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澤而漁范文
時間:2023-03-17 22:52:1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竭澤而漁,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中國在未來,在21世紀是屬于可持續發展的國家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還是因為竭澤而漁的短期行為而亡國滅種,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現在的中學生??未來環境的主人,國家的建設者和決策者,是否樹立起與可持續性發展相一致的環境意識和行為??環境教育勢在必行。
2、砍燒林木竭澤而漁等等有摧毀性和傷害力的行為繼續在各地上演,在在都為我們這個危脆的地球添加了巨大的壓力。
3、政府不可為了彌補財政的不足,竭澤而漁,一味增加賦稅。
4、用流刺網捕魚,就是在竭澤而漁!
5、只為工業積累,農業本身積累得太少或者沒有積累,竭澤而漁,對于工業的發展反而不利。
6、你一次就把所有資源用盡,這種竭澤而漁的作法,行不通的!
7、但一味的低價策略占領市場無異于是飲鴆止渴,竭澤而漁,對品牌后期的發展甚至是致命性的。
8、由于人口劇烈增長和竭澤而漁的捕獵方式,()許多動物的品種已被滅絕。
9、若竭澤而漁,則蛟龍也不能生存了。
10、勿竭澤而漁。勿殺雞取卵。勿舍本逐末。
篇2
【關鍵詞】 華爾街; 盈余游戲; 游戲規則; 游戲工具; 反思
華爾街的盈余游戲由來已久,對美國資本市場的資源優化配置功能產生了和正產生著實質性的破壞。筆者利用所掌握的資料對華爾街盈余游戲的規則作了簡單又不失全面的描述,并提出若干反思。為此,本文共分作五個部分:第1節介紹華爾街的盈余游戲及其規則;第2節提出自己總結的華爾街盈余游戲第8條規則;第3節討論盈余游戲的主要工具——盈余數字的復雜種類;第4節從公司治理和財務會計與企業報告角度反思華爾街的盈余游戲;第5節為結語。限于篇幅,本文的描述與反思比較簡單,意在以引起我國市場參與各方對此關注和深入思考。
一、華爾街的盈余游戲:7條規則
盡管會計盈余為資本市場詬病已久,但美國華爾街的股票分析師們分析股票價值還是最看重甚至只關注公司會計盈余(一般用EPS指標,下同),且關注的是短期盈余指標——季度盈余。分析師們忙著建模型,找數據,與公司CEO、CFO等高層經理人會談以預測所跟蹤的公司下一季度的盈余,提出投資建議,然后等待公司季度盈余數字,宣布達到或輕微超過了(meat or slightly beat)或未達到他們的盈余預期(earnings expectations),然后分析師們再作出評價和投資建議,投資者也據此跟進,或買或賣或持有,公司股價因此而波動①,然后又跟蹤下一季度。于是,公司經理人也就跟著忙于管理盈余(manage earnings)以滿足華爾街的預期。保持一貫穩定的盈余增長記錄是華爾街眼中的“績優生”。這就是具有華爾街特色的盈余游戲(earnings game)。②當然,對于諸如網絡公司等沒有盈余的公司,自然分析師預測與經理人管理的就是其他數據,如業務收入。所以,更廣義的,應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前主席Levitt(1998)所抨擊的數字游戲(numbers game)。在盈余或數字游戲中,經理人也并不只是被動地去滿足分析師,他們經常是主動出擊,幫助分析師完成對自己公司的盈余預期,而實際上是管理盈余預期(manage earnings expectations)。因此,股票分析師們實際上已與公司經理人相當大程度上“勾結”在一起了。這樣,公司經理人與股票分析師各得其所,經理人能玩弄盈余于掌中,股價不斷上漲,公司債券信用等級得以維持或提高,減輕了來自資本市場的壓力,增加自己手中股票期權的價值,可以更多地用股票去收購其他公司擴展自己的企業帝國。而分析師們也用預期準確來證明自己是個“高智商”的分析師,以提高自己的職業聲譽,為自己的投資銀行帶來更多、更有財力的客戶和交易傭金,進而自己也會有更高的收入。③
華爾街的盈余游戲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還興起另一更高“境界”,或者說游戲中的游戲——“耳語數字(whisper numbers)”游戲,它是指除了正式、公開的盈余預期數字之外,華爾街的分析師們還為有錢的大投資者提供一種非正式、非公開的盈余預期數字(unofficial,unpublished EPS expectation),這才是更有用的盈余預測數字(盡管與前者可能只差1美分),“懂事”的經理人還需仔細打聽清楚這種預測,最好能達到或超過這一預期,否則,即使公司季度盈余超過了分析師們正式、公開的盈余預期,公司股價照樣下跌。有趣的是,這一盈余游戲的新境界在美國還催生了一個新行業,專門面向一般投資者生產和出售或提供whisper numbers的公司(如StreetIQ.com,EarningsWhispers.com,WhisperNumbers.com,JustWhispers.com),這些公司的預測方法自然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其中不乏違反證券法規的勾當,準確率也千差萬別。
為此,Eccles et al.(2001,Chapter4)總結出華爾街盈余游戲的7條游戲規則:1.一貫盈余增長的記錄;2.小心管理盈余預期;3.輕微地超過盈余預期;4.作出企業決策以達到或超過盈余預期;5.敲打(hammer)沒有達到盈余預期的股票;④6.仔細聽清耳語數字;7.敲打沒有達到耳語數字盈余預期的股票。
二、華爾街盈余游戲規則第8條:盈余炸彈、洗大澡與財務報表重編
在Eccles et al.(2001,Chapter4)所總結的盈余游戲7條規則中,其實少了重要的1條規則或一幕,那就是盈余游戲的終曲——盈余炸彈的引爆和收拾殘局。
在盈余游戲中,分析師需要與經理人嫻熟地配合,⑤經理人則需要嫻熟地在盈余管理與財務報告欺詐(financial reporting fraud)之間模糊的邊界線上拿捏分寸,甚或采用非會計手段來玩更危險的盈余游戲。⑥長期來看,盈余游戲季復一季地玩下去,是很難不出邊界的。所以,長期的盈余管理實際上是為公司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不妨稱之為“盈余炸彈(earnings bomb)”。盈余炸彈遲早要爆炸的,這是自然的平衡規律,誰也規避不了,只不過有可能不在玩盈余游戲的CEO任職期內爆炸。盈余炸彈爆炸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就是公司每過一段時期就得來一次“洗大澡(take the big bath)”——確認大額甚至巨額損失。⑦洗大澡可以消化以前年度累積下來的盈余管理惡果,這自然是盈余游戲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還可以為下一周期的盈余游戲騰出必要的空間。每當CEO換任或碰上經濟不景氣(尤其是所在行業不景氣)或公司經營很差,無論如何盈余管理(當然不含直接做假賬)也是虧損時,就是這些盈余炸彈爆炸的最佳時機,因為此時有著引爆盈余炸彈的最佳借口。當然,CEO運氣不佳的話,只好在自己任內、在正常甚至興旺年景引爆盈余炸彈。洗大澡可能洗澡水溢出——減少了股東財富,公司股票下跌甚或大跌;還可能把澡盆給弄破,水全流完了——自然股票跌得不值一文,公司宣告破產,股東欲哭無淚。這就涉及盈余炸彈破壞力的量級問題,取決于公司盈余游戲的激進程度。盈余炸彈爆炸還有另一重要表現形式——即以前期間財務報表重編(restatement of prior financial statements),⑧意思是以前期間本公司由于盈余游戲⑨而“疏忽”了或“有下屬公司舞弊”而未確認應確認的大額或巨額費用(包括“誤”將之記錄成了資產或“忘記”確認諸如資產證券化而形成的衍生工具負債與相應的費用或損失),“誤”將不該確認的大額或巨額收入給確認了(包括虛增了資產或虛減了負債),“忘記”合并有大額或巨額損失與負債的子公司等,諸如此類,需要重編以前期間的財務報表。以前期間財務報表重編似乎比洗大澡要“聰明”些,對當前年度的會計盈余影響要小些。但后果是一樣的,輕者股價下跌或大跌,重者股票跌得不值一文,公司宣告破產,股東血本無歸(如Enron和Worldcom就是典型代表)。這是因為,兩者本質上都是公司盈余炸彈的爆炸。⑩
對于制造盈余炸彈的人來說,盈余炸彈的量級已與他們關系似乎不大,因為他們在盈余炸彈爆炸前已修筑好了安全防炸墻,勝利大逃亡了——CEO和CFO等可能已去職,或早已股票期權行權并在股價最高時把自己手頭的公司股票出售,股票分析師們(和其背后的投資銀行等機構)也早已因自己不斷“正確”預測公司盈余和推薦了公司股票而在盈余炸彈爆炸前賺得金銀滿缽。為此,美國投資者經常困惑和憤怒,為什么公司破產了,股東正悲痛欲絕,而辭職的CEO、CFO和推薦股票的分析師們卻在自己昂貴的別墅里自由、幸福地享受陽光、草坪、碧海與沙灘?好在國會不斷要改選,美國的立法和司法系統只有不斷采取行動以撫慰憤怒的投資者。⑾于是,盈余炸彈爆炸后,收拾殘局最忙碌的自然是律師、法官、SEC、司法部和國會山上忙于開聽證會與新法案辯論會的議員們,攜帶重磅盈余炸彈的盈余游戲也常以政治游戲而告終。只是,尚看不到華爾街的盈余游戲減緩的跡象,一起起盈余炸彈爆炸了,一個個盈余炸彈仍在制造中,下一串盈余炸彈正在引爆中。這也許是資本市場的宿命。
三、EBS與EBEWDWTDFE:盈余種類知多少
華爾街盈余游戲的主要工具是盈余數字,而圍繞之形成了華爾街盈余游戲的一個重要特點:盈余種類太多,讓投資者眼花繚亂,不知何去何從。
首先,按照會計準則計算的GAAP盈余或報告盈余(GAAP earnings or reported earning)本身有許多變種,如在復雜資本結構下,需區分為基本EPS(basic EPS)(按簡單資本結構計算)和稀釋的EPS(diluted EPS)(按復雜資本結構計算),然后這兩類EPS下又各自區分出:來自持續經營(continuing operations)的EPS,來自非常項目(extraordinary items)、非持續項目(discontinued items)和會計原則變更的EPS,其中對后一項EPS,公司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細分。⑿
其次,許多機構投資者、華爾街的大多數股票分析師以及咨詢公司、投資銀行甚至上市公司自身發明了很多種模擬盈余(pro forma earnings)概念以區別于按照會計準則計算出來的GAAP盈余。因為他們認為,GAAP已不具有相關性(Byrnes et al.,2001)。許多上市公司在每一季度正式GAAP盈余前都會在公司的盈余新聞稿(通稿)中報告本公司的季度模擬盈余。⒀每年末,股票分析師們也為自己跟蹤的公司計算和自己定義的模擬盈余。這些模擬盈余主要設計思路是要扣除GAAP盈余中的不可再生(不可持續)的特殊或一次性項目(包括費用與收入),⒁反映公司可持續的盈余。這本是有意義的一件事情,做得好能給投資者提供更相關的盈余信息。但對于具體扣除什么項目,以上人士各有各的高見,⒂都想以自己定義的概念來統一業界,以致目前連模擬盈余該叫什么名稱也未統一,如有稱核心盈余(core earnings)、經營盈余(operating earnings)、持續盈余(ongoing/continuing earnings)、可持續盈余(sustainable earnings)、經濟盈余(economic earnings)、正常化盈余(normalized earnings)。由于模擬盈余的缺乏規范讓許多公司經理人得以“醉翁之意不在酒”,如計算模擬盈余隨意排除某些費用與損失,卻不扣除某些一次性的收入,以盡量把很低的甚至負的GAAP盈余調整為很高的或正的模擬盈余。無一例外,模擬盈余數字總是比GAAP盈余大,⒃從而更能使投資者產生對公司的美好印象,這才是公司經理人的“醉翁之意”所在,這是模擬盈余在華爾街得以盛行的真正原因,至于修正GAAP盈余為投資者提供更有用的盈余信息則成了幌子。這樣,模擬盈余實際上已成了公司為膨脹盈余和愚弄投資者而玩的把戲(Henry and Schmitt,2001),公司通過把EPS變成了EBS(everything but the bad stuff),⒄從而隱藏了不利的信息,誤導投資者(Phillips Jr. et al.,2002)。公司經理人的這一“醉翁之意”反過來更加劇了模擬盈余的混亂和濫用。其實,“模擬”一詞本是在財務會計及其準則中最先運用,為“假如”之意,如在會計政策變更時,就要求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如果還是舊會計政策的話,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影響如何?不想現在卻被各類市場參與者所用,并在盈余數字上發揚光大了。不可否認,模擬盈余是有用的,但需要透明(更加清晰與科學的定義)與規范的披露渠道以增強它們的有用性(Arnold and Duggan,2002)。
