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權體系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7 18:49:38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水權體系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水權體系研究論文
水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生活和生產的重要物質源泉,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水環境保護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基礎,水市場是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手段,而水權則是實現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管理和水資源市場建設的關鍵。
水資源緊張已經成為21世紀的一個全球性問題,水貴如油和水危機甚至“水資源爭奪戰”的現實正在逐步向人類逼近。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突出地表現在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低、西北部和城市缺水嚴重、水環境污染嚴重等方面;隨著社會工業化、城市化和生態化的發展,水環境污染和人們對清潔水環境需求的矛盾、水資源供給和需求的矛盾將更加突出。自2001年2月16日《人民日報》文章《我國首筆用水權交易成交》,披露“位于浙中盆地的義烏市出資2億元向毗鄰的東陽市買下了近5000萬立方米水的永久使用權”的消息后,水權和水市場問題成了我國理論界繼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又一熱點問題。
從理論上看,研究水權體系和水市場問題,有利于從理論上闡明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與水權的關系,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物權理論、環境資源權理論和環境資源市場法律調控理論。從實踐上看,研究水權體系和水市場問題,有利于推動水權制度和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強對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管理,特別是跨行政區、跨流域管理;有利于發揮經濟手段,特別是所有權和價格機制在優化配置水資源方面的作用,建立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水資源市場機制;有利于解決南水北調、向缺水地區供水等水權糾紛和水利益合理分配問題;有利于更合理地開發利用水資源,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止水資源的污染、浪費和枯竭,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鑒于目前我國建立水權法律制度和水資源市場尚處于開始階段,加之水權和水市場涉及水資源產權、物權、土地權、環境權和水資源管理體制等許多重大的、基本的法律問題,有關水權和水市場法律問題的研究還剛剛開始,因而本文只是對水權問題的一個初步探討。
一、水權體系
要想從全局和總體上制定水權轉讓和建立水市場的政策,必須用系統論和一體化的思想綜合研究水權問題,防止在水權問題上的片面性和行業化傾向,從立法上建立科學、合理的水權體系。根據各國法律,水權體系主要包括如下幾種權利:
水權體系和水市場探究論文
水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生活和生產的重要物質源泉,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水環境保護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基礎,水市場是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手段,而水權則是實現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管理和水資源市場建設的關鍵。
水資源緊張已經成為21世紀的一個全球性問題,水貴如油和水危機甚至“水資源爭奪戰”的現實正在逐步向人類逼近。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突出地表現在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低、西北部和城市缺水嚴重、水環境污染嚴重等方面;隨著社會工業化、城市化和生態化的發展,水環境污染和人們對清潔水環境需求的矛盾、水資源供給和需求的矛盾將更加突出。自2001年2月16日《人民日報》文章《我國首筆用水權交易成交》,披露“位于浙中盆地的義烏市出資2億元向毗鄰的東陽市買下了近5000萬立方米水的永久使用權”的消息后,水權和水市場問題成了我國理論界繼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又一熱點問題。
