參與性。
行政獎勵作為國家和政府對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的手段,在調動和激發公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上發揮了重要的行政作用。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行政執法中嘗試使用行政獎勵,使市民積極支持城管執法,共同營造出執法的良好社會效應。他們制定出《有獎投訴辦法》,與公示電話一并制成卡片向公眾散發,對制止或舉報違反城管法規行為的人員均給予100至150元的獎勵。同時對在城管執法工作中表現好的單位和個人還給予各種精神獎勵。通過獎勵,樹立榜樣,弘揚正氣,既激勵了公眾的參與熱情,又彌補了執法力量不足的實際困難。
7.實行行政扶助,提升執法的感召性。
行政扶助是國家和政府對社會困難群體和成員給予物質或非物質幫助和支持的行政行為。它體現了國家的責任和關愛。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履行行政扶助義務,推動行政執法的開展。去年三月,殘疾人員宋國漢因不滿拆遷賠償規定,拒不搬離其在人行道上開設的廢品收購站。執法隊員利用平日與其建立起的感情,多次與其溝通談心,了解其生活情況后,通過多方協調籌措了3000多元資助于他,并一處一處為其尋找新的經營場所,直到其滿意。在關愛和誠心的感召下,宋國漢終于同意搬遷,執法隊員又利用休假日,幫其將堆積如山的廢品徹底清運,過后又多方協調幫其解決再就業問題,使這一有名的問題戶成為城管執法的支持者和擁護者。轄區某村道路改造,需要大量磚石回填路基,他們得知后,立即尋找拆遷工地,指導工地將建筑渣土拉運過去,變廢為寶,節省了村里的開支,村民代表送來錦旗和感謝信,感謝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他們還積極組織為災區捐款,許多群眾親切地稱執法隊員是他們的貼心人。
8.實行行政調解,促進執法的和諧穩定性。
調解是我國民間解決紛爭的傳統方式,它有利于各方當事人在和諧的氣氛下,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和矛盾,促成社會的穩定發展。實踐中,調解方式越來越多地引入到了行政管理活動中。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處理城市拆遷補償、夜市及施工工地噪聲擾民等糾紛中,積極采用行政調解,平等對待各方當事人,努力溝通各方意見,通過積極疏導協調,尋找共同點,解決分歧點,主持達成共識,化解紛爭,使城管中的糾紛反復率大為降低,有力地促進了執法的和諧穩定。
9.規范執法,剛柔相濟,確保執法的嚴肅性。
過去,剛性執法一統形勢,講嚴格執法就產生簡單粗暴,講文明執法又導致執法不作為。為走出執法不是過嚴就是過寬的怪圈,他們提出“規范執法”,將規范執法作為城管領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有效抓手,要求堅持嚴格執法,靈活采用柔性方式,實現執法效果和執法目的的有機統一。他們認為,只有規范執法,才能既落實嚴格執法,又體現文明執法,促成兩者的統一。他們建立完善執法責任管理制度,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制定《行政執法過錯追究暫行辦法》、《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審理暫行規定》、《規范執法流程圖》,印制了《執法人員紀律規定》卡,實行“一崗雙責”。通過制度建設,他們明確了從隊員到局長的職權責任范圍,規范了行政執法的程序、
法律文書以及自由裁量行為。重大案件必須集體討論表決,對不屬職權范圍內的案件必須及時移交,確保了執法的有效性和嚴肅性。
二、實際效果和影響
通過引入柔性執法方式,在__市各行政執法機關和廣大市民中樹立起了具有親和力和感召力的嶄新形象,城管執法的社會公信力大幅提升,行政執法工作也相應地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并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贊揚。兩年多來,全局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行政訴訟;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傷害事件。20__年人大、政協會議期間,該局共收到32份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沒有一件是反映該局執法人員紀律作風的。實踐證明,行政強制并不是保證法律貫徹實施的唯一手段,靈活采用柔性的執法方式,剛柔相濟,規范執法,是實現良好的執法效果,提高城管執法水準的一條科學發展之路。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柔性執法方式還僅停留在創新探索階段,有時僅是因案件需要而為之,未能形成完整的體系和制度。應當廣泛開展信息收集和調研工作,制定出系統的程序和辦法,確立其在行政執法中應有的法律地位。
2.對柔性執法缺乏專門的和系統的宣傳,未能產生連慣性影響效應。應當抓好典型,有針對性地對適易采用柔性執法的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試點和推廣,以適應現代文明社會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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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構筑適應現代化城市管理的新體制和運營模式,使城市管理的體制,機制逐步向科學、合理、合法、統一的方向發展。
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應解決處理好城市建設與管理的關系,做到城市建設與管理的協調發展。
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應解決執法體系不適應、不健全,執法保障缺位和不到位的問題,使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向正規化、法制化建設方向發展。
一、構筑“大城管”的管理機制