除GAAP盈余與模擬盈余外,專家、分析師們和公司還可能計算和報告假若盈余中沒扣除某種或幾種費用的盈余——“某(幾)種費用前的EPS”,⒅如息稅前盈余(EBIT,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and taxes)、息稅折舊與攤銷前盈余(EBITDA,earnings before interest,taxes,depreciation,and amortization)、商譽前盈余(EBG,earnings before goodwill)、非常項目前盈余(EBUI,earnings before unusual items)、現金盈余(Cash Earnings)。只需再跨一小步就到了EBEWDWTDFE(earnings before expenses we don't want to deduct from earnings),即“我們不想從盈余中扣除的費用前之盈余”(Eccles et al.,2001,p.92)。想必此時,即使專業人士面對如此眾多類別的盈余數字,也已經糊涂了,更何況一般投資者。可是這還沒列全,還有沒列入已被注冊為商標的某些盈余,還有經濟增加值(EVA,economic value added)、股東增加值(SVA,shareholders' value added)等。
如前述,在正式GAAP盈余前,公司根據自身理解或分析師等的建議,計算模擬盈余(含EBIT之類)并先在新聞稿之,如此導致許多公司的GAAP盈余在時常被人忽略,只是應管制的要求而披露,盡管GAAP盈余可能與模擬盈余差異甚大。所以,美國不斷有人呼吁SEC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出面來管一管關于公司盈余報告的這種混亂局面。SEC(2003a)已信息披露方面的規則G(Regulation G),要求公司自2003年3月28日起在披露任何“非GAAP(Non-GAAP)”的財務指標(即計算方法不同于GAAP)時,必須在同一公告中披露與該指標最直接可比的GAAP財務指標,并就兩者之間的差異進行說明,調節相符。FASB也已立項研究,基于GAAP的財務報表信息的質量以及是否足以幫助投資者等計算如經營活動的自由現金流、資本回報率和調整的、正常的經營盈余等關鍵財務指標。⒆
四、對華爾街盈余游戲的反思:公司治理、對EPS的功能鎖定與企業報告革命
無疑,華爾街的盈余游戲極大地助長了美國股市的短期投機風,即使機構投資者也不能幸免。如據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對上市公司、賣方分析師(sell-side analysts)和機構投資者的調查,顯示三方面都有80%以上的人士同意股票市場短期化,太注重短期盈余數字(Eccles et al.,2001,P.94)。這促使公司以犧牲長遠健康發展來滿足短期盈余數字的需要,浪費了經理人本可用于創造股東財富的心智、精力與時間,“自說自話”的模擬盈余更是令投資者對哪怕同一行業的公司、同一公司不同季度甚至同一公司同一季度的不同模擬盈余數字(公司自己報告或不同分析師報告)也無從比較,⒇何談理性投資。此外,盈余游戲還有“鬼魅”的自我強化作用,如上述調查顯示的,大多數參與者都認識到了市場的短期化及其破壞性,市場各方還是進一步陷入也許大家都不愿意但大家都不得不忙于其中的盈余游戲。有統計表明,1992年中期,美國還有50%的公司達不到分析師的盈余預期,而到1999年底,只有30%的公司達不到分析師的盈余預期(McGough,2000),是分析師更神通了,還是經理人管理盈余預期與盈余的技巧更嫻熟了呢?從宏觀層面上看,盈余游戲最終損害了資本市場優化配置稀缺資源的主要功能和宏觀經濟的長遠健康發展。
華爾街的盈余游戲值得我們深入反思的地方很多。就公司治理而言,美國上市公司以外部董事為主組成的董事會及其有關分委員會,機構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相當大的股份,經理人持有大量的股票期權。股票分析師本應在股票市場中獨立與客觀地對公司無偏、高質量的研究報告,但這些對盈余游戲的遏制沒有什么作用。經理人與股票分析師如前述自不必言,董事會和機構投資者也可能深卷其中,是游戲主力之一。而盈余游戲似乎沒有注冊會計師的“份”(也許他們躲在幕后)。另一方面,事實上也有上市公司不參與盈余游戲,如有一家由最大股東(持股13%)親自經營的公司就是如此,其他幾家由大股東任CEO的公司也是如此(Eccles et al.,2001,p.79)。因此,筆者認為,將華爾街的盈余游戲一味地歸罪于經理人和股票分析師(及其背后的投資銀行)是不公平的。如果沒有大量散戶股東和機構投資者股東的默許和參與,盈余游戲如何能玩得下去。股票市場短期投機盛行的根子也許還在這些股東自身的短期投機行為傾向。所以,股東在憤怒的同時,也應反思一下自己,只有股東真正行動起來了,整個股票市場的短期行為文化才會有根本的轉變。那么,美國下一步對公司治理到底如何改革呢,僅僅是重塑和加強包括公司審計委員會在內的董事會及其下屬委員會的功能、改革CPA行業管制模式和限定CPA的職業服務范圍嗎?
華爾街盈余游戲之所以盛行,一個重要原因在于,美國股票市場參與者在利用財務報告進行相關分析與決策時,存在著對盈余數字(EPS)的嚴重功能鎖定。盡管財務報告在盈余之外以及在財務報告之外,還有著很多關于企業價值的有用指標,且這些指標能夠提供EPS所不具有的大量增量信息,對EPS的利用理應結合這些指標進行,但在美國,EPS和對EPS的預測至今仍是對公司進行基礎分析、股票計價和業績評價的核心(Core et al.,2002)。因此,投資者等市場參與者,也需要反思和改進自己的決策模型,充分、全面利用財務報告及其他來源提供的信息。
而就財務會計與企業報告來說,以前學習FASB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以為1973年以后在FASB的倡導下美國已回到資產負債表為中心的時代,見識了華爾街的盈余游戲后,才知道“革命遠未成功、同仁仍需努力”,更何況資產負債表的問題并不比利潤表小,按GAAP編制的這兩張基本報表原本邏輯已被瓦解,現行邏輯非常混亂,形式重構正在進行時,實質重構有待規劃(謝德仁,2001)。再如,會計盈余本意是為了向投資者揭示公司的財務業績,但只是其中一個指標而已,需要結合其他信息一起使用,而誰料市場和公司現在“情人眼里出西施”,以致通過盈余游戲和盈余管理而出來的基于權責發生制的會計盈余數字幾乎喪失了其原本的意義(Howell,2002)。季度報告本意是好的,為投資者提供更及時的信息,但誰料它已變成盈余游戲的載體,加速了盈余游戲、加重了市場和公司的短期投機行為。當然,這不是會計盈余與季度報告本身的“錯”,而是使用的人出了問題。盡管如此,會計業界人士也應檢討一下,現行的財務會計模式(包含會計盈余與財務報告)畢竟為盈余游戲提供了可乘之機。除了研究各種可能的改進會計盈余本身的方法之外,更應想辦法把本不該由會計盈余獨擔(它也無力獨擔)的反映公司業績和股東財富增長的重擔從會計盈余身上卸下來,這就是要系統研究如何更好地報告公司業績和股東財富增長,要改進企業報告(財務報告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而這將是一場企業報告的革命。這將有助于從根本上遏制華爾街的盈余游戲。(21)限于題旨和篇幅,本文不再詳細討論對企業報告革命的認識,只想用以公司市場價值對賬面價值比率(market-to-book ratio)來說明企業報告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市場價值對賬面價值比率是一個能將公司市場基礎業績與會計基礎業績聯系在一起的指標,(22)計算很簡單,即以公司股票市值除以公司賬面的股東權益。Dipiazza Jr. and Eccles(2002,p.36,p.62)引用的數據表明,在1982年末,標準普爾500(S&P500)公司的市場價值對賬面價值比率為1.3,而到1997年為6.5,2001年9.11事件后下降為5.4,2002年3月31日為4.3。此外,就行業來看,智力資本等無形資產的重要性超過有形資產的制藥業。2002年4月的市場價值對賬面價值比率為7.4。對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互聯網泡沫時期的dotcom公司來說,尤其如此,如Mintz(2000)發現,美國在線(American Online,AOL)的1999年9月30日的該比率為194.4。21世紀初期,處于telecom泡沫中的telecom公司也有類似情形出現(下一出戲主角是誰?biotech?)。
即使按照美國股市進入熊市時期2001和2002年的這些近期數據來看,人們也不禁會問,若現行資產負債表大致只捕捉到公司價值的20%(甚至遠低),另外80%以上的價值哪里去了?若市場是全對的,那么現行財務會計就是根本大錯,將要徹底改革或滅亡;若現行財務會計是全對的,那么市場就太瘋狂了,已根本喪失理性,成了賭博場,非理性投資場所;第3種可能,市場與現行財務會計都有錯,只是錯多錯少的問題,但即使假定市場錯了50%(市場若錯了50%以上,那么市場可以是說仍在無理性狀態),按照2002年4月的該比率,現行財務會計也只反映了50%的企業價值。這樣,似乎現行財務會計錯得更多些。因此,財務會計若要通向反映企業價值創造之途,所需要的和面臨的可能是一場革命,而非漸進式改良(或許投資者等信息使用者等得起),或許其他企業價值報告信息系統興起,財務會計消亡?(23)而2007年以來的嚴重金融海嘯似乎又在告訴人們,華爾街和市場錯得更多。更為根本地追問,財務會計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和邊界到底在哪里?財務會計不僅服務于資本市場和投資者,也服務于多類合約締約和履約要求,財務會計需在這些需求之間取得平衡,過于關注資本市場估值需求已成為財務會計不可承受之重。換言之,財務會計的價值和意義也許本來就不在于所謂的反映乃至估算企業價值。估值是市場本身的功能,市場機制不就是定價機制嗎?對于市場估值而言,財務會計的意義在于提供部分基礎信息(性質上屬于估值模型的輸入數據,而非估值模型本身或估值模型的輸出結果)。
所幸的是,現在許多有識之士和組織機構正在反思和反擊華爾街的盈余游戲,并從如何改進企業報告的大格局去思考解決之策。(24)但愿將要來臨的這場企業報告改革不要重蹈覆轍,陷入另一“XXX游戲”之中。因為會計盈余、季度報告的故事已告訴我們,需時時警惕“人是精于把美好事物變成壞行為之載體的一種高級動物”。對于管制者和制度設計師們而言,首要的也許是,認清自己只是市場參與者“之一”,而非“之上”,承認自己的智商與被管制者及其他市場參與者的智商實際在同等水平上,才能在博弈中取得合作性成功。
