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技術合同英譯分析論文

時間:2022-09-08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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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技術合同英譯分析論文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是一種超越國界的技術轉讓。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引進了不少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這對于提高我國的技術水平和生產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拖積極書轉讓合同,越來越受到律師和翻譯工作者的重視。因此,如何起草和翻譯好技術轉讓合同也就成了當前從事涉外法律工作者感興趣的問題。技術轉讓合同的翻譯比較單調,但是關重大,它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如有敗筆將會產生嚴重后果,本文就國際技術轉讓合同英譯的幾個問題作一初步探討。

一、英譯國際技術轉讓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幾種:國際許可證合同,或稱國際技術許可證協議(InternationalLicensingAgreement);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InternationalConsultingServiceContract);國際合作生產合同(InternationalCooperativeProductionContract);國際工程承包合同或協議(InternationalContractingAgreement),好的技術轉讓合同的譯文,一般都應具備以下特點:

1、準確性

技術轉讓合同的英譯要以“準確”為首先條件,做不到這一點就談不上翻譯。這里講只滿足于字面上的一致,而是將從詞義、語法、專業上去深刻理解原文的含義,使疑問說明原理準確無誤,陳述事實明白曉暢,切不可使人感到疑問模棱兩可。請看下面例句:“合同總價30%,計3642美元(大寫:三仟陸佰肆拾貳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讓方”。原譯:“thirtypercentofthewholecontractprice,counting3642dollars(Incapital,thirtythousandsixhundredandfortytwo)willbepaidbylicenseetolicensornotmorethan30daysafterreceivingthefollowingdocumentsfromlicensorandfindingthemauthentic”。

這一條款的英譯至少有六處不妥:第一、“合同總價”不能譯成"thewholecontractprice",應譯成"thetotalcontractprice","total"在這里強調“總額”;第二、“計ⅩⅩ美元”應譯成"namelyⅩⅩUSdollars",在"dollar"前一定要加US,因為使用dollar的國家除美國外,還有加拿大、澳大利亞、埃塞俄比亞等國;第三、“大寫”不能用"incapital","incapital"表示“用大寫字母”,英語合同中的“大寫ⅩⅩ”應譯成"say+英語數詞",第四、“不遲于三十天”,準確的譯文應是"notlaterthan30days";第五、"willbepaidby"應改譯為"shallbepaidby",在合同文本中"shall"主要用來強調一方所負有的義務;第六、“經審查無誤”,應譯成"tofindtheminconformitywiththestipulationsofthecontract".另外"afterreceivingthefollowingdocuments....andfinding"最好用完成時形式"afterhavingreceived...andfound"或用從句的完成形式"afterlicenseehasreceived...andfound",“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譯成"thefollowingdocumentsfromlicensor"不夠確切,不如譯成"thefollowingdocumentswhichareprovidedbylicensor"

2、嚴謹性

起草合同文件必須嚴謹,那么英譯合同文件也應力求嚴謹,譯合同文件不同于譯文藝作品要求具有文采、韻味,英譯合同文件要求的是嚴謹和精確。為了排斥歧義的產生,合同中有些詞語的翻譯必須保持一種譯文,特別是一些重要的詞語都有嚴格的法律涵義,絕對不可信手拈來。如“排它許可”就不能譯成"Exclusivelicence"而應譯成"solelicence";"Exclusivelicence"的意思是“獨占許可”,這是國際間通用的術語,兩者有明確的含義。"Exclusivelicence"表示,許可方不得再把同樣內容的使用許可證協議授與該地域的任何第三者,就連許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該地域使用該項技術;而"solelicence"則不同,它表示:“許可人不得把同一許可證售于同一地域的任何第三者,但許可人則保留自己在該地區使用該合同中技術的權利”。再如:翻譯“支付條款”時,譯者可能碰到“最高提成費”這樣的術語,這條術語不能盲目地套用漢英詞典上的詞語,譯者必須弄清其真正內涵。“最高提成費”一般是指受讓方提出的,意即規定一個提成費的最高數額,將來受讓方產品銷售量一旦很大,按比例計算將超過這個數額時,則僅僅按這個數?鈧Ц叮輝俁喔丁K裕選白罡嚀岢煞選幣氤?nbsp;"MaximumRoyalty才能體現出原文的含義。

