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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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__市政府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徹底改善我縣境內水質,結合我縣各流域實際,制定__縣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實施“生態立縣、工業強縣、旅居興縣”戰略,結合“三邊三化”、“雙清”行動,以保護源頭地區水質和改善跨境交界斷面水環境為目標,加強污染控制與生態保護,改善全縣各流域水質,保持跨境交界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二、工作目標

通過水環境整治,全流域各交界斷面水質總體達到水功能區要求,跨行政區域河流交界斷面水質考核良好以上。其中與東陽市交界的臺口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梓譽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Ⅱ類,與天臺縣交界的里石門水庫上游斷面、與新昌縣交界的夾溪大橋斷面、與仙居縣交界的沖背斷面、與縉云縣交界的上東岸斷面保持Ⅱ類水質以上。其口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濃度≤6毫克每升,化學需氧量濃度≤20毫克每升,總磷濃度≤0.2毫克每升,氨氮濃度≤1.0毫克每升;其他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濃度≤4毫克每升,化學需氧量濃度≤15毫克每升,總磷濃度≤0.1毫克每升,氨氮濃度≤0.5毫克每升。

三、工作重點

1.開展全縣制砂行業整治,確保各流域水體清澈。

2.加強畜禽養殖場治理,促進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水平進一步提高。

3.全面開展存在廢水企業執法檢查,確保行業整治通過上級考核驗收。

4.繼續開展清理河道清潔鄉村專項行動。對病死動物、河面廢棄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障礙物、農村垃圾、農村污水坑臭水溝等進行全面清理。

5.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確保出水達標率。

四、實施步驟

(一)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7月-9月)。抽調相關人員對全縣水環境現狀進行調查摸底,制訂水環境整治行動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全面開展集中綜合整治。

1.全面開展制砂行業整治。由縣國土資源局、水務局牽頭,對砂場進行調查摸底,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整治措施。工作要求:

(1)設立禁止取砂、洗砂、制砂、采石區域。禁止范圍為秀美鄉村、集鎮建設規劃區范圍;旅游風景區、自然保護區、生態公益林區、森林公園和珍貴樹林等需要特別保護區域;主要河道兩岸邊界300米區域內、其它支流100米內,距離敏感點300米范圍內;以及其它不適宜的區域。禁止區內已有取砂、洗砂、制砂、采石企業,原則上一律關停。

(2)規范管理和限期治理現有洗砂、制砂企業。對有證、有照、有設施但達不到環保要求的采、制砂場開展限期治理,治理后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收回有關證照,責令關閉、關停。對無證、無照、無設施的采、制砂場,在集中整治階段達不到治理標準要求的一律責令關閉,達到整治要求的,于8月30日前向所在地鄉鎮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地鄉鎮簽署同意意見,上報縣水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整治辦及時召集相關職能部門現場查勘,明確初審意見后,由鄉鎮負責委托環評機構評估,由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按程序給予規范管理。

(3)規范管理公路建設中廢渣利用的臨時制砂點。廢渣利用,自產自用的臨時制砂點,要合理選點,廢水不得流入溪流,產生的粉塵不得影響居民生活。

集中整治期間,縣供電部門對采、制沙場先斷電,采、制砂場按標準治理后,由縣府辦牽頭,國土資源局、水務局、環保局、工商局、供電局等單位進行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復供電。

2.深入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治理。由縣農業局牽頭,以推進生態養殖、提高畜禽養殖排泄物綜合利用率為目標,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整治。完成全縣年存欄50頭以上養豬場排泄物治理工作,完善沼液后續利用,工作要求:

(1)設立禁養區、限養區。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秀美鄉村及集鎮建設規劃區范圍、旅游風景區等環境敏感區以及距主要河道村莊500米以內的畜禽養殖場要限期實施搬遷、關閉。

(2)限期整改。對現有的規模養殖場,雖有排泄物處理設施,但是污水沒有達到零排放或者排放不達標的必須在9月30日前完成治理。

(3)對限期內未按要求實施搬遷或限期內整治未達標的養殖場,實行強制關停。

3.大力開展企業污染治理。由縣環保局牽頭,開展環保公安聯合執法“零點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對以直排廢水,通過暗管、裂隙和滲井滲坑偷排廢水,嚴重超標排放等方式向水體排放或傾倒危險物質污染飲用水源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查處。工作要求:

(1)對未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和 “三同時”制度的企業,要限期補辦和整改,并依法進行查處。

(2)對未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建設水污染物處理設施便投入生產的,責令停產整頓,并予以處罰,整改后經環保部門同意方可恢復生產。

(3)對擅自拆除、閑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污水超標排放,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偷排、漏排等環境 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整改,并進行立案查處;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責令其停產治理,逾期未治理完成的,實施關閉。

(4)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私設排污口或者暗管的,責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罰款。排污口設置不規范的,責令限期整改。

(5)對存在滲井、滲坑排放,或者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貯存污水的,要責令企業立即停產,消除污染,并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6)對未按規定建立污染防治設施(包括自動監控設施)操作管理規程及操作運行記錄臺賬,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進行查處。

(7)對環保意識淡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企業,實施掛牌督辦,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

4.加快環保設施建設。臺口垃圾滲漏液處理尾水接入污水處理廠;__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繼續開展城區污水納管情況調查,對生活污水還沒有納入城區排污管網的農戶及居住小區,提出納管建設計劃,分步進行實施。

(二)鞏固提高階段(2013年10月-2014年月12月)。

1.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水環境集中整治成果,健全切實可行的責任考核與激勵機制,進一步明確水務、國土、建設、環保等相關部門及各相關鄉鎮在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管理中的職責,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工作監管。深入開展減排重點項目的執法檢查,加大對未經批準擅自建設和生產企業的執法監管力度。強化全過程監管,依照準入把關、現場監管、監測監控、處罰整改的流程,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處、事后整改的執法監管體系。

3.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老城區污水管網改造,特別是做好重點區域、用水大戶等污水收集納管工作;加快云山度假區污水管網建設,加快新城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深入實施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項目,建立健全后續管理制度;加快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陳蕾妍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陳海明、副縣長陳新森、徐妙芳任副組長,縣府辦、督查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環保局(生態辦)、農業局、建設局、工商局、經商局、公安局、安監局、林業局、供電局、財政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生態辦)。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水環境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篇2

一、整治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由區政府統一領導,湖管委會和相關區級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二)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原則。明確治污主體,落實治理責任,加大治理投入。

(三)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以庫區周邊生活污染(農家樂)、游船污染、湖面人工養殖污染、周邊生活垃圾污染綜合整治為重點,整體推進庫區水環境保護工作。

二、整治目標

到2013年底,湖庫區水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庫區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水域標準。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摸底階段(2013年3月28日—4月5日)。大力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和此次綜合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庫區周邊各社區(村)懸掛宣傳標語一條以上。3月底前完成庫區湖面人工養殖、庫區沿線農家樂、游船、農業面源污染及生活污水排放、垃圾處置、水質等調查摸底工作。

(二)綜合整治階段(2013年4月6日—10月20日)。4月底前完成庫區及周邊垃圾清理工作,對湖面和庫灣的油污和浮漂物進行徹底清理并落實保潔措施;完成庫區內警示標志標牌和地理界標設置;取締湖面人工商業養殖,改為公益性的清水養魚方式。5月底前完成庫區機動游船廢油收集設施安裝工作,設置統一的廢油回收點。8月底前完成庫區及周邊農家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生活垃圾處理機制。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10月21日—30日)。由湖水庫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綜合整治效果組織檢查驗收。

