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7 03: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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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幫助行為單獨定罪
【內容提要】刑法分則為協助組織行為規定單獨的法定刑,其原因是該行為在組織犯罪中的常態化,這樣的規定并不完全排除刑法總則關于從犯處罰原則的適用,組織罪和協助組織罪在共同犯罪的場合仍然需要結合刑法總則規定區分主犯和從犯。相關司法解釋將協助組織確定為一個罪名并無不當。為了合理解釋幫助行為單獨定罪的立法現象,需要正確理解刑法理論、刑法規范以及司法實踐三者的關系。
【關鍵詞】組織幫助行為罪名確定司法解釋
從理論上講,我國刑法中的資助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罪、資助恐怖活動罪、協助組織罪、介紹賄賂罪等罪名,其行為性質屬于幫助行為,⑴依照常規應當按相應犯罪的幫助犯處理。通過立法把這些罪名從某種犯罪的幫助犯中分離出來的現象,可以稱之為“幫助行為單獨定罪”。以協助組織罪與組織罪的切分為例,從立法原因分析、刑法總分則關系、罪名設置等角度探討幫助行為單獨定罪這個“小問題”,從中進行關于刑法立法、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如何相互關照的“大思考”,是本文寫作的基本思路和以期達到的目標。
一、協助組織罪的立法沿革與理論解讀
(一)協助組織罪的立法沿革
刑法第358條第3款規定:“協助組織他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997年12月16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以下簡稱《罪名規定》)將組織的幫助行為從組織罪中分離出來,確定為一個獨立的罪名——協助組織罪。實際上,對組織罪與協助組織罪進行“切分”的規定沿革于全國人大常委會1991年9月4日通過的《關于嚴禁的決定》(以下簡稱《嚴禁決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199g年12月11日印發的《關于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禁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兩高解答》),協助組織獨立成罪的司法實踐也已經有近20年的歷史。2010年8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該草案第46條規定,將刑法第358條第3款修改為:“為組織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該條規定最后能夠通過,協助組織罪的罪狀將更為明確。
幫助孩子培養閱讀習慣
各位家長你們好!
首先感謝朱老師今晚給我這個發言的機會,現在我就孩子的閱讀與寫作習慣談談自己的體會:
自己小學時課外書看得少,看的最多的是小人書,現在幾乎已經沒有這種書了。那時我看課外書是要被媽媽罵的,說我正經書不看,凈看這些閑書。好像那時學校里也不像現在多提倡看課外書。社會在進步,教育理念在不斷更新,現在家長和老師越來越鼓勵小孩多讀課外書。閱讀,可以給孩子帶來樂趣,同時,也是他們獲取知識、提高寫作能力的一種學習方法。閱讀習慣是孩子應具備的好習慣,對孩子的學習和生活都是很重要。我女兒的性格一直比較內向,而閱讀是屬于安靜的活動,所以一開始閱讀習慣的養成沒遇到大的阻礙。幾年來,她越來越喜歡上了閱讀,寫作水平也有所提升,總結這一段過程,有以下幾點心得:
一、閱讀不要當成給她的任務,要讓她自己感興趣。
其實在我女兒很小的時候她不太喜歡書,因為我老是讓她背古詩,她只喜歡看書上的圖畫,并且用筆在上面涂涂畫畫,這一度這讓我以為她愛好畫畫,還送她去奇才畫室學畫。后來發現并非如此,我只好改變了方向,順應孩子的心理特點,我就利用書上圖畫的內容,給她看圖說話,讓她在聽書中對書產生好感,使她知道,原來圖畫里也有許多好玩的故事,之后我經常帶她到書店選購一些適合她的書,在一定的范圍內給她自己挑選,在這樣的過程中,只要發現她對其它的書有興趣,便引導她閱讀,將她閱讀的范圍拓展。很快地,閱讀被她所接受。我深刻的體會到:一定要讓孩子感到閱讀不是強制性的任務,而是一種愛好,只有找到這個興趣點,才能讓孩子走上正確的閱讀軌道。現在我的孩子會主動利用一些時間看書,中午、晚上寫完作業后,睡覺前半小時,都能看見她低頭捧著書看,閱讀已經成為她的習慣。給孩子買的書應該是一些印刷質量好、內容有趣、符合兒童特性的書。
