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問題及政策建議
時間:2022-12-28 09: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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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穩健發展,國民經濟水平及社會財富累積得以不斷提高,為此個人通過選擇投資理財產品,獲取更高經濟收益,其中網絡保險作為個人投資理財選擇之一,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本文通過對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問題及政策建議進行分析,以期為保障互聯網金融市場穩健發展提供依據。
關鍵詞: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問題;政策建議
網絡保險業務通過網絡保險平臺予以落實,個人依據自身經濟實力及投資理財需求,靈活選擇網絡保險項目并期許獲取收益,理財收益與風險相伴而生,加之我國金融市場處于初期發展階段,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市場監管機制、風險預防手段相對滯后,未能形成極具導向性的風險管理體制,無法幫助人們規避網絡保險理財風險,相關理論研究基礎較為薄弱,這也為本次研究提供機會。基于此,為使個人在網絡保險投資理財行為中獲取更高收益,分析相關風險管理問題及政策建議顯得尤為重要。
1分析我國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問題
網絡保險是當前金融市場人們較為關注的理財產品之一,在為人們帶來投資理財收益同時,該理財行為同樣存在一定風險,為使當前人們投資理財行為更加科學、謹慎,分析我國網絡保險風險管理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勢在必行。(1)與網絡保險相關的立法體系相對滯后。立法體系建設存在一定滯后性,這主要源于新事物發展速率要快于法律發揮體系建設,立法機構需對新事物進行系統分析,探索其發展規律,結合以往立法經驗,得出符合新事物發展需求的法律法規,繼而保障立法體系科學且富有針對性。當前網絡保險處于發展起步階段,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相對較少,無法對其發展進行必要的指導,使其處于“野蠻生長”狀態,徒增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困難。當前怎樣區別傳統紙質合同與電子交易合同,二者是否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從互聯網途徑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的行為,是否能與傳統保險行為并提而論等問題,成為我國法律需要調整與完善的若干問題之一。若相關立法體系無法得到優化建設,網絡保險風險將無法得到有效規避,相關風險一旦發生,還會侵害投資者經濟利益,影響我國網絡保險投資理財產品穩健發展。(2)風險管理意識較為薄弱。當前國民經濟收益穩步提升,個人閑散資金逐漸增多,在保障基本生活基礎上,人們開始關注個人投資理財及相關金融市場,期許通過投資理財獲取更多經濟收益。基于我國金融市場處于初期發展階段,與之相關的風險管控機制并不完善,人們對金融市場運營規則及相關信息知之甚少,未能掌握充足的理財知識及風險規避手段,一旦發生網絡保險風險,人們通常僅能亡羊補牢,卻無法未雨綢繆,使網絡保險風險管理目標無法得到有效落實。除投資理財者缺乏科學的風險管理意識外,金融市場監管部門未能發掘網絡保險風險管理需求,相關風險監管策略無法針對網絡保險產生風險管理效用,使其風險防范理念相對滯后,影響網絡保險投資理財產品穩健發展。(3)缺乏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網絡保險產品所屬企業缺失內部控制制度,將成為提高其風險管理系數的重要因素之一,為此相關企業需明晰自身作為保險產品經營與銷售主體,所需承擔的風險管理責任,提高其風險管理自覺性,然而當前金融企業僅依據相關法律及部門監管機制管理理財產品,認為理財風險不可規避,未意識到內部控制制度施行價值。(4)缺失專業性強且具備風險管理能力的專業人才。相較于傳統保險業務來講,從事網絡保險產品銷售服務的工作人員來講,既需要掌握基本的IT技術,還需熟悉保險業務,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能有效保護投資者隱私,為此該投資領域渴求復合型人才,當前并無專業從事網絡保險經營與風險管理人才,成為降低其風險管理能效重要問題之一。(5)現行保險監管機制對網絡保險缺乏風險管理能力。當前我國保險業施行分業監管、分業經營模式,并未針對網絡保險制定監管條例,為此相關監管內容有待充實,需迎合全新的交易手段作出調整,落實網絡保險風險管理目標,使風險監管機制符合個人選擇網絡保險投資理財行為風險規避需求[1]。
2我國網絡保險風險管理政策建議