四、職責分工

湖管委會:負責統一管理湖水庫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改善和保護水質的工作方案并落實;負責庫區及周邊環境保護宣傳工作;負責庫區保護警示標志和地理界標設置工作;牽頭抓好庫區居民相對集中區域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修建,牽頭實施47家農家樂綜合整治,逐步推行零散戶修建化糞池,8月底前完成規范化厭氧化糞池修建,生活廢水達標排放;對“一號”餐飲船加強管理,并責令設置垃圾箱、生活污水容器,嚴禁污水直排庫區。4月底前終止與市鴻源良種水產場簽訂的庫區養魚承包協議,取締一切形式的商業養魚,改為公益性的清水養魚模式;嚴格實施控建,嚴格新上建設工程監管。

區環保局:負責庫區環境監督管理,嚴把審批關;加大水污染防治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排污行為;配合湖管委會開展農家樂及住戶生活污水的整治工作。

市海事直屬一分局:負責庫區船舶污染的監督管理,嚴格限制游船數量,做到只減不增,逐步取消掛漿機游船;設立統一的廢棄油水回收點,6月底前完成30艘機動船廢油收集設施安裝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庫區住戶及周邊農家樂化糞池建設的技術指導;配合湖管委會完成庫區農家樂污水整治工作。

區工商局、區旅游局:配合管委會完成庫區農家樂的全面整治工作。

區水務局:負責制定湖水庫水資源保護規劃,做好庫區水土流失保護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綜合整治專項資金保障工作。

區農林局:負責實施庫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禁止庫區使用高毒和高殘留農藥,控制化肥使用量,推廣農村沼氣工程。

區城治辦:督促庫區及周邊農家樂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工作。

區外宣辦:負責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調,及時報道湖水庫污染綜合整治的進展情況和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湖水庫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區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湖水庫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責任單位要把湖水庫污染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對所承擔的任務要明確責任人,認真制定工作計劃,及時組織實施,確保按時按質完成。

(二)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多形式、多渠道地進行宣傳,使整治工作家喻戶曉,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村(社區)黨員干部和團支部、老年協會等群團組織作用,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整治工作。

篇3

虞政辦發〔2014〕151號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切實加快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質量,按照《上虞區“河長制”管理實施方案》(區委辦〔2014〕2號)文件精神,結合東進閘排澇河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東進閘排澇河,起點驛亭西陡門至終點新東進閘,全長21.8公里。其中驛亭鎮約0.6公里,小越鎮約4.5公里,謝塘鎮約3.9公里,百官街道約2.0公里,蓋北鎮約2.2公里,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約8.6公里。

二、目標任務

通過全面落實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管理,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達到無雜物漂浮、無違章設置、無護岸坍塌,無污水直排、無污泥淤積“五無”目標,努力營造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東進閘排澇河新環境。

三、職責分工

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實施按照屬地管理、部門配合的原則進行,具體實施單位為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區科技局為聯系部門,區農辦、水利局、環保局、農林漁牧局、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水務集團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政協辦、黨校、法院、檢察院、人武部、建設局、規劃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廣局、廣電總臺、審計局、安監局、城管執法局、服務業發展局、圍墾局、港務局、城改局、公積金中心、國土局、供電局、聯通公司、民生銀行、人保公司等為分段聯系單位。

各成員單位具體職責如下:

⒈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6個鄉鎮(街道、開發區)作為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對本區域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質量負總責,負責做好轄區內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雜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攔截;負責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的各類污染源、違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側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以及河岸內灘涂陸域的日常保潔和沉船打撈工作。

⒉區科技局為工作聯系部門,負責上情下達、信息收集報送等聯系工作;按照總體工作目標和要求,根據實施單位上報計劃,負責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解落實,開展督促考核。

⒊區農辦負責農村生活污染排放管網建設,加快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村莊生活污水納管;負責指導監督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按照美麗鄉村建設要求,加強沿線農村環境整體建設。

⒋區環保局負責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指導;負責水質監測的設點和定期檢測工作;做好污染源治理計劃的編制,著重抓好工業污染治理;嚴厲查處各類環保違法行為。

⒌區農林漁牧局負責牽頭指導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的農業面源和水產養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漁籪的管理工作,指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政策制訂;負責原國營農場水面保潔工作。

⒍區水利局負責牽頭指導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的河道違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和配合有關部門及鄉鎮水面保潔等工作;負責水體置換工作。

7.區交通運輸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8.區財政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9.區城管執法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10.區國土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11.水務集團配合建設局、各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設。

區級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根據《上虞區“河長制”管理實施方案》(區委辦〔2014〕2號)文件精神,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共同推動“河長制”工作落實。分段聯系部門要加強日常聯系支持,確保東進閘排澇河治理工作績效。

四、內容及措施

⒈加強對工業污染源執法監管。認真執行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嚴把水污染項目落戶。持續實施產業轉型升級,對重污染行業產業轉型升級進行量化考核、綜合排序和分行業排序,對排名靠后的企業依法實施排污權指標削減和限期整治等綜合措施,倒逼轉型升級。組織開展各類環保專項行動。依法采取高額罰款、追繳超標排污費、停產整改、媒體曝光、人員拘留等嚴厲措施,不斷加大對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水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清除沿線排污口。

⒉加快工業污水收集處理。加快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切實提高污水納管率。

⒊清理整治沿線畜禽養殖和水面養殖場所。限期清理關停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岸100米畜禽養殖禁養區內畜禽和水面養殖場所,整治限養區內主河道兩側200米及支流縱深500米兩側200米范圍內的畜禽和水面養殖場所。限養區內存欄2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實行全面治理,配套農牧循環處理設施,實行生態養殖;存欄2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場應結合“三改一拆”專項整治逐步實施關停。

⒋加快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加快百官街道、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蓋北鎮等集鎮污水管網建設,加強“六小行業”污水整治,努力提高集鎮污水收集處理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有序推進村級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

⒌全面清理、整治東進閘排澇河兩側河道環境。全面清理、整治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側各200米支流河道上溯500米兩側200米各類違章建筑、沿河瓜棚、非法漁業養殖設施、垃圾集中收集點、廁所,及時清理河面打撈上來的垃圾堆放點。

⒍切實加強河道保潔管理。進一步健全東進閘排澇河河道長效保潔機制,東進閘排澇河水域范圍和主河道兩側200米范圍內的日常保潔由區域所在鄉鎮(街道、開發區)具體負責。區財政按年度考核得分情況,“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為3000元/公里·每年,不足部分由鄉鎮(街道、開發區)配套〔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保潔長度匯總表見附件3〕。

7.確保河道安全暢通排澇。按計劃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河道清淤常態化管理,實施河道沉船打撈、魚籪、魚網(魚箔)、船屋整治任務,保障河道排澇順暢。

8.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水體水質監測。在東進閘排澇河沿線各鄉鎮、街道設立固定監測點,加強水質監測,掌握水質動態變化情況,力求斷面水質逐年好轉。

五、時間安排

⒈調查摸底階段(1月6日——4月24日)。完成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狀況和沿河河道環境情況的調查。

2.動員部署階段(2月1日——2月15日)。召開動員大會,啟動整治工作方案。

⒊綜合整治階段(4月25日以后)。根據《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一河一策實施方案》,按照責任和分工要求,逐年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按計劃完成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環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⒈加強領導,形成合力。成立以胡文煒常委為組長,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局,陳榮榮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計劃,按期推進實施。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進“河長制”管理工作順利推進。