二、閱讀不要急功近利,要偏重享受
刑法中立幫助行為淺析
摘要: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著一種行為,外觀上看似無害,客觀上卻對某種犯罪行為起到促進作用,在刑法學界通常稱之為“中立的幫助行為”。在傳統的共犯理論中,幫助者實施了幫助行為,行為與結果之間具有因果性,主觀上對此存在認識,即可作為幫助犯處罰。但中立的幫助行為由于其中立性、日常性、可替代性以及對象廣泛性,若全作為幫助犯處罰會導致社會生活陷入混亂,顯然并不合理。在各種學說之中,客觀歸責論著眼于從行為是否制造了不被允許的危險來對中立幫助行為進行規制,具有合理性。本文主要從責任認定和典型類型兩方面對刑法中的中立幫助行為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中立幫助行為;幫助犯;客觀歸責
一、中立幫助行為的概念
中立幫助行為是指在外觀上看起來是中立的、沒有法益侵害性的、但實際卻對某種犯罪行為和結果起到了客觀上的促進作用的行為。要更好地探究中立幫助行為的含義,就不得不與傳統的共同犯罪中的幫助犯進行對比。傳統的幫助犯,從主觀層面上講,幫助犯須有幫助的故意,且該故意具有二重性,即同時具有實施幫助行為的故意和幫助既遂的故意[1]。而幫助的故意,國內有不少學者認為應當包括間接故意。從客觀層面上講,幫助犯須有幫助的行為,即實施了“使正犯者的實行行為更為容易的行為。[2]”中立的幫助行為,從主觀層面上講,是中立的幫助者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犯罪行為起促進作用。這也就是說,中立的幫助者最起碼是基于放任的故意,即間接故意。從客觀層面上講,中立的幫助者實施了對犯罪行為有利的行為。例如,二人在售賣五金器具的店前相互斗毆,其中一人一邊斗毆一邊向店員購買羊角錘,并用羊角錘將另一人打成重傷,店員賣羊角錘的行為屬于中立幫助行為。由此可以看出,中立幫助行為大多數都符合幫助犯的構成要件,如果將其完全按照幫助犯處罰似乎也可以。但中立幫助行為的幫助者實施的通常是“中立行為”,一般指具備可重復性、可替代性的日常行為,如日常的商品和服務的提供。如果將中立幫助行為完全按照共犯中幫助犯來認定,勢必會對社會和經濟的正常運轉造成較大打擊。這就要求我們需要找到部分不可罰的中立幫助行為出罪的依據,進而劃定其處罰邊界,實現自由保障與法益保護的平衡。
二、中立幫助行為的責任認定
中立幫助行為的責任認定應當從客觀入手,即主要是從幫助行為來進行認定。首先,中立幫助行為可罰性的認定不應過早考慮主觀方面,幫助者主觀上無論是直接的故意還是未必的故意,都與定罪沒有直接關系。可依據主觀惡性進行量刑上的考量。再著,客觀要件包含行為、結果以及因果關系。若考慮中立幫助行為的結果,顯然并無必要,因為中立幫助行為必然會產生對正犯犯罪行為加以促進且增加正犯行為危險的結果。而細究因果關系,便會發現,幫助行為與正犯行為和結果都存在因果性。因此,客觀歸責論主要是從幫助行為來進行限制。客觀歸責論的判斷包含三個方面:一是行為制造了不被允許的危險。幫助行為必須增加了損害法益的危險,而不能減少了危險。例如,藥店老板明知顧客將購買砒霜用于毒殺他人時,用形狀類似的但害處小的藥粉代替砒霜出售。雖也對他人造成了一定損害,但不具備可罰性。另外,如幫助行為雖制造了危險,但該危險是被《刑法》規范所允諾和承認的,不屬于不被允許的危險,則也不具有可罰性。二是行為實現了不被允許的危險。如行為沒有實現法律所不容許的危險,則不能用客觀歸責論進行規制。此主要是從因果關系來進行限定。三是結果沒有超出構成要件的保護范圍。損害法益的結果或者危險,必須在構成要件的保護范圍內,如不在其之內,則不能進行客觀歸責。總而言之,此三方面中第一方面,即行為制造了不被允許的危險,是中立幫助行為所需要著重考慮的。之后的兩個方面在中立幫助行為的語境下,并不具有太多參考意義。也就是說,中立幫助行為的責任認定應當從客觀歸責論中,“行為制造了不被允許的危險”這一點,對幫助犯構成要件進行否定,進而對沒有制造不被允許的危險的幫助行為進行出罪。
幫助學生重樹自我