3、規范性

技術轉讓合同中的句子都是相當規范的,英譯時一定要保持合同原文的體例,反映原文的精神,有些詞句已形成固定的翻譯標準和格式,一般不易隨意改變。例如:在專有技術許可證協議中“保密條款”是不可忽視的,一方購買另一方的技術,就要承擔該項技術的保密義務,保密條款一般指受讓方為許可方的技術保密,但又不僅止于此,如果許可方許可受讓方獨家在某一地域生產某種產品,則許可方自己在該地域內也負有不將該項技術透漏給第三方的義務。所以這個條款是這樣規定的“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一部分或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這一條款主要規定了兩項內容,一項是受讓方對出讓方提供的技術進行保密的期限,一項是在何種情況下,受讓方不承擔保密的義務。所以,英譯時應分成兩段,第一段譯成"licenseeagreestokeeptheknow-howandTechnicalDocumentationsuppliedbylicensorundersecretconditionswithin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這一段的“對....進行保密”使用"keepundersecretcondition";“在....期內”使用"within"不用"during";第二段譯成"Incasepartoforallknow-howoftheabovementionedtechnicalcontentshavebeenpublishedbylicensororanythirdparty,andlicenseeobtainsevidenceofsuchpublication,licenseeshallnolongerberesponsibleforkeepingsecretandconfidentialthepartalreadypublished",這一段英譯時,要注意增譯一句"licenseeobtainsevidenceofsuchpublication",因為另一方不承擔保密責任要有理由,對方堅持要求時,另一方要拿出足夠的不履行義務的證據。最后一句,“受讓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應使用"Itshallnolongerberesponsiblefor....",結構,表示在法律不承擔責任的義務。

二、技術轉讓合同的英譯過程

技術轉讓合同的英譯一般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

1、熟悉全文、掌握大意

譯者在拿到一份技術轉讓合同時,必須先通讀幾便全文,了解原文的結構以及每個詞語在具體上下文中的含義,著重領會合同中的法律語言的確切性,必要時還需要查閱有關資料,切不可一拿到文件就提筆翻譯,這草率的工作態度是絕對要不得的。熟悉全文、掌握大意有兩大益處。一方面有利于選擇詞義,比如:合同文件中經常出現的一句話“具有同等效力”譯成:“tohavethesameeffect”就欠妥,“effect”是指“效果、效應”,而合同文件中的“具有同等效力”,是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應譯成:“tobeequallyauthentic”。再如:“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應譯成:“eitherofthepartiestothecontract”,這里的介詞“to”不能用“of”代替,因為“to”是指“作為一方參加合同”;另一方面有利于行文造句,不同種類文章,其文體不同,譯文的表達方式,行文造句也就隨之不同,如果譯者在翻譯之前沒有領會原文的內容,那么其譯文就不會是“行話”。請看下面條款,“本合同于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三日在ⅩⅩ簽訂,一式兩份,每份用英文和中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原譯:“thiscontractwassignedin ⅩⅩonMay,13,l987,eachcopywaswritteninEnglishandChinesewithtwocopiesineach,thetwotextshavethesameeffect”。這句話是在“合同的生效、終止”一章中出現的,由于譯者對這一條款的行文不了解,加之對主要意思也不大懂,所以把這一結構嚴謹的條文翻譯成了“大白話”、此句應譯為:“SignedinⅩⅩthis13thdayofMay,1987induplicateinEnglishandChineselanguages,bothtextsbeingequallyauthentic”本句使用了兩個分詞短語,句中的“于八七年五月十三日在ⅩⅩ簽訂”,譯成:“signedinⅩⅩthis13thdayofMay,1987”,含有簽字的那一天并不一定是生效的日期,因為技術轉讓合同簽字后,還應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一式兩份每份用兩種文字寫成”,講的是用兩種文字寫成的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內容完全相同,因此直接譯成:“induplicateinEnglish andChineselanguages”,這里的“induplicate”指文件一式兩份,用介詞“in”表示“用...語言寫成”。