⒉嚴格執法,營造氛圍。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各類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鞏固河道綜合整治成果,減少邊治理邊污染的現象。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各種媒體和宣傳平臺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工作宣傳,增強全體群眾保護水環境的意識,使人民群眾真正了解并參與支持東進閘排澇河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圍。

⒊規范制度,強化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東進閘排澇河轄區“河長制”實施工作進行考核,對工作進展、整治措施落實情況及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以明查、暗訪等形式強化督查,定期通報,督促落實,并建立起“河長制”聯席會議制度。各單位要落實目標責任制,逐級抓好落實,并將工作開展情況于每月底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結果與“以獎代補”資金和干部實績掛鉤,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工作成績突出、成效明顯的單位及“河長”給予獎勵。對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單位及“河長”,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附件:1.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實施工作責任分解表

2.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段污染源數量明細表

3.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保潔河道長度匯總表

4.東進閘排澇河2014年—2016年水環境治理工作計劃表

5.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任務表

篇4

自污染防治攻堅、河長制工作開展以來,國省考斷面達標整治一直是各級關注的重點,2018年以來我鎮對水污染防治攻堅、水環境整治工作一直十分重視,在開展鎮域水環境全面治理的同時,努力查找重點污染源,并制定水生態環境月督查、考核制度,以考核通報的方式促進鎮級、村級河長充分履職,現將我鎮水環境整治工作匯報如下:

一、2018年主要整治內容

(一)、污染源排查整治

1.栟茶運河排污口專項調查

我鎮栟茶運河沿河無企業排口,沿河管道排口共9處:(1)十里橋村原磚瓦廠處老排口,現為豐產溝下水,采取保留。(2)中天村繆元鳳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3)中天村馮希友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4)中天村錢錦山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5)中天村七里缺東河西側兩處排口,居民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6)關口村楊建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7)關口村孫海如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8)關口村徐希付處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

2.全鎮范圍河道排污口調查

污染防治攻堅及河長制工作以來,我鎮對規模企業(含小微規模)、居民集中區、敬老院、學校、醫院、飯店、畜禽養殖河道排口進行了調查,共排查企業31家、居民集中區13處、南美白對蝦養殖6家、酒店浴室5家、學校9家、醫院3家、畜禽養殖戶10家。根據排查結果,各村居及環保、建設、教辦、衛生部門分別對污染源提出了整改措施,畜禽糞污整治辦牽頭各村居對養殖戶開展“百日整治”行動,通過建蓄糞池、漏糞板、生物發酵床等方式進行整治,實行與污分離,對直排口進行了封堵。環保加強對工業企業的檢查,排污限期達標整改,未能做到達標排放的進行查處和封堵,目前企業排口已完成達標整治。畜禽養殖直排口已完成整治、封堵。南美白對蝦養殖場已完成拆除平整。學校、醫院通過建沉淀池的方式落實整改。

(二)、水環境整治應急工作

我鎮2018年新建污水管網5km,位于新鎮區人民路與古井路。九月份以來對照“十個必接”單位,對栟茶運河沿線及延生支流開展排查,對照應急方案,落實應急措施,通過建設蓄糞池、沉淀池、實行雨污分流的方式落實整改,定期收集運輸廢水。

(三)、強制減排方案

根據關于印發《如東縣改善重點斷面水質強制污染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東水治辦〔2018〕9號文件精神,我鎮實施減排的企業為:如東縣海宇纖維制品有限公司。根據強制減排政策,實行減半排放,企業采取的減排措施為設備改進、中水回用及削減生產量的方式,目前日排污量控制在500噸以內。

(四)、畜禽糞污整治“百日行動”

對全鎮范圍畜禽養殖戶進行排查整治,共排查90戶有直排行為的養殖戶,各村居組織人員封堵排口,并對已污染溝渠進行清理,對雨污分流不到位、糞污露天堆放等行為要求養殖戶限期整改,采取異味發酵床、漏糞板、硬質化蓄糞池的方式整改,杜絕水沖糞。同時全鎮范圍實行減量控制,全鎮生豬整體控減率為6.28%,控減情況仍在向全面8%的目標任務努力。

(五)、河道整治工程

1.2018年河道疏浚工程共疏浚河道6條,4.66km,疏浚土方2.83萬方,已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完成鎮級縣級驗收。

2.2018年二期黑臭河疏浚4條,3.63km,土方2.5萬方,已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完成縣級驗收。

3.江紅河采取分段清淤與壩頭壩埂水下吸漿的方案進行治理,清淤長度800米,共投入11.64萬元,現已完成施工,水質明顯好轉,通過鎮驗收組驗收。

4.對新北二河采取先疏通公路涵洞再修建擋土墻的方案,公路涵洞已疏通,擋土墻已修建完成,對河道內垃圾及學校生活排污口進行清理整改,對新北二河西段采取水下挖機清理,清除河道建筑垃圾、岸坡出新,新北二河整治工程共投入10.44萬元,現工程已完成施工,通過鎮驗收組驗收。

5.對栟茶運河沿線重點9條支流四級河采取水上挖機進行了清理,共投入18.94萬元。清理的同時,村居人員再次對支流河道排口進行核查,杜絕畜禽養殖、工業企業及小作坊污染直排,目前9條河道已全部完成清理,河道環境明顯提升,水系暢通,水質良好,通過鎮驗收組驗收。

6.樣本河道打造:2018年我鎮級樣本河道為宏偉河,采取整治方式為岸坡雜物及堆積物的清理,清除河道生活、建筑垃圾,主要清理河段為立新橋居委會及烈士陵村,雙港村主要做好長效管護,共投入經費約6萬元,現宏偉河整治已完成,其他村級樣本河道也由各村參照宏偉河樣本河打造方案自主實施,現全鎮10條樣本河道均已完成打造任務。

二、2019年工作計劃及目前進展

1、鎮河源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目前上海電氣公司正與縣住建部門對接,擬由其進行回購。

2、污水收集臨時管控措施:目前鎮已落實污水臨時清運措施,運轉正常,定期清運。

3、污水管網建設計劃:2019年鎮計劃新建污水管網2km,目前正在項目設計階段。

4、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鎮按住建部門建設計劃,兩年內將完成13座村莊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前正在流轉土地階段。

5、沿河工業企業雨污分流整治與排口監管:鎮按照2018年整治模式,繼續由環保部門加強對工業企業督查檢查,進行雨污分流改造,結合現有污水管網覆蓋范圍,2019年6家企業進行雨污分流改造,納入污水管網,河源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出水水質好于地表水五類標準。

6、碼頭與船舶污染防治:鎮栟茶運河沿線碼頭共1處,為陳玉林碼頭,目前已完成落實配套的污水存儲及轉運服務體系。對非法碼頭研究制定清理拆除計劃,2019年計劃拆除徐希連、顧國林、張學建、蔡守渠、叢啟軍、繆建萍、許波全共7處吊機碼頭。

7、河道疏浚清淤:2019年鎮河道綜合整治計劃為17條,18.6km,生態河建設1條,1.5km,目前項目已完成工程方案編制,正在招投標中,計劃整治完成時間為5月30日前。

篇5

一、考核內容和建檔要求

Ⅰ共性考核部分

(一)組織領導

1.考核指標、標準及評分規定

(1)領導重視情況。黨政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并有專(兼)職人員管理街道環保日常工作的得1分;建立考核與配套投入機制,把環保工作列入對社區、街道部門及工作人員的工作考核的,得1分;積極開展環保工作,獲得各級環保部門獎勵、補助資金,并按一定比例進行配套投入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