新課改提出要讓學生自主學習,這樣既滿足了基礎好的學生吃不飽的問題,也避免了有學習障礙的學生吃不了、難以消化的問題,真可謂是相得益彰。但在實際教學中,筆者卻看到一部分“問題生(后進生)”普遍有一種不正確的心態,即學不學都一樣,反正將來也考不上大學,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這種心態如果不及時調整,不僅制約學生身心健康的正常發展,同時也會影響科學文化知識的學習,勢必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對此,必須采取措施,糾正不良心態,以重樹他們的自信心,燃起他們求知欲。
一、以情入手,疏通心理障礙
教育家加里寧說過:“沒有愛就沒有真正的教育。”后進生自尊心和自卑感都很強,個人意志又很薄弱,自制能力也較差,對此教師更要倍加愛護和關心他們,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用愛心去澆灌他們,用真情去感染他們,用言行去鼓舞他們。英國教育家羅素說過:“凡是教師缺少愛的地方,無論是品格還是智慧,都不可能充分的自由的發展。”后進生更需要教師的百般呵護,他們更渴求老師的熱愛!在平時的教學中,我們更要注重對學生的情感投入,正如古人所說“親其師,才能信其道”,無形中,師生的關系和諧了,心與心的距離拉近了,學生也就喜歡上自己的課了,也就樂于聽我所言,使他們感到教師的心和他們的心是息息相通的,這時再對學生加以引導,循循善誘,必將起到“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效果。
二、樹立信心,激發求知欲望
后進生和其他學生一樣,也渴求知識、希望進步、向往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學,成為社會的有用之才,他們的這些想法和愿望都是好的,然而他們本身存在的缺陷卻制約了他們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自信心不足,興趣不高上。對此,要不止一次的給學生強調:“有信心不一定會贏,沒有信心就一定會輸;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是不努力就一定會失敗。”以此來激發學生,樹立自信心,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引導他們向好的方向發展。語文特級教師于漪老師認為,“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訣(愛迪生語)”,興趣往往是學習的先導,愛好是學習的推動力。學習是件苦差事,靠的是持之以恒的日積月累,勤學苦練,這就要求教師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激發他們的求知欲望。達到“讓每一個學生在學校里抬起頭來走路(蘇霍姆林斯基語)”的目的。
三、規范行為,養成自主學習的良好習慣
如何感謝他人的幫助
當你在生活中遇到麻煩、困難或者不幸時,興許很快能得到他人熱心的幫助。得到他人幫助之后,你自然會想到感謝。對他人的幫助表示由衷的感謝,這是完全應該的,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你得知道,如何感謝,這里也是有點講究的。
第一,要及時而主動地表示感謝,以顯示真誠
盡管許多人幫助他人,并不指望著得到回報,但對于受幫助的人來說,一定要及時而主動地表示真誠的感謝。及時,是從時間上說的,待被幫助的事情有了結局后,要馬上表示感謝,不能慢吞吞地一拖再拖;主動,是從態度上說的,要找上門去,到對方單位或家里去,不要在對方上你家或在路上偶然遇見時,才忽然想起要感謝一下,才臨時抱佛腳地準備。及時主動,說明你對他人的幫助是非常重視的,說明你十分尊重他人的幫助,也說明你是一個性格爽直、懂得人情的人,它有助于進一步加深彼此的感情。
第二,要誠實守信,許下的諾言決不打半點折扣
有時,為了能盡快解除自己的麻煩或困難,有些人通過新聞媒介或其他形式公開尋求幫助,并許下諾言,一旦幫助成功,給予一定數量的酬謝。這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但一定要恪守諾言,決不能說話不算數。不管對方付出的勞動如何,不管對方是出于何種動機,只要確實給你提供了幫助,就應該不折不扣地兌現。有些人見對方品格高尚,決意不要酬謝,就暗自高興,把原先許下的諾言心安理得地咽下了;有些人見對方完全是沖著酬謝來的,不但不給自己答應的酬謝,反而指責其動機不純,沒有樂于助人的品德。這兩者都是錯誤的。對品德高尚的幫助者,即使他堅決不要,也可以改變方式,通過其它途徑表示感謝;對完全是為酬謝而來的幫助者,其動機固然難說可貴,但如果被幫助者因此而違諾,不肯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就更應該受到嚴厲的指責。
