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5 0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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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自1993年瑞典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成為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公司形式的證券交易所,全球范圍內掀起了一陣陣證券交易所公司化的浪潮。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NASDAK等都先后進行了公司化改革。
2005至2006年間,印度證交委就批復了19家證交所的公司化和非互利化改組計劃。美國東部時間2006年3月8日上午,紐交所也結束了其213年非營利會員制的歷史,開始成為以營利為目的的股份制公司。在我國2009年兩會期間,民革中央委員會在《關于滬深證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的建議》的提案里面也呼吁對滬深證券交易所改制,認為證券交易所實行公司制并且互相參股是其整合資源、做大做強的有效途徑。因此,對我國證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問題的探究具有重大實踐意義。
一、目前交易所的組織形式和我國現狀
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目前,證券交易所有會員制和公司制兩種形式。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以會員形式成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歸納起來會員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②由會員組成的理事會是交易所的決策機構;③只有會員才有資格進行交易,規定會員資格和加入、退出程序;④交易中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負,交易所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法人,相對于會員制交易所,它的特點是:①贏利性是其存續的主要目標之一;②利潤不必留存于企業之內,可以分配給股東;③決策機構是董事會,權力機構在于股東大會;④交易所對本所內證券交易擔保責任,為投資者提供保障。
我國《證券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指依本辦法規定條件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為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因此,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應視為會員制組織1。
證券交易所的發展動向
摘要:世紀之交,全球主要證券交易所紛紛從傳統的會員制組織轉向公司制企業。證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浪潮反映了技術發展和國際證券市場競爭加劇的現實,同時也為加強交易所競爭力,鞏固交易所在證券市場中的"軸心"地位奠定了基礎。在我國經濟即將融入世界經濟大潮,全球證券交易所競爭白熱化,證券市場結構變革加速的背景下,我國證券交易所必須未雨綢繆,直面體制轉軌和國際化的雙重挑戰,采取積極措施,為最終樹立競爭導向的發展理念和國際化的發展戰略,與國際市場接軌做好準備。
證券交易所是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一種特殊的經濟組織形式,是證券交易市場的組織者和一線監管者。世紀之交,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和經濟、金融全球化進程的加速,交易所的運作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步入了一個大變革、大分化、大重組的時代,突出表現之一就是交易所從傳統的會員制組織轉向公司制企業。證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給全球證券市場帶來了新的活力,極大地加強了交易所的競爭力,鞏固了交易所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地位。
全球證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傳統上,交易所的組織形式為會員制的商業互助組織。這種組織形式的基本特點是:(1)組織的所有權、控制權與其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權相聯系;(2)組織通常不以營利為目的;(3)會員集體決策機制,一般為每個會員一票,而不管其在交易所占的業務份額有多少。
交易所治理結構的另一種形式是以營利為目的、由分散股東控制的公司制。在公司制下,企業控制者和決策者可以不購買或使用企業產品,所有權、控制權與交易權不掛鉤。交易所允許客戶之外的市場參與者和非市場參與者對企業有投票權,也允許非會員成為其客戶。交易所不需要留存所有的利潤于企業之內,絕大部分利潤通常是分配給股東的。公司制的目標理想是股東利益最大化。