(2)積極配合做好各項環保工作。能積極配合處理環境污染事故或糾紛,積極配合環境行政執法工作的得2分,不能積極配合的按配合情況得分。

(3)街道財政在環保方面的年度投入情況。環保資金投入包括環境污染治理、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環境管理投入三大項,按環保投入占街道年度社會事業開支的比率高低計分。

(4)區長環保目標責任書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完成年度區長環保目標責任書分解工作任務且建檔完整的得5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情況計分。

2.檔案材料要求

(1)成立環保工作領導小組,有專(兼)職管理人員。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年度環境保護工作計劃,社區、街道部門的環保績效考核制度,各級環保補助、獎勵資金配套投入制度,黨政會或專題會研究環保工作的會議紀要、會議記錄、印發文件及其他能夠反映環保工作績效情況的相關資料。

(2)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應急預案;登記受理、報告處理、部門協作處理情況資料。

(3)街道財政預算安排及決算資料;年度環保投入財務報表;主要環保投入支付的財務憑證;年度財政統計數據。

(4)按照區長環保目標責任書工作任務分解表下達的項目分別整檔。

(二)環境衛生管理

1.考核指標、標準及評分規定

(1)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情況。按區衛生管理中心對各街道年度考評綜合排名結果計分。

(2)河道、溝渠、湖泊清淤整治。能按時完成清淤整治任務并保持整治成效的得4分,發現一次淤積、水面垃圾大量漂浮、排水不暢現象的每次每處扣1分;溝渠周邊垃圾能及時清理的得2分,發現一處垃圾清理不及時扣0.5分。(此項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計)

(3)轄區污水管道暢通。有開展轄區內污水管道清淤、疏浚、改造等專項工作的得3分;污水管道暢通,未出現堵塞、污水溢流現象的得3分;發現一處堵塞、污水溢流現象的扣0.5分;同一地點反復出現的,每次加扣1分,加扣扣分不封頂。(此項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計)

(4)流動飲食攤點(包括大排檔、燒烤等)及商鋪經營引發環境污染情況。流動飲食攤點整治到位,未存在流動燒烤油煙、垃圾嚴重污染的;未發現商鋪存在高音喇叭招引客源引發噪聲污染的,得5分。每發現一次的扣1-2分。(此項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計)

2.檔案材料要求

(1)由區衛生管理中心提供各街道年度考評綜合排名。

(2)河道、溝渠、湖泊清淤整治資料(如委托清淤合同,整治工作現場圖片等)、資金投入憑證、整治前后的圖片資料。

(3)污水管道清淤、疏浚、改造方案;實施工程建設的資料(如施工合同、圖紙、進度、會議紀要或記錄等);資金投入資料;長效管理機制資料。

(三)企業環境監管

1.考核指標、標準及評分規定

(1)督促新改擴建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情況。每季度及時報送轄區內企業執行環評、“三同時”制度的相關信息。隨機檢查3家企業,每發現1家與街道報送信息不符的扣0.5分,每發現1家漏報的扣1分。(此項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計)

(2)配合做好污染嚴重建設項目(見備注二)的監督管理工作。街道及時報告并配合環保部門查處一起污染嚴重建設項目的環境違法行為的,得2分,封頂得6分;每發現一起污染嚴重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的扣2分,扣完為止。(以環保部門日常執法檢查為依據)

(3)轄區居民環境投訴。按環境污染投訴宗數的年度環比升降情況計分。環比上升的,不得分;環比持平和下降的,按各街道下降幅度排名計分;每出現一宗重復投訴扣0.5分。

2.檔案材料要求

每季度報送企業相關信息資料文檔。

(四)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

1.考核指標、標準及評分規定

(1)“禁白”整治工作。隨機抽查1家商店或超市、1個集貿市場、1家飲食店,發現使用(銷售)不可降解塑料用品的,每家扣1分,扣完為止。

(2)公共綠地、植樹造林。街道(含社區)年度投入新增綠化建設顯著成效的得3分;養護不到位的酌情減半扣分;無投入新增綠化建設的不得分。

(3)公務用車尾氣達標率。街道在用公務車輛全部獲發綠色環保標志的,得2分,一輛車輛未獲發扣0.5分,扣完為止。

(4)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考核區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建設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務分解表下達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全面完成的得10分,有開展工作但未按時完成的,按工程進度得分,未開展不得分。

(5)環保專項治理行動。積極開展各項環保專項治理行動下達的任務,按完成情況考核計分;街道主動開展環保專項治理行動并取得成效的,得2分。

2.檔案材料要求

(1)“禁白”宣傳教育材料;日常檢查、查處情況資料。

(2)街道實施年度綠化情況材料、資金投入資料、工作總結。

(3)街道在用公務車輛清單及各車輛環保標志證明材料。

(4)按轄區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建設國家建設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務分解表的要求建檔。

(5)按各環保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要求建檔。

(五)宣傳教育

1.考核指標、標準及評分規定

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公眾參與情況。有設立并定期更換環保宣傳欄,多形式開展環保宣教活動的得5分;積極指導“綠色社區”創建并持續鞏固創建成果、積極配合轄區“綠色學校”創建工作的得3分;有開展節能減排專題宣傳教育、世界環境日主題宣傳活動的得2分,未開展的不得分。(通過查看資料、圖片,結合日常工作情況考核計分)

2.檔案材料要求

環保宣教活動方案、文件、圖片等相關資料。

Ⅱ專項考核部分

(一)北渠飲用水源保護

1.保護北渠飲用水源情況。落實《北渠段水源保護工作綜合整治責任狀》工作職責。重點考核北渠兩側垃圾清理、污水排放情況是否有污染北渠的行為,現場檢查北渠沿線兩側,每發現一處與飲用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扣2分;存在畜禽養殖一處扣2分;兩側生活廢水沒有排入北渠應急截污系統而直排北渠扣2分;垃圾清理不及時一處扣1分;入渠洗澡、洗衣、游泳、垂釣等污染北渠現象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分不封頂。(此項目考核北峰、清源、城東、華大、東湖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計)

2.檔案材料要求

考核飲用水源保護情況,按《北渠段水源保護工作綜合整治責任狀》要求建檔。

(二)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鞏固畜禽工作成果。考核執行《年區禁養家禽家畜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長效性,凡發現一處畜禽養殖點,每次每處扣2分,扣分不封頂。(此項目考核北峰、清源、城東、華大、東海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計)

二、組織實施

由環保部門結合街道年度綜合績效考核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匯總上報區年度綜合考核領導小組。區政府對相關街道存在問題予以通報,環保部門進行事后跟蹤督察,并納入次年度街道環保績效考評內容。

篇6

養殖場規劃

(一)禁養區

1、閩江兩岸各1公里范圍。

2、黃墩村、各社區、生活區內。

3、高速公路大作段以下、環城路以下。

(二)禁建區

1、閩江1-5公里范圍為禁建區。

2、村莊居民區500米范圍內。

3、禁建區為環城路小作段以上,高速公路大作段以上。禁建區現有規模養殖場,年內必須完成治理驗收。

4、嚴格在禁建區內新建、改建養殖場,禁建區內如際頭洋只能保持現有規模,不能再建和擴建規模。

保障措施

1、加大組織領導。街道村(居)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多次會議,研究部署本轄區畜牧業區域布局規劃工作,積極開展調整摸底,落實責任單位,確保規劃制定工作順利進行。

