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用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6 1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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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思考
未來世界經濟走勢表明,世界經濟的競爭必將由價格、質量、服務的競爭,發展為信用競爭為主要手段的全方位競爭,競爭戰略必然包含信用制勝的內容。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特殊性,市場理性發展相對欠缺,有相當一部分的市場行為承諾與實踐不符,使得市場信任感匱乏,導致信用鏈條的薄弱,最終影響市場的良性發展。為此,黨的**提出了要“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信用體系”,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提出:“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國家工商總局把20**年定位為“誠信建設推進年”,大力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加強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
建立在經濟戶口基礎上的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尋找一條以治本為主的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長效機制。要制止住不講誠信肆意違法的勢頭,單靠加重處罰是有限度的,只有使其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付出二次成本,甚至是長期的成本,丟掉部分或全部市場份額,才能讓各類經營者視誠信為生命。
一、企業信用監管是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基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企業信用監管的主力軍
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政府主要發揮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作用、行使廣泛的監督職權。通過支持引導守信行為,及時懲戒失信行為,保障基礎信用的健康發展。1998年6月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局“三定方案”中明確規定監督管理市場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基本職責。長期以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從而掌握了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的大量原始材料和數據,形成了完整準確的市場主體身份信息記錄;通過各種專項管理、巡查、年檢等措施和辦法,對企業的市場交易行為和競爭行為進行了全過程的監控,對市場主體的商標使用、合同履行、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予以全面監管,積累了豐富的監管信息;由于逐年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工商隊伍的文化素質、執法素質、業務能力均有所提高。特別是“管辦脫鉤”、省以下垂直管理和機構改革以來,整個系統的機動性和權威性得到了進一步加強。與其他政府機關相比,企業經營行為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管職能緊密相連,在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方面,有著明顯的優勢。
多年的執法實踐使我們深刻認識到,企業是參與市場交易的最基本因素,因而企業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主要方面,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監管是構建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同時,入世、深化改革和健全現代市場體系,也對創新監管模式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實踐證明,企業信用監管是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已經得到了全社會的認可。可以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信用體系建設上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有著獨特的、難以替代的地位。
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實施
企業信用監督制度
第一條為有力推進“信用**”建設,進一步發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作用,更好地實現依法行政和以德監管的有機統一,根據《**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市局信用建設的要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企業信用監督管理(以下簡稱企業信用監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科學監管觀為指導,以法定職能為依托,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引入信用管理理念,整合系統行政資源,通過信用征集、信用評價、信用反饋、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勵、限制、懲戒、教育等手段,對企業的市場進入、存續、退出全過程實施信用監管,促進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到位的制度。
第三條企業信用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執法和監管職能的拓展、深化與創新。各所、分局和各科室應在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中實施企業信用監管,逐步豐富企業信用監管的內容和形式,努力探索建立企業信用監管的完整體系。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開展企業信用監管應當遵循統一、客觀、公正、效能的原則。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五條市局成立企業信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企業信用建設工作的目標、任務;制定企業信用監管制度;協調與政府相關部門的關系,解決企業信用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企業信用信息征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管理,增強企業誠信和信用風險防范意識,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等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信用信息,是指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及其他相關組織,在依法履行職責或者經營活動中形成和掌握的與企業信用狀況有關的信息。
本辦法所稱機關,是指本市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設在本市的國家和省以下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
本辦法所稱征信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并開展企業征信,為企業或者個人提供企業信用管理、咨詢和評估等服務的法人中介組織。
第四條企業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應當遵循合法、公開、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企業信用擔保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鼓勵發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擴大擔保規模,防范信貸風險和擔保風險,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為宗旨,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為核心,堅持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并重的方針;以吸引民間投資為基礎,政府財政補助為激勵,積極培育和發展各類信用擔保機構,完善擔保機構的資本補充和風險補償機制;明確擔保機構的市場化發展方向,引導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重點面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開展信用擔保業務,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加強擔保行業自律,明確擔保行業監管,促進擔保行業規范運作和擔保業務健康有序發展,為我市中小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應堅持政府政策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業務創新與防范風險相結合、依法經營與加強監管相結合、提升信用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原則。
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組織架構和服務對象
企業信用擔保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貿委(經委):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59號,以下簡稱《鼓勵政策》)有關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決定精神和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擔保與再擔保試點的要求,根據《國家經貿委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經貿中小企[1999]54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現就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列入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擔保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凡依據《指導意見》,由地級市(州、盟)人民政府(授權部門)批準成立并經省級人民政府(經貿委)核準,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團法人),且冠以"XX省(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擔保中心、擔保協會)"字樣的專門從事擔保的機構;
