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當前保險行業行為的監管論文
時間:2022-12-08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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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保險監管角度來看,既要遵守加入世貿組織時保險業對外開放的承諾,又要面對保險業改革與開放使政府對保險業直接影響力弱化的現實,尤其是作為現代保險監管制度“三支柱”的行為監管仍然不能放松。保險監管應順應環境變化,加強保險市場行為監管,進一步與國際接軌,應對新的挑戰。
關鍵詞:保險市場;保險監管;市場行為;誠信建設
一、我國保險監管發展的新形勢
新中國商業保險發展近半個世紀以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保險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市場主體從少到多,保險產品不斷豐富和增加,保費收入規模越來越大,保險員工隊伍不斷擴大,商業保險成功走入了千家萬戶。伴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逐步做大,保險公司的市場競爭行為正變得越來越不理性。不公平競爭、不正當競爭、不誠信競爭屢屢見諸報端,受到各方的指責。保險公司的外部生存環境和社會信譽正變得越來越糟糕。
“十一五”時期,我國保險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到2010年,保險在促進經濟發展、保障經濟穩定運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和參與社會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顯著增強;風險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業整體償付能力充足,自我救助能力和抵御系統性風險能力顯著增強;主體多元化、競爭差異化的市場格局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的大型保險集團和專業性保險公司;基本建成一個業務規模較大、市場體系完善、功能作用突出、服務領域廣泛、償付能力充足、綜合競爭力較強、充滿生機和活力的保險市場。
2006年6月16日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其中提出了保險業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建立一個市場體系完善、服務領域廣泛、經營誠信規范、償付能力充足、綜合競爭力較強,發展速度、質量和效益相統一的保險業。關于發展保障,要求加強和改善保險監管。《若干意見》強調,要建立以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和市場行為監管為“三支柱”的現代保險監管制度。在對償付能力加大監管的今天,市場行為監管仍不能掉以輕心,它是保險業健康發展的基礎。除此之外,保險監管者對保險公司的市場行為哪些是應該監管的,哪些是公司自己內部管控的行為應當作出很明確的界定。否則,將導致保險市場監管者的缺失,最終損害保險市場效率和投保人利益。但是目前保險監管中對保險市場行為重視和研究力度仍然不夠,保險市場的惡性競爭和不誠信經營時常存在。為此,研究影響保險市場行為的因素,最終尋求合理的解決途徑,在當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惡性競爭是飲鴆止渴,服務提高才是治根之本
1、在保監會的重壓下價格戰勢頭有所緩解。價格戰曾是惡性競爭的主要表現形式,為了對付價格戰,保監會一再下發文件,對許多險種的最低保費做出限制。2006年8月份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訂并下發了四大項目的財產險條款費率指引,今后包括電廠、公路、地鐵、樓宇在內的重大工程保險,將以不低于該費率指引標準進行承保。保監會委托保險行業協會制訂指引的目的,是要改變目前重大工程保險惡性競爭,費率被嚴重壓低以至在國際再分保市場上無法分保的局面[1].
2、商業賄賂現象疊出,保險監管力度加大。很多保險人在買保險的時候,會比較哪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更便宜,有更低的折扣;就連部分保險公司的人在談論其他保險公司的優勢時,也大談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打的幾折,給客戶返多少傭金,但是他們沒有意識到,他們所說的這些競爭優勢都是違反保險法規定的,是典型的商業賄賂。
根據1999年2月1日財政部的《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規定,保險行業可以向方和經紀人給付最高不超過保費8%的手續費,且還是要扣過稅款后以轉賬形式支付。但現實情況是,個別保險企業為了爭奪這些保險方和經紀人,不斷給出更高的手續費或變相提成,手續費或提成甚至達到保費的50%以上。2006年3月16日的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指出治理商業賄賂將成為下一階段保險監管專項工作,商業賄賂已經引起保監會的高度重視。
3、監管要適度,禁止惡性競爭并不意味著不要競爭。有市場就必須有競爭,否則,市場是不完全的市場,是不健康的市場。為了保持市場的健康發展,保險市場需要適度的監管。為維護保險市場的正常運行,防止保險市場失靈造成破壞,保險監管的重心應放在創造適度競爭的市場環境上,放在對形成和保持適度競爭的格局和程度的監測上,要求管而不死,活而不亂,既限制競爭又不消滅競爭,既追求利潤又不盲目冒險,既有風險又保障安全。
4、推進自主創新,提升服務水平。關于創新與服務,要健全以保險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保險創新機制。發展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高科技保險,為自主創新提供風險保障。穩步發展住房、汽車等消費信貸保證保險,促進消費增長。積極推進建筑工程、項目融資等領域的保險業務。支持發展出口信用保險,促進對外貿易和投資。努力開發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人民群眾需求的各類財產、人身保險產品,優化產品結構,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水平也是節約。現在大家都在提倡節約資源,在保險業,提高服務水平、提高服務效率就是節約,它可以為客戶節約大量的人力和時間成本,讓更多的人正確的認同保險。
三、保險市場暗流涌動,誠信建設勢在必行
雖然近年來保險業在誠信建設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存在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誤導欺詐、拖賠欠賠等失信行為還比較突出,嚴重影響了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心。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創新方式,注重實效,逐步構建政府監管、公司內控、行業自律、社會評價和輿論監督多層次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2].
