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風險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5 00:46:58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證券風險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證券風險

政府防治證券風險探索

一、政府防范證券市場風險的行為評價

我國政府防范風險的行為特征,是在證券市場發展進程中不斷探索并逐步形成的。在經濟體制轉軌中誕生和發展的我國證券市場,大多數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先天性“缺陷”,不規范運作比較普遍,90%以上的中小投資者普遍缺乏風險意識,從而決定了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防范難度較大。因此,防范證券市場風險,保證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理所當然地成為我國證券監管的首要任務。從一定意義上講,中國證券市場10年的發展歷史,也是風險逐步積累與防范、控制、化解不斷交替的歷史。以《證券法》的頒布實施為分界線,政府防范市場風險的行為,基本上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證券市場建立到1999年上半年。風險防范的重點在于對二級市場波動程度的直接調控。具體手段包括行政干預、增加股市供給、借助輿論工具及稅收等手段直接調控股市。如1994年7月底的“三大政策”救市,1995年停止國債期貨交易,以及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上半年的一系列政策調控。這一時期,政府風險防范行為的目標在于建立相對穩定的政策調控機制。由于政府行為的巨大強制性,在市場規模較小的情況下反而加劇了市場的波動。

第二階段,自《證券法》頒布至今。風險防范的重點已不再局限于二級市場,而是開始注重研究風險的根源,并對市場各參與主體的行為進行規范。這一時期,政府防范市場風險的理念已經開始發生轉變,并逐步認識到:證券市場各參與主體是市場的風險主體,主體行為的不規范是市場的風險源。因此,規范市場主體行為,便成為政府防范市場風險的必然選擇。具體體現在以下各方面:

1.規范上市公司行為。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蹲C券法》實施以來,政府把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放在信息披露監管這一基礎工作上,逐步建立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先后制訂了涉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內容、格式及編報等一系列規章,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章可循。二是要求上市公司在首次發行、公募增發、年報、中報、并購、重大事件等方面,必須真實、完整、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所有這些,使投資者比以往任何時候能夠得到上市公司更多的公開信息,信息的真實程度也得到加強。但必須注意到,在信息披露的執行方面,仍然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有的對關聯交易避重就輕;有的對經營情況與回顧介紹不詳;有的對隨意改變資金投向所做的解釋難以使人信服等。尤其是在涉及嚴重影響股票價格的公司業績重大變化、重大并購事件等方面,有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與股票價格表現形成強烈的時間反差,致使市場的有效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表現出對廣大中小投資者十分的不公平。

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我國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存在著嚴重問題。一些大股東利用在上市公司的相對控股地位,操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致使公司資產重組、出售、抵押、擔保等重大事項完全體現大股東意志,關聯交易眾多,監事會形同虛設。為了進一步改進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借鑒國際慣例,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已成為規范法人治理結構的必然選擇。但同時也面臨著一系列問題:獨立董事如何產生?獨立董事真的獨立嗎?獨立董事有相對于其他董事足夠多的智慧嗎?獨立董事之間的意見能夠一致嗎?如果這些問題處理失當,獨立董事又可能成為上市公司另一個潛在的風險因素。實事上,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一項系統工程。首先,必須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進行多元化的調整,解決“一股獨大”問題,緩解股權過于集中的現象,使上市公司股東之間形成制衡機制;其次;強化董事會的誠信義務和法律責任,發揮獨立董事在公司重大決策問題上監管作用。再次,強化監事會作用,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監事會,賦予監事會實際監督權力,尤其是對財務的獨立監督;最后實行第一大股東(包括其關聯股東)回避制度,建立中小股東的累積投票權制度,通過制度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平等。

查看全文

證券公司風險應對

一、從業務構成看我國證券公司風險

我國證券公司(指綜合性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有經紀、承銷、自營、兼并收購、基金管理、咨詢服務等。因此證券公司風險根據業務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證券經紀業務風險

由于經紀業務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例較大,一般達到40—50%以上,因此經紀業務風險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風險,主要表現有:

1.經營風險

由于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查看全文

政府防治證券風險思考

一、政府防范證券市場風險的行為評價

我國政府防范風險的行為特征,是在證券市場發展進程中不斷探索并逐步形成的。在經濟體制轉軌中誕生和發展的我國證券市場,大多數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先天性“缺陷”,不規范運作比較普遍,90%以上的中小投資者普遍缺乏風險意識,從而決定了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防范難度較大。因此,防范證券市場風險,保證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理所當然地成為我國證券監管的首要任務。從一定意義上講,中國證券市場10年的發展歷史,也是風險逐步積累與防范、控制、化解不斷交替的歷史。以《證券法》的頒布實施為分界線,政府防范市場風險的行為,基本上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證券市場建立到1999年上半年。風險防范的重點在于對二級市場波動程度的直接調控。具體手段包括行政干預、增加股市供給、借助輿論工具及稅收等手段直接調控股市。如1994年7月底的“三大政策”救市,1995年停止國債期貨交易,以及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上半年的一系列政策調控。這一時期,政府風險防范行為的目標在于建立相對穩定的政策調控機制。由于政府行為的巨大強制性,在市場規模較小的情況下反而加劇了市場的波動。