從內容上看,證券交易所的公司化(非互助化)主要體現為以下三個層面:首先是分散所有權,除向原有會員配售股票外,其余的股票將發售給新投資者,包括金融機構、機構投資者、上市公司和投資大眾,使交易所的所有權和治理結構能充分反映更廣泛的市場使用者的利益。其次是分離所有權和交易權,任何符合資金和能力標準要求的國內外機構均能直接進入交易系統,從而使交易所所有者和市場使用者之間的利益正式分離。最后是掛牌上市,一方面使交易所的所有權進一步分散化,另一方面又可利用資本市場的資源,便利籌集資金,同時提高交易所運營的透明性。
20世紀90年代以來,證券交易所紛紛放棄傳統的互助組織形式,轉而改組為公司制,并迅速成為一股勢不可擋的浪潮。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許多原來采取會員制的交易所已經或計劃采取公司制。目前,除紐約證券交易所以外的各大證券交易所紛紛改制并上市(見表一),而處于世界霸主地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也幾度考慮改制方案。第二,新成立的交易服務機構都采取了營利性的股份公司結構,如“自營交易系統運作機構”(PTS)和“另類交易系統”(ATS)。可以預見,今后將有更多的交易所進行公司化改造,以適應證券市場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
中國證券交易所系統形式思索
自1993年瑞典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成為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公司形式的證券交易所,全球范圍內掀起了一陣陣證券交易所公司化的浪潮。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NASDAK等都先后進行了公司化改革。2005至2006年間,印度證交委就批復了19家證交所的公司化和非互利化改組計劃。美國東部時間2006年3月8日上午,紐交所也結束了其213年非營利會員制的歷史,開始成為以營利為目的的股份制公司。在我國2009年兩會期間,民革中央委員會在《關于滬深證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的建議》的提案里面也呼吁對滬深證券交易所改制,認為證券交易所實行公司制并且互相參股是其整合資源、做大做強的有效途徑。因此,對我國證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問題的探究具有重大實踐意義。
一、目前交易所的組織形式和我國現狀
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目前,證券交易所有會員制和公司制兩種形式。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以會員形式成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歸納起來會員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②由會員組成的理事會是交易所的決策機構;③只有會員才有資格進行交易,規定會員資格和加入、退出程序;④交易中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負,交易所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法人,相對于會員制交易所,它的特點是:①贏利性是其存續的主要目標之一;②利潤不必留存于企業之內,可以分配給股東;③決策機構是董事會,權力機構在于股東大會;④交易所對本所內證券交易擔保責任,為投資者提供保障。
我國《證券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指依本辦法規定條件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為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因此,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應視為會員制組織1。
二、國際上證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的動因
淺談證券交易所的發展途徑
摘要:世紀之交,全球主要證券交易所紛紛從傳統的會員制組織轉向公司制企業。證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浪潮反映了技術發展和國際證券市場競爭加劇的現實,同時也為加強交易所競爭力,鞏固交易所在證券市場中的"軸心"地位奠定了基礎。在我國經濟即將融入世界經濟大潮,全球證券交易所競爭白熱化,證券市場結構變革加速的背景下,我國證券交易所必須未雨綢繆,直面體制轉軌和國際化的雙重挑戰,采取積極措施,為最終樹立競爭導向的發展理念和國際化的發展戰略,與國際市場接軌做好準備。
證券交易所是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一種特殊的經濟組織形式,是證券交易市場的組織者和一線監管者。世紀之交,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和經濟、金融全球化進程的加速,交易所的運作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步入了一個大變革、大分化、大重組的時代,突出表現之一就是交易所從傳統的會員制組織轉向公司制企業。證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給全球證券市場帶來了新的活力,極大地加強了交易所的競爭力,鞏固了交易所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地位。
