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設思想歷程及經驗
時間:2022-04-17 10: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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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的淵源及中國化
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在上海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是以馬克思主義作為黨的行動指南。中國共產黨在推進法制建設的過程中,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的法制思想為自己的法制建設的行動指南。
1.1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產生與發展
馬克思自幼深受做律師的父親影響,其法制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法制思想的啟蒙時期。這個時期主要集中在1835年10月進波恩大學攻讀法學至1844年。當時,面對言論自由受封建勢力的打壓,馬克思深入分析和思考了法與自由的關系,明確提出“自由確實是人所固有的東西”[1],繼承了近代啟蒙思想家的自由觀,并提出法制化才是維護人民自由的手段。第二階段:法制思想的發展成熟時期。馬克思在1844年參與《德法年鑒》的工作之后,其法制思想迅速發展成熟,在法的本體論、法的本質論、法的職能論、法的歷史規律論、法的關系論、人權論、部門法論、對資產階級法津和法律學說的批判、法學方法論等方面形成了系統的觀點。他已經將法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置于經濟基礎之上,對法制的理解已經脫離了唯心主義。馬克思與恩格斯一道,共同創立唯物主義的法制理論體系,開創了馬克思主義法制時代。
1.2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的中國化
馬克思與恩格斯一生都在為人類的解放事業奮斗,他們的法制觀始終圍繞人的解放和爭取自由為核心,深入批判了資產階級法的階級屬性和局限性,揭示了法的一般發展趨勢。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是人類解放事業的重要財富,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其法制思想是建立于西方資本主義的社會背景和日耳曼民族傳統之上的。因而,各國在適用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的過程中不能只采取單純的拿來主義,而必須根據本國和本民族的實際情況進行本土化的設計。中國共產黨于1921年成立后就開始了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的中國化探索。中國共產黨人將馬克思主義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在中國原有的法律體系上實現了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進一步吸取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的精髓,不斷實現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的中國化。因此,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一段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中國化的歷史。
2法制建設中國化的歷史經驗
2.1建章立制鞏固革命成果,開啟法制建設的中國化進程
是馬克思主義法制中國化的開啟者。早在1918年,組織“新民學會”進行革命實踐活動時就深刻地認識到,社會主義革命的組織機體必須建立在完善的規章制度基礎上,確保組織的純潔。此后,的法制觀念不斷深化,特別是在經過兩次國民革命戰爭的洗禮,愈發感受到法制建設中國化的重要意義,特別是在中國這種專制傳統濃重、封建殘余勢力強大的國家,對于如何搞好民主更是有了深刻的認識。他認為,要真正實現馬克思主義的民主,在中國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簡單地改變法律、破除舊法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經歷一定的歷史階段,于是他提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人民民主專政理論。正是這一理論指導中國人民破除重重困難,建立了廣泛的革命統一戰線,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新中國建立前后,率先提出要走法制道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人民的意愿,擺正中國共產黨在國家中的位置。建國前,深刻地總結了解放區政權建設的經驗,領導全國進步的政治團體制定了具有廣泛政治基礎的《共同綱領》,并在綱領基礎上成立了新中國;又先后制定了《婚姻法》《法》《工會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規。1954年制定了我國的第一部憲法,極大促進和保證了我國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62—1963年相繼起草了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準備征求意見后正式通過,以建立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制體系。遺憾的是,史無前例的“”干擾了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進程。
2.2構筑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制框架,鄧小平引領法制建設中國化的全面展開
的結束掀起了法制建設的新一輪高潮。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在深刻總結建國以來黨和國家發展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許多有益的想法,特別是提出了要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框架,并逐步理順了黨、國家和軍隊的關系,要求在法制的框架內實現人民生活和國家生活的正常化。第二代領導集體不但要求要搞好改革開放,而且要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要同時搞好,用法制的手段捍衛社會主義事業。在這些理念的指引下,第二代領導集體的法制思想逐步清晰,在內容和實質上都繼承了以為中心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法制建設中國化的傳統,并在此基礎上豐富和完善了法制建設的脈絡:首先,堅持將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例如,1978年12月鄧小平主持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2]。在此,鄧小平不僅將民主擺在國家生活的首位,還強調應當將民主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其次,吸收西方立法經驗,完善民事領域立法,確保社會主義事業向前發展。鄧小平倡導吸收人類社會一切有用的經驗,特別是在民事領域,不斷引入創新觀念,《經濟合同法》《民法通則》和《商標法》等民事、經濟法律的制定,進一步提供了經濟建設的法律保障,推進了經濟社會的法制化。最后,樹立法律權威,注重法律實施,提出了法制建設的基本方針。鄧小平要求法律的制定實施要體現權威性,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殊黨員存在,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3],確保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能夠落實到實處。
