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教學反思與重構
時間:2022-08-14 09: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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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被引入法學教育領域以來,案例教學法在民法學教學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案例的運用,對于生動形象地闡釋基礎知識,加深學生對基本理論制度的理解和掌握,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邏輯思維,增強學生法律實踐應用能力都有莫大裨益。但現有的民法學課堂教學對案例的運用模式的不完善嚴重影響案例教學法作用的發揮,無法充分滿足法學教育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因此,對民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的實施現狀進行梳理,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系統地對案例教學法進行反思與重構極為必要。
關鍵詞:案例教學法;反思;重構
目前的法學教育框架下,通過在日常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法成為民法學教學的自覺選擇。案例教學法能豐富教學形式、活躍教學氛圍、拓展教學內容、提高教學生動性,能有效彌補傳統講授法的不足,是民法學教學中不可或缺的一種重要教學方式。
一、案例教學法的實施現狀
案例教學法是指在法學教學中引入案例,以案例輔助教學內容的學習。案例教學法在民法學課堂教學中得到普遍使用,但在具體使用模式、使用方法和使用頻率上存在較大差異性。1.案例教學法的實施模式。第一,例證式案例教學法。例證式案例教學法,是民法學課程教學中運用最多的案例教學法。此種案例教學法是教師在基本知識點的講授過程中穿插案例,用案例來解釋印證民法學基本理論制度,加深學生對知識點的理解和掌握。往往針對某一具體、微小的知識點即可使用案例進行闡釋說明,相應的教學案例數量眾多,教師應用起來難度不大,本質上是通過列舉案例印證相應的知識點,因此,這種案例教學法被學者稱為“例證式案例教學法”。第二,驅動式案例教學法。驅動式案例教學法,是在課程開始時采用案例引入的方式導入新的授課內容,激發學生的興趣、引發學生的思考,使其帶著問題進入對課程內容的學習。此種案例教學法通常選用與教學章節內容相對照的案例,在教學開始時起到引起學生學習興趣的作用,隨著授課內容的展開逐步實現對案例涉及問題的解答。第三,實訓式案例教學法。實訓式案例教學法,是在教學內容進行一段時間,學生掌握了一定的基礎知識時,專門拿出一定的教學時間,針對具有一定綜合性和系統性的重要知識點,使用案例對學生進行應用能力的訓練的案例教學模式。此種案例教學模式大多選用較為復雜的案例,以學生為主體展開對案例的整理、設計與剖析,注重基本知識點與法律實務的對應,側重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動手操作能力。2.案例教學法的實施現狀。第一,例證式案例教學法和驅動式案例教學法得到較多使用。例證式案例教學法簡單好操作,案例資源比較豐富且已經形成一定數量的常規教學案例,在課堂教學中使用最多。幾乎所有的民法學授課教師都會在課堂上使用例證式教學法,以此實現對知識點的深入闡釋、加深學生的理解。驅動式教學法對于統攝章節全局,引發學生學習興趣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近年來逐步受到民法學授課教師的青睞,在課程開始通過提出引例導入授課內容的做法成為受到師生普遍歡迎的授課方法,有一些民法學教材在編著體例上也是采用了案例導入的創新方法,通過引例帶動教學內容的進行,并適當結合引例對相關教學內容展開分析。第二,實訓式案例教學法被逐步引入、改進完善。隨著傳統案例教學法的弊端日益顯現,不斷有新的改進措施被付諸實踐,實訓式案例教學法就是在這一背景下被引進民法學教學中的。但總體而言,實訓式案例教學法尚處在摸索嘗試階段,還沒有形成成熟的實訓體系,實訓模式不夠成熟穩定,沒有明確的實訓大綱、缺少實訓教材、實訓流程設置不規范等問題均有待完善。第三,其他新型教學方法得到探索。圍繞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和應用能力,加大實踐教學比例,很多民法學教師都進行了不少有益的嘗試。有教師提出在教學中采用辯論式教學法,“在民法課堂中有針對性的選擇一些社會上的熱點話題讓學生分為兩組進行辯論”,辯論中充分挖掘基本知識點和案情的聯系,為自己的觀點提供法律和事實依據,實現理論和實踐的有效結合。有教師提出案例摘要撰寫教學法,“要求學生查找與授課內容直接相關的判例,并要求學生寫出判例摘要”,以此讓學生通過對真實判例的分析,實現理論知識點與法律實務的有效對接。