談及企業報告的革命,就不能不關注2002年以來在美國引起較多爭議的關于會計準則制定方式的討論,FASB(2002)已了一份關于在美國采用原則基礎的準則制定方式的討論文件征求各界意見,而SEC(2003b)按照美國《Sarbanes-Oxley法案》的要求,于2003年7月了一份關于美國會計準則制定方式的正式研究報告。該報告提出,美國既不應采用規則基礎(rules-based)的準則制定方式,也不應采用純原則基礎(principles-only basis)的準則制定方式,而是應采用目標導向(objectives-oriented)(亦即SEC所定義的原則基礎,principles-based)的準則制定方式。按照該報告,采用目標導向方式制定出來的會計準則應具備以下特征:一是基礎于改進后、被內在一致地應用的概念框架;二是清楚地寫明了該準則的會計目標;三是提供了足夠的細節和結構以使準則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在一致的基礎上被應用;四是準則中的例外情形達到最少;五是避免采用那些能使金融工程師既技術性地遵循了準則,又規避了準則意圖的百分比測試。這些關于會計準則的特征要求以及該研究報告的具體內容應能為我國會計準則制定方式的改進提供一些借鑒。但就會計準則在遏制盈余管理方面的作用而言,筆者的基本觀點是,會計準則關鍵在于能夠基于內在邏輯一致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通過應循程序(due process)合理制定,符合程序理性就可以(謝德仁,2000),不應該且也沒有能力擔負起遏制盈余管理的職責。
五、結語:中國版本的盈余游戲
對于中國投資者來說,盈余游戲已不是件陌生的事情。其實,中國版本的盈余游戲也早已展開,劇情的豐富不亞于華爾街。而且中國的券商和上市公司似乎是初生牛犢不怕虎抑或長江后浪推前浪,比華爾街的同仁一點也不差,隨時隨地都有大炸彈,隨時隨地都敢引爆,很多公司把盈余游戲玩到了IPO之前,(25)所以,IPO前就開始引爆IPO的盈余管理炸彈,IPO后的配股與增發亦是如此——國人客氣地說是“變臉”。在中國,大股東易位時、CEO更換時、公司債務與資產重組等時都是公司“洗大澡”的好機會,倒和經濟或行業景氣與否沒了多大關系。中國版本的盈余游戲也是極具破壞力的,因為它直沖著股票市場的主要功能——優化配置稀缺資源而來。
中國證券市場參與各方應圍繞華爾街的盈余游戲和中國本土版本的盈余游戲展開冷靜和認真的反思,在發展中國股票市場、公司治理結構與財務會計制度時需先認真研究一下,如中國版本的盈余游戲的主體、動因、規則與工具,投資銀行(券商)、機構投資者、大股東(尤其是自然人大股東)、獨立董事與董事會、經理人股權激勵、會計盈余報告與季度報告、注冊會計師等的作用與局限。最重要的是,市場參與各方都來思考和回答,中國證券市場目前到底最需要哪些扎實的基礎設施建設?此外,作為加入了世貿組織和正逐步融入國際資本市場的中國人,無論是投資者、職業界人士、學界專家還是政府監管者,都不能不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中國人應該和能夠為全球業已展開的企業報告改革和股票市場與公司治理范式重塑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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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謝德仁.財務報表的邏輯:瓦解與重構[J].會計研究,2001,(10):30-37.
注:
*本文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資助(項目批準號為70472006)。
①沒達到分析師的盈余預期的公司股價就會下跌,但達到或超過該公開的盈余預期的公司股價也可能下跌,詳見下段的分析。
②相關的英文詞匯還有:earnings manipulation,income manipulation,income smoothing,creative accounting,window-dressing,cooking the book,paper entrepreneurialism,accounting hocus-pocus.
③本文限于篇幅與題旨,無意去詳細討論盈余游戲和盈余管理的動因與方法。Fuller and Jensen(2002)對股票分析師和經理人之間的“勾結”和得利進行了討論。Duncan(2001)對使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20種壓力進行了討論,此亦即盈余管理的動因。Healy and Wahlen(1999)對盈余管理的學術研究文獻作了一個很好的綜述,其中也總結了盈余管理的動因。Jackson and Pitman(2001)對盈余管理的動因、相關學術研究文獻、盈余管理方法以及審計師的對策進行了總結。
④“敲打”是個很形象的詞:在盈余游戲中,市場通過讓沒達到盈余預期的公司股價下跌來教訓一下這些公司(經理人),讓他們長長記性。
⑤而這是有違美國SEC2000年的公平披露(fair disclosure)規則的。
⑥如賣方融資(vendor financing)就是典型的用非會計手段玩盈余游戲。賣方融資指公司借錢給客戶(哪怕其財務風險很大),讓客戶反過來用錢買自己公司的產品,這樣,收入與盈余數字都增長了,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也好看,但最終給公司帶來的是大量壞賬。Motorola,Lucent,Nortel等大公司都曾玩過這種危險的盈余游戲(Henry and Schmitt,2001)。
⑦洗大澡的具體項目可遍及資產負債表中的任一項非現金資產以及資產負債表中所沒有的解雇員工等企業重組費用。Cisco,DaimlerChrysler,Kodak等大公司都玩過洗大澡的盈余游戲(Henry and Schmitt,2001)。
⑧2002年10月美國會計總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GAO)發表了一份對美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重編的趨勢、市場影響、管制反應和續存挑戰進行系統研究的報告,感興趣的讀者可參閱之。
⑨該理由公司自然不會說出來,為筆者所加。
⑩洗大澡和財務報表重編主要是由于公司采取長期單向的盈余管理造成的,因為需要給市場以盈余長期穩定增長的印象。公司還可能采取不斷雙向盈余管理——即采取“以豐補歉”(即income smoothing)形式進行盈余管理,則盈余炸彈是分成多次爆炸,量級給降了下來,被發現的難度較大,但其前提是行業內企業步調一致地采取該方法,否則單個企業采用,還是易被市場發現的,如在行業增長很快的豐年,別的公司不進行“以豐補歉”,盈余都有20%以上的增長,而某公司為“以豐補歉”而盈余只有10%的增長,這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⑾因為投資者實在太多了,美國50%以上的成人都直接或間接(通過退休基金或共同基金)持有股票(Eccles et al.,2001,Preface),他們可都有選舉議員等的投票權。
⑿詳參FASB(1997)。
⒀依據NIRI(National Investor Relations Institute)對233家公司使用模擬盈余情況的調查,57%的公司有在季度盈余報告中同時報告模擬盈余和GAAP盈余,43%的公司只報告和強調GAAP盈余。參:Survey by National Investor Relations Institute,niri.org,January 2002。
⒁到底具有什么樣特征和性質的收入與費用項目算是特殊或一次性的呢?自然災害和9.11式的人為災害可以算,但諸如許多公司列為一次性項目的大額資產減值損失、重組費用等是否是一次性的呢?它們往往意味著以前年度的盈余被高估了,這些項目若在以前年度逐步確認,可能就不是一次性的項目,換言之若它們是一次性項目,那么,以前年度的盈余是否充斥著一次性的項目呢?
⒂如標準普爾(S&P)提出的“核心盈余”定義中就涉及是否確認員工股票期權為費用、扣除退休金基金利得、包含重組費用等富有爭議的項目。
⒃參見Henry and Schmitt(2001)的樣本列示。再如,對于2001年第3季度標準普爾500(S&P500)公司,按照Thomson Financial/First Call計算的平均模擬EPS為10.78美元,而按照標準普爾計算,平均模擬EPS為9.17美元,但這兩種模擬盈余都遠高于按照公司的GAAP盈余計算的平均EPS,后者為6.37美元(Byrnes et al.,2001)。直到2002年10月,CITIGROUP、BELLSOUTH、IBM等公司在其2002年第3季度盈余的新聞稿中依舊在玩模擬盈余游戲(Henry and Timmons,2002)。
⒄EBS乃SEC前首席會計師Lynn Turner(2001)提出的對模擬盈余的形象稱呼。Turner(2001)還舉例說他發現的模擬盈余數字有:Earnings before marketing costs;Cash earnings per share that bear no relevance to cash flows but rather are merely earnings adjusted to eliminate amortization of selected costs; Earnings before losses from newly started businesses,such as a new internet subsidiary;Any one or combination of the above,but with one-time gains from sales of investments added back。
⒅廣義地看,這也是異于GAAP盈余的模擬盈余,可視作是模擬盈余的早期版本。但它與狹義模擬盈余的計算思路不同,如折舊屬于再生項目,不是一次性的費用。EBIT反映的是稅前包括股權資本與債權資本在內的所有資本創造的盈余,EBITDA則在前者基礎上考慮了不扣除主要的非現金費用前的盈余,但這只是個反映現金盈余的大致概念。EBIT和EBITDA原被用于反映公司的償債能力,后被濫用,易于誤導投資者。FASB應對此負一定責任,因其曾考慮一項規則要求公司報告近似于EBITDA的“現金盈余”的指標,盡管其后來放棄了,但潘朵拉的盒子(Pandora’s box)已被其打開(Henry and Schmitt,2001)。
⒆關于FASB的行動請參Reporting Information about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of Business Enterprises:Focusing on the Form and Conten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fasb.org。
(20)如Yahoo!公司1999年1月與2001年4月報告的模擬數字中所排除的項目就不一樣(后者更多);再如,Amazon公司2001年4月24日報告的“模擬經營損失”是4 900萬美元,每股“模擬凈損失”是21美分,合計等于7 600萬美元,而其GAAP凈損失為23 400萬美元,每股達為66美分(Henry and Schmitt,2001)。
(21) 有趣的設想:若美國股市現在突然發生企業報告革命,盈余數字不再重要;或公司月度甚至半月或周、天的會計信息,那么,股票分析師和公司CEO會有何反應?盈余預期、耳語數字、模擬盈余和盈余游戲是否會自動消失了呢?