第三,要根據不同的對象,選擇恰當的途徑和方法
縣幫助黨員帶頭創業調研報告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提高黨員素質,注重在技能培訓上下功夫;優化服務環境,注重在政策扶持上下功夫;樹立典型樣板,注重在示范輻射上下功夫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各基層黨組織充分利用鄉鎮黨校和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在農村廣泛開展了以“黨員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為主要內容的“雙帶”活動、為支持黨員帶頭創業致富,該縣出臺了一系列支持黨員創業優惠政策,通過引進致富項目、提供致富信息、落實幫扶資金等形式,對具有較好發展項目和發展潛力但缺乏資金的黨員、注重在示范輻射上下功夫。該縣實施了“十百千萬”黨員創業致富示范工程,即在該縣扶持十個黨員創業致富示范基地,樹立百名黨員創業致富標兵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充分體現黨員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的先進性,*縣注重發揮黨員的先進帶頭作用,幫助黨員帶頭創業,鼓勵黨員扛起調整產業、創業致富的大旗,提升了“黨員帶頭致富、黨員帶領群眾致富”的“雙帶”能力。
提高黨員素質,注重在技能培訓上下功夫。各基層黨組織充分利用鄉鎮黨校和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在農村廣泛開展了以“黨員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為主要內容的“雙帶”活動。一方面扎實開展農村黨員干部電教科技周活動,不斷加大對農村黨員的培訓力度,使全縣90%以上的農民黨員熟練掌握了1至2門實用技術,提高了致富本領。另一方面全面啟動實施“十百千”示范提升工程,要求在全縣每個鄉鎮培育10個示范村,每個村培育10戶黨員示范戶、帶動100戶農民示范戶和1000名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在培訓內容上,根據就業市場需求變化,采取黨員“點菜”,專家“理廚”,組織“埋單”的形式,將黨員所需的實用技術以最快的方式送教上門。開展培訓以來,全縣共開展黨員技能培訓1.42萬多人次。真正達到了戶有科技明白人,組有黨員科技示范戶,村有黨員致富帶頭人。
優化服務環境,注重在政策扶持上下功夫。為支持黨員帶頭創業致富,該縣出臺了一系列支持黨員創業優惠政策,通過引進致富項目、提供致富信息、落實幫扶資金等形式,對具有較好發展項目和發展潛力但缺乏資金的黨員,積極協調銀行給予創業資金扶持,幫助啟動創業項目;對有勞動能力而缺項目、缺技術、缺信息的黨員,通過提供致富信息、確立致富項目、培訓致富技術,幫助他們提高致富能力。安豐鄉出口洲村黨員李建文在安豐鄉黨委、政府的扶持下,積極引進甲魚養殖項目,兩年時間內,他的甲魚養殖規模就達到200畝,年純收入20萬元,成為當地有名的致富能手。在他的帶動下,周邊群眾也積極參與甲魚養殖,現已發展甲魚養殖面積2000畝。
樹立典型樣板,注重在示范輻射上下功夫。該縣實施了“十百千萬”黨員創業致富示范工程,即在該縣扶持十個黨員創業致富示范基地,樹立百名黨員創業致富標兵,培養千名黨員或入黨積極分子成為創業致富能手,輻射帶動萬戶群眾創業致富奔小康。三岔河鎮羅洲村支部書記李宗保率先種植無公害蔬菜,并積極給其他村民提供資金和技術服務,帶動了18名黨員、108戶農民發展冬瓜,現在全村冬瓜種植面積達2000畝,每畝收入在3000元以上。安福鄉的黨員干部崔澤喜,辦養鴿廠致富后,積極開展幫帶,僅一年多時間,巖橋村就涌現了養鴿戶10多戶,形成了產業規模。目前,該縣已涌現黨員創業致富標兵57名,創業致富能手568名,創建黨員示范基地8個,創辦經濟項目或實體398個,從業人員1萬多人,帶動農戶5000余戶共同致富。