2、強化宣傳監督。各居(村)、單位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污染治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加強對新建養殖場、禁建區、禁養區有關規定的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畜牧業生產、污染治理氛圍。充分利用宣傳單、宣傳欄等媒體,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禁建區、新建養殖場有關規定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廣大的環保意識,重點突出綠色環保,畜禽養殖業和生態養殖。開展專題新聞報道;對造成污染和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向社會公開曝光,發揮輿論導向的作用,引導廣大養殖企業發展生態養殖,走產業循環經濟之道。

3、依法明確區劃。依法明確劃定,轄區內禁止養殖區、禁建區并公布實施禁養區、禁建區范圍。彩紅(禁止養殖區);黃(禁建區)兩種顏色表示,加以文字說明。同時向社會公告,設立明顯的范圍標志。2012年8月20前,黃墩村負責劃定禁止養殖區、禁建區的區域范圍,并公布實施。

篇7

一、總體目標

以“雨污分流、各行其道、污水處理、雨水利用”為工作目標,對全區建成區范圍內雨污合流的住宅小區和公共單位,分重點、分片區、分年度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通過分流制區域排查整治工作,著力解決已分流住宅小區和公共單位雨污管網滲漏、破損、錯接、混接等問題。堅持標本兼治,從根本上解決雨污混合水溢流污染問題,全面提升河道水環境,把我區打造成排水通暢、功能完善、環境優美的生態宜居城市。

二、整治范圍

全區范圍內雨污合流住宅小區和公共單位,已雨污分流存在混接問題的住宅小區和公共單位。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2019年1月-2019年8月)

區住建交通局組織力量對全區已分流小區的錯接、混接進行排查;各公共服務中心對轄區內居民小區、公共單位雨污分流情況開展摸排。

(二)全面整治階段(2019年9月-2020年12月)

1、分階段進行實施

第一階段:直接影響黑臭水體治理及中央環保督查問題整改的,包括板城垾流域收水范圍內未分流的居民小區及公共單位雨污分流改造;保興垾渠道兩側直排截污管的未分流居民小區及公共單位雨污分流改造;金馬門泵站收水范圍內未分流居民小區及公共單位雨污分流改造、陶溝泵站收水范圍內未分流居民小區及公共單位雨污分流改造;分流制區域已分流居民小區及公共單位的雨污混接整治。以上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二階段:剩余未分流居民小區及公共單位雨污分流工作、已分流居民小區及公共單位的雨污混接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各公共服務中心根據我區黑臭水體治理及中央環保督查問題整改目標,按輕重緩急自行制定整治計劃。

2、分類進行施策

2.1居民小區類

由屬地公共服務中心負責,實施雨污合流的居民小區雨污分流改造。由區住建交通局負責,對已分流居民小區進行混接排查,完成排查及整治方案設計后移交屬地公共服務中心實施整治。

2.2公共單位類

由各公共服務中心負責,督促各公共單位開展雨污分流改造及納管接入、混接整治工作。各公共單位相應雨污分流改造及納管、混接整治建設費用由各公共單位自行承擔。

對于部分拒不整改的公共單位由屬地公共服務中心牽頭,區城管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交通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整改,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加大處罰力度,并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對執法確實存在困難的,報區政府協商處置辦法,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

四、職責分工

(一)各公共服務中心:為雨污合流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和上報改造計劃、雨污分流改造及已分流小區混接整治;承擔除上級財政補貼外的改造資金;負責做好宣傳動員;負責牽頭對拒不落實整改公共單位開展聯合執法。

(二)區住建交通局:負責小區雨污分流改造業務指導;負責全區已分流小區雨污混接排查及混接整治方案設計;負責本方案涉及項目跟蹤督辦和考核;參加對拒不落實整改公共單位聯合執法。

(三)區發改委:負責將項目列入區年度政府投資計劃,對本方案涉及項目立項、方案審查、概算審查等實施綠色通道。

(四)區財政局:負責本方案涉及項目資金保障及管理工作;對本方案涉及項目招投標工作實施綠色通道。

(五)區城管局:負責對擅自排放污水及損害排水設施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對沿街餐飲、修(洗)車生產生活污水亂排放開展專項整治;對本方案涉及項目渣土審批實施綠色通道;參加對拒不落實整改公共單位的聯合執法。

(六)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城市污水排放方面政策性指導;參加對拒不落實整改公共單位的聯合執法。

(七)交警大隊:負責本方案涉及項目改造期間小區周邊臨時停車管理;負責對本方案涉及項目改造期間工程車輛實施綠色通道。

(八)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沿街餐飲、修(洗)車違法經營進行查處;參加對拒不落實整改公共單位的聯合執法。

五、具體實施

(一)改造方式和內容

1.改造方式:以小區為單位,實行“一小區一方案”。

2.改造內容:共涉及3項內容,包括地下排水管網、陽臺廚房立管、非居住用房污水納管等改造。

(1)排水管道更新和修復。對未實施雨污水管道分流的小區通過翻新、新建管網等方式實施雨污分流,在保障排水功能的前提下優先采用地表明溝排水方式新建雨水系統。對已實施地面雨污水管道分流的小區采用管道疏通和修復,根據小區雨污水管道的排摸情況,并參考電視攝像檢測情況,確定小區雨污水管道現狀是否存在結構性損壞現象。對因管道局部存在的滲漏、破裂現象,預防結構性損壞造成土體流失導致的路面沉陷等事故以及結構性損壞嚴重的管道進行開挖修復。

(2)陽臺、廚房立管改造。陽臺立管改造方案可采取在南陽臺增加雨水立管和埋地雨水管道,并將原來埋地雨水管道接入小區污水管道的方式,具體可視小區實際情況確定。針對廚房污水私接問題,可在房屋北側新建污水管道連接污水總管,在外墻統一設置廚房污水立管將其納入北側新建污水管道,供各層用戶接入使用,解決廚房污水排水不暢的問題,保證最終接入點接入小區污水管道,避免污水進入雨水管道的現象。

(3)非居住用房污水納管。對歷史原因造成的部分商鋪雨污混接統一納入污水總管,餐飲店鋪要求設置隔油池。

(二)資金保障及管理

區財政局加強項目投資管理。項目資金由區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原則上按5:5比例承擔。區級財政以“以獎代補”形式撥付各公共服務中心,按照項目的驗收考核情況確定補貼金額。項目驗收考核結果“優秀”的,區級財政補貼80%,考核結果“良好”的,區級財政補貼65%,考核結果“合格”的,區級財政補貼50%,考核結果“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補貼50%。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開展雨污合流整治工作是深化落實中央環保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著力改善全區河道水環境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公共服務中心和區有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切實增強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要加強組織領導,服從統一調配,采取有效措施,痛下決心、鐵腕治理,確保全面、順利、高效完成整治任務。

(二)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公共服務中心要切實落實屬地主體責任,開展好本轄區調查摸底、集中整治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人員,倒排時間表,細化步驟計劃,深入基層一線,對本轄區所有雨污合流問題進行全面、徹底的排查整治,切實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徹底整改不留漏洞。要建立例會制定,定期聽取排查情況匯報,分析存在的問題,有序推進整改。要鞏固治理成效,建立完善排水管理長效機制,防止違法違規現象死灰復燃、出現反彈。