傳統管理的模式是以行政機關為單一管理主體,從目前來看,它適應不了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更顯露不出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效。因此,必須改善城市管理工作參與的主體結構,也就是說,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由政府的一個專門機構擴展到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行業組織以及社會公眾和行政相對人。雖然他們不能履行行政執法的主要職能。但通過參與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治理和執法監督,將減少執法管理的阻力,營造較好的管理氛圍和環境(即人文環境、輿論環境和法制環境),使城市管理在各部門及各項城市工作中有其應有的“位”作出其應有的“為”。
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則,各區可設立執法分局或轄區大隊接受區政府的領導,推進城管執法進街道、進社區,建立起“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長效管理網絡。
將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擴展到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主要明確它們的管理區域、管理責任和管理內容,并利用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能協助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進行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對行業組織以及社會公眾和行政相對人,主要通過“門前三包”的形式界定他們的責任和管理區域,體現在自我約束和自我治理上。
構筑“大城管”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要借助于新聞各媒體、社會各階層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宣傳和輿論造勢,使全體市民、社會各界能了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扶持正氣、打擊邪氣,樹立好的風氣。
通過構筑“大城管”的管理機制,從而形成“政府組織、地方負責、部門配合、群眾參與、輿論監督、科學管理”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新格局。
二、建立工作聯動機制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它是一個系統工程。因此通過管理信息的多向溝通,包括層面之間、系統之間的溝通聯系,系統內部、層面內部的聯接互補,不斷調整完善管理方法和執法過程,形成一個縱橫交錯、和諧互補、動態合作、動力強勁的網狀管理體系,實現城市管理執法的根本目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聯動有幾個層面:一是城管行政部門與一般公眾非政府組織之間的聯動;二是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與相對人的聯動,三是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與其它相關部門的協作聯動。
城管行政部門與一般非政府組織部門的聯動,主要聽取他們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議與意見,指導他們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和鼓勵他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
城管行政部門與相對人的聯動,主要加強對“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從而達到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和協助管理的目的。
城管行政部門與其它相關部門的協作聯動,主要依靠各自的管理職能和手段來實現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目的,近幾年來我局通過與城建局、規劃局、房產局、環保局的協作聯動,城市違法建設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自20*年7月以來執法局共發現查處違法建設1980處,拆除違法建筑17萬平方米。城市工地源頭管理,道路潑灑、渣土亂排放問題實現了有序、規范管理。對向大氣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問題進行了專項治理。通過與公安交警的協作聯動,車輛亂停亂放,實現了規范管理。聯動工作的成效非常明顯。
三、實行協助管理體系
一是聘請協管員,建立起城管執法志愿者隊伍,隨著城市的發展和城區的擴展,單靠執法隊員來管理一座城市、幾百條路段是難以勝任的,就*目前城區的范圍來講每個隊員要承擔起幾條路段的管理,近一平方公里的管理范圍,因此非常需要一批城市管理志愿者來參與協助城市管理工作。
二是監督管理,建立起多元監督評價體系。建立人大、政協、社會組織、市民代表共同參與城管執法績效評價機制和監督體系,定期開展監督活動,這種監督應擴展到對城市功能、市民素質及市民文明程度、城市意識,共同管理參與意識和績效的監督。通過監督來促進各部門、社會各階層對城市管理的意識。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應制定相關的行業管理規范,技術標準,營造一個公開、公平的競爭環境。把管理重心放在指導、監督、考評上,將考評結果定期發文公布,作為市級文明機關、文明單位的重要參數,以促進城市品位不斷提升。
四、完善執法體系和保障體系
迄今為止,我國還沒一部完善健全的城市管理法規,各地執法標準不統一、執法依據五花八門,不利于執法隊伍的正規化、法制化建設,給少數違法者以可乘之機。因此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集中后,在一個法規多個部門執行的情況下,應用法律的嚴肅性確定各類主體參與地位,界定作用、職能和參與方式,同時逐步建立自治章程、行業規章等規則,以彌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不足。