從理論上看,研究水權體系和水市場問題,有利于從理論上闡明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與水權的關系,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物權理論、環境資源權理論和環境資源市場法律調控理論。從實踐上看,研究水權體系和水市場問題,有利于推動水權制度和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強對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管理,特別是跨行政區、跨流域管理;有利于發揮經濟手段,特別是所有權和價格機制在優化配置水資源方面的作用,建立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水資源市場機制;有利于解決南水北調、向缺水地區供水等水權糾紛和水利益合理分配問題;有利于更合理地開發利用水資源,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止水資源的污染、浪費和枯竭,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鑒于目前我國建立水權法律制度和水資源市場尚處于開始階段,加之水權和水市場涉及水資源產權、物權、土地權、環境權和水資源管理體制等許多重大的、基本的法律問題,有關水權和水市場法律問題的研究還剛剛開始,因而本文只是對水權問題的一個初步探討。
一、水權體系
要想從全局和總體上制定水權轉讓和建立水市場的政策,必須用系統論和一體化的思想綜合研究水權問題,防止在水權問題上的片面性和行業化傾向,從立法上建立科學、合理的水權體系。根據各國法律,水權體系主要包括如下幾種權利:
美國水權介紹
2007世界水日
1.0概述
與其他自然資源法律不同,美國的水資源法律以州法律為主,而不是體現為統一的聯邦法律。所以說,人們不能依照某個單一的法律體系來確定如何獲取、分配和利用水資源。盡管還有一些聯邦水法律的概念存在,但絕大多數水法律已在各州為滿足當地水需求分別建立和發展起來。水法律雖然是在各州之內發展起來,并且成為各州法律體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然而各州之間仍存在很大的相似性。這種相似性很大程度上是由氣候上的相似(或差異)決定的。人們對美國水資源的認識會從多雨的東部地區到半干旱的西部地區發生改變。相應地,這些地區的水法律也會因氣候特點的不同而存在差異。
水法律體系的建立和發展除了存在上述地區性差異外,還會因對各種天然水體所采取的獲取、分配和利用的方式的不同而發生變化。另外,從水文角度看,無論水是在哪里發現的,都屬于同一個水文循環,但在法律上,針對地表水(指存在于湖泊、河流和溪流中的水體)的法律就與針對地下水(指存在于地下水流域、含水層以及其他地面以下地方的水體)的法律不同。
在決定水的獲取、分配和利用的基本概念中,針對地表水或地下水源確立和保證"水權"是一個重要內容。同時還存在著獲得這種水權的輔助手段,而這些輔助手段(或稱輔助權利)可以通過合同或有關供水機構的服務加以實現。這些權利的概念將在下面做簡要介紹。
近年來對水的獲取、分配和利用的限制越來越多,這是為了保護河流和其他水源中的水資源。所以,為了全面了解水權的含義,必須理解環境保護和有關限制在法律上的體現。
水利法制評估與機制
本文作者:王曉娟陳金木王霽霞工作單位:北京科技大學
評估范圍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評估范圍包括橫向和縱向兩個方面。從橫向上看,與水利法制建設的外延相對應,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評估范圍包括水法規建設、水行政執法、水行政執法監督、水事糾紛調處、水利法制宣傳教育等方面。從縱向上看,考慮到地方水利法制建設是一個較廣泛的概念,地方既包括省級也包括地(市)、縣(區、市)級,而不同層級的地方水利法制建設工作重點不完全相同,如省級存在水法規建設工作,地(市)、縣(區、市)級的工作重點則是水行政執法、水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為此,將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評估范圍確定為:以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利法制建設工作為主反映出的本省水利法制建設總體情況。同時,評估范圍不僅限于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也包括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下級水利部門的工作情況。如,在考察江蘇省水行政執法工作時,雖然評估對象主要是江蘇省水利廳,但評估范圍應當包括江蘇省各級水利部門的執法工作總體情況。評估方法法制建設的評估起源于西方國家的法治指數理論與實踐。法治指數理論的核心內涵是將法治的主要內容用考核指標進行描述,并對每一個指標進行權重和量化,再用該套量化的指標體系對一個國家或地區進行考核與檢驗,最終得到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治指數。法治指數理論的重要意義在于通過指標權重的賦予,將法治水平進行數量化考核,突破了之前法制建設難以量化的局限性。法治指數理論也成為西方國家和地區通用的法治水平評估方法①。我國對法制建設評估方法的借鑒經歷了對法治水平從定性到定量的轉變發展過程②,法治水平的量化評估方法已經成為目前的通行做法。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也采用通用的量化評估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具體步驟:首先是評估指標體系的構建。根據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內容框架,搭建目標層—準則層—指標層的指標體系,并根據每個指標的重要程度進行權重量化。其次是用構建出來的指標體系作為考核標準,采用地方自評與專家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分別為地方的水利法制建設打出量化分值。最后是結合自評與專家評估的結果,得出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最終評估分數,并確定地方水利法制建設水平。