篇8

5月21日晚,*衛視《社會縱橫》欄目以“*江何以成黑江”為題報道我市*江污染情況,進一步引起各級黨政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按照*市委*書記、*市長、*常務副市長的指示和*市環保局*局長的具體要求,我市市委*書記、市政府*市長、*副市長立即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研究*江污染整治工作,采取強力措施,迅速組織和落實整改。現將我市整治*江污染情況匯報如下:

一、*江水污染的現狀及原因

*江發源于我市*系*,全長71.1公里,*境內29.8公里,集水面積514.72平方公里,流經我市15個鎮(街道),水質為劣五類。*江污染由來已久,積重難返,整治工作困難重重,上世紀八十年代*、*兩縣共同提出整治*江污染問題并努力付諸行動,省人大多次會議都提出整治*江污染的提案,整治*江污染成為各級歷次“兩會”代表、委員的強烈呼聲。造成我市境內*江污染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缺乏水源。*江流域人均地表水源為全省平均水平的1/5左右,相當于全國人均擁有量的1/4;流域內河流短淺、河段淤塞;原*江上游*湖湖面達2600多畝,上世紀七十年代已填湖為田,現境內流域沒有湖泊等較大水源補充,而且,流域內建有上三坑、下三坑和湯坑等中型水庫供應市區和東部地區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用水,導致流域內水源最終匯入干流的水量很少,水體自凈能力差。

二是環境承載壓力大。我市境內*江流域人口175萬,其中常住人口135萬,流動人口約40萬,人口密度約為全省平均水平的6倍;市區污水處理廠尚未建成,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江造成嚴重污染。據統計,生活污水排放量約占流域污水排放總量的73%,工業廢水約占19%,農業面源廢水約占8%,使*江水氨氮等生活有機污染嚴重超標,水質呈生活型污染。

三是沿岸村莊將生活垃圾直接傾倒入河或隨意棄置于河道兩側,對*江水質造成嚴重污染。

四是少數無牌無證小型污染企業(家庭作坊)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

五是部分重污染企業存在偷排、漏排現象。

二、鐵腕整治環境污染問題

近幾年來,我市牢固樹立“抓環保工作就是抓經濟工作”的理念,高舉截污利劍,圍繞治污減排工作目標,尤其是以*江上游新河段的綜合整治為首期整治重點,嚴格執法,規范管理,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有效保護環境質量。

一是積極實施*江上游新河段污染綜合整治。對*新河沿岸的工業企業、第三產業和養殖業等違法排污行為進行強力整治,清理拆除兩岸障礙物、養殖場和屠宰場,清除塘邊橋至赤水橋8.3公里河道的障礙物和淤積物,投資5000多萬元實施“一河兩岸”石籬化工程和截污管網改造工程,有效減輕*江上游污染負荷。

二是強力實施重點污染企業限期治理。我市作為紡織服裝產業基地市,印染企業具有一定的數量和規模,但多數印染企業始辦于上世紀九十年代,污染防治設施嚴重老化,處理工藝不完善,廢水未能穩定達標排放。為此,20*年初,在省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的支持指導下,我市決定把解決印染企業污染問題作為工作的突破口來抓,對全市43家印染印花企業的廢水治理設施和鍋爐實施限期治理。但限期治理工作困難重重,市委、市政府和環保部門多次動員,解決企業主思想認識問題,部分企業通過新征地或拆除部分廠房解決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用地問題,環保部門頂住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強力推進限期治理工作。至20*年底,共完成配套污水治理項目43宗,鍋爐除塵脫硫裝置120臺套。全市43家限期治理重污染企業均按時完成治理任務并驗收合格,累計投入資金1.83億元,僅*市麗達紡織有限公司就投入1650多萬元。從而削減cod排放量2000噸,so2排放量3400噸,企業污染處理率和處理達標率大幅度提高,印染企業廢水對*江水體的污染負荷明顯降低。

三是強化環保監管執法工作。突出以重污染行業為執法檢查的重點,嚴厲打擊偷排、漏排行為,堅決取締無牌無證排污企業,對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市環保局組織35人的環境執法隊伍,分成三個環境監察組,把全市按地域劃分為三片,不分日夜、節假日對轄區內環境情況進行不定時的巡查監管。兩年來共立案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18宗,僅20*年就申請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案件65宗,2009年已申請立案34宗。如20*年2月,群眾反映*南街道石泉美村3家屢禁不止的印花廠廢水直接排入*江支流白馬河,嚴重污染下游20多個村莊、10多萬群眾的生產生活用水。市環保部門經深入調查并報請市委、市政府批準,于20*年4月8日晚聯合人民法院組織行動,扣押了現場作業的工人及業主34人,扣留車輛一部,供水、電力部門對3家印花廠采取停水斷電措施,3家長期污染嚴重、影響惡劣、危害群眾利益的無牌無證印花廠被鏟除,周邊群眾拍手稱快,白馬河水質得到恢復。今年4月2日,市環保局再次配合人民法院,對占隴合豐利布料整理廠等4家既不履行市環保局停產決定又拒不履行市法院停產裁定的違法排污企業予以強制查封。同時,加大對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20*年處罰金額僅11萬元,20*年、20*年以及今年1-5月份,對違法排污處罰分別為276萬元,525萬元和319萬元,以嚴查嚴管嚴罰,狠狠打擊偷排、漏排違法行為。

四是堅決取締土法冶煉場所。土法冶煉場所污染嚴重,特別對空氣、水源造成嚴重影響。為徹底根除污染隱患,我市于20*年掀起土法冶煉場所專項整治,落實鎮、村整治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規定各鄉鎮場街道轄區內凡一年內被投訴、舉報或督查發現一宗非法冶煉場所的,由市政府予以口頭批評;發現第二宗的,予以全市通報批評,所在地黨政向市委、市政府作書面檢討;發現第三宗的,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從而確保做到發現一宗堅決取締一宗,使土法冶煉場所在*境內無立錐之地,累計取締土法冶煉場所51處113條爐,其中20*年34處62條爐,20*年17處51條爐。

五是嚴格控制新污染源。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嚴格控制新增污染源。二年來共否決建設項目16個,否決率達13%。

六是大力推進治污設施建設。興建污水處理廠是十多年來全市人民的一樁夙愿,在省環保廳的大力支持和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通過bot模式,20*年11月,占地1*畝、規劃建設規模10萬噸/日、首期工程5萬噸/日、總投資2.1億元的市區污水處理廠順利開工。同時,籌備建設占隴、里湖、洪陽三個中心鎮污水處理廠,云落垃圾填埋場二期工程及中心鎮垃圾轉運站等一批污染防治設施項目正在抓緊籌建中。

三、迅速落實整改工作措施

*江污染問題受報道后,我市聞風而動,迅速作出反應。*市劉盛發常務副市長受*市委*書記、*市長的委托,于5月22日中午帶領有關部門領導親臨我市督促指導*江污染整治工作。我市市委、市政府按照*常務副市長的指示精神,周密部署,迅速落實整改工作措施。

1、全面部署*江污染整治工作。5月22日下午,我市召開*市*江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會議,市委、市政府組織五套班子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和*江流域各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現場察看*江污染情況,使與會人員親身感受*江污染的嚴重性和整治的緊迫性,*書記、*市長強調,全市各地、各單位要正確對待新聞媒體的報道,要以新聞媒體的批評監督為契機,乘勢而為,強力抓好*江污染綜合整治工作;要面對現實,正視問題,狠下決心,認真落實整治工作;成立以*市長任組長,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市直單位和*江流域各鎮(街道)黨政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江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和三個專項工作組,負責*江污染綜合整治的組織領導和實施、協調工作。

