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明下法學教育人才培養模式

時間:2022-11-21 09: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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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明下法學教育人才培養模式

摘要:法學專業的教學基礎就是在司法文明背景下來培養法學人才的模式,是法學教育的關鍵與核心內容。結合目前法學教育人才培養中課程、教學內容設置不合理,教學方式方法不科學等問題,需要相關教育工作者對法學人才培養模式進行改革,促使培養人才質量的提升。本篇文章就司法文明背景下法學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進行了簡單探討,希望可以為相關教育工作者提供參考借鑒。

關鍵詞:司法文明;法學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路徑

社會法律運行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水平是可以通過司法文明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出來,但是目前法學人才培養的模式過于格式化,為了更好地滿足社會司法文明所要求的人才培養,需要對目前的法學教育思維進行改變,優化與完善法學教育人才培養模式,促進社會需求與法學人才培養的進一步融合。

一、目前司法文明背景下法學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問題

(一)人才培養模式過于格式化

目前司法文明背景下的法學教育人才培養主要問題之一就是人才培養的模式過于格式化,基本上各高校在法學專業的本科教育階段的培養模式都是相類似的,在教育教學中沒有充分考慮到學生專業水平、能力以及對于法學專業知識的理解存在差異性。另外,在法學教育開始階段,基本上每個學生的起點都是一樣的,對于法學沒有較為完整的認知,再通過相應的學習之后,就會形成具有自身認知的法學思維模式,但是有的人在實踐中的運用能力比較好,而有的人就沒有那么理想。系統全面的法學知識體系是作為一個優秀的法學學生應該具備的基本內容,但是這種人才培養模式對于人才培養的質量沒有保障,而且這種格式化的培養模式不僅會讓學生過分依賴理論而脫離實際,還不利于學生個性的發展。

(二)教學的內容跟不上時代的節奏

法學教學的內容跟不上時代的節奏,也是目前司法文明背景下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的問題,其體現在教學的內容沒有及時更新,與時代的發展步伐相差較遠,導致教學的內容無法適應現如今社會的需求。有悖于法學教育的根本目的,法學教育是為了培養可以在司法實踐中處理法律糾紛、法律問題以及理論聯系實際的人才,所以需要高校在法學人才的培養中促使教學內容可以與時俱進。同時,社會的發展變化與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就要求了在實踐中遇到問題需要將與當前社會發展背景相符合的法學知識體系作為理論支撐。由此可見,高校在法學人才培養的過程不僅需要使教學內容與時俱進,還應該重視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三)教學方法選擇不科學

司法文明的理念其主要是為了培養具有理性法學素養和法學思維的人才,在選擇教學方法的時候就顯得比較重要了。但是,目前我國高校在法學教育本科階段的教學方法仍然還是以教師講授為主,教師依然是課堂教學主題,學生處于被動接受的位置,學生在法學教育課堂中的參與度低也是經常出現的情況。主要的原因就是教師的教學理念比較落后,教學方法的選擇上存在一定的問題。不能有效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調動學生參與學習的積極性,通過相當長時間的實踐的證明,這種填鴨式教學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社會人才培養的需要,需要通過科學合理的方式進行改變。

二、法學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措施

(一)明確人才培養的目標

在教育教學中明確培養方向與培養的目標是人才培養模式制定的基礎,因為在法學人才培養的過程中必須要將培養方式與培養目標相聯系,才可以培養出可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所以,應該將司法文明作為落腳點,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出發來制定符合我國社會發展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完善人才培養的基礎就需要首先樹立明確人才培養的目標,結合這個才可以制定配套的教學方法和培養模式,在教學的過程才可以體現教學的任務。因此,在法學人才培養的目標制定應該遵循現實情況,將其定位于職業教育更加符合社會的需求,并有針對性的制定人才培養目標,促使司法文明背景下的法學人才培養目標更加多元化和特色化。

(二)基礎性與精英化法學人才培養相結合

目前我國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基本還是沿用“對口教育”模式,該模式的人才培養特點有培養依據部門化、法學專業多門化以及人才素質專門化等特點,但是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不斷發展變化,這種培養模式的弊端也逐漸顯現出來。在傳統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中,通常對于理論知識體系較為重視,因此需要及時轉變過來,從這種傳統的教學模式中取其精華,與現如今司法文明背景相融合,培養出專業素質更強更優的人才。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在司法文明時代背景下的法學教育人才培養,需要學校轉變教育的理念,結合學生的自身水平和學習的教學情況制定相應的法學人才培養計劃,在教學實踐當中不斷優化和完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從而培養出具有良好法學素養、高尚的社會品德、良好的實踐能力以及豐富專業知識的法學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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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付寶 單位:河南警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