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群體權益保護及法律援助
時間:2022-08-08 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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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農民等弱勢群體在經濟能力、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處于弱勢,如何維護其財產、教育、政治權利,向來是社會發展過程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首先要從立法層面建立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機制,確保弱勢群體權益不受到行政行為、戶籍歧視、社會勞動等方面的侵犯;從法律的執行層面上,要加強針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隊伍的建設,加大對相關工作的經費支持,并從制度上確保相關體系的正常運轉。
實現中國夢一項重要目標就是提高弱勢群體的社會地位,尤其是改善農民在社會活動中的被長期限制與歧視的狀況。為此,國家政府需要從立法和執行層面出發,健全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體系。
一、立法層面的弱勢群體權益保護措施
(一)加強政府組織的行為規范。加強政府組織的行為規范是保護弱勢群體權益的有效措施。這其中包含了兩個層面,第一,行政行為可以有效確保權益保障體系的落實,只有政府開始重視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才可能引導社會各界對此加以重視;另外,從已有的經驗看來,對弱勢群體基本權益的危害行為,如對農民權益的侵害,有相當一部分就出自政府組織對自身權力的濫用。由于缺少法律規范和權力自覺性,弱勢群體的權益經常受到政府行政權力的侵犯。這其中,關系到農民基本生存要素的土地權最為明顯。農民弱勢群體的土地常常受到非法強行征用的威脅,使得其生存負擔更為加重。(二)消除弱勢群體的歧視規定。許多不公平的政策規定,是社會對弱勢群體歧視的根源,其中,戶籍制度對農民群體的社會地位影響最為深刻。戶籍制度改革前,存在著許多針對農民群體的歧視規定,尤其是在對待進城農民工方面存在著嚴重的不平等狀況。但隨著近年來戶籍制度的改革,這種法律層面的歧視情況大有緩解,但在戶籍方面仍然沒有完全實現法律層面的平等。另一方面,人們對農民根深蒂固的歧視觀念至今仍然難以消除。為此,應當首先從法律層面入手,實現公民權力在法律層面的完全平等,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改善現有的歧視狀況。(三)擴大弱勢群體的社保覆蓋范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最初是基于城市居民的需求而建立的,考慮到農村居民大都有土地經營等生活來源,因此并沒有太多對弱勢群體權益的考量。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許多農民已經不再經營土地,進城開展了其他經營活動,然而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仍然不能完全保障其醫療、養老、教育、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因此,立法部門要根據弱勢群體的現有社會保障需求進行新的社會保障體系規劃,將傳統社保所忽略的弱勢群體階層納入社保覆蓋范圍內。
二、執行層面的弱勢群體權益保護措施
(一)建立專職律師援助體系。法律援助體系的正常運轉,不僅需要資金的投入,也需要相應的制度保障。相比起依賴于私人律師的社會責任感,更有效的手段是建立專門執行法律援助的專職律師體系,參考對公務員的選法標準,可以選拔一批具有建設能力和專業水平的專職律師。利用專職律師的專業性和專職性,可以長期有效地促進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完善,建立穩定的法律援助中心。但需要注意的是,調動社會律師參與法律援助也是一種引入社會資源的方法,可以在公職律師的基礎上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范圍。(二)加強法律援助體系建設。要想完善法律援助體系建設,就要充分健全各個層級的法律援助機構。在我國發生的權益侵害事件,基本上要依靠監察與公安系統進行處理。但實際上,弱勢群體的權益事件范圍覆蓋很廣,僅僅依靠公檢及其派出機構遠遠不夠。而大多數私人律師事務所都是追求盈利的,往往不愿意為弱勢群體等弱勢群體提供幫助。而司法所作為具備專業知識、資源能力的機構,是落實法律援助的最理想方式。司法所是縣級司法機關的派出機構,可以承擔大多數弱勢群體法律援助的需求。(三)確保弱勢群體的生活來源。對于我國的弱勢群體來講,保證生活來源是一項重要的基本需求。例如對于農民群體,其最重要的財產就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由于農民群體在經濟能力上的弱勢水平,使得土地的承包經營成為了主要生活來源。但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許多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這說明我國在土地承包經營的法律保障層面的理論建設與實踐經驗還不夠。為此,要探索新形式的手段來保證農民的土地核心利益,明確農村土地所有、經營等權力主體,為其財產權提供法律保障。(四)提高法律援助的資金投入。法律援助歸根結底是一種經濟援助,因此需要大量的財政資金投入,才能保證該體系長期有效運轉。地方政府不應為了減輕經濟負擔而空缺法律援助體系的資金投入,尤其是在我國人均法律援助經費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礎上,更應該加大資金投入。在實際運作中,政府部門可以開拓思路,通過引入社會資源等方式來解決資金問題,使更多的弱勢群體能夠受益。
三、結語
總而言之,徹底改善弱勢群體的狀況,是一項繁瑣的社會問題。而從司法層面予以改善,是其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與援助體系,對維持司法體系的有效運作、解決農村司法困境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本文從農村司法與弱勢群體權益問題的現狀出發,分析了其中存在的問題,并就立法保障與執行措施兩個層面進行探討,對改善弱勢群體權益保護現狀、完善法律援助體系的建設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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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林昕 單位:東豐縣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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