評估指標體系是反映地方水利法制建設水平的測試標準,是全面了解地方水利法制真實發展水平的工具,也是中央制定有關地方水利政策與措施的重要基礎。因此,構建一套能夠真實反映地方水利法制建設全貌的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是開展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的關鍵。評估指標體系構建的基本方法已有的評估指標體系構建方法主要包括層次分析法③、系統動力學方法④等。本文選取法制建設評估體系建模中通用的層次分析法作為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的綜合評價方法。層次分析法通過對一個復雜問題的層次化分析、排序,使之簡化明確,能夠統一處理綜合評價中的定性和定量因素,具有實用性、系統性、間接性等優點。在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指標體系構建中運用層次分析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建立起目標層、準則層、指標層三級遞階層次結構模型,其中目標層為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總目標;準則層依據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基本任務和內容,劃分出明確簡練的準則層指標;指標層結合已有的法制建設評估指標基本集,提煉法制建設評估共性,并考慮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的特性,進行適當的篩選,最終選出代表性強和數據較易統計的指標。其次針對三級層次結構模型,根據已有資料對指標進行賦權量化。最終在得出的層次單排序以及層次總排序的結果上進行一致性檢查,得出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評估模型。評估指標體系構建的難點與解決思路評估指標體系主要包括兩大部分,一部分是目標層、準則層、指標層的確定。其中目標層與準則層比較明確,根據水利法制建設的基本內容進行確定,難點在于具體指標的選取。另一部分是指標選取之后權重的確定。因此,評估指標體系構建的難點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評估指標的選取水利法制建設涉及事項范圍廣、內容多,如何從眾多的水利法制建設指標中選取恰當的指標,體現出系統性、層次性、可操作性,并能夠反映我國水利法制建設的共性與個性,是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指標體系構建的關鍵和難點。本文評估指標的選取思路大致如下:首先建立法制建設評估指標基本集。目前已有不少地方政府出臺了法制建設評估指標體系①,國務院的法治政府評估指標體系也已在行政系統內部進行征求意見②,這些已有的法制建設評估指標中的通用一級、二級指標,可以成為地方水利法制建設指標選取的基本集。其中國務院的法治政府評估指標體系具有較強的示范性和指導性,可以作為評價指標基本集的主要參考依據。其次在基本集的基礎上,根據以下三個原則對地方水利法制建設指標進行篩選:一是共性與個性相結合原則,既要充分注意各個地區水利立法、執法等方面的共性,又要充分考慮不同地區水利法制建設中的個性;二是全面分析與重點分析相結合原則,不僅需要對我國地方水利立法體系和執法體系等法制建設內容進行全面分析,而且需要對立法體系與執法體系等法制建設方面的重點內容進行重點分析;三是法制發展理想目標與可操作性相結合原則,所有的指標篩選都以實際調研為基礎,立足地方水利法制的實際發展水平,做到法制發展理想目標與地方法制建設實現可操作性緊密結合。最終,在篩選出的指標基礎上,征求相關專家的意見,確定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具體指標。評估指標權重的確定評估指標權重即每一項指標在具體的層次中所占據的比重,這是評估指標體系最終能夠得到量化評估結果的關鍵。如何通過評估指標權重來量化地方水利法制建設的真實水平,是整個評估指標體系建構的又一個難點。一般來說,法制建設中的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只確定每一個指標在所在層級的比重,不直接計算該指標在整個指標體系中的比重;另一種是先對每一層級的指標進行賦值,最后再通過換算直接給出該指標在整個指標體系中的比重,即指標的無量綱化。本文采用第二種方式,在進行權重確定之后還要進行指標的無量綱化。在具體的指標賦值方法上,很多評估模型都采用專家打分法確定各個指標的權重。專家打分法是指通過匿名方式征詢有關專家的意見,對專家意見進行統計、處理、分析和歸納,客觀地綜合多數專家經驗與主觀判斷,對大量難以采用技術方法進行定量分析的因素做出合理估算,經過多輪意見征詢、反饋和調整后,對評估價值和價值可實現程度進行分析的方法。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屬于法制建設評估,國務院法治政府評價指標體系對法制建設評估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和指導作用。因此,本文對指標權重問題的解決思路主要采用兩種方法:一個是參考同一指標在國務院法治政府評價指標體系中所占權重,另一個是根據該指標涉及的內容在地方水利法制建設中的重要性來確定。盡管水法規建設、水行政執法建設雖然在法治政府考評體系中同等重要,但從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作為執法主體的性質來看,立法職能不是最重要的,水行政執法建設應當比立法工作占據份量更大,因此應賦予更大權重。而社會效果與公眾評價在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中不是準則層,而是每一級準則層下設的指標層,在水利法制建設中單獨作為一個準則層,但考慮到這部分很難掌握客觀數據,它在整個準則層中的份量應當合理確定。至于其他具有地方特色和創新性的水利法治建設工作相當于加分項目,鼓勵創新,由于這部分不設具體的指標,評價起來客觀性會比較欠缺,因此,這部分分值應當偏低。根據水利法制建設不同領域和事項的重要程度,確定不同指標所占權重,最終完成無量綱化指標體系的量化評價。評估指標體系的具體構建在此前指標篩選、權重確定及無量綱化的基礎上,為了便于直觀比較,本文將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總分設置為100分,具體評估指標體系初步構建如表1所列。
