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庭暴力現(xiàn)狀探析論文

時間:2022-11-06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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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家庭暴力現(xiàn)狀探析論文

提綱

一、家庭暴力的現(xiàn)狀闡述

1、我國家庭暴力現(xiàn)狀

2、婦女成為家庭暴力受害者原因分析

二、預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

1、建立完善的婦女立法體系

2、形成一個嚴密的婦女權益之網

3、女性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防暴抗暴意識

4、消除家庭暴力必須要標本兼治

三、杜絕和懲治家庭暴力的對策

1、提高法律意識

2、加強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質

3、營造良好的社會尊重婦女的氛圍

摘要:

家庭暴力是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日益嚴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權益,破壞了社會穩(wěn)定和發(fā)展,已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為了給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體、更適當?shù)膮f(xié)助,以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必須建立法律、社會、心理各層面的社會支持體系。

關鍵詞:

家庭暴力法律措施危害成因對策

【正文】

女人是生理上的弱者。莎士比亞的“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的名言在男女生理比較上有其真理性、永恒性。在男女組合的家庭中,女人自然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當社會確認遭受家庭暴力是受害者,使用家庭暴力是犯罪時,社會已文明到男女平等的時代。1994年國際家庭年把反對家庭暴力作為宣傳主題。接著反家庭暴力又成為’95世婦會的熱點話題,成為“行動綱領”關注的12個重點領域之一。中國有沒有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原因是什么?預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對這些問題我們將作一粗淺探討,旨在預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建設溫馨和睦家庭。

一、我國家庭暴力現(xiàn)狀

家庭暴力發(fā)生在家庭中,當家庭關系還沒有破裂時往往具有私密性?!凹页蟛豢赏鈸P”的思想觀念又為這種私密性加上了一道防線。因此要對家庭暴力精確統(tǒng)計幾乎是不可能的。下面以幾個區(qū)域性的調查和婦聯(lián)系統(tǒng)信訪收集的資料進行說明。這些區(qū)域性調查中首先留下了“家丑不可外揚”的影子,在暴露家庭不和睦方面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報喜多報憂少?,F(xiàn)實生活中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肯定比統(tǒng)計在紙上的多。有關調查統(tǒng)計: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會舉辦了遵循概率抽樣原則,采取整體抽樣方法的大型婚姻質量調查。樣本范圍界定在北京市內8個區(qū),發(fā)放2400份問卷,回收合格問卷2118份,有效率達88.25%。資料顯示:夫打過妻的占21.3%;妻打過夫的占15.2%;吵架現(xiàn)象占81.8%。值得說明的是男女動武的質量有著量級不同的很大差異。妻給夫一耳光(或一拳)和夫給妻一耳光(或一拳)有質的區(qū)別。對這項調查的雙變量分析表明,男人自己承認被妻子打過的概率大于女人承認自己被夫打過的概率。這說明女性中有些人隱瞞了被丈夫打的事實。

近幾年來,上海市家庭暴力也呈上升趨勢。1991年上海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糾紛案件中,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當事人揚言或有一定行為的傷害、兇殺和自殺的達800多件。市婦女權益保護委員會統(tǒng)計,1990年全市接待、受理家庭暴力事件3899件,其中發(fā)生在夫妻之間的2398件,占61.5%。從對向市婦聯(lián)求救的348個受害婦女遭遇來看,她們中輕者被打得鼻青眼腫,身上多處肌肉挫傷;重者腎臟出血,耳膜穿孔,鼻梁骨折,肋骨斷裂;還有個別的則是頭皮拉掉,眼睛摳瞎或留下終身殘疾。有一個被打婦女自己曾作過一個粗略統(tǒng)計,一年中被丈夫打過98次,其中有一星期內被丈夫用皮鞭抽打過3次的紀錄。

中國婦女報“家庭暴力問題公眾調查”顯示有11.2%的女性曾經挨過丈夫的打,這與14.6%的男性承認打過妻子大體一致。不過有44.9%男性認為妻子挨打總有其自身原因。從中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行為是受隱型觀念支配的。全國婦聯(lián)信訪處1995年共收到要求保護婦女權益的信件128900件,接待此類來訪1600人次。在這些數(shù)字中,涉及家庭暴力方面的占三成左右。比起1994年增加了30多倍,尤其以山東、湖南、吉林、四川等地為甚。