第二階段,自《證券法》頒布至今。風險防范的重點已不再局限于二級市場,而是開始注重研究風險的根源,并對市場各參與主體的行為進行規范。這一時期,政府防范市場風險的理念已經開始發生轉變,并逐步認識到:證券市場各參與主體是市場的風險主體,主體行為的不規范是市場的風險源。因此,規范市場主體行為,便成為政府防范市場風險的必然選擇。具體體現在以下各方面:

1.規范上市公司行為。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蹲C券法》實施以來,政府把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放在信息披露監管這一基礎工作上,逐步建立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先后制訂了涉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內容、格式及編報等一系列規章,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章可循。二是要求上市公司在首次發行、公募增發、年報、中報、并購、重大事件等方面,必須真實、完整、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所有這些,使投資者比以往任何時候能夠得到上市公司更多的公開信息,信息的真實程度也得到加強。但必須注意到,在信息披露的執行方面,仍然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有的對關聯交易避重就輕;有的對經營情況與回顧介紹不詳;有的對隨意改變資金投向所做的解釋難以使人信服等。尤其是在涉及嚴重影響股票價格的公司業績重大變化、重大并購事件等方面,有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與股票價格表現形成強烈的時間反差,致使市場的有效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表現出對廣大中小投資者十分的不公平。

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我國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存在著嚴重問題。一些大股東利用在上市公司的相對控股地位,操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致使公司資產重組、出售、抵押、擔保等重大事項完全體現大股東意志,關聯交易眾多,監事會形同虛設。為了進一步改進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借鑒國際慣例,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已成為規范法人治理結構的必然選擇。但同時也面臨著一系列問題:獨立董事如何產生?獨立董事真的獨立嗎?獨立董事有相對于其他董事足夠多的智慧嗎?獨立董事之間的意見能夠一致嗎?如果這些問題處理失當,獨立董事又可能成為上市公司另一個潛在的風險因素。實事上,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一項系統工程。首先,必須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進行多元化的調整,解決“一股獨大”問題,緩解股權過于集中的現象,使上市公司股東之間形成制衡機制;其次;強化董事會的誠信義務和法律責任,發揮獨立董事在公司重大決策問題上監管作用。再次,強化監事會作用,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監事會,賦予監事會實際監督權力,尤其是對財務的獨立監督;最后實行第一大股東(包括其關聯股東)回避制度,建立中小股東的累積投票權制度,通過制度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平等。

查看全文

證券公司風險與風險點探討論文

十多年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的證券公司也得到了迅速地發展,但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影響和制約,證券公司在經營和管理上難免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決定了現階段我國證券公司的審計屬于一項高風險的審計。因此注冊會計師很有必要了解證券公司的來源、特點風險和具體業務的風險點。

證券公司風險的主要來源

(一)違規風險

我國證券業自身發展的時間不長,國家對證券行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還很不完善,證券業相關法律、法規的一些條款或規定不切實際,缺乏可操作性,使得證券公司違規成為普遍現象。加之缺乏處罰手段,處罰力度不夠以及巨大利益的驅使,使得許多證券公司無規不違,造成證券公司審計存在相當的違規風險。

(二)管理風險

我國長期以來,對證券公司實行嚴格的資格管制,證券公司的數量增長緩慢,競爭相對較小。而證券市場的飛速發展,給證券公司帶來了巨大的利潤,特別是一、二級市場的巨大差價,使證券業成為暴利的行業。證券公司利潤來得太容易的同時造成缺少壓力,不思進取。加之發展時間短,經驗不足,內部管理又漏洞百出。正是由于證券公司管理上存在諸多問題,中國證監會于2001年1月31日出臺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旨在通過強制的手段,加強證券公司的管理,促進證券公司的規范發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的安全與穩定。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證券公司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也是證券公司審計中的一大風險。

查看全文

證券公司風險探析論文

摘要:證券公司的風險處置是化解金融風險的最重要環節之一。本文通過介紹我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的幾種主要模式,分析了我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行政化手段多于市場化手段、過多行政干預成本高昂等,提出了完善我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的政策建議,如完善并加強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的相關立法、建立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創造良好的監管環境、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等。