本文構建的地方水利法制建設評估指標體系,主要用于對省級水利法制建設總體情況進行評估時參考。實踐中,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市(縣)級水利法制建設進行評估時,尚需要進行必要的變通,如適當減少水法規建設的權重,增加水行政執法的權重等。同時,該評估指標體系也有待于在實際開展評估過程中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
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測度和對策
摘要:根據煙臺市踐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際情況,借鑒前人的研究成果,從生產體系、經營管理體系、產業體系三個維度構建煙臺市農業現代化三級指標體系,定量測度煙臺市2008-2019年農業現代化發展的綜合得分。研究結果表明:2008-2019年煙臺市農業現代化整體上處于不斷上升趨勢,目前已經達到初步實現階段,農業生產體系現代化、經營管理體系現代化、產業體系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針對結果,從三個維度提出對策建議,旨在促進煙臺市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實現鄉村振興。
0引言
農業是國家發展之根本。新中國成立后,依靠傳統農業為國家工業化發展提供資本積累,促進了工業的發展。然而,農業卻在這一過程中發展較為緩慢,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較大的差距。中國作為人口大國和經濟大國,必須重視農業的發展,實現農業與國際化接軌,推進農業現代化。自2013年以來,農業現代化連續九年在“中央一號文件”中被提及,中央連續發布多個文件推進鄉村振興與農業現代化,這表示出國家對三農問題的重視和實現農業現代化的決心。農業現代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需要在實踐中不斷通過相應計算結果完善其發展方向,在鄉村振興的背景下,農業現代化要從多角度來實現,對農業現代化的測度也要從多角度進行分析。這使新時代得建立農業現代化指標體系來測量農業現代化得分就尤為重要。針對農業現代化的定量分析,需要構建相應指標體系進行測度。鄉村振興戰略后提出后,一些學者創新性的從多個層面測度農業現代化。鄧怡、王娜(2021)根據鄉村振興戰略內涵,從農業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產業體系三個維度建立評價體系并對甘肅省農業農業現代化進行測度。[1]巴?哥爾拉、劉國勇、王鈿(2020)基于經濟、社會、生態三個維度構建農業農村現代化指標體系,采用熵值法及障礙度模型,對新疆農業農村現代化進行測度和制約因子診斷。[2]可見,鄉村振興背景下,建立新的指標體系對市級農業現代化測度較少。煙臺近年實行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堅持示范社帶頭發展,踐行鄉村振興戰略取得了較好成效。在鄉村振興的背景下,選取煙臺這一市級案例,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增加“農業經營管理水平”這一維度,從農業生產水平、經營管理水平、產業水平三個維度構建評價體系,進行農業現代化測度分析。
1煙臺市農業現代化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1.1指標體系構建及數據來源
在選取相應評價指標時,結合煙臺市實際情況,在保證指標有代表性的基礎上,優先考慮數據的可獲取性,圍繞農業生產體系、農業經營管理體系、農業產業體系構建指標體系,具體指標如表1所示。相應數據來源于《山東統計年鑒》、《煙臺統計年鑒》、煙臺國土資源局以及各年統計公報。農業生產體系,設置農業投入水平、農業有效供給以及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三個二級指標。土地、機械、水資源是影響農業產出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以勞均耕地面積、農業機械化水平、有效灌溉率來衡量農業投入水平。糧食是農民種植面積較大的作物,其產量可以綜合代表一個地區的產出供給水平,因此以人均糧食產量、糧食產量年增長率、農業產出增長率來衡量農產品有效供給。此外,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現代農業不僅僅是指農業科技進步和創新,而是更注重農產品安全問題,森林覆蓋率、單位耕地化肥施用量、單位耕地農藥施用量的多少關乎所生產的糧食蔬菜是否無污染、安全,因此用這三個指標衡量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農業經營管理體系,包括農產品流通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在信息化時代,農民信息化程度是衡量農產品流通水平的重要因素,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取性,用每百戶農村居民電子設備擁有量,主要是指移動電話數量和計算機數量來衡量農產品流通水平。一個地區良好的經營管理水平可以加快農產品流通,促進農業現代化的實現。合作社是一種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形式,把農民集中起來發展規模化農業,承擔著現代農業的經營管理職能,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因此以合作社數量和農業商品化率衡量農業經營管理水平。農業產業體系現代化,包括農業產業融合和農業產出水平。其中,農業產業融合發展是現代農業的本質特征,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以農林牧漁服務業增加值占農林牧漁業的比率表示。農業生產要素投入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以及生產效率,因此以單位播種面積產值、勞動生產率、土地生產率衡量農業綜合產出。