(22) 另一連接市場基礎業績與會計基礎業績的重要指標是市盈率(price-earnings ratio,P/E ratio)。
(23)與此相矛盾的是,盈余游戲的存在說明會計信息與與股票市場價值實際上是緊密地糾纏在一起的。也許,相對于資產負債表的失敗,利潤表能提供關于股票價值的更有用信息。但模擬盈余又似乎在證明著利潤表的失敗。
篇3
一、什么是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secondboard)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或稱第一板市場)相對應的概念,是指主板市場之外專為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籌資途徑的資本市場。在二板市場上掛牌上市的公司多為具有潛在成長性的新興中小型企業,其上市條件較主板市場比較寬松,例如,沒有以往盈利記錄的要求。因此,投資二板市場有著相對主板市場而言更大的風險,但由于在其上市的企業具備很高的成長潛力,也可能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
一般來說,二板市場是為了滿足中小企業,主要是新興的高科技企業的融資需要而產生的。高科技產業是知識經濟的第一支柱,它決定一國未來的國際競爭能力。中小企業發展對活躍經濟、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有重大意義。但高科技企業在發展初期,面臨著技術、市場、管理等諸多方面的不確定性,又無資產可以抵押,風險極大,難以從傳統的融資渠道———銀行和資本市場取得資金。如果僅靠自我積累發展,一是速度慢,二是不容易成氣候,發揮不了其應有的作用。因此,廣大高科技中小企業迫切需要新的融資途徑。從資本市場的發展經驗看,當高科技企業在主板市場上的融資受阻后,市場組織能夠不斷地完善自己,它通過推出特別的板塊市場或二板市場,利用特殊的評估方法(如虧損的高科技企業可按其將來的現金收入折現估價,無形資產可以在評估中占據很高價值),不斷吸引投資銀行來推薦、保薦高科技企業和有前途的中小企業,并為它們撰寫調研報告,這樣,投資的風險越來越容易為市場所吸收和消化,高科技中小企業進入股權融資就變得相對容易。在這個相對特殊的二板市場上,高科技、高成長的中小企業得到風險資本、戰略資本及公眾投資的支持而得以快速發展,風險投資家、戰略投資家和投資銀行家們則獲得豐厚的報酬。因此,二板市場的出現,是高科技中小企業需求拉動的結果,而不是人為推動的結果。
二板市場的發展是與高科技風險投資的發展密不可分的。如前所述,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初期面臨著極大的風險,此時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是最主要的資金來源。風險投資不是實業資本,它通常不會從頭至尾伴隨一個企業的發展,它的目的是在實現企業高度增值之后退出,從而獲得高額回報。一旦一個企業高成長期一過,風險資本就要撤離,去尋找回報更高的企業進行投資。在風險投資的幾種退出方式中,公開上市和與其他企業兼并被認為是最理想的方式,而這兩種方式的實現都離不開資本市場。因此,二板市場給風險投資提供了一個有效的退出通道。不僅如此,二板市場給風險投資者提供了一個有關未來收益的預期,如果二板市場繁榮,風險投資就興旺,反之亦然。因此,二板市場的發展是風險投資發展的必要條件。
二、世界二板市場發展簡況
為了促進高科技中小企業的發展,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開設了二板市場。它們的存在不但為高科技公司上市融資提供了場所,而且為風險投資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資機遇,世界上許多著名的高科技公司都是從二板市場中脫穎而出的。
1 美國納斯達克證券市場世界上最早、最成功的二板市場要算美國的納斯達克證券市場(nas daq,全國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納斯達克市場,不僅吸納了美國絕大多數最優秀的高科技企業上市,而且還吸引了全世界各地的高科技企業,也吸引著全世界各地的資金。
納斯達克證券市場本身是分層次的,它由全國市場和小型資本市場兩部分組成。納斯達克全國市場適合較大型企業,它們經嚴格審批后被列入全國性證券市場。納斯達克小型資本市場突出培育發展創新中小企業,并為其融資創造積極的條件。與全國市場相比,納斯達克小型資本市場二級交易的數量不多,但基金和機構投資人的兼并收購很活躍。至1998年6月底,在納斯達克小型資本市場上,共有1667家上市公司,全部市值達392 4億美元。由于納斯達克證券市場有一批機構投資人和相互競爭的造市商的支撐而具有高流通性,它對高增長的企業越來越有吸引力。
早在1994年,納斯達克市場交易值就超過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東京證券交易所。目前,除了交易值和市值之外,納斯達克市場在上市公司數量、成交量、市場表現、流動性比率、機構持股比率等方面都超過了美國的證券主板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成為美國發展最快的證券市場。
1990~1997年7年間,納斯達克市場的交易額增長了891%,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交易額增長336%,倫敦證券市場交易額增長266%,巴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額增長242%,德國證券交易所的交易額增長110%。從納斯達克市場與世界幾大證券交易所交易額增長率比較來看,納斯達克市場是世界增長最快的股票市場。
1999年,納斯達克市場與日本和澳大利亞的證券市場達成了協議,前不久又與香港聯交所達成協議,聯合進行網上交易,開始了其世界化的進程。
隨著納斯達克市場的成功,人們越來越發現,高科技企業的成長需要這樣的土壤,高科技中小企業雖然有風險,但其回報也可觀。關鍵是市場規則要清楚、信息披露需及時以及市場組織發育良好。可以說,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場的發展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納斯達克市場的影響和啟發。
2 歐洲的二板市場
為了在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上與美國競爭,滿足本地區高科技企業的融資需要,歐洲目前出現了一系列新興的資本市場,以幫助歐洲高成長企業融資。主要包括布魯塞爾的歐洲證券交易商自動報價協會(easdaq)、法國巴黎的新興市場(nouveaumarche),英國倫敦的另項投資市場(aim)以及法蘭克福和阿姆斯特丹的新市場等。其中尤以英國的另項投資市場最為突出。
另項投資市場(aim)成立于1995年夏天,它得到倫敦股票交易所的支持,目的是為了吸引年輕高成長的中小企業與高科技企業,并幫助它們融資。到1998年已吸引了200多家公司上市,市場總市值達95億美元。該市場受到倫敦股票交易所的監管。在該市場上市,條件比正式的公開上市要寬松,上市規模可以小一些,交易的歷史也不用那么長。另外,在這個市場上從事投資的投資人可以享有稅收的優惠。該市場聲明它是高風險高回報的市場,投資者必須風險自負。
3 亞洲的二板市場
亞洲各國對高科技產業的發展都極為重視,紛紛在政府的支持下開設二板市場,并與其他國家展開競爭。日本政府于1983年分別在大坂、東京、名古屋建立了“第二證券市場”,并于1991年正式成立日本自動報價市場(jasdaq)。亞洲一些新興國家也開設了二板市場,新加坡于1987年成立了自己的二板市場(sesdaq),支持本國新興高科技企業的發展。馬來西亞在10年前就成立了以小型公司為對象的吉隆坡二板市場,新近又成立了主要以高科技公司為對象的馬來西亞(mesdaq)市場。韓國的二板市場(kosdaq)在幫助韓國經濟復蘇的過程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尤其值得我們關注的是,香港聯交所于近期正式推出了自己的二板市場———創業板,受到了企業的極大關注,已有數十家企業提交了上市申請。中國證監會業已明確內地企業赴香港創業板上市指引。
根據香港聯交所的公告,創業板市場是指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獨立的市場,是以增長潛力為目標的一個股票市場,主要是為中小型民營企業和新興企業提供籌資途徑,協助高增加值的成長公司和高科技公司實現資本的迅速積累,從而加快企業的發展,促進企業實現良好效益。上市的要求如下:具有良好的增長潛力;專注單一業務;具有兩年業務記錄,不設最低盈利要求,上市前無需提交盈利記錄。創業板上市規則如下:須委托兩名具有相關經驗的人士為獨立董事,成立審核委員會;大股東在上市兩年后才可出售股票及抵押股份;首次公開招股不一定要有包銷安排;保薦人負責首次上市的工作,并在公司上市后兩個年度內擔任顧問。
創業板的其他特點還有:使用公告板作為交易途徑,采取買者自負的原則,強調加強披露為本的監管理念,有別于主板市場。公司的行業范圍將不受限制,不受注冊地點的限制,只要符合上市的條件就可獲準進入創業板市場。
創業板市場的設立,不但可以為香港、內地、臺灣的高科技公司提供便利的融資渠道,促進本地區的產業升級和經濟增長,而且對香港發展科技產業,加強國際貿易、金融中心地位有重大意義。
綜合來看,二板市場有以下特點:第一,面向新興的高成長、高科技中小企業。第二,較低的上市要求(資本和盈利)。第三,明顯的風險警告聲明,投資者應該風險自負。第四,監管并不放松,上市企業需要披露的信息并不少于主板市場,同樣要求正規的公司管治。
應特別指出,納斯達克市場除了前面介紹的特點以及具備上述所列的條件外,它還有一條適合高科技企業發展特征的條件,那就是納斯達克市場允許經營虧損或無形資產比重很高的企業也可通過適當的評估后上市。
三、中國應審慎積極地建立自己的二板市場
現在,中國是否應建立自己的二板市場的問題引起了大家的關注,也存在很大的爭議。我們認為,從戰略上看,中國應盡快建立自己的二板市場。
首先,高科技產業是知識經濟的支柱,它決定了一國在未來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力。我國的高科技產業總體上還比較落后,融資渠道不暢,缺乏足夠的資金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美國高科技發展的成功經驗表明,發達的風險投資和二板市場是高科技企業順利成長的必要條件。受此啟發,世界各國都積極發展二板市場來推動高科技產業的成長。中國也有必要設立自己的二板市場,用以扶持、培育高科技企業和中小企業成長。這和科教興國的國策是一致的,有助于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
第二,中國的主板(a股)市場在總體經濟改革和投融資改革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這已是公認的事實。但主板市場的以下問題嚴重制約著其作用的發揮:其一,主板市場準入標準要求很高,對于那些剛剛步入擴張階段或穩定成熟階段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來說,存在著難以逾越的規模障礙。其二,目前,絕大部分的法人股、國有股不能流通和交易,不利于風險資本的退出。其三,在主要服務于國企改制和擴大融資渠道的傾斜性政策背景下,現存和即將涌現的以非國有企業為基本成分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很難進入主板市場的通道。因此,有必要開辟新的市場為民營高科技企業融資。
第三,高科技企業在達到一定標準后在二板市場上市,也是一個提升公司治理結構的過程,這將促使這些企業改善經營機制,在公眾監督之下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第四,如證監會高西慶副主席所言,如果我們不積極研究高新技術企業的上市融資問題,就可能迫使我們的部分優質企業跑到外面去上市。香港總的來說還是我們自己的市場,但新加坡、美國、澳大利亞的資本市場都在吸引我們的優秀企業。
國內的投資者不能分享這些企業增長的效益,國內的證券市場得不到這些企業的支持,這對我們的民族工業,對國內市場的發展來說都不是最有利的。
雖然,長遠來說中國應建立自己的二板市場,但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目前不宜追逐潮流,操之過急。一般來說,設立二板市場通常應具備一些基本條件,比如說主板市場監管法規制度健全、監管的水平較高、市場抗風險的能力較強、專業機構投資者的數量較多等,顯然目前我們還不完全具備,因此目前不宜馬上開設國內的二板市場。
篇4
關鍵詞:利益相關者 卡羅爾責任 盈利性 社會回應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2-025-02
責任,在現代漢語中,有兩層含義:一是“分內應該做的事”,二是“沒有做好分內應該做的事而應當承擔的過失”。由此可見,責任是內化了的義務。企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種衍生品,是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以生產或服務滿足社會需要,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依法設立的一種盈利性的經濟組織。企業從經營理念發展到企業行為再到社會責任的國際標準,時至今日已經成為各國學者、立法者、企業經營者、股東和社會各界都十分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
