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險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9 03: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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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保險研討
銀行保險作為一種創新,在國際上有著悠久的歷史。我國銀行保險起步晚,較國際相對發達水平有很大的差距,面對日趨激烈的競爭市場,我國銀行保險業挑戰與機遇并存。
一、銀行保險是多方利益的共同體現
1.銀行保險有利于銀行。隨著金融自由度的提供,銀行業面臨國內外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銀行常規業務的飽和,銀行的利潤空間不斷被壓縮,迫使銀行進一步發掘現有的資源,如銷售渠道、客戶資源、銀行理財產品等,通過尋求創新,刺激消費需求,拓展理論增長點。
2.銀行保險有利于保險公司。保險產品專業性強,專業術語多,容易造成誤解。我國保險業務起步晚,保險從業人員素質普遍不高,為追求保費收入,經常誤導消費者,導致保險的形象和信譽不高,不被大眾認可。銀行實力強、信譽高、渠道廣、擁有廣泛的客戶基礎。保險公司通過與銀行合作,不僅可以改善公眾對保險的印象,借助銀行銷售渠道,拓展銷售觸角,還可以和銀行共享客戶資源,拓展業務,降低展業成本。
3.銀行保險也有利于消費者。通過銀行柜面或者理財中心購買銀行保險產品,購買方便,省去許多中間環節,不僅資金安全,節省不必要支出,還可以享受優惠的保險產品費率。
二、國際銀行保險的歷史與現狀
銀行保險發展創新
一、銀行保險發展創新的本質
(一)銀行保險發展創新的本質是銀行保險合作
銀行保險是保險公司在業務拓展中,從產品銷售渠道選擇的創新,到主動開發設計適合銀行柜臺窗口服務的特殊保險產品,再到與銀行聯盟或控股,成立專門的銀行保險組織機構,并逐漸形成了一系列銀行保險經營管理文化理念的發展與演化過程的結果。這已超出了原來銷售保險產品的渠道選擇問題,其內容與形式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銀行與保險在物質技術、組織制度和文化意識等層面全方位創新,本質上看則是銀行保險合作。
銀行保險合作從保險公司簡單地借助銀行柜臺窗口作為保險產品的營銷渠道,到利用銀行豐富的客戶資源、大量的網點、強大的信譽和資金優勢設計適合銀行銷售的獨特銀行保險產品,再到在混業經營情況下能與銀行經營風險形成平衡對沖的獨特銀行保險產品的開發設計,從物質技術層面上體現了銀行保險技術內容的不斷豐富和完善。其次,銀行保險合作還沿著減少交易費用的制度變遷軌跡,從嚴格分業經營制度背景下松散的協作,到混業制度背景下的銀行保險雙方緊密的戰略聯盟,再到參股分權或設立子公司的組織制度層面上的演化。另外,從起初消費者單一的保險消費,到保險公司提供“一攬子”以分散風險、保值增值的理財服務為核心的多樣化金融保險產品組合,從保險消費意識到保險經營理念均體現了銀行保險的意識層面的變遷。
(二)銀行保險發展創新是銀行資源與保險資源整合的產物
1.銀行資源與銀行產業資源
探究銀行存款保險體制
存款保險是指符合條件的存款式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在按規定繳納保險費后,存款保險機構對其吸收的合規存款給予保險,一旦投保金融機構倒閉,存款人可得到一定的賠償[1]。存款保險制度始于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20世紀30年代世界金融危機爆發,美國大量銀行倒閉,為此,美國設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以防止大規模的銀行擠兌。目前,全球共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存款保險制度。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作用
一般來說,存款保險制度的目標在于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和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美國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把建立存款保險公司的目的表述為:(1)重振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2)保護存款人的利益;(3)監督并促使銀行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經營活動。日本《存款保險法修改法案》第一條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制度的目的是: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在金融機構停止支付存款的時候,存款保險機構必須對金融機構支付必要的保險金,并對破產金融機構的合并或業務轉讓進行適當的資金援助,以維護信用秩序[2]。具體來說,存款保險的主要作用可以歸納為:
(一)存款保險可以提高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如果某銀行出現支付危機,由于銀行具有隊列順序原則,存款者就有強烈的優先取款的意愿,于是爭先恐后的去銀行取款,從而造成銀行擠兌,又由于信息的不對稱,一家銀行出現擠兌,會使公眾對其它具有清償能力的銀行產生懷疑,以至于使得健康的銀行也發生擠兌。因此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提高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才能減少銀行出現問題時的擠兌行為,防止個別銀行倒閉的傳染效應,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