集體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問題研究
【摘要】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著各種職責與社會責任,隨著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對林業生產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林業關乎工作直接關系著我國國計民生,同時也是林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與開發的一項重要保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國民經濟增長提供積極推動力。本文從集體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問題進行分析,以此為相關人員提供參考。
【關鍵詞】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問題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森林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各界和全球共同關注的話題,林權制度改革迫使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基于集體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問題也成為了相關學者研究的重要內容,集體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成為了國家和政府的重要職責,對于養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本文主要就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進行深入分析,保證林業資源的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協調統一。
1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黨提出了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隨著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林業所需要的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提上日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林權制度改革與社會服務體系建設具有緊密的聯系,如果社會服務體系建設不合理,直接或者間接影響著林權制度改革的成效。我國地域遼闊,不同地域的地形條件存在較大差異,各種不確定的自然因素直接影響著當地的生態環境質量,也對人們的生產生活產生巨大影響。自從我國加入WTO,林業作為生態、經濟與社會三大效益的重要產業,使得我國林業產業面臨著更嚴峻的挑戰。傳統林業生產基本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模式,但是這種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約林業經營效果與經濟效益。在林權制度改革之后,要求建立和完善林業社會服務體系,這也是林權制度改革與時展的要求。簡單來說,林業是我國的基礎性產業和社會公益事業,與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人們群眾的根本利益息息相關。林區服務需要建立一種區域化的合作體系,更好服務于林業發展[1]。
2林業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的影響因素分析
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創新
摘要:財政收入是實現我國國家職能的一種重要的經濟來源,有著極為重要的資金支撐作用,因此,我國目前對于財政稅收體制的建設相當重視。同時,也因為社會的發展,我國開始進行積極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革命,主要任務為建立社會主義經濟。而對于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來說,它是在建立在財政稅收支撐的前提下才能夠順利進行的。對其必要性的探究和改革能夠更好地為我國各方面發展提供強大的資金支持。在目前的形勢下,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明確財政稅收體系的建設和改革的必要性有著極其重要的積極意義。基于此,本文展開研究和分析。
關鍵詞:新形勢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思路