由此引起的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關注,加強了企業對社會回應的反思,企業社會回應的討論及內容具有一種對象性,這種對象性針對的就是所有與企業相關的利益群體,稱之為利益相關者。利益相關者針對企業這個經濟性的組織來說是一個戰略管理性的概念,該理論的創始者是弗里曼,他提出:利益相關者是影響一個組織的目標實現或者能夠被現實目標過程影響的群體或個人。
一、卡羅爾模型的解讀
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是一種契約責任,宏觀層面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變化都將會影響到企業社會責任契約的內容,微觀層面上,利益相關者權利和地位的變化也將影響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著名的卡羅爾金字塔模型就是以利益相關者為導向的企業社會責任模型,該模型把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社會回應兩個方面的內容整合起來,以明確必須對哪些領域的社會問題或利益相關者問題加以通盤考慮。
作為一個較為全面的企業理論模型,卡羅爾模型是一個很好的概念性分析工具,有助于我們區分現有的文獻中各種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該模型不僅清晰的表達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闡明了各個責任之間的關系,且為人們所普遍接受。
阿奇B?卡羅爾(Archie B?Carroll)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界定在學術界被認為是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一種進步,引進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新概念框架,既有可理解性又有較強的綜合性。卡羅爾的企業社會責任具有清晰的對象性,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界定企業社會責任。卡羅爾在模型中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某一特定時期內社會對組織所寄托的經濟、法律、倫理和(慈善)自由決定的期望。卡羅爾模型即如圖1所示。
卡羅爾在模型中并沒有排斥費里德曼的觀點,他認為,作為經濟組織,經濟責任是企業最純粹也是最重要的社會責任,但并不是企業唯一的責任;作為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社會賦予并支持企業承擔生產性任務、為社會提品和服務的權力,但同時社會也制訂了企業所應該遵循的法律和法規,并且期望企業在法律要求的框架內實現經濟目標,因此,企業肩負必要的法律責任;雖然企業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中都隱含著倫理規范,但公眾社會對企業的期望有時超出了法律要求的范圍,尤其從20世紀70年代以后,對企業倫理經營行為的期望,使人們認識到企業倫理責任的重要性;除此之外,社會還對企業寄予了一些沒有或無法明確表達的期望,是否承擔或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完全由個人或企業的自由判斷和選擇,這是一類完全自愿的行為即慈善責任。
卡羅爾的闡述尤其強調,四種責任彼此間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也不是固定的,彼此間可能相互轉化,而且任何一個行為中可能同時包含著其他幾種責任。
一是經濟責任國家經濟飛速發展,社會由貧窮變為富裕,人民由物質的需求轉而要求抽象的如社會正義和平等的價值等更高層次的精神需求,從而開始對企業抱有更高的期望,要求企業對各種商業行為負責和并對社會要有更多的回報。
企業必須承擔經濟責任,但是,企業應該是一個以生產或提供社會需要的商品和服務為目標,并以公平的價格進行銷售的機構。公平的價格指的是,社會認為企業所確定的價格能夠反映產出商品和服務的真正價值,能給企業足夠利潤,并保證企業的可持續存在和發展,能給它的投資者以回報。
企業在確保自身盈利的基礎上開展的經營活動,努力為社會增加財富,為員工增進福利;同時還要要求企業能夠盡可能的向社會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服務,保障利益相關者的和權益,以便推進整個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經濟責任是企業履行各種責任的前提與基礎,離開了經濟責任其他責任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二是法律責任企業的法律責任是指,既然社會已經準許企業負起前面提及的生產職責,去履行有關的社會契約,那么社會就會相應制定一些基本的規則即法律,同時希望企業在法律的框架內展開活動。法律責任反映的是社會條文化的倫理,體現出由立法者確定的對公平進行企業活動的基本看法。遵從這些法律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假如企業不同意這些已獲通過或打算被通過的法律,持異議者可借助我們的社會所配備的機制,即通過政治程序表達自己的意見。
企業的法律責任是企業即使在不盈利、企業員工福利不改善、企業其他三種社會責任不能履行的情況下頁必須無條件地履行的強制性責任。它要求企業依法經營、按章納稅和承擔政府規定的社會義務,并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監督。
三是倫理責任一般來說,倫理責任與法律規定是相互補充的,法律責任是交易成本中最大的責任,而倫理責任則是一種自我約束的責任。法律雖是重要的,但永遠不夠用。倫理責任包括那些為社會成員所期望或者禁止的,尚未形成法律條文的那些活動和做法。法律責任是社會對企業的最低要求,具有法律強制性;而倫理責任則要求企業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在經濟社會生活中應該承擔一定的義務,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各種后果負責,讓企業符合社會道德規范要求去從事經營活動。
企業承擔倫理道德責任包括維護股東權益、維護消費者權益、維護職工權益、積極參與社區建設、保持自愿、環境與社會可持續的發展等。維護股東的投資權益是企業最首要的倫理社會責任;消費者是企業產品與服務的最終接受者和使用者;職工是企業重要的利益相關者之一;社區是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外部環境;資源開發過度、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是社會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重要問題等。這種責任必須轉化為企業內部的發展動力,實現企業自身的健康發展和壯大,進而為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作出貢獻。
四是慈善責任企業的自愿、自由處理或慈善活動被視為責任是因為他們反映了公眾對企業的新期望。這些活動是自愿的,非強制性的,并非法律要求的,也不是寄予企業一般倫理方面期望的,只取決于企業從事這些社會活動的意愿。然而,社會確實期望企業多行善,慈善從而成了企業與社會之間契約關系中的一個構成部分。這樣的一些活動包括企業的捐款、贈送產品和服務、義務工作、與當地政府和其他組織的合作,以及企業及其雇員自愿參與社區建設或者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相關的其他活動。
與企業法律責任不同,企業倫理責任是未上升為法律但企業應予履行的義務,它包括廣泛的企業行為規范和標準,這些企業行為規范和標準,體現了對消費者、雇員和當地社區心目中的正義價值觀的全面關注,也反映了尊重和保護股東權利的道德精神。
二、卡羅爾模型的層次性分析
卡羅爾在模型中進一步指出,經濟責任反映了企業作為營利性經濟組織的本質屬性。使企業成為營利性的經濟組織,這是市場經濟制度的固有要求,而讓企業盡可能營利,也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應有之義。在理解企業社會責任時,不能將企業的經濟功能與企業的社會功能對立起來,而應把它們作為相互匹配、相互補充的兩個方面,共同納入企業社會責任的框架之中。企業在追求利潤價值的同時,為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的良好運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企業對利潤的追求也并非是無所限制的,社會必然要設置一定的規則對其約束,企業只能在這種規則即法律的約束下實現其經濟職能,由此企業法律責任應運而生。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的西方學者的觀點中,卡羅爾強調了企業法律責任并不能涵蓋企業社會責任的所有內容,即涵蓋不了對企業的所有期望行為。法律之所以存在力所不及之處的理由至少有三:其一,法律應付不了企業可能面對的所有話題、情況或問題。其二,法律是由立法者制定的。其三,法律有時與其說反映出適當的倫理理由,不如說盡可能體現了立法者的個人利益和政治動機。在大多數情況下,企業法律責任于某種意義上講就是編輯成典的倫理,因為它包含著正義這一基本的倫理道德觀念。
至于所謂的由企業自主決定其履行與否的責任即慈善責任,卡羅爾認為,這是指企業參與非強制性的或者非由法律和倫理所要求的社會活動的義務。其所揭示和表達的,是社會要求企業成為出色的企業公民的一種愿望。企業倫理責任與由企業自主決定其履行與否的責任僅有細微的差別,這種差別在于,后者于道德或倫理意義上的強制性不如前者那樣明顯。換言之,若一個企業未按某些利益相關者集團之期望為慈善之舉,則這些利益相關者不得將該企業歸入不道德者之列而加以譴責。
該模型描繪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四個層次成金字塔狀,經濟責任是基本責任,處于金字塔的底部。同時,期望企業遵守法律,法律是社會關于可接受和不可接受性的法規集成。再上去就是企業倫理責任這一層次。這一層次上,企業有義務去做那些正確的、正義的、公平的事情,還要避免或盡量減少對利益相關者的損害。在該金字塔的最上層,寄望企業成為一位好的企業公民,也就是說期望企業履行其自愿或者自由決定的慈善責任,為社會生活質量的改善作出財力和人力資源方面的貢獻。
三、卡羅爾模型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啟示
企業社會責任理論是伴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運動的開展、企業和社會關系的轉型而慢慢發展起來的,卡羅爾金字塔模型理論正是在這些西方學者不斷的爭論和企業的實踐中逐漸成熟和完善的。因此,深入研究卡羅爾模型理論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研究會有很好的啟示作用。
1.卡羅爾模型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研究提供理論支撐。作為一個較為全面的企業理論研究模型,卡羅爾模型具有兩個基本特征,一是對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清晰界定,二是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回應。盡管卡羅爾沒有明確定義什么是企業社會績效,但其最大貢獻是將以往人們所爭論的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觀點系統化,提出了企業必須承擔的、從經濟到自由判斷的四種不同責任,并將企業在處理企業與社會關系時所應考慮的、以前是分離甚至對立的社會責任、社會有效回應和社會議題觀點進行綜合。模型中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觀點看法、責任、議題、回應之間相互作用的空間概念以及所蘊含的原則、過程、政策的方法為分析企業與社會關系議題研究引入新視野、構建了一個有價值的理論框架。
2.通過卡羅爾模型合理確定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相關性大小。企業是社會的成員,企業要在社會中生存和發展,需要處理好與社會的各種關系。企業與社會的關系集中體現在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上。在不失考慮倫理的前提下,衡量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真正了解企業如何承擔社會責任的問題,從而正確的開展利益相關者的管理。卡羅爾金字塔模型是一個結合利益相關者理論的企業社會責任層次模型,通過對這個模型的深入研究有利于我們科學、合理地確定企業與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關系的相關性大小,從而確定利益相關者的重要性次序,便于指導企業的社會責任實踐,不僅為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研究提供了理論支撐,同時為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3.卡羅爾模型為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提供重要的依據。概念模型有助于管理者形成這樣的認識,社會責任與經濟績效是密不可分的,這個模型把經濟上的考慮整合到社會表現的框架內。另外,它把倫理和慈善方面的期望歸置到合理的經濟準則和法律規范中。該模型可幫助管理者系統地主要利益相關者的問題。雖然它并沒有告訴企業應該如何去進行有關的實踐活動,但它明確提供了一個可以導向更好管理社會表現的思想概念。該模型還可以用做計劃和診斷解決問題的工具,也有助于管理者確認跟組織企業具體情況有關的社會責任類別。