關鍵詞: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機構監管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一定程序采取有關措施對證券公司風險進行釋放、控制、化解和防范的過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是化解金融風險的最重要環節之一,對于提高金融制度效率、維護金融體系穩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002年以前,我國高風險證券公司被處置屬于個案,被處置的證券公司主要包括萬國證券和君安證券,另外,還有幾家高風險的證券兼營機構被處置。證券公司因重大違規行為受到處置的事件更多地發生在2002年8月以后。2001年以來,我國證券市場持續低迷,證券公司的經營環境持續惡化,證券行業連續幾年出現全行業虧損,證券公司多年積累起來的風險集中爆發。在這種情況下,監管機構加大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力度。2005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證監會《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了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原則、近期和遠期目標,當年處置了12家高風險證券公司。至2006年7月,不足四年時間就處置了34家高風險證券公司,可見風險處置力度之大。

我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的幾種主要模式

證券公司作為一種市場主體,存在著經營失敗和市場退出問題。但證券公司又是一種特殊的市場主體,其經營失敗會波及到數量眾多的個人和機構客戶,甚至中央銀行和財政,其市場退出與一般的生產企業相比具有特殊性。所以,各國(地區)對證券公司風險處置都會采取與一般生產企業不同的模式。總的來看,各國(地區)對證券公司風險的處置模式主要取決于證券公司的風險程度及其對市場及社會的影響程度,主要包括政府救助、并購重組、破產清算、行政處罰和接管等模式。

查看全文

證券投資風險市場論文

摘要:本文提出了獨立型和模仿型兩類證券投資主體,并分析了他們不同的預期、決策和投資行為對證券市場價格波動的作用,從而揭示了形成證券市場風險的獨立客觀相似和模仿從眾傳染兩類市場內在非線性機制。

關鍵詞:獨立型證券投資主體;模仿型證券投資主體;證券市場風險;獨立客觀相似機制;模仿從眾傳染機制。

1.引言

證券投資決策的核心問題是證券本來的收益和風險。證券未來的收益充滿不確定性。投資證券的風險可以界定為,在給定情況和特定時間內,證券本來可能的收益間的差異。如果證券未來收益僅有一種結果是可能的,則其收益的差異為0,從而風險為0.如果證券本來收益有多種結果是可能的,則風險不為0,這種差異越大,證券的風險也越大。

產生和影響證券投資風險有經濟、政治、道德與法律諸因素。就經濟方面而言又可以分成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購買力風險以及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等。對證券市場來說,上述風險大致可分成內生風險和外生風險兩類。市場風險就是內生風險,它僅僅由證券市場內在機制引起證券本來可能的收益間的差異。其余風險可歸入外生風險類,它由市場以外的因素引起證券本來可能的收益間的差異。

本文試圖從證券投資主體處理信息的角度研究證券投資市場風險形成的市場內在機制。

查看全文

論證券公司風險及應對措施

[摘要]我國已成功加入WTO,證券市場也將逐步開放,只有10余年成長歷史的中國證券公司,不久將與經歷過百余年資本市場錘煉且實力雄厚的國外證券公司同場競技。為了增強我國證券公司的市場競爭力,業務創新和管理規范兩手同等重要。

我國已成功加入WTO,證券市場也將逐步開放,只有10余年成長歷史的中國證券公司,不久將與經歷過百余年資本市場錘煉且實力雄厚的國外證券公司同場競技。為了增強我國證券公司的市場競爭力,業務創新和管理規范兩手同等重要。就規范管理而言,無論證券監管部門還是證券公司本身都面臨著一個嚴肅的課題��如何提高證券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如何提高證券公司的抗風險能力?本文從證券公司的業務構成著手,分析了新形勢下國內證券公司的風險類型,并在對中外證券公司進行比較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風險應對措施。

一、從業務構成看我國證券公司風險

我國證券公司(指綜合性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有經紀、承銷、自營、兼并收購、基金管理、咨詢服務等。因此證券公司風險根據業務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證券經紀業務風險

由于經紀業務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例較大,一般達到40—50%以上,因此經紀業務風險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風險,主要表現有:

查看全文

深究證券投資基金風險以及預防

1目前我國基金存在的風險

1.1基金風險主體

基金當事人是由:基金投資人(持有人)、托管人(一般為銀行)、管理人(基金公司)三方共同組成。三者關系如圖1:

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完全取決于基金管理人經營狀況,根據風險——報酬同一性,基金所面臨的風險最終全部轉嫁給了基金持有人。所以,基金風險的主要風險承擔主體是投資人(基金持有人)。