在我國,財政稅收是重要的經濟來源之一,因此,只有保證財政稅收的有效實施,同時完善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才能利于各級政府積極開展自身的工作。當前看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離不開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只有這樣,它才能實現更大的價值,從而更好地服務政府和人民。本文針對新形勢下的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展開研究,分析當前財政體系存在的一些弊端,并提出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思路和策略。
一、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財政收支嚴重失衡。在我國當前的財政收支體制中,存在著許多問題和矛盾,其中最為突出的便是在地方政府中,財政收入相對較少,而支出增長比例又較高,導致十分嚴重的財政收入和支出的不對等,從而爆發尖銳的矛盾,阻礙了政府職能的開展。顯而易見,這種現象反映了我國財政收入和支出的嚴重錯位,致使財政作用無法得到有效發揮。進而在發展過程中,會導致財政收入的缺陷,進而引發國內經濟矛盾日益突出[1]。(二)財政收入體系的缺陷。在我國,當前的財政稅體系由中央為主導,地方政府配合中央的決策自行管理和征收財政稅收。但是這種財政稅收體系相對于我國財政的收支來說,落實是非常困難的。由于財政稅收體系為中央所主導,致使中央集權化過于明顯,地方政府積極性差,執行力低,造成不必要的集權成本。因此,降低集權力度,提升財政收支系統的自主性對于我國整體的財政體系建設都是非常有益的。就目前來說,我國的財政稅收體系需要不斷改革和創新,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更有效的提升我國財政稅收體系的效率。
二、財政稅收體系的改革思路
社會保障體系研究管理論文
摘要:加快建立公正的社會保障體系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要求,也是對黨的執政能力的考驗。公正性是人對制度的價值追求,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道德向度。公正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建構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是基礎性的,具有工具和手段的意義。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其自身缺陷,還不能充分滿足社會和諧發展的需要,需要不斷完善。黨和政府正為公正的社會保障體系謀局布篇,傾力打造,并推出一系列的具體政策。
關鍵詞:和諧,公正,社會保障
公正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中最重要的一環,其建立與完善關系到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保證。
一、公正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道德向度
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工作,是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公正是“道德范疇和道德品質之一,指從一定原則和準則出發對人們行為和作用所作的相應評價,也指一種平等的社會狀況,即按同一原則和標準對待相同情況的人和事。”公正是社會的共同的和首要的價值,是構筑和諧社會的基石。任何一項制度設計,都不約而同的將公正作為優先原則,制度的評價首先是道德的評價。制度公正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是評價社會發展水平的標志。社會保障理應體現公正,促進公正。
和諧社會把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目標,和諧體現在、實現在人的和諧發展之中。社會保障權是人的基本權利,社會成員依法享有社會保障權具有普世價值。人權保障在社會保障實踐中的表現,就是由國家和社會向其成員提供物質和服務方面的保障。社會保障是人的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性保障,是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基本要求,是人成其為人,作為人,作為有尊嚴的人的基本要求。以人為本是社會保障基本架構、制度安排和工作的出發點,而制度公正則是人本理念的最基本的體現和保障。
弱勢群體權益保護及法律援助
摘要: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農民等弱勢群體在經濟能力、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處于弱勢,如何維護其財產、教育、政治權利,向來是社會發展過程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首先要從立法層面建立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機制,確保弱勢群體權益不受到行政行為、戶籍歧視、社會勞動等方面的侵犯;從法律的執行層面上,要加強針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隊伍的建設,加大對相關工作的經費支持,并從制度上確保相關體系的正常運轉。
關鍵詞:弱勢群體;權益保護;法律援助