[黑龍江省2011年研究生創新科研項目,項目編號:YJSCX2011-180HL,項目申請人:多丹華,項目負責人:李景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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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張志強,王香春.西方企業社會責任的演化及其體系[J].宏觀經濟研究,2005(9)
篇5
【關鍵詞】剖宮產;再次分娩;陰道分娩;新生兒結局
合理利用剖宮產解決在分娩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是衡量產科技術質量的標志之一[1]。近年來,隨著剖宮產手術指證的放寬,產婦行剖宮產率也逐漸增加,手術并發癥發生率也相應增加。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是選擇陰道分娩還是再次剖宮產已經成為產科亟待解決的問題。以往由于過度強調子宮破裂問題,絕大部分孕婦直接選擇了再次剖宮產。為探討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選擇,現對我院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產婦160例進行分析,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該組產婦160例,均為我院收治的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的產婦,均無傳染病史及凝血功能障礙,無精神病,年齡20~42歲,平均年齡28歲。孕34~41周。文化層次:大學24例,初高中120例,小學16例。前次剖宮產術式:腹膜外剖宮產24例,子宮下段剖宮產115例,子宮體部剖宮產4例,術式不詳17例。
1.2 分娩方式的選擇:
經詳細查閱病歷及詢問病史,了解切口無延長及異常裂傷,由醫生及其家屬共同商量決定產婦的分娩方式。 陰道試產指征[2]:①孕婦愿意接受試產。②此次妊娠距上次剖宮產2年以上。③無相對頭盆不稱。④無再次子宮損傷史。⑤前次剖宮產指征不復存在,又未發現新的剖宮產指征。⑥無妊娠合并癥及并發癥。⑦產前B超提示子宮下段瘢痕厚度≥35mm。試產要求:臨產,臨產后實行一對一全程陪伴分娩,必要時合理謹慎使用縮宮素,試產中醫院需具備隨時手術、輸血和搶救的條件,密切觀察產婦的宮縮強度、產程進展、胎心變化,一旦出現頭盆不稱、先兆子宮破裂或胎兒窘迫,則及時改行剖宮產,適當陰道助產縮短產程,第二產程禁止加腹壓以防子宮破裂,產后注意探查宮腔,尤其是子宮下段疤痕處是否完整。不同意試產或無陰道試產指征者均擇期再次剖宮產。
1.3 評價指標:
統計兩組產婦的分娩方式,比較兩組產婦的再出血率、出血量、產褥感染率,以及新生兒發生窒息、濕肺、吸入性肺炎、肺不張、顱內出血的發生率。
1.4 統計學處理:
記數資料采用結果以(X±s)表示,用SPSS13.0統計軟件。t檢驗做組間比較,卡方檢驗做計數資料比較,以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分娩方式分析及產婦結局:
該組160例產婦,進行陰道分娩試產62例,有22例出現頭盆不稱、先兆子宮破裂或胎兒窘迫及時改行剖宮產,40例試產成功,占25.0%,再次剖宮產120例,占75.0%。陰道分娩組的產后再出血率、出血量、產褥感染率分別為7.5%(3/40)、152.6±14.3ml、5.0%(2/40);對照組分別為20.0%(24/120)、396.1±25.3ml、15.8%(19/120);陰道分娩組的產后再出血率、出血量、產褥感染率顯著優于對照組,P
2.2 新生兒結局分析:
陰道分娩組和剖宮產組新生兒在窒息、濕肺、吸入性肺炎、肺不張、顱內出血的發生率方面無顯著性差異,P>0.05。見表2-1。
表2-1 陰道分娩組和剖宮產組新生兒結局分析(例,%)
3 討論
產婦的分娩是一種正常的生理過程,而剖宮產只是解決難產、妊娠合并癥、胎兒窘迫等異常分娩的一個補救措施[1]。但隨著近年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麻醉、手術技術的改進,剖宮產手術指證逐漸放寬,越來越多的現代女性因抗拒產時疼痛或是選擇“良辰吉日”而傾向于剖宮產。還有部分孕婦擔心陰道試產失敗再行剖宮產增加痛苦,自然分娩會使陰道松弛不易恢復,影響膀胱的功能和夫妻性生活的和諧。而且部分孕婦及家屬對剖宮產術認識存在誤區,對剖宮產的并發癥不甚了解。于是近10年來,世界各國剖宮產率普遍升高,有的醫院甚至達到80%左右。剖宮產術后會存在一定的并發癥,嚴重影響了母嬰健康。有的醫院把前次剖宮產史幾乎當成了絕對指征。業內人士對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是選擇剖宮產還是選擇經陰道分娩,一直沒有達成統一的觀點。本研究結果表明160例產婦中有40例試產成功,占25.0%,再次剖宮產120例,占75.0%。陰道分娩組的產后再出血率、出血量、產褥感染率顯著優于對照組,P0.05。這提示有選擇性的陰道試產,是有剖宮產史者成功陰道分娩的先決條件,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者陰道試產是一個可選擇的分娩方式[3],但實際操作中應該嚴格掌握其適應癥和禁忌癥,其禁忌癥為⑴前次剖宮產為古典切口、子宮下縱短切口、“T”形切口或切口不詳者。⑵前次剖宮產切口為子宮下段切口,但愈合不佳,出現感染。⑶有嚴重的婦科或內科合并癥。⑷有子宮破裂史。⑸多胎妊娠。⑹此次妊娠距上次剖宮產時間
綜上所述,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選擇陰道分娩有利于減少產婦的產后再出血率、出血量、產褥感染率,減少新生兒在窒息、濕肺、吸入性肺炎、肺不張、顱內出血的發生率,因此,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分娩,不是再次剖宮產的絕對指征,應該給予試產的機會。參考文獻
[1]黃磊.剖宮產術后再次妊娠208例分娩方式臨床分析[J].醫學臨床研究,2008,25(3):521-522.
篇6
內容提要: 通過對《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中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具體規定的分析,揭示企業維持原則在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的立法和法律適用中的體現,繼而在對企業維持原則更深層次理解之基礎上分析這種指導思想得以貫徹的原因。可以說,企業維持原則已成為股東和利益之間維持利益平衡的一個支點。
企業維持原則,是現代兩大法系國家商法所貫徹的重要原則。根據企業維持的理念,企業一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成立,除非在運營的過程中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一般不被輕易解散。企業的解散不僅會影響到企業本身和企業內部個人之切身利益,而且可能會給企業外部的債權人甚至社會穩定帶來一系列問題。對此,美國學者漢密爾頓有這樣的評價,通常“在公司成立以后,保留一個運營的公司比解散一個公司要好。一個公司的經營資產包括無形的商譽作為一個整體的價值通常要比分拆后高”。[1]
我國《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這是我國首次規定股東請求解散公司制度,該制度的確立為公司受損股東權益的保護提供了一條新的司法救濟途徑,對解決我國公司,尤其是相對封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的僵局問題有其積極的法律意義。[2]而解散公司對僵局而言無疑是最徹底的解決方案,但對那些經營狀況良好或者正處于上升階段的公司,因為其內部決策和管理機制的暫時失靈即判決解散公司,顯然成本過高。[3]事實上,不少公司僵局能夠內部消化解決,股東在利潤最大化的驅動力之下,出于經濟利益的衡量,往往會選擇某種程度上的妥協。而立法和司法機關面對這種狀況所體現的不能由司法輕易解散公司的理念正是企業維持原則的體現。
我國《公司法》第183條中“嚴重困難”、“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等對股東請求公司解散之訴解散事由的限定都是企業維持原則的立法體現,但《公司法》對該制度規定得較為原則,在司法實踐中對究竟應當如何適用該制度存在較大的爭議。而隨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以下簡稱《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于2008年5月19日對外公布并生效實施,在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之適用得以具體和細化的同時,企業維持的司法理念也清晰地體現了出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司法解散公司的當事人問題
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當事人問題的主要爭議點在于被告和第三人的認定。對于被告的認定在《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出臺之前有不同的觀點,即把公司列為被告,把其他全體股東列為被告或者把公司和其他全體股東列為共同被告。把其他全體股東列為被告的觀點認為司法解散解除的是股東之間設立公司的協議。而我們看到,股東之間設立公司的協議在公司成立后已經履行完畢,已不涉及到解除的問題了。而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請求的系消滅其與公司之間的出資與被出資的法律關系,系有關公司組織的訴訟,對這類訴訟,被告均應為公司。[4]《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采用了這種觀點。把公司列為被告有這樣一個好處,公司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當事人參與到訴訟中來,增大了公司作為一個訴訟主體的發言權,這樣對公司維護自身權利更為有利,也無疑使公司自身的存續性最大限度地得到維護。
《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4條又規定:“原告以其他股東為被告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將其他股東變更為第三人;原告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對其他股東的起訴。”“其他股東或者有關利害關系人申請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將公司的其他股東甚至有關利害關系人列為案件的第三人的原因應是因為考慮到解散公司對公司造成的毀滅性的打擊與公司永久存續性特點的沖突,以及提起解散公司訴請的股東和公司、公司其他股東以及利害關系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這樣,在調解程序中,[5]各利益群體更容易達成調解協議,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公司和公司的其他股東遭受公司解散的不利益,同時又能解決股東之間的僵局。如此,既體現了企業維持原則之司法意圖,又有增強訴訟效率,減少無必要之訴訟拖累之利。
二、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和公司清算案件的分離問題
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從性質上看是一種訴,按照一般的審判程序進行,有原被告之分且可以上訴;而公司清算案件是一種非訟案件,它并不是按照一般的審判程序進行的,性質上屬于裁定,只有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分,無上訴和非上訴之說。二者適用程序上截然不同,無法合并審理。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原理,訴根據訴訟請求的不同可以分為確認之訴、給付之訴和變更之訴。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與解除合同性質的訴訟請求類似,只不過公司解散所解除的不是某一個法律關系,而是與公司組織體相關的全部法律關系。所以,解散公司的訴訟既不是確認之訴,也不是給付之訴,應是變更之訴。[6]變更之訴是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效力的,故解散公司判決生效后,其法律后果僅僅是導致公司出現了解散事由,與《公司法》第181條規定的其他四項解散事由并列。根據《公司法》第184條規定,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故《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2條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后,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和本規定第七條的規定,自行組織清算或者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由此,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和公司清算案件不能合并審理,即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解散判決生效后,公司不想或不能自行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時,債權人才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啟動強制清算程序,當然,這項權利也在此被賦予了原告股東。另外,我們從實際運作上看,在人民法院對是否判決解散公司做出生效判決前,公司是否解散尚無定論,且即使判決解散后,公司是否能夠自行清算亦無定論,所以人民法院是無法將兩個程序合并的。