2、符合《指導意見》規定的業務范圍,體現和執行全國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圖和調控要求,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的政策監管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機構的業務監管;
3、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擔保業務收費標準報經所在地人民政府(地級市)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批準且不超過《指導意見》規定的擔保收費最高標準;
企業信用查詢制度
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信用信息查詢行為,根據《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是指查詢主體通過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提供的查詢途徑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的行為。
第三條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依法歸集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機構等在市場監管中獲得的企業信用記錄,形成全省統一的公共征信數據庫。查詢主體必須依法保護國家秘密、企業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第四條省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省“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的管理工作,其所屬的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具體負責向社會提供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的日常管理和服務。第五條查詢主體是指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的組織或個人,主要分成以下幾類:(一)全省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二)上海、江蘇等其他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三)司法、國家安全、紀檢監察等部門;(四)經工商注冊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的各類經濟組織;(五)金融機構;(六)信用服務機構;(七)其它組織和個人。第六條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提供以下查詢方式:(一)互聯網查詢。是指通過信用浙江網及省政府門戶網站查詢企業信用信息。通過互聯網查詢非公開企業信用信息需通過CA電子身份認證。(二)局域網查詢。是指通過政務網絡、專線接入等方式,查詢企業信用信息。通過局域網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的,查詢主體必須制定信息安全管理辦法,并交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備案。(三)書面查詢。是指到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及指定的受理點,查詢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主體需填寫查詢申請表格,并遞交營業執照(國家機關需提供介紹信等公函)、承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備審。(四)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提供的其它查詢方式。查詢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可選擇不同方式進行查詢。
第七條本省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查詢企業信用信息按照以下規定:(一)《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辦法》第七條所列的省級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可以查詢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信用信息;(二)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查詢屬地企業信用信息;(三)《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辦法》第七條所列的市、縣(市、區)級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同級人民政府,申請查詢屬地企業信用信息;(四)《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辦法》第七條所列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所屬的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因某具體行政管理需要,查詢異地企業信用信息的,可向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提出申請;(五)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或管理機構,因某具體行政管理需要,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的,可向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提出申請。第八條上海、江蘇等其他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因工作需要查詢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的,可通過當地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向省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省“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查詢。省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省“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與相關省(市、自治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建立企業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第九條法院、檢察、公安、國家安全、監察等機關、部門,可持縣級或縣級以上機關開具的公函,查詢當事企業信用信息。第十條企業可以查詢本企業信用信息。經企業授權,企業和個人可以查詢授權企業信用信息。第十一條金融機構因業務需要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的,可通過總行(總部)或省級分支機構向省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省“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查詢,經批準后,由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與其簽訂相關查詢協議。第十二條信用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浙江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備案,需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的,經省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省“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與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簽訂相關查詢協議。第十三條其他組織或個人需查詢本省企業信用信息的,按照有關規定向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提出申請,或通過信用服務機構查詢。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可以不予受理:(一)申請查詢理由不充分的;(二)查詢申請人未能提交合法證明的;(三)申請查詢內容超出本辦法規定查詢范圍的;(四)其它依法不予受理的。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不予受理的,應告知查詢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第十五條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對企業信用信息的查詢進行實時監控,并對查詢和使用情況進行記錄、保存。第十六條查詢主體應合法、合理應用企業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查詢理由以外的其它用途。查詢主體違反前款規定,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對其失信行為進行記錄;給企業或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十七條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提供的企業信用信息,供查詢主體決策參考,對其產生的后果,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不承擔法律責任。第十八條查詢主體認為查詢的企業信用信息有差錯的,可向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提出異議。省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機構應當及時與提供信息的單位核實;提供信息的單位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確有錯誤的應當立即改正并予以公告。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企業信用擔保意見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90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試行)》(川辦函〔20**〕182號)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和《**省〈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擔保業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完善對擔保機構的支持政策