目前,該縣已形成農產品加工、無公害蔬菜、亞麻、小麥、葡萄等各類專業村30余個,建立經濟聯合體670多個,共涌現黨員種、養、加創業示范戶1520戶,創辦辦經濟實體或帶動產業項目425個,廣大農民也興起了一股創業致富熱潮,全縣有0.9萬農戶從此走上了脫貧致富之路。良好的政策和環境,也吸引了在外經商打工的*人積極返鄉創業,至今已有1218人回鄉自主創業,累計投資達1億余元。想創業、敢創業、會創業、創大業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流。
農民工返鄉創業需要幫助引導
近兩年,我國欠發達地區農村經濟發展中出現了這樣一種現象:一批又一批曾經在全國各大中城市或沿海發達地區務工經商的農民工,陸續帶著技術、項目、資金返回到自己的家鄉創業,不僅正在形成農民工返鄉創業潮,而且正在滋生農民工返鄉創業群體,并正在成為地方經濟發展的生力軍。有關部門不僅應該高度重視這種新現象,而且應該充分認知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是一個促進農民增收、提高經濟質量、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突破口,應該將引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作為優化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步伐,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切入點,盡快采取有效措施,倡導、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為全國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大發展注入勃勃生機和持久活力。
農民工返鄉創業是勞務經濟發展的高級階段
作為特有的經濟和社會現象,我國的“民工潮”和勞務經濟已經大體經過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自改革開放到2000年)為初級階段,也可叫“自在”階段,農民工實現了“第一跳”——跳出農門到大中城市、發達地區去務工或經商,解決溫飽問題;第二階段(自2001年到2003年)為中級階段,也可叫由“自悟”階段,農民工實現了“第二跳”——在務工或經商的過程中,一些農民工變成了管理者或者老板;第三階段(自2004年以來)是高級階段,也可叫“自為”階段,農民工實現了“第三跳”——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開始返鄉創業,開始大量地從“打工者”嬗變為“創業者”。
而從長遠來看,政府正是應該把握時機,因勢利導,為實現這“階段性跨越”和“三級跳”而“推波助瀾”。
農民工返鄉創業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結果
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最直接原因,除了上面所提到的有些農民工已經致富以外,就是2004年、2005年中央連續二年下發的兩個“一號文件”,為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提供了政策依據,創造了有利的大環境,尤其是出臺的許多“惠農”硬措施,使農村的創業環境更穩定、更優化,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產生了極大的吸引力。
幫助孩子選擇自己的特長
盡管,教育部三令五申,取締各類特長班,但社會上各種特長班仍是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除了音樂、舞蹈、美術、體育、外語、書法、武術等特長班外,還有一些學科的特長班;除了針對中小學生外,還下延到了幼兒。這些特長班除少數利用晚上的時間外,多數利用的是雙休日,搞得孩子們心里緊張,疲于奔命。家長們愛子心切,總想讓孩子有點特長,對將來走向社會有所幫助,所以,不管孩子是否愿意、有無興趣,便自作主張地報這報那。在特長班風行的日子里,已經參加特長班學習的家長在疑惑:這樣做對孩子有好處嗎?沒有參加特長班學習的家長也在疑惑:不參加會不會對孩子有損失?