這樣,兩個程序分離開來,得出的效果是這樣的:即使公司被判決解散,也不當然進入清算程序,仍有存續之可能。我們設想,當一個公司在被判決解散之后,公司和起訴股東之間又達成了協議,各方利益得到平衡。于是公司沒有在判決生效后15日內成立清算組,股東也不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由于根據《公司法》第184條規定可以看出,法院沒有主動為公司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權力,于是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得以存續之可能。但解散是清算的前提,清算應是解散的結果,法院判決支持原告股東解散公司的訴訟請求,公司應當進入清算程序,未經清算,其法人資格并未終止,僅僅是公司經營資格的停止。但對于此時判決的既判力如何撤銷,繼而使公司恢復判決前的初始狀態,如何應對相關利益群體的信賴利益等問題理論和實務上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筆者認為可以比照《公司法》第182條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因為根據企業維持的指導思想,法律不應把一個有希望經營下去的公司“趕盡殺絕”。還有一種更加現實而有效的使公司存續的方法,就是在公司和起訴股東達成和解之后,在公司應自行組成清算組的15日期間內提起上訴,在二審程序中達成調解協議;或者逾期后申請再審,當然,此種情況應限于《民事訴訟法》第178條“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的情況。我們無意也無法去探究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和公司清算案件分離的最為確切的立法意圖,但兩程序分離的規定的的確確使公司有了繼續經營下去的可能,這至少間接地體現了企業維持原則。
三、關于請求解散之事由
《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了四項請求解散的具體事由,而且對不適用之情況做了列舉性的排除,這些實際上是《公司法》第183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具體細化。如此詳盡的規定使企業維持原則得到了最為充分而又完全的體現。
其中第一項和第二項“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實際上是股東僵局的體現,即公司的權力機構陷于癱瘓。公司運作的過程中可能由于股東(尤其是大股東)之間的矛盾和利益沖突而導致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無法順利召集;或者雖勉強召集,但由于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致使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無法有效作出。結果是導致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只能通過解散公司的方式將損失減為最小。這里有一個“兩年以上”的時間限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劉敏法官的解釋,在該司法解釋起草的過程中曾用過“長期”作為僵局時間的限制,而修改為兩年使得可操作性增強,但最終的價值取向是不能由司法輕易解散公司,可以說是企業維持原則的直接體現。
第三項是對董事僵局的規定,董事僵局原則上可以通過股東會決議更換董事解決,但董事僵局往往體現為其背后的股東僵局,這種情況下可以訴諸于股東請求公司解散之訴。第四項是一個兜底條款,但一定要歸結為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即體現為公司癱瘓,無法正常運轉,公司自治機關嚴重失靈。顯然,要證明公司無法正常運轉門檻還是很高的。
《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1條還對“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這一限定進行了深化,即“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這里必須強調是“經營管理”出現嚴重困難。而僅僅是生產經營出現嚴重虧損,或者公司運營正常,僅僅是股東的有關權益如股東資產收益權、知情權等權利無法有效實現等,并不當然導致“公司經營管理嚴重困難”的后果,即不能以此作為判決解散公司的理由。[7]
對《公司法》第183條股東請求公司解散之訴限制條件的嚴格堅持不僅僅是司法解釋解釋范圍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對人大立法企業維持價值取向的承接。我們可以看到,對解散事由細化的過程中無處不滲透著這樣的精神。首先,解散公司之訴的解散事由要達到一定的標準,包括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持續兩年以上等限定,達到一定的門檻才能提請解散公司。其次,要窮盡其他救濟途徑。矛盾要盡可能地通過公司內部協商解決,比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或者可以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無法解決時要盡可能訴諸于其他訴訟方式,比如提起知情權訴訟抑或提起破產程序等。顯然,解散公司是最后的救濟方式,而且法院、公司,甚至提起訴訟的股東都明白公司的解散并不一定是實現訴訟各方利益平衡和滿足的唯一途徑。盡量減少司法對公司內部事務的干預,使公司繼續下去是法院處理司法解散訴訟總的指導原則,加上法律近乎苛刻的適用要求,無疑會使公司得以存續的幾率大大增大。
四、調解的適用
我國人民法院的調解被譽為“東方經驗”,它對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利益有顯著作用,因為法院調解的公信力可以讓雙方權衡利弊尋求更為合適的解決辦法。從經濟的角度分析,強制解散公司雖可使受害股東擺脫出資長期被鎖定的困境,但它將損害公司的營運價值。通過調解化解股東之間的矛盾,既實現了各股東的利益又維持了公司的生存,同時保護了相關者的利益,維護了社會秩序,所以調解對于處理此類糾紛均具有獨特的價值。[8]另外,原告股東訴請解散公司的動機并不是一定要求徹底推翻舊公司而是維護自己的權利,美國的海列林頓和多利兩位教授研究發現股東通過訴訟是希望給其他股東施加壓力迫使他們或公司以可以的價格收購自己的股份或者迫使其他股東讓他買下他們手中的公司股份,或者迫使其他人在商業安排或正式的權利分配上作出改變。以收買股權的方式解決糾紛,美國《示范商業公司法》、《德國公司法》都有規定,其中德國法規定只有在公司、股東或第三人都不能或不愿購買退出或被除名股東的股份時公司才必須解散。[9]
《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明確規定了調解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的必經程序,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解散公司訴訟案件,應當注重調解。當事人協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東收購股份,或者以減資等方式使公司存續,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使公司存續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將調解設為司法解散之訴的必經程序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慮:首先,法院的調解與普通的調解相比具有更高的公信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公平行為的發生。如果是達成了轉讓股份的協議,提起訴訟的股東就可以退出公司,法院可以直接結束解散公司的審理。其次,即使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或者股份轉讓的協議,法院在調解過程中也可以權衡替代性救濟措施的可行性問題,例如對收購價格可行性的分析。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點,還是為了維護公司的永久存續性,更為確切地講就是盡可能采用“股東離散而非公司解散”的方式解決公司的僵局問題。通過股權轉讓實現個別股東的利益,達到雙贏的結果。
調解的方式有多種。首先是通過股東之間收購的方式,這時有兩個方向,其他股東收購起訴股東的股份或者起訴股東收購其他股東的股份,這兩種情況在實際案例中時有發生。其次就是請求公司收購起訴股東的股份。我們可以看到,這種情形突破了《公司法》第75條公司收購股權的限制,但是本規定已經得到了人大法工委的批準。最后一種方式就是公司依法減資。這樣,通過各種途徑的調解,公司存續的可能性又加大,調解對本類案件的處理是有其獨特的價值的,而寧使股東離散也不使公司解散的指導思想是企業維持原則之細化。
五、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問題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92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規定,《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3條對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問題做出了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或者證據保全的,在股東提供擔保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由于在訴訟前和訴訟中公司有隱匿、篡改證據的可能性,比如對公司賬冊的惡意修改,故股東解散公司之訴適用證據保全制度應毋庸置疑。但解散公司訴訟不是給付之訴,是變更之訴,只是判決是否解散公司、是否結束股東和公司的關系,并無實質的財產給付內容,按這種邏輯不需要財產保全。但股東解散公司之訴財產保全的適用有如下考慮:
首先是考慮提起訴訟股東的利益。這時主要是為了將來的清算著想,解散公司之訴將來很可能進入到清算程序,特別是強制清算程序。而股東提起訴訟的事由往往是由于股東間矛盾無法調和,這種情況下,雖然說理論上公司在被判決宣告解散后有自行清算的可能,但已近于奢望,最終還要走強制清算程序。這時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股東很可能會轉移財產,從而影響到將來清算的順利進行和股東利益的實現。
其次是對公司利益的考慮。這主要體現在為防止惡意訴訟,要求起訴股東提供擔保方面。顯然,對股東提起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要求要高于普通的民事訴訟。首先,提供擔保是股東提起公司解散之訴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必要條件,而在《民事訴訟法》中原告提供擔保只是訴前財產保全的必要條件;其次,提起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前提是“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這也顯然是為了防止股東提起惡意訴訟而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權益;另外,法院在本類訴訟中沒有主動提起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權力,必須依提起訴訟股東的申請,而且即使起訴股東提出保全申請,法院還要對提起的理由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進行保全。如此,既維護了私法的自治性,又更大程度地減少公司受到損害的可能性。
