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設置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7 15:05:29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崗位設置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醫院崗位設置競聘辦法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院人事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相關要求,以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辦發〔〕27號)精神,和市衛生局印發的關于市醫療衛生單位崗位設置的相關標準(衛發[2012]17號),在學習借鑒相關單位崗位設置及實施的經驗基礎上,結合我院實際,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院辦公會、院中層干部會等各級會議討論通過,特制定我院2012年度崗位設置競聘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建立崗位管理制度,促進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建立起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學校發展實際的人事管理體制機制,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促進醫院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醫院基本情況
人員編制:根據市委編制文件,市中醫醫院編制數為105人。目前實際在編國家職工人數82人。其中:院級領導4人、執行管理人員工資者8人。專業技術人員總數64人。其中正高級1人,聘任1人;副高級9人,聘任6人;中級42人,聘任33人;初級12人。現有高、中、初級人員結構比例為1.5:6.6:1.9。
工勤技能人員3人。其中技師1人、高級工2人。2012年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即將退休的人員3人
監察崗位設置方案
為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單位機構編制情況:單位規格:股級;經費形式:全額撥款;編制數:4個。
主要職責:1、負責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根據授權重點監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特種作業等高危行業;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三同時”審查工作;4、負責組織本區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發證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5、協助和配合本局組織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暗訪、專項整治、重大危險源監控;6、負責開展全區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和日常監控;7、做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布置的相關工作。
現有人員情況:實有人數8人,其中:管理人員4人;工勤技能人員4人(中級工1人,初級工2人,普通工1人)。
二、崗位設置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崗位設置調查方案
為做好我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情況調查工作,為事業單位實行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打下基礎,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填報<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基本情況調查表>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基本情況統計表>的函》(人函[2006]2830號)和省、市人事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義
實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事關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改革和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順利實施,開展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情況調查,是實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重要基礎。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情況調查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此次調查具體工作。
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崗位是指事業單位根據其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設置的工作崗位,應具有明確的崗位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四條事業單位要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進行崗位設置,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意見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70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魯廳字[20*]42號),進一步加強崗位管理,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國人部發[20*]87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實施意見》(魯人發[20*]28號)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做好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魯人發[20*]5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范圍
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并列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均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實施意見進行崗位設置,建立和完善崗位管理制度。
2、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派和工商聯機關,以及人民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辦事機構,參照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4、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本實施意見。
殘聯崗位設置工作方案
為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中共市區委辦公室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我區殘疾人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此次崗位設置管理堅持黨委、政府調控管理與單位自主選擇相結合,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實行分類指導、分級管理、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實施范圍
勞保局崗位設置管理方案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中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范圍
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3、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工商聯和人民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以及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本實施方案,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意見
為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范圍
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農業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綜述
摘要:以安徽省農業科學院為例,探討了農業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措施,如認真摸底,優化人員結構;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辦法;完善相關職能機構,提高管理效率,以為安徽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提供參考。
關鍵詞:崗位設置;農業事業單位;安徽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2008年12月,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皖辦發〔2008〕17號),要求在全省事業單位正式實施人員聘用制和崗位設置管理改革。這次改革要求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方面做到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酬、合同管理。其主要目標是轉換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現以安徽省農業科學院為例,就農業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探討如下。
1認真摸底,優化人員結構
為了確保安徽省農科院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在前期對全院800多位在職人員和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調查摸底,現有在冊人員906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554人,占總人數的61%。與國家要求的“一般不低于單位崗位總量的70%”相比,該院專門從事科研工作的人員比例偏低,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比例偏高。此外,安徽省農科院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比例為1.24∶1.25∶1,與國家的控制目標3∶4∶3也不符。對于人員結構與崗位設置要求不相符的問題,經多方面與上級有關主管部門溝通,力爭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積極采取妥善措施,確保該院改革能夠穩步推進。
一是根據編制數確定崗位數量。農業科研院所原定的人員編制,是根據其職能和當初的實際情況由編制部門核定的,該編制體現了職能需求和實際工作需求。因此,崗位設置理當在核定的編制員額基礎上實施,以確保編制管理與崗位管理的一致性。另外,從安徽省農科院目前實際情況看,依據原定編制職數為基礎計算各類崗位職數總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各類崗位內實際人員狀況與等級比例嚴重不符的矛盾。
市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意見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加強崗位管理,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實施意見》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做好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范圍
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并列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均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實施意見進行崗位設置,建立和完善崗位管理制度。
2、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派和工商聯機關,以及人民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辦事機構,參照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4、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本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