2、展開強大的宣傳輿論攻勢。市政府制訂《*市*江污染綜合整治宣傳工作方案》,由市新聞媒體每天滾動播出環境保護公益廣告,開辟“*市*江污染綜合整治大家談”專欄,組織各鎮(街道)、市直部門負責人和43家重點污染企業業主在新聞媒體上就依法管理、守法經營、落實*江污染綜合整治工作作表態,采訪社會各界、各階層人士,報道整治工作措施、成效,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形成強大的宣傳攻勢,增強各級領導和各單位落實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環保法制觀念和環保意識,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江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形成整治的強大合力。連日來,43家重點污染企業所在的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在電視媒體上表態,表示一定要加強轄區內重點污染企業的管理,杜絕偷排、漏排的行為。已有*市麗達紡織有限公司等20家重污染企業業主在電視媒體上鄭重承諾:一定要把污染治理好,杜絕偷排、漏排行為;有43家企業聯合向全市生產企業發出《共同治污、保護*江倡議書》,號召、呼吁廣大企業主和全市人民提倡清潔生產,守法經營,共同保護*江母親河;對檢查發現存在偷排、漏排的榮興印染廠、浩盛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新潮順服裝洗水廠等企業逐一在電視臺予以公開曝光,同時責成企業所在鎮長(街道辦主任)在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檢討,形成整治*江污染的強大宣傳輿論攻勢。

3、迅速組織行動。5月21日晚8時30分,按照市委*書記、市政府*市長、*副市長和*市環保局林曙局長的指示,市環保局立即派出兩個環境監察組,由局領導帶隊,連夜對涉及報道的區域進行清理檢查。至5月22日凌晨4時,市環保局突擊檢點污染企業33家,發現并查處了偷排、漏排的違法排污企業3家,對污染防治設施老化且存在偷排漏排行為、污染物不穩定達標的*市*新潮順洗水廠,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由市環保局報請市政府予以停產整頓。連日來,市環保局三個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加強巡查監管,共檢點污染企業74家(次),全體監察人員不辭辛苦,連續奮戰,有2位同志在夜間執法檢查時,分別摔倒在污水池和扭傷腳,受傷后仍堅守崗位,有效確保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工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各相關鎮(街道)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積極采取措施,全面整治無牌無證污染企業。5月27日,*南街道黨工委書記和辦事處主任親自帶隊,組織街道、環保和公安等執法人員80多人,對轄區內的孔漢平開辦的印花廠予以強制查封;5月29日,*北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在市環保部門的配合下,由*北街道辦事處主任親自帶隊,對轄區內2家無牌無證印花廠予以強制查封,出動推土機和環衛人員對轄區內*江沿岸堆積垃圾予以徹底清理;5月30日,*東街道對轄區內2家無牌無證污染企業予以查封;5月31日,*鎮黨委書記、鎮長在市環保部門的配合下,出動30多人的執法人員,查封了2家無牌無證的小印花廠,同時,對轄區內*江河面的生活垃圾和水浮蓮進行打撈,群眾拍手稱快。

4、落實整治工作責任。市政府在與各鄉鎮場街道簽訂《*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的基礎上,再次與*江流域各鎮(街道)簽訂《*市*江污染綜合整治責任書》,明確整治任務,嚴明紀律,加強督查與考核,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治目標,對逾期不完成任務的予以責任追究,實行“一票否決”。同時,集中時間、人力和財力,組織強勢的全面清理整治工作。整治過程中,下狠心,攻堅碰硬,堅決從嚴查處非法排污行為。對敢于為違法排污企業說情的,一律由市紀委介入調查,嚴肅處理。重污染企業出現偷排、漏排的,市新聞單位予以公開曝光,企業所在地的鎮(街道)主要負責人要在新聞媒體作檢討。對阻撓、抗拒執法的,市公安機關予以從重從快打擊,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5、強力推進整治十項措施。市委、市政府專門制訂《*市*江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落實全市各地各單位全力以赴推進整治工作措施。

一是由市環衛和*江流域各鎮(街道)全面清理轄區范圍內河道兩旁堆積的生活垃圾,杜絕亂堆亂放行為。二是采取鐵的手腕、鐵的措施,嚴肅整治污染企業,徹底取締無牌無證的印花、塑料加工、洗水、染紗線等污染企業(經營單位或場所)。三是由市環保部門進一步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增加督查頻次,加強夜間和節假日突擊檢查,防止違法排污行為的發生。四是建立鎮(街道)班子成員掛鉤聯系重點污染企業制度。五是由市水利部門全面清除河道的障礙物和淤積物,清理河段水浮蓮,疏浚河道,提高*江自凈能力。六是依法整治非法抽取地下水的工業企業。七是對*江流域無牌無證的屠宰場和禽畜養殖場進行清理取締。八是加快市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確保按照完成建設任務。同時積極籌建占隴生活污水處理廠。九是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江上游*湖水庫的建設,廢除南山截流工程,上馬建設引梅林河水補充*江水源。十是積極籌措資金,千方百計加大對*江污染綜合整治的財政資金投入。同時,積極爭取上級對“*市*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資金支持,加快*江污染綜合整治步伐。

篇9

1、社會環境概況

區轄1鄉,3鎮,2街道,共85個村(居),人口17.8萬人。全區林地面積37.7萬畝,其中有林地面積35.8萬畝,森林覆蓋率達64.4%。建有自然保護小區4個,面積5166畝;區劃界定生態公益林10.3萬畝。

2、地理氣候條件

區東臨海洋,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暑冬短、無嚴寒,年平均氣溫15~20℃,常年降雨量1200~1500mm,年日照時數2000~2200小時,年無霜期285天左右,山地土壤以紅壤分布最廣,磚紅壤次之,均呈酸性反應,肥力較好。全區共有3條水系分布,有水庫26座,總庫容1350萬立方米。

二、指導思想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強我區水庫飲用水保護流域與陽江流域兩側一重山的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切實改善我區水環境質量,促進水資源可持續發展,為建設新興工貿旅游生態城區提供堅強環境保障。

三、目標要求

嚴禁砍伐天然闊葉林,保證重點流域干流、一級支流、水庫飲用水保護流域與陽江流域兩側一重山的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只進行撫育保護,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天然闊葉林采伐;對轄區內的濕地實行嚴格保護,不得審批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以及影響珍稀水禽等物種棲息繁衍的任何項目與設施,加大荒灘紅樹林種植力度,形成流域生態良性循環,使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省控監測斷面水域功能達標率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進一步提高,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態勢。

四、規劃依據

1、《市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2、《省沿海防護林條例》

3、《市生態市建設規劃》

五、內容及規模

實施水庫飲用水保護流域與陽江流域兩側一重山的6734畝生態公益林管護,造林綠化200畝。其中水庫飲用水保護流域兩側一重山范圍內的馬甲鎮祈山村、洋坑村、梅嶺村、彭殊村分別管護1069畝、571畝、1997畝、809畝;陽江流域兩側一重山范圍內的河市鎮溪井村、溪山村、河市村分別管護234畝、1005畝、1049畝;陽江流域兩側一重山范圍內的萬安街道橋南社區的沿海灘涂種植200畝紅樹林。