全球證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傳統上,交易所的組織形式為會員制的商業互助組織。這種組織形式的基本特點是:(1)組織的所有權、控制權與其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權相聯系;(2)組織通常不以營利為目的;(3)會員集體決策機制,一般為每個會員一票,而不管其在交易所占的業務份額有多少。
交易所治理結構的另一種形式是以營利為目的、由分散股東控制的公司制。在公司制下,企業控制者和決策者可以不購買或使用企業產品,所有權、控制權與交易權不掛鉤。交易所允許客戶之外的市場參與者和非市場參與者對企業有投票權,也允許非會員成為其客戶。交易所不需要留存所有的利潤于企業之內,絕大部分利潤通常是分配給股東的。公司制的目標理想是股東利益最大化。
從內容上看,證券交易所的公司化(非互助化)主要體現為以下三個層面:首先是分散所有權,除向原有會員配售股票外,
其余的股票將發售給新投資者,包括金融機構、機構投資者、上市公司和投資大眾,使交易所的所有權和治理結構能充分反映更廣泛的市場使用者的利益。
淺析中國證券交易所系統形式
摘要我國證券交易所目前選擇了會員制的組織形式。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和通訊技術進步,世界范圍內交易所的壟斷地位受到挑戰,各國交易所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傳統的會員制已逐漸顯現出弊端。因此,分析交易所公司化對我國交易所未來發展的利弊能夠使我國更好地應對國際競爭,對我國證券交易所進行公司制改革有利于進一步推動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關鍵詞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公司化
自1993年瑞典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成為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公司形式的證券交易所,全球范圍內掀起了一陣陣證券交易所公司化的浪潮。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NASDAK等都先后進行了公司化改革。2005至2006年間,印度證交委就批復了19家證交所的公司化和非互利化改組計劃。美國東部時間2006年3月8日上午,紐交所也結束了其213年非營利會員制的歷史,開始成為以營利為目的的股份制公司。在我國2009年兩會期間,民革中央委員會在《關于滬深證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的建議》的提案里面也呼吁對滬深證券交易所改制,認為證券交易所實行公司制并且互相參股是其整合資源、做大做強的有效途徑。因此,對我國證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問題的探究具有重大實踐意義。
一、目前交易所的組織形式和我國現狀
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目前,證券交易所有會員制和公司制兩種形式。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以會員形式成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歸納起來會員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②由會員組成的理事會是交易所的決策機構;③只有會員才有資格進行交易,規定會員資格和加入、退出程序;④交易中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負,交易所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法人,相對于會員制交易所,它的特點是:①贏利性是其存續的主要目標之一;②利潤不必留存于企業之內,可以分配給股東;③決策機構是董事會,權力機構在于股東大會;④交易所對本所內證券交易擔保責任,為投資者提供保障。
證券交易所金融科技投入研究
摘要:香港交易所作為中國連接世界的重要交易所之一,也是目前資金進出中國內地的主要市場,科技賦能證券交易所變得越來越重要,港交所通過兼并和新設公司、推出領航星計劃、合作設立金融科技研究所等等,為港交所保持其領先地位作出努力。本文通研究港交所在科技方面的投入與證券交易量、證券交易質量等之間的關系,由此發現港交所科技投入與交易質量的關系,進一步得出科技的推動作用得出啟示,為證券交易所未來轉型升級奠定研究基礎。
關鍵詞:港交所;科技投入;交易質量
一、引言