2.3完善社會主義法制體系,推動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建設
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共產主義運動遭遇了大寒流,包括蘇聯在內的多個社會主義國家紛紛改旗易幟,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也受到了巨大的沖擊。在中國何去何從的緊要關頭,以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毅然前行,堅定不移地帶領中國人民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在此時期也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社會主義法制體系,中國政府的職能被重新定位,政府部門經歷了機構改革,社會主義事業欣欣向榮。以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正式提出“法治”概念,為中國法制的革新和法制建設的中國化提出了新的努力方向,實現了“法制”向“法治”的過渡。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了黨和國家、人民的關系模式,認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隨后,“依法治國”概念在1999年被正式寫入憲法。這標志著中國在追求人民幸福、人民民主的過程中,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
2.4倡導和諧平等的社會法治模式,進一步助推文明成果的法制建設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隨著經濟體制深刻改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一系列新的階段性特征。我國已進入發展的關鍵時期、改革的攻堅時期和社會矛盾的凸顯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既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也面臨著嚴峻挑戰。以為領導中心的第四代領導集體,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以“保穩定、促發展”為核心理念,不斷落實和發展依法治國理念,進一步推動人類文明成果的法制建設。第四代領導集體在法制建設中國化的進程中提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思想。一是提出了和諧法治的思想。在2005年9月4日會見世界法律大會代表時指出:“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決社會矛盾的最佳途徑。人與人的和諧相處,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國家與國家的和平相處,都需要法治加以規范和維護。”第四代領導集體不僅踐行依法治國的理念,而且也對依法治國增添了和諧的內涵。二是科學定性了法治國家的內涵,并明確概括了社會主義的法治理念。依法治國理念包括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三是理順了法治國家與政黨的關系,依法治國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相輔相成的,只有在黨的領導之下才能維護法治的權威、實現公平正義。
3法制建設中國化中的問題與突破
3.1中國法制建設中的問題
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就是一部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國化的歷史。在中國共產黨90多年的歷程中,黨不但在內部制度建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而且帶領中國人民在國家建設中同樣取得了世界矚目的成就。但是,由于中國社會發展的迅猛以及中國封建文化的根深蒂固,中國法制建設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首先,法制建設落后于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進程。在90余年間,中國社會經歷了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實踐,經歷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新民主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的跨越,特別是改革開放30余年社會經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然而法制建設實踐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法律規定落后于社會現狀,無法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要求。其次,誤讀黨的建設與國家法治建設的關系。法制建設的實踐應當是將黨的建設與國家的法制建設置身于同一個平面,應當堅持在黨的領導下進行法治建設。但是,近年來出現了各種各樣的思想誤區,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將堅持黨的領導絕對化,有以黨代政的傾向;二是錯誤認為,憲法規定黨組織和黨員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因而認為法律與黨之間存在劇烈的矛盾沖突,黨和國家之間是割裂的矛盾關系。最后,否定馬克思主義在法制建設中的指導地位。當前的政治經濟體制改革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的重大改革。但是,部分觀念卻將馬克思主義指導與法制建設對立起來,將法制建設看作是一種脫離馬克思主義指導進程、是一場全盤西化的改革,全面否定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將西方倡導的資本主義民主法制機械地套用到我國。
3.2法制建設的突破
第一,繼續加大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研究。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研究,不僅僅關系著中國法學理論的深層次發展,更關系到國家政治生活中法與黨的關系問題。加大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還可以更好實現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法學理論的融合與協調。第二,重視法律人才的培養和法學教育的發展。國家的高級管理者、黨的各級領導人,首先應該是懂法律的人,是有著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和公平正義等法律價值追求的人,這就要求應培養更多的更優秀的法律人才,提高司法實踐的能力,提高依法治國的能力。第三,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法律從來都不是圓滿的,因為社會是不斷向前發展的,這就要求我們與時俱進,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建立科學完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90年來,中國共產黨人堅守著馬克思主義的信念,繼承馬克思主義法制思想,并創造性地應用于中國各個階段的法制建設過程中,保障了黨的領導,維護了人民的利益,實現了國家的穩定與發展。
作者:汪文來工作單位:中共深圳市南山區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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