湖南各級婦聯(lián)近年接待的信訪中,狀告丈夫虐待的占30%,有的地區(qū)高達50%。長沙市1993年1月至1995年10月,有登記的家庭暴力事件有1936件次,95%以上是丈夫毆打、虐待妻子。婁底地區(qū)兩年來有20多名婦女慘死于家庭暴力,30多名被打成重傷,有的還落下終身殘疾。雙峰縣去年調查的1421戶家庭中,有82戶發(fā)生了家庭暴力,其中8名婦女被殺或被迫自殺,7名重傷,13名輕傷。湖南每年約有2萬個家庭解體,其中有1/4是因家庭暴力所致。

中國婦女報何力記者在吉林省部分地區(qū)婦聯(lián)采訪時了解到,自1993年以來,在各級婦聯(lián)接待的來信來訪中,婚姻家庭類占70%~80%,而其中屬于家庭暴力的案件達40%左右,農村個別地方達70%之多。這些采訪記錄,每一個家庭暴力案件都滲透著女性的血淚和呻吟,每一位來到婦聯(lián)訴苦的女性都臉上尚淚心里流血。吉林黎樹縣北老壕鄉(xiāng)的一名農婦,如今已當上了奶奶,卻仍擺脫不了丈夫的打罵,結婚30年,挨打30載。馬鞍山市婦聯(lián)統(tǒng)計,1995年接待來訪91件,家庭暴力41件,占總件數(shù)的45.1%。其中在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家庭暴力24件,占總數(shù)的58.5%;離婚訴訟期間的家庭暴力2件,占總數(shù)的4.8%;離婚后婦女受前夫暴力的8件,占總數(shù)的19.5%;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行為7件,占總數(shù)的17.1%??梢娂彝ケ┝χ饕l(fā)生在夫妻之間,受害者主要是婦女。上述點滴統(tǒng)計資料反映了丈夫對妻子家庭暴力的片段概貌。下面一些典型案件也許能增加人們感性認識或視覺效果,它會使你不能不相信中國社會夫對妻家庭暴力的嚴重性。

就在中國第一個國際家庭日(1994.5.5)到來前夕,重慶市李億琴被丈夫張文勇割掉左耳和鼻子的事件震驚山城,轟動全國;北京順義縣賈艷榮被丈夫黃云明砍斷雙腿跟踺、挖掉雙眼,給即將召開的’95世婦會一個不大不小的示威(1995.5.12);世婦會余波未逝,長沙市37歲的姚億召被丈夫譚自忠從六樓陽臺拋出當即摔死的“高樓拋妻”事件(1996.1.4)震驚中外,輿論嘩然;重慶市姚蓉被丈夫杜世平長期虐待的事件披露(1996.1.24)給世婦會唱了一個反調。我們還不能忘記:北京女經理連華被丈夫毀容(1994.3.18);沈陽惡人張偉將妻子嚴重燒傷致殘(1994.3.18);廣東一稅管員、先進工作者朱喬被丈夫廖某火燒致死(1994.4.13);北京姑娘仇芳被戀愛不成的劉洪啟毀容(1994.5.2);江西宜豐縣違反計劃生育的盧潤民虐妻熊秋蘭致死(1994.5.2);湖北仙桃農民鄭水才只因片言只語不對勁狠心燒妻楊仙娥致死(1995.1.5);河南泌陽縣侯發(fā)隨囚禁妻子呂貴云,限制其人身自由長達半年之久(1995.3.30);河南泌陽縣農民曹炳建婚內強奸不成對妻下毒手致使周桂菊次日身亡(1995.5.12)……這一件件,一樁樁都是婦女的淚、婦女的血、婦女的命。婦女在吶喊!婦女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僅僅因為生理上的弱者嗎?不!婦女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其深層原因。