2、推敲詞義、分析結構

合同文件中的詞語是構成合同文書最基本的單位,對合同文書中的一些重要詞語的正確理解,是英譯合同文件的基礎。要透徹理解原文,必須認真地推敲詞義,那種孤立、片面地去理解詞義的態度,必定會出錯。以“遵守”一詞為例,詞典上有observe,obey,abideby,complywith,但這幾個詞并不都是同義詞,在不同上下文和不同的條文中就有不同的處理方法,請看下列句子:(1)“全體人員應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在這一條款中執行者是人,表示人對法律的遵守,動詞應選用abideby,譯成:“Allthepersonnelshallabidebythelawsanddecreesintheproject-hostcountryandrespectthelocalcustomsandtraditions”(2)“雙方的一切活動都應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這一條款中的主語是“活動”,英譯時謂語動詞應選擇“complywith”,不能用“abideby,obey”或“observe,”,故譯成:“Alltheactivitiesofbothpartiesshallcomplywiththeprovisionoflaws,decreesandpertinentregulationsintheproject-hostcountry”。如果把以上幾個詞套用就會使譯文詞不達意,也不象法律語言。再如合同中經常使用的一個詞“承擔”,英文中就有"bear,accept,undertake,take,respondin,shoulder”可供選擇,但“承擔”在下列不同句子中,卻有不同“承擔”效果。如:(1)“由乙方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譯為:“partyBshallbearallthelegalandfinancialresponsibilityarisingthere-from”,"bearresponsibility主要表示“承擔”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注:“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不譯成“lawandeconomicresponsibility”)。(2)“雙方承擔風險”應譯為:“Bothpartiesshallaccepttherisk”(3)“乙方承擔后果”譯為:“partyBshalltaketheconsequence”(4)“許可方承擔賠償費用”譯為:“licensorshallrespondindamages”(5)“承擔受讓方的賠償責任”譯為:“tohonorlicensee''''sliability”。以上例句中如果“承擔”一成不變地譯為:“hear”那就會另人費解。當然其它詞也具有類似的情況,譯者一定要注意結合上下文仔細推敲詞義,勤查專業工具書,作到詞不離句,句中求詞。

除仔細推敲詞義外,還應認真地分析原文的結構以及各種成分之間的制約關系,英譯時,譯者必須吃透原句含義,對句子本身的內部結構、句間的邏輯關系要反復加以分析,如有必要,可打散原文結構,按英文習慣,重新調整,使譯文具有可讀性。請看下列條款:“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合同”。原譯:“Ifthecontractcannotcomeint0oeffectwithinsixmonthsafterthedateofsigningthecontract,bothpartiesshallhavetherighttocancelthecontract”,這句譯文不大象“行話”,力量也不足,確切的行文應該是把主句和從句的主語調整成一個,從句的謂語動詞使用“comeintoforce”,將連詞if改為incase表示“雙方希望合同按期履行”。主句謂語動詞改用“tobebindingneithertoA,nortoB”說明一旦合同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生效的話,合同對雙方就不具有約束力,并不是取消不取消的問題,所以本句應譯為:“Incasethecontractcannotcomeintoforcewithinsixmonthsafterthedateofsigningthecontract,thecontractshallbebindingneithertopartyA,nortopartyB”。合同中的個條款間一般都有著普遍的制約關系,當某一條款受到其他條款制約時,英譯時一定要注意突出主要內容,保持主要內容的獨立性與完整性。再看下面兩個條款:(1)“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2)“改進和開發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開發一方”。第一條主要規定了相互許可使用的問題,英譯時一定要突出,“雙方相互提供使用”這個關鍵結構,(bothpartiesshallprovideeachotherwith...)其他成分都是圍繞這一結構進行的,故譯成:“within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bothpartiesshallprovideeachotherwiththeimprovementanddevelopmentof thetechnologyrelatedtothecontractproductsfreeofcharge”,這句中的謂語動詞“提供”一詞,有人譯成“supply”,就不如“provide”確切,盡管這兩個詞都表示“供給”但牽涉到金錢時,“provide”則表示“免費供給”,“supply”則不太明確,一般來說需給錢。第二條的重點在于規定改進后的技術專有權歸屬問題。所以這句中的“屬于”一詞是很關鍵的,有人譯成:"belongto",也有人選擇"possess",還有人用"own"。我們首先分析一下這幾個詞,"belongto"的含義是指“屬于...的財產”;"possess"和"own"雖然都著重于“所屬關系”但possess只是指目前屬于某人,并沒有講清是如何得到的,而own含有“對...合法占有”與原文意思一致,故把這一條譯成"Theimprovedanddevelopedtechnologyshallbeownedbythepartywhohasimprovedanddevelopedthetechnology".如果將“屬于”改用"belongto",其主語就應該用"ownership"表示“所有權屬于....”因為“知識產權”是與物質財產直接相聯系的,譯成:"Theownershipofanyimprovedanddevelopedtechnologyshallbelongtothepartywho...".