(二)保護存款者尤其是小額存款者的利益。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保護存款者的利益。存款人相對于銀行來說處于信息不對稱劣勢的一方,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存款者很難做到自我保護。特別是小額存款者由于自身知識的局限性和難以獲得銀行經營和其他信息,無法對其存款的風險做出準確的判斷,更易出現擠兌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其提供保護,即使銀行破產倒閉,存款者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補償。
(三)救助和處置有問題的投保銀行。存款保險機構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協助金融監管部門處置投保銀行的金融風險。當某個投保銀行出現經營危機時,存款保險公司會根據不同的問題采取不同的處置方式,比如流動性支持、促進兼并、清算賠付等,以化解金融風險或阻止風險蔓延。
銀行保險發展論文
一、我國銀行保險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松散
目前我國的銀行保險主要以銀行兼業經營保險模式為主,是淺層次的合作,實質性的“戰略聯盟”不多。這種銀保之間的合作比較松散,缺乏長期利益紐帶,使合作過于短期化,隨意性強。松散的銀保合作模式制約了銀行保險業的縱深發展。
2.銀保產品同質、開發和創新滯后
銀保產品主要有投資分紅保險、意外傷害險、家庭財產保險和抵押貸款保險等險種,其中儲蓄和投資類保險占主要地位,據統計壽險業務中98%以上為分紅產品,產品同質化程度較高,真正意義上的保障類險種還未形成。產品的同質性,使得現有銀保產品與銀行自有產品之間存在競爭。銀保產品,尤其是儲蓄分紅型的產品具有很強的銀行儲蓄替代性,向消費者銷售此類產品,無疑將直接影響儲蓄的增加,這樣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銀行自身業務的發展。
3.缺乏專業化的銀保銷售隊伍
銀行保險發展問題
一、銀行保險,英文名為Bancassurance,是由銀行、郵政、基金組織以及其他金融機構與保險公司合作,采取一種相互融合的戰略,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為共同的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滿足客戶多元化金融服務的需求,實現價值最大化。銀行保險的產生與發展實現了銀行業和保險業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及利益共享,積極作用顯而易見。
我國銀行保險業經歷了以下三個發展階段。1995——2000年是銀行保險摸索起步階段。從1995年開始國內各大銀行和保險公司加強合作,保險公司和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合作的主要形式是銀行代收保費。這時期沒有專門針對銀行保險的產品。2000年至2005年銀行保險由蓬勃發展轉入平緩發展階段。從2000年起,銀行保險進入飛速發展時期,這時期銀行保險產品主要以儲蓄性的分紅保險產品為主。2002年,銀行保險同比增長達到400%,實現業務收入388.4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17.07%;2003年實現銀行保險業務收入765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25%;2004年實現銀行保險業務收入779.6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24.14%。2004年后,由于保險公司之間出現了以降低手續費為主的惡性競爭,銀行保險業務增速下降,一度甚至出現負增長,銀行保險業進入緩慢發展階段。從2005年7月開始銀行保險由緩慢發展轉入快速發展階段。這時期的銀行保險產品主要是分紅保險和萬能險,期繳業務大幅提高。2005年實現銀郵代保費收入923.19億元,占全年總保費的18.74%,其中銀郵的人身保險費占全年人身險總保費收入的25.08%。2006年實現銀郵代保費收入1175.51億元,占全年總保費的20.83%。2007年第一季度,全國保險保費收入1964.5億元,同比增長22.7%,銀郵代保費收入也得到了相應的增長。雖然我國銀行保險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然而,也存在一些制約了銀行保險持續發展的問題,本文對此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
出相應的對策。
二、我國銀行保險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松散
目前我國的銀行保險主要以銀行兼業經營保險模式為主,是淺層次的合作,實質性的“戰略聯盟”不多。這種銀保之間的合作比較松散,缺乏長期利益紐帶,使合作過于短期化,隨意性強。松散的銀保合作模式制約了銀行保險業的縱深發展。
中國銀行保險的模式選擇綜述
摘要:中國銀行保險在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增長迅速的同時暴露出了產品結構單一、手續費惡性競爭和激勵機制不暢等諸多問題。究其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都與目前采取分銷協議和戰略聯盟這些較為初級的經營模式有關。政策法規限制的放寬,使得未來中國銀行保險的資本融合成為可能;建立合資企業和金融集團,將是未來中國銀行保險資本融合的可行模式;積極采取措施應對監管挑戰,則是引導和規范未來中國銀行保險資本融合的必然選擇。
關鍵詞:銀行保險;經營模式;資本融合