二、婦女成為家庭暴力受害者原因分析

男女生理上、體力上的差異只是為男性施暴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并不具有必然性、現(xiàn)實性。如果說它是必然的,那么就應該是所有家庭中都有夫對妻的暴力,但現(xiàn)實生活并非如此。夫對妻使用暴力,有其深層原因。表面原因一般說只是導因,即夫打妻的導火線。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成為導火線,即使遏制了這一導火線,另一導火線又可能引起暴力。到上海南方婦女兒童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求助的婦女的情況,也許能說明任何一件事都可能成為導因。這些求助婦女分七種情況:一是男方為強占房子、財產毆打妻子,逼其先提離婚;二是第三者插足以后,丈夫對妻子拔拳相毆,逼其離婚;三是雙方或一方為下崗或無業(yè)人員,生活困難,男方承受不了生活壓力為泄苦悶毆打妻子和孩子;四是為一點小事男方常常毆打妻子,女方長期隱忍;五是男方道德敗壞,流氓成性,虐待女方,致使女方重傷;六是賭博輸了錢打妻子發(fā)泄或酗酒后發(fā)酒瘋毆打妻子;七是雙方離婚后男方不斷騷擾女方。據(jù)中國婦女報1994年2月18日戴小云《面對家庭暴力社會不應冷漠》一文統(tǒng)計,上海市婦女保護委員會在分析時認為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一方有外遇引起夫妻感情破裂,這一類占總數(shù)的32.2%;二是賭博誘發(fā)社會暴力占總數(shù)的26.2%。無論是上述的七種表現(xiàn)還是兩點主要原因(其實這只是兩種主要表現(xiàn))都只是家庭暴力的導因,而不是本質原因。更重要的是揭示出本質原因,即根本原因。為了遏制家庭暴力,必須透過導因揭示家庭暴力的本質原因。我們認為本質原因是:第一,家庭暴力是男權文化的產物。當今的文化基本上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我國早期馬克思主義者李達在其《女子解放論》中對男權文化有較透徹的揭露。他指出:“支配社會的一切道德、風俗、習慣、法律、政治、經濟都以男子為中心”,以維護男子利益為轉移,在這樣的社會里,“女子,……變成男子的所有品,自然絕對服從男子起來”。“社會就以男子為中心,一切思想行為,適于此種社會,都被采用,不適的都被排斥了”〔1〕。在這樣的社會里,男女在家庭及社會中結構不平等。男性有經濟基礎,有政治權力,女性則沒有。無論是在家庭還是社會都是男人決策,女人服從的格局。男人決策,女人服從的社會結構是男權文化的集中表現(xiàn)。目前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政治基本上是男人政治,政權基本上是男性青一色。即使挪威等北歐國家有“婦女天堂”之稱,但仍改變不了男權文化的主流地位。男權文化就是丈夫打妻子的最本質原因。

第二,家庭暴力是夫權思想的毒果。同志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指出,中國婦女受四種權力的壓迫,這就是政權、族權、神權、夫權。在家庭中丈夫對妻子有權利,妻子對丈夫有義務。這種權利大到女人是男人的私有財產或奴隸,丈夫可以對妻子為所欲為?!胺蛘?,妻之天也”,“教訓老婆”是丈夫的責任,打老婆是丈夫的權利。如果反過來,妻子打丈夫則是犯上作亂,天理不容。唐宋法律規(guī)定:夫毆傷妻減凡人二等論處,妻打了夫,至少判妻徒刑一年,打傷則加三等論處。明清法律規(guī)定:夫毆妻沒有致傷不過問,打傷減凡人二等;妻打夫,一律丈刑一百,打傷加凡傷三等論處。這一加一減,明顯地維護夫權統(tǒng)治。“夫者,妻之天也”的夫權思想雖然在新中國受到男女平等法律的校正,但傳統(tǒng)是一種習慣勢力,它的影響還很深,新中國的婚姻法保障了婦女權利,但仍然有歧視婦女的殘跡?;橐龇ㄒ?guī)定丈夫打妻子致殘才問罪。這就實際上承認了丈夫有打妻子的權利,只是要掌握好分寸,在一定限度內的“打”是允許的。這個“度”就是不致殘。這就給丈夫打妻子留下了很大余地。夫權思想嚴重的丈夫必然采取暴力解決家庭矛盾。

