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場環保管理制度范文
時間:2024-03-20 11: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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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進一步規范煤炭市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國務院無證照經營取締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上級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市轄區內所有煤炭經營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和規范,依法取締證照不全的煤炭經銷企業,恢復非法占用的土地,規范證照齊全的煤炭經營企業,使其環境整潔、經營規范。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任務目標
摸清合法煤炭企業底數,依法取締無證企業、規范證照不全企業,規范企業經營環境,徹底杜絕無證、套用假證經營等非法經營行為,將全市煤炭經銷企業全部納入依法經營、統一管理軌道。
時間安排
4月15日-4月30日為清理整頓階段;
5月4日-5月10日為檢查驗收階段。
責任分工
1、清理無證照企業。對無證照企業,各鄉鎮、街道辦負責對轄區所有煤炭經銷企業進行登統,4月25日前,報市工信局煤管辦。對無證照和手續不完備的企業,由所在鄉鎮、街道辦牽頭,工信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在規定時間補辦和完善手續,限期內不辦和不符合規定的進行清理。
2、自查自糾。工商局和國稅局分別負責對已經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煤炭經營企業進行梳理,不符合規定的自行清除,對符合規定的企業,在4月30日前一律到工信局煤管辦辦理煤炭經營資格認定、確認和核準手續,煤管辦出具《煤炭經營資格認定證》。逾期不予辦理的,依法取締清理。
3、對《煤炭經營資格證書》已過期的,限期到煤管辦辦理換證手續。
4、強化源頭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套證、假證和無證經營行為。對新辦煤炭經銷企業,先到工信局備案、認證,并出具《煤炭經營資格認定證》,然后再辦理工商、稅務等其他證照,否則不予辦理。
整治工作驗收標準
自查結束后,先有煤炭市場整治領導小組組織驗收,5月中下旬,市將組織專門檢查,具體標準如下:
1、證照手續完備。各煤炭經營企業的證照包括煤炭經營資格證書(儲煤廠地址在新樂境內)、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租賃協議、2008年以后辦證的要有排污許可證等。
2、管理制度健全。各煤炭經營企業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一名專人負責管理。制度包括:領導組織機構圖、環保管理制度、經銷低硫煤制度、統計上報制度、化驗檢測制度等。
3、硬件建設達標。辦公區要和煤場分開;煤場四周要建圍墻,圍墻高度2.5米以上;煤場主要路面要全部進行硬化,存煤場要鋪設路渣或硬化;設置噴水、灑水設施,每天進行噴水不少于三次,噴水裝置需覆蓋整個煤場;露天煤堆要進行棚化或覆蓋,覆蓋率要達到90%以上;煤場需遠離居民區,與居民區直線距離不小于500米;需配有專職計量、化驗人員,檢驗監測設施合格。
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為確保此次清理整頓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整頓和規范煤炭市場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副市長任組長,政府辦公室督查室主任、工信局局長、工商局局長任副組長,國土局、環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國稅局、地稅局、供電局及各有關鄉鎮主管副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辦公室設在工信局煤管辦。辦公室具體負責整頓規范工作的協調與督導檢查。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科學安排,形成合力,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篇2
【關鍵詞】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加強
中圖分類號:X3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我國環評制度始于197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至2003年9月1日國家頒布實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標志著我國環評制度法制化地位正式確立。環境影響評價實行時間較早,相應技術導則規范較齊全,評價內容較翔實,各級環保部門對環境影響評價也比較重視。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3號)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是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規定,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結果,并通過現場檢查等手段,考核該建設項目是否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活動。對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對環境產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提交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對主要對生態環境產生影響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提交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
驗收監測或調查是貫徹落實環評制度、“三同時”制度的基礎。環境影響評價是從理論上預測建設項目實施后的環境影響,并提出防治對策。而驗收監測或調查是實地監測試生產期間的排污狀況,是對環境影響評價的驗證和延續。近年來,環境影響評價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但作為“三同時”制度技術主體的驗收監測或調查工作發展相對滯后。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環保部門在建設項目管理上重環評而輕驗收的現象較為普遍,突出表現在批準企業試生產時把關不嚴,許多企業只顧生產不顧環保,不到萬不得已不申請驗收,甚至部分項目以試生產為名長期生產,不主動委托開展驗收監測。目前環評單位參與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并得到環保部門批復后,工作就基本完成,對施工期監理、竣工驗收很少參與。建設項目單位也未主動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相當一部分建設項目環評中對施工期提出的環保要求基本上未得到落實。
相比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起步晚20年,相應技術規范還有待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和竣工環保驗收,都是環保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者應互相促進共同提高。
