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正確掌握影響力是青年教師成功的基石

時間:2022-03-09 0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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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正確掌握影響力是青年教師成功的基石

摘要:教育教學工作中教師影響力應該如何實施,這是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由于不同種類的影響力具有各自不同的特點,教師在具體實施影響力時存在一個定式。對于青年教師而言,了解這一定式并學會運用手中的影響力對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局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關鍵詞:教師影響力權力影響力

很多教師都有一個共同的體會,在工作初期,無論是課堂教學工作,還是班主任工作,最怕出現的問題就是“震”不住學生。由于青年教師與學生的生理年齡及心理年齡比較接近,教育教學經驗不足,學生很容易視青年教師為平輩,在管理制度和教學要求的執行上打折扣,甚至不把教師放在眼里。如何才能“震”住學生,這就涉及到了本文的核心問題——教育教學工作中教師影響力應該如何實施。

我們知道,所謂影響力是指一個人在與其他人交往中,影響和改變他人心理和行為的能力。從管理學的角度來講,管理者對被管理者的影響力主要由權力影響力和非權力影響力構成。作為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者,教師的影響力也包括這兩個方面。權力影響力是一種強制性影響力,對成員的影響具有不可抵抗的強制性,上至國家法律,下到游戲規則,都是其表現形式。權力影響力是教師影響力的基礎,是教師開展工作最直接最有力的武器,其優點是可操作性強,影響效果快速直接,但弊端是被管理者被動接受,其激勵作用有限。非權力影響力是一種自然性影響力,它由教師的品格、能力、知識及情感構成。非權力影響力的優點是影響力深遠持久,被管理者主動接受,激勵作用強;但其弊端是操作形式無形,實施效果較慢。一個教師的非權力影響力越優秀,就越有威信,影響力也就越強而有力,它是教師影響力追求的高境界。

在實際工作中,教師應該如何運用影響力以達到管理目的。我認為,鑒于兩種影響力的各自特點,教師在具體實施影響力時存在一個定式,或者說在教育教學的不同階段,教師對兩種影響力的運用是有側重點的。具體講,我認為在課堂或班級形成的初期,不應該過分依賴非權利影響力,而應把注意力集中在權力影響力的建立上;待課堂或班級成型以后,則應以非權力影響力的實施為重。簡單說,這個過程就是先“法”制、后“人”制。“法”制可以幫助教師利用有形易操作的權力,在最短的時間里促使學生遵守行為規則,從而內化為自覺習慣,幫助教師迅速形成對班級的權力影響力;而“人”制的目的是在“法”制基礎上形成積極穩定的教風或班風,讓教師的非權力影響力潛移默化,其作用發揮的更加持久、有效。這個過程類似于企業管理中“制度為先,企業文化為重”的思想。

為什么要強調這一實施順序,因為青年教師本身都受到了良好的科學文化熏陶,其綜合素質及修養都較高,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追求民主與平等,加之年齡上的相近,因此在工作初期,往往容易依賴非權力影響力,通過朋友式的師生關系確立其在教育工作中的地位。他們沒能意識到非權力影響力的實施更具技巧性,其實施效果與教師的教育教學經驗直接相關。此外,由于非權力影響力實施緩慢,不能迅速發揮其效果,如果青年教師忽略了權力影響力的建立,沒能在教育教學工作初期及時把握主導地位,必然導致后續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因此,對于青年教師而言,了解并學會運用手中的權力影響力對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局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那么,教師手中究竟有哪些權力呢?我個人認為,教育者手中的基本權力至少應該包括評價、表獎和懲戒這三種。評價是教育權力的基礎,表獎和懲戒則是其反饋,三者缺一不可。然而,一個不能不面對的現實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對于教師而言,其手中教育學生的權力正在逐漸減少。特別是社會輿論的片面導向,教育者已經喪失了包括懲戒在內的很多教育手段,即使使用也總是小心翼翼。這讓我們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顯得軟弱無力。因此,使用好我們手中有限的權力,使它發揮最大威力就顯得尤為重要。在這里,我要將重點放在教師對學生的評價這項基本權力上。

前面提到過,評價是教師權力中的基礎,對學生作出公正、客觀、合理的評價,不僅是教師樹立權威的基本途徑,也是表獎和懲戒等其它權力實施的有力依據。然而遺憾的是,很多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對這項權力的運用卻很不得法。通常遇到的問題是教師想當然的認為學生對教師的評價不在乎,評價沒有用。因而放棄了很多本應有的權力。事實上,學生對教師評價的重視程度是和教師自身對評價的重視程度是成正比的。教師越重視,學生也會相應重視起來。我認為要運用好評價這項教師基本權力,必須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想方設法將學校賦予我們的權力內化為自身職務的權力,一定要在學校賦予的權力框架內,制定更為具體的權力實施細則,成為學校管理的直接執行者,千萬不要成為學校管理的傳話筒。要敢于管理,敢于評價,否則教師和班主任的權力永遠也建立不起來。

2.評價體系的建立要合理、可行,要有激勵作用。無論是課任還是班主任,在建立具體的評價辦法時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不給學生可鉆的空子。同時,也要從人性化的角度考查制度的可行性,無法實施的制度不但不利于學生執行,更有損于制度制定者的權威。此外,制度的制定要貫穿激勵原則,讓學生有進取的機會和動力;如果在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后,學生普遍反應平淡,甚至抵觸,那很可能是制度本身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

3.制度的執行應始終本著一視同仁的公正原則,切不可雙重標準,甚至沒有標準。此外,我認為在實施過程中,教師要想方設法維護制度的不可侵犯性,這比維護個人權威更為重要。要用制度來管理學生,而不是某個個人的權威,更不是恫嚇。青年教師一定要注意,在實施權力影響力時一定要以尊重學生為前提,否則不但達不到管理目的,也會影響到教師今后非權力影響力的建立。

總之,權力影響力是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進行的保證,應該科學、合理地發揮其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贊成和提倡教師積極、自覺、充分和主動地利用非權力影響力。我想,正確認識教師的影響力,把握運用的時機和規則,將為青年教師規范化的管理課堂和班級打下堅實的基礎,為教育教學工作創立良好的開端。

參考文獻:

1、斯蒂芬·P·羅賓斯管理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12月367頁

2、銀星嚴1,艾軍2論教師權力影響力和有效性對教學的影響廣西財經學院學報2006年10月2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