第三,社會寬容促進了家庭暴力的肆虐。由于性別歧視觀念長期存在,家庭暴力長期來被視為家庭私事,“鄰居不勸,居委會不問,單位不管,不出人命執(zhí)法機關不理”。盡管家庭暴力性質比社會上一般暴力惡劣,但它成了“四不管”的真空地帶,“四不管”實際上是對丈夫打妻子的一種默許。不愿介入,懲治過輕實際上是對施暴者姑息縱容,也失去了法律應有的震懾、預防作用。普遍存在執(zhí)法部門對家庭暴力處理偏輕,打擊不力,甚至以情代法,以情抵罪。這雖有立法不完備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們思想上對家庭暴力的寬容、認可態(tài)度。社會寬容家庭暴力除了由于“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傳統(tǒng)觀念影響,同時還由于我國長期存在的官本位文化。當官的打老婆照樣為官,打老婆的照樣升官。這些“官老爺”的示范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在山東婦聯(lián)信訪辦1995年受理的20起家庭暴力案中,施暴者不少是處級干部,還有廳局級干部。發(fā)生在機關干部、知識分子家庭中的暴力增多,除因為對施暴者缺少制約外,更重要的是他們高高在上的社會地位使然。在山東濟南同是51歲的一對大學老同學夫妻,妻子在大學任教,丈夫在省委某機關任副廳級干部。丈夫幾年前就有了外遇,妻子曾一度一再忍讓,想保全這個家。當妻子反抗時丈夫撕裂她兩個手背的皮肉,并叫嚷:“想過就這么過,別的你管不著?!笔「硻C關一位處級干部打傷妻子,醫(yī)生見狀十分氣憤,讓武警戰(zhàn)士把其丈夫叫到了門診部,指責他的暴行。這位處級干部卻說:“我的老婆我愿打!別說打她,我還想打你們多管閑事的”。副廳級、處級干部如此氣焰囂張地打老婆也許在目前中國還不奇怪。奇怪的是雖然這些案件都已向組織上反映,但上級組織在這位副廳沒有什么政績的情況下,將其提升為正廳,豈非咄咄怪事???這不僅認可了這位夫權思想較重的領導干部可以繼續(xù)打老婆,而且給社會帶來極大的負效應?!按蚶掀挪挥绊懮佟背蔀橐粭l不成文法則,實際上起到鼓勵干部打妻子的作用。

社會對家庭暴力的寬容還表現(xiàn)在對家庭暴力的不同認識。中國婦女報上曾發(fā)表一篇題為《家庭暴力始作俑者女性多》的文章。該文迅速得到轉載。文章認為女性的言辭更具有攻擊性,促發(fā)了家庭暴力,有的男性看了后深表贊同,堅信“嘴硬就是該打”。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反而被定性為“始作俑者”,天底下難道還有比這更怪的事?!試問,維護自己的人格如何能不“嘴硬”?!男人“嘴硬”又怎么辦?!打人有理,什么邏輯!正是社會寬容使施暴者有恃無恐。

第四,女人太軟弱。遭受家庭暴力,能長期忍受家庭暴力的大多是一些軟弱的婦女。她們思想觀念陳舊,“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遭受家庭暴力后總怪自己的命運不好,遇到了一個性格不好的丈夫。加之“家丑不可外揚”的心理,自己不反抗,又不敢對外公開。施暴的丈夫當其第一次出手沒有遭到反抗,便變本加厲,暴力越來越升級。因此,當女人遭受家庭暴力時首先要作出強烈反抗,反抗失敗,即把家庭暴力公諸于眾,以尋求外界輿論和幫助。當你人格都沒有了,還有什么“家丑”可遮呢?!女人的軟弱是促使家庭暴力存在和升級不可忽視的原因。

第五,男人素質低。中國婦女報的“家庭暴力問題公眾調查”在問及家庭暴力產生原因時,55.4%的人認為是男人素質低(中國婦女報1996.2.16)。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會舉辦的一次大型婚姻家庭質量調查顯示:丈夫是否打過妻子這一點與年齡、教育程度、職業(yè)及性別有關。年輕的、教育程度低的以及除干部、知識分子以外的人有更大的概率打過老婆。而男人自己承認被妻子打過的概率大于女人承認自己被夫打過的概率。妻子打丈夫只同年齡、職業(yè)有關;其相關形式是年輕的和除干部、知識分子之外妻子打過丈夫的概率更大。對吵架有影響的因素有年齡、教育程度和職業(yè),其中年長者、干部、知識分子及收入較高者夫妻從不吵架的概率大些(中國婦女報1994.11.28)。另據(jù)上海市婦女保護委員會1992年調查統(tǒng)計,全年接待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3899件,其中夫妻間的傷害2399件,占61.5%。施暴者呈現(xiàn)“四多”特點。即丈夫虐待妻子多,施暴者在30~40歲年齡段多,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多,工人多(無業(yè)人員也占有相當比例)。從前面提到的幾個惡性家庭暴力罪犯如長沙“高樓拋妻”的譚自忠,重慶“李億琴事件”罪犯張文勇(工人),摳掉妻子雙眼砍斷妻子雙腿跟踺的罪犯黃云明(農民),非法囚禁妻子半年之久的罪犯侯發(fā)隨(農民)、河南婚內強奸致死罪犯曹炳建(農民),湖北仙桃火燒妻的罪犯鄭水才(農民),廣東燒妻致死的罪犯廖某(個體戶)等全是普通工人和農民。他們文化素質低,又沒有很好的社會化,生物性在他們身上沒有得到很好的剝離。在他們身上較多地保留了野獸性。他們不能遵守社會規(guī)范,不懂法、不怕法,相信的就是自己野獸般的力氣。從心理上看,他們沒有什么能耐,在社會上被人看不起,則以管束老婆,毆打老婆顯示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力量,以求得心理平衡。綜上所述,男權文化、夫權思想、社會寬容、女人軟弱、男人素質低是家庭暴力存在的五大根本原因。