3.理清層次,逐條翻譯。

技術轉讓合同的條款主要有四大類。即:定義條款、基本條款、一般條款和結尾條款,英譯時一定要理清層次,突出重點,對合同條款本身的內部結構、各條款間的制約關系應仔細琢磨,吃透其含義,然后按英文合同問題的語氣逐條翻譯。請看下列三個仲裁條款:(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3)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以上三個條款是互相聯系,不可分割的。現就以上三條進行逐段英譯:(1)這一條款重點講明了,只要雙方當事人訂立仲裁協議,發生爭議首先通過友好方式解決,一旦解決不成也只能提交仲裁,英譯時應分成兩句,第一句譯成:"Allthedisputearisingfromtheexecutionof,orintheconnectionwiththecontractshallbesettledbetweenbothpartiesthroughfriendlyconsultations".本句中的“在執行本合同中所有發身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兩個定語之間的連詞應選擇"or"決不能用"and",第一個定語”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譯成:"arisingfromtheexecutionof..."顯得更明確、具體,第二句譯成:"Incasenosettlementtothedisputescanbereachedbetweenbothpartiesthroughsuchconsultations,thedisputesshallbesubmittedforarbitration"這句中的“不能達成協議”,漢語原文否定動詞,譯文否定名詞;在"settlement"之后應加譯"betweenbothpartiesthroughsuchconsulations",使全句完整、明晰。(2)這一條中的“仲裁裁決”不能譯成"thearbitrationruling"或"thearbitrationadjudication",因為這里的“裁決”是指“由仲裁員作出的決定”應譯成"thearbitrationaward";“對...有約束力”使用"bebindingon/upon"結構,全句譯成"The arbitrationawardshallbefinalandbindingonbothparties"。(3)這一條款主要說明了“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那些沒有提交仲裁的條款”,所以譯成主動態顯得關系更明確,“在仲裁過程中”用"tobeunderarbitration"全句譯成:"Inthecourseofarbitration,bothpartiesshallcontinuetoexecutethecontractexceptthepartofthecontractwhichisunderarbitration".

4.校改譯文、潤色詞語

校改譯文是從事漢譯外所必不可少的一步。在校改合同英譯文時,要對譯文的詞語、行文作更進一步的推敲。要著眼于譯文的嚴謹性和準確性。所以譯者在擱筆之前一定要逐段、逐句、逐詞仔細修改、潤色譯文,做到:詞義精確、結構嚴謹。請看下列各例的譯文:

(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ⅩⅩ美元(大寫ⅩⅩⅩⅩ)。其分項價格如下:

ThetotalcontractpricetobepaidbypartyAtopartyBaccordingtothecontentandscopestipulatedinArticle2ofthecontractisⅩⅩUSdollars(say:ⅩⅩⅩⅩ),Theirclassifiedpricesareasfollow:...在該英譯文中有幾處值得商討。第一,“按照...規定”,譯為"accordingto..."欠妥,"accordingto"的主要意思是"ontheauthorityof",而本句所表達的是“按雙方同意在平等基礎上簽訂的合同條款為根據”,應選用"inaccordancewith"或"pursuantto"較為貼切,第二“本合同第二條”。在這個短語中,“合同”和“第二條”的關系是一種“歸屬”關系,介詞應用to不能用of,譯成:"Article2tothecontract".第三,“合同總價為...”譯成:"Thetotalcontractpriceis...",不象合同語氣,正確的譯文應是"Thetotalcontractpriceshallbe..."。第四,“其分項價格如下:”應譯成:"Theirbreakdownpricesareasfollow:",這里"breakdown"是指‘把成本價格、總數分成細目”,而"classifies"主要表示“把貨物分類或分等級”。另外‘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應改用定語從句“...pricewhichshallbepaidbypartyAtopartyB"才能體現出“甲方所負有的義務”,全句應改為:ThetotalcontractpricewhichshallbepaidbypartyAtopartyBinaccordancewith(orpursuantto)thecontentandscopestipulatedinArticle2tothecontractshallbeⅩⅩUSdollars(say:ⅩⅩⅩⅩ).Theirbreakdownpricesareasfollow:

(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算起ⅩⅩ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ThecontractshallbevalidforⅩⅩyearsfromthedateofsignature,aftertheexpiryof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thecontractshallbecomenullandvoidautomatically.

