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7 1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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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門票利弊問題和對策

博物館的公益性和非營利性,是博物館的性質和生存根基。我國的博物館多是吃的財政飯,博物館的生存與發展主要以納稅人的錢來實現,因此公眾成為博物館重要的思考維度。

一、近年來,我國博物館門票的免費之路。

隨著人們對博物館公益性的極大認同,2002年,全國的博物館對未成年人等部分人群實行了免票;2003年-2004年,浙江率先實施博物館永久性免費開放政策;中國歷史博物館和南京博物院也實行了定時的免費開放(每月第一個周日)。全國博物館的免費趨勢似乎日漸明朗起來。

然而也就在2004年,出現了故宮等北京世界遺產景點門票漲價的風潮,故宮旺季的門票從每張60元調整為100元。時至今日,近五年下來,全國絕大多數的博物館仍然出售門票。如何來看待這些現象?可以說,門票事件看似簡單,實際上卻有著大學問,它涉及博物館的性質、博物館的終極目標以及如何開展教育工作和現代化的經營管理。業內也引發了一場關于取消門票利弊的爭論。

二、取消門票利弊的觀點

贊成免票者認為,①博物館有著“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體現了一種文化財產屬于全社會的概念,每個人都有機會平等地享有并欣賞社會文化財富;②博物館的公共性也要求博物館改變以往以“物”為中心的工作方法,而要轉向以“人”為工作中心,筆者認為此與“三貼近”與“以人為本”的精神也是一以貫之的。③國內絕大部分博物館門可羅雀,是門票把觀眾擋在了門外,取消門票,讓人們走進博物館。④博物館大多是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教育的基地,“接受愛國主義教育,是不應該也是沒有必要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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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公益金計提取消思考

一、問題的提出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具有舉辦集體福利的傳統。在實行利改稅前,企業可以按一定比例從企業稅后利潤中分別提取職工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隨著《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的頒布和實施,職工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的計提被取消,替而代之的則是“公益金”的計提,企業按稅后利潤的5%~10%計提“公益金”,由企業統一安排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如建造職工宿舍、食堂、托幼設施、醫療保健設施等。同時為了保護所有者利益而明確規定,公益金在性質上屬于所有者權益,公益金不能用于職工個人福利,職工對這些福利設施只有使用權,所有權仍屬于企業所有者。

公益金作為一種過渡性、折衷性的制度安排,它的產生與當時工資制度、福利制度以及政治環境相適應的。由于該制度安排只是靜態地指出了公益金使用的方向,而未對公益金使用后給所有者權益造成的影響作任何動態分析。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公有制經濟成分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下降,企業的出資者日益社會化,公益金制度的利益矛盾開始凸顯出來。

二、理論依據的缺陷

1、產權關系模糊

稅收理論認為企業的所得稅為“關門稅”。即企業繳納完所得稅后,其他相關的利益主體不再參加分配,稅后利潤全部屬所有者權益,歸所有者所有。由于公益金是從稅后利潤中計提的,因而我國會計制度也將其列為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但同時規定公益金的特定用途,只能應用于福利設施的建造且不得用于發給個人消費。一旦企業用公益金修建集體福利設施并交付使用后,企業只能擁有名義上的所有權而無法享有完備的所有權,即不能在其控制之下隨意處置,因為在相關法律的支持下,企業無法拒絕職工干預的權利,集體福利設施的控制權事實上在職工的手中。顯然公益金反映的產權關系違背了產權制度中“誰擁有誰受益”的基本原則,擁有最終產權的股東不是公益金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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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取消農業稅思考

【本文摘要】調查顯示,農民對取消農業稅反映強烈的。對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產生十個方面的積極影響

調查顯示,農民對取消農業稅反映強烈的。對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產生十個方面的積極影響:

(一)體現黨和政府執政的重大舉措。取消農業稅,是奉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理念的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標志著共產黨執政能力的提高和“以人為本”理念的踐行,是中央落實“重農”思想、打造公正公平社會環境的最直接體現,將有力地鏟除對農民的歧視,進而構筑和諧社會奠定基礎,對解決好“三農”問題具有重要意義。真正代表了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

