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未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5 2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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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脈導管未閉圍術期監護
動脈導管未閉是主動脈和肺動脈間的先天異常通道,位于降主動脈峽部與肺動脈根部之間。通常導管粗5~15mm,長3~10mm,外形呈管型、漏斗型和窗型。其發病率21%在先天性心臟病中居第2位,在兒童病例中占首位。以女性多見最適當的手術年齡是學齡前[1],患兒年齡小,增加了護理的難度通過不斷的探索實踐現將護理體會總結如下。
1.臨床資料
2010年1~10月采用非體外循環下的手術方法,治療40例肺動脈高壓患兒,效果滿意。其中男15例,女25例。年齡1~12歲,均未輸血,術后1周出院,效果滿意。治療效果:術后血壓升高26例,體溫升高15例,經降壓、鎮痛應用激素等治療,做好患者的心理護理,均順利出院。
2.術前護理
術前常規指導患兒做深呼吸及有效咳訴、方法如下。指導患兒做深呼吸運動,2次/日,每次10分鐘。在深呼吸后張口并使聲門開放用力向外噴射氣體,同時連續小聲咳嗽,將痰液運動到喉部,再用力咳出。給予必要的呼吸道準備,加強超聲霧化,預防肺部感染。對于肺高壓的患者,遵醫囑給予低流量氧氣吸入,改善患兒缺氧癥狀。心理護理:患兒年齡偏小,增加了護理的難度,入院后應有意識地多與患兒接觸,多給患兒擁抱,撫摸以增進彼此間的親和力,減少其陌生感使之能較好的配合手術,消除其恐懼心理。向家屬介紹疾病的相關知識,取得患兒及家屬的信任。
3.術后護理
大學期未班級小結提綱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晚上好!時光飛逝,大一的生活已經離我們遠去。相比于初到大學的我們,隨著這學期大家慢慢適應大學的學習與生活,對待活動的態度也有了自己的參與、選擇,我們變得更加專業,對自己更負責任,已經能夠很好地調整自己,駕馭大學。回望過去一學期的大學生活,在學院有關領導,輔導員老師和班主任老師的關心關懷下,在學院團總支和學生會的支持下,以及咱們班班委和全體同學的共同努力下,本學期我們班取得了比較令人滿意的成績,現我受班班委會委托,代表班班委會做本學期期末總結,不妥之處,敬請大家予以指正。現總結如下:
一、班級建設方面
1.班風建設,本學期班級氣氛較和諧融洽,定期所召開的班委會議以及班級會議大家發言都比較積極,對班級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可行性意見和建議。并且通過一系列的活動,使同學之間更加融合。
2.班干部分工明確,本學期以小組聯合責任制的原則,把班委分為若干小組,分別組織不同活動,提高每位班委的組織、協調能力。同時各班委成員都能夠基本上按時的完成自己的職責,從而使得班務工作效率有所提高。
3.班級文化建設,通過舉辦班服、班徽、班口號設計大賽,調動同學們的熱情度與參與度,為班級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從而也在無形之中提升了班級的凝聚力與責任感,加快了班級的建設。
學生會干部期未小結提綱
轉眼間一個學期過去了,經過這一年在學生會辦公室的鍛煉,在上級的指導下,我覺得我的能力提升了不少,從不會到能勇敢的去做,以服務學生為宗旨,培養自我管理能力,現將本學期我在辦公室工作總結如下:
一、本學期參與的活動歷程:
1.三月份由女生部舉辦的魅力女生節一系列的活動(集體小游戲、與體育部合作承辦的拔河比賽、與學習部和心里部承辦的兩次講座),我協助其部門做好準備工作及在活動圓滿結束后通知其上交本次活動總結。
2.從三月份開始參與文明督導隊執勤工作。
3.三月底由宿管部與南院一起負責的“優秀寢室評比活動”我及時通知其上交評分表及活動總結。
4.創建文明和諧校園工作。
深究融資租賃業務會計處理
一、融資租賃開始日出租人長期應收款入賬價值的確定
租賃準則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按以上方法進行賬務處理,會出現兩個問題:一是出租人按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長期應收款”的入賬價值,而出租人是按最低租賃收款額向承租人收款的,在租賃期滿時,出租人“長期應收款”賬戶會留有余額,即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費用;二是初始直接費用是出租人自身承擔的費用,該費用的發生會使出租人融資收益減少,而上述“未實現融資收益”未考慮初始直接費用,從而導致“未實現融資收益”金額多列。