1.2目前存在的基金風險

基金的風險是指基金管理人將募集資金投資于證券市場,由于收益的不確定性而可能導致的收益損失。首先是來自市場的風險,然后是來自于管理的風險,還有不可抗力風險等其他風險。

查看全文

淺析證券公司的風險管理

國外證券公司風險管理的一般經驗

以美國為例,證券公司一般被稱為投資銀行。在美國,投資銀行的形成、發展已經經歷了很長時間,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在19世紀30年代就已經萌芽,因此美國對于券商風險的管理有一些值得借鑒的經驗和教訓。1、健全的組織體系。在美國,證券公司一般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一般附屬于董事會,其成員一般由公司各個部門的高管構成。這種成員構成方式可以使得各部門之間產生橫向的聯系,而作為各個部門的高管又可以使本職部門產生縱向的聯系,這樣就形成了矩陣式、網絡狀的監管體系。在這個完整的監管體系中,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共同降低證券公司所承擔的各種風險。2、規模經營。保證證券公司資本的充足是國外券商應對風險的一個重要途徑。比如日本的野村證券、大和證券,美國的美林證券、摩根士丹利等國際知名券商其資本額都超過了200億美元,這一數字大幅領先于我國國內的證券公司。3、特色化、多樣化的經營策略。證券的成功離不開各個券商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優勢開展專業化、特色化的經營。尤其是中小規模的券商往往集中精力、發揮優勢在某些特定業務范圍內展開競爭,以防止由于業務范圍過于廣泛造成的風險增加。

我國證券公司風險管理的策略

1、完善證券公司多層次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目前,很多國內證券公司已經建立了相應的風險管理部門,然而大多券商并沒有建成多層次的完整的組織體系。一般而言,風險管理的組織體系可以由四個主要層次構成。首先,各個業務負責人對其所負責分管業務的風險有不可推卸的首要責任;其次,風險管理部門與合規部門根據監管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主要通過數量化的方法控制公司的風險;再次,公司日常的風險控制由總裁和風險控制委員會領導,對公司的整體業務表現和風險事件負有直接明確的責任;最后,董事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對公司所有的風險負有最終的責任。2、建立證券公司保險制度。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并不十分完善。證券公司雖然數目眾多但良莠不齊,券商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對外開放,我國券商還將要面對國外知名券商的挑戰。在如今的風險管理體制下,倘若證券公司一旦倒閉就勢必會對我國金融市場造成劇烈的波動。在這種形勢下,就必須有一個體系來保護眾多證券公司的利益。3、正確處理公司業務發展和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之間的關系。在積極推動公司各項業務發展的同時,要控制好各項業務在開展中所產生的風險。對經紀業務的風險控制時要從傭金標準、客戶數量和結構、交易量及其結構各個方面進行全面分析,使之優化以創造最大效益。處理證券承銷業務風險時由于證券發行中保薦人制度的實施,證券公司投行業務風險越來越大,因此證券公司要加強對企業的研究,對企業的前景、業績、財務狀況以及市場具體情況等做出綜合判斷,除此之外還要對國家宏觀經濟的運行進行有效的把握。對自營業務的風險管理時要注意二級市場的價格波動以及證券公司制度的不完整都會使得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存在著較大的風險。證券公司應調整投資理念,重新定位投資業務,分散投資,加強自營業務人才的培養和儲備,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規避市場風險。

本文作者:崇文明工作單位:西南財經大學

查看全文

證券投資風險分析論文

1..預期和決策

在有效的證券市場中,證券市場價格的調節對所有新的、公開的信息能作出迅速反應,其信息集合除包括市場本身的客觀信息外,還包括公開的證券市場相關的場外客觀信息。簡而言之,有效的證券市場中,所有場內外相關客觀信息都能在上市證券的價格中得到充分迅速的反映。因此,通過證券市場價格計算的證券收益同樣能夠充分迅速地反映所有證券市場場內外相關的客觀信息。

投資主體處理信息的過程通常總是通過證券收益客觀信息的識別,獲得證券未來收益的預期信息,提取證券投資的決策信息,然后選擇證券投資行為。

根據證券投資主體預期形成模式的差異,可以將預期分成理性預期和有限理性預期兩大類型。

理性預期是利用最好的經濟模型和現已掌握的信息所得出有關證券未來收益水平明確的預測。其中包括不直接研究證券市場價格漲落,而直接研究證券市場所有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通過博弈模型進行證券本來收益的預期。

有限理性預期指證券投資主體不采用經濟模型,憑借各自證券投資的經驗或者參考其它證券投資主體的預期信息、決策信息和投資行為對證券未來收益的經濟預測。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