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土壤生態修復基金法律經濟研究

時間:2022-11-11 09: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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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土壤生態修復基金法律經濟研究

1我國農村土壤污染的現狀

1.1土壤污染范圍持續擴大。近幾年,土壤污染問題日漸突出,污染范圍呈現擴大趨勢,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①農業生產。作為農業生產大國,我國龐大的農業生產“體量”背后隱藏著灌溉水污染土壤和農作物的現象。②工業生產。進入21世紀后,大氣污染已超越城市承載力,生產型企業向農村轉移,工業污水排放污染了農村環境。由于工業廢水中含有大量重金屬,容易污染耕地、土壤、農作物和地下水,給人類的健康造成巨大危害。1.2土壤污染類型逐漸增加。農業是農村地區的支柱產業,隨著時代的發展,化肥企業逐漸增多,農業生產使用化肥的現象迅速增加,各種有機化肥和有機農藥成為農業生產的必備產品。化肥具有不易分解的化學特性,長期滲透于土壤中容易污染土壤和水質。21世紀后,農村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地區以生產要素成本低廉的優勢吸引了大量生產型企業,工廠排污導致重金屬污染土壤的現象明顯增加[1]。近年來,PM2.5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危害,被污染的大氣中攜帶的污染物落于地表,對土壤造成污染。農村機動車保有量激增,城市淘汰的老舊機動車以低廉價格向農村轉移,排放了大量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2],成為近幾年出現的另一種土壤污染類型。1.3農村土壤污染程度不斷加深。農村土壤主要表現為土壤質量等級下降和土壤自凈能力減弱。農村地區土壤的重金屬污染、無機物污染等新型污染物的共同作用,土壤膠體中陰離子和陽離子的數量不足以沖抵污染物陽離子和陰離子的數量,無法徹底完成質量守恒轉換,導致土壤自凈能力下降,很多地區的土壤甚至喪失了自凈能力。同時,土壤修復難度也有所加大,簡單的物理置換、噴灑化學藥物、種植植被等方法難以取得實效,必須通過在土壤中培養微生物的辦法將土壤中有毒污染物轉換為無毒物質,難度顯而易見。

2我國農村土壤污染形成原因的法律經濟分析

2.1經濟發展模式粗放。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農作物化學殘留超標、大氣污染、水質變差等問題也日益嚴重[3]。由于農村地區土地、勞動力,以及原材料等生產要素成本具有比較優勢,所以吸引了產業資本向農村地區聚集,工業排污量急劇增加,污染了土壤。究其原因,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粗放,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產業向農村地區聚集,不僅輸出了巨大的低端產能,同時也帶來了大量低端庫存[4]。2.2土地綜合利用不當。農村土地利用缺乏整體規劃,通常表現為:①建設用地規模化擴張。在農村投資發展生產,促進農村產業向規模化方向發展,這樣不僅可以節省大量信息成本和運輸成本,還可加快資本外部循環速度,但是集中污染現象卻呈規模化態勢。②建設用地侵占耕地資源。農村對建設用地的利用采取“劃片經營”的方式,占用耕地發展生產的現象較為常見,給農業灌溉和生產帶來不利影響。③土地利用零碎化。工業發展給土壤造成巨大污染,甚至不可逆[5]。2.3化肥農藥投入過量。1990年,農作物播種面積是14③836.2萬hm2,糧食作物播種面積是11③346.6萬hm2,共26③182.8萬hm2。截至2014年底,農作物播種面積為16③544.6萬hm2,糧食作物播種面積為11③272.3萬hm2,二者的面積合計27③816.9萬hm2[6],增幅為6.24%。1990年,化肥折純使用量為2③590.3萬t,農藥使用量為73.3萬t,累計投入量為2③663.6萬t。截至2014年底,化肥折純使用量為5③995.9萬t,農藥使用量為180.7萬t,累計投入量為6③176.6萬t[7]。化肥使用量增幅131.48%,農藥使用量增幅146.52%,化肥和農藥累計投入量增幅131.89%。化肥和農藥累計投入量的增幅速度是播種面積增幅速度的21.14倍。化肥和農藥投入量的增幅在15年間增長了131.89%,平均每年以8.79%的速度增長。