筆者認為,在租賃期開始日,出租人應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作為“長期應收款”的入賬價值,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未擔保余值及初始直接費用之和與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現值之和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租賃業務中,出租人所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是為了取得財務收益而發生的,根據配比原則,將其列為費用更為合適。
二、預收租金下未實現融資收益和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配
《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對融資租賃,承租方要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出租方要按實際利率法分配未實現融資收益。對預付、預收租金(每期期初收付的租金)未確認融資費用如何攤銷、未實現融資收益如何分配,準則并無詳細的規定。對于該問題大部分教材采用的是第一期不分配或最后一期不分配的做法。對于此做法,筆者認為與《企業會計準第21號——租賃》第十五條規定“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第十九條規定“未實現融資收益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相悖,第一期和最后一期也在租賃期內,所以也要分配收益和費用。對于第一期不分配收益和費用的做法,因為在租賃的第一期,應付租賃款已經發生,根據權責發生制,應當分擔融資費用、分配融資收益。不僅如此,應分攤的融資費用、分配的融資收益在租賃期內應該最多,因為其應付租賃款、應收租賃款最多。因此,應接應付租賃款、應收租賃款減去第一期租金后的余額計算承租方第一期應分攤的融資費用以及出租方應分配的融資收益。對于最后一期不分配收益和費用的做法,筆者認為也不妥。在大部分教材中,如果第一期確認了費用或收益,在實際利率法下,承租人在最后一期期初支付或出租人在最后一期期初收到租金以后應收或應付本金的余額為零,于是計算出的最后一期應分配的收益或費用為零,這顯然與準則的要求不符。為了更好地符合準則的要求,對于收益和費用可以考慮在租賃期的最后兩期內改用平均年限法對未確認融資費用和未實現融資收益進行分配。
三、租賃期滿收回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擔保余值不等的處理
小議預付租金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改進意見
【摘要】對預付租金融資租賃的未確認融資費用,現行老辦法在租賃的第一期不攤銷是不符合新準則規定的。最后一期不分攤也欠妥當。筆者設計的新攤銷辦法是在整個租賃期都攤銷,在租賃的前期用實際利率法,最后兩期改為直線法。會計分錄也應實行相應的改革。
【關鍵詞】預付租金;未確認融資費用;新攤銷法
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對融資租賃,承租方要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出租方要按實際利率法分配未實現融資收益。對先付租金(每期期初收付的租金)未確認融資費用如何攤銷、未實現融資收益如何分配,該準則并無規定。最權威的說法是2007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會計》上說法:“在先付租金(即每期期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減少長期應付款,不必確認當期融資費用。”(見該書426頁,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年版)這還是過去的老辦法。筆者經過研究發現這樣做并不妥,不符合新準則。《企業會計準第21號——租賃》第十五條規定:“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第十九條規定:“未實現融資收益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第一期也在租賃期內,憑什么不分攤融資費用?在租賃的第一期,應付租賃款已經發生,根據權責發生制,它就應當分擔融資費用。不僅如此,它應分攤的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是最多的,因為它的應付租賃款最多。不錯,第一期支付的租金是不含利息,但不等于第一期就不分攤未實現融資費用。應按應付租賃款減去第一期租金后的余額計算第一期應分攤的融資費用。下面用一權威教材上的例子(陳信元主編《財務會計》(第二版)330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說明“第一期不攤銷融資費用”的老攤銷方法和筆者提出的“第一期要攤銷融資費用”的新攤銷方法。
2001年1月1日,甲公司將1臺設備出租給乙公司,設備成本23000元,公允價值29000元,租期4年,每年初應付租金8000元,租賃利率8%,設備預計經濟壽命6年,無殘值。合同規定租賃期滿時乙公司可以10元的價格優先購買該設備。老辦法的攤銷表是:
新攤銷表和前面那個老攤銷表區別之一就是增設了第二欄“計息基數”。拿第一年來說,由于第一年初已支付8000元租金,這8000元就不再計算利息了,第一年的計息基數只能是28616-8000=20616。這20616元的應付租賃款應當在第一年計息,利息費用為20616×8%=1649元。這正是老辦法忽視的地方。后付租金第一期的計息基數和應付本金額是相同的,(在本例都是28616元),不需要分設;先付租金這兩項不相等,需要分設。這是先付租金攤銷表和后付租金攤銷表的主要區別之一。許多教材中這兩個表的格式是相同的,實際上是把后付租金的攤銷表照搬到先付租金的攤銷表中來,這是它出現錯誤的重要原因。區別之二是:老表中第二年攤銷的1649元新表中挪到了第一年,老表中第三年的1141元挪到新表的第二年,老表中第四年的594元挪到新表的第三年,整體上移一年。第一年不僅攤銷了融資費用,而且它分攤的融資費用最多。但最后一年不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
最后一年不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咋一看似乎有道理,因為:1.未確認融資費用前三年攤完了,第四年就不用攤銷了。2.第四年(最后一年)年初把全部應付租賃款付清了,當年不產生租賃利息費用,就不再攤銷了。但仔細一想,這樣做存在這樣一個問題:租賃期是四年,卻是按三年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最后一年不分擔任何融資費用,利潤會因此過高。另外也不符合新準則,新準則規定“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既不能漏了第一期,也不能漏了最后一期。為解決這個問題,筆者又想出一個辦法:最后兩年改為直線法。上例最后兩年應攤銷的融資費用均為594/2=297。攤銷表也應改為:
會計準則變化分析論文
按照歐盟委員會的要求,自2005年起,在歐盟的上市公司的合并報表必須按國際會計準則進行編報。由于國際會計準則在確認和計量等方面發生了重大變化,其對銀行監管尤其是監管資本的計算產生了重要影響。本文概括介紹歐盟銀行監管機構應對會計準則變化的做法和啟示。
一、執行國際會計準則后,歐盟銀行監管當局采用的審慎監管措施
(一)運用審慎原則對監管資本進行調整
國際會計準則(以下簡稱IFRS)要求對金融工具等使用公允價值和公允價值選擇權,這雖然增加了部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卻降低了財務信息的可靠性,比如,會計報表上的權益已經包含了沒有實現的利得和損失等。為實現審慎監管目標,歐洲銀行監管者委員會(以下簡稱CEBS)于2004年12月了《關于對監管資本進行審慎調整的指引》,其原則是保持現有監管資本的定義和質量不變,適當調整銀行機構根據IFRS產生的會計數據對監管資本的影響。
對監管資本的審慎調整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調整會計上關于負債和權益分類對監管資本的影響。IAS32對某些金融工具是作為負債還是權益進行了重新界定,并對監管資本產生影響。一是一些被歐盟資本充足指令(CapitalRequirementsDirective)列入監管資本的金融工具,根據IFRS卻可能將其劃分為負債(如某些可以在未來固定日期或按照持股人選擇隨時贖回的優先股),從而導致監管資本減少;二是IFRS將嵌入在債務工具內的權益類衍生產品(如可轉換債券包含的期權)劃分為權益,從而導致監管資本增加。CEBS認為,各銀行不能完全按IFRS對于負債和權益的劃分來計算監管資本和資本充足率,要保持歐盟資本充足指令對監管資本的分類方法不變,即要把上述兩種情形下減少或增加的監管資本進行反向調整。
會計準則變化論文
按照歐盟委員會的要求,自2005年起,在歐盟的上市公司的合并報表必須按國際會計準則進行編報。由于國際會計準則在確認和計量等方面發生了重大變化,其對銀行監管尤其是監管資本的計算產生了重要影響。本文概括介紹歐盟銀行監管機構應對會計準則變化的做法和啟示。
一、執行國際會計準則后,歐盟銀行監管當局采用的審慎監管措施
(一)運用審慎原則對監管資本進行調整
國際會計準則(以下簡稱IFRS)要求對金融工具等使用公允價值和公允價值選擇權,這雖然增加了部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卻降低了財務信息的可靠性,比如,會計報表上的權益已經包含了沒有實現的利得和損失等。為實現審慎監管目標,歐洲銀行監管者委員會(以下簡稱CEBS)于2004年12月了《關于對監管資本進行審慎調整的指引》,其原則是保持現有監管資本的定義和質量不變,適當調整銀行機構根據IFRS產生的會計數據對監管資本的影響。