在三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銀行保險的快速擴張逐漸引起了金融服務領域的廣泛關注。銀行保險正在成為全球性的經濟現象。在銀行保險的發源地歐洲,銀行保險的保費收入在部分國家的壽險總保費收入中的比例已經達到20%-35%;在法國、葡萄牙和西班牙,這一比例甚至超過60%。在亞洲的一些國家和地區,近年來銀行保險的發展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例如,香港已經成為亞洲銀行保險發展得最為成功的地區之一,銀行保險的保費收入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接近25%;新加坡銀行保險在壽險新契約加權保費收入中的占比在過去幾年一直穩定在20%左右;而在馬來西亞,,2004年銀行保險在壽險新契約保費收入的占比已經超過了傳統的人渠道。不僅如此,20世紀90年代后期,銀行保險甚至在南美洲、澳洲、南非等地也得到了迅猛發展。
相比銀行保險在世界各國和地區的蓬勃之勢,中國銀行保險經過了十多年的探索,在迅速成長的過程中暴露出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已經引發了人們的諸多思考,也使得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走到了一個關鍵時期。
一、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狀況
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開始于1996年左右。當時,國內的泰康人壽、新華人壽等一些人壽保險公司開始嘗試涉足銀行保險。表現為,銀行以兼業形式銷售壽險業務,主要在商業銀行和壽險公司的基層網點之間開展合作,壽險公司沒有針對銀行銷售渠道開發專門的保險產品,銀行保險的總體規模也一直很小。
銀行保險發展模式
一、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狀況
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開始于1996年左右。當時,國內的泰康人壽、新華人壽等一些人壽保險公司開始嘗試涉足銀行保險。表現為,銀行以兼業形式銷售壽險業務,主要在商業銀行和壽險公司的基層網點之間開展合作,壽險公司沒有針對銀行銷售渠道開發專門的保險產品,銀行保險的總體規模也一直很小。
2000年以后,銀行保險在產品的開發創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2000年8月,平安人壽保險公司推出了專門的銀行保險產品——“千禧紅”。隨后,其它壽險公司相繼推出了各自的銀行產品,如中國人壽的“路路順”、“家家福”、“事事達”、“鴻泰兩全”、“鴻星少兒”、“鴻信消費信貸”;太平洋的萬能壽險、“紅利來”;新華人壽的“紅雙喜”;泰康人壽的“千里馬”、“世紀之星”、“福壽兩全保險”等。自此,銀行保險對中國壽險業務的影響與日俱增。2001年,中國人身險保費收入達1423.96億元,其中銀行壽險保費收入為44.57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3.13%;2002年,中國人身險保費收入達2274.83億元,其中銀行壽險保費收入為388.4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17.07%;2003年,中國人身險保費收入為3011億元,其中銀行壽險保費收入達764.9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25.4%,同比增長96.9%。其間,銀行的保險業務甚至超過團體保險,成為中國人身保險產品的三大銷售渠道之一。除了業務規模的迅速增長外,各家保險公司和銀行在銀行保險的組織架構方面也都進行了建設和完善,以配合業務的發展。表現為,幾乎所有的中資壽險公司和少數外資壽險公司都成立了專門的銀行部門,一些公司還實行銀行保險事業部制,加強銀行業務的獨立運營和核算;此外,部分商業銀行也設立了一級或二級的保險業務部門。
然而,進人2004年,一些人壽保險公司開始進行業務結構調整,主動收縮銀行保險業務,導致銀行保險的發展速度放緩。2005年第一季度,銀行保險的保費收入甚至出現負增長,同比下降19.5%。整個2005年,銀行保險機構由2004年的76437家下降為65853家,銀行實現的保費收入為803.25億元,約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21.7%。2006年開始,銀行保險又出現了大幅增長。
二、中國銀行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
不難看出,中國銀行保險雖然總體上發展較快,但業務起伏較大,目前壽險公司與銀行之間的良好合作互動機制尚未建立起來。
銀行保險發展意義
我國發展銀行保險的現實意義
銀行業與保險業相互合作、相互滲透、相互融合,作為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產物,已經成為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在這一潮流的影響下,當前我國出現的銀保合作熱,符合國際經濟一體化的趨勢,是我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在應對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挑戰所作出的理性選擇,也是為下一步迎接激烈競爭所作出的必要準備。大力發展我國的銀行保險,對于我國的銀行業、保險業起著雙重促進作用。
銀行保險可以有力促進保險業的發展
有利于節約保險的經營成本,提高保險市場的運行效率由于銀行發展較早,比較完善,具有豐富的營業網點和廣泛的銷售渠道。銀行保險正是利用銀行龐大的分支機構網絡銷售保險產品,使得銀行保險的經營者可以憑其信息優勢接觸數量巨大的潛在客戶,而不需要在社會上隨機尋找潛在客戶和準客戶,主動聯系進行保險展業,在擴大經營規模的同時降低保險產品的營銷成本,實現規模經濟,擴大了潛在客戶群,提高保單的銷售效率。