隨著通訊技術革命和市場競爭加劇,證券交易所的競爭越發激烈,金融數據的大數據分析和基礎設施的建設越來越重要,日前,倫敦證券交易集團(LSEGplc)在2021年1月完成270億美元收購金融市場數據和基礎設施提供商路孚特(Refinitiv),助力其在日益競爭激烈的競爭中,保持技術優勢。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HKEx)作為資金進出中國內地的主要市場。2019年,港交所全年新上市公司183家,第七次成為全球最大首次公開招股市場,金額達3142億港元,較2018年增長9%、證券化衍生產品(衍生權證、牛熊證及界內證)的成交金額達44137億港元,盡管相比較2018年下降23%,但仍連續第13年蟬聯全球最大結構性產品市場。港交所在2011年和2019年,兩次希望并購倫敦證券交易以助力港交所發展,創造全球布局的國際化金融交易服務集團,但均以失敗告終,在面對行業全面轉型和發展的大前提下,其自身通過科技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兼并或者設立金融市場科技相關公司以及建立金融實驗室研究金融科技的應用等,使得港交所在全球激烈的金融市場競爭中,繼續成為環球交易所行業中的佼佼者。本文基于文獻閱讀,結合證券交易所特性,在港交所財務報表中選取相關指標,進行定性分析,結合相關數據呈現港交所在科技投入與收入、收益、市場指標等相關關系。
二、港交所對外并購投資對布局金融科技分析
20年世紀90年代以來,證券交易所就興起各種形式的并購、重組和業務創新等變革形式,提升自身在交易所行業的競爭力的同時,對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作出貢獻,表1收集的是港交所自2012年以來加強金融科技的并購投資事項,為保持自身優勢,通過并購、合資或者獨資的形式,布局金融科技,提升自身的數據分析、大數據處理、金融信息服務和數據安全等港交所在2010年開始興建新一代數據中心,初步預算投資約7億港元在香港將軍澳工業邨,成為港交所旗下所有市場及結算系統的核心數據中心。2013年1月,港交所新數據中心正式開幕,作為“香港交易所領航星技術計劃”核心項目,總投資超過30億港元,數據中心主要服務為設備托管,并且以此形成生態圈使得參與者享受到具有成本效益的市場聯通服務、買賣盤管理、風險管理等,還可以提供超低時延的市場數據產品。從圖1可以看出,隨著新一代數據中心的投入使用,在設備托管服務方面穩步增長,年均超過2位數增長,不僅彌補港交所的設備托管服務的空白,還提升港交所的收入,作為“香港交易所領航星技術計劃”的核心部分,數據中心的建設具有深遠意義。從表2可以看出,港交所成立數據中心后,其設備托管服務的參與者在現貨市場和衍生品市場的占有率均超過50%,說明對其托管服務的認可以外,將為港交所提供新的收入和利潤增長點。
小議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原因和效應
【摘要】證券交易所是各國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治理結構直接影響交易的營運狀況以及資源配置和市場監管功能,本文通過對不同治理結構交易所的對比,分析了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原因和上市給交易所自身、社會帶來的影響。
【關鍵詞】證券交易所上市原因效應分析
一、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現狀
證券交易所上市即將傳統交易所改造成股份制形式,然后在二級市場上掛牌上市,形成多元化和分散化的股權結構、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的上市公司。
最早進行公司制改造的是瑞典斯德哥爾摩股票交易所,于1993年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將其母公司OM集團的股票在自己交易所上市,開啟了交易所改制上市的先河。隨后大量的證券交易所緊隨其后,相繼進行了公司制改革并上市,全球證券交易所運行模式變革已勢不可擋。06年,全球市值最大的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突破種種障礙,一改兩個多世紀來的非盈利宗旨,轉變成一家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宗旨的上市公司。
至此,資本市場成熟的發達國家證券交易所基本都走上了上市的道路,全球十大證券交易所中,除了東京證券交易所于2001年完成股份改革沒有上市外,其他都已經成功上市。此外,在次期間許多相對落后的發展中國家也受到交易所改革浪潮的影響,05年,巴西、印度、斯里蘭卡、巴基斯坦、菲律賓和南非的證券交易所都宣布了進行公司制改革并上市的計劃。截止2006年3月,全球上市證券交易所占總的證券交易所比重達到70%,已完成股份制但尚未上市的占19%。交易所改制上市基本是大勢所趨。
國際證券交易所組織特性論文
以哈佛大學的梅森(Mason)和貝恩(Bain)為代表的現代產業組織理論把產業分解成由眾多企業組成的特定市場,構造了市場結構(Structure)——市場行為(Conduct)——市場績效(Performance)的分析框架(簡稱SCP框架)。本文在證券交易所企業屬性的基礎上,以產業組織理論所提供的理論基礎和研究路徑,分析全球各主要國際性證券交易所的市場結構、競爭與合作行為和交易所運作效率的關聯性,得出國際證券交易所的產業組織特性的規律性認識,以期為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發展有所借鑒。
二、國際證券交易所的市場結構:是壟斷還是競爭
所謂市場結構,是指在特定市場內企業與企業之間在數量和規模上的關系,以及由此決定的競爭形式和競爭程度,并對價格形成等產生戰略性影響的市場組織特征。描述市場結構的指標很多,本文考慮市場集中度、規模經濟、進入壁壘等。
表1近年來國際證券交易所的市場集中度(%)
附圖
數據來源:根據FIBV網站(www.world-)年度數據中公布的1999年57家,2000家53家,2001年51家國際證券交易所的數據整理、計算得出。
加強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研究論文
論文關健詞:自律監管證券監管證券交易所