對監管資本的審慎調整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調整會計上關于負債和權益分類對監管資本的影響。IAS32對某些金融工具是作為負債還是權益進行了重新界定,并對監管資本產生影響。一是一些被歐盟資本充足指令(CapitalRequirementsDirective)列入監管資本的金融工具,根據IFRS卻可能將其劃分為負債(如某些可以在未來固定日期或按照持股人選擇隨時贖回的優先股),從而導致監管資本減少;二是IFRS將嵌入在債務工具內的權益類衍生產品(如可轉換債券包含的期權)劃分為權益,從而導致監管資本增加。CEBS認為,各銀行不能完全按IFRS對于負債和權益的劃分來計算監管資本和資本充足率,要保持歐盟資本充足指令對監管資本的分類方法不變,即要把上述兩種情形下減少或增加的監管資本進行反向調整。
國際會計準則研究論文
按照歐盟委員會的要求,自2005年起,在歐盟的上市公司的合并報表必須按國際會計準則進行編報。由于國際會計準則在確認和計量等方面發生了重大變化,其對銀行監管尤其是監管資本的計算產生了重要影響。本文概括介紹歐盟銀行監管機構應對會計準則變化的做法和啟示。
一、執行國際會計準則后,歐盟銀行監管當局采用的審慎監管措施
(一)運用審慎原則對監管資本進行調整
國際會計準則(以下簡稱IFRS)要求對金融工具等使用公允價值和公允價值選擇權,這雖然增加了部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卻降低了財務信息的可靠性,比如,會計報表上的權益已經包含了沒有實現的利得和損失等。為實現審慎監管目標,歐洲銀行監管者委員會(以下簡稱CEBS)于2004年12月了《關于對監管資本進行審慎調整的指引》,其原則是保持現有監管資本的定義和質量不變,適當調整銀行機構根據IFRS產生的會計數據對監管資本的影響。
對監管資本的審慎調整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調整會計上關于負債和權益分類對監管資本的影響。IAS32對某些金融工具是作為負債還是權益進行了重新界定,并對監管資本產生影響。一是一些被歐盟資本充足指令(CapitalRequirementsDirective)列入監管資本的金融工具,根據IFRS卻可能將其劃分為負債(如某些可以在未來固定日期或按照持股人選擇隨時贖回的優先股),從而導致監管資本減少;二是IFRS將嵌入在債務工具內的權益類衍生產品(如可轉換債券包含的期權)劃分為權益,從而導致監管資本增加。CEBS認為,各銀行不能完全按IFRS對于負債和權益的劃分來計算監管資本和資本充足率,要保持歐盟資本充足指令對監管資本的分類方法不變,即要把上述兩種情形下減少或增加的監管資本進行反向調整。
淺析租賃準則問題
2006年2月25日,財務部了《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會計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這批具體準則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通知》還指出,對于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反饋。通過對《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一租賃》的學習,筆者認為該準則中的部分內容仍值得商榷。
一、關于融資租賃的定義
《準則》第五條指出,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筆者認為,定義中所說的“全部”二字的使用有明顯的不妥之處。《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收入》第四條之(一)將“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作為銷售商品收入的必備條件之一。一般而言,商品銷售要比資產租賃在“風險和報酬”的轉移上程度更甚,但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條件也僅使用了“主要”二字,而非“全部”,何況是資產租賃呢?因此,筆者建議將“全部”換成“大部分”或“主要”更為合理。另外,在融資租賃業務實踐中,承租方往往只對租賃資產余值做部分擔保,出租方則要承擔租未擔保租賃資產余值減值的風險。因此,使用“大部分”或“主要”字眼更符合實際。
二、關于融資租賃的確認標準
《準則》第六條之(三)指出,“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是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的,也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筆者認為,這里應明確闡明“租賃資產使用壽命”是指該資產全新時的可使用壽命、還是以租賃日為起點的尚可使用壽命。結合舊《準則》的觀點,筆者認為這里應是指“以租賃日為起點的尚可使用壽命”。