三、預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

男女生理上、體力上的差異是造物主的安排,是永遠存在的。這為男性使用家庭暴力解決家庭矛盾提供了物質基礎。如果這種物質基礎加上夫權思想及相應的文化氛圍誤導,家庭暴力必然發(fā)生。因此,家庭暴力有物質基礎和思想基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家庭文化建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家庭暴力的思想基礎,但不能杜絕它。為了預防家庭暴力的發(fā)生,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幾項法律措施:

第一,建立反家庭暴力的具體法規(guī)。反對家庭暴力一是要預防暴力的發(fā)生;二是發(fā)生后制裁施暴者;三是救助被害婦女。如何“預防”、“制裁”、如何“救助”,全國各地有各種各樣的措施和模式。但最根本的預防、制裁、救助是建立反家庭暴力的具體法規(guī)。在一個法制的社會里,制止家庭暴力主要是依靠法律,沒有法律作后盾,要消除家庭暴力是難以想象的。我國已基本上形成了以《憲法》為依據(jù)的包括《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但是這些保障條款是從宏觀上立論,是泛指一般。如《婦女權益保障法》有“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以及“婦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的條文,但可以說它還不是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一種特殊暴力,由于發(fā)生暴力的是自己的親屬,這使它具有難以預防性,隱秘性的特點,由于隱秘性又決定了它的殘暴性特點。加上傳統(tǒng)觀念把兩口子吵架視為私事性和難斷性(清官難斷家務事)給殘害婦女的家庭暴力以很大的防空洞。因此對家庭暴力的預防必須制定具體化、細則化的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規(guī)。1996年初,在“高樓拋妻”發(fā)生地長沙出臺了《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guī)定》,這是全國第一家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規(guī)。安徽馬鞍山市婦聯(lián)與司法機關聯(lián)手抵制家庭暴力,研究、制定出相應保護受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規(guī)定。包括:1.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時,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有意傷害的行為,如一方受到傷害,在判決、調離時視傷害程度輕重,或追究刑事責任,或給予應有的經濟處罰;2.離婚后的婦女繼續(xù)受前夫打罵、騷擾,所在地派出所要出面制止,并和其單位聯(lián)合解決,觸犯刑律的依法制裁;3.在判決或調離時,規(guī)定子女扶養(yǎng)費由單位在工資中扣除,避免有的婦女不僅拿不到子女撫養(yǎng)費,還遭到男方打罵的現(xiàn)象;4.把住房問題作為協(xié)商、調解的主要內容,寫在判決或調解書上,切實保護離婚婦女住房問題。誠然這些規(guī)定都有待完善和適合操作化,但它畢竟是直接針對家庭暴力的具體規(guī)定。這是我國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前奏和準備。