(一)繼續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相關文件中規定的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3年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的1%提取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轉增資本金。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可按照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西部大開發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國稅發〔2002〕47號)精神,我省擔保機構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在我省登記注冊的、以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為主營業務、且主營業務收入達70%以上的擔保機構,自愿申報,符合條件的由稅務部門審核確認后,擔保機構可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論企業信用擔保構建
一、構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資金不足問題目前已成為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最為突出的問題。融資困難成為了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而通過對融資困難的原因進行分析,發現擔保困難又是“瓶頸”中的“瓶頸”。由于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小,實力弱,因而融資風險大,而中小企業又沒有相應的擔保體系為其進行融資擔保,所以,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從風險控制與管理的角度出發,不愿意對中小企業進行融資,從而造成中小企業的發展不能得到足夠的融資支持。所以,就我國目前的經濟狀況及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而言,構建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勢在必行。
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它介于商業銀行和企業之間,擔保人對商業銀行作出承諾,對企業提供擔保,從而提高企業的資信等級。通過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可以建立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良好的關系,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程度,推動我國信用制度的改革與發展。同時,作為我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近期內主要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長期目標是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在擴大就業、增加財政收入、促進技術創新以及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等各方面的作用。
其實,有些國家早已建立了比較完備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日本有52個信貸擔保公司,在此基礎上,還有一個全國性信貸擔保聯合會,它同日本小企業信貸保險公司一道致力于為日本的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服務。韓國有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的信用保證基金,其資金來源,中央一級全部由中央政府出資,地方一級則由地方政府和企業各出50%。菲律賓于1984年成立了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會,該基金會擔保85%的貸款補償,一旦貸款無法償還,基金會承諾向貸款銀行支付所擔保的貸款部分。因此,我國應借鑒國外的一些經驗,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及早構建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實際上,我國政府已經認識到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早在1998年10月,全國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決定起草《關于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并確定將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作為突破口;12月召開的全國經貿會議決定在江蘇鎮江、山東濟南、安徽銅陵等地組織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1999年6月14日,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同時征求了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部門的意見,國家經貿委印發了《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與此同時,全國各地對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也積極地進行了一些探索:1994年,上海城市信用社開辦了中小企業風險擔保基金貸款業務,基金由各區政府財政撥款和企業共同出資設立,以會員制的形式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1997年,中囤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參與成立了虹口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基金,主要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服務,并由專業的擔保公司操作;而最近北京市財政局、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創業集團三方簽訂的《關于設立北京市中小企業擔保資金并聯合開展信用擔保業務的框架協議》、《北京市中小企業擔保資金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中小企業擔保資金實施細則》更是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二、構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設想
構建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應該遵循“借提供信用保證,達到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目的,進而協助中小企業健全發展、經濟成長與社會安定”的宗旨來進行。同時,根據國家經貿委印發的《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還應嚴守三條指導原則:(1)支持發展與防范風險相結合的原則。(2)政府扶持與市場化操作相結合的原則。(3)開展擔保與提高信用相結合的原則。
企業信用管理
一、征信的概念與意義
征信(CreditChecking或CreditInvestigation)源于左傳:“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遠于其身”。
征信的意義
一般而言,資本市場發達的國家資信評價也很發達。企業征信大大降低了資本市場的運行風險,是資本運作的重要的參考工具。信息的不對稱是投資者面臨的最大風險。企業征信結果為投資者提供了投資風險和收益的參考信息。有效地降低投資者的投資風險。
中國企業對征信的重視程度不足,企業在信息積累和信用管理觀念上與西方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
二、征信的產生及其作用
淺談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及企業信用規范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信用是整個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在監管社會主義大市場的實踐中,特別是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企業信用問題是當前經濟活動中十分突出的問題,也是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工商部門對市場主體行為的監管主要是信用行為的監管。提高企業公平、公正的信用水平是工商部門整頓和規范企業行為的一個重要出發點和歸宿點。本文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監管體系的意義、框架、作用及規范做初淺的探討。
一、工商部門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監管體系的意義
1、建立企業信用監管體系是入世的需要。
隨著加入WTO,我國將面臨著新的挑戰和沖擊。進一步強化法制觀念,培養遵守國際規范、規則的意識,特別是建立信用體系,這是目前中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政府入世,企業同樣要入世;政府要按國際貿易規則辦事,企業同樣要按國際貿易規則經營。世貿組織規則中強調的市場開放、公平競爭和政策透明度原則,其核心是國家信用原則,全球的自由貿易靠的是信用,維護國家的利益靠的是作用力。要更好的規范企業信用行為,工商部門必須把握新的形勢,改進監管方式,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監管體系。
2、建立企業信用監管體系是企業生存、健康發展的需要。企業的經濟運行主要是靠信用來支撐,沒有信用的企業最終是要倒臺的。維護信用企業的合法利益,打擊不講信用的企業行為,保障市場經濟秩序健康發展是工商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工商部門通過對企業信用行為監管,將不遵守國家法律和經營道德的企業從市場中清除出去,使誠信企業得到保護。
3、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體系有利于全社會營造講誠實守信用的濃郁氛圍,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工商部門推行信用監管,用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來使企業經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人人恪守經營運行規則,個個按章辦事,造就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環境。對于推動“三個文明”建設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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