(二)提高農民種糧的積極性。取消“皇糧國稅”,是鼓勵農民種糧的一個重要信號,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具有戰略意義。隨著這一政策的家喻戶曉和國家對農業投入的不斷加大,農民種糧的積極性空前提高。

(三)增加農民的收入。取消農業稅是農民之福,農業稅的取消對農民起了非常大的激勵作用,取消農業稅相當于降低了農產品的生產成本,增加了農民的實際收入。2005年科右中旗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891元,比上年增收193元,增長11.37%,增幅比上年提高6.97個百分點。農民收入增加,將會倍加珍惜土地。

(四)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取消農業稅,增強了農業基礎地位,加大了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極大地激發了農民投入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出現了外出打工農民爭相回鄉種田的現象。農村政策含金量的提高激發出農民種糧積極性,實際上將轉化為農民對農業的新一輪投入。據調查,減免農業稅增加的收入90%以上,農民又投到了土地上,化作了黑土地的營養。截止2006年3月20日,科右中旗銷售種子25.4萬斤。銷售化肥62噸、農藥25噸、農膜35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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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取消調整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33號)規定,普通發票的5類行政審批項目將予以取消,即取消“發票領購資格審核”、“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審批”、“拆本使用發票審批”、“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審批”和“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的審批”。現就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后有關普通發票管理問題明確如下:

一、普通發票領購審核問題

普通發票領購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的審核將作為稅務機關一項日常發票管理工作。納稅人辦理了稅務登記后,即具有領購普通發票的資格,不需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納稅人可根據經營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領購普通發票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申請后,應根據納稅人生產經營等情況,確認納稅人使用發票的種類、聯次、版面金額,以及購票數量。確認期限為5個工作日,確認完畢,通知納稅人辦理領購發票事宜。

二、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問題

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的確認按下列規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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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藥品加成后的醫院藥學論文

1取消藥品加成后對醫院藥學的影響

藥品加成是醫院主要的經濟來源之一,通過藥品加成獲得經濟效益也就成了醫院藥學部門主要的工作范疇,醫院藥學人員70%以上(基層醫院或更高)在進行藥品采購、貯存、分發、調劑等保障供應事務性工作。醫院對藥學部門不需要過多的投入,就能通過全院藥品的經營獲得較大經濟收益。就拿我醫院來看,全年毛收入近2億,藥品收入占了近1/4,而藥學人員卻只占全院醫務人員的6%,藥學部門在醫院創收中的作用可見一斑。因此藥學人員在醫院也同醫師一樣被視為創收的主力,同時通過經營藥品的收益,藥學人員獲得相應的福利待遇。取消藥品加成真正動了醫院的蛋糕,相當大的經濟利益沒有了,醫院藥學原有的工作范疇也難以體現出經濟效益,被醫院重視的程度自然降低,藥學人員的地位和待遇勢必也會受到沖擊。

2基層醫院藥學的現狀

2.1人員狀況

基層醫院藥學人員編制大都很難滿員,按衛生部相關規定,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占全院醫務人員的8%,基層中小醫院很難做到。即便是人員夠了,也存在學歷不高,職稱較低,工作年限短,形不成梯次等情況。無論上述哪個方面與醫類相比都有較大的差距,甚至連護類都不及。我院有醫務人員近400名,藥學人員僅17名,占全院醫務人員6%都不到。藥學人員中學歷:碩士研究生1名,本科5名,大專6名,中專3名,其他2名。職稱:高級職稱1名,中級職稱4名,其余均為初級職稱或無職稱。工作年限15年以上3名,10年以上2名,10年以下12名。執業藥師3名,有專門資質的臨床藥師2名。從上述學歷構成、職稱構成、工作年限等方面都不難看出,基層醫院藥學人員綜合素質全面低于同院醫、護人員水平。

2.2設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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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全面取消農業稅

中國大陸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中已有26個宣布全面停征農業稅。專家稱,總理一年前承諾的5年內取消農業稅的目標可望提前兩三年實現。

取消農業稅目標的提前實現,對于我們這個處于轉型期、貧富差距、城鄉差距日益擴大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但是,我們不能僅僅圍繞農業稅看農業稅,而應該結合整個社會的發展現狀和改革發展的最終目的來看待提前實現取消農業稅目標的意義。