《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對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提起條件的限定體現了這樣一個指導思想,即既維護起訴股東的利益又維護公司的利益,以至達到利益相對平衡,將損失減到最小。而從《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和《民事訴訟法》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提起要件的對比上看,《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的側重點在于股東提供擔保的必要性和不能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前置條件。我們可以看到公司受到惡意訴訟后的損失往往不可估量且無法挽救,公司的資產、聲譽,其他股東的利益,甚至社會利益都有可能受到重大損害。這時既要給予起訴股東提起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權利,又要對提起的條件加以種種限定,對公司的利益給予最大限度的保護。
六、對再次提起公司解散之訴的限制
《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6條第2款對股東再次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條件進行了限制:“人民法院判決駁回解散公司訴訟請求后,提起該訴訟的股東或者其他股東又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一事實和理由”實際上是民事訴訟法“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體現。這里強調“一事”而非“一類”。比如一個公司持續一年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某股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而由于未持續兩年被法院駁回,半年后又以同樣事由提起,這時法院應予以受理,因為此時已不是“一事”。
但有所不同的是,《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強調了對“提起該訴訟的股東或者其他股東”提起本訴訟的限制,將提起主體擴大到其他股東顯然是出于對公司利益和其他股東利益保護的考慮。我們設想如果給予公司其他股東再次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權利,那么很可能產生個別股東為了私利聯合對公司輪番發起惡意訴訟的可能,這樣不僅會造成濫訴,也會擾亂公司經營,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甚至會導致公司的瓦解,所以本條規定也是企業維持原則之體現。
通過對《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中股東解散公司訴訟方面規定的分析,筆者得到了很多啟示。從法律規則層面上講,首先,《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還是較為詳盡的,特別體現在對股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的事由的細化以及調解的適用方面;其次,很多條文的規定帶有強烈的實踐性和摸索性,這在對解散事由的持續時間要求的規定上可見一斑;當然,某些規定仍值得討論,比如本訴訟對股份有限公司適用的合理性問題,訴訟程序與清算程序的銜接問題等。
而如果我們對法條的理解只停留在法律規則的層面上,這樣的理解是片面的。法律原則的作用之一是為法律規則和概念提供基礎和出發點,對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導意義,對理解法律規則也有指導意義。[10]而對法律原則的理解要與法律規則相結合,法律規則背后的法律原則又可以從立法原則和司法原則兩個角度理解,于是我們看到,司法解釋條文所滲透出來的指導思想可以說是這兩個角度的融合,這對我們對法條全面的理解十分有利。如此,通過這樣方法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背后的法律原則抑或稱指導思想有很多,比如股東訴訟利益正當性原則、企業維持原則、窮盡公司內部救濟原則、成本比較原則。而本文對企業維持原則的特別研究是有原因的:首先,企業維持原則對其他幾種原則具有包容性,其他幾種原則某種層面上看是企業維持原則的細化;其次是企業維持原則本身的重要性,這是更為重要的一點。公司的維持對公司內部主體的有利益自不待言,而從外部層面上看,一個公司的解散往往會帶來巨大的社會影響,“解散公司是對社會振蕩最大的一種玉石俱焚的退出方法”[11]。而且如果公司輕易被解散,人們建立公司的信心會大打折扣,這樣也會對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有所限制。
當代公司法立法和司法的側重點是強調對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以及對公司營業的維持。公司的存續和繼續經營從長遠上看是符合大多數股東利益的,而隨著股東退出機制的完善,企業維持原則逐漸成為股東利益和公司利益之間利益平衡的一個支點。但要達到這兩者的平衡無疑需要大量的理論和實踐的探索。而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正是這個支點的支點,如此,《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對本問題的探索無疑有著深刻的意義。
注釋:
[1][美]羅伯特·W·漢密爾頓:《公司法概要》,李存捧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213頁。
[2]劉敏:《關于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若干問題的思考》,載《21世紀商法論壇——實踐中的公司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1版。
[3]范啟其:《淺析公司僵局糾紛案件之審理》,載《21世紀商法論壇——實踐中的公司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1版。
[4]劉敏:《關于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若干問題的思考》,載《21世紀商法論壇——實踐中的公司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1版。
[5]根據《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5條的規定,調解程序為必經程序。
[6]趙旭東:《論公司僵局之救濟》,載《企業與公司法論壇》,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05頁。
[7]劉敏:《關于股東請求解散公司之訴若干問題的思考》,載《21世紀商法論壇——實踐中的公司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1版。
[8]林曉鎳:《股東請求解散公司糾紛案件的調解思路》,載《法學》2006年第6期。
[9]何鳴、劉炳榮:《解散公司訴訟的幾點思考》,載《21世紀商法論壇——實踐中的公司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1版。
篇7
實際上,其中的道理也貫穿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的許多方面。
從丹麥人釣魚看出的道理
丹麥人去釣魚會隨身帶一把尺子,釣到魚,常常用尺子量一量,將不夠尺寸的小魚放回河里。他們說:“讓小魚長大不更好嗎?”
兩千多年前,我國孟子曾說過:“數罟不入?闖兀?惚鋝豢墑な騁病!幣饉際牽?灰?孟該艿撓嬙?誄靨晾鋝獨絳∮悖?庋?嘔嵊懈?嗟撓恪
生活就是這樣,只有不要一味地去追求小利,不要一味地想著要怎么樣現在才能賺更多,但無形之中反而得到了最大的收獲。凡事都要有個 “度”,做事不能過度,過度取利帶來的結果就是一無所有、遭眾人唾棄。做事是不能急功近利,要考慮長遠,就像材料中的丹麥人一樣,讓本來沒什么用的小魚長大,將來才能獲得更多的大魚,若要得到更大的利益、更多的機會,就不要太計較眼前的小利,凡事要從長遠看起,要看清“取”和“舍”的主次,看清它們的潛在價值和意義。
可能很多人還不理解為什么要舍棄眼前利益,歷史上多少膾炙人口的故事不是都說明了這一點么?什么殺雞取卵、竭澤而漁……殺雞取卵就不多說了,大家都聽過竭澤而漁的故事吧,這不就是社會中妄想取得暴利的人的寫照嗎?春秋時期,晉文公率軍在城濮與楚國對峙,他問狐偃如何勝強大的楚軍。狐偃獻計用欺騙的辦法。他又問雍季如何處理,雍季說用欺騙的辦法只能是把池水弄干捉魚,到第二年就沒魚捉了,打仗還是要靠實力。晉文公用狐偃的計策打敗了楚軍,但在論功行賞時雍季卻在狐偃之上。他說:“我們怎么能認為一時之利要比百年大計重要呢?”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焚藪而田,豈不獲得,而明年無獸!是,小利獲得了,自己滿足了,可明年呢?后年呢?我們的后代呢?他們還有什么東西嗎?
總之,竭澤而漁肯定是自絕后路。
篇8
2、魚不能離水,雁不能離群。
3、竭澤而漁,非不得魚,明年無魚;焚林而收,非不獲獸,明年無獸。
4、智者一切求自我,愚者一切求他人。
篇9
除了俄羅斯,菲律賓、韓國、日本、帕勞、越南、印尼、馬來西亞等國近年來也不時抓扣中國漁民。漁業資源爭奪頻頻引發外交危機,卻并未引起高度重視。
去年三月,《瞭望》發文《 漁業線的異化之憂 》;年底,“國際在線新聞”刊登了未署名文章,《 探訪北方最大漁港:揭秘漁民為何冒險赴韓偷漁 》。兩文披露的大量調查信息,以及對中國政府有關政策實施后果的分析,耐人尋味。
國際在線新聞報道以我們不熟悉的概念——“掃地窮”開篇。“掃地窮”是一種捕魚網,又稱“絕戶網”——“網孔極小,入水后還會越沉越深,形成一條直線,像掃帚一般隨著漁船的移動而‘掃蕩’所經過的海域。”連兩三厘米大小的魚都打撈得上來。不止如此,中國漁民還“追著魚打撈”,比如城里流行吃帶魚,漁民們就追著產卵的帶魚,無論大小,一律“通吃”。
中國漁民靠海吃飯,近年國際間各種漁業協定簽署后,“合法”捕魚的范圍大大縮小,而捕魚設施卻逐年遞增,造成南海北海千帆競逐的局面,可謂竭澤而漁、竭網而漁。怎么辦?只能眼睛向外。其引發的結果便是,中國漁民“違法”捕魚,各國( 包括北部韓、日、俄,南部諸多國家 )海上準軍事力量“圍捕”中國漁民。
以中韓漁業協定為例。該協定規定,中國漁民可在韓國經濟專屬區捕魚,但當期有明確限額,且一次捕撈多少噸,捕的魚個頭大小等等,都有嚴格規定。如此,中國政府發放、漁民申請準捕證,成了一樁“大買賣”,一個證最高價格炒到26萬,是原價的60~70倍,原因極簡單:“咱們這邊真的沒魚了,韓國那邊魚特別多。漁民趨利,置相關法律不顧,冒險違規受罰,在所不惜。這引出兩個后果,一則漁民向韓國海警行賄,已既成事實;一則隨著韓國海警加大“圍捕”力度,漁民反抗日趨激烈,中國漁民已背負“海盜”、“暴民”惡名,與武裝護捕去之不遠。
根據《瞭望》周刊的報道,《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載明,一國可擁有200海里經濟專屬區。中國政府據此與周邊國家談判,以韓日兩國為例,確定了中間線原則,使中國漁民傳統捕魚區立即縮小了10萬平方公里,受限面積達26萬平方公里。傳統作業面積大量縮小,后果不用分析,就是可預期利益的大大縮減,由此上述中國漁民“竭澤而漁竭網而漁”的原因,變得復雜起來。報道說,漁民買船投入巨大(比如400萬),一年利潤十幾萬,還本遙遙無期。
不止如此,以北部灣劃界后,中越漁民捕魚行為為例。中國沿北部灣,每年都有休漁期,中國漁民停止作業。但越南沒有相應制度,漁民繼續捕撈,且經常越界到中國一邊作業。中國漁政船少得可憐,既不足維護中國漁民合法捕撈權益,更無力對付外國漁民越界捕撈。以廣西為例——現有可用漁政船9條,排水量最大的為500噸級( 1998年投入使用 );300噸級2條( 其中一條1978年投入使用,已近報廢 );200多噸水泥船1條( 船況已不適合出海 );還有3條排水量為30噸的小船。“水泥船出海有如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還有什么能力保監護漁?
從以上報道看,導致中國與周邊國家因漁業資源紛爭關系緊張的因素有四個。一是作業面積縮小,中國漁業資源面臨枯竭,迫使漁民眼睛向外;二是需求高漲,中國漁民靠竭澤而漁竭網而漁維持生計;三是中國漁政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無法維護漁民利益;四是遵《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周邊國家展開的談判,利益讓渡有過寬之嫌。
筆者認為,漁業資源爭奪引發的危機,是中國海洋全面危機的縮影。危,我們看到了,很清楚。而機呢?至少目前為止,在以上四個方面,中國各級政府還拿不出任何有效辦法,在危機之中獲得生機。仔細分析,海洋危機,本質上首先還是內政問題,起碼與符合中國發展進程的海洋戰略制定有關。其次,它牽涉外交。其中,既有指導思想問題,又與具體外交策略緊密相關。
篇10
你們好!
原本,森林到處是生氣勃勃的。清晨的太陽給大地增添絲絲新綠。悠悠風兒到處處亂跑。樹葉沙沙作響,在陽光的照耀下,那些花兒顯得更加嬌滴滴了。
一天,一陣嘈雜的響聲打破了森林的寧靜,一位伐木工人在走進了森林,他抽著煙,邊用斧頭準備把老楊樹砍倒。我大吃一驚,頓時 領悟過來,想去保護老楊樹的身子,可他已經倒了。我傷心欲絕。當時我想對伐木工人評評理是,發現腦子里有一條金光閃閃叫金錢的蟲子。我盡力想把那只蟲子捉出,可它早已在伐木工人腦子里生根發芽了。我實在無能為力,只能逃出原本美麗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