二、案例教學法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1.對案例的使用方式較為單一。在教學中使用案例已經成為民法學課程的基本授課方法之一,但是三種不同的案例使用模式對教師和學生的要求均不一樣。最易于把控的仍然是例證式教學法,其次是驅動式案例教學法,實訓式案例教學法無論是從設備條件,還是從對教師與學生的要求來看,操作難度都是最大的。因此民法學課堂教學對案例的使用大多集中在利用案例印證知識點或者利用案例引出所要講授知識點的方式上,案例使用方式較為單一。2.與法律實踐結合的層次較淺。正因為教學中對案例的使用方式大多局限于例證式教學法或驅動式教學法,真正的互動式案例使用方式——實訓式教學法使用的頻率較低,才導致案例教學法的作用范圍大多囿于解釋印證基本知識點和基本理論制度。案例仍然脫離不開為理論體系的系統講授服務的命運,與法律實踐的呼應相當有限,不能充分滿足培養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要求。3.學生在教學中的主體地位體現不強。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目前的民法學教學,總體上仍然是教師占據課堂主導地位,教學內容仍然以教師的理論講授為主。即使開展案例教學,相當多的情況下教師也只是利用案例說明印證知識點,或者對案例進行簡單羅列展示,或者自行對案例進行解讀分析,或者簡單聽取個別學生發言,很難實現以學生為主體展開對案例的充分討論。4.學生參與案例實訓的范圍有限。在已經開展的實訓式案例教學中,通常把一個教學班級的學生分成若干小組,每個小組四至八人均可,以小組為單位展開實訓。案例實訓環節的眾多和實訓內容的復雜往往需要小組進行合作,但實踐過程中卻發現學生的參與度不足,既存在準備階段的參與不足,也存在演示階段的參與不足問題。有些小組分工不明確,有些小組分工后各自為戰、互不溝通,有些小組把實訓任務交給個別同學、其他同學充當看客,有些小組則干脆以實訓次數的多少由組員輪流負責。如何擴大案例實訓的覆蓋面,實現學生的全員參與是需要在實訓規則設置上加以考慮完善的。
三、民法學教學中改進案例教學法的具體措施
1.增大實訓式案例教學法的使用頻率。實訓式案例教學法通常以案例為中心展開課程教學,圍繞案例進行搜索、整理、討論、展示,這種教學法的開展需要有充足的課時保障。因此在教學設計上,應當單獨為實訓式案例教學法留出教學時間。民法學課時有限,如此一來,增大實訓式案例教學法的使用頻率便面臨著壓縮傳統講授教學時間的問題,需要在授課方式上加以調整、統籌安排。實訓的開展必須切中知識體系中的關鍵點,應選擇在具有較強綜合性、知識點較集中的章節講授完畢之后進行。2.組織教學團隊整理案例庫,編寫案例教學教材。無論采用何種具體的案例教學模式,案例教學法使用的根本性前提就是案例的齊備。盡管網上網下各種媒介可以獲取的民法學案例數量眾多,但在案例類型、案例質量、與知識點的適應性等方面都存在千差萬別。因此,依照一定的體系、標準進行搜集整理,建立起有規則、系統化的案例庫共教學使用非常必要。當然、案例庫建設僅僅是為案例教學法的開展提供了可依托的素材,真正使案例教學法在教學中因章節內容、教學環節、教學對象不同發揮相應的輔助作用,還需要借助教材編寫的形式就案例的使用作出具體的、合理化的編排。這一系列工作的完成都有賴于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的民法學教學團隊共同協力。3.對實訓式案例教學法加以完善。實訓式案例教學法被運用到民法學教學中的時間不長,具體的操作模式還處在摸索階段,不同教師對該種教學方法的理解、把握和運用都存在不同,成熟的實訓模式和實訓體系尚未建立起來。在實訓方式和層次設置上,既應包括單純進行實體法訓練的教學案例綜合討論分析、案例拓展訓練,也可包括兼具程序法內容的司法文書制作、實例研習和模擬法庭,還可不斷探索其他的新型實訓方式。在實訓環節的設置上,要安排包括案例選取、發放、整理、討論、設計、分析、展示、點評、總結、書寫實訓報告等各個階段的完整的實訓流程,對流程加以科學合理的設計。在實訓規則的設定上,應制定完整嚴密的實訓規則,對實訓時間、實訓場地、實訓需要準備的材料、實訓目標、實訓人員職責分配、實訓成果的表現形式等方面作出要求,確保小組合作中全體同學合理分工、全員參與。在實訓條件的保障上,應強調確保如實訓場地、多媒體設備、音響器材、網絡連接等一定的實訓場所和實訓設備的具備。除此之外,實訓還應建立起一定的考核激勵機制,要明確實訓考核方式,并把實訓考核成績與學生的期末考評成績結合起來,形成綜合考核結果。4.加強師資建設。現有的案例教學改革中,教師實踐經驗不足既影響教學向實務操作的推進,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案例教學效果的發揮。進行民法學案例教學改革的重要問題之一便是進行師資建設。教學院系應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采用“走出去”和“引進來”的師資建設策略。一方面,要采用各種措施、創造各種條件增加教師的司法實務經驗,如通過教師的社會兼職,到實踐單位掛職交流、與司法實務部門展開合作項目等方式對教師進行專門的實務性培訓,加強教師自身的實踐能力培養和實踐經驗積累。另一方面,要改革教學觀念、更新育人模式,將司法實務部門的優秀法律工作者吸收到法學教學中,建立起與實務部門協同育人的機制。具體模式上,可采用講座交流的模式,也可采用兼職客座教師的模式,或者采用將學生送至實務部門開展定期實踐訓練的模式,均能達到吸收法律工作者的實務經驗、培養學生實踐應用能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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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廉霄 單位:河南警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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