首先,提前實現取消農業稅的目標并不必然縮小城鄉差距日益擴大的現實,或者說,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很難保障城鄉居民福利水平的同步增長。由于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2.4∶1、1985年的1.7∶1,擴大到2002年的3.1∶1。如考慮到供水供電、交通通訊、文教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分配上的差別,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有人估計實際上達到6∶1以上。要知道,按照國際管理,當經濟發展水平在人均國民生產總值800-1000美元時,城鎮居民的人均收入大體上是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的1.7倍。取消農業稅,有助于縮小城鄉差距,但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城鄉差距過大的問題,沒有更堅決的措施是不可能的。

其次,取消農業稅并不必然帶來農民享受各種社會公共資源能力的增強,更不能保障農村基本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供給的提高。經濟連續25年快速增長,而財政投資公共醫療的幅度卻沒有相應增加。1978年農村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是85%左右,目前還不到20%。不適當的醫療市場化使一些農村低收入者買不起藥,看不起病。農村居民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缺乏有效的社會安全網,難以應對社會上的各種風險因素。事實上,目前對農村的貧困線定的過低,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城鄉收入差距。2000年,中國農村的貧困線為635元,而國際上通常認定的發展中國家貧困線為每天一美元或者兩美元,兩者差距還是很大的。農民對于社會現代化的貢獻程度和社會應該對農民的回報程度不成比例,違背了公正準則。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最后,應站在共享社會發展的角度看待取消農業稅問題。取消農業稅,是讓農民共享改革成果的必然,沒有共享就談不上發展。就我國來說,社會發展的根本宗旨是普遍受益,人人共享社會的物質成果和精神成果。也就是說,社會發展的成果,應該讓社會中的成員平等、公平地享有,否則將會形成社會的隱患。只有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才能更好地促進整個社會的融合,為社會的全面合作和健康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增進社會的信任度,減少社會成員、社會群體、各個階層之間的不必要磨擦,增強人們對社會的普遍認同感和對改革開放成果的認同,這種意義對于農村居民來說意義更為明顯。從一定意義上看,筆者以為,取消農業稅可以看作是政府從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方面進行的努力。

取消農業稅的意義是重大的,但是這需要我們理性看待,應該認識到,取消農業稅之后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更不能把取消農業稅看作是對農民的恩賜。正如人言,這是一個利益分化的時代,是一個伸張權利的時代,更是一個渴望和諧的時代。如果城鄉差距超出了公平的底線,就可能在各個階層和各個群體間制造出對立情緒,使得所有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們應該理性地看到:取消農業稅是對利益分配的不平衡和不公平的矯正,是為了建立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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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農業稅農民就能減負嗎

“如今,伴隨著農業稅的取消,鄉級財政進入了真正的枯水期,……稅費改革特別是農業稅的取消,是對鄉鎮政府的巨大考驗,在客觀上成為推動鄉改的‘饑餓療法’,這對鄉改形成了倒逼機制,使得改革的緊迫性越發強烈。”(《半月談》2005年第13期《鄉改五問》)這是薛凱先生就農業稅取消對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影響的看法。

很顯然,他認為鄉鎮政府人員主要是由農業稅供養著,取消農業稅就能夠促使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這也是當前比較流行的觀點。應該說,在《鄉改五問》中,薛凱先生對于鄉鎮機構改革方向的探討是比較有價值的,但他的取消了農業稅就會推動鄉鎮機構改革的“饑餓療法”觀點,對于更好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意義不大,因為他沒有認識到阻礙鄉鎮機構改革的真正癥結所在。