本句的原文似乎沒有什么難懂的地方,但請注意:這里的“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能譯成:"fromthedateofsignature",因為合同雙方授權的代表在技術轉讓合同上的簽字日期,并不是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往往是最后一方政府當局的批準日期,所以應該譯為:"fromtheeffectivedateofthecontract";“有效期滿后”中的介詞譯文用"after"顯得范圍有些大,用"on"來代替可以彌補這一不足;“有效期”在法律英文中的“行話”,應是"thetermofvalidity"經過校改,全句譯為"ThecontractshallbevalidforⅩⅩyearsfromtheeffectivedateofthecontract,thecontractshallbecomenullandvoidautomaticallyontheexpiryofthecontract''''stermofvalidity.

(3)乙方保證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PartyBguaranteesthatheisthelegitimateowneroftheknow-howandTechnicalDocumentationsuppliedtoPartyAinaccordancewiththecontract,andthathehastherighttotransferthemtopartyA,IfthethirdpartyaccusesPartyBofinfringement,PartyBshalltakeupthematterwiththethirdpartyandbearallthelegalandeconomicresponsibilityarisingtherefrom.

這是一個較長的條款,而且句子中的關系也比較復雜,要處理好這句的譯文并不容易,在校改時,譯者應首先理清該句中的各種關系,盡力使譯文在用詞上準確,在結構上嚴謹,讓我們逐句分析以下以上的英譯文;第一,

"PartyBguaranteesthathe...",這句的賓語從句中的主語用he顯得有些含混,應重復"PartyB"。第二,"suppliedtoPartyA",應在分詞supplied后加譯"bypartyB",使全句完整明晰。第三,"inaccordancewiththecontract"這句原文的含義是指‘按合同中規定的條款“,所以應改成"inaccordancewiththestipulationofthecontract",才能體現出與原文的一致性。第四,"hehastherighttotransferthemtopartyA"這句譯文不大象“行話”,況且句中的兩個代詞也應換成名詞,在英文合同文件中,出現過的名詞盡量不用代詞代替。“乙方有權向甲方轉讓”改譯為"partyBislawfullyinapositiontotransfer...",更強調乙方對以上技術和資料占有的絕對合法性。此句應譯成:"partyBislawfullyinapositiontotransfertheknow-howandTechnicalDocumentationtopartyA"。第五,"IfthethirdpartyaccusespartyBofinfringement".這個句子明顯有兩處錯譯;(1)"thethirdparty"仿佛給人一種甲乙雙方都已知道的“第三方”,應改為"any/athirdparty",(2)"toaccusesbofsth",一般是指控訴某人觸犯刑律,而這句中的“指控”僅指一般的民事侵權,故應改譯為"tobringachargeofinfringement".第六,"partyBshalltakeupthematterwiththethirdparty"。此譯文中的"takeupsthwithsb",是指“口頭或書面向某人提出某事”,沒能確切地傳譯出原文的“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應改譯成:"partyBshallberesponsiblefordealingwiththe thirdparty".第七,"bearallthelegalandeconomicresponsibilityarisingtherefrom".這句譯文看上去是沒有問題的,但譯者在校改時,不能只停留在語言的表層上,一定要進入語言的深層,其實該譯文至少有兩處不妥;(1)“全部責任”,指得是“由于上述原因而發生的乙方應承擔的責任”,所以“全部”應選用"full"不用"all";(2)合同中的“經濟責任”主要指“合同當事人在違約時應承擔的財產責任”,因此這句中的"economicresponsibility"應改譯為:"financialresponsibility"最后的"...responsibilityarisingtherefrom"中的分詞短語最好改用含有情態意義的從句,因為改用從句才能傳譯出發生承擔上述責任是一種“或然性”而不是“必然性”,故譯成:"...responsibilitywhichmaya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