促使我國保險經營模式的變革一是保險經營理念的變革。銀保合作可加深保險公司與客戶的關系,降低客戶的信息收集成本和交易成本,為客戶提供更多的服務選擇,滿足其多元化和個性化需求。二是保險經營手段的變革。保險業利用銀行網點作為銷售渠道,可以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解決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不足的問題;并可借助客戶對銀行的信賴,有效縮短保險產品與廣大客戶之間的距離。
促進我國保險核心資源的深度和廣度開發銀行保險的推廣,可以增加保險市場的主體,有力地加快中國保險業、特別是壽險業的擴張速度,提高保險市場的競爭力度,培養健康、競爭、有效的保險市場。銀行與保險開展深層次合作,對提高我國保險業整體規模和服務水平,增加服務的技術含量,增強國際競爭力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銀行保險發展論文
本文分析了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現狀和存在問題,指出銀行與壽險公司的合作缺乏長期利益共享機制是阻礙銀行保險發展的深層次原因。在中國金融業日趨明顯的綜合經營趨勢下,銀行保險將朝著由簡單的初級方式轉向深層合作、由短期多頭轉向建立長期戰略合作伙伴關系、進一步拓展銀行產品范圍、提高銷售活動的專業化和組織化程度的方向發展。
一、我國銀行保險的現狀與存在問題
銀行保險一般指壽險公司利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網絡和客戶資源銷售保險產品。對于銀行來說,積極發展銀保業務不僅可以豐富銀行的服務內容,拓展銀行業務,降低銀行對利差收入的依賴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險公司的客戶,深挖保險公司擁有資源的潛力,實現資源共享;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利用銀行龐大的營業網絡銷售保險產品,不僅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營銷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銀行良好的信譽和客戶資源拓展市場。正是由于銀保合作可以通過資源共享提高經營效率,實現“雙贏”,銀行保險在海外得到了迅速發展。據有關資料介紹,2000年,歐洲保險傭金占銀行總利潤的比例高達10%,2010年這一比例將達到15%,500家大銀行中接近一半擁有專門從事保險業務的附屬機構。歐洲大多數國家銀行保險的保費收入占壽險市場的比重為20%~35%,在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等國,這一比例達到50%~70%。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地,銀行保險占保費收入的比重也達到20%以上。
我國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從國外引入銀行保險銷售模式以來,銀行保險發展迅速,成為壽險公司的重要銷售渠道。2003年,銀行保險占我國壽險保費收入的比重達到26%。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銀行保險在國內的發展減緩,2005年前10個月更是進入低迷狀態。2005年末起銀行保險一改近兩年的頹勢,出現迅猛上升的勢頭。2006年一季度,銀保業務量占到壽險公司總保費收入的33.9%,中國人壽股份公司的銀保收入同比上升了121%,占到新單保費收入的40%。銀行保險業務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國銀行保險業務還不夠成熟,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基礎并不牢固。
從保險公司角度看,隨著保險公司的增多和競爭的加劇,銀行渠道成為稀缺資源,銀行由于其優勢地位而對合作保險公司手續費要價過高。據調查,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大體在3%~3.5%的水平,個別渠道甚至達到4%。除手續費外,保險公司還須向銀保銷售人員支付激勵費用。此外,相當數量的商業銀行會對合作保險公司提出購買基金產品等不同要求。
從銀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銀行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結構單一,主要產品一般為期限較短的躉繳型分紅產品,與銀行儲蓄產品相似進而構成競爭。此外,保險公司還有濫用銀行信譽之嫌。
規范銀行保險通知
各保監局,各銀監局,各保險公司,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各省級信用聯社:
近年來,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的合作不斷加強,在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滿足社會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雙方合作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不規范的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影響了各自業務的健康發展。為進一步規范銀行保險業務,防止商業賄賂,防范金融風險,促進銀行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將進一步規范銀行保險業務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機構資格管理
(一)商業銀行保險業務,其一級分行應當取得保險兼業資格。
(二)保險公司不得委托沒有取得兼業資格的商業銀行開展保險業務。
(三)每個兼業機構可以與多家保險公司建立關系。兼業機構應當根據自身業務發展情況和風險管控能力確定合作的保險公司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