由于國家對于鄉鎮政府行政編制人員的增加一直是嚴格約束的,現在鄉鎮政府中的行政編制人員,一般是在編制限額內配備的,超編并不嚴重。與此相反的是,事業身份人員進入鄉鎮政府,常常由本級黨委開個會就能定下來,實質上就是由鄉鎮的個別領導說了算。兩種不同的人事政策,最終導致了以事業人員爆滿為特征的龐大鄉鎮政府。鄉鎮一級政府財政是獨立的,與上級財政分灶吃飯,除條管部門外,人員工資都由鄉鎮自己負責。在廣大農村地區,由于稅源較少,鄉鎮的合法收入用來保證教師、行政人員工資和維持政務的正常運轉都成問題,根本沒錢養活大量的事業身份人員。迫于自身的生存壓力,鄉鎮政府也就很自然地會尋求法外利益。這就造成鄉鎮事業身份人員一直靠向農民收費“自己養活自己”,不僅不是財政的負擔,甚至還能為財政“作貢獻”。在財政與冗員關系上,大多數人并沒有認識到鄉鎮一級與中央、省、市級的不同(縣級兼有其上下級政府的通病),主要不是財政在養冗員,而是農民在養冗員,甚至是冗員在養財政——這就是鄉鎮政府的生存現狀,也是鄉鎮機構改革所必須正視的客觀前提。

稅費改革前的農民負擔是:“頭稅輕(指原農業稅),二費重(指原鄉統籌和村提留),三費是個無底洞(指亂收費)。”在稅費改革中,國家把“頭稅”和“二費”規范為統一的新農業稅及其附加,并實行了逐步取消政策,但農民負擔最重的亂收費,卻沒能給予足夠重視。由于鄉鎮政府一直能夠通過亂收費生存,龐大的鄉鎮政府機構在經歷了這么多年的改革后,不僅沒能達到瘦身的目的,反而人員越改越多。

農業稅對于大多數政府冗員的生存來說,影響很小。農業稅取消后,鄉鎮教師和政府行政編制人員的工資,已由上級財政全部轉移支付,取消農業稅對鄉鎮財供人員也幾乎沒有影響。就目前而言,鄉鎮亂收費行為除了傳統的巧立名目收費和搭車收費外,也“與時俱進”起來,為了繞過國家對于亂收費的控制又有了新的變種,把重點放在了輕管重罰上。如對于農民違反計生政策的行為,不是努力進行教育和預防,而是放任和默許,等農民造成了違法事實后再進行罰款。《“安居費”竟然收到死人頭上》(《半月談》2005年第11期)一文所披露的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林口縣五林鎮,政府先默許土葬然后再向群眾收費現象,簡直就是新時期亂收費“改進版”的經典注釋。千萬不要認為這只是個別現象,它是鄉鎮政府迫于自身生存壓力而在基層收費行為上所具有的共性。這種“創收”方法雖然與基層行政的初衷背道而馳,但在表面上看它并沒有違法,治理亂收費行動對其毫無辦法。這樣,在國家的各種嚴格涉農收費政策下,鄉鎮政府仍然能夠盆缽盈滿。薛凱先生認為當前已經“捆住了亂收費的手”是過于樂觀了,他輕視了鄉鎮政府通過亂收費攫取生存資源的能力和以各種花樣應對治理的能力。綜合以上兩方面的因素可以看出,農業稅的取消,并不能成為推動鄉鎮機構改革的“饑餓療法”。

不徹底杜絕亂收費,農民負擔不可能真正減下來,即使一時減下來也還會再變一個花樣反彈。不徹底杜絕亂收費,也不能徹底搞好鄉鎮機構改革,鄉鎮政府冗員能夠通過亂收費獲得生存資源,他們與政府有著很強的“親和力”,在機構改革中他們必然會緊緊依附著政府不放。在此情況下搞鄉鎮機構改革,或者會流于形式,或者改革的成本非常高昂,即使一時成功,也會再度膨脹起來。所以,要認真吸取過去鄉鎮機構改革失敗的教訓,把治理亂收費作為農村稅費改革的重中之重來抓。取消農業稅后,只有同時控制住亂收費,才能成為推動鄉鎮機構改革的“饑餓療法”。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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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稅取消后的三農問題

一、全縣免征農業稅前后的基本情況

免征農業稅前,====年,全縣農民負擔農業稅、三提五統各項集資等稅費總額====.==萬元,人平負擔==.==元,畝平==元,====年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業稅====萬元,按====年底==.=萬農業人口計算,農民人均負擔==.==元,畝平==.=元,較改革前人平減少==.==元,減幅==.==%,畝平減少==.=元,減幅==.=%,====年農業稅全免,總額====余萬元,人平==.==元。