3建立土壤生態修復基金制度的法律經濟分析

3.通過土壤生態修復基金調節經濟發展方式。只有調整經濟發展方式,將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轉化為集約式經濟發展模式,才是解決土壤污染問題的關鍵。具體而言,建立土壤生態修復基金,對土地使用者收取的金額應根據土地使用面積和土地污染情況按照一定比例計算而得,使用面積大、污染嚴重的使用者應當繳納高額的基金,以此約束土地使用者的生產行為。通過明確權利義務,實現市場資源的重新配置,用成本調節方式使低端產能退出市場,提升農村地區的整體生產效率,降低土壤污染形成概率,使經濟向集約化的方向發展。3.211通過土壤生態修復基金改進土地利用方式要想實現全要素生產效率的提升,應通過結構性調整來提高有效供給數量、提高生產效率。經濟發展應充分、合理地利用資源,才可以提高供給效率[8]。由于農村經濟的消費和出口處于較低水平,所以投資成為發展農村經濟的關鍵。隨著農村城市化改造的推進,農村承接了城市的高污染、高能耗產業,農村地區的土地成了城市污染的“消納器”,逐漸造成土壤污染。農村地區應該改變這種“消納”式的經濟發展結構,發揮農村自身產業優勢,發展綠色產業,帶動農村經濟發展。針對農村土地的綜合利用,應在合理規劃的前提下挖掘農村的內生動力,減少過度投資對土壤造成的破壞,提升土地資源的供給效率,拉動農村經濟發展,走綠色發展道路[9]。建立土壤生態修復基金后,可以通過向土地使用者收取一定費用作為基金來源,使農村地區土地資源的分配和使用更加合理。使用者除一次性繳納土地使用費用之外,還要根據面積以及土地使用情況,每年繳納土壤生態修復基金,這樣可以避免農村集體組織和土地使用者盲目利用土地資源,改善建設用地無序化擴張、侵占耕地資源、土地零碎化利用等問題。3.311通過土壤生態修復基金補償農村經濟投入。因為農村地區經濟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為低端產能投入過多,農業現代化程度不高,企業升級能力較差,高端產能幾乎為零[10]。所以,只有淘汰老舊產能、發展高端產能,加大對高端產能的投入力度,引導農村經濟向低碳化、生態化方向發展,才能從根本上改善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土壤污染問題。通過建立土壤生態修復基金,向土壤使用者每年收取一定的費用放入基金中,其余部分可由政府根據每年財政狀況以及稅收狀況撥付。基金除用于修復土壤生態外,還可提取一部分作為激勵基金,對無污染的高新產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償。一方面,可以降低生態企業的生產成本;另一方面,可以促進農村經濟向生態化方向發展[11],這是徹底解決農村地區土壤污染問題的有效路徑。從法律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市場化調節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必然選擇,根據激勵原則,決策的依據是收益大于成本,這樣決策者才可能選擇該項行為[12],這也就出現了兩個選擇,即擴大收益和降低成本。以往農村地區的土壤污染正是由于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導致的,因而對于農村地區生態化、綠色化、無污染的生產企業要給與一定的經濟補貼,降低其生產成本,使其具有市場競爭力。對于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生產企業則要加大成本控制,縮小其生存空間,從而減少對農村土壤的污染。因此,土壤生態修復基金可以起到補償農村經濟、優化農村產能、逐漸凈化土壤的目的。

4結束語

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農業生產開始大規模使用農藥和化肥,造成土壤污染。21世紀,城市工業向農村轉移,給農村土壤帶來重金屬污染問題。近些年,農村土壤面臨氮氧化物污染,有些地區的污染超過了土壤的自凈能力。根本原因在于經濟的粗放發展、農村土地綜合利用不合理、過度使用農藥化肥等。因此,要建立土壤生態修復制度,用法律規范的形式調整農村經濟生產關系是解決土壤污染問題的必然選擇。通過明確土地使用權與政府土地管理權之間的關系,每年向土地使用者收取一定費用作為修復生態的基金來源之一,既可使土地使用者珍惜土地資源,又可減輕政府修復土壤的壓力。

作者:郭琳琳 單位:自然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