(一)規范立法,為城市管理執法提供堅定的法律基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依據了多部法律法規,如《規劃法》、《城市建設法》等等,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而言,其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還有待加強,特別是執法的程序方面,實際運用中存在矛盾性,造成執行難。因此,規范立法要做到維護法制的統一性,減少部門立法帶來的法律利益化傾向及破壞法律統一性問題,要加快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工作,切實保障行政程序的合理性、統一性、可操作性,即要監督制約行政機關執法權力的運行,也要保障行政執法權力運行的必要手段與措施,既要注重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也要注重行政效率的提高與執法效果的實現。
(二)明確綜合執法發展方向,為行政執法提供有力的體制支撐:行政執法法制化,必然要尋求符合未來行政管理體制發展方向的執法體制,要理順行政執法主體,執法機構必須依法設置,做到市、縣、區機構的統一,避免政出多門、多頭執法、交叉執法、執法擾民的問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執法主體應得到確立,同時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要得到確認。從法律、法規、規章的高度對綜合執法部門的機構設置、職能權限實施要求等予以明確,切實解決執法效力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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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市區兩級城管職責,進一步建立城市管理責任制度,進一步推進管理重心下移和管理領域延伸,形成“責任明確、分級負責,責權對等、高效運轉”的工作格局,促進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臺階。
二、基本原則
在學習借鑒外地城市管理工作成功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我市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完善分局功能,執法重心下移,管理全面覆蓋,市區齊抓共管。
(一)市城管執法局是市政府專司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門,承擔著城市管理的職責,是責任主體單位。負責行政執法隊伍的教育管理、綜合協調、執法保障和行政執法的督促、指導、考核、行政審批等。
(二)為了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的優勢,借鑒外地的做法,將環衛清掃、保潔作業權下放到**區、**區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垃圾的中轉、運輸、處理和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及市容環境衛生的宏觀管理等工作,同時負責對三個區環衛清掃保潔工作的督查與考評。
(三)保留分局建制,增設開發區分局,充實三個區城管執法分局力量,全面推進“7+x”模式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執法范圍做到轄區內“全面覆蓋、不留死角、長效管理”,三個分局管理范圍覆蓋**市城市規劃區的全部(面積95平方公里)。
(四)市城管執法局將執法人員分配到三個區分局,具體執法活動和行政處罰權由三個區分局行使。
(五)全面推進城市“棋盤式”管理,做到定崗、定人、定責、定獎罰。三個區分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行政區劃,下設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對轄區內的占道經營、占道堆放、亂貼亂畫、綠化美化等行使行政執法權,并對各街道、社區的清掃保潔工作行使監督權。
(六)區行政執法分局服從區委、區政府的領導,接受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分局執法人員的考核工作由市行政執法局和區委、區政府共同負責。分局領導班子的任命應當征求區委、區政府和開發區工委、管委會的意見。
三、具體方案
按照上述原則,市城管執法局下設機構保留環衛處、渣土管理處、城管公安支隊、公園廣場管理處和**城管執法分局,撤銷一、二、三、四支隊,成立城管執法督查支隊、開發區城管執法分局。環衛所及垃圾中轉站(不含中轉站)以下的清掃保潔作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分別移交各區。
(一)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查支隊,為市城管執法局的直屬機構,副處級建制,領導職數一正兩副。定編20名,督查支隊下設兩個大隊(正科級),每個大隊設大隊長1名。其主要職能是對全市的城管行政執法、市容管理進行檢查、督查、考核。
(二)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副處級建制,定編4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辦公室(法制宣傳科)、綜合執法科(均為正科級),下設三個大隊(正科級),每個大隊設大隊長1名。
(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分局的編制由原來的40名增至1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辦公室(法制宣傳科)、綜合執法科(均為副科級),下設七個大隊(副科級),每個大隊設大隊長1名。派駐各辦事處大隊的大隊長兼任各辦事處的副主任。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分局定編50名不變,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辦公室(法制宣傳科)、綜合執法科(均為副科級)。下設五個大隊(副科級),每個大隊設大隊長1名。
(五)城市管理公安支隊由原來的兩個大隊增設為三個大隊,分別派駐三區執法分局。三個大隊的大隊長分別兼任三個區城管執法分局的副局長。
(六)將環衛處所屬的負責清掃保潔的環衛所,按照人隨事走的原則,按管理區域劃入各區。下劃人員級別工資、環衛清掃保潔臨時用工人員的待遇維持不變。