實現中國夢一項重要目標就是提高弱勢群體的社會地位,尤其是改善農民在社會活動中的被長期限制與歧視的狀況。為此,國家政府需要從立法和執行層面出發,健全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體系。
一、立法層面的弱勢群體權益保護措施
(一)加強政府組織的行為規范。加強政府組織的行為規范是保護弱勢群體權益的有效措施。這其中包含了兩個層面,第一,行政行為可以有效確保權益保障體系的落實,只有政府開始重視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才可能引導社會各界對此加以重視;另外,從已有的經驗看來,對弱勢群體基本權益的危害行為,如對農民權益的侵害,有相當一部分就出自政府組織對自身權力的濫用。由于缺少法律規范和權力自覺性,弱勢群體的權益經常受到政府行政權力的侵犯。這其中,關系到農民基本生存要素的土地權最為明顯。農民弱勢群體的土地常常受到非法強行征用的威脅,使得其生存負擔更為加重。(二)消除弱勢群體的歧視規定。許多不公平的政策規定,是社會對弱勢群體歧視的根源,其中,戶籍制度對農民群體的社會地位影響最為深刻。戶籍制度改革前,存在著許多針對農民群體的歧視規定,尤其是在對待進城農民工方面存在著嚴重的不平等狀況。但隨著近年來戶籍制度的改革,這種法律層面的歧視情況大有緩解,但在戶籍方面仍然沒有完全實現法律層面的平等。另一方面,人們對農民根深蒂固的歧視觀念至今仍然難以消除。為此,應當首先從法律層面入手,實現公民權力在法律層面的完全平等,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改善現有的歧視狀況。(三)擴大弱勢群體的社保覆蓋范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最初是基于城市居民的需求而建立的,考慮到農村居民大都有土地經營等生活來源,因此并沒有太多對弱勢群體權益的考量。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許多農民已經不再經營土地,進城開展了其他經營活動,然而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仍然不能完全保障其醫療、養老、教育、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因此,立法部門要根據弱勢群體的現有社會保障需求進行新的社會保障體系規劃,將傳統社保所忽略的弱勢群體階層納入社保覆蓋范圍內。
二、執行層面的弱勢群體權益保護措施
國外水權管理特點辨析
2007年世界水日
1國外水權管理體系各個國家水資源狀況、水資源管理體制和水法規制訂主體不同,所實行的水權管理體系也不盡相同.如英國、澳大利亞、法國的水權體系為濱岸權系,而加拿大、日本的水權體系則為優先占用權體系.即便是同一個國家,由于地理、自然條件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其水權管理體系也不一樣.如美國的阿肯薩斯、特拉華、佛羅里達、佐治亞等州,由于水資源較為豐富,采用的是濱岸使用權許可體系;而美國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部分州,如猶他州、科羅拉多州和俄勒岡州等,由于干旱缺水,用水較為緊張,采用的則是優先占用水權體系.然而,總體來說,國外所實行的水權管理體系不外乎兩種:濱岸權體系和優先占用權體系。
2國外水權管理特點對于地下水、地表水以及跨流域調水,盡管各國所采用的水權管理模式不盡相同,但不論哪一種管理模式,它們在水權的分配、獲取、轉讓以及水市場的規范管理方面大多都具有下述特點。
2.1按水權配置水資源大多數國家,特別是一些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國家,如美國、澳大利亞、日本、加拿大等,對水資源都建立了按水權管理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將水權制度作為水資源管理和水資源開發的基礎.這些國家,有的是各州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制訂出自己的水法,建立各自的水權管理制度,有關部門從各州獲取水權,再逐級分解,將水權落實到各個用水戶;有的則是一個國家建立一部總的水法,建立一套完整的水權管理制度,各級部門從國家獲取水權,然后逐級層層分解,將水權落實到各個用水戶.但不管哪種方式,最終用水戶都是根據自己所取得的水權進行用水,從而避免了水資源開發、管理以及水資源利用方面的矛盾沖突。
2.2按照優先用水原則進行水權分配從各國的用水優先權來看,幾乎所有國家都規定家庭用水優先于農業和其他用水,但在時間上則根據申請時間的先后被授予相應的優先權.當水資源不能滿足所有要求時,水權等級低的用戶必須服從于水權等級高的用戶的用水需求.其中,西班牙的水法規定,首先應根據用水權優先等級進行供水.在用水權優先等級相同的情形下,依照用水的重要性或有利性的順序進行供水;當重要性或有利性相同時,先申請者享有優先權.而日本水法則規定,對于兩個以上相互抵觸的用水申請,審批效益大者,不再考慮“先提出者優先”的傳統做法.顯然,在缺水時期,等級較低的用水權很可能遠遠滿足不了用水的需求,甚至很可能根本得不到水。
2.3獲取水權需要繳納費用美國調水工程的受益者要取得調水,就需要支付資源水價,它包含在容量水價之中,屬于一次性支付.以美國科羅拉多州—大湯普遜調水工程為例,該工程的調水量約為3.82億m3,將其分成31萬份.農業、城市和工業各自持有的份額可以買賣和交換.1962年農業占80%以上的份額;而城市所占份額不足20%.到了1992年,農業占55%的份額,城市占41%,工業占4%.整個70年代和80年代,每份調水的價格在1200~2000美元之間波動.法國對于獲取水權和污水排放也收取一定的費用,用于建設水源工程和污水處理工程,以達到“以水養水”目的.另外,政府還對每立方米供水收取0.105法郎(折合人民幣0.11元)的國家農村供水基金,用于補貼人口稀少的地區和小城鎮興建供水、污水處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