二、目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環評措施與實際脫節, 有的環評階段提出的措施不切實際因而無法完全落實。項目建成后與環評階段相比普遍存在變更,究其原因,既有在設計變更造成的正常調整,也有些項目環評及批復要求沒有針對性,從而延長了驗收監測工作的周期。
2、總量指標理想化,濃度達標,總量達不到,影響驗收進展。在“三同時”竣工驗收監測中,由于總量超標影響最終驗收的項目越來越多,這一方面驗證了總量控制嚴于濃度控制的事實,但另一方面是由于環評批復總量不合理導致。環評提出的總量控制指標是一個理論性的數值,在當前節能減排的大形勢下,環評單位為獲取總量指標,使項目順利通過,往往在工程分析產污量時取下限指標,而在污染治理設施的處理效率則取上限指標,從而導致預測污染物排放總量比實際總量數值偏小。這就導致了建設單位建設了符合環評要求的環保設施,污染物濃度做到達標排放,但卻出現總量超標,影響了項目竣工驗收的進展。
3、施工期環境監理還沒有完全實施。對于交通、鐵路、水利等生態型建設項目,施工面大,施工期長,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開始于勘探、選線階段,重點發生于施工建設期,等到工程竣工驗收時,許多生態破壞早已發生,尤其是對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濕地、珍稀動植物及其棲息地、自然景觀的環境破壞已不可逆轉。開工前有環評審批,建成后有環保設施竣工驗收,而建設過程中卻沒有監管。由于國家層面法規尚未出臺,管理制度和相關技術規范尚未建立,導致有些污染型建設項目環保設施建設不到位、不規范,比如垃圾填埋場防滲層、防滲膜是否符合要求,環保驗收時難于核實。
由于缺乏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在環保驗收中發現的這些不切實際的要求,在新開展的項目環評中依然重復著,所以盡快建立環評與環保驗收互動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三、對于如何做好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在此提出幾個建議:
1、營造更有利的政策法律環境,建議制定適應形勢發展、可操作性強的新驗收監測規范并配套實施細則,同時制定驗收監測結果的評定標準,使驗收監測程序化、規范化和易操作。比如水電類項目環評時極其重視的水文情勢、水溫變化,實際在竣工驗收中往往不能夠體現,這就需要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驗收規范,重視蓄水階段驗收的重要性,生態流量的下放,規定要靠流量在線監測設備監控落實。
2、對環評及批復提出的措施要實事求是的落實。對環評及批復肯定要嚴格落實,這是無疑的,但對于提出的具體環保措施就要在發展中落實,要創新地落實,要隨機應變!對于不切實際的要求在變通中落實。比如煤礦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儲煤場是露天設計;煤矸石全部綜合利用,不設煤矸石尾礦庫;礦井水完全綜合利用,但在竣工驗收過程發現,為減少粉塵污染,原設計的露天儲煤場改為了封閉的儲煤倉,這是對環境有利的,可行;項目建設有煤矸石尾礦庫,因為煤矸石的產生、排放和利用之間存在時間和空間的差異,利用煤矸石進行工業化生產有數量和質量的要求,而中、小型煤礦一般不具備建設的條件,所以項目業主只有先建設煤矸石尾礦庫,而環評對此沒有描述,驗收過程就需要重點關注尾礦庫是否達到相關環保要求。很多礦區礦井水涌水量很大,而回用途徑不多,完全綜合利用也不切實際,多余的礦井水凈化后排到自然界,可以重新參與水的循環,對生態環境起到一定的恢復作用。
3、利用多種渠道搭建互動橋梁
加強公眾參與工作。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表或企業公示、網絡平臺等形式征求意見,并把意見寫入監測或調查報告中,反饋給項目單位和負責驗收的環保部門。竣工驗收監測引入公眾參與機制,不僅可以使各項環保檢查情況更為準確,也可以提高人民群眾的環境意識。環評單位也應參與竣工驗收工作,不斷總結、積累工作經驗,因地制宜提出切實可行的環評措施,環保行政管理部門應從驗收結果與環評預測結果的偏差等方面,對環評單位進行考核,促進環評單位從立足實際的角度開展工作,同時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在批復意見時根據具體情況,給出符合客觀實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批復意見。
4、建立健全施工期環境監理體系
黨的十提出加強環境監管,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也明確提出,要建立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監管制度,全面提高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水平。施工期環期環境監理是一種先進的環境管理模式,它能和工程建設緊密結合,使環境管理工作貫穿整個工程施工期,使被動的環境管理變為主動的環境管理,變以往環保工作的末端控制為過程控制,大大縮短了環境問題發現與解決的時間周期,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施工對環境的影響。開展施工期監理應重點關注:施工期間防塵、防噪聲等對周邊敏感點影響和相應采取防護措施;棄渣場水土流失防護措施;工程設計出現重大變更情況;環評批復提出的環保措施建設情況;隱蔽工程現場情況記錄等。
5、建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制度,將后評價成果不斷反饋環評與驗收,達到持續改進。項目后評價工作不僅對于指導新項目立項、調整在建項目計劃、完善已建項目等方面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對項目決策、政策制定、機構改革等高層次管理的改進和提高都將產生重大的影響。在項目建設前期環境影響評價的決策階段,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對項目作出是否可行決策都是基于歷史、現狀的實際和未來的預測。在未來的事物未發生時也就是項目建設和營運之前,可以通過多方面的分析,運用合適的預測方法進行一定程度的推斷。但是總有一些不確定性因素未在預測分析的系統之內,這些不確定性因素對預測結論的影響可能是多種多樣的。環境后評價在項目的末端、在新的起點上對公路營運期未來的環境影響(例如交通噪聲)進行預測,減少了不確定因素,可以糾正項目前期環境影響評價的模式和方法中參數取值(例如交通量、車型比、敏感建筑與公路的距離及高差等)的不準確性,預測結果更加可靠和符合實際。這正是環境后評價較之于環境影響評價所具有的優勢之處。
6、采用先進技術配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對于大型生態類如公路、水電類項目,可以通過采用遙感(RS)、地理信息系統(GIS)、和全球定位系統(GPS)、遙控飛機等輔助技術手段,使項目竣工驗收更加科學、合理,更能客觀反映建設項目環保情況。
四、結束語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是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落實相應環保措施的重要關卡,在驗收過程中,要重點關注建設項目的變更,對變更的分析是驗收的技術難點和重點!對變更的妥善處理是環保驗收的技術含量所在!
參考文獻:
[1]環境質量評價與環境監測.環境監測.環境科學文摘.2008.01.20.
[2]韓雄,鄭智強,張鏡劍,李國慶,郝斌大型水利工程施工期環境監理工作實踐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報 2004年3月第25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