二、農業稅取消后的新氣象

(一)農民負擔有效緩解。免征農業稅后,國家與農民之間分配關系由過去的“多取、少予”開始向“多予、少取”轉變,====年全縣農民人平直接減負==.==元,加上糧食直補資金===萬元,良種補貼===.=萬元,農民人平減負==.=元。全額免征農業稅,杜絕了一切向農民伸手的借口,堵死了向農民搭車收費的路子。調查對象中,均未出現收費現象,基本實現了“零負擔”。

(二)干群關系得到改善。免征農業稅前,鄉村干部強制征收和暴力征收時有發生,干群關系緊張,直接導致了農村非穩定因素的增加。農業稅全免后,職責發生轉變,鄉鎮干部的工作方式也隨之而變。鄉鎮干部在工作形式上,從過去“索取型”向“給予型”轉變;工作職責上,從“任務型”向“服務型”轉變,從過去向農民“要錢、要糧、要命(計生)”的矛盾焦點中解脫出來;群眾關系上,從“油水關系”向“魚水關系”轉變,受到農民的歡迎。==%以上調查對象對免稅后的鄉鎮政府表示滿意。

(三)種糧積極性得到提高。免征農業稅后,加上“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的不斷落實,農民種田積極性大大提高。棄田拋荒的少了,復墾耕種的多了;粗放經營的少了,精耕細作的多了;撂荒面積減少了,種田大戶增多了。====年水稻種植==.==萬畝,同比增加=.==萬畝;烤煙種植=.==萬畝,較上年增加====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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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收費項目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收費管理,優化發展環境,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公布年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財綜發〔〕28號)精神,市政府決定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市質監局等11個部門的45個收費項目(見附件)。

二、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公布取消的收費項目一律停止執行。各執收單位對市政府公布取消的收費項目必須逐項落實,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也不得變換名目設置新的收費項目;要立即廢止本單位制定的涉及相關收費項目的文件,并將廢止的文件名稱、發文字號、收費項目等內容向社會公布。

三、市財政、物價部門要按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注銷公布取消收費項目的《收費許可證》,收繳有關收費票據,調整非稅收入收繳系統,從源頭上防止有關單位不按規定取消收費或變相收費。

四、市監察、財政、物價、審計等部門要對取消收費項目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其非法所得一律沒收上繳財政,并按規定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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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取消農業稅座談會講話

在全國上下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形勢下,召開紀念廢止農業稅條例暨全面取消農業稅座談會很有意義。剛才,回良玉副總理發表了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取消農業稅的重大意義,提出了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全面貫徹落實。下面,我結合稅收工作談幾點體會。

一、充分認識全面取消農業稅的重大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減輕農民負擔問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年在全國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重大決策。2003年全面鋪開。*年開始逐步減免農業稅。*年全國有28個省(區、市)免征了農業稅。*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從*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全面取消了農業稅。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統攬全局、著眼長遠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充分體現了中央加快解決“三農”問題的堅定決心。全面取消農業稅有著重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一是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增加了農民收入。在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初期,通過清費正稅、規范農業稅征收,大幅度減輕了農民負擔。*年開始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取消牧業稅和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進一步減輕了農民稅收負擔。*年全面取消農業稅以后,與農村稅費改革前相比,全國農民共減輕負擔1265億元。二是促進了縣鄉基層政府職能的轉變。全面取消農業稅,把基層鄉鎮干部從協助征收農業稅的困擾中解脫出來,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農村的公共事業和為農民服務中去,不僅有利于緩和干群矛盾,也有利于促進基層政府職能的轉變。三是為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農業稅的取消為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提供了契機,可以加大對農村上層建筑和生產關系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部分的改革力度,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

今天,我們在紀念全面取消農業稅這一具有偉大歷史意義事件的時候,不會忘記農業稅在新中國建設過程中曾經發揮的歷史性作用和廣大農民為此作出的巨大貢獻。幾十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全國農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年至*年我國農業稅總收入累計達到4200億元,為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全國廣大財稅干部尤其是基層農業稅征管人員,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和對農稅工作的各項要求,依法加強農業稅收征管、積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出色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在此,我代表國家稅務總局向他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二、做好稅收工作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三農”問題始終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問題,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明確提出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和重要任務。稅務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意義,結合稅收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大力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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