筆者在此著重指出保險中介方面的問題,尤其是保險營銷員。中國保監會保險中介監管部副主任呂宙指出,2005年全國保險業通過中介實現保費收人35億元,比上年增長23.8%,占總收人73%.未來五年,保險中介市場基本發展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經濟社會為出發點,堅持誠信專業化經營,不斷提升保險中介行業社會信譽,實現保險中介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為保險業又快又好做大做強做出貢獻[3].初步測算,到2010年,保險專業中介公司將接近4000家,保險營銷員保持150萬人左右,保險機構10萬余家,保險中介業務年均增長超過30%,保險中介的保費收人超過6000億元,其中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實現保費收人超過1000億元。
據了解,保險的誠信問題主要出現在銷售和理賠兩個階段。由于保險業務收入的40%以上來自營銷員,而全國近147萬名營銷員直接面對消費者,雖然銷售過程中的誠信問題影響面非常大,但保險公司由于考核機制等原因,普遍存在短視心理,希望能在短期內實現業務的快速攀升、占領市場,這使得保險公司的領導和管理者通常以保費論英雄,將那些保費收入高的業務員視為公司的骨干,給予各種獎勵。不誠信不要支付成本,長此以往,不誠信反而成為一種極具破壞力的負面示范。公務員之家
針對這一現狀,中國保監會保險中介監管部副主任呂宙也提出過相應的解決辦法,包括完善中介監管的法律、法規,提高中介監管有效性。努力形成一套包括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從業人員資格管理、保證金和職業責任保險制度、保險信息披露制度、懲罰制度在內的完整的制度體系,加強現場和非現場的監察,嚴厲打擊損害被保險人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總的來講,要通過社會信用服務機構進行誠信建設,調動全社會公眾進行積極監督,使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內容;要強化保險企業的誠信管理,同時還要加強保險誠信的宣傳教育,樹立一批講規范、重服務、守信用的典型;要把治理從業人員失信與治理保險公司失信結合起來,加大對公司法人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治理失信行為;進一步落實保險營銷員持證上崗制度,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營銷員資格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專業中介機構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認真把好行政審批關。
四、強化市場行為監管
針對保險市場行為的監管,《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強化市場行為監管,改進現場、非現場檢查,嚴厲查處保險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高市場行為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這一目標的提出給保險監管指明了方向。要按照高標準、規范化的要求,嚴格保險市場準入,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實施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健全保險業資本補充機制。完善保險保障基金制度,逐步實現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建立和完善保險監管信息系統,提高監管效率。規范行業自保、互助合作保險等保險組織形式,整頓規范行業或企業自辦保險行為,并統一納入保險監管。研究并逐步實施對保險控股(集團)公司的監管。健全保險業與其他金融行業之間的監管協調機制,防范金融風險跨行業傳遞,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此外,筆者認為隨著保險競爭的加劇和保險信息化的發展,保險與銀行、證券相互滲透的趨勢正在加快,由此導致了監管交叉和監管真空問題。對此,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與銀行業、證券業等監管部門的協調和合作,定期進行業務磋商,交流監管信息,解決混業經營趨勢下的分業監管問題,支持保險公司拓寬業務[4].與此同時,加強與各國保險監管部門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加入國際保險同業監管體系,通過該體系監管國內保險市場上的外資保險公司、國際保險市場上的本國保險公司以及接受本國分保業務的國外再保險公司,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
“參考文獻”
[1]李卉當前我國保險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河南金融,2005,(4):22-23
[2]侯申華誠信恐慌[M]北京: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04
[3]吳小平保險中介機構監管手冊[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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