通過對我國網絡保險風險管理風險進行分析可知,我國雖進入金融市場蓬勃發展新常態,但網絡保險風險管理目標在落實過程中,仍然存在立法體系相對滯后,個人及相關監管部門風險管理意識較為薄弱,理財機構缺乏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缺失能力強且具備風險管理能力的專業人才,現行監管機制對網絡保險缺乏風險管理能力等問題,影響網絡保險風險管理綜合成效,阻滯互聯網金融市場穩健發展。基于此,為使網絡保險風險管理目標得以有效落實,探究相關風險管理政策建議刻不容緩。(1)健全立法體系。立法機構在總結網絡保險產業發展特點及運營經驗同時,需盡快出臺與網絡保險產業休戚相關的立法體系,規范其運營方略,指明風險管理重點,在提高其風險管理能力同時,用以保障個人投資理財權益,引導人們依法選擇風險極小的網絡保險產品。我國立法部門可以在《網絡交易平臺服務規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加持下,立足金融市場大背景,找到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問題解決途徑,使與之相關的風險管理立法體系更具全面性、針對性、可行性,加大立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營建和諧、穩定的網絡保險交易及風險管理氛圍,明確網絡保險交易平臺、投資理財者、網絡保險產業經營者以及監管部門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為落實網絡保險風險管理目標奠定基礎。除制定實時高效的法律法規外,立法機構還需迎合金融市場及網絡保險管理實況,不斷充實、修訂法律法規,確保該立法體系具備針對性、全面性、導向性,且具有生命力,為網絡保險產業良性發展,提高其風險管理能力夯實立法基石[2]。(2)提高網絡保險風險管理意識。正確的意識是保障行為科學無誤的前提,為此投資理財個人需樹立風險管理意識,明晰網絡保險收益與風險發生比率,通過制定科學高效的風險管理制度,規避網絡保險風險。例如,個人在選擇網絡保險產品前,需在風險管理意識加持下,立足金融市場,秉持客觀、謹慎原則,分析該產品可能產生的收益與風險,對比相同產品風險以收益比率,選擇最佳投資理財方案,降低理財風險發生幾率。除個人需加強風險管理意識外,相關監管部門需秉持與時俱進精神,立足網絡金融市場,分析網絡保險風險管理重點,以此為由制定與之相關的監管條例,用以預防風險發生,起到防微杜漸積極效用,使相關監管部門得以肩負網絡保險風險管理責任,避免出現該理財產品無人監管消極現象,同時監管機構需肩負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宣傳及教育義務,面向個人宣講風險管理重要性、必要性、艱巨性,引導個人樹立風險管理意識,結合個人理財能力及網絡保險產品選購類型,制定極具個性化的風險管理方略,使網絡保險風險管理極具個性化,達到降低網絡保險投資理財風險的目的。(3)提高投資理財企業內部控制能力。經營網絡產品的投資理財企業需秉持與時俱進精神,積極使用先進企業管理手段,在制定財務管理機制基礎上,設立內部控制機構,并制定內控制度,滲透到該企業各個運營環節,使該企業網絡保險產品銷售與經營能力盡在掌握之中,達到規避經營管理風險的目的,使該投資理財產品風險管理能效得以提升。例如,投資理財企業可在網絡保險產品經營與銷售各個環節設立內部控制小組,將這些小組視為內控機制構建基點,對其財務情況、經營實力、銷售目標、管理情況等其他與該產品風險管理息息相關的因素進行管控,使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落實,提高該企業投資理財產品風險自控能力。為使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得以發揮積極效用,企業需制定內控風險防控章程,內控部門需專人專管,避免出現責權不清、風險推脫消極現象,將風險管控目標量化,使人人頭上都有網絡風險管理指標,明晰自己在網絡保險風險管理進程中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營建良好的內部控制氛圍,提高網絡保險風險管理質量。(4)培育優質網絡保險風險管理人才。第一,做好崗位人才培訓工作。金融企業需立足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切實需求,面向崗位工作人員展開法律培訓、管理培訓、風險意識培訓、風險規避手段等培訓活動,并積極學習互聯網技術,使工作人員風險管理能力得以提高;第二,制定激勵機制,引導工作人員自主學習。網絡保險產品屬于金融投資理財產品之一,其立足互聯網金融市場,以網絡為載體,是新型保險及理財形式,為此工作人員應跟隨互聯網金融市場變化情況,轉變自身風險管理重點及施行方略,在相關激勵機制下,明晰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切實需求,以此為由不斷提高其風險管理實力,立足互聯網金融市場,探究網絡保險風險規避方略,使其風險管理能力有效提高;第三,拓展人才招募途徑。例如,企業可與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育關系,要求高校教授學生互聯網金融及網絡保險等專業知識,為學生提供崗位實習機會,實現選聘優秀人才的目的,為提高網絡保險風險管理能力夯實人才基石。(5)優化監管機制。金融市場監管部門需結合當前網絡保險風險管理需求,積極調整現有監管機制,將網絡投資理財產品監管制度納入其中,提高我國網絡金融產品風險管理質量,立足網絡保險管理實況,制定極具針對性的風險管理機制,使我國金融市場風險監管機制得以充實與完善,為使相關機制得以有效落實,我國可設立網絡保險風險監管小組,由該專門機構負責推行政府措施,加大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力度[3]。
3結語
綜上所述,自我國施行“網絡強國戰略”后,“互聯網+”體系日益健全,為我國保險產業發展帶來新的機遇,網絡保險因便捷、高效、收益豐盈等優勢,成為個人投資理財選擇之一,為規避投資風險,我國需健全立法體系,提高網絡保險風險管理意識,提高投資理財企業內部控制能力,培育優質網絡保險風險管理人才,優化監管機制,營建良好的網絡保險風險管理氛圍,助力互聯網金融市場穩健發展。
參考文獻
[1]郜丹.我國網絡保險風險管理問題及政策建議[J].東方企業文化,2015(4).
[2]陳偉,吳剛,祁志敏.淺析我國網絡信息安全保險體系的建立與發展[J].信息網絡安全,2016(Z1).
[3]楊學理,朱衡,楊一帆.養老保險基金風險預警指標體系研究——基于神經網絡思想的分析[J].西南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3).
作者:高雨竹 單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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