(七)市環衛處增設市生活垃圾無害化填埋場管理辦公室、**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中心,均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填埋場管理辦公室定編25名,征收中心定編15名,人員從市環衛處內部調劑。
四、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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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來看,一些地方政府總是給城管“壓擔子”,讓城管變得越來越“全能”,但這樣的管理效果并不好。過往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不僅要強調“努力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更需要“理順城管執法體制”,厘清城管的職能邊界,進而讓城管在“有所為有所不為”中有好的作為。
“無所不管”的城管使處罰權泛濫
城管綜合執法權,始于1996年行政處罰法確立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該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
緊接著,2002年8月,國務院《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工作。
城市管理領域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隨之在全國鋪開,它旨在解決“八個大蓋帽管不了一個破草帽”的問題,但沒想到的是,各地政府不斷授予城管新的職責,造成城管處罰權的泛濫。
目前,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規定的城管職能包括市容、城鄉規劃、園林綠化等方面;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規定的城管職能包括綠化、環保、水務、建設、工商管理等九大方面;武漢市城管機構的主要職責包括城市道路、橋梁維護、城鎮燃氣、環境衛生等15個方面……
反映到現實生活中,每個方面都包括紛繁復雜的具體事項,細化起來,西安市僅僅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所涉及的行政處罰就包括53個具體事項,廣州市城管執法的12個方面工作,竟然包括321個具體事項。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一些城市自行制定的城市管理條例中,“主要職責”這一條款的最后一條幾乎都是“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這個‘其他’就成了工作任務的無底洞,讓城管成為地方政府隨叫隨到的突擊隊。”西安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呂強說。
“借法執法”的城管屢遭執法尷尬
如今,城管隊伍中流傳著這樣一個說法:“城管是個筐,什么都往里面裝。”但是,仔細觀察就會發現,給城管的大多數是“難啃的骨頭”,城管屢屢遭遇執法尷尬。
寵物隨地便溺,當事人經常不以為意,扭頭就走。城管既不能限制人家自由,也不能要求人家出示身份證明,只能自己清理干凈。
機動車違章占道被城管抄牌貼條,有些司機對此視而不見,根本不去城管部門接受行政處罰。
有時,違章建筑也會變得“理直氣壯”,阻礙城管執法,因為拿到了規劃審批……
“在傳統的執法體系中,從查處到執行是一個完整過程,而城管執法享有的執法權是有限的,行政強制權只包括扣留、強制帶離現場、扣押、查封、責令停產停業等,憑借這些有限的措施進行大量的現場執法,難免帶來執法困境。”中央民族大學教授熊文釗說,同時,一些地方政府把很多本不屬于城管的事項交給了城管,卻忽視了城管執法的執法條件和技術手段,忽視了城管和其他職能部門的配合,進而導致一部分事項無法執行。
除了“管不了”“管不好”,“怎么管”也是城管頭疼的問題。南京某區城管大隊賈副大隊長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有一次拆除違章建筑時,由于一直找不到當事人,根據《南京市容環境管理條例》可以張貼送達的規定,我們把通知書張貼在違章建筑上。在規定的時限內當事人沒有自行拆除,我們進行了拆除,結果被告上了法院。最終法院根據民訴法規定的送達方式中沒有張貼送達,判我們敗訴了。”
這是“借法執法”惹的禍。“我們至今還沒有全國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城管執法只能依據各種各樣的法律法規。”清華大學教授余凌云說,但是,同一違法事實往往有多個相應的法律條款,并且這些法律法規的時間、級別、類型、處罰標準不同,這就導致執法的統一性、準確性不足,執法相對人容易產生異議。更嚴重的是,“借法執法”會讓百姓產生“城管無執法權”的質疑和對城管執法的抵制。
“無爹無娘”的城管狀況必須改變
“無所不管”的城管為什么還要“借法執法”甚至陷入一個個執法尷尬?西安市城管局局長呂強給出的答案是:城管“無爹無娘”。
“一直以來,各地城管執法機構屬于地方市、縣政府的執法機構,省級政府和中央政府中沒有單獨的城管執法機構主管部門,這就造成城管執法機構存在著訴求難達上級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困難。”呂強說,各級政府和部門決策時,就可能會忽略城管執法機構和城管執法事業的利益,使得城管看似越來越“全能”,實則越來越“無力”。
怎么辦?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院長王周戶建議,應該加強城管體制的頂層設計,國家應出臺一部規范城市管理的基本法律,明確城管執法人員的權利義務、法定職責、執法方式、執法程序、法律責任等問題,使得城管執法不靠“人”(地方政府)而靠制度(法律規定)運轉。
“但是,由于每個城市功能、特色不一樣,很難從中央層面對全國城管執法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因此,我們更需要地方的自主改革和創新。”北京大學教授湛中樂說。
湖南省長沙市正在大力推進城管公安“雙劍合璧”。“由于公安主動參與、提前介入、積極配合,城管的行政執法不僅得到了支撐,還避免了沖突。”長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局長肖雄飛說,截至目前,長沙城管公安已發展到280人,處置突發事件200余起,疏導化解各類矛盾426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