第二,密織維護婦女權益之網。家庭暴力是家庭不穩(wěn)定、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必須加強宣傳力度、教育力度和打擊力度。將它納入社會綜合治理范疇,開展一個社會系統(tǒng)工程。全社會要從輿論、道德到法律、機制,從司法、社區(qū)、單位到家庭編織一個嚴密維護婦女權益之網。要健全社會控制機制,防微杜漸。單位對職工中的家庭暴力不能坐視不管。社區(qū)要關心轄區(qū)內每一個可能發(fā)生暴力的家庭。社區(qū)要設置相應機構專門管理家庭事端,包括鄰里間的和家庭內的事端。執(zhí)法機構要重視家庭暴力的處理,完善執(zhí)法監(jiān)督系統(tǒng)。要克服“清官難斷家務事”,“夫妻打架是私事”的舊觀念,樹立“是清官就能斷家務事”,“夫妻打架是法律的事”的新觀念。執(zhí)法要把管家庭暴力視為自己份內事。報刊、電視、廣播等傳播媒體要加強對保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將一些對婦女施暴的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強公眾監(jiān)督作用,增強群眾維護婦女權益的自覺性和責任性。加強各級政府中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協(xié)調和督促職能,各級婦聯(lián)作好廣大婦女的娘家,有效地為受害婦女伸張正義,討回公道,優(yōu)化家庭氛圍,加強家庭倫理道德建設,創(chuàng)造有利環(huán)境,促使家庭成員間的溝通與和睦。形成一個社會、社區(qū)、執(zhí)法、婦聯(lián)、家庭齊抓共管的社會網絡。

對家庭暴力的預防、制裁、救助是相互聯(lián)系、相互促進的。援助和保護受害婦女是反對家庭暴力的又一有效措施。家庭暴力發(fā)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救助受傷害者。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撫慰受害者的心靈和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困難是十分必要的。這一方面起到及時減輕受害者受傷害的程度,另一方面起到震懾施暴者的作用。家庭暴力發(fā)生后的救助工作包括:對于重傷應提醒受害者被打后24小時內去醫(yī)院驗傷、取證和協(xié)助治療傷痛以及提供律師幫助;對于輕傷提供心理幫助,協(xié)調、恢復家庭的和睦。從長遠來看,設立婦女庇護所、家庭事務裁判所、婦女熱線是十分必要的。如在’95世婦會召開之日掛牌迎賓的武漢“新太陽女子婚姻驛站”其宗旨就是:減少家庭暴力,避免社會歧視,提高女子素質,保障不幸女子人身安全。該站主要為婚姻不幸的女子創(chuàng)造條件,為她們在此作短暫停留提供必要的住宿、工作、學習及生活的保障。“上海南方婦女兒童家庭暴力救助中心”主要功能是讓受難的婦女暫時躲避一下,使家庭暴力和危險下降到最低程度。河北唐山婦聯(lián)成立全國首家“反家庭暴力協(xié)會”,重在轉變三個觀念:家丑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輕傷不予追究。抓三件大事:出臺《夫妻文明公約》;建立婚前財產登記制度;加大新聞媒體對家庭暴力曝光力度。在我們深感要密織維護婦女權益之網時,令人遺憾的是中國社會工作者協(xié)會京倫家庭科學中心等四家單位聯(lián)合主辦的我國第一條家庭暴力熱線迫于經費無奈停辦。熱線曾經在過去一年多時間對受害婦女從心理撫慰、幫助受害婦女尋求自我保護措施方面起過一定作用。

在反家庭暴力系統(tǒng)工程中,中國婦女報功不可沒。對一些惡性家庭暴力案件,該報及時曝光,并在該報顯著位置以醒目標題,以具有穿透力言詞,將一樁樁惡性家庭暴力案件曝光,激起全社會公憤。長沙“高樓拋妻慘不忍睹”喚起社會各界討伐家庭暴力?!断蚣彝ケ┝π麘?zhàn)》專欄誕生,開辟《向家庭暴力宣戰(zhàn)》專題討論。“家庭不是暴力的特區(qū)”、“家庭暴力法不容”、“家務事有法可依”、“面對家庭暴力,社會不應冷漠”、“家庭暴力不是私事”、“攻克社會的毒瘤”、“全球共識:制止家庭暴力”的聲討聲有如陣陣巨雷,震耳欲聾,對施暴者以極大震動和威懾。

第三,女性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防暴抗暴意識。勇于抗暴是消滅暴力的唯一出路。同時記住,與你并肩戰(zhàn)斗的還有輿論和法律,有婦聯(lián)和全社會的正義之士的良知。不論你家中是否有暴力,每一位女性都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由于家庭生活的隱秘性、私密性,最能保護的是你自己。樹立自保意識、防患意識旨在把家庭暴力減少到最低程度。當你預防家庭暴力失敗,你受到家庭暴力嚴重傷害時,別忘了尋求法律保護。家庭暴力與社會上暴力一樣,法律是要對施暴者繩之以法的。尋求法律保護行動本身也是婦女抗暴意識的一種表現(xiàn)。