人應該有特長,實際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長,只不過表現內容、形勢以及作用不同而已。特長班應該有,但如何辦出特色,培養孩子們具有特長,這是需要不斷實踐與總結的。我這里主要說的是特長不能強求。
特長是由興趣、愛好產生的。一個人對某個方面很喜歡,感興趣,經常思考,不斷摸索,時間長了,在某個方面優于別人,這便是特長。反過來,如果對某一方面毫無興趣,而又要強制他去喜歡,去思考,去摸索,這可能做到嗎?顯然是不可能的。曾經有一篇文章說,一位母親想讓小學三年級的女兒在音樂方面有所發展,節衣縮食積蓄了七千元,買了一架鋼琴,每個月往返三百多公里到輔導老師那里接受一次指導,每天做完作業后,在練習一個小時彈琴。半年后,他發現女兒瘦了,整天無精打采。一天夜里,女兒練著琴,他先睡了。快十二點時,他醒來一開,女兒趴在琴上也睡了。這一夜他無法入睡,這樣做行嗎?繼續下去是什么結果?有什么能比女兒的生命更重要呢?第二天,他慎重而又真誠地對女兒說:“如果對琴沒有興趣,我們可以放棄,去做自己感興趣的事。”他尊重了女兒的意見。
這位母親是對的,他沒有強求,尊重女兒的意見。每一位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所特長,可憐天下父母心,完全可以理解。如何才能使孩子有所特長,作為父母要興趣廣泛,在某些方面有愛好,有特長,耳濡目染地感染孩子。同時要創造條件,提供方便,對孩子感興趣而又有益的事表示贊同,大力支持。切記:特長是不能強求的。
總之,面對名目繁多的特長班,我們做家長的,一定要做個智者。
全國模范司法所長幫助浪子回頭事跡
“我坐了20幾年牢,眼淚都流干了,但在劉所長的追悼會上,我的眼淚完全控制不住”,文昌平談起重慶江北區鐵山坪街道司法所原所長劉時說到。
文昌平(化名)是劉所在轄區的居民,年輕時曾因“義氣”將人砍傷致殘,此后服刑22年。1999年,45歲的他刑滿釋放回到重慶江北的家中,此時80多歲的老母親已是風燭殘年,家中窮得連天然氣灶都沒錢安裝。
文昌平回家第二天,時任司法助理員的劉就來到了文家。“文大哥,雖然咱們沒見過面,但我對你一點都不陌生。”劉笑著說。隨后叮囑他,“回來要好好干,別再讓你母親傷心”,“曉得了,曉得了!”文昌平很不耐煩地回答。
“兒子,你別這樣對,你在監獄的時候,她對我好著呢!”母親告訴文昌平,劉知道她平時要燒柴,經常把他們家院子里的枯枝撿來送給自己,“她的心好哦”。
文昌平說,當時自己回家時只有一個想法,自己一沒文化二沒資本,坐了這么多年牢,“只能再到社會上去拼、去闖”。不久后,幾個獄友寫信給他,“老文,你這么義氣的人,就甘心過一輩子窮日子”,并約他到外地“闖一闖”。
文昌平有點動心,他唯一的牽掛是年邁的母親。“好幾次都把行李收拾好了,母親卻哭著把劉叫過來了。”
演說中對大家有幫助的15個技巧
第一、要有生動的事跡或者故事
如果你的講演比較長,那最好加入一些感人事例、小故事、雙關語和奇聞軼事等來串聯整個演講,同時也幫助闡述觀點。優秀的演講者都知道怎樣將小故事和要闡述觀點聯系起來,讓演講的內容充實起來,從而達到吸引觀眾的目的。
第二、激情而有趣的演講
演講要講求寓教于樂。站在演講臺上,要充分的展示你的才華,要有幽默的語言,要有充滿激情的情緒。當然,演講時并不是需要像猴子一樣又蹦又跳,也不需要表現你的藝術才藝,但是你要能展現給聽眾你的熱情,讓聽眾感受到你的激情,而不是枯燥無味的背誦。
第三、放慢速度
有的人以為演講的語速要比平時說話要快,也有的因為緊張與害怕,而在演講中忘記了融入感情,只是一味的背誦演講稿,或者像打機關槍一樣說個不停。這樣是不妥當的,在演講當中,試著放慢你的語速,并且通過增加一些停頓來達到強調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