論文摘要:目前,在我國對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作用越來越重視,本文在分析自律監管的優勢,以及我國證券交所自律監管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后,對我國完善證券交所的自律監管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和思考。
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發展10多年來取得了許多令人矚目的成就。我國現行證券監管模式是以政府監管為主導,市場自律監管為補充的監管制度。但由于現在政府監管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致使出現政府監管失靈的現象,同時自律監管的作用發揮很小,所以大力加強自律監管在我國證券市場監管中的作用。我國自律監管體系主要有三方面組成,即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以及其他相關的行業協會和各種證券市場參與機構。筆者認為我國的自律監管應以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為主要力量,本文將主要對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有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的必要性和優勢
首先,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的具有更高的監管效率。證券交易所直接貼近市場,熟知市場變化,能夠及時的了解證券市場中的股票的交易信息、股價的波動,發現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可以強制上市公司進行持續信息披露,減少信息的不對稱性,同時可以根據市場反饋的信息,結合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對自律監管及時作出調整、改變規則和措施。
其次,自律監管在作用空間上更為寬泛。法律具有剛性,政府監管必須依賴法律規范對市場進行管理,而法律不能完全調整到市場中的全部間題,由于這種性質就決定了政府監管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顧到市場中的每個角落,肯定會存在政府監管的灰色區域。所以在這些政府監管與法律規范無法調整的領域內,政府監管的效果不言而喻。而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的優點之一就在于它可以在政府的剛性管理之外,施加道德、行業和倫理標準的約束。
證券交易所的發展方向
摘要:世紀之交,全球主要證券交易所紛紛從傳統的會員制組織轉向公司制企業。證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浪潮反映了技術發展和國際證券市場競爭加劇的現實,同時也為加強交易所競爭力,鞏固交易所在證券市場中的"軸心"地位奠定了基礎。在我國經濟即將融入世界經濟大潮,全球證券交易所競爭白熱化,證券市場結構變革加速的背景下,我國證券交易所必須未雨綢繆,直面體制轉軌和國際化的雙重挑戰,采取積極措施,為最終樹立競爭導向的發展理念和國際化的發展戰略,與國際市場接軌做好準備。
證券交易所是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一種特殊的經濟組織形式,是證券交易市場的組織者和一線監管者。世紀之交,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和經濟、金融全球化進程的加速,交易所的運作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步入了一個大變革、大分化、大重組的時代,突出表現之一就是交易所從傳統的會員制組織轉向公司制企業。證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給全球證券市場帶來了新的活力,極大地加強了交易所的競爭力,鞏固了交易所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地位。
全球證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傳統上,交易所的組織形式為會員制的商業互助組織。這種組織形式的基本特點是:(1)組織的所有權、控制權與其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權相聯系;(2)組織通常不以營利為目的;(3)會員集體決策機制,一般為每個會員一票,而不管其在交易所占的業務份額有多少。
交易所治理結構的另一種形式是以營利為目的、由分散股東控制的公司制。在公司制下,企業控制者和決策者可以不購買或使用企業產品,所有權、控制權與交易權不掛鉤。交易所允許客戶之外的市場參與者和非市場參與者對企業有投票權,也允許非會員成為其客戶。交易所不需要留存所有的利潤于企業之內,絕大部分利潤通常是分配給股東的。公司制的目標理想是股東利益最大化。
從內容上看,證券交易所的公司化(非互助化)主要體現為以下三個層面:首先是分散所有權,除向原有會員配售股票外,
其余的股票將發售給新投資者,包括金融機構、機構投資者、上市公司和投資大眾,使交易所的所有權和治理結構能充分反映更廣泛的市場使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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