第四,消除家庭暴力標本兼治。懲治家庭暴力罪犯,救助被害婦女是家庭暴力發(fā)生后社會應該采取的行動。這些行動雖然很重要,但只能說是在治標,還不是治本。家庭暴力行為實質上是男女平等意識在行動上的反映。實現(xiàn)男女平等才是治本。男女要平等首先要提高婦女經濟地位。婦女只有在經濟上獨立了,才能擺脫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狀況。近年來發(fā)生在下崗婦女家庭中的離婚、家庭暴力增多就是證明。提高婦女在家庭中的經濟地位是反家庭暴力的最好物質基礎。其次,要在全社會提高婦女的政治地位。要大力宣傳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讓男女平等國策與計劃生育、環(huán)境保護等國策一樣深入人心。這也必須加強立法。’95世婦會后,全球關注的家庭焦點——反家庭暴力,中國社會在行動。這些行動包括: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在不斷完善;制裁對婦女暴力犯罪的司法保障制度已初步建立;在禁止拐賣婦女逼迫其成婚和解救被拐賣婦女的行動中,公安機關全力以赴;除個別省外,幾乎全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都設立了婦女權益保障機構;非政府組織及基層行政單位、社區(qū)組織在防止家庭暴力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傳播媒介積極宣傳和對家庭暴力的曝光及追蹤報道,使全社會輿論譴責家庭暴力,使施暴者陷入全社會聲討的恐懼之中,教育了一大片。

婦女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法不容!預防和懲治施暴者,完善立法,援助和保護受害婦女正在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四、杜絕和懲治家庭暴力的對策

首先,充分利用現(xiàn)有的法律框架來制止和處罰家庭暴力行為。我國現(xiàn)有關于維護婦女、老人、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guī)散見于《憲法》、《民法通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要消除家庭暴力就是要逐步完善這些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為受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濟手段。例如:設立分居制度,它作為同居制度的一種補充,不僅可以緩解夫妻雙方的矛盾,避免草率離婚,還可以對防止婚內暴力以及由此引發(fā)的刑事案件有積極作用;在民法上,因從侵權的角度看待家庭暴力,賦予受害方民事賠償請求權,受害方有權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包括精神賠償)。

其次,建立多層次多機構的社會支持體系。1、充分發(fā)揮基層居委會等組織的調解作用。2、強調執(zhí)法機關及時介入,有效制止的職責。3、建立類似于國外婦女庇護所性質的社會救助機構。以幫助受害人及時擺脫家庭暴力。

第三,加強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質,樹立良好風尚。通過多種教育活動形式加強國民的道德教育,促進社會道水準,制止、減少甚至消除對婦女的家庭暴力。通過教育,借助輿論的力量,倡導良好的婚姻道德風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對婦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應有的輿論譴責,同時也通過教育使每個人懂得彼此尊重對方的人格和尊嚴的重要,充分認識的只有尊重別人的人,才能獲得別人對自己人格尊嚴的尊重。另外,通過多種渠道對弱勢群體——婦女進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教育,使她們提高自身的素質,擁有獨立的人格和尊嚴,從根本上擺脫家庭暴力。

第四,構架家庭暴力法。制定專門的家庭暴力法。針對家庭暴力的長期性、復雜性與嚴重性,許多國家和地區(qū)制定了專門的家庭暴力法。1995年12月新西蘭國會通過《家庭暴力法案》,全面調整家庭暴力問題;英國也于1994年出臺了家庭暴力法;新加坡對此也有專項立法;在我國臺灣地區(qū),1998年也通過了家庭暴力防治法,從刑事、民事、家事和防治服務多種角度,治理家庭暴力問題。由于我國家庭暴力有關的現(xiàn)行法規(guī),均散見于各類法典,法條中并有許多的漏洞與缺失,并未提供根本防治及解決家庭暴力問題之途徑,極不利于司法操作及社會實踐。因此我國在今后的立法規(guī)劃中,也應將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納入其中,以便在全國范圍內制止和懲治家庭暴力的行動有專項法律可依,且能在全國范圍內起到統(tǒng)一的威懾作用

注:

〔1〕《中國婦女運動文獻資料匯編》第1冊,中國婦女出版社出版,第12~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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