六、技術設計

1、生態公益林保護:對水庫飲用水保護流域與陽江流域兩側一重山的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進行管護,著重保護和恢復各流域中的源頭、主流、一、二級支流兩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第一重山的山脊線以內,坡度35°以上,水土流失區域的水土保持林。保護沿海、沿江綠色屏障——防路護岸林、沿海防護林以及城鎮周圍一重山范圍內以保護城鎮生態為主和各類廠礦周圍以凈化空氣為主的生態公益林,實施封山護林6734畝。嚴禁在保護區域內進行采伐林木、破壞植被、毀林開墾、開山采石、挖山取土、亂筑墳墓、放牧和用火等危及森林植被和山體的行為。

2、造林綠化:主要在沿海灘涂營造紅樹林,在樹種配置上,根據林種的功能要求,因地制宜選用地帶性、建群性、伴生性樹種,盡量采用多樹種的配置方式進行造林,以營造桐花樹和秋茄混交林為主,切實提高防護效益。

七、效益分析

項目的建設對于推進我區生態環境建設和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將發揮巨大作用,并產生顯著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潛在的經濟效益。

1、生態效益:項目的建設將極大改善區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產生相應的生態效益,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不僅有涵養水源、保土保肥和凈化空氣的生態效益,使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進一步提高飲用水保護區域內省控監測斷面水域功能達標率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而且在吸滯塵埃、降低噪音、調節氣候、改善人居環境等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同時,還具有棲息鳥類保護效益和森林旅游、保健效益等。

2、社會效益: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建設步伐,對優化人居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區域知名度和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3、經濟效益:原林學院俞新妥教授曾對森林多種效益提出計量指標:每年每畝森林涵養水源效益為有效涵水量657噸,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流失量16.28m3,防止土石崩塌效益(防崩護岸作用)0.5m3,釋放氧氣效益為年平均供氧0.1349噸。僅此概算,每年每畝森林就可提供700余元的間接經濟價值。以此為據,我區劃定的10.3萬畝生態公益林每年就可產生471.38萬元的間接經濟價值。

八、管理措施

1、加強組織,明確責任。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的保護工作作為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一項復雜的綜合系統工程。該項工作主要由區林業局牽頭組織,由區綠化辦負責日常工作,各有關單位要明確責任,建立有效工作機制,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各鄉鎮(街道)可在本規劃的指導下,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區域的建設規劃,并把工作職責分解落實到有關科室和人員,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責任制,確保該項工作順利推進。

2、強化宣傳,統一認識。不斷提高對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保護工程重要性的認識,形成有利于推動工程建設的強大輿論氛圍。積極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廣泛深入宣傳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保護工程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工程進展情況和相關政策措施,使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保護工程成為全區的共識和行動。

篇10

[關鍵詞]長三角地區;環境污染;跨區域;環境整治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158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4-0-01

1 長三角地區環境污染現狀

長三角地區地理位置好,自然資源豐富,是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標志性地區之一,現有約7 500萬人口。在過去30多年間帶動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長三角地區也真正地走上了“先污染后治理”之路。一是水環境氮、磷、有機物復合污染嚴重,水質性缺水普遍。除長江和錢塘江干流水質保持良好外,其余長三角區域的河流均污染嚴重,特別是有機物污染問題,水質標準遠遠達不到V類標準(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黑水、臭水現象頻現。二是空氣污染加劇,酸雨、霧霾出現頻率明顯增加。密集的大型火力發電廠,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造成長三角地區酸雨頻發。石化工業中,塑料、橡膠、輪胎等制造業,都產生大量的揮發性有機物,2013年,南京、合肥、杭州這3個城市的霾日都超過250天。三是生物資源衰退,農、水產品污染物超標嚴重。農作物中農藥殘留、硝酸鹽和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水體富營養化導致海產品和淡水產品中的重金屬、生長激素、有機污染物已超過國家食品衛生標準多倍。四是地下水過量開采導致地質環境惡劣。地下水位漏斗已成區域連接,且呈逐年下降的態勢。長三角地區內已基本處于疏干型的開采狀態,地面沉降引發地質災害的情況時有發生,沿海部分地區出現海水倒灌,土壤鹽堿化嚴重的現象。

2 長三角地區環境合作整治機制研究

2.1 現有長三角地區環境合作整治機制

隨著環境問題日益顯著,近年來,各地政府越來越重視環境治理工作,長三角地區政府間借鑒國際間環境整治合作經驗,搭建了環境保護重點領域的府際合作平臺,在區域環境管理政策的制訂和實施、水資源環境綜合治理、大氣污染控制、環境監測和聯合執法等方面進行了共同探索與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8年12月,滬、蘇、浙三地在蘇州簽訂了《長江三角洲地區環境保護合作協議(2009-2010)》;2013年4月,《長三角城市環境保護合作(合肥)宣言》確定建立聯防聯治合作、區域聯合執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合作、區域內重大環境事件通報等機制;2013年5月,滬、蘇、浙、皖環保部門簽署了《長三角地區跨界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聯動工作方案》,通過建立跨界污染糾紛處置和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共同打擊環境違法和生態破壞行為。

2.2 長三角地區環境合作整治機制實際運行中的幾個問題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跨區域合作的意識不強。部分政府的地方本位主義思想嚴重,喜歡單干,不愿意外界政府參與地方環境整治工作,怕風險、怕負責,地方政府間沒有建立良好健康的信用基礎。二是跨區域環境合作整治遭遇“囚徒困境”。現有跨區域環境合作整治機制中沒有明確跨區域環境合作整治的財政保障途徑,大家要拿出錢來共同治理,但是費用分配沒有相關依據。三是跨區域環境合作整治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長三角地區已形成了多層次的區域環境合作整治框架,但是框架下沒有具體的、統一組織協調部門,各地政府之間在處理具體跨區域環境污染問題時無法做到統籌指揮、有效治理。四是跨區域合作整治需要健全的法律體系支撐。長三角地區環境合作整治僅停留在簽訂協議、制訂方案的層面上,在國家法律框架下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跨區域政策法規還有待完善健全。

2.3 對健全長三角地區環境合作整治機制的幾點建議

一是從改變觀念開始。地方政府要明白唇亡齒寒的道理,摒棄“獨善其身”的想法,抱著開放的合作態度互信互利,通過“協同”達到“共贏”才是地區持續穩定發展的根本保證。二是制訂“長三角地區經濟發展整體規劃”,“從國外大都市區實行區域協調管理的做法和經驗看,跨地區行政組織把區域規劃作為主要政策,重點體現區域規劃的全局性、公共性、戰略性、長遠性。”制訂區域內各地政府共同遵守的整體發展規劃。三是構建長三角地區環境網絡化整治合作機制,將區域環境整合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設立統一的、合法的環境合作整治執行協調機構。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定期橫向交換各項環境整治完成情況、縱向匯報環境整治情況和環境參數,統籌協調各地整治工作進度。四是完善長三角地區區域性生態補償機制。增收區域性生態補償稅,通過稅收杠桿把資源開采使用同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結合起來,提高資源的開發利用率。

3 結 語

跨區域環境污染問題不能簡化為數量上的疊加,要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問題光靠各地政府埋頭苦干是絕對行不通的,我國早已開始探索建立跨區域的環境合作整治機制,從運行的情況來看,這種跨區域的合作整治形式在機制方面還需更大膽的嘗試。跨區域環境整治困難的本質是利益問題,解決利益沖突是跨區域環境合作整治過程的關鍵。地方政府間應加強溝通協調、彼此信任,追求共同利益最大化,強化大區域概念,在區域整體和諧發展上下苦功,通過健全環境合作整治長效機制、出臺區域性環境整治系列法規、創新發展生態補償機制、補充環境整治監督機制等措施,構建出科學有效的環境合作整治機制體系,確保地區經濟長期穩定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