《準則》第六條之(四)指出,“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租賃,可以認定為融資租賃。由于最低租賃付款額與最低租賃收款額并不一定相等,即使相等、也可能由于租賃雙方使用了不同的折現率,導致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與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也不一定相等。這樣,必然會出現要么只有“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要么只有“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情形。一旦出現這種情形,是允許雙方都將該租賃確認為融資租賃、還是只允許符合條件的一方將該租賃確認為融資租賃?《準則》并未明確。筆者認為,會計核算是為會計主體服務的。在判定經濟業務類型時,應以該經濟業務對會計主體所產生的經濟實質作為判斷依據。因此,租賃雙方在判定租賃業務類型時,無須考慮該經濟業務會對交易的另一方產生什么結果,不應受對方判定結果的影響。所以,《準則》第六條之(四)應體現以下觀點,即“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承租人應將該租賃業務認定為融資租賃;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出租人應將該租賃認定為融資租賃”。
租賃準則相關問題研究論文
2006年2月25日,財務部了《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會計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這批具體準則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通知》還指出,對于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反饋。通過對《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一租賃》的學習,筆者認為該準則中的部分內容仍值得商榷。
一、關于融資租賃的定義
《準則》第五條指出,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筆者認為,定義中所說的“全部”二字的使用有明顯的不妥之處。《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收入》第四條之(一)將“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作為銷售商品收入的必備條件之一。一般而言,商品銷售要比資產租賃在“風險和報酬”的轉移上程度更甚,但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條件也僅使用了“主要”二字,而非“全部”,何況是資產租賃呢?因此,筆者建議將“全部”換成“大部分”或“主要”更為合理。另外,在融資租賃業務實踐中,承租方往往只對租賃資產余值做部分擔保,出租方則要承擔租未擔保租賃資產余值減值的風險。因此,使用“大部分”或“主要”字眼更符合實際。
二、關于融資租賃的確認標準
《準則》第六條之(三)指出,“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是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的,也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筆者認為,這里應明確闡明“租賃資產使用壽命”是指該資產全新時的可使用壽命、還是以租賃日為起點的尚可使用壽命。結合舊《準則》的觀點,筆者認為這里應是指“以租賃日為起點的尚可使用壽命”。
《準則》第六條之(四)指出,“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租賃,可以認定為融資租賃。由于最低租賃付款額與最低租賃收款額并不一定相等,即使相等、也可能由于租賃雙方使用了不同的折現率,導致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與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也不一定相等。這樣,必然會出現要么只有“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要么只有“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情形。一旦出現這種情形,是允許雙方都將該租賃確認為融資租賃、還是只允許符合條件的一方將該租賃確認為融資租賃?《準則》并未明確。筆者認為,會計核算是為會計主體服務的。在判定經濟業務類型時,應以該經濟業務對會計主體所產生的經濟實質作為判斷依據。因此,租賃雙方在判定租賃業務類型時,無須考慮該經濟業務會對交易的另一方產生什么結果,不應受對方判定結果的影響。所以,《準則》第六條之(四)應體現以下觀點,即“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承租人應將該租賃業務認定為融資租賃;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出租人應將該租賃認定為融資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